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82 英飞特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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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08 │英飞特(300582):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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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9:04 │英飞特(300582):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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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6:34 │英飞特(30058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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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32 │英飞特(300582):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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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32 │英飞特(300582):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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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32 │英飞特(30058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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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58 │英飞特(300582):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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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5:54 │英飞特(3005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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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18:24 │英飞特(300582):关于公司总经理退休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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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59 │英飞特(300582):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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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08│英飞特(300582):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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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0 万元– 1,600 万元 亏损: 17,335.5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 400 万元– 盈利:1,500 亏损: 16,341.46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4 年 LED 照明行业逐渐复苏,公司紧紧围绕“1+1>2”的全面融合战略,持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投后整合工作,成
功完成了信息系统的切换,组织架构的调整和市场应用、销售、供应链、运营体系的全面融合。2024 年,公司在道路照明、植物照
明等公司传统优势业务领域继续保持市场引领地位,在体育照明应用领域与客户建立了更加深入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重点加强了
在照明控制和数字创新平台等方面的布局和投入,为成为照明系统互联互通和整体解决方案的行业引领者夯实了基础。虽然投后整合
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对资源的消耗大,而协同效应的发挥尚须一个过程,导致公司在 2024 年度业绩增长不及年初预期,但整合带
来的研发、技术、销售、供应以及人才方面的竞争力提升,为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2、公司预计在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扭亏为盈,主要得益于公司强化管理体系,优化成本控制,以及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过渡
期服务的结束和第三方中介机构服务费等偶发费用的下降。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100-400 万元,主要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等。
四、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81a289c7-e512-41b9-bd5f-c374cad391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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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9:04│英飞特(300582):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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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6527153b-bed2-4b25-a955-ae444e47aa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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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6:34│英飞特(30058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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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CFO)徐海瑜女士的书
面辞职报告。徐海瑜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CFO)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徐
海瑜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徐海瑜女士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7年2月5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徐海瑜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徐海瑜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7/40110988-2da5-4fa9-9d2d-50ee0763a0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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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32│英飞特(300582):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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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高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坚持实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尊重事实、注重实效、科学应对的整体原则,有效引导社会舆论,避
免和消除因媒体报道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各一级部门(含事业部,下同)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
,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机制,决定重大舆情应对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与监管部门等机构的汇报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证券部门是舆情信息监测、采集的主要部门,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部门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注重实效。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和重视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尽快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
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猜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
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
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科学应对。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深入调查和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系统化地制定
和实施应对方案,积极引导,科学应对,掌握主导权,减少不良影响,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公司及各子公司部门有关人员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相应部门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重大舆情,应立即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
(三)其他根据监管部门要求上报的,应及时、客观、真实进行报告。
第十三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四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证券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与媒体建立良好沟通渠道,经核实舆情确属虚假信息的,应当及时联系处置,避免不实信息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
,通过官方回应,及时消除不实舆情对投资者的负面影响,避免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四)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核查并公告其核查意见;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
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在舆情得到初步控制后,公司应持续监测相关舆情动态,以便能够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在舆情得到完全控制后,
公司应总结复盘舆论事件处理工作,对舆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措施效果和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
必要时应制定整改计划,从而提升危机应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
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相关知情人和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
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的权利。
第十七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
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5e03978c-0459-4367-acf3-2b53deb047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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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32│英飞特(300582):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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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产业战略布局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及优化管理流程,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原有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f6f1bcf0-428c-4bbd-a360-d83ab02d79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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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32│英飞特(30058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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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a6acb6f0-3c1b-4b1e-8705-acaa160c18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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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58│英飞特(300582):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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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349c3648-8949-4e6e-97cd-80c978f332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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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5:54│英飞特(3005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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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GUICHAO HUA先生的通知,获
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GUICHAO 是 1,500,000 1.49% 0.50% 2024/2/8 2024/11/28 杭州工商信托股
HUA 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GUICHAO HUA先生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GUICHAO 100,455,235 33.65% 52,340,000 52.10% 17.53% 0 0.00% 0 0.00%
HUA
注:以上限售股份数量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a414f786-911d-4152-8ab4-735f16f13e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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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18:24│英飞特(300582):关于公司总经理退休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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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关于公司总经理退休离任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fd0e3648-b6c7-4bc6-8fee-7a2671bada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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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59│英飞特(300582):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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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601f9264-a79d-4af0-bf5c-40c76d05f9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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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17:58│英飞特(3005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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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6aab6b22-5daa-4b64-bd66-4b8f0a3abf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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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18:38│英飞特(3005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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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GUICHAO HUA先生的通知,获
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GUICHAO 是 600,000 0.60% 0.20% 2024/2/8 2024/10/9 杭州工商信托股
HUA 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GUICHAO HUA先生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除质押前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的 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质押股份数量 押后的质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 押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股份数量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GUICHAO 100,455,23 33.65% 55,940,000 55,340,00 55.09% 18.54% 0 0.00% 0 0.00%
HUA 5 0
注:以上限售股份数量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9113a600-5e67-49ef-ae11-91f1328a84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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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11:46│英飞特(300582):关于公司总经理拟退休离任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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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关于公司总经理拟退休离任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5/155e6c56-f582-4b6f-aa0d-c3da1109df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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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 00:00│英飞特(300582):关于公司参与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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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关于公司参与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9/7230cc68-d0f7-47e0-81cc-fe5cff5075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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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 00:00│英飞特(30058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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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9/ec35c380-36bb-4ad1-817f-0922e3576f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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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 00:00│英飞特(30058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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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4 日通过邮件
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4 人,董事 GUICHAO HUA、F MARSHALL MILES
、竺素娥、孙笑侠、张军明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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