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599 雄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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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18:11 │雄塑科技(300599):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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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9:47 │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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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8:57 │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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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8:37 │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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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雄塑科技(30059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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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5 │雄塑科技(30059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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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4 │雄塑科技(30059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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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2 │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延长一致行动有效期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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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9 │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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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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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18:11│雄塑科技(300599):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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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梁大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
名称 (元/股) (股) 本的比例 用证券账户股份后
总股本的比例
梁大军 集中竞价 2026年 5月 27日 12.8653 7,500 0.002% 0.002%
交易 -2026年 8月 11日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358,131,56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1,760,600股;
2、股东梁大军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1.80-13.40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 占总股 占剔除公司回 股数 占总股本 占剔除公司回
(股) 本比例 购专用证券账 (股) 比例 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后总股 户股份后总股
本的比例 本的比例
梁大军 合计持有股份 30,000 0.01% 0.01% 22,500 0.01% 0.01%
其中:无限售条 7,500 0.002% 0.002% 0 0% 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500 0.01% 0.01% 22,500 0.01% 0.01%
二、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大军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
股份数量,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梁大军先生在 2021年 9月 10日时作出承诺:“在本人任职或相关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二)股东梁大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3/9b4bdf97-55f5-4ad2-8c73-dff5bfaa36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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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9:47│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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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7132bb0c-230c-4b72-ae78-3af8d16a58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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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8:57│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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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673b0316-90b2-4657-8106-0c8af7366c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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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8:37│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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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3ae35191-8677-45ce-b5da-4be5d2efe9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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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雄塑科技(30059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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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760,6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的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除权前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分配比例=(358,131,5
67.00-1,760,600.00)÷10×1.00=35,637,096.70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下同)计算的每 10 股现
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35,637,096.70÷358,131,567.00×10=0.995083 元(结果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
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0995083 元(结果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
取,不四舍五入)。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雄塑科技”)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6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为依据,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需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 34,956,096.70 元,剩余累
计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
本或有权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8)。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于 2026 年 4月28 日完成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
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由 8,570,600 股减少至 1,760,600 股,导致有权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实际
可参与分配的股本为 356,370,967 股。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公司维持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为 35,637,096.70 元。
故此,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8,131,567.00股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1,760,600.00 股 后 的356,370,9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本次向股东派送的现金分红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6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7*****364 黄锦禧
2 02*****649 黄淦雄
3 02*****939 黄铭雄
4 08*****190 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8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760,6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
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除权前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分配比例=(358,131,567
.00-1,760,600.00)÷10×1.00=35,637,096.70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
0=35,637,096.70÷358,131,567.00×10=0.995083 元(结果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
记日股票收盘价-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0995083 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雄塑工业园
咨询电话:0757-81868066,咨询传真:0757-81868063
咨询邮箱:XS300599@126.com
咨询机构与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熊嘉海
八、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bf06248-e33c-4fd8-b8ac-8a12f8a16c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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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5│雄塑科技(30059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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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b01a8cfc-3405-4b14-9e64-e362f169e4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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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4│雄塑科技(30059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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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33f55f61-a45c-4031-8fb7-cd49c03788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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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2│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延长一致行动有效期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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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明析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代表“广东明析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明析安心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先生通知,其与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雄进投资”)、广东明析投资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广东明析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明析安心 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明析安心 8号基金
”)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一致同意将一致行动有效期延长至 2027 年 5月 16 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背景情况
(一)2022 年 11 月 17 日,黄淦雄先生与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雄进投资、明析安心 8号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各方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约定在行使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提案权和表决权等董事、股东权利及决定公司经营决策时,与实际控制人
黄淦雄先生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 36 个月内。
(二)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先生与上述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友好协商
一致将原协议有效期延期六个月,明确五方在未来六个月内继续一致行动。截至 2026 年 5月 16 日,前述《一致行动协议》将期满
。
(三)为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先生与上述一致行动人于 2026 年 5月 13 日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明确五方在未来一年内继续一致行动,一致行动有效期延长至 2027年 5月 16 日。
二、《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
甲方:黄淦雄
乙方:黄锦禧
丙方:黄铭雄
丁方: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
戊方:广东明析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明析安心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本协议签订的目的
各方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2025 年 11 月 14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鉴于一致行动
将于 2026 年 5 月 16 日期限届满。经友好协商,各方就原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延期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各方共同遵守。
(二)一致行动的原则
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
定为前提,乙丙丁戊四方同意就行使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提案权/表决权等法定权利、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时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
(三)一致行动的具体约定
1、各方一致同意,在公司股东会就任何事项进行表决时采取一致行动,保持投票的一致性,各方将按本协议约定程序和方式行
使在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
2、任一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公司章程》的约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或临时提案,均应事先与本协议其他方协商一致,
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同意以甲方的意见为最终意见,并遵照最终意见行使各方相应的权利;
3、任一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公司章程》的约定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提案或临时提案,均应事先与本协议其他方协商一
致,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同意以甲方的意见为最终意见,并遵照最终意见行使各方相应的权利;
4、各方应在公司股东会召开日两日前,就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情况协调一致,并严格按协调一致的立场行使其表决权;如各
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同意以甲方的意见为最终意见,并遵照最终意见行使各方相应的权利;
5、各方承诺将严格遵守和履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关于一致行动人的义务和责任
的规定,如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有关部门要求各方对其所持公司股份履行锁定义务,各方均同意按照该等部门的要求出具相关承诺
;
6、各方同意并承诺,涉及公司与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关联交易决策事项时,相关方均应回避表决;
7、目前乙方、丙方均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不享有董事权利(包括董事表决权)亦无需履行董事义务,但其有义务保障董事会的
持续稳定,同时尽己所能协调一致立场以甲方的意见为最终意见。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协议签章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一致行动有效期延长至 2027 年 5月 16 日。协议期满前 15 日内,各方
经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或另行签署协议延长协议有效期。
(五)其他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不变,对各方继续有约束力。
三、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黄淦雄先生、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雄进投资、明析安心8号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是基于持
续稳定公司控制权而签署,有利于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治理与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黄淦雄先生,其直接持有公司53,987,400股,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控制公司194,710,1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54.3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54.64%。
四、备查文件
黄淦雄先生、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及雄进投资、明析安心8号基金签章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5be6659-5d93-4968-ab22-6474b4a7ec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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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9│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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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f4b95e3-141c-42f4-a62d-810053e8f8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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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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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锦禧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691,1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00%;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吴端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7,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6%;职工董事梁大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0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02%。
黄锦禧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
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
本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黄锦禧先生、吴端明先生、梁大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持股总数 占公司总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 有限售条件 无限售条件
(股) 股本比例 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股份(股) 股份(股)
黄锦禧 77,377,300 21.61% 21.71% 0 77,377,300
吴端明 791,250 0.22% 0.23% 593,437 197,813
梁大军 30,000 0.01% 0.01% 22,500 7,500
合计 78,198,550 21.84% 21.94% 615,937 77,582,613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358,131,567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1,760,60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即自 2026年 5月 27 日至 2026 年 8月 26 日)。
3、减持价格: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5、减持方式:
(1)黄锦禧先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2%。
(2)吴端明先生、梁大军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
6、减持数量及比例:黄锦禧先生、吴端明先生、梁大军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896,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
过 3.0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06%。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
本比例 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黄锦禧 持股 5%以上股东 不超过 10,691,129股 2.99% 3.00%
吴端明 董事、副总经理兼 不超过 197,813股 0.06% 0.06%
财务总监
梁大军 职工董事 不超过 7,500股 0.002% 0.002%
合计 不超过 10,896,442股 3.04% 3.06%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公司总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相关事项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锦禧先生此前已披露的与持股意向相关的承诺已严格履行完毕。
2、吴端明先生、梁大军先生作出的与持股意向相关的且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如下:
“在本人任职或相关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吴端明先生、梁大军先生意向、承诺一致,并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
的行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
4、黄锦禧先生、吴端明先生、梁大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所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东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黄锦禧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
黄淦雄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五、备查文件
黄锦禧先生、吴端明先生、梁大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3e984af-42f9-4749-9d52-721c3df74c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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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6│雄塑科技(300599):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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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雄塑科技”)分别于202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6 年 4月 7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雄塑
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2026 年 4 月 8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公司于 2024 年 2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低于 5,000 万元且不超过 7,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择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 2024 年 7月 9日,前述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570,6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39%,最高成交价为 6.4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90
元/股,成交均价为 5.8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04,77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为 6,810,000股,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公司股
份,其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
上限为 3,999.38 万份,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5.83 元/股,持股计划认购资金不超过 39,993,800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的份额为 39,702,300 份,实际资金总额为 39,702,300 元,实际认购份额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上市公司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等情
况。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司农验字【2026】26005200017 号),截至 2026 年 4月 9
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 67 名员工共 6,810,000 股的认缴股款合计人民币 39,702,3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
位。
(二)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 年 4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
有的 6,810,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6 年 4月 28 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
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过户价格为5.83 元/股。
根据《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
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三、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淦雄作为公司董事长,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且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且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
在一致行动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全部持有人承诺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仅保留公司股东会的出席权以及
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各自持有份额较为分散,任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持有人
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
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该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的出席权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
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的权利,但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除外。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制定、实施、管理等过程中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性,本
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2ad4c9b-0cc6-4a94-94b4-7a3fcfc9cf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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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2│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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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80,809,617.64 元,弥补亏损 80,809
,617.64 元后(当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 配 利 润 为 513,486
,366.79 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2025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43,725,467.35 元,弥补亏损 43,725,467.35 元后(当期未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79,362,653.74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
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479,362,653.74 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
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需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
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 34,956,096.70 元,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4、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
2025 年期间公司未实施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或特别分红,亦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
情形。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4,956,096.70 元。
(二)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
司总股本或有权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4,956,096.70 0 70,308,673.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0,809,617.64 -110,664,994.67 26,793,037.38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5,386,382.52 26,240,944.07 32,234,804.65
营业收入(元) 909,639,197.41 1,030,800,484.37 1,291,962,710.5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13,486,366.7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479,362,653.7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5,264,770.1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4,893,858.31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5,264,770.1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3,862,131.24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59%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根据上述指标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风险警示”相关规定,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经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兼顾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保
证公司正常稳定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相关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利润分配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
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等相关规定。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
的告知义务。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公司利润分配,需在未来实施利润分配计算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时予以扣除。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8,570,600 股。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8b71de7-47cb-4343-bb8a-28f2e7c613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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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2│雄塑科技(300599):2025年年报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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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006fbb8-8cb5-496f-98fe-e9e28993d7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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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2│雄塑科技(300599):雄塑科技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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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东司农”)作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
对广东司农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广东司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20年11月25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吉争雄
出资额 1,406.1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 房-2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资产评估;代理记账;从事会计
师事务所业务。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相关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相关要求,广东司农对本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了核查。
经审计,广东司农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广东司农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广东司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本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评估评价
本公司认为广东司农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等均能够满足公司20
25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并较好地按时完成了本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广东司农在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ecd8a19-7ce9-49e8-9880-2c771e3f2e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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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2│雄塑科技(300599):雄塑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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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任成员,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恪尽职守,谨慎履职。
现就对外部审计机构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东司农”)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对广东司农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严格核查和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
:广东司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
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
聘广东司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
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并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
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详细了解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审
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程序、审计重点、风险判断等,认真听取广东司农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相关的情况汇
报。
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亦提出意见与建议,认真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
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应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
三、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广东司农签署审计业务相关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经审核,公司应支付广东司农2025年度审计费用
共计128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2025年度审计费用情况一致。
四、外部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工作评估
2025年度,广东司农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相关约定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
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各类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f2fbfd5-f723-43b6-9bba-9ac2057b5f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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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2│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公司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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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自用房地产现有部分闲置,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在确保生产经营有序开展的前提下,公司规划将部分自用房地产
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用于经营租出获取收益,具体明细如下 :
序号 资产持有人 建筑面积(㎡) 坐落地址
1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 12,664.96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咀村(金花庙)广东雄塑
限公司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PVC 给水注塑配件车间
2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 9,828.93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咀村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新材料研发厂区车间 B
3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 2,562.30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咀村(金花庙)广东雄塑
限公司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PVC 原材料车间
总计 25,056.19 -
上述自用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 25,056.19 平方米,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该部分房产账面原值 1,818.10 万元,账面净值
652.74 万元。
自 2026 年 5月 1日起,该部分房地产从固定资产科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会计核算方式不变,仍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取与固定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
二、本次公司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
产的议案》。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租出的房产从固定资产科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且采用成本模式后续计
量,符合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并增加公司整体收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
地产的议案》。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以确保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有序开展为前提,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三)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以确保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有序开展为前提,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持续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规划将上述闲置房产非短期内对外出租,要求承租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公司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持续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所涉房产从固定资产科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会计核算方式不变,不
存在对以前会计年度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形,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5360467-e2ca-4fe3-8be9-faf6d5bc4f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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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2│雄塑科技(300599):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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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
、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减值测试后,2025 年度计提各
项减值损失合计47,014,370.13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元)
1、信用减值损失 18,815,951.95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6,741,556.07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926,000.0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48,395.88
2、资产减值损失 28,198,418.18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4,437,042.3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2,544,609.63
预付账款坏账准备 174,668.40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1,042,097.80
合计 47,014,370.13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一)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025 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8,815,951.95 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6,741,556.07 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926,00
0.00 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48,395.88 元。
其中,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为: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
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对于应收款项,如果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
2025 年,公司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4,437,042.35 元。
对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方法为: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
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其中:
①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25 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2,544,609.63 元。
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方法为: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
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
为依据。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
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
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
成果。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47,014,370.13 元,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合并利润总额 47,014,370.13 元,已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持续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6701a09-52c0-49f7-a225-611f6e19a5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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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2│雄塑科技(300599):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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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公司拟于 2026
年 4月 30 日举办“雄塑科技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二)召开方式:网络远程
(三)出席人员:董事长、总经理黄淦雄先生,独立董事陈翩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吴端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
秘书黎丹女士。
(四)接入方式: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
业绩说明会。
二、征集问题事项
公司现就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敬请投资者于2026 年 4月 30日(星期四)中午 12:00 前将有关
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XS300599@126.com,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咨询方式
如有不明事宜,欢迎拨打投资者关系电话热线 0757-81868066。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本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90943db-8f74-4553-97ad-0ec6260aea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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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2│雄塑科技(300599):雄塑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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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雄塑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6c4d9bf-d13c-47b2-bef2-2cbf416013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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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2│雄塑科技(300599):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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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913dee1-64f5-4ba9-8669-e075d1ee15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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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1│雄塑科技(30059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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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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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1│雄塑科技(30059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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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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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1│雄塑科技(30059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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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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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1│雄塑科技(300599):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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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826ae39-3d8e-43f9-8533-ee0de9ae1d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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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0│雄塑科技(300599):雄塑科技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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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要求,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核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分债权转股导致证券投资
公司与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养殖”)发生业务往来,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对正邦养殖尚有人民币30万元
其他应收款项未收回。
2022年12月20日,正邦养殖及关联方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2023年11月3
日,正邦养殖系列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获得南昌中院裁定批准。
公司经南昌中院裁定对正邦养殖的债权总额为 30 万元,债权类型为普通债权。根据相关清偿方案,公司持有的对正邦养殖的债
权,正邦养殖通过现金清偿部分债权的金额为 10 万元,通过以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科技”)转增股票清偿
部分债权的金额为 20 万元。其中,每 100 元普通债权获得 8.70 股转增股票,抵债价格为 11.5 元/股,公司合计获得 17,392 股
正邦科技股票。
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存在部分证券投资情况,主要系上述部分债权转股所致。该股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核算科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等证券投资已全部售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证券 证券代 证 最初投资 会计 期初账面 本期公 计入 本 本期出售 报告期损 期 会计核算 资
品种 码 券 成本 计量 价值 允 权益 期 金额 益 末 科目 金
简 模式 价值变 的累 购 账 来
称 动 计公 买 面 源
损益 允价 金 价
值变 额 值
动
境内 002157 正 46,958.4 公允 50,784.6 2,087.0 0 0 52,871.6 2,087.04 0 交易性金 债
外股 邦 0 价值 4 4 8 融资产 转
票 科 计量 股
技
合计 46,958.4 -- 50,784.6 2,087.0 0 0 52,871.6 2,087.04 0 2,087.04 --
0 4 4 8
三、相关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上述部分债权转股虽涉
及证券投资,但相关投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正邦养殖系列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获得南昌中院批准后,对正邦养殖系列公司及其股东、全体债权人等均有约束力。
本次公司对正邦养殖的部分债权被动转为正邦科技股票,有利于公司有效清理对正邦养殖历史债权;相关债权所涉金额较小,不
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本报告期末,该等证券投资已全部售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d7ae48c-bbf0-4afa-9a15-81eff43359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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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0│雄塑科技(300599):关于雄塑科技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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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6840047 号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塑科技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表,并于 2026年 4月 23日出具了司农审字[2026]25006840012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雄塑科技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
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雄塑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雄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d6d66be-1140-414c-a590-dffca77bec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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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0│雄塑科技(300599):关于雄塑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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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正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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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0│雄塑科技(30059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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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e6680f4-0b43-4430-be3f-591da5368a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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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0│雄塑科技(300599):雄塑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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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正文……………………………………………………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6]25006840025 号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雄塑科技公司”)2025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雄塑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雄塑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2067692-8ad2-4b55-a971-16eede24cf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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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0│雄塑科技(300599):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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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不涉及证券投
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的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投资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
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与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本投资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以由公
司子公司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情况、生产经营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
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委托理财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2.安全性高;
3.流动性好;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5.不涉及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的投资产品。
(四)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为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相关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一
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 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后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
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虽然委托理财不属于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
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委托理财业务
信息,将可能导致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将通过严格的内部审批机制进行控制。
3.法律风险: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投资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
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公司将加强合同条款的专业审核,严控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将切实落实如下举措:
1.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相关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
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在投资对象选择时,应严格筛选投资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理财
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
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adc1f6b-ce33-41d3-9308-942af0b5e7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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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0│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公司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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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提升资产运
营效率、增强公司运营现金流,在不影响公司稳定经营的情况下,将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咀村园南二路三街的土地使用权
及其地上建筑物(含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出售予佛山市星耀商务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星耀”)。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处置资产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其他第三方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 佛山市星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MAC5M3TG7J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12 月 06 日
法定代表人 朱耀辉
注册资本 壹佰万元
住所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下西万寿村上围队 251 号之一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
理咨询;招投标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认证咨询;融资咨询
服务;个人商务服务;资产评估;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
评估;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单位后勤管
理服务;企业管理;乡镇经济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商业
综合体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办公服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
联网安全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生态资源监测;环境保护监测;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
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
空间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
城市公园管理;游览景区管理;摄影扩印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
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健康服务;体育中介代理服务;文化娱
乐经纪人服务;体育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贸易经
纪;国内贸易代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
动);体育赛事策划;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服装服
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
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
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销售;家具销售;
家具零配件销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制作;广
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互联
网信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出版物零售;出版物
互联网销售;出版物批发。
主要股东 朱耀辉持股 60%、关志聪持股 40%。
及持股比例
(二)关系说明
经公司自查且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书面确认,其与公司及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4,656.08
负债总额 127,481.00
净资产 17,175.08
项目 2025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160,396.04
营业利润 -3,687.72
净利润 -2,013.92
经公司查询,佛山星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为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履行,佛山星耀已就本次交易
所需资金做出专项安排,其实际控制人朱耀辉先生承诺提供必要支持。
三、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含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相关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该土地坐落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咀村园南二路三街,不动产权登记号为南府国用(2014)第 0300
335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 17,700 平方米,土地准用年限为至 2054 年 12 月 29 日止,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地上建筑物基本情况:地上建筑包括厂房、办公楼等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总建筑面积 17,525.65 平方米。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资产中占 2,975.65 平方米的办公楼已对外出租(租赁期限至 2028 年 04 月 30 日止),除此之
外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
(二)标的资产价值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资产减值 账面净值 评估值 评估增值率
土地使用权及 1,178.17 697.21 480.96 1,921.75 299.56%
其地上建筑物
(含相关配套
设施、设备)
注:以上数据均截至 2026年 3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余数据已经评估。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中同华(广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事宜涉及的该公司持有的位于佛山市
南海区九江镇沙咀村园南二路三街不动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中同华(粤)评报字(2026)第 007 号),评估基准日
为 2026 年 3月 31 日,评估方法为采用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对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经评估,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咀村园南二路三街不动产的账面价值为 480.96 万元,评估
值(不含增值税)1,921.75 万元,增值 1,440.79 万元,增值率为 299.56%。
四、《不动产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佛山市星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第一条 标的不动产
1、不动产基本信息
(1)不动产权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
(3)土地使用证号:南府国用(2014)第 0300335 号
(4)土地性质:国有土地
(5)权利限制:标的不动产权属清晰,无抵押、查封等权利负担。
2、附属设施
本协议项下不动产包括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所有的配套设施(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b0d7e4b-1727-4775-bfb4-4ce38cc50b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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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0│雄塑科技(300599):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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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35b9e53-3fcb-4b0d-b422-68a1c472c1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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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59│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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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2186de7-368d-496b-b443-960f7aeb1e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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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59│雄塑科技(30059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姚何静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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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选举成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的任职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审核,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姚何静玮,女,198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学位,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法学专业。历任佛
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5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二、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2 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会议,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
人在会前均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客观谨慎地研究各项议案,慎重地投出赞
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曾召开股东会,故不存在出席股东会之情形。未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召开主持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就公司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及董事会秘书的人选、选择标准及程序提出合理性意见,认真审查候选人的资格,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2、审计委员会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共计 2次会议,就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发
表意见,督促公司内审部门对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进行审计,积极充分地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之间进行沟通,认真履行定
期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核查并与其他独立董事审议表决: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1 2025.10.14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新任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加强财务专业交流,并与其一同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
会计师事务所加强沟通,进一步了解公司财务与内控管理,并提出意见、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新任独立董事,通过公开渠道查询结合主动沟通快速了解房地产行业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上市公司详细情况与重大事
项,密切关注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特别是中小股权合法权益保护,督促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真实、准确、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10月 14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时间未满完整年度,故现场工作时长未达 15 日。通过出席现
场会议、实地考察、与管理层及中介机构沟通等,本人作为新任独立董事已对公司有着初步了解与认识。未来本人将加大现场履职频
次,确保全面掌握公司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沟通与交流,及时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就重要事项积极征求意见、听取建议
、及时反馈。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均及时全面提供相关资料,有助于我们及时获悉审议事项情况,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为独立董
事履职尽责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大力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于 2025 年 10月 14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前后均有通过公开网络查询或者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审计委
员会主任等了解公司财务信息与内部控制情况。2025 年期间,本人仅参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存在不虚
假记载。
(二)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吴端明
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经过对被聘任人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本人认为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与能
力,公司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聘任
黄淦雄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黄淦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吴端明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卢松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黎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本人重点认真核查人选的背景、专业等情况,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均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
(四)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10月 1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关注到公司已于 2025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已了解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度董事报酬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于 2025 年 10月 1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续本人将持续关
注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情况,勤勉尽责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
(六)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聘任
原副董事长黄锦禧先生担任公司名誉董事长,公司向其支付薪酬 67.8 万元/年(税前),按月支付;其因列席公司会议、代表公司
参加社会活动等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2026 年 1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追认,公司在
2025 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共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1,806.54 万元。
本人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就上述关联交易的
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及决策程序合规性等内容,履行了审慎核查职责。针对上述第二项关联交易,本人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开展正
式沟通及风险提示,明确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及时整改,切实落实关联交易审议与披露制度,确保程序合规、信息公开透明。未来,
本人将继续勤勉履职,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的规范化运行,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也未发生收购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
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关注和了解公司发展,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
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坚定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姚何静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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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59│雄塑科技(300599):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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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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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59│雄塑科技(30059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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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翩)。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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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59│雄塑科技(30059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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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沙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e86a83d-3cac-4635-88f7-63c96caea3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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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59│雄塑科技(30059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容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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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容敏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73d449e-9a58-4470-866a-56138c994c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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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59│雄塑科技(30059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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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19ca0d4-ff0d-4427-874c-363a5c82d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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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57│雄塑科技(300599):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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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2a64a33-32b1-42b1-a39d-8850ea58cb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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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57│雄塑科技(300599):雄塑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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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要求,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离任独立董事沙辉先生与现任独立董事容敏智先生、陈翩女士、姚何静玮女士已独立签署《广东雄塑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2025年度)》。
公司董事会现就上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一、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全体独立董事不存在法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情形,具体包括: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
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二、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离任独立董事沙辉先生与现任独立董事容敏智先生、陈翩女士、姚何静玮女士不
存在任何妨碍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1c01d36-ec11-4bfe-ba37-cdf68edb22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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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57│雄塑科技(300599):雄塑科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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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雄塑科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98e56f5-7921-4a6a-96d8-1696e9bc12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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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57│雄塑科技(300599):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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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东司农”)成立于2020 年 11 月 25 日,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
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704 房-2,执行事务合
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司农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册会计师 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92 人。2025 年度,广东司农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057.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1,740.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779.21 万元。
2025 年度,广东司农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
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
计收费总额 5,407.17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司农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773.38 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广东司农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广东司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次。9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9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合伙人 连声柱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签字注册会计师 许鸿杰 2015.4.13 2008 年 2020 年 2025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俞健业 2020.3.24 2017 年 2020 年 2025 年
2014.4.24 2010 年 2022 年 2024 年
(1)连声柱先生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 年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 年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 年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许鸿杰先生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5 年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俞健业先生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2025 年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 年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 年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2024 年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 年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4 年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独立性
广东司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并综合
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审议前,对广东司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再次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广东司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2025 年度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广东司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广东司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四)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34b0529-0093-4078-831e-769f619a51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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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32│雄塑科技(300599):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开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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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雄塑科技”)分别于202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6 年 4月 7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雄塑
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2026 年 4 月 8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立证券交易账户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交易账户已开立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开户时间:2026 年 4月 13 日
2、账户名称: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3、证券账户号码:089953707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b025c1ca-f765-4329-88d6-af4fc1a9b3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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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02│雄塑科技(300599):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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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7日以电子通讯的形式向各位持有人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持有人 67 名,
实际参与持有人 67 名,代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39,702,300 份,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黎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持有人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意根据《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设立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39,702,3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表决,同意选举伍志峰、蔡盼妹、邓达为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一致。
上述委员均为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现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39,702,3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蔡盼妹为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
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实施,根据《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广东雄
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持有人会议授权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按照《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九、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
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调整与归属;
8、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9、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0、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9,702,3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三、备查文件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c84d9eff-571b-4d79-b750-73742bdb57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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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9│雄塑科技(30059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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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7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7日上午 9:15-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淦雄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58,131,567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8,570,600 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49,560,
967 股。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0 人,代表股份 138,307,05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6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人,代表股份 132,185,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148%;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6,12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11%。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6,12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11%。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姚继伟律师、刘家杰律师对本次会
议进行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140,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69%;反对 1,145,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6%;弃权 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55,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501%;反对 1,145,96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216%;弃权 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4%。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139,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56%;反对 1,146,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7%;弃权 2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53,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207%;反对 1,146,16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248%;弃权 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133,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16%;反对 1,146,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7%;弃权 2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47,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292%;反对 1,146,16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248%;弃权 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6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姚继伟律师、刘家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
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7552e422-ac08-4408-b589-1da4057cae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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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9│雄塑科技(30059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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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843828be-1385-493d-883b-f8c9810e98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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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7│雄塑科技(300599):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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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10c5061f-66a8-4958-8d03-50f84027a8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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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5:44│雄塑科技(30059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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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
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04 月 07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0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4 月 07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4月 0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0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4 月 01 日下午 15: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
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 述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6 年 03 月 19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
1、议案 1、议案 2、议案 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议案 1、议案 2、议案 3时,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0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证券事务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
明“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邮政编码:528203。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应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
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传真号码:0757-81868063。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2026 年 04 月 07 日 14:10~14:25 进行签到,14:25
进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002588d4-b3a5-4082-99df-3ae30d2cd7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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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32│雄塑科技(300599):《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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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雄塑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664a55b-dd67-4b6e-a5e7-7fa921bd9d1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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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雄塑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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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85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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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雄塑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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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85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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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雄塑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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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04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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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雄塑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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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40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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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雄塑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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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56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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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雄塑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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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56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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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雄塑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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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01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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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雄塑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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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02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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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雄塑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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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6984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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