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98 诚迈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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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7:00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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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4 │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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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4 │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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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7:42 │诚迈科技(300598):国泰海通关于诚迈科技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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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16:46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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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21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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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18 │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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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18 │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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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17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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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17 │诚迈科技(300598):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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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7:00│诚迈科技(300598):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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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锦锋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内
部工作调整,王锦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
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锦锋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王锦锋先生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
举赵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赵森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 9名,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 1/2,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39c681ca-3bfe-4c75-b703-9ba7a0789e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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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4│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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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8f1f48a2-075d-407e-8a85-af4e48657d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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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24│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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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继平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 9月 12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号云密城 B幢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56人,代表股份 70,021,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4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2人,代表股份 57,676,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4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4人,代表股份 12,344,51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20%。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487,360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按股份总数 216,981,7
4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 216,494,381 股计算。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2人,代表股份 1,908,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2人,代表股份 1,908,11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1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928,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6%;反对 76,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99%;弃权 16,4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4,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060%;反对 76,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43%;弃权 16,4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597%。
提案 2.01 修订并更名《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234,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58%;反对 724,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346%;弃权 62,7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72%;反对 724,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665%;弃权 62,7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862%。
提案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259,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17%;反对 722,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322%;弃权 39,2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6,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648%;反对 722,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774%;弃权 39,2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578%。
提案 2.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283,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62%;反对 699,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9990%;弃权 38,3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0,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278%;反对 699,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616%;弃权 38,3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106%。
提案 2.04 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229,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94%;反对 751,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736%;弃权 39,9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6,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111%;反对 751,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961%;弃权 39,9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928%。
提案 2.05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252,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26%;反对 731,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447%;弃权 36,9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9,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294%;反对 731,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361%;弃权 36,9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345%。
提案 2.06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253,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35%;反对 725,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356%;弃权 42,6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0,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618%;反对 725,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049%;弃权 42,6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2333%。
提案 2.07 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210,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19%;反对 770,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002%;弃权 40,6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7,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002%;反对 770,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719%;弃权 40,6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27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指派律师陈丽、谭美玲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e2d3eedf-432b-45d4-bce3-31d8a8f9a6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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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7:42│诚迈科技(300598):国泰海通关于诚迈科技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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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国泰海通关于诚迈科技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a4254e6b-57ec-4a67-815d-566155aa9b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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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16:46│诚迈科技(30059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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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诚迈科技”)于 2024年 12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
025年 1月 9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继续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
公司智达诚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达诚远”)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智达诚远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 2025 年度,在上述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拟继续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4)。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智达诚远向北京银行、招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共计 8,000万元,并已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具体贷款银行及额
度如下:
银行 额度(万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5,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智达诚远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BU11RM4T
3、成立日期:2022-07-11至无固定期限
4、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 88号 2点 5产业园 N4栋 12层
5、法定代表人:邹晓冬
6、注册资本:625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
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
成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5,499,646.17 371,963,328.17
负债总额 375,864,639.82 348,055,152.69
所有者权益 19,635,006.35 23,908,175.48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398,107,110.64 203,120,278.66
营业利润 -39,573,575.04 4,338,567.02
净利润 -37,360,902.97 4,273,169.13
9、股权结构:智达诚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80%
苏州智通诚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88%
苏州智通诚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88%
邹晓冬 2.24%
合计 100%
10、被担保方智达诚远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保证金额:5,0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
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
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
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5)保证期间: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确定。
2、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保证金额:3,0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4)保证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
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
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期间: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确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提供后,包含前期担保额度到期后延期在内,公司为智达诚远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为人
民币 1.6亿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0.36%。本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3f3ac1bd-9dea-42df-9724-bc41dfa7cb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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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21│诚迈科技(30059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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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 年 9月 12 日(星
期五)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2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号云密城 B幢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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