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98 诚迈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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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05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前期重要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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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24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前期重要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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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24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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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12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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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22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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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32 │诚迈科技(300598):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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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32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
│ │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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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32 │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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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32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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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32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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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05│诚迈科技(300598):关于前期重要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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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经双方沟通,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已收到统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信软件”)提供的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将与统信软件及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继续完善审计材料并进行审
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需要因此调整过往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将及时进行调整。
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公司目前预计不能在发布 2026年年度报告之前消除公司年报保留意见事项。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
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二、备查文件
1、统信软件 2025年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18b8a268-2a6d-4c70-ac62-e84a12ec17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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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24│诚迈科技(300598):关于前期重要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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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关于前期重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9c4dd992-9f01-4646-8e43-d61b34c67a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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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24│诚迈科技(300598):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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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293ab828-d3c5-4efc-bb41-c57cd1a3fc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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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12│诚迈科技(30059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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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南京诚迈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
迈发展”)函告,获悉诚迈发展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 质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日 日 人 押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用
东及其一 途
致行动人
诚迈 是 2,142,200 3.72% 0.99% 2024-9-19 2026-6-17 国泰海 融
发展 通证券 资
股份有
限公司
合计 - 2,142,200 3.72% 0.99%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诚迈发展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股) 例 质押前质 质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况 况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
量(股) 量(股) 押股 质押 押股 质押
份限 股份 份限 股份
售和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 冻结
数量 数量
(股) (股)
诚迈 57,639,069 26.56% 27,274,000 25,131,800 43.60% 11.58% 0 0.00% 0 0.00%
发展
3、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诚迈发展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其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0baf81e1-c334-44c5-94c0-cb07f50680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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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22│诚迈科技(30059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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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南京诚迈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
迈发展”)函告,获悉诚迈发展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
东 控股股 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日 日 押
名 东或第 (股) 比例 售股 充质 用
称 一大股 押 途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诚 是 3,000,000 5.20% 1.38% 否 否 2026-5-29 至解除 广州银行股 融
迈 质押之 份有限公司 资
发 日止 南京分行
展
合 - 3,000,000 5.20% 1.38% - - - - - -
计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诚迈发展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股) 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况 况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
(股) (股) 押股 质押 押股 质押
份限 股份 份限 股份
售和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 冻结
数量 数量
(股) (股)
诚迈 57,639,069 26.56% 24,274,000 27,274,000 47.32% 12.57% 0 0.00% 0 0.00%
发展
3、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诚迈发展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其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
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e18f3e3a-f497-41ae-a5ca-680a08bb9e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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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32│诚迈科技(300598):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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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同日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8日以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召开。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年 5月 28 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 9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人数为 5人,董事刘荷艺、王艳萍、刘冰冰、陈立军以
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王继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王继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刘冰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
,同意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章丽琼、王云霞、赵森 章丽琼
提名委员会 刘冰冰、王云霞、陈立军 王云霞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章丽琼、陈立军、赵森 陈立军
战略委员会 王继平、赵森、王艳萍 王继平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刘冰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王锦锋先生、王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黄海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王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李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录;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2cef6c09-f2a8-4a3c-b33e-7951ff54af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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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32│诚迈科技(300598):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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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长选举情况
董事长:王继平先生
董事长的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副董事长选举情况
副董事长:刘冰冰先生
副董事长的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章丽琼、王云霞、赵森 章丽琼
提名委员会 刘冰冰、王云霞、陈立军 王云霞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章丽琼、陈立军、赵森 陈立军
战略委员会 王继平、赵森、王艳萍 王继平
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刘冰冰先生
副总经理:王锦锋先生;王锟先生
财务总监:黄海燕女士
董事会秘书:王锟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
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五、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李畅女士
李畅女士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号云密城 B幢
电话:025-58301205 传真:025-51887700 邮箱:chengmai@archermind.com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录;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5433168f-b5e6-4344-9b47-efbe496601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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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32│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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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4bac0541-2eb3-4426-a716-2f27852003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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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32│诚迈科技(30059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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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
意选举王继平先生、刘荷艺女士、刘冰冰先生、王艳萍女士、黄海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陈立军先生、王
云霞女士、章丽琼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赵森先生
;以上董事任期为自 2026年 5月 28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其中赵森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独立董事陈立军先生、王云霞女士、章丽琼女士的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通过
。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王继平先生、刘荷艺女士、刘冰冰先生、王艳萍女士、黄海燕女士
职工代表董事:赵森先生
独立董事:陈立军先生、王云霞女士、章丽琼女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经查询,上述人员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四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原独立董事胡昊先生因连续任独立董事期限已满六年离任,其他董事无离任情况,胡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60股,离任
后股份处理将遵守相关规定进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00cbc2b3-4a94-4e33-ac6f-6429d604e4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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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32│诚迈科技(300598):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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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
举赵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赵森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为 9名,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 1/2,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备查文件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d387e35a-c19c-4693-adee-ec3de7dfd2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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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32│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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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b39a0cd0-9e92-430f-8b59-7ac355fde8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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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20:27│诚迈科技(300598):国泰海通关于诚迈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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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国泰海通关于诚迈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a610de6-3968-4053-999a-4d68a2112c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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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20:27│诚迈科技(300598):国泰海通关于诚迈科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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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国泰海通关于诚迈科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8a7b130-49d9-4cd5-90ac-8f3e62dc9b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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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20:27│诚迈科技(300598):国泰海通关于诚迈科技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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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国泰海通关于诚迈科技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4a8cda4e-7681-4a4b-8e82-2352f94b01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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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50│诚迈科技(300598):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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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诚迈科技 2025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下午 15:30至 17:00 时在“
约调研”小程序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
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后,点击“网上说明会”,搜索“诚迈科技”参与交流;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诚迈科技投资者关系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继平先生、独立董事胡昊先生、财务总监黄海燕女士、董事会秘书王锟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2cfdbd70-f0a0-42b9-815b-d2d9d037d3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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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50│诚迈科技(300598):国泰海通关于诚迈科技2025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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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081,632 股,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诚迈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3 年 4 月 14
日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保荐机构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对诚迈科技相关人员进行了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
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
(二)培训地点:诚迈科技会议室;
(三)培训方式: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四)培训人员:保荐代表人王胜;
(五)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关键岗位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国泰海通向本次培训的对象提供了培训材料,重点介绍了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及效果
诚迈科技及培训对象对本次培训给予了积极配合,培训对象对培训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培训工作有序进行并顺利完成。培训
对象就内部控制情况、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情况与保荐代表人进行了沟通交流;保荐代表
人要求上市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提示公司关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并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针对募投项目,保
荐代表人提示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应持续创造效益,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由于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效益影响较大,保荐
代表人提示上市公司应积极加强与参股公司的交流沟通,主动了解参股公司的经营状况。
通过本次培训,培训对象的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于作为上市公司重要人员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范运作方面应承担的责任
与义务也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本次培训有利于诚迈科技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832c9275-99f8-460c-9b5c-ad7049fc95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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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关于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三年业绩考核期届满暨部分解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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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关于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三年业绩考核期届满暨部分解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75c21d1-1ca4-4bf6-9d86-d0614ba445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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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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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号 1907室
4、成立日期:2013-11-4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郭澳先生
截至 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 85名合伙人,338名注册会计师,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10
名。
6、审计收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 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 15,967.65万元。
7、业务情况:2025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92家,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
业等,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2家(包括诚迈科技)。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8,338.18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底,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2,182.91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万元,相
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承担相关民事诉讼。
(三)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和纪律处分 2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涉及 4人)、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涉及 20人)、自律监
管措施 5次(涉及 11人)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 6人)。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笑春
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 6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会兴
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 3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应镇魁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 5家。
(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80.00 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0万元。2026年度审计收费
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能满足公司 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e77a5d8-7343-49dd-8703-1ea24ec3a2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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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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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红机制,切实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建立稳定、持续、科学的投资
者回报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
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
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
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
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公司制定利润分配相关政策的决策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
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应
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份)的派发事项。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最低比例及期间间隔
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供分配利润的 10%。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利润分配。
前款所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
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3)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当公司出现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80%且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以及现金分红可能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其他情形的,
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提出
并实施股票股利的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
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因素拟定当年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
中小股东利益的,独立董事有权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公司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如举行投资者网上交流会、接待投资者来访、回复投资者来信来电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
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五、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确需调整股东回
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公司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股东会提
案中需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原因,相关提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方可生效。公司
应安排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充分反映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84e818c-feb1-4a65-8a6a-6ce218e58b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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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_章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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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_章丽琼。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ecfae86-eeba-41cf-add5-8295cf4346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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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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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
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现就公司董事会 202
5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合并报表)
2025年公司围绕发展战略规划,积极贯彻落实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及战略转型升级。
以客户为中心,以研发创新、服务品质提升为驱动力,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公司形象,统筹、全面、均衡地促进各项业务发展。
在公司董事会的带领下,全体员工砥砺同心,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22,064.9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64.07万元。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名称 会议议案
2025年 2月 26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1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
十六次会议 流动资金的议案》
2 《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5年 4月 28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1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七次会议 2 《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6 《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8 《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 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 《关于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3 《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14 《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15 《关于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 8月 25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1 《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十八次会议 案》
2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5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6 《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2025年 10月 28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1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九次会议 2 《关于选举副董事长、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
2025年 12月 15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1 《关于 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6
二十次会议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拟继续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议案》
(二)报告期内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股东会 4次,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名称 会议议案
2025年 1月 9日 2025年第一次临 1 《关于申请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
时股东大会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 《关于拟继续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充事项的议案》
2025年 5月 19日 2024年年度股东 1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大会 2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关于 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5年 9月 12日 2025年第二次临 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
时股东大会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25年 12月 31日 2025年第三次临 1 关于拟继续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
时股东会 担保的议案
三、2026 年工作计划
(一)信息披露
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
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网上说明
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合理、妥善地安排机构投资者、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等接待
工作,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
同时,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
积极参与;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相关信息,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公司规范化治理
2026年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规范治理架构,以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35f29c3-fd32-4303-b042-a39c2b2644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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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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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对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公司”或“本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1066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原文如下: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截至 2025年年末,诚迈科技公司对重要参股公司统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信软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27,345.28万元,2025年度相应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450.26万元。由于我们未能对诚迈科技公司 2025年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中的统
信软件投资及相应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故而无法判断相关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诚迈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
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过对天衡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1066号】的认真审阅及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人员的交谈沟
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衡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
见涉及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意见
1、本次保留意见主要涉及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统信软件。统信软件是公司持股 23.7%的参股公司,公司不控制统
信软件,其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但其业绩对公司财务数据影响较大。2026年 1月 30日,公司根据统信软件提供的财务数据
,结合自身财务数据发布了 2025年度业绩预告,之后统信软件单独聘请了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财务审计。2026年 4月 20日,
根据统信软件提供的经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定后的财务数据,公司发布了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26年 4月 28日,公司根据
统信软件最终提供的财务数据及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阅报告,编制了 2025年年度报告,其中财务数据与公司修正后的业
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无重大差异。因统信软件及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截至公司披露年报时仍在履行审计报告编制程序,暂未能提供
统信软件 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因此认为其未能对公司2025年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中的统信软件投资及相应权益法
核算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故而无法判断相关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对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
2、上述事项系被投资单位层面原因所致,不属于公司自身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问题。
3、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天衡在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1066号】提醒财务报告使用者关注的事项是客观
存在的,公司董事会对天衡的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表示理解和尊重。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相关事项进展,尽快消除相关
事项对公司的持续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
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1、继续敦促统信软件尽快出具其 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果统信软件未能在 2026年 6月 30日前提供其 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
,公司作为统信软件股东,将根据统信软件章程,另外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统信软件进行审计,以尽快消除相关保留事项对公司的影
响,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事项进展,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尽快召开 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相
关事项,同时积极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
3、努力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业务发展和现金流管理,防范自身经营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评估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e2adf47-7459-4c01-acbb-1d36d31e3d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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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_陈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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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_陈立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65dc72b-cf96-4b24-b622-49883678aa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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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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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诚迈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 2025年 12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筹集与使用、采购及付款、
销售及收款、资产管理、生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内外部信息与沟通、内部审计、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信息
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合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以前年度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以及部分定性标准作
出了调整,调整原因主要系经过多年发展,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以前年度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已无法适应公
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1. 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2. 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 控制环境无效。
重要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1. 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2. 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3. 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潜在错报≥营 营业收入的 0.5%≤潜在错报<营业收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
业收入的 1% 入的 1% 的 0.5%
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资 资产总额的 1%≤潜在错报<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
产总额的 的 2.5% 的 1%
2.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法规 严重违规并被 违规并被处罚 轻微违规并已整改
处以重罚或承
担刑事责任
运营 完全忽视法律 漠视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制度和法 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意识
规章约束,在经 律法规的要求,工作中存在利用职 薄弱,经营和管理知识不
营管理工作中 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严重 足,在工作中存在怠于行
违法行为特别 影响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和 使管理职责、消极不作为
严重,且情节十 效果,且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 及制度执行不力等现象,
分恶劣,造成公 意见的审计报告。 影响到日常管理活动效
司日常经营管 率和效果,并对公司经营
理活动中断和 管理目标造成较小影响。
停止,且导致注
册会计师拒绝
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声誉 负面消息在较 负面消息在行业内流传,对公司声 负面消息在公司内部流
大区域流传,对 誉造成较大损害。 传,公司的外部声誉没有
公司声誉造成 受较大影响。
重大损害。
整改 内部控制评价 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未得到
的重大缺陷未 整改
得到整改
业务控制 重要业务缺乏 重要业务的制度系统性失效导致
制度控制导致 业务管理部分失效
业务管理失效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 直接财产损失 资产总额的 0.5%≤直接财产损失<资 直接财产损失<资产
损失 ≥资产总额的 产总额的 1% 总额的 0.5%
1%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王继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e9eb815-947f-4849-b274-d34eec1536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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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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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四届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同意提名王继平先生、刘荷艺
女士、刘冰冰先生、王艳萍女士、黄海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章丽琼女士、王云霞女士、陈立军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章丽琼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
,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章丽琼、王云霞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陈立军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
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0df279-f20a-4dcb-8264-02830460f8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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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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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7e3885c-bcdf-4337-8f7e-faa506b0ec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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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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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年 11月,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 号 1907 室,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拥有财政
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 85名合伙人,338名注册会计师,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10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
验和资质,并于 2025 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合计 80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对 2025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截止 2025 年年末,诚迈科技公司对重要参股公司统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信软件)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7,345.28万元,2025年度相应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450.26万元。由于未能对诚迈科技公司 2025年年
末长期股权投资中的统信软件投资及相应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故而无法判断相关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因此,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诚迈科技公司 2025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
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18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对 2025年度审
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对 2025年度审
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了讨论。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 4月 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
使用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方面的审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e8db6d9-ca94-4715-be10-5a19587ebc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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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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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
0 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081,63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
9,968.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797,169.8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96,202,798.18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 196,999,968.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3年 3月 30日存入公司在招商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的 125903558910306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39号《诚迈科技(南京)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566.96万元,利息收入 333.94万元,手续费用 0.02万元,剩余
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387.25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5 年,公司已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67.68 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
目 18,634.64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余额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1,320.05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费用类别 含税金额(人民币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99,999,968.00
减: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3,797,169.82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196,202,798.18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86,346,361.00
其中: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0,676,791.88
减:募投项目结项补流 13,200,541.80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155.83
其中:本期发生 28.34
加: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3,344,260.45
其中:本期发生 4,844.97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年 4月与开户银行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储存与管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
余额如下所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 125903558910306 活期存款 -
合计 -
注:该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5年 4月 14 日注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节
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详见附表 1《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 2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319.57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
目尾款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1,320.05万元,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25年 2月 26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进行现金管理,将继续用于承诺的募投项目,
或在授权范围内,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结项,将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1,320.0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
经营活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
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6年 4月 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七、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eb6ab9-9403-40f0-b4be-d5d168048c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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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_章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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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_章丽琼。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8f9c187-6ecb-4607-928d-ea1e7ddfb0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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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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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
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经营范围 商业流程和软件外包服务及相关的信息 商业流程和软件外包服务及相关的
咨询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信息咨询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
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汽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
车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研发、销售; 系统集成;汽车电子产品、通讯产
影音软件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品的研发、销售;影音软件的开发。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职业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 为准)
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 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机器 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人力 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 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
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安装、维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
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578e12f-8344-4c70-8fb9-30fddb553e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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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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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 2026
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
薪酬。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10万元/年,按季度发放,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当月开始执行。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
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
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记录;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52a3aa9-e732-4ad3-811c-542206ca8e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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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_陈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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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_陈立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6002053-0e72-4061-9e18-de1584f8df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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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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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29147c8-db57-453d-8a4b-4d092a6594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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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_王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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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_王云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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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_王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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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_王云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49de6ca-0684-47fc-951f-b650dfe41a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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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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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对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公司”或“本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1066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原文如下: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截至 2025年年末,诚迈科技公司对重要参股公司统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信软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27,345.28万元,2025年度相应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450.26万元。由于我们未能对诚迈科技公司 2025年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中的统
信软件投资及相应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故而无法判断相关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诚迈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
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过对天衡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1066号】的认真审阅及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人员的交谈沟
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衡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
见涉及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意见
1、本次保留意见主要涉及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统信软件。统信软件是公司持股 23.7%的参股公司,公司不控制统
信软件,其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但其业绩对公司财务数据影响较大。2026年 1月 30日,公司根据统信软件提供的财务数据
,结合自身财务数据发布了 2025年度业绩预告,之后统信软件单独聘请了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财务审计。2026年 4月 20日,
根据统信软件提供的经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定后的财务数据,公司发布了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26年 4月 28日,公司根据
统信软件最终提供的财务数据及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阅报告,编制了 2025年年度报告,其中财务数据与公司修正后的业
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无重大差异。因统信软件及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截至公司披露年报时仍在履行审计报告编制程序,暂未能提供
统信软件 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因此认为其未能对公司2025年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中的统信软件投资及相应权益法
核算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故而无法判断相关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对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
2、上述事项系被投资单位层面原因所致,不属于公司自身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问题。
3、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天衡在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1066号】提醒财务报告使用者关注的事项是客观
存在的,公司董事会对天衡的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表示理解和尊重。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相关事项进展,尽快消除相关
事项对公司的持续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
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1、继续敦促统信软件尽快出具其 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果统信软件未能在 2026年 6月 30日前提供其 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
,公司作为统信软件股东,将根据统信软件章程,另外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统信软件进行审计,以尽快消除相关保留事项对公司的影
响,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事项进展,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尽快召开 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相
关事项,同时积极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
3、努力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业务发展和现金流管理,防范自身经营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评估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07a605e-c28f-4ec9-882b-07c86f8114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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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诚迈科技(300598):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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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或“天
衡”)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衡在资质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三)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号 1907室
(四)成立日期:2013-11-4
(五)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郭澳先生;截至 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 85 名合伙人,338 名注册会计师,其中签署
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10名。
(六)审计收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 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 15,967.65万元。
(七)业务情况:2025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92家,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
制造业等,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2家(包括诚迈科技)。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8,338.18万元。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沟通,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审计问
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天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公司财务部门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公司专业技术部门,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
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
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
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
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天衡设立质量控制复核管理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天衡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
;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等。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
衡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监控检查。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衡没有在质量
管理体系方面发现重大缺陷。综上,在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
方交易、租赁业务等。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衡就预审、
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天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天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
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
能够有效执行。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天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天衡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六、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年财务报告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工作,展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7900782-76cf-4c21-9c0b-ef33975cd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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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6│诚迈科技(30059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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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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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6│诚迈科技(30059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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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5dae237-d909-449e-810c-d876087796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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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6│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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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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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6│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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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bc7bb84-2b37-4ed7-b5ca-ae921cae76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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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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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
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诚迈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
0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081,63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
,968.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797,169.8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196,202,798.18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196,999,968.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存入公司在招商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的 125903558910306 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39号《诚迈科技(南
京)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566.96 万元,利息收入 333.94 万元,手续费用 0.02 万元
,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387.25
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5年,公司已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67.68 万元。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 18,634.64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余额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1,320.05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9,620.28
经批准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16,566.96
本年度投入金额 2,067.68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8,634.64
尚未使用金额 -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减: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 -
减:累计利息及手续费净额 0.02
累计理财收益 334.43
减:其他转出(募投项目结项) 1,320.0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
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
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 2023 年 4 月起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
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
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余额如下所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 125903558910306 活期存款 -
注:该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注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
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基于开源鸿蒙的 HongZOS 操作系统行业发行版项目”于 2025 年 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经审议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己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
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ce697d9-284c-4fc1-8d37-7fddfffe26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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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诚迈科技(300598):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诚迈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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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天衡专字(2026)00908 号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
科技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月 28日出具了天衡审字(2026)01066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5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我们对出具上述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内容
如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截止 2025 年年末,诚迈科技公司对重要参股公司统信软件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信软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27,345.28 万元,2025 年度相应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450.26 万元。由
于我们未能对诚迈科技公司 2025 年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中的统信软件投资及相应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故而无法判断相关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因此我们对诚迈科技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二、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包括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的原因
1、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9 修订)》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
,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
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如前文“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内容”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对诚迈科技公司 2025 年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中的统信软
件投资及相应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确定其对诚迈科技公司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影响。我们
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因此依据审计准则发表保留意见。
2、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的原因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五条规定,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
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下列方面:
(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
(二)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号》进一步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审慎评价相关事项对财务报
表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如无明显相反证据,以下情形表明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包括存在多个无法获取充分、
适当审计证据的重大事项;单个事项对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形成较大影响;可能影响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盈亏性质变化、持
续经营等。
上述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仅限于对2025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特定资产科目(长期股权投资)、资产负债表中的特定
资产科目(长期股权投资),2025 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特定科目(投资收益)、利润表中的的特定资产科目(投资收益),并未构成财务
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预期不会导致诚迈科技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或影响诚迈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诚迈科技公司触及
财务类退市指标或风险警示指标,因此,我们认为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具有广泛性。
三、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并说明考虑影响金额后公司盈亏性质是否发生变
化;如提供相关事项可能的影响金额不可行,应详细解释不可行的原因
如上所述,由于无法就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内诚迈科技公司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金额。
诚迈科技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364.0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253.79 万元,考虑保留意见事项的可能影响后,预期并不会导致诚迈科技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本专项说明仅供诚迈科技公司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笑春
中国·南京 (项目合伙人)
2026 年 4月 28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陶会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c74cc9a-b5e3-41d8-87d3-5f5b165aaf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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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诚迈科技(300598):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诚迈科技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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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 项 说 明
天衡专字(2026)00578 号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6)01066 号
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和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
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上述汇总表与贵公司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财务报表审计过
程中对贵公司关联交易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
公司 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贵公司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
他用途。
附件: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111ff92-8b50-4968-bbcf-d3dee8425f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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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诚迈科技(300598):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诚迈科技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审核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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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
6)01066号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
是对上述情况表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我们将上述情况表与贵公司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财务报表审核过
程中对贵公司营业收入所执行的相关审核程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情况表执行额外的审核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
公司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报送贵公司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笑春
中国·南京 (项目合伙人)
2026 年 4月 28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陶会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f3c94c-57d0-4798-9ddb-694f424448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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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诚迈科技(300598):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诚迈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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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579 号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诚迈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材料,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规定,编制《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诚迈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诚迈科技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作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
我们认为,诚迈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诚迈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笑春
中国·南京
2026 年 4月 28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陶会兴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面值为 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081,632.00 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68.00 元,扣除募集资金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含税金额 3,0
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999,968.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汇
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的125903558910306 账户,另扣减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
用 797,169.82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202,798.1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3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5,669,569.12 元,利息收入3,339,415.48 元,手续费用 155.
83 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3,872,488.71 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5 年,公司已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67.68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 18,634.64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余额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320.05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费用类别 含税金额(人民币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减: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3,797,169.82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196,202,798.18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86,346,361.00
其中: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0,676,791.88
减:募投项目结项补流 13,200,541.80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155.83
其中:本期发生 28.34
加: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3,344,260.45
其中:本期发生 4,844.97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 年 4 月与开户银行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储存与管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余额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 125903558910306 活期存款 -
合计 -
注:该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5 年 4月 14日注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节
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募投资金项目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 2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319.57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
目尾款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1,320.05 万元,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
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11a63ee-d616-4cf7-a07b-bfcf2b80eb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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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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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
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诚迈科技《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筹集与使用、采购及付款、
销售及收款、资产管理、生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内外部信息与沟通、内部审计、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信息
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合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以前年度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以及部分定性标准作
出了调整,调整原因主要系经过多年发展,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以前年度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已无法适应公
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1. 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2. 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 控制环境无效。
重要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1. 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2. 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3. 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潜在错报≥营 营业收入的 0.5%≤潜在错报<营业收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
业收入的 1% 入的 1% 的 0.5%
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资 资产总额的 1%≤潜在错报<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
产总额的 的 2.5% 的 1%
2.5%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类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别
法 严重违规并被处以重罚或 违规并被处罚 轻微违规并已整改
规 承担刑事责任
运 完全忽视法律规章约束, 漠视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制 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意识薄
营 在经营管理工作中违法行 度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工作 弱,经营和管理知识不足,
为特别严重,且情节十分 中存在利用职权谋取非法 在工作中存在怠于行使管理
恶劣,造成公司日常经营 利益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 职责、消极不作为及制度执
管理活动中断和停止,且 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 行不力等现象,影响到日常
导致注册会计师拒绝表示 和效果,且导致注册会计师 管理活动效率和效果,并对
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经营管理目标造成较小
报告。 影响。
声 负面消息在较大区域流 负面消息在行业内流传,对 负面消息在公司内部流传,
誉 传,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 公司声誉造成较大损害。 公司的外部声誉没有受较大
损害。 影响。
整 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
改 未得到整改 未得到整改
业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导 重要业务的制度系统性失
务 致业务管理失效 效导致业务管理部分失效
控
制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 直接财产损失≥资产 资产总额的 0.5%≤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资产
损失 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1% 总额的 0.5%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四、国泰海通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泰海通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等人员及财务部等部门的现场沟通交流,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
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阅公司管理层出具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
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于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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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诚迈科技(300598):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诚迈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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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
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诚迈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的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诚迈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笑春
中国·南京 (项目合伙人)
2026 年 4月 28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陶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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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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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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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诚迈科技(30059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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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或其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列
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薪酬
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纳入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出发
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
。
第二章 薪酬审议与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报股东会审议,并予以披露;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事项,主要承担如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
(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负责配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薪酬制度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构成
第八条 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及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如下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公司根据股东会批准的标准向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不再发放其他薪酬。
(二)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
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第九条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
1、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职责、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度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以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行使职权、参加培训等与公司相关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第十三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公司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促进
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十四条 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
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稀缺人才可实行“一人一议”薪酬决定机制。
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发放制度执行,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
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需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款项(
如有)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暂缓或不予发放
其相应薪酬,或追回其已获得的全部或部分薪酬:
1、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4、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6、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相关条款与新颁布的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时,以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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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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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诚迈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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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诚迈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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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69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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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诚迈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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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诚迈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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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02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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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诚迈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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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诚迈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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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75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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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诚迈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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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诚迈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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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诚迈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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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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