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86 美联新材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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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7:36 │美联新材(30058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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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5:47 │美联新材(300586):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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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7:12 │美联新材(30058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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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7:11 │美联新材(300586):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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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7:10 │美联新材(300586):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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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7:09 │美联新材(30058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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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5:42 │美联新材(300586):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普鲁士蓝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购销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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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8:00 │美联新材(300586):关于参与竞拍营新科技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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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56 │美联新材(3005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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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5:45 │美联新材(300586):关于参与竞拍营新科技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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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7:36│美联新材(30058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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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黄伟汕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
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东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如 为补 始日 期日 用途
名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是,注明 充质
称 一致行动人 限售类 押
型)
黄 是 11,370,000 4.91% 1.60% 否 否 2024/12 2025/12 红塔证券 股权
伟 /18 /18 股份有限 类投
汕 公司 资
合 -- 11,370,000 4.91% 1.60% -- -- -- -- -- --
计
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股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日期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黄伟汕 是 9,560,000 4.13% 1.34% 2023/12/20 2024/12/19 红塔证券
2024/2/2 股份有限
公司
黄伟汕 是 9,560,000 4.13% 1.34% 2023/12/21 2024/12/19 红塔证券
2024/2/2 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 19,120,000 8.26% 2.69% — — —
3.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所持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名 量 量 股份 比例 份 质押 份 质押
称 (股) (股) 比例 限售和冻 股份 限售和冻 股份
结、标记 比例 结 比例
数 数量(股
量(股) )
黄 231,439,00 32.541 118,450,000 110,700,00 47.83 15.56 0 0.00% 0 0.00%
伟 0 % % %
汕 0
黄 19,500 0.003% 0 0 0.00% 0.00% 0 \ 0 0.00%
坤
煜
合 231,458,50 32.544 118,450,000 110,700,000 47.83 15.56 0 0.00% 0 0.00%
计 0 % % %
注:本公告中所述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6,9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15.97%,占公司总股本的 5.20
%,对应融资余额为 9,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10,7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47.83%,占公
司总股本的 15.56%,对应融资余额为 32,316.25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
资金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8a28f3cf-e1f2-4eda-a4c8-747623e2c3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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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5:47│美联新材(300586):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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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822 号)核准,公司向 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846.161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8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5,538,995.60元,扣除发行费用 7,989,114.7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7,549,880.87元。亚
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 6月 24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21
)第 01620002号”《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樟支行(上述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 7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68)。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基本情况
序号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100501040023497
汕头龙湖支行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7774560161
汕头科技支行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3024279
汕头分行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3020729200076911
汕头金樟支行
2. 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9日和 2024年 1 月 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予以结项,除预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外,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
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3)。
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预留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也完成了后续合同尾款及质
保金的支付,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近日注销完毕。
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全部注销,公司和华林证券与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开户银行的销户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49fe008d-53c0-4dcc-b261-e1091e51d8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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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7:12│美联新材(30058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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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
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华兴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华兴事务所的专业水平、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以及考虑会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
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年度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
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
务协议等事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
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号中山大厦 B 座 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
生。
截至 2023年 12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66 名、注册会计师 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3人。
华兴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2,951.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
万元。2023 年度为 8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含税)为 10,395.4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年 12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
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业务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桂生,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8 年,
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0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星宇,注册会计师,201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0 申报审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智妍,注册会计师,2006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桂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星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智妍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暂定 10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 8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20万元。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
市场行情协商最终确定其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华兴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
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最终确定其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华兴事务所的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
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继续聘请华
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4222624f-1dfc-4627-bcd2-d8b0ace2c2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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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7:11│美联新材(300586):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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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13日在汕头市美联路 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2 人)。独立董事纪传盛和梁强以通
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伟汕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12月 30日(星期一)下午 2:00在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7a8163ab-e112-41e6-98db-bdae05db94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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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7:10│美联新材(300586):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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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新材(300586):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d1d8247d-c350-4a8a-b543-ef31dce443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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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7:09│美联新材(30058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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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新材(30058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eb55517c-c6e5-4cb6-8c4b-208f64be38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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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5:42│美联新材(300586):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普鲁士蓝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购销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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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订概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虹科技”)于近日与
宁波国辉顺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乾新能源”)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辉虹科技向顺乾新能源销售 10,000 公斤
普鲁士蓝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合同金额(含税)为人民币 36 万元。
本次签订购销合同系辉虹科技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国辉顺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冠艇
注册资本:75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
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型膜
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长河镇工业园区支横路一横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MA7CWENU5T
截至目前,顺乾新能源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本次合同
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2、类似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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