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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97(吉大通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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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97 吉大通信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09 16:58│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的《关于 更换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海通证券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委派的保 荐代表人邱皓琦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无法继续从事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海通证券委派保荐代表 人董研先生接替邱皓琦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韩节高先生和董研先生,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 。 董研先生简历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0bde6c4d-fed4-4353-bf3a-add9b3d5edd3.PDF ─────────┬──────────────────────────────────────────────── 2024-04-02 16:56│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18c2f780-ac83-4e8c-ab61-9164c8bb103d.PDF ─────────┬──────────────────────────────────────────────── 2024-03-21 16:12│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 年 2 月 22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部分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71 元/股,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 万元(含)。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3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3月 2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766,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1%,最高成交价为 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8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0,487,33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72c4756d-c335-4cc0-9337-fefec962bed5.PDF ─────────┬──────────────────────────────────────────────── 2024-03-04 00:00│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2024 年 2月 22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部分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按照有关规定用于 出售。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71 元/股,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 万元(含)。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月 2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10,9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0.19%,最高成交价为 7.7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8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723,21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492a94a3-9635-41d8-bcc4-07731d923201.PDF ─────────┬──────────────────────────────────────────────── 2024-02-28 00:00│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年 2月 22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部分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71 元/股,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 万元(含)。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3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 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 2月 2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4% ,最高成交价为 7.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754,30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 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8/9f836a7f-87a8-47e6-a81b-59cd37b1ce6d.PDF ─────────┬──────────────────────────────────────────────── 2024-02-23 00:00│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回购报告书 ─────────┴──────────────────────────────────────────────── 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回购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3/bbc2282a-00cd-4c86-8af3-6f4cab3ee2cb.PDF ─────────┬──────────────────────────────────────────────── 2024-02-22 00:00│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2月 22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湖畔诚品 9 栋 7 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伟先生。 (六)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外,无其他股东。为提高会议效率、便于计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均选择以网络形式投票,故本次会议无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进行现场投票。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50,860,2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659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503,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551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第一项决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708,6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19%;反对1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8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9.9148%;反对1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8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653,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40%;反对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 ;弃权 19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626%;反对1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7983%;弃权 19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939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0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种类、价格区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653,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40%;反对20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626%;反对20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04、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653,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40%;反对20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626%;反对20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848,2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4%;反对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017%;反对1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7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653,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40%;反对20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626%;反对20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07、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848,2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4%;反对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017%;反对1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7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2/e6845521-6e6e-4d19-b466-90c84017c5a4.PDF ─────────┬──────────────────────────────────────────────── 2024-02-22 00:00│吉大通信(300597):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通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吉大通信(300597):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通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2/1fb759ad-f8ec-41ca-85f2-01514c8dce9f.PDF ─────────┬──────────────────────────────────────────────── 2024-02-20 00:00│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5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4 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吉林吉大控股有限公司 48,000,000 17.61 2 武良春 5,658,743 2.08 3 孟庆开 3,275,429 1.20 4 林佳云 3,001,537 1.10 5 金谊晶 2,850,000 1.05 6 赵琛 2,181,929 0.80 7 邸朝生 1,980,100 0.73 8 李宝岩 1,941,314 0.71 9 周爽 1,804,700 0.66 10 孙祾 1,531,000 0.56 备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比例(%) 1 吉林吉大控股有限公司 48,000,000 17.69 2 武良春 5,658,743 2.09 3 孟庆开 3,275,429 1.21 4 林佳云 3,001,537 1.11 5 金谊晶 2,850,000 1.05 6 赵琛 2,181,929 0.80 7 邸朝生 1,980,100 0.73 8 李宝岩 1,941,314 0.72 9 周爽 1,804,700 0.67 10 孙祾 1,531,000 0.56 备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吉林吉大控股有限公司 48,000,000 17.61 2 武良春 5,658,743 2.08 3 孟庆开 3,275,429 1.20 4 林佳云 3,001,537 1.10 5 金谊晶 2,850,000 1.05 6 赵琛 2,181,929 0.80 7 邸朝生 1,980,100 0.73 8 李宝岩 1,941,314 0.71 9 周爽 1,806,700 0.66 10 孙祾 1,551,000 0.57 备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四、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比例(%) 1 吉林吉大控股有限公司 48,000,000 17.69 2 武良春 5,658,743 2.09 3 孟庆开 3,275,429 1.21 4 林佳云 3,001,537 1.11 5 金谊晶 2,850,000 1.05 6 赵琛 2,181,929 0.80 7 邸朝生 1,980,100 0.73 8 李宝岩 1,941,314 0.72 9 周爽 1,806,700 0.67 10 孙祾 1,551,000 0.57 备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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