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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02(飞荣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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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02 飞荣达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3 18:40 │飞荣达(30060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2 17:28 │飞荣达(30060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 │的公告 │ ├─────────┼──────────────────────────────────────────────┤ │2026-06-18 17:46 │飞荣达(300602):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 │2026-06-16 19:20 │飞荣达(30060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2026-06-16 19:20 │飞荣达(300602):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2026-06-16 19:20 │飞荣达(30060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 │ │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 ├─────────┼──────────────────────────────────────────────┤ │2026-06-16 19:20 │飞荣达(300602):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 │2026-06-16 19:20 │飞荣达(30060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6-06-16 19:20 │飞荣达(3006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2 15:56 │飞荣达(30060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 └─────────┴──────────────────────────────────────────────┘ ─────────┬──────────────────────────────────────────────── 2026-07-13 18:40│飞荣达(30060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4,000.00 ~ 26,000.00 16,608.89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44.50% ~ 56.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4,800.00 ~ 26,800.00 13,598.17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82.38% ~ 97.09%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多赛道布局的协同效应持续释放,实现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公司预计2026年上半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约37亿元,同比增长约28.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00万元~26,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50%~56.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800万元~26,8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38%~97.09%。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消费电子行业存储芯片整体承压,在此背景下公司相关业务实现逆势增长,主要得益于配套产品的单机价值量较传 统普通机型有所提升,高价值产品出货占比较高,叠加公司持续推进头部客户深度合作与渠道拓展,消费电子领域的市场份额稳步提 升。同时,公司持续关注具身智能领域的发展机遇,目前已围绕具身智能机器人、智能穿戴等应用场景进行业务布局,向客户提供导 热材料、风扇、液冷散热系统、轻量化结构件、灵巧手及具身机器人等多品类产品及解决方案。当前具身智能行业整体仍处于商业化 落地前期,公司相关业务尚在拓展阶段,虽然目前该业务收入占公司整体营收比重较小,对公司当期业绩暂无重大影响,但公司与部 分客户的合作已取得一定进展,公司将持续紧跟行业技术迭代方向,深度联动下游客户需求,积极拓展业务增长新曲线。 2、公司通信领域整体业务发展良好,AI服务器散热需求快速增长,公司相关业务与多个重要客户的合作有序推进中,订单量持 续提升,该领域营业收入实现同比与环比双重增长。目前,公司在服务器、数据中心等领域的散热产品包含TIM材料及各类散热器、 风扇、3D VC散热器、单相/两相液冷冷板模组、流量控制仪、CDU、快接头、液冷机箱及液冷机柜等,多类产品已批量交付,部分高 附加值新项目的产品打样及试产工作持续推进中。 3、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已定点的项目订单持续释放,带动销售收入稳定增长,新项目的定点落地工作 继续稳步推进中。当前,新型储能液冷领域下游应用需求呈现显著增长态势,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与核心客户合作平稳有序,订 单按需交付中,储能液冷散热相关业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公司围绕市场及下游客户应用的新需求开展针对性研发及技术储备 ,持续完善公司在新能源热管理领域的业务布局,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4、报告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约为3,200万元,同比增加约2,600万元,对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有一定影响。 5、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800万元左右,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的影响 。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3,010.72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具身智能领域尚处于发展初期,相关业务拓展存在技术迭代、商业化落地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1769b399-f9eb-4a42-8d87-f69e504102ea.PDF ─────────┬──────────────────────────────────────────────── 2026-07-02 17:28│飞荣达(30060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 │告 ─────────┴──────────────────────────────────────────────── 飞荣达(30060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bf7940a3-b340-40a5-a5f4-7bf354536a2b.PDF ─────────┬──────────────────────────────────────────────── 2026-06-18 17:46│飞荣达(300602):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股东宁波飞驰荣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马军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特定 股东宁波飞驰荣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0,064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0.0086%(以2026年6月18日公司总股本58,186.3431万股为基数,下同);董事、副总经理马军先生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37%。上述股东减持计划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7月1日)。 2026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飞驰投资于2026年5月6日至20 26年5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86%,飞驰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马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及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 减持方式 拟减持公司 拟减持数量 份数量 本比例(%)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股) 本的比例 (%) 飞驰投资 特定股东 50,064 0.0086 集中竞价 50,064 0.0086 马 军 董事、副总经 13,881,693 2.3857 大宗或集中 2,000,000 0.3437 理 竞价 合计 — 13,931,757 2.3943 — 2,050,064 0.3523 注: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下同。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 已减持公司 占公司总股 (元/股) 股份数量 本的比例 (股) (%) 马军 2026年 5月 20日 集中竞价 41.36 824,900 0.1418 2026年 5月 25日 44.73 900,000 0.1547 2026年 6月 16日 46.87 75,100 0.0129 2026年 6月 17日 49.60 200,000 0.0344 合计 — — 2,000,000 0.3437 2、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目前公司 股数(股) 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 (%) 马军 合计持有股份 13,881,693 2.3857 11,881,693 2.04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70,423 0.5964 1,470,423 0.25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411,270 1.7893 10,411,270 1.7893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军先生、飞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马 飞 232,483,313 39.9550 黄 峥 37,179,829 6.3898 马 军 11,881,693 2.0420 飞驰投资 0 - 合 计 281,544,835 48.3868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 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b4e39714-9333-4dbe-9b73-60a1e3129ff9.PDF ─────────┬──────────────────────────────────────────────── 2026-06-16 19:20│飞荣达(30060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飞荣达(30060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98f07561-b439-4000-b5c8-9fb33cbd0473.PDF ─────────┬──────────────────────────────────────────────── 2026-06-16 19:20│飞荣达(300602):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等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5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 年 5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 5月 30日至 2025年 6月 9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 6月 1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5、2025 年 6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 6、2026 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根据《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 14名激励对象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资格的要求,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27,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处理。除上述 14名离职激励对象外,5名激励对象 2025年度个人层面综合考评结果未能达到 100%归属条件,该 5 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不得归属的 9,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综上,上述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36,000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属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以及 5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 层面综合考评结果未能达到100%归属条件,同意公司作废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36,000股,本次作废 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36,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30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458.02 万股。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 废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5b37699-b33f-43cb-b697-4c4962669190.PDF ─────────┬──────────────────────────────────────────────── 2026-06-16 19:20│飞荣达(30060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 飞荣达(30060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 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1772fc31-d040-4fcc-8613-73aa4d387043.PDF ─────────┬──────────────────────────────────────────────── 2026-06-16 19:20│飞荣达(300602):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于 2026年 6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由 9.84元/股调整为 9.78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5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 年 5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 5月 30日至 2025年 6月 9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 6月 1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5、2025 年 6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 6、2026 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利 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581,863,4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6元(含税)。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 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应当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6年 5月 27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 须大于1。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5月 27日实施完毕,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9.84- 0.06=9.78元/股 本次调整属于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36,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 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30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458.02万股 。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deb1fdc9-5f51-4fa1-aa7b-5480a80f113e.PDF ─────────┬──────────────────────────────────────────────── 2026-06-16 19:20│飞荣达(30060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已达到 考核目标,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 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人数为 301人,拟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为 458.02万股。 三、对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以及 5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 层面综合考评结果未能达到100%归属条件,同意公司作废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36,000股,本次作废 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3e35022f-f0ba-4f1d-9866-364f61bbb0ce.PDF ─────────┬──────────────────────────────────────────────── 2026-06-16 19:20│飞荣达(3006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2日以专人 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根玉路1215号飞荣达新材料 产业园 1#9F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马飞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规 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 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 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9.84元/股调整为 9.78元/股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相福亮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2、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拟归属数量为 458.02 万股,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01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相福亮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3、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5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因个人层面综合考评结 果未达到全额归属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36,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相福亮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dfab53c3-ab6a-4691-bfb6-93667fb3cf3f.PDF ─────────┬──────────────────────────────────────────────── 2026-05-22 15:56│飞荣达(30060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了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近日,公司已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完成了《公司章程》及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071819 名 称: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根玉路 1215号飞荣达新材料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马飞 注册资本:58,186.3431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 11月 10日 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移动通信、网络通信、路由交换、存储及服务器、电力电子器件等相关共性技术及产品;研发、生 产、销售电磁屏蔽材料及其器件、吸波材料及其器件、导热材料及其器件、绝缘材料及其器件、高性能复合材料、电子辅料;研发、 生产、销售塑胶产品及组件,金属冲压产品及组件,合金铸造产品及组件;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汽 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 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 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1868号文规定办理);普通货运 (在许可有效期内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fef875c-7a86-4afe-bf16-5af19b4ba0b1.PDF ─────────┬──────────────────────────────────────────────── 2026-05-20 17:42│飞荣达(30060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8 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581,863,4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持续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并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应当 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81,863,4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 .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 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12 马飞 2 02*****908 黄峥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9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根玉路 1215 号飞荣达新材料产业园 1#9F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马 蕾 李慧兰 咨询电话:0755-86083167 咨询传真:0755-86081689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业务办理确认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f1106f6-8030-4e93-a052-b9691a3525ff.PDF ─────────┬──────────────────────────────────────────────── 2026-05-18 18:18│飞荣达(3006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飞荣达(3006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da80d2b0-32b3-4286-b1ba-3aa1d1ed4a48.PDF ─────────┬──────────────────────────────────────────────── 2026-05-18 18:18│飞荣达(30060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飞荣达(30060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3d7eed6-9782-4259-9028-05e68aa633ed.PDF ─────────┬──────────────────────────────────────────────── 2026-05-14 19:55│飞荣达(300602):长城证券关于飞荣达2025年度跟踪报告 ─────────┴──────────────────────────────────────────────── 飞荣达(300602):长城证券关于飞荣达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8051ac3-fe6a-43c1-9d0f-9b96f9d18d2a.PDF ─────────┬──────────────────────────────────────────────── 2026-05-14 19:55│飞荣达(300602):长城证券关于飞荣达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或 “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对飞荣达的有关人员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林颖、高俊 实施培训人员:林颖 参加培训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培训方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并向培训对象发送学习资料自学 时间:2026 年 4 月 30 日 培训对应期间:2025 年 二、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围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展开,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背景和主要修订内容,并 结合相关案例强调了新形势下严格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本次培训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围绕资料重点内容、结合案例分析向参训人员做了详细讲解。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 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沟通交流,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讲解募集资金监管新规及相关案例,参 与培训的人员对相关要求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参训人员表示未来将持续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培训 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a8645b4-fbb3-4d1c-8d79-1c9652c639a3.PDF ─────────┬──────────────────────────────────────────────── 2026-05-14 19:55│飞荣达(300602):长城证券关于飞荣达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飞荣达(300602):长城证券关于飞荣达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5a10165-0c28-4dd7-8ef1-f3f55ae8a383.PDF ─────────┬──────────────────────────────────────────────── 2026-05-14 19:55│飞荣达(300602):长城证券关于飞荣达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或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长城 证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 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层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层 法定代表人 王军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林颖、高俊 项目联系人 林颖 联系电话 0755-83515551 是否存在更换保荐代 否 表人或其他情况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602 注册资本 58,186.3431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根玉路 1215号飞荣达新材料产 业园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根玉路 1215 号飞荣达新材料产 业园 法定代表人 马飞 实际控制人 马飞 联系人 马蕾 联系电话 0755-86083167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5月 16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长城证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飞荣达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在向监管机构递交 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审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 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期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并对有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3、督导发行人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督导发行人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有效执行; 4、持续关注发行人是否为他人提供担保或发生资金占用等事项; 5、定期对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6、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7、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并调整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对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项目建设期进行调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建设期 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南海生产 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飞荣达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 深圳市光 3年 3年 基地建设 广东飞荣达 科技股份有限 区里水镇和顺官和 明区马田 (即 2026 (即 2026 项目 精密制造技 公司、 路东延线南侧地段 街道 年 6 月 30 年12月31 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 TD2021(NH)WG004 A628-0042 日之前达 日之前达 东飞荣达精密 2地块 地块 到可使用 到可使用 制造技术有限 状态) 状态) 公司 除上述变更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公司考虑到“南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将发生变更,项目实施地已 不在佛山南海区,公司将该项目名称备案为“新能源相关器件建设项目”。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对上述事宜无异议。 除上述情形外,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未发生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所需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 供文件、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 工作,为保荐机构开展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发生重要事项时,公司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 进行沟通,能够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为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 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尽职推荐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 调和核查工作。在保荐机构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有关专业意见。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履职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 ,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遵守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对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履 行持续督导义务。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e9844477-4c3c-421f-aa6c-abb4a334ae5f.PDF ─────────┬──────────────────────────────────────────────── 2026-05-12 17:18│飞荣达(300602):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的函告,获悉马飞先生前期质押 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125万股公司股份已提前办理完成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累计质押的情况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解除质押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日期 日期 日期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 (%) 马飞 是 11,250,000 4.84 1.93 2024年 9 2027年 9 2026年 5月 国金证券股 月 23日 月 21日 11日 份有限公司 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58,186.3431万股为计算基数,下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飞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 (%)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马飞 232,483,313 39.95 32,300,000 13.89 5.55 32,300,000 100.00 142,062,485 70.97 黄峥 37,179,829 6.39 0 -- -- 0 -- 0 -- 马军 13,881,693 2.39 0 -- -- 0 -- 10,411,270 75.00 合 283,544,835 48.73 32,300,000 11.39 5.55 32,300,000 100.00 152,473,755 60.69 计 注:1、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述“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无冻结股份。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事宜,不涉及新增融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资信情况良好,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 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0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 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8e5cf48c-9c65-41a4-9697-ffeb466165da.PDF ─────────┬──────────────────────────────────────────────── 2026-05-08 19:58│飞荣达(300602):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股东宁波飞驰荣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马军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特定 股东宁波飞驰荣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0,064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0.0086%(以2026年5月7日公司总股本58,186.3431万股为基数,下同);董事、副总经理马军先生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37%。上述股东减持计划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7月1日)。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飞驰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等相关规定,现将飞驰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及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 减持方式 拟减持公司 拟减持数量 份数量 本比例(%)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股) 本的比例 (%) 飞驰投资 特定股东 50,064 0.0086 集中竞价 50,064 0.0086 马 军 董事、副总经 13,881,693 2.3857 大宗或集中 2,000,000 0.3437 理 竞价 合计 -- 13,931,757 2.3943 -- 2,050,064 0.3523 注: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下同。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 已减持公司 占公司总股 (元/股) 股份数量 本的比例 (股) (%) 飞驰投资 2026年5月6日至2026 集中竞价 37.01 50,064 0.0086 年 5月 7日 2、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目前公司 股数(股) 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 (%) 飞驰 合计持有股份 50,064 0.0086 0 -- 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064 0.0086 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 0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飞驰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实际减持股份数 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马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所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c4c0790-2443-41b3-b675-60fcc1e80d85.PDF ─────────┬──────────────────────────────────────────────── 2026-04-30 18:54│飞荣达(300602):关于江苏中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对江苏中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苏中煜”)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编制了本说明,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飞荣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飞荣达”)于 2025年 1月 22日与江苏中煜股东马飞、黄巍巍、敖煜之(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江苏中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 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持有江苏中煜 100%的股权。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收购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核,保荐机构亦已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江苏中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收购完成后,江苏中煜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业绩承诺及回购的相关内容如下: 1、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达到5,500万元,2026年度净利润达到5,600万元。 2、公司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应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对价分为“基础交易价款”和“延期交易价款”两部分。其 中,基础交易价款为人民币2.28亿,且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上述基础交易价款的支付。公司将根据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即:20 25年,2026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计算并支付的“延期交易价款”,最高人民币1.52亿元。公司最终实际支付的股权收购对价将根据 协议约定的调整机制确定。 3、延期交易价款按照如下顺序逐笔分期支付: 3.1 第一期延期交易价款为7,600万元(即延期交易价款的50%):(1)公司书面认可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标的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标的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达到或者超过5,500万元。 倘若上述条件未能同时成就,公司暂无需支付第一期延期交易价款,后续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延期交易价款。 3.2 公司应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支付剩余延期交易价款: (1)公司书面认可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2025年、2026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公司按照下述公式计算的结果向交易对方支付剩余延期交易价款,交易对方应按照下述公式返还相应价款(如涉及): A、如果标的公司2025年、2026年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达到或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的90%(含90%),则视为标的公司达成业绩目 标。剩余延期交易价款=15,200万元-已取得的第一期延期交易价款(如涉及)。 B、如果标的公司2025年、2026年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的70%(含70%),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的90%,剩余 延期交易价款的计算公式如下: 剩余延期交易价款=15,200万元*(业绩承诺期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第一期延期交易价款(如涉 及) C、如果标的公司2025年、2026年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的70%,公司无需向交易对方支付延期交易价款,已 取得的延期交易价款应当返还。 4、如果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2025年、2026年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公司有权在该情形 发生后,要求交易对方以本次收购收到的股权转让款加计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的价格回购公司通过本次收购受让的标的公司股权。 三、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中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 报告》,江苏中煜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986.21万元。 项目 净利润(万元) 补偿金额 承诺数 实现数 差额 完成率 2025年度 5,500.00 12,986.21 7,486.21 236.11% -- 四、结论 综上,2025年度江苏中煜已实现当期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指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2eda951-750b-4883-bf83-c17ec7ef0a74.PDF ─────────┬──────────────────────────────────────────────── 2026-04-30 18:54│飞荣达(300602)::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中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 │承诺... ─────────┴────────────────────────────────────────────────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苏公W[2026]E1239号飞荣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飞荣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飞荣达)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江苏飞荣达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江苏飞荣达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 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 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江苏飞荣达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苏中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江苏飞荣达对股权收购业绩完成考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佑敏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杰 中国·无锡 2026 年 4月 24 日 飞荣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25年,飞荣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飞荣达”或“甲方”)以现金38,000万元收购马飞、敖煜之、黄巍巍( 以下合称“乙方”)等3名自然人持有的江苏中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煜”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中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 了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收购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保荐机构亦已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收购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飞荣达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江苏中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2025年3月,江苏飞荣达与马飞、敖煜之、黄巍巍等3名自然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 (一)盈利承诺及回购安排 1、各方确认,乙方为本次收购向甲方作出如下业绩承诺如下: (1)标的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达到5,500万元; (2)标的公司2026年度净利润达到5,600万元。 2、如果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甲方有权在该情形发生后,要求乙 方以本次收购收到的股权转让款加计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的价格回购甲方通过本次收购受让的标的公司股权。 3、若乙方根据该协议前述约定需要进行回购,则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关于回购的书面要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货币方式 向甲方支付相应回购价款,甲方配合办理回购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二)交易对价的支付 1、甲方收购乙方所持标的公司100%的股权而应支付给乙方的股权收购款对价(即“交易对价”)分为“基础交易价款”和“延 期交易价款”两部分。其中基础交易价款为人民币2.28亿(大写:贰亿贰仟捌佰万元整),根据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即:2025年, 2026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计算并支付的“延期交易价款”:最高人民币1.52亿元(大写:壹亿伍仟贰佰万元整)。甲方最终实际支付 的交易对价将根据该协议约定的调整机制确定。 2、各方同意按照如下顺序逐笔分期支付基础交易价款: (1)第一期基础交易价款为基础交易价款的【60】%。甲方应于该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代扣代缴相关税费(按 照本次收购整体交易对价代扣代缴相关税费,最终以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为准)后,将余额分别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第二期基础交易价款为基础交易价款的【40】%。甲方应于标的公司完成本次收购工商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在代缴相 关税费(如涉及)后,将余额分别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3、各方同意按照如下顺序逐笔分期支付延期交易价款: (1)第一期延期交易价款为7,600万元(即延期交易价款的50%)。甲方应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五个工作日内,在代扣代缴相 关税费(如涉及)后,将余额分别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1)甲方书面认可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2025年 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标的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达到或者超过5,500万元。 倘若上述条件未能同时成就,甲方暂无需支付第一期延期交易价款,后续按照该协议的约定支付延期交易价款。 (2)甲方应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延期交易价款,并在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如涉及)后,将余额分别支 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1)甲方书面认可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2025年、2026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甲方按照下述公式计算的结果向乙方支付剩余延期交易价款,乙方应按照下述公式返还相应价款(如涉及): A、如果标的公司2025年、2026年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达到或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的90%(含90%),则视为标的公司达成业绩目 标。剩余延期交易价款=15,200万元-已取得的第一期延期交易价款(如涉及)。 B、如果标的公司2025年、2026年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的70%(含70%),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的90%,剩余 延期交易价款的计算公式如下: 剩余延期交易价款=15,200万元*(业绩承诺期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第一期延期交易价款(如涉 及) C、如果标的公司2025年、2026年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的70%,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延期交易价款,已取得 的延期交易价款应当返还。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中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苏公W[2026]A078号) ,2025年度江苏中煜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986.21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净利润 承诺数 实现数 差额 完成率 2025年度 5,500.00 12,986.21 7,486.21 236.11% 补偿金额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7437ebe-d46a-4a32-afdc-bf6cc7371731.PDF ─────────┬──────────────────────────────────────────────── 2026-04-27 21:10│飞荣达(30060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2 亿元。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 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状况,预计使用自有资金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2亿元择机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不 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6、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 财产品,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 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529357c-f803-4c0c-a031-a42830edf6f4.PDF ─────────┬──────────────────────────────────────────────── 2026-04-27 19:45│飞荣达(3006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飞荣达(3006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147ddc6-3cf1-43de-8d5b-77f63ad295f3.PDF ─────────┬──────────────────────────────────────────────── 2026-04-27 19:45│飞荣达(300602):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或 “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飞 荣达 2026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本次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或等值外币。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4 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 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作和 管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套期保值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汇兑损失及利息支出,帮助公司将汇 率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 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 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 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 利交易。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外汇套期保值必须基于业务部门制订的外币付款计划,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累计发生额限制在 公司业务预测额之内,严格按照公司相应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定 期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根据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由财务部作为经办部门实施,审计部为日常审核 部门。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业务操作,使得制度和管理流程能够有效执行。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 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利率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 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飞荣达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长城证券对飞荣达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7421ddc-6758-4ef0-94e8-914bb35550bd.PDF ─────────┬──────────────────────────────────────────────── 2026-04-27 19:45│飞荣达(300602):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安排,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生产经营发展及投资项目进展的资金需要,公 司及子公司拟计划以抵押、质押(土地、房产等)、担保等形式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8 亿元(或等值外币) 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 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上述授 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 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上述金额最终以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需 要进行分配使用,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 保理、保贴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本次涉及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业务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 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 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上述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的授信事宜,具体使用额度视生产经营需要决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本次董事会 决议涉及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cd8ce0a-c25d-4f16-813e-bc59e95d2134.PDF ─────────┬──────────────────────────────────────────────── 2026-04-27 19:45│飞荣达(300602):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飞荣达(300602):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b2a6fab-bccb-489a-ba4f-2ac41f9f6760.PDF ─────────┬──────────────────────────────────────────────── 2026-04-27 19:45│飞荣达(300602):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飞荣达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飞荣达(300602):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飞荣达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76e6d81-d300-486b-9dcf-241606ba935f.PDF ─────────┬──────────────────────────────────────────────── 2026-04-27 19:44│飞荣达(30060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决定,拟于 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 一)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根玉路 1215号飞荣达新材料产业园 1#8F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审议《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子议案数(2) 4.01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2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 审议《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00 审议《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8.00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第6、7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 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同时,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对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进行说明,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参会股东登记 表(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 券账户卡、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凭上述资料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股东会”字样。 4、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根玉路1215号飞荣达新材料产业园1#9F证券部(邮政编码:518132)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蕾 李慧兰 联系电话:0755-8608 3167 指定传真:0755-8608 1689 电子信箱:frdzq@frd.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会 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纳入出席股东会 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225b8a2-1cb9-4971-9836-b67ae30502f3.PDF ─────────┬──────────────────────────────────────────────── 2026-04-27 19:44│飞荣达(300602):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飞荣达(300602):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d2882be-5242-4cdf-bcdd-1556c097b924.PDF ─────────┬──────────────────────────────────────────────── 2026-04-27 19:44│飞荣达(30060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建立健全符合企业管 理制度要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企业业绩,保持治理层和核心管理团队 的稳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兼顾外部薪酬水平; 2、责任、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挂钩; 3、薪酬体现公司长远利益,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挂钩; 4、绩效优先,体现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5、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标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如下: 1、独立董事。采用固定董事津贴制度,具体标准及发放形式以公司股东会决议为准。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与中长期激 励。 2、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董事长根据个人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等综合确定薪酬标准。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 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公司不予支付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高管的薪酬按照所在实际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执行。 4、董事长、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市场薪资行 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主要是根据公司不同岗位职责制定的年度考核标准的达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 与市场变化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专项奖励等中长期激励方案。第七条 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为在公司任职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及公司政策的其他福利。第八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 市场及行业薪酬水平变动情况、通货膨胀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调整方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八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 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月度发放。董事长、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薪酬制 度执行。为有效激励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绩效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可按一定的比例在月度进行预发放,并确定一 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多退少补。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 励方案执行。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根据情节轻重,考虑是否减少、停止支付未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并向董事会、股 东会提出建议: (1)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收到公司内部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3)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 (4)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5)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的薪酬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 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保持在合理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包括盈利能力、资产规模、资产质量等指标; (四)组织架构调整; (五)岗位调整或者职责变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报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五条本制度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98388a5-1b83-404d-990a-ecc9353dfe41.PDF ─────────┬──────────────────────────────────────────────── 2026-04-27 19:44│飞荣达(3006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馥丽 ─────────┴──────────────────────────────────────────────── 飞荣达(3006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馥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ca191fa-2883-4ba9-b558-5cfc1565ea2e.PDF ─────────┬──────────────────────────────────────────────── 2026-04-27 19:44│飞荣达(3006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学斌 ─────────┴──────────────────────────────────────────────── 飞荣达(3006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学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fad3b25-0432-4a5e-a439-1833f9f84f67.PDF ─────────┬──────────────────────────────────────────────── 2026-04-27 19:43│飞荣达(300602)::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飞荣达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 ─────────┴──────────────────────────────────────────────── 飞荣达(300602)::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飞荣达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67d299a-43f3-4d2b-93a1-c23887fdd433.PDF ─────────┬──────────────────────────────────────────────── 2026-04-27 19:43│飞荣达(30060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为有效规避 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本次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 务等。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预计 2026 年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或等值 外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运作和管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 金融机构。 三、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 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 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 易。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 使用效率,控制经营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套期保值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汇兑损失及利息支出,帮助公司将汇 率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 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 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 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 利交易。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外汇套期保值必须基于业务部门制订的外币付款计划,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累计发生额限制在 公司业务预测额之内,严格按照公司相应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定 期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根据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由财务部作为经办部门实施,审计部为日常审核 部门。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业务操作,使得制度和管理流程能够有效执行。 六、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生产 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求为基础,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及财务费用,控制经营风险,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 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是可控制的,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 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具备可行性。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19f3cab-f762-491e-8281-4de9ebce386c.PDF ─────────┬──────────────────────────────────────────────── 2026-04-27 19:43│飞荣达(30060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的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2013年 9月 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 2人。 7、公证天业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原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已连续 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双方在合作期 间保持了良好沟通,未存在任何意见分歧。立信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要求,已完成公司 2024年度 审计工作,并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为进一步优化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避免长期合作可能产生的潜在审计惯性,公司决定进行审计机构的合理调整,以确保 审计工作的公允性与严谨性,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经公司内部审慎研究及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决定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议程序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 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公证天业的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 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变更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2、2025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 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沟通、 配合和衔接工作。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公证天业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 ,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制定了具体审计计划,通过线上会议和现场交流方式,就审计工作事宜与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进 行了必要和充分的沟通。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 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相关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2026年1月23日,公证天业与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召开2025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就预审情况、审计 计划、审计项目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重大审计事项、审计沟通节点等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具体审计工作安排。 (三)审计工作开展期间,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年审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能力、独立性,以及各 项审计工作落实情况。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调整事项、重要审计风险领域、审计策略、审计方法等核心事项及时进行沟通 ,了解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公证天业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项目团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进一步沟通,详细了解 审计具体情况。 (四)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公证天业就公司2025年审计执行情况及出具的审计意见 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本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 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执业工作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工作严格遵循规范流程,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和及时。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9facafa-47f8-4ca4-a6eb-e9b6c8ce9598.PDF ─────────┬──────────────────────────────────────────────── 2026-04-27 19:43│飞荣达(30060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 审议程序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二、 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40,810,053.80元,2025年度公司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081,005.3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1,448,589,688.10元,扣除实施 2024年度现金股利分配方案 22 ,040,237.32 元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43,278,499.20 元;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793,146,380.33元。根据相关规则,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年末累计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643,278,499.20元。 3、为积极回报股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581,863,4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元(含税),预计本次现 金分红总额为 34,911,805.8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持续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并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4、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 应当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4,911,805.86 22,040,237.32 19,042,970.56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追溯调整前 364,560,225.57 188,890,277.36 103,214,135.70 净利润(元) 追溯调整后 364,560,225.57 227,894,929.86 131,027,623.59 研发投入(元) / 350,965,688.44 274,401,975.56 238,553,905.96 营业收入(元) / 6,526,685,748.76 5,232,105,763.51 4,459,717,975.1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 1,793,146,380.3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 1,643,278,499.2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 75,995,013.74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追溯调整前 218,888,212.88 净利润(元) 追溯调整后 241,160,926.3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 75,995,013.74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 863,921,569.96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 5.33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 □是 ?否 市规则》第 9.4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1、公司全资子公司飞荣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于 2025年 3月完成对同控企业江苏中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收购, 并于 2025年 3月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追溯调整公司往年同期财务数据,上述表格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2025年)财务数据均 为追溯调整后数据。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 年 -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约为75,995,013.74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追溯调整前与 调整后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目前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障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 四、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4baec94-60e1-42d2-be34-68d8a48e5acd.PDF ─────────┬──────────────────────────────────────────────── 2026-04-27 19:43│飞荣达(30060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5年 12月 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 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 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相关文件规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五)变更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8919d95-9d05-4cde-9f96-66f1a8abe927.PDF ─────────┬──────────────────────────────────────────────── 2026-04-27 19:43│飞荣达(30060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飞荣达(30060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a5f54b2-d832-4a78-ac63-7204d212a0fa.PDF ─────────┬──────────────────────────────────────────────── 2026-04-27 19:42│飞荣达(300602):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飞荣达(300602):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67b4388-fcac-46b2-82ea-ba9ab04f65bd.PDF ─────────┬──────────────────────────────────────────────── 2026-04-27 19:42│飞荣达(30060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度末应收款项、存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 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 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3,64 5.24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本期减值金额 上年减值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033.29 1,947.44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42.17 -9.86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 -40.93 16.31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60.40 81.23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305.73 197.23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 8,785.56 7,798.88 商誉减值准备 543.36 428.44 合 计 13,645.24 10,459.67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 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由于应收票据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因此本公司将应收票据视为具有较 低的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确定方法如下: ①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商业银行时,因为具有较高的信用,票据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所以不计提坏账准备。 ②期末对商业承兑汇票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2)除应收票据以外的应收账款组合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 可行的,所以本公司在对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 提预期信用损失。 ①按单项金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单笔金额在 200万元(含 据或金额标准 200万元)以上的。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判断 单项金额不重大是指单笔金额在 200 万元 依据或金额标准 以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方法 个别认定法 个别认定法 ②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应收款项账龄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未来 12个月内 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 1年) 1至 2年(含 2年) 5.00 10.00 2至 3年(含 3年) 30.00 3至 5年(含 5年) 50.00 5年以上 100.00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 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 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 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 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 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 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2025 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43,163,224.66 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3,289,257.59元,对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 13 6,452,482.25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0526195-315a-4f1e-a7d6-d7ccaff25e82.PDF ─────────┬──────────────────────────────────────────────── 2026-04-27 19:42│飞荣达(300602):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独立董事 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郑馥丽女士、吴学斌先生、黄洪俊先生的任职经历、相关自查文件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认 为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664facc-05a1-467d-b535-c7b6e44c9a26.PDF ─────────┬──────────────────────────────────────────────── 2026-04-27 19:42│飞荣达(30060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飞荣达(30060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e517a69-2942-472d-9106-fb21d8fcd60d.PDF ─────────┬──────────────────────────────────────────────── 2026-04-27 19:42│飞荣达(300602):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飞荣达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 ─────────┴──────────────────────────────────────────────── 飞荣达(300602):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飞荣达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0de60cd-4bea-4977-bd60-64183ed430b3.PDF ─────────┬──────────────────────────────────────────────── 2026-04-27 19:42│飞荣达(300602):《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年4月)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及其他条款进行调整,并对《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员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对 照如下(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 售移动通信、网络通信、路由交换、存储及服务 售移动通信、网络通信、路由交换、存储及服 器、电力电子器件等相关共性技术及产品;研发 务器、电力电子器件等相关共性技术及产品; 生产、销售电磁屏蔽材料及其器件、吸波材料及 研发、生产、销售电磁屏蔽材料及其器件、吸 其器件、导热材料及其器件、绝缘材料及其器件 波材料及其器件、导热材料及其器件、绝缘材 高性能复合材料、电子辅料;研发、生产、销售 料及其器件、高性能复合材料、电子辅料;研 塑胶产品及组件,金属冲压产品及组件,合金铸 发、生产、销售塑胶产品及组件,金属冲压产 造产品及组件;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 品及组件,合金铸造产品及组件;包装装潢印 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汽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国内商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 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能源技术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 进出口业务(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1868 号文规 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 定办理);普通货运(在许可有效期内经营)。 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 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国内 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 品);进出口业务(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1868 号文规定办理);普通货运(在许可有效期内 经营)。 第二百一十四条 释义 第二百一十四条 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 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 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 超过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然未超过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 东。 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 的其他关系。 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 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四)本章程中“经理”、“副经理”,与《公 司法》中规定一致,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总经理”、“副总经 理”同义。 备注:《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治理制度中的“经理”、“副经理”,与《公司法》中规定一致,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中“总经理”、“副总经理”同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8aef20b-9277-4552-83c3-12e0f5bc68d1.PDF ─────────┬──────────────────────────────────────────────── 2026-04-27 19:42│飞荣达(300602):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6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7LjgugLzG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 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 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 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 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6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 ine.cn)举办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公司出席人员 董事长马飞先生,董事、总经理相福亮先生,独立董事郑馥丽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马蕾女士,财务负责人王林娜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6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niVDKSd224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 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蕾 李慧兰 电 话:0755-8608 3167 传 真:0755-8608 1689 邮 箱:frdzq@frd.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0fce34f-25e7-455e-a404-2391f7311665.PDF ─────────┬──────────────────────────────────────────────── 2026-04-27 19:42│飞荣达(300602):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 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 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并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向股东会说明情 况;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任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3、2026年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采用固定董事津贴制度,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9万元(含税)/年。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与中长期激励 。 (2)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董事长根据个人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等综合确定薪酬标准。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 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公司不予支付薪酬。 董事长、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 薪酬主要是根据公司不同岗位职责制定的年度考核标准的达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与市场变化制定股权 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专项奖励等中长期激励方案。 (3)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所在实际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执行,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市场薪资行 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主要是根据公司不同岗位职责制定的年度考核标准的达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 与市场变化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专项奖励等中长期激励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月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若涉及止付追索的情形参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确定并执 行。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8a197c1-e30d-4ae5-935b-867ad7cd089c.PDF ─────────┬──────────────────────────────────────────────── 2026-04-27 19:42│飞荣达(300602):上市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2013年 9月 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 2人。 7、公证天业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原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已连续 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双方在合作期 间保持了良好沟通,未存在任何意见分歧。立信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要求,已完成公司 2024年度 审计工作,并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为进一步优化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避免长期合作可能产生的潜在审计惯性,公司决定进行审计机构的合理调整,以确保 审计工作的公允性与严谨性,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经公司内部审慎研究及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决定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议程序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 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公证天业的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 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变更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2、2025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 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沟通、 配合和衔接工作。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公证天业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 ,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制定了具体审计计划,通过线上会议和现场交流方式,就审计工作事宜与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进 行了必要和充分的沟通。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综上,公司认为: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执业工作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勤勉尽责 ,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工作严格遵循规范流程,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和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35be526-3383-457c-9ddb-e8740385fd6f.PDF ─────────┬──────────────────────────────────────────────── 2026-04-27 19:42│飞荣达(300602):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或等值 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上 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本次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或等值外币。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4 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 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作和 管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套期保值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汇兑损失及利息支出,帮助公司将汇 率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 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 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 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 利交易。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外汇套期保值必须基于业务部门制订的外币付款计划,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累计发生额限制在 公司业务预测额之内,严格按照公司相应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定 期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根据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由财务部作为经办部门实施,审计部为日常审核 部门。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业务操作,使得制度和管理流程能够有效执行。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 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 上,长城证券对飞荣达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0614933-b8e5-4bd7-98f1-7a7de0f112e5.PDF ─────────┬──────────────────────────────────────────────── 2026-04-27 19:42│飞荣达(300602):长城证券关于飞荣达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飞荣达(300602):长城证券关于飞荣达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0442e6c-aa1a-4d61-bcd8-1740a2a7a90b.PDF ─────────┬──────────────────────────────────────────────── 2026-04-27 19:42│飞荣达(300602):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飞荣达(300602):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b4dde7f-5a54-451a-84a6-8f070aa4b54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飞荣达: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7279.PDF ─────────┬──────────────────────────────────────────────── 2026-04-28│飞荣达: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7288.PDF ─────────┬──────────────────────────────────────────────── 2025-10-29│飞荣达: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1135.PDF ─────────┬──────────────────────────────────────────────── 2025-08-19│飞荣达: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4291.pdf ─────────┬──────────────────────────────────────────────── 2025-04-16│飞荣达: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6/1223100760.PDF ─────────┬──────────────────────────────────────────────── 2025-04-16│飞荣达: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6/1223100758.PDF ─────────┬──────────────────────────────────────────────── 2024-10-30│飞荣达: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5744.PDF ─────────┬──────────────────────────────────────────────── 2024-08-20│飞荣达: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0/1220907752.PDF ─────────┬──────────────────────────────────────────────── 2024-04-25│飞荣达: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687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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