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79 数字认证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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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22 │数字认证(30057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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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22 │数字认证(300579):关于拟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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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22 │数字认证(300579):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相关手续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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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数字认证(300579):关于举行2024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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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数字认证(300579):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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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18:06 │数字认证(300579):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数字认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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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18:06 │数字认证(30057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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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 │数字认证(300579):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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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 │数字认证(300579):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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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 │数字认证(300579):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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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22│数字认证(30057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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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 16 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董事林雪焰、杜晓玲、独立董事张振峰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詹榜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数字医信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66.67%)提供的 1,000 万元借款期限延长三年
。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筹划转让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策略和目标,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版信通”)
36.6015%股权,并授权董事长与意向收购方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版信通其余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
明确约定,本次公司拟出让版信通股权需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交易,签署上述协议不视为对公司向意向收购方转让版信通股
权做出任何有约束力的承诺。公司后续将陆续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并履行国有产权转让相关审批程序,包括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
大会(如需)、完成资产评估核准/备案、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等,挂牌底价不低于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企业有关主
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最终价格以实际摘牌价格为准。意向收购方承诺届时将依法按照产权交易相关规则和程序以不低
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参与竞买,并接受竞买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6efd9f0f-a33b-4441-ae5a-6cbd303187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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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22│数字认证(300579):关于拟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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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版信通”)36.601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尚待对标的股权进行审计、评估,并履行国有产权转让相关审批程序,包括另行召开
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完成资产评估核准/备案、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等。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尚无法预计该
项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交易概述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转让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
意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版信通36.6015%股权。公司后续将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并履行国有产权转让相关审批程序,包括另行召开董
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完成资产评估核准/备案、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等,挂牌底价不低于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
企业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最终价格以实际摘牌价格为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第五届第十二次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已与意向收购方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版信通其余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明确约定,本次
公司拟出让版信通 36.6015%股权需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交易,签署上述协议不视为对公司向意向收购方转让版信通股权做
出任何有约束力的承诺。意向收购方承诺届时将依法按照产权交易相关规则和程序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参与竞买,并接受竞买结
果。如意向收购方成功竞得该部分股权,将以其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目前尚无法确定交易对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标的股权为公司持有的版信通 36.6015%股权,对应认缴版信通注册资本 675.72 万元,公司已足额实缴标的股权
对应的认缴注册资本。公司依法持有标的股权,标的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或其他权利被限制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版信通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版信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335542960B
法定代表人 李海明
注册资本 1,846.153846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 1 号-2 至 5 层 101 内 5 层 B510-1 室
成立时间 2015 年 3 月 26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3 月 26 日 至 2035 年 3 月 25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版权代理;商标代理;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计算
机系统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
计、代理;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出版物
制作;专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版信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云门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768.923077 41.6500
2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675.72 36.6015
3 李海明 172.615384 9.3500
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怡海宏远企 99.295385 5.3785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潘勤异 39.60 2.1450
6 熊笃 32.40 1.7550
7 董宏 32.40 1.7550
8 李飞伯 25.20 1.3650
合计 1,846.153846 100.0000
3. 主营业务
版信通专注于电子版权认证的研发和服务,主营业务为向移动开发者提供软著认证电子版权服务。
4. 主要财务数据
版信通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23.53 4,241.66
负债总额 1,564.59 1,435.24
应收款项总额 461.44 390.15
所有者权益 4,158.94 2,806.41
项目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085.30 4,251.08
营业利润 2,511.36 1,493.49
净利润 2,352.29 1,541.6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352.29 1,541.61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438.14 1,936.36
流量净额
注:负债总额与所有者权益之和与资产总额的差异,因尾数四舍五入导致。
5. 资产评估及定价情况
公司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企业有关主管部门核
准/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挂牌底价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拟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方暂不能确定,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关联交易,转让协议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
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涉及购买、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策略和目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转让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
案》。由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确定,公司将尽快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并另行召开董事会、
股东大会(如需),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并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意向收购方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版信通其余股东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6f3fb739-1887-42ae-a52b-dba692caf0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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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22│数字认证(300579):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相关手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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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认证(300579):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相关手续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dd05adea-3934-423b-bfa8-3e2831e034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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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数字认证(300579):关于举行2024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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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2024 年
第三季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4 年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4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15:00—16:00 举行 202
4 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
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拟定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具体以当天实际参加会议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
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 2024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a878f37b-6f10-403f-ab3a-499b76c15c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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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数字认证(30057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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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认证(300579):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e7e42227-1504-4ac7-8b7c-8cd0771abb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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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18:06│数字认证(300579):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数字认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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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
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并公告。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 号左岸工社 15 层 1
501 号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董事长詹榜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与召
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8 号左岸工社 15 层 1501
号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 20日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 20 日上午9:15 至 2024年 9月
20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77 人,代表股份 152,089,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
6.3295%。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150,757,5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数的 55.836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3 人,代表股份1,332,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4934%。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1,907,2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00%;反对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3%;弃权 137,9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7%。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49,7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3043%;反对 44,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404%;弃权 137,9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3553%。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方式投
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日程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经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验票和计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经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及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获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0/4e98bc17-8b8b-46a3-a5fe-b1112aa391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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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18:06│数字认证(30057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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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认证(30057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0/22946dea-cf88-43bc-9ca4-61589f11fb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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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数字认证(300579):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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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认证(300579):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9/2eb55c19-f8d2-4498-970d-b9f33b93a2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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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数字认证(300579):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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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 16 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舜皋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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