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93 新雷能 更新日期:2025-09-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9 18:14 │新雷能(300593):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5-09-29 18:14 │新雷能(300593):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5-09-29 18:14 │新雷能(30059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29 18:14 │新雷能(300593):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
├─────────┼──────────────────────────────────────────────┤
│2025-09-29 18:14 │新雷能(30059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
│2025-09-29 18:14 │新雷能(30059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
│2025-09-29 18:14 │新雷能(30059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
│2025-09-29 18:14 │新雷能(30059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
│2025-09-29 18:14 │新雷能(30059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5-09-29 18:14 │新雷能(30059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
2025-09-29 18:14│新雷能(300593):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制定《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告前,已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充
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
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
发展。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25e8d820-434c-4476-b87a-7b3e38baa2f0.PDF
─────────┬────────────────────────────────────────────────
2025-09-29 18:14│新雷能(300593):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
意见后,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任职期限要求、归属条件等
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
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602a8a42-bd09-4706-9ed1-b139094c722c.PDF
─────────┬────────────────────────────────────────────────
2025-09-29 18:14│新雷能(30059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方式
为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彬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通
知已于2025年9月27日以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拟订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拟订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合法、顺利地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
《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
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
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
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调整至
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
?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5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归属日等全部事宜;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实现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董事杜永生、刘志宇、尚春、骆智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4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拟定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董事杜永生、刘志宇、尚春、骆智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4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等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分配情况作出决定;
(9)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对
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0)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
和完善;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董事杜永生、刘志宇、尚春、骆智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4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7314b1a2-8557-4458-92d7-b5961ee4a8c6.PDF
─────────┬────────────────────────────────────────────────
2025-09-29 18:14│新雷能(300593):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
工意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4、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
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
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心,并最终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实现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db28d1d6-a93a-4c8d-9bbf-7e75bfad2ee4.PDF
─────────┬────────────────────────────────────────────────
2025-09-29 18:14│新雷能(30059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一、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量 占公告日公司总股
数量(万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核心骨干员工(283 人) 605.00 85.82% 1.12%
预留部分 100.00 14.18% 0.18%
合计 705.00 100.00% 1.3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
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将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
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6dcfc781-19e0-447c-8dac-5e725dd2bc17.PDF
─────────┬────────────────────────────────────────────────
2025-09-29 18:14│新雷能(30059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新雷能(30059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31120838-6648-4f6e-805f-f34663d9fab5.PDF
─────────┬────────────────────────────────────────────────
2025-09-29 18:14│新雷能(30059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新雷能(30059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6400758c-fdcb-4f7e-9373-82e8eefe3598.PDF
─────────┬────────────────────────────────────────────────
2025-09-29 18:14│新雷能(30059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新雷能(30059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530306d2-940a-43e8-b387-24e4dc29f207.PDF
─────────┬────────────────────────────────────────────────
2025-09-29 18:14│新雷能(30059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新雷能(30059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c7bede8a-e28d-44d2-afa7-e1ba99d470dc.PDF
─────────┬────────────────────────────────────────────────
2025-09-29 18:14│新雷能(30059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
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