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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79(数字认证)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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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79 数字认证 更新日期:2025-07-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30 17:58 │数字认证(300579):关于控股股东拟无偿划转公司股份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7-25 16:32 │数字认证(30057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7-15 18:02 │数字认证(30057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7-15 18:02 │数字认证(30057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6-27 19:32 │数字认证(30057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 │2025-06-27 19:29 │数字认证(30057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6-27 19:27 │数字认证(300579):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06-27 19:26 │数字认证(30057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7 16:51 │数字认证(30057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1 16:52 │数字认证(30057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 2025-07-30 17:58│数字认证(300579):关于控股股东拟无偿划转公司股份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字认证”)收到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国资公司”)通知,北京国资公司拟将其直接持有的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信股份”)及数字认证国有股权全部 无偿划转至北京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数据集团”)。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划转事项尚未签订协议,尚需办理相关法律手续,股权划转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划转完成 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北京数据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国资公司。 3. 本次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一、基本概况 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国资公司《关于落实市国资委有关组建北京数据集团工作的通知》,经北京市国资 委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成立北京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为做好北京数据集团组建工作,北京国资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首信股 份及数字认证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北京数据集团(以下简称“本次划转”),将与相关方推进股权划转的相关法律手续。北京数据集 团为北京国资公司直接控股的企业,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划转前,北京国资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70,855,78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4%,并通过首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70,835 ,89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24%,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141,691,6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2.48%,为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 本次划转完成后,北京数据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 26.24%股份,并通过首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26.24%股份,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 公司 52.48%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北京数据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国资公司。 三、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国资公司。 2.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 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的规定,本次划转可以免于发出要 约。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划转事项尚未签订协议,尚需办理相关法律手续,股权划转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本 次划转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7b1635b2-2429-45dc-95bd-f79c93aca191.PDF ─────────┬──────────────────────────────────────────────── 2025-07-25 16:32│数字认证(30057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8,000.00 万元–9,600.00 万元 亏损:2,925.07 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8,650.00 万元–10,250.00 万元 亏损:3,183.45 万元 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受市场竞争加剧、项目实施周期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同时,公司 持续加大新场景应用技术的研发投入强度和市场开拓力度,报告期内研发和销售费用同比有所增长。 本报告期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650 万元左右,主要为公司确认的政府补助和理财产品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2025 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123224a8-ffe3-4143-8654-86c825ed7f4d.PDF ─────────┬──────────────────────────────────────────────── 2025-07-15 18:02│数字认证(30057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2025年6月28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会 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3.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9:15 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左岸工社1501号,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詹榜华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4人,代表股份152,355,5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2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5人,代表股份151,438,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8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9人,代表股份917,09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9人,代表股份917,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9人,代表股份917,09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39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 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230,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9%;反对 116,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 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4%。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称“中小股东”)表决结 果:同意 791,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536%;反对 116,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413%;弃权 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5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穆曼怡律师、闫凌燕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148b8222-c988-47d5-92cf-55b865819568.PDF ─────────┬──────────────────────────────────────────────── 2025-07-15 18:02│数字认证(30057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了《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 号左岸工社 15 层 1 501 号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董事长詹榜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与召 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8 号左岸工社 15 层 1501 号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月 15日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 月 15日上午9:15 至 2025年 7 月 15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94 人,代表股份 152,355,5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6.4280%。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151,438,4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数的 56.0883%。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9 人,代表股份 917,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 0.3397%。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2,230,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9%;反对 116,85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弃权 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536%; 反对 116,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413%;弃权 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方式投 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日程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经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验票和计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经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及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获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208d5d2f-6c53-4ce1-978b-f6deea15629b.PDF ─────────┬──────────────────────────────────────────────── 2025-06-27 19:32│数字认证(30057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数字认证或公司)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 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有关倡 议,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情况,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制定“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持续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是领先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商,坚持网络安全业务主航道,围绕“(共建可信任的数字世界”的企业愿景和“( 提供 高品质的网络安全服务,帮助用户构建安全可信的网络空间”的公司使命积极进行经营开拓。公司面向全国客户提供电子认证服务、 网络安全产品、网络安全集成、网络安全服务,并在数字政府、智慧医疗、数字金融、企业数字化、智慧教育等领域建立领先优势。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充分发挥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市场领先优势,围绕国家政策、行业趋势等方面,基于以密码为核心的技术能力,在“ ( 网络基础设施安全可靠运行”“网上业务安全可信开展”“数据资源安全可控应用”三条业务主航道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服务,为 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做出贡献。 未来,公司将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聚焦主业,在数字中国建设各个领域积极开拓市场,通过技术创新持续提升产品、服务及 解决方案的竞争优势,同时加强经营管理工作,积极进行提质增效,切实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以优异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 者。 二、强化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一直以来坚持科技自主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取得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并积极进行前沿技术研究。近年来,公司年 均研发投入强度接近 20%,截至 2024 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取得专利 50余项、软件著作权 370 余项、牵头或者参与制定各类国 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 300 余项;公司积极承担多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课题研制任务,持续在移动互联网和工业互联网 等领域开展密码技术攻关,在云密码技术、数字身份管理、车联网安全认证、后量子等领域进行技术储备。公司积极与知名院校和科 研院所开展前瞻技术预研,与知名院校共建教学实习基地,并获批建立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强人工智能与密码技术融合等方 向的科技人才培养。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多措并举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充分发挥密码为基础的核心能力优势,积极进行技术研 发创新,不断完善和升级产品体系。积极进行网络安全前瞻技术预研,加快成果转化,形成远期的技术储备力量,以研发成果支撑业 务运营,以科技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 三、健全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 ( 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并持续完善 ( 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文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治理架构稳健运 行;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在内部治理机制中细化落实相关要求。发挥独立董事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上市 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并入选 ( 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汇编 2024)》。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基本管 理制度,不断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夯实公司治理基石,构建权责分明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 公司坚守信息披露合规底线,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和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知情权。公司严格 遵照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则编制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及时披露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 响的信息,充分揭示潜在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持续获得证券监管机构认可,已连续七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考核最高级别 A级评价。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动同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做好价值传递、增进价值认同。公司主 动维护投资者关系,加强与机构投资者、分析师等专业投资者联系,积极传递公司经营理念,引导投资者关注公司长期价值。通过“ ( 互动易”、投资者热线等传统渠道,强化与中小投资者有效沟通,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公司 连续两年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荣誉,并入选 ( 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案例汇编 2025)》。 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扎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高质量信息披露和及时有效的价值传递,全面推动公 司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五、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持续与投资者分享经营发展成果,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 和诉求的机会,有效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自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分派现金股利 15,165 万元,超过公司向资本市场募集资 金总额的 50%。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回报意识,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统筹做好经营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努力提 升股东回报水平,积极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与股东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综上,公司将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通过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科技创新不断提升经营质量,持续完善公司规范 运作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健康稳定发展,为促进资 本市场积极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19af2aab-9999-43c4-906c-78872c3e3b99.PDF ─────────┬──────────────────────────────────────────────── 2025-06-27 19:29│数字认证(30057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 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5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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