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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82(英飞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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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82 英飞特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1 18:22│英飞特(3005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GUICHAO HUA先生的通知,获 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质押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股) GUICHAO 是 14,000,000 13.94% 4.68% 2022/10/31 2024/4/10 中原信托有限公 HUA 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GUICHAO HUA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押前质押股 质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 量(股)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冻结数量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股)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GUICHAO 100,455,235 33.61% 62,600,000 48,600,000 48.38% 16.26% 0 0.00% 0 0.00% HUA 注:以上限售股份数量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fe72e3f5-931e-4f5a-a50b-9946d8b526e1.PDF ─────────┬──────────────────────────────────────────────── 2024-04-08 19:22│英飞特(300582):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1、2022年7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英飞特电子(杭 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英飞特电子( 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3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英飞特电子( 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 事宜。 5、2023年9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英飞特电子(杭 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以来,公司一直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经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政策变化 、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诸多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 GUICHAO HUA 先生、华桂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该等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故本次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政策变化及融资环境等各项因素后作出的决策。本次终止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六、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可持续 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6e546813-d692-4aa3-baca-4d952be03609.PDF ─────────┬──────────────────────────────────────────────── 2024-04-08 19:22│英飞特(30058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5 日通过邮 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均为现场出席。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郑淑琳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与GUICHAO HUA先生签署《英飞特电子(杭州)股 份有限公司与GUICHAOHUA先生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与GUICHAOHUA先生签署 前述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7abb7aea-a251-40f2-bba2-bec020c9a677.PDF ─────────┬──────────────────────────────────────────────── 2024-04-08 19:22│英飞特(30058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5 日通过邮 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4 人,董事 F MARSHALL MILES、林镜、竺素 娥、孙笑侠、张军明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 GUICHAO HUA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当前资本 市场政策变化、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诸多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同意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的《关于终止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董事 GUICHAO HUA 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华桂林先生与GUICHAO HUA 先生为兄弟关系,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 2 票,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该等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故本次关于 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 GUICHAO HUA 先生作为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认购对象之一,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与公司签署了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与 GUICHAO HUA 先生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鉴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GUICHAO HUA 先生签署《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与 GUICHAO HUA先生 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终止协议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董事 GUICHAO HUA 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华桂林先生与GUICHAO HUA 先生为兄弟关系,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 2 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4e2b3d1b-04b0-4ad3-a9f6-722737932b4b.PDF ─────────┬──────────────────────────────────────────────── 2024-04-08 19:22│英飞特(300582):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1 1),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重组前 重组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7,500.00 万元– 盈利:20,156.92 万元 盈利:28,418.6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12,500.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6,500.00 万元– 盈利:16,888.78 万元 盈利:25,191.62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11,500.00 万元 注: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购买欧司朗旗下照明组件的数字系统事业部(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重大资产购买项目,标的 资产自 2023 年 4 月 4 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上年同期重组后的数据包含标的资产 2022 年 1 月-12 月数据,即所列数据为假设在上年同期已完成重大资产购买项目且标 的资产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上年同期数据;本报告期仅包含标的资产 2023 年 4 月 4 日起至 12 月 3 1 日的数据。 3、本表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本公告中的“万元”指人民币。 (三)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是否进 原预计 最新预计 重组前 重组后 行修正 归属于上市 亏损:7,500.00 万 亏损: 16,500.00万 盈利: 盈利: 是 公司股东的 元–12,500.00万元 元–17,800.00万元 20,156.92 28,418.60 净利润 万元 万元 扣除非经常 亏损:6,500.00 万 亏损:15,500.00万元 盈利: 盈利: 是 性损益后的 元–11,500.00万元 –16,800.00万元 16,888.78 25,191.62 净利润 万元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截至目前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随着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推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业绩预告进行了修正,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发布了《关于终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政策变化、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诸多因素,并和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 慎分析后,决定终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 要求,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发生的相关费用从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会计科目调整到利润表中的管理费用科目。 上述调整对公司报告期净利润影响约为-4,400 万元,导致公司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指标出现需要修正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加 强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测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本次修正的 2023 年度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的进一步核算结果,仍属预告数据。公司具体财务数据以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74c0c04d-7938-4186-b30c-14645ac3f45b.PDF ─────────┬──────────────────────────────────────────────── 2024-04-08 19:21│英飞特(30058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终止协议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GUICHAO HUA 先生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签署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与 GUICHAO HUA 先生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和《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鉴于公司决定终止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同意公司与 GUICHAO HUA 先生签署《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与 GUICHAO HUA 先生附条件生效 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GUICHAO HUA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455,2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61%,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 公司与 GUICHAO HUA 先生签署《终止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已就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根据 2 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GUICHAO HUA 先生,美国国籍,护照号:5*******8,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459 号 A 座。 GUICHAO HUA 先生当前持有公司股份 100,455,2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 长职务,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GUICHAO HUA 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GUICHAO HUA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原协议于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终止。原协议终止后对双方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在原协议项下的权 利、义务全部终止,无需继续履行,且一方不得就原协议向另一方提出任何主张或要求。 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原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尚未成就,原协议尚未生效、履行,双方未因原协议 的签署互负任何责任或义务,因签署原协议而发生的费用(如有)由双方各自承担。 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终止协议生效后,原发行方案下乙方针对认购甲方发行股票所出具的声明及承诺等相关文件(如有) 将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无需继续履行相关文件项下的权利义务。 4、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就原协议的签署、终止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亦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双方不就原协 议的签署、终止而追究另一方的违约责任或主张任何赔偿。 5、本终止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且乙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在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本终止协议之日起 生效。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鉴于公司拟终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拟与 GUICHAO HUA 先生签署《英飞特电子(杭州)股 份有限公司与 GUICHAOHUA 先生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与GUICHAO HUA先生签署《英飞特电子(杭州)股 份有限公司与GUICHAOHUA先生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与GUICHAOHUA先生签署 前述终止协议。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控股股东 GUICHAO HUA 先生签署《终止协议》,是双方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审慎分析 后决定的。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签署《终止协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与可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24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GUICHAO HUA 先生除了从公司领取薪酬外,未与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与 GUICHAO HUA 先生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b9e53d33-d0cc-4b63-912c-2b8fdefdf3e4.PDF ─────────┬──────────────────────────────────────────────── 2024-03-19 19:30│英飞特(3005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GUICHAO HUA先生的通知,获 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延期,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延期的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当前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原质押到 延期后到 质权人 质 称 股股东或 延期股份 直接 公司总 为限 为补 日 期日 期日 押 第一大股 数量 所持 股本比 售股 充质 用 东及其一 (股) 股份 例 押 途 致行动人 比例 GUICH 是 8,250,000 8.21% 2.76% 否 否 2021/3/26 2024/3/18 2024/4/18 中信银 融 AO 【注 1】 行股份 资 HUA 有限公 司杭州 分行 注1:初始质押股份为5,500,000股,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于2021年5月实施完毕,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 股,质押股份数量相应增加至8,250,000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GUICHAO HUA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股 占其直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份数量 接所持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股份比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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