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80 贝斯特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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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39 │贝斯特(3005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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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34 │贝斯特(3005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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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7:07 │贝斯特(30058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 │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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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7:04 │贝斯特(300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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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26 │贝斯特(300580):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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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24 │贝斯特(3005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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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22 │贝斯特(300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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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22 │贝斯特(300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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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22 │贝斯特(300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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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22 │贝斯特(300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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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39│贝斯特(3005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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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8bb03b80-686c-40db-b352-8066608148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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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34│贝斯特(3005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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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40877835-95db-43ef-8249-f87fbffcba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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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7:07│贝斯特(30058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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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67014aac-0a25-476f-bd7a-f723982a08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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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7:04│贝斯特(300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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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斯特”)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9月2
日期间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公示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起至2026年9月2日止,公示期限未少于10日。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
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司章程》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结果结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列入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
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81c45885-50f3-40df-948a-add71dbb69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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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26│贝斯特(300580):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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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c285a6d7-a2ef-4876-8eda-26c2c5b32a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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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24│贝斯特(3005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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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61afca5f-3332-412d-9a7f-448b0b73bc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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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22│贝斯特(300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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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
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及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应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四、考核机构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领导和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办公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
靠性负责,并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工作;
3、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6 年-2028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满足各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两个业绩考核目
标之一即可。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满足各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两个业绩考核目标之一即可)
营业收入增长率(Am) 净利润增长率(Bm)
第一个 2026 年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
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 2027 年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
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第三个 2028 年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 年净
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考核指标 业绩目标达成率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对应考核年度实际营 A/Am≥100% X1=100%
业收入增长率(A) 50%≤A/Am<100% X1=A/Am
A/Am<50% X1=0%
对应考核年度实际净 B/Bm≥100% X2=100%
利润增长率(B) 50%≤B/Bm<100% X2=B/Bm
B/Bm<50%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1、X2 取孰高值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口径),下同;“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且以剔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6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
授予部分在 2026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满足各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两个业绩考核目标之一即可)
营业收入增长率(Am) 净利润增长率(Bm)
第一个 2027 年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
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第二个 2028 年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 年净
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考核指标 业绩目标达成率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对应考核年度实际营 A/Am≥100% X1=100%
业收入增长率(A) 50%≤A/Am<100% X1=A/Am
A/Am<50% X1=0%
对应考核年度实际净 B/Bm≥100% X2=100%
利润增长率(B) 50%≤B/Bm<100% X2=B/Bm
B/Bm<50%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1、X2 取孰高值
归属期内,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任何一个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制定并依据《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卓越、B-优秀、C-良好、D-合格、E-不合格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
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考核结果 卓越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绩效评定 A B C D E
归属比例 100.00% 100.00% 80.00% 50.00% 0.00%
3、考核结果应用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当年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X1、X2 的孰高值)×当年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
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归属
1、董事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及归属数量。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公司办公室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报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
结果的审核。
九、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办公室应当在考核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出申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在十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十、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公司办公室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至少 3年。
十一、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
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39ace28e-d243-4b33-8aef-2bd4fa9ffb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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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22│贝斯特(300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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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ab5526e0-9ef4-4b80-8488-10c4828c48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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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22│贝斯特(300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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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deffb509-e80e-46d5-8347-d0941eb094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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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22│贝斯特(300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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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d8cbd6d9-92cb-4724-95c2-66b5dd3730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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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22│贝斯特(300580):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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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dc100f5f-0b90-485d-afc5-2d3db7d4ad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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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22│贝斯特(300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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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2ae82e41-63a7-4d2f-950d-f52534fcd8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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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8:27│贝斯特(300580):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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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26e234b7-9fbc-4c4c-8af6-ce43bfc99d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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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8:27│贝斯特(30058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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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c611768b-6dc8-4589-a343-401a0eefcc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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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8:26│贝斯特(300580):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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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6年 8月 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董事 5名。公司董事长曹余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
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1)、《20
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42)。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根据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6,2
00,909.67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 168,737,082.12 元,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74,653,698.76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未分配利润为 1,557,751,671.52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657,798,383.2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
未分配利润为 1,640,924,675.03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数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可供分配利润为 1
,557,751,671.52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股本现状、
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为:以总股本 502,3
22,7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 15,069,682.86 元(含税)。
若自本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
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
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8)。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提高子公司贷款和融资效率,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宇华精机、安徽贝斯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
资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
形式,预计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累计额度有
效范围内担保金额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40)。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1ebdbd35-5b9c-4fa1-8e77-ff81a86eb8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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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8:25│贝斯特(30058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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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51b8fdd2-678b-4cbf-95d8-c042d71c78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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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8:23│贝斯特(300580):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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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b5b8b824-5c52-4d82-b393-1813ca4ffe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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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6:52│贝斯特(300580):关于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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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关于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6df9296a-ad78-436f-9bd2-302f488835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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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6:17│贝斯特(30058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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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6年 8月 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董事 5名。公司董事长曹余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
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为保障公司财务工作平稳且有序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由公司总经理郭俊新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
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7)。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fef6dfd2-4c6d-4874-904e-c58d02a8c5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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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6:12│贝斯特(300580):关于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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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秘书不再兼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斌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陈斌先生仍继续在公司担
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职务。
陈斌先生通过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29.7675万股公司股票,陈斌先生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将
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陈斌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8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财务工作平稳且有序开展,董事会同意
公司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由公司总经理郭俊新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1544b3be-4a6a-4303-a841-a2bd947e3e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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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22│贝斯特(300580):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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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0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吴定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吴定会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吴定会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吴定会先生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
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cc10cb82-cfdb-4a03-9889-bdb8f4b7d4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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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22│贝斯特(300580):关于完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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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因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归属登记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4月 30 日召开了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关于因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归属登记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编号:2026-024)。
近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数据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
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240505438W
2、名称: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无锡市建筑西路 777(A10)-20 层(经营场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合欢西路 18 号)
5、法定代表人:曹余华
6、注册资本:50232.2762 万元整
7、成立日期:1997 年 4月 16 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工业设计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备查文件: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cd00248d-54fa-4892-ae8d-bf57a2e22a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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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15:38│贝斯特(30058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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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关注到市场对人形机器人等热点概念关注度较高,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情况,公司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公司业务分为三大板块:一、各类精密零部件、智能装备及工装夹具等原有业务;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产品包括:新能
源汽车轻量化结构件、高附加值精密零部件以及天然气燃料汽车核心部件等;三、工业母机、人形机器人等领域,产品包括:高精度
滚珠/滚柱丝杠副、微型丝杠、高精度直线导轨副、直线执行器等。公司人形机器人零部件业务仍在样品阶段,经统计,2026 年上半
年,公司人形机器人用行星滚柱丝杠相关样品实现营收 22.30 万元,占公司 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比重约为 0.03%(上述数据为内
部测算数据,未经审计),业务规模较小,对公司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未来收益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相关内容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6 年 7 月 1 日、2026 年 7月 2日
、2026 年 7月 3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风险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但关注到市场对人形机器人等热点概
念关注度较高。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情况,公司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公司业务分为三大板块:一、各
类精密零部件、智能装备及工装夹具等原有业务;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结构件、高附加值精密
零部件以及天然气燃料汽车核心部件等;三、工业母机、人形机器人等领域,产品包括:高精度滚珠/滚柱丝杠副、微型丝杠、高精
度直线导轨副、直线执行器等。公司人形机器人零部件业务仍在样品阶段,经统计,2026 年上半年,公司人形机器人用行星滚柱丝
杠相关样品实现营收 22.30 万元,占公司 2026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比重约为 0.03%(上述数据为内部测算数据,未经审计),业务
规模较小,对公司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未来收益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判断、理性决策。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秉持价值投资理
念,审慎决策。
4、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6a7db75d-52b9-4972-bcd5-75eaed780f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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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07│贝斯特(300580):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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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 年第四次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了 2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
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曹余华先生(董事长)、曹逸女士(副董事长)。
2、独立董事:吴梅生先生、吴定会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华刚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5名董事组成(简历附后),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三年,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2026 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吴梅生先生、吴定会先生和曹逸女士组成,其中吴梅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总经理:郭俊新先生。
2、副总经理:张新龙先生、赵宇先生、陈斌先生、刘宏威先生。
3、董事会秘书:陈斌先生。
4、证券事务代表:邓丽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为三年(简历附后),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陈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自公司上市(即:2017年 1月 11日)以来,一直担
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 5年以上工作经验。陈斌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邓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长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
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秘书陈斌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邓丽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电话:0510-82475767
联系传真:0510-82475767
电子邮箱:zhengquan@wuxibest.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 186号
邮政编码:214161
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纪志成先生、汪群峰先生因任期届满,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
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纪志成先生、汪群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4e47a171-30c6-4cfd-a7f2-4129164463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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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07│贝斯特(300580):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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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6月 30 日召开了 2026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经
参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选举华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华刚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华刚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b354c6bc-4e04-40a6-ad8b-f156b7fe6a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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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06│贝斯特(300580):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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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7cc2bae1-d864-4069-8f69-5a6e24c060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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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贝斯特(30058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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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3370e798-8c23-4e38-b7c6-ef33515648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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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贝斯特(30058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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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1f0d89d6-d1c5-4055-a4cc-413b1701fc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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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4│贝斯特(30058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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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于公司陆藕东路厂区 406会议室召开 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6年 6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6年 6月 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 9:1
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30日 9:15—15:0
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6号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陆藕东路厂区 4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实例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1.01 选举曹余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曹逸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吴梅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吴定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 √
管理制度》的议案 案
2、议案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3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以及制度。
3、议案 1.00、议案 2.00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 1.00应选
人数 2人,议案 2.00应选人数 2人。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
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的股
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将上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到公司证券投资部(传真或信函请于 2026年 6月 29日 16
:3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9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6号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陆藕东路厂区 406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6号(邮编:214161)
联系电话:0510-82475767
传 真:0510-82475767
联系邮箱:zhengquan@wuxibest.com
联 系 人:陈斌、邓丽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dd1ce822-4dcc-46e2-9d90-080807b2e5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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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4│贝斯特(30058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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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以及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
作的职责、岗位价值以及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要求由公
司代扣代缴。
第七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
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
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
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营业绩、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
因素综合评估。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长期激励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
的岗位职责的履行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相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
司其他制度执行。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不得拖欠。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董事会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
第十四条 公司对于“高精尖”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
机制,具体情况有待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等收
益;在其离任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等收益: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
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四)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制度追溯至2026年1月1日起
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973d10d6-3c8c-41de-a418-2a4335ed07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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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2│贝斯特(30058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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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吴定会作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
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 4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吴定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859fef8e-c67a-4e51-b616-a9cacb04f7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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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2│贝斯特(30058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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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吴梅生作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
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 4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吴梅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989720d-fb29-4afc-b630-59c62b81fb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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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2│贝斯特(30058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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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吴定会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被提名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6af5416c-38ae-4781-ba4d-f910dae4f3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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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2│贝斯特(30058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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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6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和任期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含 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2名。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余华先生、曹逸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吴梅生先生、吴定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梅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在股东会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梅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定会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审核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
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b4d3dcac-0a60-4f21-9c27-6486725068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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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2│贝斯特(30058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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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吴梅生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53c35f41-6ab1-4662-8eb0-cfcac569b0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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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1│贝斯特(30058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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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于 2026年 6月 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董事 5名。公司董事长曹余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规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26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余华先生、曹逸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曹余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1.02:选举曹逸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6-026)。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规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26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梅生先生、吴定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梅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定会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吴梅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02:选举吴定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6-026)。
(三)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 6月
)》。
(四)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6年 6月 30日 14:00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6号公司陆藕东路厂区 406会议室召
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有关召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
026-02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9d4b40ab-efde-48b0-aaa1-57d8efdbc9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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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40│贝斯特(300580):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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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 2026 年 4月 3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502,322,7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0元(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
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
红利总额。
2、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会通过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2,322,7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6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57 无锡贝斯特投资有限公司
2 02*****012 曹余华
3 02*****808 曹逸
4 08*****705 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2*****078 谢似玄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1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6号(邮编:214161)
联系电话:0510-82475767
传真:0510-82475767
联系邮箱:zhengquan@wuxibest.com
联系人:陈斌、邓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a0ec3645-0013-4754-add8-fb62906b05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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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 00:00│贝斯特(30058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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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议案被否决;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30 日(星期四) 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30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6号公司陆藕东路厂区4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余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7人(代表190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02,911,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0.302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3,021,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5%。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5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99,889,69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9.700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8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021,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5%。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全体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2,832,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9%;反对 48,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61%;弃权 30,3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2,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61%;反对 48,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99%;弃权 30,3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3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2,843,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对 48,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61%;弃权 19,1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3,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68%;反对 48,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99%;弃权 19,1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333%。
公司独立董事纪志成、汪群峰在本次股东会上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分别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2,842,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3%;反对 48,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61%;弃权 20,2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2,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04%;反对 48,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99%;弃权 20,2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69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2,840,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45,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50%;弃权 25,1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1,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74%;反对 45,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07%;弃权 25,1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318%。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2,846,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7%;反对 45,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50%;弃权 19,1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7,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60%;反对45,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07%;弃权19,1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333%。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薪酬的确定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2,819,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5%;反对 61,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03%;弃权 30,7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460%;反对 61,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69%;弃权 30,7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172%。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2,842,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2%;反对 45,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50%;弃权 23,6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2,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71%;反对 45,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07%;弃权 23,6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822%。
8、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归属登记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2,820,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1%;反对 61,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03%;弃权 28,9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1,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56%;反对 61,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69%;弃权 28,9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576%。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2,812,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2%;反对 70,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34%;弃权 28,4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2,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43%;反对 70,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46%;弃权 28,4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4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晓丹、乔羽;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1/42d93cda-1b32-49c2-bfab-dac159fb03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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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 00:00│贝斯特(300580):2025 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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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2025 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1/9d2d5085-249b-4f65-8019-ec1c316d01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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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26│贝斯特(30058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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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04213c0-2a64-4ed7-8bc4-b5039bc715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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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2│贝斯特(30058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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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bb2bcc8-b6b3-4c31-aa52-bbad1e4fa1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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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2│贝斯特(30058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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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3bcce5f-1764-4d42-87f1-2f26654a6d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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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2│贝斯特(30058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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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2c346b7-dbe8-4bce-955d-6c8f04b210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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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09│贝斯特(30058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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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于公司陆藕东路厂区 406会议室召开 202
5年度股东会,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6年 3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
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6年 4月 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 9:1
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30日 9:15—15
: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4月 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6号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陆藕东路厂区 4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董事2025年薪酬的确定及2026年薪酬方 √
案的议案
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中期 √
现金分红相关事宜的议案
8.00 关于因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归属登记 √
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2、议案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3月 31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以及制度。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 2025年度股东会上,就 2025年度工作情况作《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报告。
议案 8.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
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的股
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将上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到公司证券投资部(传真或信函请于 2026年 4月 29日 16
:3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29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6号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陆藕东路厂区 406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6号(邮编:214161)
联系电话:0510-82475767
传 真:0510-82475767
联系邮箱:zhengquan@wuxibest.com
联 系 人:陈斌、邓丽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2773996-c6b3-44b8-a2bd-dcd353dbe5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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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09│贝斯特(3005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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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群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7e82a61-80c4-481b-a58a-6f150c1070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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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09│贝斯特(300580):贝斯特章程(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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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贝斯特章程(2026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7c97a9b-2adc-46fd-bfc2-1399a281eb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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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09│贝斯特(30058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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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以及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
作的职责、岗位价值以及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要求由公
司代扣代缴。
第七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
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
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
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营业绩、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
因素综合评估。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长期激励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
的岗位职责的履行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相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
司其他制度执行。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支付追索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不得拖欠。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董事会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
第十四条 公司对于“高精尖”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
机制,具体情况有待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等收
益;在其离任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津贴等收益: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
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 本制度涉及薪酬追索期自2026年1月1日起。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四)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制度追溯至2026年1月1日
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2b90c8a-832e-4ba7-a878-2c0dddda4b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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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09│贝斯特(30058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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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cbb3bd4-9690-49d9-9488-a04defb17d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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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09│贝斯特(3005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纪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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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纪志成)。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96db481-0b3c-4786-a4f5-edf297b54c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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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09│贝斯特(300580):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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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eb15c01-b8e7-4f4c-83ae-e3a34459ab6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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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贝斯特: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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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18/12254777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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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贝斯特: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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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39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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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贝斯特: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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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79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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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贝斯特: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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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2/1224723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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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贝斯特: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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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5/12244875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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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贝斯特: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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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516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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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贝斯特: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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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516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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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贝斯特: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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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3/12214744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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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贝斯特: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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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08/12208156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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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贝斯特: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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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7007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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