公司公告☆ ◇300577 开润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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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0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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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0 │开润股份(300577):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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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0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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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0 │开润股份(300577):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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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0 │开润股份(30057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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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0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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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0 │开润股份(30057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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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6:58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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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8:58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开润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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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22:06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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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0│开润股份(300577):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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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300577):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de58c3d8-bb07-4141-a514-11043b87ba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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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0│开润股份(300577):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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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安徽
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3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
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可归属数量为 334,742 股。本次归属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6eb0dbd6-20e6-4a7f-a79e-4b1a234de0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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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0│开润股份(300577):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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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
计划”)等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7.47元/股调整为 7.14元/股。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 10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开润股份
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
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业绩考核指标进行了调整,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年 11月 8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22年 11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11 月 30 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 名激
励对象授予 1,338,967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年 12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1,338,967股调整为 669,483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 1月 17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
议案》,同意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338,967股调整为 669,483股。
7、2024年 7月 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7.65 元/股调整为 7.47 元/股,董事会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办理 334,
741 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了《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130),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公司以截至 2024年 10月22 日公司总股本(239,792,53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持有的股份(2,121,522 股)后的
股本 237,671,0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4,699,967.75元,不
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股=34,699,967.75元÷239,792,534股×10股=1.447082元,即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1447082
元。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6日披露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040),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的总股本(239,792,66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持有的股份(2,121,522 股)后的股本237,671,145 股为基数,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1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45,395,188.7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45,395,188.70元÷239,
792,667股×10股=1.893101元,即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1893101元。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综上所述,根
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7.47元/股调整为 7.14元/股。
具体调整方法及结果如下:
P=P0-V=7.47元/股-(0.1447082元/股+0.1893101元/股)=7.14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
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归属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事项的归属日、归属对象、归属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及归属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
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c9b26270-202f-4690-971b-23ed553105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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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0│开润股份(300577):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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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300577):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375082cb-1a81-4a7d-b509-3af4cdaa6b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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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0│开润股份(30057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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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微
信信息相结合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9 日下午在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 号 21B 幢 16楼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丽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时,监事会对本期归属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激励计划 3 名已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办理334,742 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公告》(2025-048)和《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2025-04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4de2475f-fb12-497c-a072-cebba54ef9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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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0│开润股份(300577):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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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
5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近日,公司收到董事王
海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占剔除公司回购
(元/股) (股) 股本的比 专用证券账户股
例 份后总股本的比
例
王海岗 集中竞价 2025 年 6 20.90 60,000 0.03% 0.03%
交易 月 6 日
注:1、截至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 239,792,667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2,121,522 股。
2、王海岗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员工持股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 占总股 占剔除公司回 股数(股) 占总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
(股) 本比例 购专用证券账 本比例 专用证券账户股
户股份后总股 份后总股本的比
本的比例 例
王海 合计持有 242,557 0.10% 0.10% 182,557 0.08% 0.08%
岗 股份
其中:无 60,639 0.03% 0.03% 639 0.00% 0.00%
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 181,918 0.08% 0.08% 181,918 0.08% 0.08%
件股份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分项数据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海岗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王海岗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次股
份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前述规定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王海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f1e77fec-3535-4215-9b64-5797e2133d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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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6:30│开润股份(30057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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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
微信信息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年 6 月 9 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劲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239,792,53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上持有的股份(2,121,522股)后的股本 237,671,0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6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4,699,967.75 元,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11 月 28日。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239,792,66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持有
的股份(2,121,522 股)后的股本 237,671,145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1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45,3
95,188.7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5 月 30
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以及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7.47 元/股调整
为 7.14 元/股。
关联董事王海岗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安徽开润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以及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
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334,742 股,同意公司按照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 名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王海岗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公告》(2025-048)。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25324181-a1d9-4c27-8537-28c23cb0eb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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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6:58│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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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情况概述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浦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浦润
”)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与专业投资机构天津砺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天津砺思星棠海河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宁波浦润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 2,000 万元参与投资天津砺思星棠海河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砺思星棠海河”)。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4-093)。
2024 年 9 月 3 日,宁波浦润收到砺思星棠海河普通合伙人天津砺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通知,砺思星棠海河已完成工商
变更手续,并取得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24 年 9 月 4 日,宁波浦润根据《天津砺思星棠海河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天津砺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津砺思星棠海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款
通知书》要求,完成第一期认缴出资额 800 万元的实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107)。
2024 年 10 月 8 日,宁波浦润收到砺思星棠海河普通合伙人天津砺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通知,砺思星棠海河已根据《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并取得《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115)。
2025 年 5 月 22 日,砺思星棠海河进行了后续募集,认缴金额从 25,000 万元增加至 53,100 万元,并重新签署了《天津砺思
星棠海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宁波浦润并未参与本次后续募集,认缴出资额仍为 2,000 万元,认缴出资比
例由 8%变为 3.77%。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5-039)。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5 年 5 月 30 日,宁波浦润收到砺思星棠海河普通合伙人天津砺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通知,砺思星棠海河已完成工商
变更手续,并取得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天津砺思星棠海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MA82CHTK3K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额:531,000,000 元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砺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曹曦)
6、成立日期:2024-04-22
7、主要经营场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东路西侧天津科技广场 5-1-1405-5(天开园)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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