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90 移为通信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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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8:24 │移为通信(30059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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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8:24 │移为通信(300590):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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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14 │移为通信(300590):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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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13 │移为通信(300590):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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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12 │移为通信(300590):关于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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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12 │移为通信(300590):《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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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11 │移为通信(30059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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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10 │移为通信(300590):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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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10 │移为通信(30059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 │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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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36 │移为通信(300590):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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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8:24│移为通信(30059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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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为通信(30059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7/9c20af06-0336-4915-a6f3-b2398e51cc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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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8:24│移为通信(300590):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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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
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
股东会。董事会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
、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期、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
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7日下午 15:00在上海市闵行区新
龙路 500弄 30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于公司董事长廖荣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该现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
彭嵬先生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1月 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1月 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2,842,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6.5552%(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下同),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名,均为截至 2025年12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09,370,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5.7958%。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3,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移为通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24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72,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95%。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验证其身份。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股东”)共 2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83,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400%。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此外,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等相关人员,其出席及列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
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没有出现修
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公告》
中列明的议案。股东会现场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本所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对现场会议表决结果进行清点。根
据公司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的清点,以及移为通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对本次股东
会审议的议案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均以非累积
投票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2,316,6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0%;反对 423,5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0%;弃权 10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910,9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051%;反对 423,53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240%;弃权 10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709%。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2,338,2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2%;反对 396,53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863%;弃权 107,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5%。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 2,932,6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350%;反对 396,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384%;弃权 107,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266%。
3、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996,8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2%;反对 494,7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8%;弃权 100,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
表决情况为:同意 2,841,7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900%;反对 494,73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958%;弃权 100,1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9142%。关联股东廖荣华、彭嵬、贺亮、聂磊、信威顾问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上述议案第 2项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其余议
案均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其中,上述议案第 3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无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通过;上述议案第 1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
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7/d7468f3a-9640-46f5-9edf-d267093a9e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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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14│移为通信(300590):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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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为通信(300590):公司章程(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898fc470-8e75-4c3c-9405-4e6109395a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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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13│移为通信(300590):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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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07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07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0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与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500弄3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上述提案 2 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
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
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由 2025 年 12月 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办理
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
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1),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1月 4日上午 10:00 至 11:30,下午 13:30至 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
26 年 1 月 4 日 17: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 500 弄 30 号(邮编:201101)
(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亮
联系方式:021-54450318
传真:021-54451990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500弄30号
邮编:201101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9ec36b84-a75b-45ca-8d0f-a9baeaf5b2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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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12│移为通信(300590):关于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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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激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
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人购买责
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 投保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4、 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8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5、 保险期限:12 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方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
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
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责任保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85080655-e586-4312-a40f-56ae46423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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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12│移为通信(300590):《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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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自 2025 年 6月至 2025 年 8 月,公司
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原因增加 36,826 股。公司总股本由 459,880,712 股增加至 459,917,538 股,注册资本由 459,880,712
元变更为 459,917,538 元。
根据前述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手续。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988.0712 万元。 45,991.7538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5,988.0712 万股,均为普通股。 45,991.7538 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dc323302-ef93-48f7-83e7-be85b630da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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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11│移为通信(30059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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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在上海市
闵行区新龙路 500 弄 30 号 6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提议召开,并于会议召开 5日前通过邮件的
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廖荣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5人,实际参会董事 5 人(包含 2名独立董事)。公司全体高级管理
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
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G 和 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动物溯源产品信息化产业升级
项目”和“工业无线路由器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为了方便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
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节余资金9,455.70 万元(含已收到的累计利息
收入和理财收益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涉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后续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及注销事
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该
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自 2025 年 6月至 2025 年 8月,公司
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原因增加 36,826股。基于前述变动情况,公司总股本由 459,880,712 股增加至 459,917,538 股,注册
资本由 459,880,712 元变更为 459,917,538 元。
根据前述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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