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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98(诚迈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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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598 诚迈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06 20:14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5-06-12 19:24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及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06-10 16:16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 ├─────────┼──────────────────────────────────────────────┤ │2025-05-19 20:04 │诚迈科技(30059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9 20:04 │诚迈科技(30059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15 07:50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更新后) │ ├─────────┼──────────────────────────────────────────────┤ │2025-05-14 17:14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5-09 17:12 │诚迈科技(300598):国泰海通关于诚迈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5-05-07 23:02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4-29 02:34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2025-08-06 20:14│诚迈科技(300598):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于2025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持有公司股份 9,672,292 股(约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4.47%)的股东南京泰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泰泽”)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164,900 股(约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 1%);持有公司股份 3,901,4 36 股(约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1.80%)的股东南京观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观 晨”)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74,000 股(约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股份总 数的0.45%);持有公司股份 49,821股(约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 0.0230%)的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王锟 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000 股(约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 0.0055%) ;持有公司股份 15,600 股(约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 0.0072%)的董事兼财务总监黄海燕女士计划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900股(约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 0.0018%);持有公司股份 1 5,600 股(约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 0.0072%)的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锦锋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900股(约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 0.0018%)。以上拟减持期间均为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5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南京泰泽、南京观晨、王锟先生、黄海燕女士、王锦锋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 函》,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完成,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 1 南京泰泽 集中竞价交 2025 年 6 月 9 日- 42.09 2,163,422 1.00 易 2025 年 7 月 24 日 2 南京观晨 集中竞价交 2025 年 7 月 18 日- 43.23 973,900 0.45 易 2025 年 8 月 4 日 3 王锟 集中竞价交 2025 年 8 月 1 日- 43.2 12,000 0.0055 易 2025 年 8 月 4 日 4 黄海燕 集中竞价交 2025 年 8 月 1 日- 43.13 3,900 0.0018 易 2025 年 8 月 4 日 5 王锦锋 集中竞价交 2025 年 8 月 1 日- 43 3,900 0.0018 易 2025 年 8 月 4 日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487,360 股,“占总股本比例”按股份总数 216,981,741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 216,494,381 股为基础计算。本公告其他涉及公司总股本数均以此为准计算。 2、南京泰泽、南京观晨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王锟先生、黄海燕女士和王锦锋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上市后股权激励计划及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例(%) (股) 例(%) 南京泰泽 合计持有股份 9,672,292 4.47 7,508,870 3.47 其中:无限售条 9,672,292 4.47 7,508,870 3.47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南京观晨 合计持有股份 3,901,436 1.80 2,927,536 1.35 其中:无限售条 3,901,436 1.80 2,927,536 1.35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王锟 合计持有股份 49,821 0.0230 37,821 0.0175 其中:无限售条 12,455 0.0058 455 0.0002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366 0.0173 37,366 0.0173 王锦锋 合计持有股份 15,600 0.0072 11,700 0.0054 其中:无限售条 3,900 0.0018 0 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700 0.0054 11,700 0.0054 黄海燕 合计持有股份 15,600 0.0072 11,700 0.0054 其中:无限售条 3,900 0.0018 0 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700 0.0054 11,700 0.0054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 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3c059b46-e46d-46bb-acd8-c587bb98ad84.PDF ─────────┬──────────────────────────────────────────────── 2025-06-12 19:24│诚迈科技(300598):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及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南京德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名称近期由“ 南京德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南京诚迈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00 万元整”变更为“10,000 万元整”, 上述变更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南京市高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信息如下: 一、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名称 南京德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诚迈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 万元整 10,000 万元整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 名称:南京诚迈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585088633N 住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花山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继平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营业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 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智能控 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事项不涉及股权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南京诚迈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fa4185aa-4849-4962-9169-55d8d29e1b8d.PDF ─────────┬──────────────────────────────────────────────── 2025-06-10 16:16│诚迈科技(300598):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沈天苗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沈天苗 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沈天苗女士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截至本公告日,沈天苗女士未持有公 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对 沈天苗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7492ca2f-28d7-4f4a-a25d-872b172f35b3.PDF ─────────┬──────────────────────────────────────────────── 2025-05-19 20:04│诚迈科技(30059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诚迈科技(30059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b41b268f-0f1a-4372-9bf3-d2113d96b19e.PDF ─────────┬──────────────────────────────────────────────── 2025-05-19 20:04│诚迈科技(30059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 9 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继平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云密城 B 幢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5 人,代表股份 73,402,9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0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7,689,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4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2 人,代表股份 15,713,8 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1 人,代表股份 2,140,3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86%。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0 人,代表股份 2,140, 1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8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225,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3%;反对 171,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30%;弃权 6,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2,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098%;反对 171,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17%;弃权 6,3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985%。 提案 2.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222,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7%;反对 160,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191%;弃权 19,9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9,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542%;反对 160,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34%;弃权 19,9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324%。 提案 3.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216,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1%;反对 167,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289%;弃权 18,3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4,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940%;反对 167,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84%;弃权 18,3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577%。 提案 4.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223,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59%;反对 160,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191%;弃权 18,3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1,1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290%;反对 160,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34%;弃权 18,3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577%。 提案 5.00 《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75,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01%;反对 217,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958%;弃权 10,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2,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12%;反对 217,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34%;弃权 10,3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854%。 提案 6.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227,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4%;反对 164,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245%;弃权 10,2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5,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190%;反对 164,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3%;弃权 10,2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8%。 提案 7.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6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70%;反对 231,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157%;弃权 5,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3,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226%;反对 231,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55%;弃权 5,3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518%。 提案 8.00 《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74,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92%;反对 219,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994%;弃权 8,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2,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416%;反对 219,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64%;弃权 8,3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920%。 提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88,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5%;反对 20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833%;弃权 6,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5,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678%;反对 20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50%;弃权 6,7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172%。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指派律师陈丽、高林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0e4281ca-6e4c-4824-8bec-45abe2393f1e.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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