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96 利安隆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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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7:42 │利安隆(300596):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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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06 │利安隆(300596):关于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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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8 │利安隆(300596):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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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07 │利安隆(300596):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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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07 │利安隆(30059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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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05 │利安隆(30059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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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04 │利安隆(300596):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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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01 │利安隆(300596):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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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6:38 │利安隆(300596):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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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27 │利安隆(300596):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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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7:42│利安隆(300596):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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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c99e34bd-2e49-4ca5-a4d6-a5521d27b1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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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06│利安隆(300596):关于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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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20 亿元的中期票据,并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资金需求状况
在注册额度内择机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并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并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授权管理层处理与中期票据
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具体执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12 月 2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150 号),交易商协会同
意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本次注册基础品种为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20 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150 号)
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
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充分考虑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注
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0b42388d-ef92-4f70-b89a-146874f9ee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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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8│利安隆(300596):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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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c14926ad-1403-4b95-8f51-02946638bb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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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07│利安隆(300596):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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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18608965-a983-4ffa-ac4d-5103be48b1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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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07│利安隆(30059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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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db0ce359-71d2-4f00-99a7-df3dabfca1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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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05│利安隆(30059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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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e9c3a453-80d1-4a20-9387-e4a0a8cc39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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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04│利安隆(300596):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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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08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0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的在会议现场表决;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
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投票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F 座(智慧山西塔)20 层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3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①本人身份证,②持股证明,③正楷填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①被委托人身份证,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
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③委托人身份证,④持股证明,⑤股东参会登记表(见
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持股凭证,④正楷填
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①代理人身份证,②营业执
照复印件(盖公章),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④持股凭证,⑤正楷填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在 2025 年 12 月 3 日 17:0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现场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F座(智慧
山西塔)4层利安隆证券部邮编:300384
电话:022-83718775
异地股东采用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电子邮件、书面信函后与公司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参会登记时出示原件或者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会为期半天,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5.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2-83718775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F座(智慧山西塔)4 层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00384
联系人:刘佳
电子邮箱:sec@rianlon.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fc3c089d-23a1-47cb-b029-d0fb411ad3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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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01│利安隆(300596):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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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d499a10b-ce11-451c-bc88-fa78f2a882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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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6:38│利安隆(300596):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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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18 日、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00 万元(含 1,000,000 万元,实际贷款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
、美元、欧元、港币等)的综合授信额度。在前述授信额度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兴创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创聚
”)、天津奥瑞芙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芙”)及全资二级子公司 RIANLON MALAYSIA 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 万元的担保,其中宜兴创聚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奥瑞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
不超过 10,000万元,马来西亚公司可使用担保额度不超过 12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4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8)。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无锡分行”或“贵行”)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
简称“担保书”)。担保书约定,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向宜兴创聚提供借款、商业汇票承兑、票据贴现或信用证等业务,借款或其他债
务的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9,800 万元。公司为前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为 19,800 万元,保证责任期间为自
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
加三年止。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宜兴创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3.注册地址:宜兴市屺亭街道凯旋路 29 号
4.法定代表人:韩艳东
5.注册资本:560.2241 万(元)
6.成立日期:2023-09-11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金属制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的关系:宜兴创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51.1838%。宜兴创聚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宜兴创聚的少数股东天津聚创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核心人员持股平台,其普通合伙人丁欢为公司董事,其有
限合伙人范小鹏、毕红艳为公司董事,孙春光、叶强、谢金桃、熊昌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余合伙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核心员工
;香港海燕国际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平的配偶控制的主体;天津海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之一李海平
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宜兴创聚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除前述关系外,宜兴
创聚的其他少数股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86.7440 51.1838%
赛恩普瑞(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17.8500%
宜兴市方晶进出口有限公司 45.8790 8.1894%
宜兴利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12.4017 2.2137%
香港海燕国际有限公司 34.4093 6.1421%
金鼎丰有限公司 34.4093 6.1421%
天津海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372 2.5592%
上海聚兆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3552 3.4549%
天津聚创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6884 2.2649%
合计 560.2241 100.0000%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948.43 34,142.03
负债总额 6,326.26 7,201.7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994.21 1,732.50
净资产 28,622.18 26,940.26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15.83 766.94
利润总额 -1,855.18 -1,729.60
净利润 -1,731.38 -1,687.74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签署的《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1.债务人:宜兴创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保证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本金:人民币 19,800 万元
4.保证事项:
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时,贵行向债务人提供而未获偿还的贷款、开证/承兑垫款、议付款及/或贴现款由本保证人在本
担保书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如贵行根据主合同约定提前向债务人追索,本保
证人亦在本担保书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贵行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
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贵行因履行主合同项下所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而为债务人垫付
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贵行在主合同项下所贴现的全部汇票金额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
、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贵行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
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如主合同项下贷款系应债务人申请对旧贷、票据贴现款或信用证议付款进行偿还或转化,或贵行应债务人申请,在保证责任期间
内以新贷偿还主合同项下信用证、票据等垫款债务的,本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担保范围。
6.保证方式:
本保证人确认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保证责任。
7.保证责任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
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80,000 万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
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包括本次担保)89,800.00 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内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余
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9.83%和 20.1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
保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d3240d5a-b9dd-45ac-bfdb-8b1798b37e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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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27│利安隆(300596):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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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5年 10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0cda3443-912b-4272-9b6c-4d4788690a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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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26│利安隆(300596):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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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
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 2025年10月20日上午10:00
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
,实际出席董事 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 备查文件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ee15ad28-f815-43af-beb5-6ca35c0be2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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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25│利安隆(300596):关于控股子公司间吸收合并及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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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天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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