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97 吉大通信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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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03 │吉大通信(30059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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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03 │吉大通信(30059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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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02 │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2025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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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02 │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关于举办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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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02 │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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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01 │吉大通信(300597):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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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44 │吉大通信(300597):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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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44 │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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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44 │吉大通信(30059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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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44 │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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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03│吉大通信(300597):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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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02ae92f0-774d-48f5-a21f-7cba93e7af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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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03│吉大通信(30059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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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4fbf58ea-9c07-4c76-be42-eecd3e7494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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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02│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2025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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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2025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a634f92e-838b-4e4e-9ae7-81dad7a325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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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02│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关于举办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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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8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吉大通信 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 年 9月 10 日(星
期三)15:30-16:3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吉大通信 2025 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周伟、董事会秘书耿燕、财务总监李典谕、独立董事宋英慧,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 15:30-16:3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qE2JAz0ALu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
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 年 9 月 9 日(星期二)17:00 前访问 https://eseb.cn/1qE2JAz0ALu,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
会前提问。公司将在 2025 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987b9fb5-fcf9-4e30-a85c-35ab46c912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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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02│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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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
5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2,570,03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 6.5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13,333,696.5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2,614,772.8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718,923.62 元,已于 2022 年
11月 9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 3-00
01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87,359,259.03 元,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4,293,117.56
元。
2025 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41,613.00 元,2025 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527,214.2 元
。
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88,000,872.03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12,718,051.59 元,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4,820,331.76 元,募集资金余额 117,538,383.35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14 年 11 月 5日经公司 2014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2 月 11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2021 年 5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第二次修订,2024 年 5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三次修订,2025 年 7月 18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第四次修订。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浦慧
联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2月 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吉林吉大
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余额 账户性质 账户状态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 0128011000011736 67,875,246.45 活期 正常
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5448969080060 活期 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532908299810117 32,829,592.55 活期 正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581180100100064665 16,833,544.35 活期 正常
合计 117,538,383.3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
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8041e974-b176-4bb8-b681-a67f3c89ce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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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01│吉大通信(300597):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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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上午以现场及
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5年 8月 15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伟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
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11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后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于 2025 年 8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11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
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145d62ee-b7d9-40d2-a95c-f79c08d86a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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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44│吉大通信(300597):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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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2025
年 7月 14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
,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
.cn。
2025年 7月 18 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
1.名称: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1239903238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学府经典小区第 9幢 701室
5.法定代表人:周伟
6.注册资本: 贰亿柒仟贰佰伍拾柒万零叁拾元整
7.成立日期: 1985年 4月 10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电子产品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智能农业管理;云计算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对外承包工程;通讯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国内
贸易代理;互联网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光纤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
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
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卫星通信服务;卫星
导航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人工
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
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
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遥感
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认证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咨询策划服务;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人力资
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仪器仪表销售;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
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
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
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对外劳务合作;职业中介活动;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128d7234-6fbb-4e07-9c90-1035d11b66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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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44│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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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1cb08e9f-e837-44bb-b568-dc34efb6ea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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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44│吉大通信(30059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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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255f2c31-36d4-4c2f-bf57-b6674bf357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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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44│吉大通信(300597):吉大通信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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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重大资产的处置行为,加强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工作,
增强重大资产处置的风险意识,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资产处置包括以下行为:
(一) 购买、出售资产;
(二) 置换资产(或股权);
(三) 租入或租出资产;
(四)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五)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六) 债权或债务重组。
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项:
(一) 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二) 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三) 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下称“成员企业”)的重大资产处置行为。
第二章 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资产处置(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500 万元;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公司受赠现金资产达到以上标准的,由董事会审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资产处置仅达到本条第一款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
公司可免于按照本条规定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第五条 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股权的,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本制度中关于披露和审议程序的规定
。
交易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该股权对应标的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适用本制度中关于披露和审议程序的规
定。
因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等,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条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的优先购买或者认缴出资等权利,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放弃金额
与该主体的相关财务指标,适用本制度中关于披露和审议程序的规定。
公司放弃权利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相比于未放弃权利,所拥有该主体权益的比例下降的,应当以放弃金额与按
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适用本制度中关于披露和审议程序的规定。
公司部分放弃权利的,还应当以放弃金额、该主体的相关财务指标或者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以及实际受让或者
出资金额,适用本制度中关于披露和审议程序的规定。
公司对其下属非公司制主体、合作项目等放弃或部分放弃优先购买或认缴出资等权利的,参照适用前三款规定。
第七条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且达到股东会的审议权限标准的,公司应当披露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
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应当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审议该
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一年。
前款规定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应当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交易虽未达到股东会的审议权限标准,但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公司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披露审计或者评估报告。
第八条 公司购买或者出售交易标的少数股权,因在交易前后均无法对交易标的形成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等客观原因,
导致确实无法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的,可以披露相关情况并免于按照本制度第七条的规定披露审计报告
,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公司资产处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批: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100 万元;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条 公司资产处置未达到第九条董事会审批标准的,由董事长审批。董事长认为必要时可将该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一条 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时,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
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应当披露并参照第七条进行审计或评估,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已按前款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其他人员均可提出资产处置建议。
第十三条 公司指定财务部为资产处置建议的受理部门。
第十四条 资产处置建议应以书面方式提交,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 标的资产的状况;
(二) 处置资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 与交易有关的协议或者意向书;
(四) 交易涉及的政府批文(如适用);
(五) 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如适用);
(六) 资产处置对公司盈利情况的影响。
第十五条 财务部对收到的资产处置建议作初步审查和整理后,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通报。
第十六条 公司进行资产处置应按本制度规定的权限进行决策。
属于董事长批准的资产处置,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在下次董事会召开时向董事会进
行报告。
属于董事会批准的资产处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
在下次董事会召开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
超过董事会批准权限的资产处置,应当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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