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85 奥联电子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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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奥联电子(300585):公司章程(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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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公司章程(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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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奥联电子(300585):独立董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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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独立董事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53e31489-8080-4de1-b416-33acfe05c1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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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奥联电子(300585):南京证券关于奥联电子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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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南京证券关于奥联电子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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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奥联电子(30058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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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天运[2024]审字第 90109号),公司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24,158.46元,母公司净利润 1,619,549.44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6
1,319,543.6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98,576,171.09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止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98,576,171.09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1,111,1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1.11 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核查,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
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e15edb99-3a17-4b6b-ac2c-193558dc07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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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奥联电子(300585):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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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运 [2024]核字第 90086 号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天运[2024]核字第 90086 号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天运[2024]
审字第 90109 号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
、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上述汇总表与贵公司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财务报表审计过
程中对贵公司关联交易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
公司 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贵公司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1607b00b-ec31-4bb7-b6aa-e27577c724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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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奥联电子(30058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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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始建于 1994 年 3月,2013 年 12 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
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 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
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1 门 701-704。首席合伙人:刘红卫先生。
2022 年末,合伙人 68 人,注册会计师 41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93 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8,273.5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5,735.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3,450.33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
5,54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 家。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天运对公司 2
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
报告。
经审计,中天运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天运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天运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
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中天运进场前,认真听取并审阅了该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
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
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四)中天运出具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3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
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天运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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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奥联电子(300585):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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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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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奥联电子(300585):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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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海鹏、何晓云、孙柏刚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吴海鹏、何晓云、孙柏刚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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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奥联电子(300585):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
│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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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9d55dc57-af95-41b7-89d8-a5bf57be5e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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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奥联电子(300585):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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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销事项概述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联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国际”)和南京奥联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技术”),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
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奥联国际和奥联技术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南京奥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南京奥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MF26X4B
3、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元路 68 号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李秀娟
6、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整
7、成立日期: 2016-02-01
8、营业期限:2016-02-01 至 2046-01-31
9、经营范围:汽车电器配件、电子产品、五金、建材、摩托车电器配件、模具工装设备、塑料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类型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168.79 167.42
负债总额(万元) 118.17 108.92
净资产(万元) 50.62 58.50
营业收入(万元) 0.46 49.76
利润总额(万元) -10.51 2.34
净利润(万元) -7.88 1.70
(二)南京奥联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南京奥联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302540176N
3、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德邦路 16 号 1 幢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卢新田
6、注册资本:400 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4-06-20
8、营业期限:2014-06-20 至 2034-06-19
9、经营范围:软硬件设计、开发、技术服务、系统集成;通信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开发、集成;网络布线工程施工;软件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类型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1,400.08 1,400.03
负债总额(万元) 848.62 848.62
净资产(万元) 551.46 551.41
营业收入(万元) 0 5.16
利润总额(万元) 0.07 359.19
净利润(万元) 0.05 269.39
三、注销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长期战略布局及经营规划综合考虑,为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降低各项管理成本,提升企业整体
运营效率,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对南京奥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京奥联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
依法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公司本次注销两家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注销后,奥联国际和奥联技术
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清算及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履行
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02acf78f-9e43-4ca7-881c-220984fec2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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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奥联电子(300585):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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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
各类资产的减值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在 2023 年报告期,公司对于存在减值情形的资产,本年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59.75 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3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05.4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50.03
存货跌价准备 633.7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1 276.98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93.62
1,159.75
1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的说明
1、坏账准备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上
文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
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具体依照《企业会计准则 1 号—存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
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
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
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
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
,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
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3 年度利润总额 1,159.75 万,减少净利润 985.79 万元,减少所有者权益 985.79 万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086d4b10-5116-46e5-97a9-55dfa5ee2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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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奥联电子(30058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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