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82 英飞特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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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40 │英飞特(300582):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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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40 │英飞特(30058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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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40 │英飞特(300582):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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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40 │英飞特(300582):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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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40 │英飞特(300582):英飞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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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40 │英飞特(300582):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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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40 │英飞特(300582):英飞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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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40 │英飞特(300582):英飞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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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英飞特(300582):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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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英飞特(30058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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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40│英飞特(300582):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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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英飞特电子(
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
见:
1、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同时,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2、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拟参与对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59c4805b-6cc4-4d25-83e4-01839d771d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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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40│英飞特(30058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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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9124ffbb-ac10-407d-b5a8-e1305ba507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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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40│英飞特(300582):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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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5ca6e04f-b530-499e-b388-21485247c7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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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40│英飞特(300582):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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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24f99bc2-4e40-47f2-863c-e1b978e181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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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40│英飞特(300582):英飞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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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英飞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bdfe1f3f-43e9-4537-b8bc-68a7f94f44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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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40│英飞特(300582):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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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2c5b5a2f-5751-4d77-9b17-ab2e4bd8cc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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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40│英飞特(300582):英飞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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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英飞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221f0b24-6b57-4cf8-ad85-a668cd034c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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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40│英飞特(300582):英飞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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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英飞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7ca5924c-c05c-4e4d-a2b7-3dd5ec7ae4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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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英飞特(300582):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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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7ccdd7b5-c413-4f9e-9d5d-5235a51063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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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英飞特(30058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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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e0e6d606-aa0a-4379-9012-703076d732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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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20:26│英飞特(300582):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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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0),公司特定股东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誉恒投资”)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0,8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0.1041%,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1068%)。
近日,公司收到誉恒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股
(元/股) 比例 份后公司总股
本比例
誉恒投资 集中竞价 2025年 9月 16.49 310,800 0.1041% 0.1068%
交易 29日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98,536,488股,扣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为291,046,488股;
(2)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 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
比例 股份后总股 比例 股份后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誉恒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621,720 0.2083% 0.2136% 310,920 0.1041% 0.1068%
其中:无限售条件 621,720 0.2083% 0.2136% 310,920 0.1041% 0.106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誉恒投资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誉恒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誉恒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施情况与
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誉恒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誉恒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35745357-c680-402f-8395-20515c5f3a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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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46│英飞特(300582):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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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公司特定股东誉恒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621,720股(占公司总股本0.208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2136
%),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310,8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41%,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1068%)。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誉恒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
比例
誉恒投资 621,720 0.2083% 0.2136%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98,536,488股,扣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为291,046,488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合伙企业投资退出期已结束,誉恒投资已决议对合伙企业进行解散,需对财产进行清算。但股东对公司发展前
景持续看好。
(2)股份来源: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310,8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41%,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1068%。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誉恒投资(以下简称“本企业”)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
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70
%(其中锁定期满后的12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4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
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
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所持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
,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则依法赔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损失。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誉恒投资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上述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誉恒投资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誉恒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上述减持股份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誉恒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誉恒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2/d90388d1-b600-4067-8f10-50fdfac16a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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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46│英飞特(30058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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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 GUICHAO HUA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GUICHAO HUA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0,455,235股(占公司总股本33.6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4.52%),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420,5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8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89%)。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GUICHAO HUA先生出具
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
本比例
GUICHAO HUA 100,455,235 33.65% 34.52%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298,536,488股,扣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为 291,046,488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用于创业投资、偿还相关股份质押融资借款以及其他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GUICHAO HUA先生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8,420,5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2%,不超过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89%。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GUICHAO HUA先生(以下简称“本人”)在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
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在公司首次
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在本人于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
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所
持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
入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则依法赔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损失。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GUICHAO HUA先生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
承诺一致。
3、GUICHAO HUA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
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GUICHAO HUA先生上述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GUICHAO HUA
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GUICHAO HUA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上述减持股份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
3、GUICHAO HUA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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