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77 开润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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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16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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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18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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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08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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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02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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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46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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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28 │开润股份(30057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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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28 │开润股份(300577):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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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28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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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28 │开润股份(30057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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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7:02 │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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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16│开润股份(30057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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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证券代码:300577,证券简称:开润股份)股票交易于 2026年 7月
15日、2026年 7月 16日、2026年 7月 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并通过电话问询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
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公司全
资子公司宁波浦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天津砺思星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投资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
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4,000 万元,穿透持股比例为0.0114%,仅作为财务性投资,对公司整体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
业务及资产安全,公司亦未就该投资提供任何担保或流动性支持安排。本次投资无保本或最低收益承诺,标的公司发展阶段尚属早期
,可能存在技术研发不及预期、行业竞争激烈等导致其商业回报不及预期、投资价值无法按计划实现的风险,进而影响基金投资价值
,导致公司面临投资退出周期延长、退出路径收窄的情形,以及存在本次投资成本无法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风险。
3、公司计划于 2026年 8月 27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目前,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本期
业绩相关信息未对外提供。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届时请关注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98b3c648-7f28-46c9-8b51-6f8e02e99a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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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18│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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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情况概述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浦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浦润
”)于 2026年 5月 29 日与专业投资机构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天津砺思星
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宁波浦润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 4,000万元参与投资天津砺思星灵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砺思星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043)。
2026 年 6月 2日,宁波浦润收到砺思星灵普通合伙人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砺思星灵已完
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日,宁波浦润完成了认缴出资额 4,000 万
元的实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6-044)。
2026年 6月 11日,宁波浦润收到砺思星灵普通合伙人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砺思星灵已根
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并
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6-048)。
2026年 6月 17日,宁波浦润收到砺思星灵普通合伙人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砺思星灵已完
成募集,所有投资人已足额完成 29亿元认缴出资额的实缴,因砺思星灵进行了后续募集,总实缴出资额为29亿元,其中宁波浦润认
缴 4,000万元,已全部完成实缴,占比 1.3793%。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6-049)。
2026年 6月 29日,宁波浦润收到砺思星灵普通合伙人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砺思星灵已完
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26-050)。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6年 7月 15日,宁波浦润收到砺思星灵普通合伙人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砺思星灵已将
全部 29亿实缴资金通过对杭州程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认购其相应合伙份额的方式,间接投资于杭州深度求索人
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砺思星灵间接占比 0.8265%。截至公告日,相关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杭州程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程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KEJ4HF1R
4、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程策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长庆街道环城北路 169号汇金国际大厦西 1幢 1701室
6、出资额:140,156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26年 5月 20日
8、营业期限:2026年 5月 20日 至 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合伙人情况:
序号 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砺思星灵 13,593.73 9.6990%
2 其他合伙人 126,562.27 90.3010%
合计 140,156.00 100%
11、杭州程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12、经查询,杭州程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CPN4X08Y
4、法定代表人:裴湉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 169号汇金国际大厦西 1幢 1201室
6、注册资本:1,644.7496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23年 7月 17日
8、营业期限:2023年 7月 17日 至 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
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
表销售;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0、股权结构:
序 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号
1 杭州程砺企业管理 140.1559 8.5214%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2 其他股东 1504.5937 91.4786%
合计 1,644.7496 100.00%
11、标的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
12、因标的公司目前处于关键发展阶段,资产、营收及净利润等财务数据涉及标的公司商业秘密,如在现阶段披露,可能严重损
害标的公司利益。对于上述信息,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履行豁免披露审批程序,并予以豁免披露。
13、经查询,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标的公司与公司主营业务无直接关联,可能存在因公司对标的公司技术路线与市场前景判断存在偏差,导致投资收益不及预
期的风险。公司通过砺思星灵间接投资标的公司 4,000万元,穿透持股比例为 0.0114%,仅作为财务性投资,对公司整体业绩不构成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及资产安全,公司亦未就该投资提供任何担保或流动性支持安排。
2、本次投资无保本或最低收益承诺,标的公司发展阶段尚属早期,可能存在技术研发不及预期、行业竞争激烈等导致其商业回
报不及预期、投资价值无法按计划实现的风险,进而影响基金投资价值,导致公司面临投资退出周期延长、退出路径收窄的情形,以
及存在本次投资成本无法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会持续强化投后跟踪与评估,及时发现并应对潜在风险,确保相关投资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本公司将严
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事项的实施过程中,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73b1770f-f2ff-4c49-929b-3cbe740e1c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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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08│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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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e2ac389-a499-4c94-aa56-ab81389c85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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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02│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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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情况概述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浦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浦润
”)于 2026年 5月 29 日与专业投资机构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天津砺思星
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宁波浦润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 4,000万元参与投资天津砺思星灵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砺思星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043)。
2026 年 6月 2日,宁波浦润收到砺思星灵普通合伙人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砺思星灵已完
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日,宁波浦润完成了认缴出资额 4,000 万
元的实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6-044)。
2026年 6月 11日,宁波浦润收到砺思星灵普通合伙人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砺思星灵已根
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并
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6-048)。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6年 6月 17日,宁波浦润收到砺思星灵普通合伙人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砺思星灵已完
成募集,所有投资人已足额完成 29亿元认缴出资额的实缴,因砺思星灵进行了后续募集,总实缴出资额为29亿元,其中宁波浦润认
缴 4,000万元,已全部完成实缴,占比 1.3793%。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事项的实施过程中,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48c2fca4-adf0-42ee-bdf0-f1593dd3f1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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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46│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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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情况概述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浦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浦润
”)于 2026年 5月 29 日与专业投资机构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天津砺思星
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宁波浦润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 4,000万元参与投资天津砺思星灵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砺思星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043)。
2026 年 6月 2日,宁波浦润收到砺思星灵普通合伙人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砺思星灵已完
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日,宁波浦润完成了认缴出资额 4,000 万
元的实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6-044)。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6年 6月 11日,宁波浦润收到砺思星灵普通合伙人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砺思星灵已根
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并
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备案编号:SASG14
基金名称:天津砺思星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海南砺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6年 6月 11日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事项的实施过程中,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15d2afe4-30a1-4a2a-b4ad-725142c07a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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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28│开润股份(30057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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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
Fax: (+86)(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具有从事中国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
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
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
的相关事实,就公司本次召开股东会相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愿意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四)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其已经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
者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或隐瞒;递交给本所的文件上的签名、印章真实,所有副本材料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五)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或
有关人士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证言或文件的复印件出具法律意见。
(六)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依法发表法律意见,不对公司相关议案
的具体内容以及会计、财务、审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的引述,不应视为本所
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七)本法律意见书阅读时所有章节应作为一个整体,不应单独使用,且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
解释或说明。
(八)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正 文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6月 3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5月 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
公告了本次股东会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基本情况、股权登记日、
会议日期、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股东
出席会议的方式、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等事项。根据该通知,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1.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3日 9:15-9:25,9:30-11:30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
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3日 14:30在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号 21B幢
1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内容一致。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高晓敏主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资格
2.1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27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前述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东名册,本
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39,045,010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2.2 根据本所律师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所持股票账户、身份证明及相关
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的现场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出席股东的资格合法
有效。
2.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投
票统计结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计 4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4,376,5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639%。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范劲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63,601,271股。表决结果:通过。
1.02《选举钟治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63,766,079股。表决结果:通过。
1.03《选举王海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63,601,277股。表决结果:通过。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陈永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63,935,094股。表决结果:通过。
2.02《选举季俊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63,863,674股。表决结果:通过。
2.03《选举蒋慧玲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63,695,871股。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中,全部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经本所律师核验,以上议案与本次股东会通知所列的议案一致,不存在会
议现场修改议案、提出临时提案及对该等提案进行表决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4.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2 现场表决前,股东会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参加了计票和监票,并由该两名
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4.3 本次会议网络表决于 2026年 6月 3日下午 3时结束。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果。
4.4 经核验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公司就影响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5d46fba1-2598-4188-b91f-2d9877a4ef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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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28│开润股份(300577):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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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 2026年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衔接性和连贯性,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
求,会议通知于当日召开股东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以现场、电子邮件、微信信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
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3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范劲松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选举范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告》(2026-047)。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范劲松先生、高晓敏女士、钟治国先生、蒋慧玲女士,其中范劲松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季俊东先生、陈永东先生、高晓敏女士,其中季俊东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蒋慧玲女士、陈永东先生、王海岗先生,其中蒋慧玲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陈永东先生、季俊东先生、范劲松先生,其中陈永东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告》(2026-047)。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范劲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告》(2026-047)。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钟治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告》(2026-047)。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告》(2026-047)。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庄慧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告》(2026-047)。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闫怡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告》(2026-047)。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5bad5aa0-0f96-40e6-bbf9-c79b536642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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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28│开润股份(300577):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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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公司 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
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 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范劲松先生(董事长)、钟治国先生、王海岗先生;
独立董事:陈永东先生、季俊东先生、蒋慧玲女士;
职工代表董事:高晓敏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董事长任
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
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二) 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范劲松先生、高晓敏女士、钟治国先生、蒋慧玲女士,其中范劲松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季俊东先生、陈永东先生、高晓敏女士,其中季俊东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蒋慧玲女士、陈永东先生、王海岗先生,其中蒋慧玲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陈永东先生、季俊东先生、范劲松先生,其中陈永东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蒋慧玲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范劲松先生;
副总经理:钟治国先生;
财务总监:刘凯先生;
董事会秘书:庄慧慧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闫怡潇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董事会秘书庄慧慧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闫怡潇先生均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三、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联系人:庄慧慧、闫怡潇
2、联系电话:021-57683170-1872
3、联系邮箱:support@korrun.com
4、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号 21B幢 16楼
四、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李青阳女士、文东华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徐耘女士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日,徐耘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7,2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其他人员及其近亲属均未持有公司股份。离任
人员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敬业,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李青阳女士、文东华先生、徐
耘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 其他说明
范劲松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有助提升经营决策效率,保障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稳定贯彻。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
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与监督机制,确保了上述独立性原则的有效落实,切实保障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d48aecea-cc08-42b4-b006-973f5f7623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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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28│开润股份(30057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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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3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号 21B幢 16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劲松先生因工作原因无
法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高晓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5、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5 人,代表股份164,376,5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8.7639%(计算相
关比例时,本公告中所述公司总股份均以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27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
数 239,045,010股为依据,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方式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 135,109,95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52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1人,代表股份 29,266,5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2.243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1 人,代表股份 29,266,5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431%。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候选人:选举范劲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3,601,271股
2、候选人:选举钟治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3,766,079股
3、候选人:选举王海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3,601,27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候选人:选举范劲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491,313股
2、候选人:选举钟治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656,121股
3、候选人:选举王海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491,319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1、候选人:选举陈永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3,935,094股
2、候选人:选举季俊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3,863,674股
3、候选人:选举蒋慧玲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3,695,87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候选人:选举陈永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825,136股
2、候选人:选举季俊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753,716股
3、候选人:选举蒋慧玲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585,913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吴焕焕、程思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72f40631-85cb-461e-9cbe-8a32d525ca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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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7:02│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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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情况概述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浦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浦润
”)于 2026年 5月 29 日与专业投资机构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天津砺思星
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宁波浦润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 4,000万元参与投资天津砺思星灵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砺思星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043)。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6 年 6月 2日,宁波浦润收到砺思星灵普通合伙人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砺思星灵已完
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1、名称:天津砺思星灵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82Q88P2N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额:68,000万元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何子器)
6、成立日期:2026年 5月 25日
7、主要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 318房间(纳百川(天津)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875
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6 年 6月 2日,宁波浦润根据《天津砺思星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天津砺思星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款通知书》要求,完成了认缴出资额 4,000万元的实缴。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事项的实施过程中,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ae83b92-4863-4580-8ed6-1758d7a63b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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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18│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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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703978b1-cafa-49a7-95d0-0f80c1ea0d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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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6:14│开润股份(300577):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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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 2026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239,836,2
4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持有的股份(791,237 股)后的股本 239,045,010 股为基数,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6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62,151,702.60元。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以及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62,151,702.60 元÷
239,836,247 股×10 股=2.591422元,即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2591422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0.2591422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的总股本(239,836,24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持有的股份(791,237股)后的股本 239,045,010股为基
数,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6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62,151,702.6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91,237股后的 239,045,0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340000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2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6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791,237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
分派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16 范劲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0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以及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62,151,702.60 元÷
239,836,247 股×10 股=2.591422元,即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2591422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0.2591422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号 21B幢 16楼
咨询联系人:闫怡潇
咨询电话:021-57683170-1872
咨询传真:021-5768317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3c56c834-a90b-4672-9403-491de6fe2c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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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5:40│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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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274,484.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7.81%,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5年12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 467,100万元(含等值外币)。
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 460,000万元,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 7,100 万元。具体内
容详见2025 年 12 月 6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117)。
目前,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 467,100万元(含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上海润米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米”)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 100,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进展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上海润米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 8,0
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人民币
担 保 被担保方 担 保 方 被担保 审 议 担 本次担保 本 次 本次担保 剩余可用 是 否
方 持 股 比 方最近 保额度 前已用担 实 际 后已用担 担保额度 关 联
例 一期资 保额度 担 保 保额度 担保
产负债 发 生
率 额
本 公 上海润米 79.93% 86.54% 100,000 56,325 8,000 64,325 35,675 否
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在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润米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3、法定代表人:范劲松
4、注册资本:1,030.9278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5年 02月 27日
6、住所: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莘砖公路 518号 14幢 402室-1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箱包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
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家居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
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
镜);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
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
批发;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
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业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箱包制造。(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本公司持有上海润米 79.9334%的股权,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9、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上海润米的资产总额为 657,764,006.37元,负债总额为 572,398,779.01 元,净资产
为 85,365,227.36 元。2025 年,上海润米的营业收入为 649,332,934.43 元,利润总额为 7,649,256.60 元,净利润为4,836,317.
83元。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上海润米的资产总额为 591,573,683.50元,负债总额为 511,973,739.32元,净资产为 7
9,599,944.18元。2026年 1-3月,上海润米的营业收入为 119,624,746.74元,利润总额为-5,765,283.18元,净利润为-5,765,283.1
8元。
10、上海润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行;
2、被担保方:上海润米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 8,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上海润米在业务经营中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安排。上海润米未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主要系上
海润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274,484.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7.81%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e32a8d1-cc11-4dda-aa4c-768ec180c5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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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7:52│开润股份(30057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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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号 21B幢 16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劲松先生因工作原因无
法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高晓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5、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6 人,代表股份175,978,5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3.6173%(计算相
关比例时,本公告中所述公司总股份均以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3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
数 239,045,010股为依据,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方式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 135,109,95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52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2人,代表股份 40,868,6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7.0966%。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2 人,代表股份 40,868,6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09
66%。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870,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3%;反对 108,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760,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44%;反对 108,562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870,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3%;反对 108,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760,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44%;反对 108,562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870,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3%;反对 108,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760,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44%;反对 108,562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867,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9%;反对 110,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757,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85%;反对 110,962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867,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9%;反对 107,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2%;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757,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85%;反对 107,762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7%;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范劲松、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安享财富家族信托 180号、高晓敏、徐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755,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1%;反对 110,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5%;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755,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1%;反对 110,962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5%;弃权 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吴焕焕、程思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f690f49-2f0a-4e7b-9b0d-8d22c206a9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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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7:52│开润股份(300577):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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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
Fax: (+86)(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具有从事中国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
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
的相关事实,就公司本次召开股东会相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愿意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四)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其已经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
者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或隐瞒;递交给本所的文件上的签名、印章真实,所有副本材料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五)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或
有关人士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证言或文件的复印件出具法律意见。
(六)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依法发表法律意见,不对公司相关议案
的具体内容以及会计、财务、审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的引述,不应视为本所
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七)本法律意见书阅读时所有章节应作为一个整体,不应单独使用,且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
解释或说明。
(八)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正 文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本次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
公告了本次股东会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基本情况、股权登记日、
会议日期、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股东
出席会议的方式、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等事项。根据该通知,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1.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
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
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 14:30在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号 21B幢
1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内容一致。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高晓敏主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资格
2.1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13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前述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东名册,本
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39,045,010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2.2 根据本所律师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所持股票账户、身份证明及相关
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的现场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出席股东的资格合法
有效。
2.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投
票统计结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计 6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5,978,5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173%。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75,870,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3%;反对 108,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7%;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0《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75,870,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3%;反对 108,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7%;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0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75,870,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3%;反对 108,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7%;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00《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5,867,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9%;反对 110,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00《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5,867,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9%;反对 107,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2%;弃权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6.00《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755,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1%;反对 110,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5%;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上述议案中,无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6为需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全
部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经本所律师核验,以上议案与本次股东会通知所列的议案一致,不存在会
议现场修改议案、提出临时提案及对该等提案进行表决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4.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2 现场表决前,股东会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参加了计票和监票,并由该两名
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4.3 本次会议网络表决于 2026年 5月 19日下午 3时结束。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果。
4.4 经核验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已就相关
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就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进行
了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
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a14d57a-4e01-4695-bc9f-690115fff6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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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5:49│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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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3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号 21B幢 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范劲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1.02 选举钟治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1.03 选举王海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陈永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2.02 选举季俊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2.03 选举蒋慧玲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2、上述议案已经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1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3名,议案2选举公司独立董事3名,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
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三)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8日至 5月 29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号 21B幢 16楼公司证券部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怡潇
联系电话:021-57683170-1872
联系邮箱:support@korrun.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号 21B幢 16楼
邮政编码:201612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a32b47d-21f6-436e-bd21-69fc06f26c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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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5:47│开润股份(30057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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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永东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 4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3a3c3f4-fc4b-40b4-954d-a9a37c17c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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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5:47│开润股份(30057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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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3号)的核
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2,792,104 股,每股面值 1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2,792,104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673,506,673.20 元,扣除发行费用14,849,299.9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658,657,373.25 元。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年 10 月 30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0]230Z023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2020年 11月,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104016000085452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 11月,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下辖的徽商银行滁州丰乐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3021088521000002)。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 年 11 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滁州米润科技有限公司、KORRUN (HK)LIMITED、FORMOSABAG(SG)PTE.LTD.、PT FORMOSA BAG
INDONESIA、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下辖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422569、NRA066154、
NRA066146、NRA06616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 11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滁州米润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琅琊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
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琅琊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13028719000027
52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 12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开
立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401040160000854522)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益
已转入公司的基本结算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1年 4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 PT FORMOSABAG INDONESIA、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
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0000900826475)
。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将原“印尼箱包生产基
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账户:NRA066162)变更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账户:100000900826475),同时,公司已完成原募集资金专户 NRA066162的注
销手续,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失效。
2022 年 7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丰荣(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
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下辖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290000061012010034575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2024 年 6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滁州米润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下辖的中国民生银行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646294077)。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
025 年 6月,鉴于公司已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23021088521000002)剩余募集资金按
照相关规定转出,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23021088521000002)的注销手续。
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5年 9月,鉴于公司已将“收购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 15.9040%股份”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46294077)内募集资金按照规
定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46294077)的注销手续。公司、滁州米
润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6 年 2月,鉴于公司已将“印尼箱包与服装生产基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313028719000027521)内募集资金按照规定使
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313028719000027521)的注销手续。公司、
滁州米润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琅琊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
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户账户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3401040160000854522 已注销
徽商银行滁州丰乐路支行 223021088521000002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滁州苏滁支行 1313028719000027521 已注销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 63242256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 NRA06615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 NRA06614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 NRA066162 已注销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 10000090082647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2900000610120100345759 本次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 646294077 已注销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6月 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
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滁州米润科技有限公司、丰荣(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丰荣”)为募投项目“印尼箱包生产基
地”(后变更为“印尼箱包与服装生产基地”)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6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公司于 2022年 7月 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丰荣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下辖浙商银行松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相关各方共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7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鉴于公司已将 “印尼箱包与服装生产基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900000610120100345759)内募集资金按照规定使用完毕,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减少管理成本,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900000610120100345759)的
注销手续,相关账户募集资金利息收益余额5,575.17元转入上海丰荣的基本结算银行账户。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上海丰荣、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c4a5920-eb62-46f8-ba55-e23669674e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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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5:47│开润股份(30057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蒋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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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蒋慧玲作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蒋慧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a9cc61b-4729-467b-971c-c14bdfd5b3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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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5:47│开润股份(30057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季俊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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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季俊东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 4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c9d01c8-507b-45e2-9d1b-585685e7e6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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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5:47│开润股份(30057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季俊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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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季俊东作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季俊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ea6f212-1509-437e-80a7-056fe7f4de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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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5:47│开润股份(30057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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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陈永东作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陈永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b854d93-074b-4543-ba10-2f1a3aecab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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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5:47│开润股份(30057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蒋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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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蒋慧玲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 4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6d6db72-47a8-4c6a-bd38-f7f661ee08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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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5:47│开润股份(30057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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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年6月 2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范劲松先生、钟治国先生、王海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同意提名陈永东先生、季俊东先生、蒋慧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其中蒋慧玲女士为会计专
业人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
格。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永东先生、季俊东先生、蒋慧玲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拟任董事中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
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 3名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就
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d5d1970-53c1-4a0e-abb1-8e9644d8b1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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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5:46│开润股份(300577):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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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5日以电子邮件、微
信信息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 5月 18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
长范劲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年 6月 2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范劲松先生、钟治国先生、王海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均为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
卸任。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范劲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2选举钟治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3选举王海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6-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年 6月 2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永东先生、季俊东先生、蒋慧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均为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
卸任。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陈永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2 选举季俊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3 选举蒋慧玲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6-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兹定于 2026 年 6月 3 日(周三)下午 14:30,在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号 21B 幢 16 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6-038)。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备查文件
1、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bd4197d-686d-4088-bb73-39b22076d2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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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9│开润股份(300577):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陈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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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2025年度,作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
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任职期间(2025年 11月10日-2025年 12月 31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永东,1968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启东三上机电制造集团车间主任、质检部
长、研究所所长,启东铸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海嘉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品保部部长,任宏轮机械(上海)有限公司厂长,上海铭
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人事总监,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弗鲁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佩信企
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现任江苏大海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14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 3次董事会,实际参加 3次董事会,在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出席董
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两次未亲
事会次数 数 自出席会
议
陈永东 3 0 3 0 0 否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 0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职期
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加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
,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履职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
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
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
护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等方式多次对公司进行了考察,现场工作 3天,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充
分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发展战略建议。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进行了核查,对制度制定提出
了建议。
四、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4、未有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
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永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44f55d8-dc56-4755-a18a-27ed7d81f7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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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开润股份(300577):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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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
,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
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31,081,726.74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56,185,787.11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380,690,259.2
5 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76,113,110.62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
76,113,110.62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
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为更好地兼顾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现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的总股本(239,836,24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持有的股份(791,237股)后的股
本 239,045,01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6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62,151,702.6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7日完成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7,351,521.08元。如本次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公司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99,503,223.68元,占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05%。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9,503,223.68 80,095,156.45 22,391,855.2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31,081,726.74 380,998,571.63 115,621,895.15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01,438,746.43 97,448,842.18 68,240,773.18
营业收入(元) 4,891,639,568.28 4,240,190,619.13 3,104,902,542.9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380,690,259.2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76,113,110.6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01,990,235.37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75,900,731.1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01,990,235.37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67,128,361.79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18%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
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7,208.26 万元、20,935.16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98%、4.06%,均低于 50%。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
金分红方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
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获得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e70ba66-bed3-4187-9add-f2fd029df0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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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开润股份(300577):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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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2026 年报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
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该所已连续 15年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
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拟聘
任该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26年报审计服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
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年 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
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童苗根,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5年开始为开润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开润股份(300577)、华茂股份(000850)、科大智能(300222)等多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卫春丽,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龙旗科技(603341)、维宏股份(300508)、骄成超声(688392)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崔洪凯,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开润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开润股份(300577)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荐,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开润股份(300577)、洁雅股份(301108)、淮北矿业(600985)、龙迅股份(68848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童苗根、签字注册会计师卫春丽、签字注册会计师崔洪凯、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荐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
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69.60万元(含税),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 0%,公司 2025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1.80
万元(含税),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 0%,合计收费人民币 201.40万元(含税)。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本公司 2026年
度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6年度相
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协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
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 2025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
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6ba55fc-de9e-4c44-acf6-8b19d53769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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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开润股份(30057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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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30057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091cf20-6b58-4e9a-88ca-be5e29ce9f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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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开润股份(30057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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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30057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f6c9fb8-c3d7-47b2-9620-b92e1f9d02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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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开润股份(300577):2025年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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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师。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容诚所资质等方面
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
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项目合伙人:胡新荣,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11年开始为
开润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开润股份(300577)、正帆科技(688596)、润禾材料(300727)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童苗根,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5年开始为开润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开润股份(300577)、华茂股份(000850)、科大智能(300222)等多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卫春丽,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龙旗科技(603341)、维宏股份(300508)、骄成超声(688392)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崔洪凯,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开润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开润股份(300577)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荐,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开润股份(300577)、洁雅股份(301108)、淮北矿业(600985)、龙迅股份(68848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项目合伙人童苗根、签字注册会计师卫春丽、签字注册会计师崔洪凯、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荐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执业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
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
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容诚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
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
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
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所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
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金融资产减值等。
容诚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容诚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
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
均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容诚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7e18f00-b872-4778-9a66-69de0ec54e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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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开润股份(30057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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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现将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
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48,776,916.14 元。其中,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6,457,828.15元,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准备 39,083,557.15 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115,304.88 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20,225.96元。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
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
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2025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6,457,828.15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20,225.96元。
(二)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
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
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准备 39,083,557.15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
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115,304.88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48,776,916.14元,导致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 48,776,916.14 元,公
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 39,228,936.59 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7266632-037d-4de3-8ef9-055a0187ab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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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开润股份(30057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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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下午 15:30-17:0
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远程网络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
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范劲松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徐耘女士,财务总监刘凯先生,独立董
事文东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开始前 5个交易日内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
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8cbec3c-5952-4b32-9805-29ae6f8228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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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开润股份(30057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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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将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91,639,568.28 元,同比增长 15.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1,081,726.74元,同
比下降 13.10%,主要系去年同期取得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一次性投资收益增加了去年同期基
数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96,719,321.20元,同比增长 1.95%。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 2024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3年
营业收入(元) 4,891,639,568.28 4,240,190,619.13 15.36% 3,104,902,542.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31,081,726.74 380,998,571.63 -13.10% 115,621,895.15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96,719,321.20 291,051,029.19 1.95% 138,813,031.03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576,081,259.30 232,495,192.36 147.78% 439,998,755.01
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8 1.59 -13.21% 0.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8 1.55 -10.97% 0.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4.96% 19.06% -4.10% 6.50%
率
2025年末 2024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 2023年末
增减
资产总额(元) 5,770,140,800.78 5,151,301,526.31 12.01% 3,587,961,44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147,655,738.40 2,141,747,629.93 0.28% 1,852,596,446.93
的净资产(元)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2025年末 2025年初 比重增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金额 占总资产 减
比例 比例
货币资金 1,195,320,955.77 20.72% 596,342,396.39 11.58% 9.14% 主要系本期经
营性现金流改
善及筹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增加
应收账款 998,297,614.04 17.30% 1,050,985,884.10 20.40% -3.10% 主要系本期销
售回款增加所
致
合同资产 2,284,293.30 0.04% 0.00% 0.04%
存货 870,290,085.30 15.08% 868,013,370.66 16.85% -1.77%
投资性房地产 35,582,607.09 0.62% 38,263,907.33 0.74% -0.12%
长期股权投资 285,510,026.26 4.95% 220,973,926.16 4.29% 0.66%
固定资产 1,098,009,508.05 19.03% 1,121,987,834.38 21.78% -2.75%
在建工程 127,390,876.70 2.21% 90,123,562.37 1.75% 0.46%
使用权资产 33,554,413.53 0.58% 27,360,227.03 0.53% 0.05%
短期借款 1,507,662,851.69 26.13% 551,392,954.65 10.70% 15.43% 主要系本期借
入短期借款所
致
合同负债 23,050,940.52 0.40% 20,141,763.55 0.39% 0.01%
长期借款 112,000,000.00 1.94% 99,880,000.00 1.94% 0.00%
租赁负债 24,864,080.64 0.43% 16,955,061.22 0.33% 0.10%
(二)盈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同比增减
营业总收入 4,891,639,568.28 4,240,190,619.13 15.36%
其中:营业收入 4,891,639,568.28 4,240,190,619.13 15.36%
营业总成本 4,432,350,551.24 3,901,917,913.83 13.59%
其中:营业成本 3,720,768,460.63 3,270,886,118.35 13.75%
销售费用 208,549,087.32 222,916,373.16 -6.45%
管理费用 286,680,673.63 253,950,705.95 12.89%
研发费用 101,438,746.43 97,448,842.18 4.09%
财务费用 97,193,343.21 41,518,430.61 134.10%
营业利润 468,455,059.50 485,195,853.60 -3.45%
利润总额 466,481,430.05 479,805,368.97 -2.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1,081,726.74 380,998,571.63 -13.10%
(1)本期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134.10%,主要系美元和印尼盾贬值导致的本期汇兑损失增加。
(三)现金流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31,401,957.08 4,228,726,765.35 26.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55,320,697.78 3,996,231,572.99 19.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6,081,259.30 232,495,192.36 147.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9,517,845.29 397,510,599.83 -52.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5,872,300.14 644,953,645.21 -60.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354,454.85 -247,443,045.38 73.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80,332,879.02 894,467,854.44 154.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40,945,449.47 945,542,995.63 126.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387,429.55 -51,075,141.19 372.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6,674,765.59 -67,580,194.39 1,012.51%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 147.78%,主要原因系本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 73.18%,主要原因系本年股权投资减少。(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 372.91%
,主要原因系本年增加借款。(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上升 1,012.51%,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增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d9289cf-5f76-4d4b-9800-7e785c36b0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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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开润股份(30057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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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开润股份”)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2025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
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
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开
润股份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
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月 6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
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4月 2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
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78c7de7-1e05-4e2f-ab90-b2053f1239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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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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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的形式按季度发放。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范劲松 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 154.40
高晓敏 职工代表董事 现任 15.00
钟治国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64.62
文东华 独立董事 现任 7.14
李青阳 独立董事 现任 7.14
汪洋 独立董事 离任 6.15
陈永东 独立董事 现任 0.99
王海岗 董事 现任 98.54
徐耘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现任 79.21
刘凯 财务总监 现任 83.12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公司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3、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独立董事: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度发放,每年津贴为人民币 7.14万元(含税)。
(2)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①基本薪酬:按其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②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
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③中长期激励收入:指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根据
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制定。
4、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f30f2b1-a1aa-4ede-ac82-a50e2eb9f6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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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开润股份(300577):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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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300577):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fa5e78e-23fb-4cee-8a11-bcc138f030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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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开润股份(30057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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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30057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c7a4fc1-c63e-4bdd-8066-d6772f0098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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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开润股份(30057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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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30057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5987638-00e0-4160-bec2-4ed2032f87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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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开润股份(300577):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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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4日以电子邮件、微
信信息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
长范劲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6-025、2026-026)。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6-027)。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的总股本(239,836,24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持有的股份(791,237股)后的股本 2
39,045,01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6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62,151,702.6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00Z05
00号)。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6-029)。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6-030)。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6-031)。
表决结果: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兹定于 2026年 5月 19日(周二)下午 14:30,在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号 21B 幢 16 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6-032)。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备查文件
1、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ef7d69-7508-4c4a-98f9-9adeb4d9ad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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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开润股份(30057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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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30057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06a6d36-0c5d-4861-8600-1ecf6271db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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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开润股份(30057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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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30057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d85f8cc-1693-495a-b3a1-bb256dc81a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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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5│开润股份(30057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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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30057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2bfe834-e69a-4027-b4b7-6f00ee4259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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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5│开润股份(30057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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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00Z2859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00Z2859号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润股
份”)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开润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开润股份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7833b29-ce91-45a5-97c6-3e93274b46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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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5│开润股份(30057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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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00Z0501号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润股份”)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00Z2860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开润股份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是开润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开润股份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开润股份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开润股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开润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67da54d-88b5-47dc-9c79-ceb8ea04ad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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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5│开润股份(300577):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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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1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
-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00Z0500号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润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开润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开润股份年度报告必备
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开润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开润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开润股份 2025年度《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开润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f1856e7-3794-4e5d-9677-3a4b0f187e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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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5│开润股份(300577):招商证券关于开润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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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300577):招商证券关于开润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40e1eb9-f9ab-423d-bd9a-87ce1e3825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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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4│开润股份(30057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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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号 21B幢 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2、上述议案已经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
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内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三)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至 5月 15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号 21B幢 16楼公司证券部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怡潇
联系电话:021-57683170-1872
联系邮箱:support@korrun.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号 21B幢 16楼
邮政编码:201612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d64e5e9-5e27-43a5-9928-e80abc8d8d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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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4│开润股份(300577):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文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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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2025年度,作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
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文东华,1973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06年 7月至今,任职于上
海财经大学。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华道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14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 14次董事会,实际参加14次董事会,在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出席董
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两次未亲
事会次数 数 自出席会
议
文东华 14 0 14 0 0 否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 0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 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审计计划
、关键审计事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加 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进一步收购上海嘉乐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并购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年度审计计划、审计策略和年报编
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
告,针对公司业绩变动、资产减值、海外收入等重点事项进行询问,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四)履职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
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
护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等方式多次对公司进行了考察,现场工作16天,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充分沟通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发展战略建议。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审核
2025年度,公司披露了定期报告 4期,本人对公司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进行了认真审核,对相关议案提出了参考意见;在年报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审核有关
议案,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
进行。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2025年,公司进行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和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相关事项,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4、未有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
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文东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6df213e-18f5-41f4-81af-ca047b3ad0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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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4│开润股份(300577):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李青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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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2025年度,作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
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青阳,1980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混沌大学。现任首程
控股执行董事、参加学院创始人、上海讯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有赞科技有限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14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 14次董事会,实际参加14次董事会,在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出席董
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两次未亲
事会次数 数 自出席会
议
李青阳 14 0 14 0 0 否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 0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 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及薪酬管理制度、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
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加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补选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审
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年度审计计划、审计策略和年报编
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
告,针对公司业绩变动、资产减值、海外收入等重点事项进行询问,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四)履职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
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
护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等方式多次对公司进行了考察,现场工作15天,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充分沟通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发展战略建议。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审核
2025年度,公司披露了定期报告 4期,本人对公司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进行了认真审核,对相关议案提出了参考意见;在年报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审核有关
议案,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
进行。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2025年,公司进行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和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相关事项,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4、未有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
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青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be8755b-81fa-4ec7-a6eb-e61d6530841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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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开润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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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49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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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开润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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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49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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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开润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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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0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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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开润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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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46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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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开润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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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42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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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开润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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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43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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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开润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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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28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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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开润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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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24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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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开润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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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553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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