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83 赛托生物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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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02 │赛托生物(300583):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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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02 │赛托生物(300583):关于子公司收到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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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28 │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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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13 │赛托生物(300583):关于子公司收到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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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48 │赛托生物(300583):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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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18 │赛托生物(30058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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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46 │赛托生物(30058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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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44 │赛托生物(30058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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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30 │赛托生物(300583):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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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12 │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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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02│赛托生物(300583):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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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郭一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郭一多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
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日,郭一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庆利女士将继续协助
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郭一多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9acf388e-2fc4-4395-b125-acd2a58de2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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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02│赛托生物(300583):关于子公司收到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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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斯瑞药业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糠
酸氟替卡松《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料药登记信息
化学原料药名称:糠酸氟替卡松/Fluticasone Furoate
登记号:Y20250000018
包装规格:100g/桶、200g/桶、500g/桶、1kg/桶、2kg/桶、5kg/桶、10kg/桶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生产企业:山东斯瑞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外环路南段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质量标准、标
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
二、原料药的相关情况
糠酸氟替卡松是一种强效的糖皮质激素,用于鼻喷剂,可治疗 2岁及 2岁以上季节性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用于吸入粉雾剂,可
治疗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化学原料药糠酸氟替卡松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表明该原料药已符合国家相关药品审评技术标准,本次
获批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化学原料药领域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公司糠酸氟替卡松原料药暂无销售,受 G
MP 符合性检查进度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该品种的生产销售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根据 IQVIA 数据统计,糠酸氟替卡松原料
药2024 年全球需求量约为 500 公斤。
上述药品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内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四、报备文件
《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717e1388-604b-4cf0-894c-e906b30d13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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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28│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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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88,580 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现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总股本189,702,12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388,580
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 187,313,5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0637元(含税,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即(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10=948,510.63 元÷(189,702,126 股-2,388,580 股)×10。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0.050637 元÷10×187,313,546股)÷189,702,126 股×10=0.049999 元/股(含税,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
点后六位)。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
.0049999 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公司以 189,702,1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48,510.63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388,580
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现按照现
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总股本 189,702,12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38
8,580 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 187,313,5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0637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89,702,12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388,580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187,313,546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0637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04557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
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0127 元;持股1个月以
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5064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1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7 月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64 山东润鑫投资有限公司
2 06*****568 山东润鑫投资有限公司
3 02*****885 米超杰
4 01*****732 米奇
5 01*****023 米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
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现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总股本 189,702,12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
,388,580 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187,313,5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0637 元(含税,最后一位直接截
取,不四舍五入),即(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10=948,510.63 元÷(189,702,126 股-2,388,580 股)×1
0。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0.0
50637 元÷10×187,313,546股)÷189,702,126 股×10=0.049999 元/股(含税,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六
位)。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0
49999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
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外环路南段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璐、曾庆利
咨询电话:0530-2263536
传真电话:0530-2263536
八、备查文件
1、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f29a8d76-91d6-44b2-84d5-eb4d94e580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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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13│赛托生物(300583):关于子公司收到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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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斯瑞药业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
的《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告知书》(编号:GMP2026078、编号:GMP2026122),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告知书》具体信息
(一)编号为 GMP2026078 的告知书
被检查单位名称:山东斯瑞药业有限公司
检查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外环路南段
检查范围及相关车间、生产线:原料药(曲安奈德) 04 车间 02线
检查时间:2026 年 3月 25日-2026 年 3月 27日
检查结论:经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的要求。
(二)编号为 GMP2026122 的告知书
被检查单位名称:山东斯瑞药业有限公司
检查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外环路南段
检查范围及相关车间、生产线:原料药(倍他米松) 01 车间 01综合生产线
检查时间:2026 年 5月 13日-2026 年 5月 15日
检查结论:经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的要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顺利通过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表明公司相关车间和生产线符合GMP 要求。本次通过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有利于公
司继续保持稳定的产品质量和持续稳定的生产能力,以满足相关药品的市场需求,对公司未来稳健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由于药
品的生产和销售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报备文件
1、《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告知书》(编号:GMP2026078)
2、《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告知书》(编号:GMP202612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a448a316-68ff-4a8e-a93b-286acb58ef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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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48│赛托生物(300583):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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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原告。
3、涉案的金额:原告诉讼请求的金额为 32,000 万元人民币。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是公司因被侵害技术秘密而主动提起的诉讼,是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的正当
举措,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应对,通过法律途径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目前案件尚未开
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和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
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作为原告,就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案件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日立案受理。
原告: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沈阳博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被告二:常尊学
被告三:刘瑶
被告四:刘亮
被告五:刘艳玲
二、本案基本情况
(一)案由: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二)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全体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技术秘密的行为,即停止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原告技术秘密;
2.请求判令沈阳博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常尊学、刘瑶、刘亮连带赔偿原告320,000,000 元,刘艳玲对其中 10,000,000 元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三)原告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原告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 19 日,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甾体药物中间体,先后获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等称号,并多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原告在研发、生产甾体医药中间体的过程中,形成了多项技术
秘密。原告对该等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该等商业秘密具有商业价值且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
原告认为,被告二指使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及其他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原告商业秘密,并将获取的商业秘密披露给被告一
,被告一利用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五被告共同侵害了原告的技术秘密。
被告二在担任原告与高校联合成立的实验室负责人及原告在沈阳设立的研发中心负责人期间,指使被告四、被告五实施侵害原告
技术秘密的行为,并成立被告一,将原告技术秘密用于被告一的生产经营活动。
被告三是被告二的团队成员,并曾担任被告一经理职务。被告三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原告技术秘密后,将原告技术秘密用于被告
一的生产经营活动。
被告四是被告二的团队成员,其接收被告五发送关于原告的技术秘密后,对相关技术秘密进行编辑整合,通过个人邮箱发送给被
告三。根据生效刑事裁定书([2023]鲁 17 刑终 181 号)裁定,被告四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告五系原告前员工,与原告签订了
《劳动合同》《保密及竞业限制合同》等,2016 年 5月,被告四通过个人邮箱向被告五发送邮件,索要原告技术秘密。被告五利用
其担任公司技术部经理的工作便利,未经公司允许擅自将公司的技术秘密通过个人邮箱发送给被告四。根据生效刑事裁定书([2023]
鲁 17 刑终 171号)裁定,被告五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针对上述五被告的侵权行为,公司正积极通过民事诉讼、刑事控告等各种法律手段追究相关人员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维
护公司利益。
三、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是公司因认为被侵害技术秘密而主动提起的诉讼,是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的正当举措,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方
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应对,通过法律途径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和执行情况而定。本次诉讼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6ab4c9d-9b41-4494-918e-24f9400a09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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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18│赛托生物(30058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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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98 元/股
(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2、回购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3、2026 年 6月 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4、截至 2026 年 6月 2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388,58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1.26%,最高成交价为12.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02 元/股,成交金额为 29,991,993.20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
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相关主体在回购实施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本次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2,388,5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根据公司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
案,如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予以锁定,以 2026 年 5月 31 日的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
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53,200 1.87% 5,941,780 3.13%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148,926 98.13% 183,760,346 96.87%
总股本 189,702,126 100.00% 189,702,126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
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尚未使用的已回
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7cb517c9-71e6-42b8-bbb4-a8d9d3964b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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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46│赛托生物(30058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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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24 日、2026 年 5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申请银行专项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八年,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担保额度内
调剂使用并可滚动循环使用。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和2026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定陶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定陶支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11,000 万元,担保期限 8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5月 20 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外环南段路西
法定代表人:董景东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业务: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肥料生产;现制现售饮用
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炼焦;再生资源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供冷服务;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212.40 24,786.94
负债总额 19,790.15 21,618.51
净资产 4,422.25 3,168.44
财务指标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839.64 9,852.93
利润总额 1,255.30 826.16
净利润 1,253.81 828.0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定陶支行
保证人(乙方):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担保金额:11,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
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1,000 万元(包含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 11,00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2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对外担保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
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686676f8-2308-40a9-bbbf-2ae221d174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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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44│赛托生物(30058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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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98 元/股
(含),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
予以披露。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710,100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37%,最高成交价为 12.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70 元/股,成交金额为 9,099,46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
截至 2026 年 6 月 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97,14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1.00%,最高成交价为 12.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5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4,159,734.2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
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09e6d89-0256-4bb3-908a-6b74d62f6f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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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30│赛托生物(300583):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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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98 元/股
(含),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5月 2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406,900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2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12.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70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5,215,627.00 元(不含交易费
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f557be00-f549-49ac-adf6-2eb09c5b1a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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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12│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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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并
于 2026 年 5月 12 日以公告的形式增加临时提案及股东会补充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 9:15
-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米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会议。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8,365,9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9,702,
126 股的 41.31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3,552,8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9,7
02,126 股的 38.772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813,0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9,702,126
股的 2.537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304,7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19%;反对 47,0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01%;弃权 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3,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292%;反对 47,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9779%;弃权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929%。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304,7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19%;反对 47,0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01%;弃权 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3,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292%;反对 47,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9779%;弃权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929%。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289,6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27%;反对 66,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55%;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37,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155%;反对 66,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3913%;弃权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32%。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297,2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24%;反对 54,5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96%;弃权 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5,5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734%;反对 54,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1337%;弃权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929%。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304,7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19%;反对 51,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62%;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3,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292%;反对 51,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776%;弃权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32%。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300,4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4%;反对 56,1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17%;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8,7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6399%;反对 56,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1670%;弃权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32%。
该特别议案经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291,7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53%;反对 53,0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77%;弃权 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591%;反对 53,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1026%;弃权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383%。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会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名称:钱晓波、白曦
3、结论性意见: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63405a6-c3b1-4e96-9441-35d99c6d58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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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12│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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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a2ecd4e-2152-47b2-aa5e-4fee3727bd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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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31│赛托生物(300583):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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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22),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026 年 5 月 11 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润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润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山东赛托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
东润鑫持有公司股份 43,297,3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2%,符合向股东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
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 1项临时提案外,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
提案后的股东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外环路南段,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6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2026 年 5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
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信函或传真需在 2026 年 5月 18 日 17:00 前送达
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 9:00—12:00,13:30-17:00。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外环路南段,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通过信函方
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庆利、郭一多
联系电话:0530-2263536 传真:0530-2263536
联系邮箱:stock@sitobiotech.com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5a78b05-3ef9-46d8-bde5-b9a440b7ef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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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31│赛托生物(3005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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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
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促进公司做大、做强、做好,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
(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外部薪酬调研水平、公司经营规模以及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分
管工作的职责、岗位价值以及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四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薪酬可以作相应的调整,调整的依据是: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调整方案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要求由公
司代扣代缴。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公司发展不适应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或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董事津贴按年计算,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
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
第十一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领取董事津贴。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以及公司整体经营成果挂钩;
(三)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确定;
(四)绩效薪酬:以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工资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先考核再兑现。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公司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项目)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四条 鉴于每个经营年度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在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可以对按照上
述标准得出的结果进行一定调整,并以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第十五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六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公司根据已签订的业绩承诺,结合相关管理人员的述职,综合财务、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出具的年
度数据,组织并完成绩效考核评定,确定相关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金额。
第十七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按年度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在会计年度结
束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提出绩效薪酬兑现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执行。年度绩效薪酬和奖
励薪酬于次年一次性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两个以上职务,薪酬以较高职务标准发放,兼任分、子公司或参股、实际控制单位职务的,不得在
兼职单位领取除津贴外的薪酬。
第十九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根据年度津贴标准按年度发放。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的任一考核年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当年绩效薪酬,或不予发放其当年绩效薪酬,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纪律处分或处罚的;
(二)违反忠实或勤勉义务且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的,或导致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
大风险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六)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或不再具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或无法履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
;
(七)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
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
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如有
)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行
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前述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予以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150df1ce-4611-442e-9efe-098178a03f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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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31│赛托生物(30058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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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11日收到单独持有公司22.82%股份的股东山东润鑫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润鑫”)提交的《关于提请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山
东润鑫提议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紧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上述临时提案的相关
议案,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或即时通讯工具等形式向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送达了会议通知及
文件。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亲自参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米奇先生主持,并在会议上就紧急召开
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拟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dbeca5e1-1f58-44ab-ae60-2835d54a2f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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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16│赛托生物(300583):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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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
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周五)15:00-16:30。届时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米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璐女士,财务总监李福文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
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662e57e5-8683-4ea6-bdda-cb5fefb441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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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14│赛托生物(30058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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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98 元/股
(含),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4月 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3a1beba0-a6a1-4498-bf4b-89428536e1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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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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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b9f8301-4a81-4950-b0d7-851c8faaa7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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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2│赛托生物(300583):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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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300583):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11ec4c6-a4a7-4f74-b692-2e76841960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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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1│赛托生物(30058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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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
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
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
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募集资金拟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需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
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6、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
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
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
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
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
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所
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e246618-3262-4b64-9610-490f3712d6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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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1│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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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e57fbbb-96b6-4c80-87a6-983245c836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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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1│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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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177ae22-d31d-419c-b3dc-5a6801cb46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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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1│赛托生物(30058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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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30058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53d5731-6acf-400b-8571-22841ae9cd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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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1│赛托生物(30058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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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30058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1e7f8cf-25f8-43e1-93a4-271e41682e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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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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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dceeafb-d252-4e99-9480-a4c3be5cf7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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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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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6〕9822 号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托生物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赛托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赛托生物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赛托生物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赛托生物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赛托生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赛托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赛托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赛托生物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志勇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思超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01,686.98 97,060.1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35.72 962.7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33% 0.99%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 20.50 租赁收入 16.32 租赁收入
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
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
经营之外的收入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
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
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
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
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 315.22 贸易业务收入 946.45 贸易业务收入
生的收入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
生的收入
项 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
入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
小 计 335.72 962.77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
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
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
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
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小 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
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01,351.26 96,097.36
法定代表人:米奇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李福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永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2c62a8e-10f5-44af-b76c-3ff0090556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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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赛托生物(300583):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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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托生物”
或“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赛托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
1号)同意,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1,641,762股,发行价格为 22.4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6,159.04万
元,扣除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发行费用 966.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5,192.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
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且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6,159.04万元,扣除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发行
费用 966.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5,192.24万元,全部投入以全资子公司山东和诺倍康药业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的“高端制剂产
业化项目”。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高端制剂产业化项目”投资计
划进行部分调整。变更后,原“高端制剂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22,937.66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额调整为 13,029.22万元;同
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到由全资子公司山东金维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维多”)为实施主体的新项目“生物合成技术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总投资 23,713.12 万元,投入募集资金 12,436.88 万元(含利息 273.86万元),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向金维多
增资 10,000.00万元,以募集资金向金维多提供借款 2,436.88万元,其余资金由金维多自筹。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9,093.85万元,不含临时补流的金额 10,000.00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6年 4月 21日,公司已全部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或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基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
的情况。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提升公司发展速度,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
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按现行同期银行贷款 LPR基准利率 3.0%计算,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300.00万元/年。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
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
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4、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
工作。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进度和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e6abde-c1c6-4693-9c2b-ff39ce1b84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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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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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9821 号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赛托生物公司)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赛托生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赛托生物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志勇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思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8c652a6-d9c8-47f9-afc6-90e908d384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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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赛托生物(300583):国金证券关于赛托生物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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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托生物”
或“公司”)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保荐代表人 刘彦、郭菲
联系电话 021-68826002
保荐代表人变更情况 否
三、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赛托生物
股票代码 300583
注册资本 18970.2126万元
成立时间 2010-01-19
注册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外环路南段
办公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外环路南段
法定代表人 米奇
实际控制人 米超杰
董事会秘书 李璐
联系电话 0530-2263536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国金证券作为赛托生物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指定刘彦、郭菲两名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截至 202
5年 12 月 31日,保荐人对赛托生物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上述期间,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主
要工作如下: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规范运作
水平。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与公司及时沟通并要求公司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各项承诺。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进行培训。
6、认真履行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工作,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 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原募
投项目“高端制剂产业化项目”投资计划进行调整,投资总额调整为 22,937.66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额调整为 13,029.22 万元。
并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到由全资子公司山东金维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维多”)为实施主体的新项目“生物合成技术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为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23,713.12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12,436.88
万元(含利息 273.86万元),其中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金维多增资 10,000.00万元,拟以募集资金向金维多提供借款2,436.88 万元
。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亦将发生变更,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二)上市公司存在业绩下滑
1、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76.67万元,同比下滑 294.65%,公司业绩亏损
主要原因为:因公司产品价格出现了一定的下行,公司销售收入和销售毛利率有不同幅度减少,销售毛利减少。动保原料药市场价格
波动较大,固定成本较高,影响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19.16万元;另外因甾体类中间体产品市场价格出现下行,计
提存货减值影响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51.78万元。
2、根据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14.75万元,同比增长 17.60%,公司业绩亏损主
要原因为:受市场环境变化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部分产品价格仍处于低位,产品固定成本相对稳定,导致产品毛利率较低;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部分因价格下跌导致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存货,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对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 4,895万元;因计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归母净利润 688万元,因核销预付款项影响归母净利润 529万元
。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重要事项或信息披露事项,公
司能够及时与保荐机构进行沟通,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
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和与公司约定履行了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持续督导阶段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事后
及时审阅,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就其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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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赛托生物(300583):国金证券关于赛托生物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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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赛托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彦 联系电话:021-68826002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菲 联系电话:021-6882600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是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阅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次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 12 月 2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解读《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
例(公开征求意见稿)》;
2、A股有关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案例总结与解析。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 是 不适用
象的股份限售承诺
2、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股份回购及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
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 是 不适用
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激励对象本人关 是 不适用
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无
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82bc3bb-a1f2-4e62-88ec-a5a846f8df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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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赛托生物(30058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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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授信和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经营及投资项目进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敞口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上述金额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含原额度的续期)。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菏泽润鑫
热力有限公司申请银行专项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八年,上述担保额度基于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担保额度内
调剂使用并可滚动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米奇先生或其他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申请银行授信(含子公司
授信)及担保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
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担保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额度(万 市公司最近一 联担保
例 负债率 (万元) 元) 期净资产比例
山东赛托生物 菏泽润鑫 100% 81.74% 0 11,000 6.12% 否
科技股份有限 热力有限
公司 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5月 20 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外环南段路西
法定代表人:董景东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业务: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肥料生产;现制现售饮用
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炼焦;再生资源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供冷服务;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212.40 24,786.94
负债总额 19,790.15 21,618.51
净资产 4,422.25 3,168.44
财务指标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839.64 9,852.93
利润总额 1,255.30 826.16
净利润 1,253.81 828.0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被担保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
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以及对子公司进行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的发展战略及日常经营需
要,被担保对象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
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违背的情况,
有利于支持其经营和业务发展。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实际发生时,待具体债务的担保合同签订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金额、担保方式
、担保期限等相关内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未对子公司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2d0c2a8-acbd-4efe-bcf9-acf0387966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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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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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571acda-f354-458f-9dfa-c7d4d43fe6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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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9│赛托生物(30058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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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外环路南段,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议案 6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
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信函或传真需在 2026 年 5月 18 日 17:00 前送达
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 9:00—12:00,13:30-17:00。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外环路南段,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通过信函方
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庆利、郭一多
联系电话:0530-2263536 传真:0530-2263536
联系邮箱:stock@sitobiotech.com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3157ea7-13d5-4d99-97e1-486afddb65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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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9│赛托生物(30058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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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30058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屠鹏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c0854ae-958b-468c-ac8b-4cc9db79b1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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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9│赛托生物(30058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康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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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30058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康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d96d4a4-3c22-46d9-ab85-e7d7adeada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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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9│赛托生物(30058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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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30058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启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528b932-cb04-43b9-8d57-63e90168f0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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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7│赛托生物(30058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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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89,702,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0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一、审议程序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73,147,490.03 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584,071.6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为 198,496,394.4
1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为669,130,641.24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496,394.41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
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及当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
前总股本 189,702,1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48,510.63 元(
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845,531.89 1,897,021.26 85,365,956.7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147,490.03 -88,766,731.73 45,603,990.98
(元)
研发投入(元) 41,543,067.14 58,379,409.91 55,076,380.87
营业收入(元) 1,016,869,821.22 970,601,329.97 1,279,783,092.4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98,496,394.41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669,130,641.24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90,108,509.85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38,770,076.926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90,108,509.85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154,998,857.92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4.74%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由于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90,108,509.85 元。公司不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
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2、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a807213-eb32-4ecc-b339-4ba185290c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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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7│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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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c87c39e-aef9-441c-be79-435f89edda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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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7│赛托生物(30058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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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
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报告期末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
,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53,073,813.02 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资产减值计提金额
应收款项减值损失 6,041,112.37
其中: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3,185,086.66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2,856,025.71
存货减值损失 34,862,257.01
预付账款减值损失 5,293,800.94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384,247.18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3,492,395.52
合 计 53,073,813.0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均计入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期,其中计入信用减值损失6,041,112.37 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47,032,700
.65 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 53,073,813.02 元,其中计入信用减值损失6,041,112.37 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47,032,700.
65 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后,共计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226,115.55元,相应减少
2025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4,226,115.55 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依据及方法
2025 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为各项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
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
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具体如下: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00
1-2 年 10.00
2-3 年 20.00
3-4 年 50.00
4-5 年 80.00
5 年以上 100.00
3、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账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龄组合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6,041,112.37 元。
(二)存货减值损失计提依据及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
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
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
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计提存货减值损失 34,862,257.01 元。
(三)预付账款减值损失计提依据及方法
当发生陷入财务困境或破产、合同被取消或无法履行、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形时,即存在客观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可能
无法收回,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减值金额通过比较预付账款的账面价值与其预计可收回金额来确定,可收回金额一般指预期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本期计提预付账款坏账损失 5,293,800.94 元。
(四)长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依据及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
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384,247.18 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3,492,395.52 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
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相应会计处理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反映
及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936441b-008a-44ab-9937-db34347baa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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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7│赛托生物(300583):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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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7:00 在“价值在线”
(www.ir-online.cn)平台采用网络互动的方式举办 2025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米奇先生,财务总监李福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璐女士,独立董事
康立女士,保荐代表人刘彦先生。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
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提问和参与说明会链接如下:
参与方式一: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jLJFcPQe4
参与方式二: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价值在线平台小程序公司说明会界面)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录,即可提前提问或说明会当日参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bb3ee4b-254a-4dce-91bc-aa771c257d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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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7│赛托生物(300583):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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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天健在 2025 年度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时间
投 资 华 仪 电 2024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在 5%
者 气、东海 年 3月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
证券、天 6日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 承担连带责任,天健
健 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 已按期履行判决)
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并对其专业
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
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审计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重点审计领域、审计调整、初审意见等事项进
行了沟通。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
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资质合规、有效,其在 2025 年度执业过程中严格恪守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
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法定职责,按期完成公司 2025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执业期间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审计操作规范有序,所出具的相关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准确、及时合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5f1a88e-9f62-427c-8014-7d989cdbba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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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7│赛托生物(30058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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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
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
1 号)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1,641,762 股,发行价格为 22.4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6,159.
04 万元,扣除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发行费用966.8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5,192.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且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6,159.04 万元,扣除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发
行费用 966.8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5,192.24 万元,全部投入以全资子公司山东和诺倍康药业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的“高端制
剂产业化项目”。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高端制剂产业化项目”投资
计划进行部分调整。变更后,原“高端制剂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22,937.66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额调整为 13,029.22 万元
;同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到由全资子公司山东金维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维多”)为实施主体的新项目“生物合成技术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投资 23,713.12 万元,投入募集资金 12,436.88 万元(含利息273.86 万元),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向金
维多增资 10,000.00 万元,以募集资金向金维多提供借款 2,436.88 万元,其余资金由金维多自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9,093.85 万元,不含临时补流的金额 10,000.00 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5 年 4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6 年 4月 21 日,公司已全部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
表人。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或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基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
的情况。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提升公司发展速度,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
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按现行同期银行贷款 LPR 基准利率 3.0%计算,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300.00 万元/年。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
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
资,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4、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
工作。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进度和正常进行。
五、相关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207bd4c-784b-4dfc-a71b-384c60f7c4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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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7│赛托生物(300583):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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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 被告 案件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告 时间
投 华仪电 2024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在
资 气、东海 年 3月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5%的范围内与华仪
者 证券、天 6日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 电气承担连带责
健 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 任,天健已按期履
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志勇,200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家以上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思超,2015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起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朱中伟,2001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 年起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家以上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实际业务规模、审计工作业务量及市场价格等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 年 4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的
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审计机构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a3e70e0-8ce2-4ac7-99ac-541bf946b1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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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7│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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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22636a4-6473-4d40-ad19-65c0da99d8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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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7│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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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9823 号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托生物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赛托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赛托生物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赛托生物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赛托生物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赛托生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
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赛托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赛托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赛托生物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志勇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思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7d563ee-cea2-4050-9b34-d820b2a537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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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7│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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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fd0d6ba-a1ea-47fa-a190-49b17b01d1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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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7│赛托生物(300583):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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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的年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现将 2025 年度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 被告 案件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告 时间
投 华仪电 2024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在
资 气、东海 年 3月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5%的范围内与华仪
者 证券、天 6日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 电气承担连带责
健 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 任,天健已按期履
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并对其专业
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
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审计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重点审计领域、审计调整、初审意见等事项进
行了沟通。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
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核查并综合评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诚信、独立性、过往审计履职
情况及执业质量,确认其具备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法定资质与专业能力,可充分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求。2025 年 4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天健进场开展审计工作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事务所汇报、逐项审阅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
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统筹协商确定审计工作整体时间安排。
(三)审计工作开展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针对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事项中存在
的分歧,审计委员会全面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妥善推进问题解决,保障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平稳有序、保质完成。
(四)天健出具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关键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专项沟通问询。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
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全面核查与综合评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各项审计相关工作。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0705702-e825-41e7-8086-30fc87394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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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7│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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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9824 号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托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赛托生物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赛托生物公司年度报告
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赛托生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
)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赛托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
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赛托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
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赛托生物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志勇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思超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将
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651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 股)股票 1,164.18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47 元,共计募集资金
26,159.0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8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5,379.0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6.8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5,192.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17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5,192.2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4,004.41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B2 20,000.00
利息收入净额 B3 295.83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2,416.65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C2 -10,000.00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3 26.8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6,421.06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D2=B2+C2 10,000.00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322.6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9,093.8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9,093.85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与民生银行上海张江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4月24日与公司之子公司山东和诺倍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诺倍康公司)、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陶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12月29日与公司之子公
司山东金维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维多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定陶支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民生银行上海张江支行 639059812 569,871.87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交通银行菏泽分行 409899991013000155048 40,368,677.63
中国工商银行菏泽定陶支行 1609003329000012146 50,000,000.00
合 计 90,938,549.5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3239c78-39c6-4119-8185-7184cfb709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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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7│赛托生物(300583):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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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300583):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6520921-917b-4cca-8058-937b45cfa6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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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28│赛托生物(30058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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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
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出具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承诺对公司发放人民币贷款不超过
2,7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三年,仅用于公司进行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 90 天。
近日,公司正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定陶支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定陶支行
乙方: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定义和说明
“回购”或“回购交易”指上市公司(境内 A股)在符合监管规定条件下收购本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
“回购借款”指甲方向乙方发放的,用于支付回购交易价款的借款。
(二)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由乙方用于支付回购交易价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
(三)借款金额和期限
3.1 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人民币,金额为 27,000,000.00(大写:贰仟柒佰万)元。
3.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计算;分次提款的,自第一次提款之日起计算。
3.3 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记载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自筹资金
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回购交易所需自筹资金不得少于 3,000,000.00(大写:叁佰万)元或回购交易金额的 10%。
(五)账户监管
1、乙方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本合同所约定的股票回购交易。
乙方选择甲方为第三方存管银行,乙方不得就该专用证券账户办理转托管或者转指定手续。
2、乙方在甲方开立或指定账户,作为甲方发放借款和回收借款本息的专用账户,并将借款发放至约定的资金账户,专款用于股
票回购。该账户中的资金支出仅限于支付回购交易价款以及依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借款本息和其他应付费用。在借款本息和其他
应付费用全部清偿前,乙方不得自行从该账户支取任何款项,不会发出从该账户支付任何款项的指令,也不得从前述资金账户支取现
金或对外转账。
(六)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
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二、其他说明
本次签订股票回购借款合同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上述借款
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出具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
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定陶支行签署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16eadf0-cbae-4093-9854-49cd22d8a1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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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32│赛托生物(300583):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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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 5,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2026 年 4月 21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 10,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
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7852e6e-ad7f-4db9-9748-1a8dfe330eb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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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赛托生物: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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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赛托生物: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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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赛托生物: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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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赛托生物: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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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赛托生物: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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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0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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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赛托生物: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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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0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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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赛托生物: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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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赛托生物: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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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赛托生物: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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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784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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