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84 海辰药业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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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5:48 │海辰药业(300584):关于公司注射用醋酸西曲瑞克获得药品注册批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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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40 │海辰药业(300584):关于公司注射用盐酸头孢甲肟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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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52 │海辰药业(300584):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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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52 │海辰药业(30058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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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3 │海辰药业(300584):2026年4月2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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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1 │海辰药业(30058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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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1 │海辰药业(300584):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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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1 │海辰药业(30058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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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1 │海辰药业(300584):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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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0 │海辰药业(30058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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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5:48│海辰药业(300584):关于公司注射用醋酸西曲瑞克获得药品注册批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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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
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注射用醋酸西曲瑞克
剂型:注射剂
规格:0.2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4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 1号
生产企业: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 1号
证书编号:2026S02097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64796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注射用醋酸西曲瑞克是第三代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GnRH)拮抗剂,适应症为:辅助生育技术中,对控制性卵巢刺激的患者,本
品可防止提前排卵。注射用醋酸西曲瑞克具有起效快速,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不良事件发生率低的优势。
原硏 Merck (Schweiz) AG 的注射用醋酸西曲瑞克已在国内批准上市,商品名为思则凯。经查询国家药监局网站,除公司外,目
前有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广州海瑞药业有限公司、长春金赛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获批。
三、对公司的影响
注射用醋酸西曲瑞克的获批丰富了公司产品线,提升了自身的竞争能力,本次获批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该产品的获批对公司未
来业绩的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获得批件后,产品销售易受到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
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a1efc743-7522-4618-b8b4-7a6397aeee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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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40│海辰药业(300584):关于公司注射用盐酸头孢甲肟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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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
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产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注射用盐酸头孢甲肟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g(按 C16H17N9O5S3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上市许可持有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 1号
生产企业: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 1号
通知书编号:2026B03286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060548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 号)
、《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 年第 100 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
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 年第 62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注射用盐酸头孢甲肟是第三代头孢菌素类药物,通过抑制细胞壁的生物合成而产生杀菌作用,对革兰阴性菌、阳性菌均有良好的
抗菌作用,是一种临床应用广泛的广谱抗生素,具有广谱、耐酶、高效、安全的特性。注射用盐酸头孢甲肟最早由日本武田制药研制
开发,于 1983 年上市,商品名:BESTCALL?,规格:1.0g、0.5g。经查询国家药监局网站,目前有浙江尖峰、桂林澳林、上海上药
新亚等多个厂家持有批文;化学药品目录集显示,包括公司在内,目前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厂家共两家。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质量和疗效等同原研产品,在医保支付及医疗机构采购方面将予以适当
支持。公司注射用盐酸头孢甲肟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获得批件后,产品销售易受到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
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ba45b6ae-5031-434c-af56-03427b2241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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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52│海辰药业(300584):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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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公
司 2025年度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
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
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27日召开 2025年
度股东会。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该次董事会决议和《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股东与会方式等事项。经查,公司在本次股东
会召开二十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 月 27 日下午 14:00 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 1号公司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如期
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于平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要求。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27 日(星期三)9:15-9:25、9:30-11:
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7日(星期三)9:15-15:00。
经查验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
会议议程、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办法,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本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62,956,0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52.4633%,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计 7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62,544,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额的 52.120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5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41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34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
行了身份认证。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证,本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
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且在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
,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2,853,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4%;反对 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6%;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0
%。
2.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2,853,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4%;反对 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6%;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0
%。
3.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840,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0%;反对 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5%;弃权 2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
%。
4.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85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2%;反对 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6%;弃权 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23%。
5.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828,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8%;反对 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1%;弃权 3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70%。
6.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805,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6%;反对 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4%;弃权 5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
80%。
7. 《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850,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9%;反对 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9%;弃权 3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32%。
上述议案均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
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9cc0407a-3901-4b5f-a6bb-b9150ea5e8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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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52│海辰药业(30058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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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的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9:15-15:00。
4、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1号。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于平先生
股东出席情况: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2人,代表
股份62,956,0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46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2,544,7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
2.12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41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2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10人,代表股份490
,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090%。
7、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853,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4%;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6%;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139%;反对 71,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81%;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81%。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62,853,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4%;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6%;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139%;反对 71,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81%;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81%。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840,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0%;反对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5%;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281%;反对85,3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98%;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21%。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851,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2%;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6%;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286%;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681%;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33%。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2,828,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8%;反对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405%;反对 92,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449%;弃权 3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46%。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2,805,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6%;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弃权 5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173%;反对 94,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950%;弃权 5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877%。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2,850,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9%;反对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9%;弃权 3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656%;反对 71,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088%;弃权 3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56%。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林亚青律师和李妃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da9d0699-65f9-4fc1-926b-66abfc8255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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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3│海辰药业(300584):2026年4月2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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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辰药业(300584):2026年4月2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cdf994a-412e-4cbf-8db1-1941758eb3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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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1│海辰药业(30058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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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辰药业(30058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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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1│海辰药业(300584):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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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辰药业(30058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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