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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77(开润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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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77 开润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0 15:52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 ├─────────┼──────────────────────────────────────────────┤ │2025-01-23 16:58 │开润股份(300577):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17 17:42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1-17 17:42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01-14 18:22 │开润股份(300577):舆情管理制度 │ ├─────────┼──────────────────────────────────────────────┤ │2025-01-14 18:22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不向下修正开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 │2025-01-14 18:22 │开润股份(30057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07 15:52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1-07 15:52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1-02 18:56 │开润股份(300577):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 ─────────┬──────────────────────────────────────────────── 2025-02-10 15:52│开润股份(30057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劲松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 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解除日 质权人 称 控股股 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期 东或第 (股) 一大股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范劲松 是 1,000,000 0.81% 0.42% 2023年 2 2025年 国泰君安 月 15日 2 月 7 证券股份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 1,000,000 0.81% 0.42% — — — 二、 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 本次质押延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 原质押 延期购 质权人 质押用 东 控股股 期购回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到期日 回后质 途 名 东或第 (股) 比例 比例 充质 押到期 称 一大股 押 日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范 是 8,740,000 7.11% 3.64% 高管锁 否 2023年 2025年 2026年 国泰君 债权类 劲 定股 2 月 15 2 月 7 2 月 6 安证券 投资 松 日 日 日 股份有 限公司 合 - 8,740,000 7.11% 3.64% - - - - - - - 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劲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量 例 质押前质 质押后质 持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股份比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股) 量(股) 例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范劲松 122,849 51.23% 36,010,00 35,010,00 28.50% 14.60% 35,010,00 100% 57,126,851 65.04% , 0 0 0 135 建 信 10,776, 4.49% 0 0 0% 0% 0 - 0 0% 信 5 托 有 00 限 责 任 公 司 - 建 信 信 托 - 安 享 财 富 家 族 信 托 180 号 合计 133,625 55.73% 36,010,00 35,010,00 26.20% 14.60% 35,010,00 100% 57,126,851 57.93% , 0 0 0 635 范劲松先生资信状况良好,有足够风险控制能力、履约能力,其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 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范劲松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购回的其他相关文件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0/87453928-4eff-425e-b4ec-eedab9b016be.PDF ─────────┬──────────────────────────────────────────────── 2025-01-23 16:58│开润股份(300577):2024年度业绩预告 ─────────┴──────────────────────────────────────────────── 开润股份(300577):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171ebccb-8482-4e0f-b2f9-9250769710b8.PDF ─────────┬──────────────────────────────────────────────── 2025-01-17 17:42│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c51042b3-5c9d-4b6a-89ac-1c13b3d05c0d.PDF ─────────┬──────────────────────────────────────────────── 2025-01-17 17:42│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3 日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9)。 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由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697359071M 名称: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同乐路 155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劲松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玖佰柒拾玖万贰仟伍佰叁拾肆圆整 成立日期:2009 年 11月 1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 服饰研发;面料纺织加工;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948ac5d7-ade2-4a40-b423-d202e85cb318.PDF ─────────┬──────────────────────────────────────────────── 2025-01-14 18:22│开润股份(300577):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如下: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重大舆情及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 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深证 e互动平台、股吧及其他相关网络媒体等各类型信 息载体,在采集过程中应充分关注国内外政策法规、行业动态、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动态等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资产、商业信 誉、股价等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此外,在公司重大事项策划过程中、定期报告披露前、内部重要经营会议期间等敏感时点,要加强 监测力度,充分预防舆情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公司舆情工作组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并将情况汇总至舆情工作组;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及时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保证对外宣传工作的一致性,同时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 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证券部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如为 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处理措施: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证券部人员根据一般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做出决策和部署。证券部同步 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 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 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巨潮资讯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 公司应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恢复管理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在危机中的应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 评、处罚、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 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 利,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 相关外部机构或个人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 司将根据具体情形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 第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daf908da-71bd-4c00-a4fb-2530ba5e0c12.PDF ─────────┬──────────────────────────────────────────────── 2025-01-14 18:22│开润股份(300577):关于不向下修正开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5 年 1月 14 日,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的情形,已触发“开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于 2025 年 1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开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开润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未来两个月内(即 2025年 1 月 15 日至 2 025 年 3 月 14 日),如再次触发“开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 间从 2025 年3 月 15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开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开 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 2025年 1月 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开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577号)核准,公司于 2019年 12月 26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23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48号”文件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年 1月 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开润转债”,债券代码“123039”。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 定,公司发行的“开润转债”自2020年 7月 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33.34元/股。 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开润转债”的转股价 格调整为 33.2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年 5月 25日起生效。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2,792,104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开润转债”的 转股价格调整为 32.8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年 11月 23日起生效。 鉴于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开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85%的情形,公司于 2021 年 2月 25日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开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开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30.0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2月 26日起生效。 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开润转债”的转股价 格调整为 29.9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 1日起生效。 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开润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为 29.9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10月 21日起生效。 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开润转债”的转股价 格调整为 29.8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6月 16日起生效。 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开润转债”的转股价 格调整为 29.7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6月 14日起生效。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开润转债”的转股价 格调整为 29.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5日起生效。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开润转债”的 转股价格调整为 29.5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11月 28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开润转债”转股价格为 29.50元/股。 二、“开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可转债发行方案,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 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开润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5年 1月 14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29.50 元/股×85%=25.08 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 明确投资者预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年 1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开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开润转 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未来两个月内(即 2025 年 1 月 15 日至2025 年 3 月 14 日),如再次触发“开润转 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5年 3月 15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 “开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开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开润转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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