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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93(新雷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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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93 新雷能 更新日期:2025-09-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04 18:18 │新雷能(3005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04 18:18 │新雷能(300593):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09-04 18:18 │新雷能(3005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5 17:12 │新雷能(300593):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 ├─────────┼──────────────────────────────────────────────┤ │2025-08-18 20:24 │新雷能(3005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 │ ├─────────┼──────────────────────────────────────────────┤ │2025-08-18 20:24 │新雷能(300593):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 │2025-08-18 20:24 │新雷能(300593):独立董事制度 │ ├─────────┼──────────────────────────────────────────────┤ │2025-08-18 20:24 │新雷能(300593):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 │2025-08-18 20:24 │新雷能(300593):内部控制制度 │ ├─────────┼──────────────────────────────────────────────┤ │2025-08-18 20:24 │新雷能(30059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 └─────────┴──────────────────────────────────────────────┘ ─────────┬──────────────────────────────────────────────── 2025-09-04 18:18│新雷能(3005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新雷能(3005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3010c7e5-55f6-4984-bd80-f261c200885e.PDF ─────────┬──────────────────────────────────────────────── 2025-09-04 18:18│新雷能(300593):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董事、高管辞任情况 (一)辞任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王士民先生的辞职报告。王士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 辞职后王士民先生仍担任深圳市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亿瓦特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王士民先生的原定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即2023年12月25日)起至2026年12月24日止,其辞职报告自公司及董事会 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 (二)辞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士民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 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士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72,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王士民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辞任后,王士民先生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王士民先生已根据公司制度做好了工作交接,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士民先生为公司发 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 第九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骆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骆智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 骆智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王士民先生的辞职报告; 2、第九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320831fa-b9bf-4aeb-9431-64a6f81207b1.PDF ─────────┬──────────────────────────────────────────────── 2025-09-04 18:18│新雷能(3005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新雷能(3005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9fc8e217-7706-4deb-8ab0-36d9687446ca.PDF ─────────┬──────────────────────────────────────────────── 2025-08-25 17:12│新雷能(300593):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0 日披露《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本公司股份 10,115,173 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1.87%)的股东白文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00,000 股( 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0.15%),自原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 持 的 时 间 除 外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白文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本次减持已完成,截至 2025 年 8 月 25日,股东白文已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8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0.1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相应因公司权益分派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股东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本次减持占 本次减持占剔除 名称 方式 (元) (股) 总股本的比 公司回购专用账 例 户中的股份数量 后总股本比例 白文 集中 2025-07-30 17.27 395,000 0.07% 0.07% 竞价 交易 2025-08-22 19.39 405,000 0.07% 0.08% 合计 - - 800,000 0.15% 0.15%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 比例 比例 白文 合计持有股份 10,115,173 1.86% 9,315,173 1.72% 其中:无限售条 10,115,173 1.86% 9,315,173 1.72%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本表的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相关承诺的情形。 4.白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白文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5/c7ae5bb9-90c6-4cc5-a7ff-ec7c9d686965.PDF ─────────┬──────────────────────────────────────────────── 2025-08-18 20:24│新雷能(3005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9月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8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中路139号院新雷能大厦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的议案》 2.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 的议案》 2.08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2.09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10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2.11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且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披露 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3、特别表决议案:1.00、2.01、2.02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按1.00、2.00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会不存在互斥提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9: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8月29日17:00之前 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中路139号院新雷能大厦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本次股东会不接受会议当 天现场登记,公司不接待未事先登记人员参会。 5、股东会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王华燕、王文升 联系电话:010-81913636 联系传真:010-81913615 电子邮箱:300593@xinleineng.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中路139号院新雷能大厦证券部 邮政编码:102200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4dfaca88-9142-4532-b2e3-b1e3f7fa04df.pdf ─────────┬──────────────────────────────────────────────── 2025-08-18 20:24│新雷能(300593):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 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第三条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 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第五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 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时间、投票提案、投票类型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 明。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会基础资料、投票提 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录入系统。 公司应当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对投票信息的复核,确认投票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风 险与损失。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 账号、股份数量等内容。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 2个交易日。第三章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第九条 公司现场股东会应当在交易日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时间。 第十条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参加网络投票。 第四章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一条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十二条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 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三条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四条 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下列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 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一)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二)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三)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五)B 股境外代理人; (六)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公司”);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 第五章 股东会表决及计票规则 第十五条 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A 股股东应当通过 A 股股东账户投票;B 股股东应当通过 B 股股东账户投 票;优先股股东应当通过 A股股东账户单独投票。 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按 A股、B股、优先股分类)股份数量总和。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 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 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 册资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第十六条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会任一提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 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者不符合本细则要求投票的提案,该股东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 计算。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 、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股境外代理人、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 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不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 。 第十七条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当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意见。 本细则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根据所征求到的投票意见汇总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 每一提案汇总填报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第十八条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 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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