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89 江龙船艇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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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7:46│江龙船艇(300589):关于签订造船合同及船舶订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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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总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船舶订单生效条件:目前未生效,待客户确认。船舶订单一旦确定生效,将及
时披露进展公告。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
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次签订的总合同共涉及船只12条(已生效)、其中船舶订单已签订4条(未生效)、剩余8条是否签订需
视实际情况而定,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1-2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总合同、船舶订单签署概况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制造商”)于 2024 年 10 月29日与Moen Marin AS(以下简称“买方”)
签订了《SHIP BUILDING CONTRACT》(以下简称“造船合同”或“总合同”),总合同金额 629,487,603 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3.04%,合同标的为 12 条钢铝工作船,其中(NabCat21x12m)型号 6 条、(Nab Cat24x13m)型号 3 条、(Nab
Work26x12m)型号 3 条。该合同为总合同,针对每条钢铝工作船,双方还需要基于总合同签订船舶订单。
基于总合同,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与 Moen Marin AS 签订了 2 条(NabCat21x12m)米钢铝工作船《VESSEL ORDER FORM
》(船舶订单),1 条(NabCat24x13m)钢铝工作船《VESSEL ORDER FORM》(船舶订单),1 条(NabWork26x12m)钢铝工作船《VESSEL
ORDER FORM》(船舶订单),船舶订单金额合计为 209,829,201 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7.6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Moen Marin AS(摩恩马林)。
注册地址:Moen Marin AS, Postboks 1287 Sluppen, 7462 Trondheim, Norway(挪威,特隆赫姆 7462,斯卢彭摩恩马林公司
,邮箱 1287 号)。
主营业务:摩恩马林是世界上最大的水产养殖工作船供应商。
2、关联关系说明:买方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3、双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发生的购销金额:
年度 合同含税金额(万元) 占年度营业收入总额比例
2021年 - -
2022年 - -
2023年 8922.28 13.11%
注:表格比例是以2022年经审计营业收入计算得出。
4、履约能力分析:买方公司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总合同、船舶订单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总合同合计 12 条,其中已签船舶订单:(Nab Cat21x12m)型号 2 条、(Nab Cat24x13m)型号 1 条、(Nab Work26
x12m)型号 1 条。
2、标的价格:总合同中总金额及单船价格将对 6 条钢铝意向船只(NabCat21X12m)及 3 条钢铝意向船只(Nab Cat24X13m)及 3
条钢铝意向船只(NabWork 26X12m)的订单产生约束力。价格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制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否则
将承担买方相应损失。但由于每艘船的买家的不同需求,会发生相应的价格变动,由于价格调整,合同双方必须为每艘船签署船舶订
单(VOF)。
3、总合同金额:629,487,603 元人民币;已签船舶订单金额:209,829,201 元人民币。
4、合同、船舶订单签署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
5、总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船舶订单生效条件:目前未生效,待客户确认。
6、总合同期限:本合同自达成之日起拥有 2 年的固定期限,且在到期之后自动终止,不再另行通知。
7、船舶订单交付时间:船舶订单生效后 16 个月内;
8、支付方式:买方开具挪威银行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合同价款。
9、违约责任:对应由于制造商或其分包商负责的任何原因而造成船只交货日期晚于约定交货日期的,制造商应向买方支付买方
接受作为由于延期及违约赔偿得所造成的索赔最终结算如下:具体延期罚款计算日期根据单船合同。交船期每推迟 1周船,违约赔偿
金为船只最后价格的 0.5%,但不能超过最后价格的 5%。如果根据合同相关条款船只交货日期延误超过 10 周,买方可以选择取消船
只交付。在此后任何时间,制造商可以书面要求买方在取消船只交付和接受由制造商合理估算的、船只准备好交付的将来某一具体日
期之间做出选择,在此类时间中,买方应在收到此要求后 15 天内告知制造商自己的选择;如果买方选择不取消订单而船只没有在所
述未来日期按时交付,买方有权取消船只交付。制造商应付的违约赔偿金数量应从船只交付时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且对此延误造成的
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进行赔偿。
四、合同、船舶订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总合同金额为 629,487,603 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3.04%;已签船舶订单金额合计为
209,829,201 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7.68%。本船舶订单如成功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1-2 年经营业绩产生
积极影响。本次与摩恩马林再次签约,说明公司的建造能力得到了船东的充分认可,若项目顺利实施,将提升公司海外市场的竞争力
、品牌影响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总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船舶订单生效条件:目前未生效,待客户确认。船舶订单一旦确定生效,将及
时披露进展公告。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
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次签订的总合同共涉及船只12条(已生效)、其中船舶订单已签订4条(未生效)、剩余8条是否签订需
视实际情况而定,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它相关说明
1、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船舶订单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SHIP BUILDING CONTRACT》;
2、《VESSEL ORDER FORM》JL-03(1条21x12m钢铝工作船);
3、《VESSEL ORDER FORM》JL-04(1条21x12m钢铝工作船);
4、《VESSEL ORDER FORM》JL-05(1条24x13m钢铝工作船);
5、《VESSEL ORDER FORM》JL-06(1条26x12m钢铝工作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bf836a2f-5c8b-47d7-95bc-574791ece2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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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江龙船艇(30058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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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300589):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42ada35c-7153-4e03-8c67-a26a78c245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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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江龙船艇(300589):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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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0 月 25 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中山总公司一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肖丹女士。
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丹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
.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1c36813c-2767-4de4-ae22-41c004a654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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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江龙船艇(300589):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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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300589):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89c6dbdc-e27c-4c94-b4dc-9684d7179c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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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18:46│江龙船艇(300589):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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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的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民生证券对公司的法定持续督导
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因上述期限结束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因此持续督导期延长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民生证券原指定李运先生和胡涛先生为公司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由于胡涛先生工作调整,民生证券决定委派王德昌
先生接替胡涛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李运先生和王德昌先生,继续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直至相关工作全部
结束。
此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运先生和王德昌先生(王德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cb6eb0b8-b6dc-4773-816d-1cca5df502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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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18:46│江龙船艇(300589):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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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300589):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af0bd7de-ad16-4496-9a03-9884469485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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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17:56│江龙船艇(30058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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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
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 2024 年 4 月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4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参股子公司澳龙船艇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澳龙船艇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按照股权比例为澳龙船艇提供累计担保额度 3
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关联担
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
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龙船艇”或“债务人”)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
下简称“交通银行珠海分行”或“债权人”)申请授信(不超过 15,000 万元),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与交通银行珠海分行
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D1324020019-02,为上述事项提供最高不超过 7,350 万元的关联担保。
珠海市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澳龙船艇 51%股权,已就该事项为澳龙船艇提供 7,650 万元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进展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 本次新 担保额度占 是否
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目前 增担保 上市公司最 关联
例 负债率 担保 额度 近一期净资 担保
余额 产比例
江龙 澳龙船艇 49% 47.85% 8,820 7,350 8.98% 是
船艇
注:(1)表中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为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
债率按照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计算得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 年 6 月 22 日
3、法定代表人:苏庆龙
4、注册资本:14,195.62 万元
5、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珠海大道 8028 号研发楼 5 楼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船舶设计;船舶制造;船舶修理;船舶改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船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
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制造;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销售;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珠海市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1%
2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
8、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持股 49%的参股子公司。公司董事夏刚先生、晏志清先生受公司委派,担任澳龙船艇董事,澳龙船
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9、澳龙船艇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已审计) (未审计)
资产总额 29,803.93 30,900.80
负债总额 15,511.08 14,785.35
净资产 14,292.85 16,115.45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审 年 6 月 30 日(未审计)
计)
营业收入 11,851.25 10,140.20
利润总额 194.93 204.49
净利润 254.16 204.49
10、澳龙船艇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澳龙船艇提供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7,350 万元的关联担保与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3、担保金额: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7,350 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
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
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澳龙船艇系公司持股 49%的参股子公司,珠海市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为澳龙船艇提供 7,650 万元担保。澳龙船艇财务状况
稳定、资信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截至目前,未有任何明显迹象表明被担保方澳龙船艇可能存在债务违约而导致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的 48.87%,其中公司对澳龙船艇的关联担保总额度为 3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6.65%。公司对江龙船艇国际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2.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有效担保余额为 16,1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的 19.75%,为公司对澳龙船艇实际已经发生且在有效期内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对澳龙船艇的关联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
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5/3f34b7f4-a46d-40d7-b87f-38674ea9a2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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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15:46│江龙船艇(300589):关于中山分公司完成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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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销情况概况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龙船艇”或“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分公司”),并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分公司注销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登记通知书》,中山分公司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本次注销分公司是基于整体
经营规划和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提升整体运营效率。本次注销分公司不会对公司合并
报表主要数据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9/4817c09b-bffb-42c6-a2b3-fed5e6bc1a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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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 17:26│江龙船艇(300589):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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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300589):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9/7e23b92c-05c4-4810-bf84-90806e0b3b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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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00:00│江龙船艇(300589):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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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8 月 22 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中山总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肖丹女士。本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丹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
//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
实际情况。
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 2024 年 8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3/b55b0145-ffaa-404f-ad1a-3c9eba365d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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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00:00│江龙船艇(300589):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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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300589):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3/e693f387-a339-41ca-805f-8f2313b7f5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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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00:00│江龙船艇(300589):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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