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85 奥联电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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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 │奥联电子(3005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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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38 │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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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38 │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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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2 │奥联电子(300585):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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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1 │奥联电子(30058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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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1 │奥联电子(300585):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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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19 │奥联电子(300585):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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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4 │奥联电子(3005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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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7:00 │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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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7:00 │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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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奥联电子(3005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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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刘军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13,540,93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9135%)的股东刘军胜先生计划在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133,333股(即不超过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3%)。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刘军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刘军胜 13,540,937 7.913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规划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4.1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4.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数量及比例:刘军胜先生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5,133,33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减持期间,如果公司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如果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导致股本变动,
则减持数量不做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
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刘军胜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
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5%以上股东刘军胜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刘军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实施
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股东刘军胜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刘军胜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书面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0b77a467-7b70-4073-9a02-d40d3211ff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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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38│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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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
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4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4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载明了新
增临时提案的提案人、提案程序及新增议案名称,并决定于2026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除新增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方式、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
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5 月 8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年 5月 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为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8日下午 15:00 在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德邦路 16 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薛娟华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要求。
经查验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
开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等相关事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1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52,420,
31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635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51,
911,21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0.3377%。根据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9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共计 509,1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97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查阅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并对召集人资格进行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且在会议公告中列明
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独立董事 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6.《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的情
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53f2b69-93c0-457b-9f01-caa4e389aa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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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38│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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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6年 5月 8日 15: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08 日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德邦路 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娟华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71,111,111 股,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 51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2,420,3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63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共 2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51,911,2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37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人,代表股份
50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76%。
8、公司董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93,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6%;反对 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弃权 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54%;反对 18,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24%;弃权 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22%
。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93,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6%;反对 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弃权 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54%;反对 18,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24%;弃权 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22%
。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78,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0%;反对 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弃权 1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696%;反对 22,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05%;弃权 1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9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92,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 2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4%;弃权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619%;反对 23,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40%;弃权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41%
。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92,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 2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4%;弃权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619%;反对 23,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40%;弃权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41%
。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92,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 2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4%;弃权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619%;反对 23,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40%;弃权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41%
。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93,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6%;反对 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弃权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54%;反对 22,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05%;弃权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41%
。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93,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6%;反对 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弃权 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54%;反对 18,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24%;弃权 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22%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聂梦龙律师和刘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1ae873fb-9376-44c4-a035-453cc14330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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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2│奥联电子(300585):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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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董事离职的情况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赖振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赖振东
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赖振东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
的规范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赖振东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赖振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赖振东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及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赖振东先生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冯志强先生(简历
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
次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bcbda95-d827-496e-9568-cabb9767c5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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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1│奥联电子(30058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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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79ad056-6344-40d3-98c8-1e97d8b5a7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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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1│奥联电子(300585):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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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4c7ab75-a3b3-4b7b-80a4-e51ff087a3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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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19│奥联电子(300585):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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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8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
提高股东会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瑞盈”)于 2026年 4月 24日提请公司董事会将《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西瑞盈持有公司股份 51,911,1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4%,符合向股东会提交临
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 1 项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方式、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更
新后的股东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8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08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德邦路 1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5.00 《关于独立董事 2026 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蔡雪辉先生、帅立国先生、欧阳本祺先生、吴海鹏先生(离任)和孙柏刚先生(离任)向董事会提交
了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2、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已由 2026年 4月 13日、4月 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15日、4月 2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
需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及出席要求:
(1)参加股东会人员,需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持股凭证
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3、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30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德邦路 16号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通过信函方
式登记的,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红
联系电话:025-52102633
联系传真:025-52102616(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时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86b6490-4265-4ebe-9361-321693c08e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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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4│奥联电子(3005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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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刘军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联电子”)于2026年 1月 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持股 5%以上股东刘军
胜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133,333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
公司于 2026年 3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及 5%整数倍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军胜先生于 2026年 2月 12日至 2026年3 月 2 日期间,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56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9135%),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10.9135%降至 10.0000%,权益变动触
及 1%及5%的整数倍。
公司近日收到刘军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刘军胜先生于 2026 年 3
月 12日至 2026年 4月 20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570,163 股(占公司总股本2.0865%),权益变动触
及 1%整数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刘军胜先生自 2026 年 2 月 12日至 2026年 4月 20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133,263股,占公司总股本 3.0000%,其持股比例从 10.9135%下降至 7.9135%。具体情况如下:
一、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军胜
住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 3月 12 日至 2026年 4月 20日
股票简称 奥联电子 股票代码 300585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3,570,163 2.0865
合 计 3,570,163 2.086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请注明)□(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不适用
来源(可多选)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持有股份 17,111,100 10.0000 13,540,937 7.9135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111,100 10.0000 13,540,937 7.9135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本次减持情况与此
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
的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二、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
刘军胜 集中竞价交 2026-2-12至 16.7851 1,711,100 1.0000
易 2026-3-12
大宗交易 2026-4-20 16.160 3,422,163 2.0000
合计 - - 5,133,263 3.0000
注:1、公司总股本有效基数为 171,111,111股。2、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减持的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刘军胜 合计持有股份 18,674,200 10.9135 13,540,937 7.91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74,200 10.9135 13,540,937 7.91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注:1、公司总股本有效基数为 171,111,111股。2、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刘军胜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截
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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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7:00│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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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ce83da5-22a2-4f04-a0d8-5ba8a9ab70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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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7:00│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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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丽泽 S
OHOB座 20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 /F, Tow er B
, L ize SO H O, 20 Liz e R oad , Fen gta i Di s t r ic t ,Be i j in g P R Chin 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字(2026)第 00000104 号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奥联电子”或“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奥联电子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奥联电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奥联电子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70e95fc-03ea-4f74-835a-8a57d621d1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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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7:00│奥联电子(300585):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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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其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
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各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业务、信用证等信用品种及项目专项贷额
度授信、战略合作协议等,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
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申请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
签署与各银行开展业务往来所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信有利于公司充实资金实力,满足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提高经营效益,进一步促进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2c304c4-d434-4716-8e9c-ac62a56fe2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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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7:00│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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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cddf5b0-06d5-499c-a05f-99d33bc66f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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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9│奥联电子(30058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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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 4月 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5月 8日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8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08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德邦路 1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5.00 《关于独立董事 2026 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蔡雪辉先生、帅立国先生、欧阳本祺先生、吴海鹏先生(离任)和孙柏刚先生(离任)向董事会提交
了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2、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已由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
需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及出席要求:
(1)参加股东会人员,需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持股凭证
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3、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30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德邦路 16号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通过信函方
式登记的,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红
联系电话:025-52102633
联系传真:025-52102616(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时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054e149-c7e5-48b1-9321-4e9a51ef31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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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9│奥联电子(30058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与竞争力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匹配,同时兼顾同行业、同地区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匹配;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公司工资总额决定机制遵循战略导向、业绩联动、公平合理、市场适配、可持续发展原则,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
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
、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
具体构成;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
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订与实施。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
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
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第九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以根据公司现
行的薪酬考核机制、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和履职情况综合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绩效薪酬的依据;中长期激励包括股
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另行确定。上述绩效薪酬、中
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
的需要。薪酬体系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资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状况;
(四)公司战略发展和组织架构调整;
(五)本人职位、职责的变动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第十二条 如果经营结果与上年度相比出现异常波动,应区分管理、市场和不可抗力等因素,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
,对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五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
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展开。
第十四条 公司的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
费用、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奖金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
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制度追溯至 2026 年 1月
1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c6181ed-0e30-4774-9999-7792ae659f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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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9│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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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雪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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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9│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柏刚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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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柏刚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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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9│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欧阳本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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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 11月 12 日,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本人为
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欧阳本祺,男,1972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担任东南大学法学院三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会长等职务。2025年 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次董事会和 1次股东会,本人均已亲自参加,没有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表决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任职期间,担任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1、2025 年度,在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召集和主持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事项。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查阅候选人简历,对其综合能力和任职资格进行认真
审核,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2025 年度,在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出席 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和内审负责人等事项。
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密切关注年度审计工作的实际进展,全力保障审
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
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
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自 2025年 11月 12日任职以来,本人充分利用现场会议及日常交流的契机,深入了解和有效监督公司运营状况。同时,始终保
持对外部环境和市场动态的高度关注,评估其对公司产生的潜在影响,并积极主动地为公司经营管理出谋划策。在 2025年 11月 12
日至 12 月 31 日本人任职期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长累计为 1日,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自 2025 年 11月 12 日任职以来,本人始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认真审阅公司此前公告,核查制度修订、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流程及相关文件,未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
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
资格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
需求。公司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聘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薛娟华女士、赖满英女士、赖振东先生、王善怀先生、史圣先生 5人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蔡雪辉先生、帅立国先生、欧阳本祺先生 3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选举薛娟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聘任
薛娟华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卢新田先生、杨文伟先生和王均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均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
任尹孝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的选举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津贴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规范治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未发生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
情况;未发生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情况;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未发生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
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切实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及相
关文件,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
强自身学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
为公司规范运作、持续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欧阳本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ab1b697-1cc1-4647-b0b5-2ec478437e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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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9│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海鹏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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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
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
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吴海鹏,男,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2001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期间,在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工作,历任律师助理、专职律师、合伙人;2010年 7月至 2017年 12月期间,在福建君立律师
事务所执业,系合伙人、副主任;2017 年 12 月至今,在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律师执业,系合伙人。现任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9年 7月至 2025年 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和 2次股东会,本人均已亲自参加,没有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表决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任职期间,担任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1、2025年度,在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召集和主持了 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公司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聘任财务总监、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等事项。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查阅候选人
简历,对其综合能力和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2025年度,在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出席了 10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聘任 2025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
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
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对《关
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遇到的
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
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
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多次出席会议(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业绩说明会等)、考察调研、沟通交流等形式,
现场工作时间达 22天。期间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以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
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在本
人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审议披露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
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
资格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
需求。公司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聘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
意选举薛娟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
任尹孝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薛
娟华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薛娟华女士、赖满英女士、赖振东先生、王善怀先生、史圣先生 5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蔡雪辉先生、帅立国先生、欧阳本祺先生 3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的选举及聘任
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规范治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未发生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
承诺的情况;未发生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情况;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未发生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
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切实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及相
关文件,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已于 2025 年 11月
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
程中给予的协助和配合,预祝公司未来更好!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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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9│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帅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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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帅立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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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7│奥联电子(300585):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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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蔡雪辉、帅立国、欧阳本祺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蔡雪辉、帅立国、欧阳本祺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35515bb-04b3-45a9-a6f0-d61c575d60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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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7│奥联电子(30058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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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独立董事 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
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 1月 1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二、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税前人民币 12万元,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
)由公司承担。
(二)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三)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
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四)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1、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考核机制、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和履职情况综合考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
况等另行确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三、其他
(一)公司的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
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a885177-4692-4005-9697-a61da19b92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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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7│奥联电子(300585):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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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一、审议程序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6518号),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70.08万元,母公司净利润-5,877.22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8,004
.35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997.31万元。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1、公司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1,711,111.11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9,700,821.67 -8,506,025.02 5,224,158.46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7,456,123.75 44,088,360.01 42,531,655.67
营业收入(元) 466,713,310.22 440,158,006.47 488,234,172.7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80,043,549.4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39,973,083.3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711,111.11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4,327,562.74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711,111.11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4,076,139.43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89%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由于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
规定的未分红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第
(二)项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5)公司当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
基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规划及 2026 年度资金需求等
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
能力,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未来将继续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
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e273957-0e01-4931-9863-f0ff8087cc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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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7│奥联电子(300585):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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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华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
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
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
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万元。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3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华贵先生,2004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
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6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凯茗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6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梅花女士,2019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就公司重点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及时沟通,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
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
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
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
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兴华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兴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
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兴华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兴华完整
、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综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
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与安排。在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
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
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兴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
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兴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兴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
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
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
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347d8c3-1668-4824-8ae1-0bfa7e48d7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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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7│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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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241a243-9030-4b94-bf70-b047ce3e99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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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7│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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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3286f3a0-639c-413e-9d89-78b62a30a5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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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7│奥联电子(300585):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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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 2026年 4月 15日刊登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 29日 15:00
-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9日 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薛娟华女士、财务负责人尹孝东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均恒先生、独立董事蔡雪辉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
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29日 15:00-17:00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x8xjYICnO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
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
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ddb8f0a-6c4c-415a-8f66-aefb93e99f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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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7│奥联电子(30058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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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
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
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6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3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
,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首
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
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万元。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
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
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
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43名从业
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人次、纪律处分 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凯茗先生,2019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6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晨晗女士,2023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3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梅花女士,2019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
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实
际业务情况及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中兴华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协议。
(三)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8ebdcaa-3c7a-4f83-8d42-35c45815f0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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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7│奥联电子(300585):关于取得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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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关于取得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2c37bac-746d-4b39-80da-609ca77c58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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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7│奥联电子(30058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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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
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2025 年度,公司对于存在减值情形的资产,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496.36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计提金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07.65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97
存货跌价准备 724.69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59.91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01.14
合计 1,496.36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的说明
1、坏账准备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
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具体依照《企业会计准则 1号—存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
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
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
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具体依照《企业会计准则 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和计量。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下列迹象之一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
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
已经提高,从而影响本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
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本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
或者将低于预期;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除考虑上述减值迹象外,还应关注:项目是否长期停工、预期是否无法按计划完工、预计完工后能否产生预期的经济利
益、市场环境或技术条件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
当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
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以
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
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
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
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只有
在相关资产被处置、出售、对外投资或报废时,相应的减值准备才予以转销。
二、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反映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对长期挂账且确认无法收回的
账面价值为 0元(往期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共计 208.34 万元进行核销处理。公司核销相应应收款项后仍
将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并持续跟踪。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核销金额 已计提坏账金额 核销损益影响 核销依据
(元) (元) (元)
应收账款 2,080,421.03 2,080,421.03 0.00 应收账龄较长,确认无法
收回
其他应收款 3,000.00 3,000.00 0.00 应收账龄较长,确认无法
收回
合计 2,083,421.03 2,083,421.03 /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1,496.36万元,减少净利润 1,225.80万元,减少所有者权益 1,225.80
万元。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
应收款项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869b237-4754-49c2-87f1-633502152a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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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7│奥联电子(30058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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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14f9975-0528-486d-9a1c-5ac810d470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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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7│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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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fc26fdf-e5de-4b67-8154-096f0305b2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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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6│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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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0a3efa0-72bc-4d24-bcd6-6b20e001c9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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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6│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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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5bca73b-8180-4213-bbd7-01510fe7be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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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6│奥联电子(30058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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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3c437891-b306-46a2-8792-93356abc2b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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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5│奥联电子(300585):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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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8407cff-f263-4fb9-9cdf-1a6a3304df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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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20:14│奥联电子(3005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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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刘军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联电子”)持股 5%以上的股东刘军胜先生履
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刘军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由 18,674,200 股下降至17,111,100股,持股比例由 10.9135%下降至 10.0000%
,累计权益变动触及 1%及5%的整数倍。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持股 5%以上股东刘军胜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133,333股(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
公司近期收到刘军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刘军胜先
生于 2026年 2月 12日至2026年 3月 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56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9135%),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由 10.9135%降至 10.0000%(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的整数倍。
二、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军胜
住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2 月 12日至 2026 年 3月 2日
股票简称 奥联电子 股票代码 300585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1,563,100 0.9135
合 计 1,563,100 0.913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请注明)□(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不适用
来源(可多选)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持有股份 18,674,200 10.9135 17,111,100 1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674,200 10.9135 17,111,100 10.0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本次减持情况与此
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
的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本次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刘军胜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3eb4b402-b9b4-408a-aa52-69d1f9025c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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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20:14│奥联电子(3005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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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bba01bc9-6117-4c0b-a993-6ad1438dbb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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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22│奥联电子(300585):关于控股股东终止控制权转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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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关于控股股东终止控制权转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83a34888-4e6f-49c8-959c-f8f1b0d506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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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12│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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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9701b418-df2d-49ed-87a3-a12e0f0126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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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8:50│奥联电子(3005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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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645f0329-3511-4218-a015-548df7677a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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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36│奥联电子(300585):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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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涉及股份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协议转让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
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瑞盈资产”)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津潮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成创新”)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控股股东瑞盈资产与潮成创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潮成创新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瑞盈
资产持有的公司股份32,66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9%,股份转让对价为 63,0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陆亿叁仟万元
整)。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潮成创新,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雁女士。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6)。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瑞盈资产与潮成创新在公司持有股份的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情况 转让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瑞盈资产 51,911,111 30.34% 19,244,444 11.25%
2 潮成创新 - - 32,666,667 19.09%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瑞盈资产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潮成创新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
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瑞盈资产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潮成创新,张雁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交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
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转让事项进展,及时披露有关进展情况。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
意相关风险。
(四)公司已关注到,收购方潮成创新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潮成创新及控股股东天津潮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均成
立于 2024年 10月份,截至目前无实际经营,暂无财务数据,实际控制人无财务信息,且部分交易资金来源于尚未签署协议的银行并
购贷款,如银行并购贷款未能及时审批通过,潮成创新及其实际控制人将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方式的自筹资金支付。公司提示,
本次交易的最终完成,取决于《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所有先决条件的满足及双方义务的全面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该等不确定性带来
的相关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瑞盈资产与潮成创新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瑞盈资产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潮成创新编制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36c61dfb-9e20-44e0-91b9-d3f6273520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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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36│奥联电子(3005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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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bf021e78-2776-4f4f-8780-5f33661eee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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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36│奥联电子(300585):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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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cf96ed29-0bb6-46ca-83f0-b9e0f79569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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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22:26│奥联电子(300585):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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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ccf27e62-8c46-49c9-9c32-b5c6de5a33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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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22:22│奥联电子(300585):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进展暨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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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联电子,证券代码:300585)自 2025年 12
月 29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停牌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9日收到控股股东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盈资产”)通知,获悉瑞盈资产正在筹划有
关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等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公
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联电子,证券代码:300585)自 2025年 12月 22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
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个交易日。停牌期间,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整体方案仍在协商,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
协议,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5年 12月 24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复牌。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联
电子,证券代码:300585)自 2025年 12月 24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 3个交易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2025年 12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4)。
二、进展情况说明
2025年 12月 26日,瑞盈资产与天津潮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成创新”)签署了《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天
津潮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潮成创新拟协议受让瑞盈资产所持有的公司 3
2,666,66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9%)。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潮成创新,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雁女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
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三、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联电子,证券代码:300585)自 202
5年 12月 29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四、风险提示
上述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仍在进行中,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
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c386185d-66c6-442c-a9a1-56e27633da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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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9:32│奥联电子(300585):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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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停牌情况概述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19日收到控股股东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瑞盈资产”)通知,获悉瑞盈资产正在筹划有关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等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联电子,证券代码:300585)自 2025年 12月 22日(
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二、交易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说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瑞盈资产通知,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整体方案仍在协商,交
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5年 12月 24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复牌。
鉴于本次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联电子,证券代码:300585)自 2025年 12月 24 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
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 3个交易日。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9ea37b89-14db-4c07-ba61-e95d11c43b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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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9:06│奥联电子(300585):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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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盈资产”)
正在筹划有关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等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联电子,证券代码:300585)自 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
过 2 个交易日。
2、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9 日收到控股股东瑞盈资产的通知,获悉瑞盈资产正在筹划有关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等事宜,
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目前,各方主体正在就具体交易方案、协议等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和磋商,具体
情况以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该事项尚处于筹划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
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联电子,证券代码:300585)自 2025年 12月 22日(星期一)开市起
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5bdb670c-fb3f-44c3-b840-5d5382a7d7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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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00:00│奥联电子(300585):关于奥联电子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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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关于奥联电子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data.tdx.com.cn/zxfile/pdf_abg_sz/2025/t20251222_6180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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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8:30│奥联电子(300585):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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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增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 2025年 11月 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程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对选举结果进行了公示,截至 2025年 11月 1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
程健先生将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程健先生具
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
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54dcb166-c75a-4446-b367-49692b8602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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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8:30│奥联电子(300585):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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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
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10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
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2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年 11月 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为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2日下午 14:30在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德邦路 16 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薛娟华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
经查验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召开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等相关事项,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9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70,94
3,31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1.460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
计 51,911,11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0.3377%。根据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8 名,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共计 19,032,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1.122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查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并对召集人资格进行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且在会议公告中
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3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3.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6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3.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议案》;
3.8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3.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1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3.11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3.12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6.《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1 《选举薛娟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2 《选举赖满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3 《选举赖振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4 《选举王善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5 《选举史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1 《选举蔡雪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2 《选举帅立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3 《选举欧阳本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99666b4c-0b9a-4447-b8c5-c28e18df4c9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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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奥联电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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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奥联电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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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0635.PDF
─────────┬────────────────────────────────────────────────
2025-10-28│奥联电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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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38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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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奥联电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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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23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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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奥联电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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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98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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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奥联电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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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98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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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奥联电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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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92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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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奥联电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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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85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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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奥联电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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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914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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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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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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