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78 会畅通讯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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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0:00 │会畅通讯(300578):关于董事补选完成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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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0:00 │会畅通讯(3005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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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0:00 │会畅通讯(3005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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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0:00 │会畅通讯(30057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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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7 │会畅通讯(300578):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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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7 │会畅通讯(30057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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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6 │会畅通讯(30057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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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4 │会畅通讯(300578):会畅通讯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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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4 │会畅通讯(30057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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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6:22 │会畅通讯(300578):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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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0:00│会畅通讯(300578):关于董事补选完成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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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畅通讯(300578):关于董事补选完成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de13ed50-66fc-4d93-a40d-8981466f07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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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0:00│会畅通讯(3005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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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电 话 Tel.: +86-21-2208 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 5599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PRC
200041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
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已公开颁布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任何中国法律法规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发表任何意见。本法律意见书的出
具基于以下假设:(1)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2)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及指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被任何第三
方所依赖,或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题述事宜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5年 10月
23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 11月 7日下午 14:00在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号东银中心 A栋 11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年 11月 7日上午 9
:15至下午 15:00间的任意时间。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日公告的《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
召开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参与表决和召集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参与本次股东会现场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 54,187,84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7.3304%。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和统计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现场表决和网络
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15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 56,060,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750%。经
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召集本次股东会。除现场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现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本所认为,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 关于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为 55,835,8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989%;反对票为 168,6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3007%;弃权票为 56,28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67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1591%;反对票为 168,6
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775%;弃权票为 56,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9634%
。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4e9dfbc6-a91f-4af1-b552-85ad83e96b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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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0:00│会畅通讯(3005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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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畅通讯(3005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aa9238d4-d024-41bc-8461-68254d75a6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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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0:00│会畅通讯(30057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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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月 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月 7日。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
4、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
5、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候选人何飞先生主持。
6、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11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获得
全部提案表决结果后以现场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何飞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1 月 10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补选
完成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b214d711-ee7d-4ec9-8ef8-8f39f2da12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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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7│会畅通讯(300578):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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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何其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其金先生因
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何其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
举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保证董事会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何其金先生在公司完成董事长选举工作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董事长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其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实际控制的江苏新霖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4,090,000 股股份,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7.2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方艺霖女士配偶的父亲,与其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其金先生在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何其金先生不
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事项。
何其金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何其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的推荐情况,董事会拟提名何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
产生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现任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于 2025 年 11 月 7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事项。在公司董
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
如何飞先生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相应调整提名委员会成员组成。调整后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调整前成员 调整后成员
提名委员会 许慧明先生(召集人)、 许慧明先生(召集人)、
何其金先生、黄桂忠先生 何飞先生、黄桂忠先生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2. 何其金先生《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62b18ef1-94ed-439e-94f8-59377d4f4c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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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7│会畅通讯(30057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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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畅通讯(30057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2441a43c-1d57-4a73-a00b-fc7b88b1ee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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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6│会畅通讯(30057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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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2 日。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
4、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
5、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其金先生主持。
6、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 1-9 月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本报告
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新霖飞投资有限公司提名何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如何飞先生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相应调整提名委员会成员组成。调整后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调整前成员 调整后成员
提名委员会 许慧明先生(召集人) 许慧明先生(召集人)
何其金先生、黄桂忠先生 何飞先生、黄桂忠先生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0 月 23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长辞
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定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0 月 23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67f0a8cf-82b0-46e2-a720-dae9eedb02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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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4│会畅通讯(300578):会畅通讯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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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0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07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0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0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03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现场出席或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 A栋 11 楼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 年 10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04 日(星期二),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
中心 A栋 11 楼(公司证券事务部)。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
所发电子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 A栋 11 楼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骋
电 话:021-60716636
联系传真:021-6070772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电子邮件:bdoffice@bizconf.cn
8、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9、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95f69f68-06bc-4bff-b903-83f6afcfdb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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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8:24│会畅通讯(300578):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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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畅通讯(30057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f133f291-7052-462a-9cfe-8c188323a2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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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6:22│会畅通讯(300578):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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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终止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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