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03 立昂技术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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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21:09 │立昂技术(300603):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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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21:09 │立昂技术(300603)::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暨部分董│
│ │事、高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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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21:09 │立昂技术(300603):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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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21:09 │立昂技术(30060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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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21:09 │立昂技术(30060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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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21:09 │立昂技术(300603):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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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7:16 │立昂技术(30060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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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06 │立昂技术(300603):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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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9:36 │立昂技术(300603):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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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9:36 │立昂技术(30060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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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21:09│立昂技术(300603):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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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300603):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3/5308fc57-b4bd-4f35-9bff-ba7059d3fd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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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21:09│立昂技术(300603)::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暨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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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 2025 年 2月13日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同时,经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决议,选举宋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1、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独立董事 3名。非独立董事:王刚先生(董事长)、周路先生、王
子璇女士、王义先生、何莹女士、葛良娣女士
独立董事:刘煜辉先生、熊希哲先生、胡本源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体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
情况如下:
序号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1 审计委员会 胡本源 刘煜辉、熊希哲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刘煜辉 胡本源、王子璇
3 提名委员会 熊希哲 胡本源、王刚
4 战略委员会 王刚 刘煜辉、熊希哲、胡本源、葛良娣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
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名。
非职工代表监事:张玲女士(监事会主席)、蓝莹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宋键先生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体简历详见附件)。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的比例未低
于三分之一。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如下:总裁:周路先生
常务副总裁:王子璇女士
副总裁:王义先生、李刚业先生
财务总监:何莹女士
战略投资总监:宋历丽女士
风控总监:徐珍女士
运营总监:祁娟女士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宋历丽女士已任期届满,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任在公司担任战略投资总监。为保证公司董事会
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在
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
月。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资格审查,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
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简历详见附件)。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朱沛如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朱沛如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相关要求(具体简历
详见附件)。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行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代) 证券事务代表
电话 0991-3708335 0991-5300603
传真 0991-3680356 0991-3680356
邮箱 sd@leon.top zhupeiru@leon.top
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
518号立昂技术 518 号立昂技术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姚爱斌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姚文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且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宋历丽女士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任在公司担任战略投资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姚爱斌女士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67,503股,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姚文英女士未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宋历丽女士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22,501股,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以上人员离职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因换
届选举离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谢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3/91ea0f61-f227-4941-a655-6e8123ebfa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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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21:09│立昂技术(300603):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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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300603):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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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21:09│立昂技术(30060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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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8)。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2月 13日(星期四)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2月 13 日上午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3 日上午9:15至 2025年 2月 13 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燕山街 518号公司 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0 人,代表股份 146,955,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1.92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93,646,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0.34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5人,代表股份 53,309,5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1.58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2 人,代表股份 2,128,3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46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2 人,代表股份 2,128,3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462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968,04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4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96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41%。
表决结果:王刚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周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678,46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4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39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18%。
表决结果:周路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王子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828,2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4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2,19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03%。
表决结果:王子璇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王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839,07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5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2,99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76%。
表决结果:王义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何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853,26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6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18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44%。
表决结果:何莹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葛良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1,279,397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38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1,18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28%。
表决结果:葛良娣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2.0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刘煜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835,24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5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16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79%。
2.02选举熊希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736,55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47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08%。
表决结果:熊希哲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胡本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835,24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5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17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79%。
表决结果:胡本源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3.0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张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740,244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7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16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78%。
表决结果:张玲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选举蓝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587,442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7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3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30%。
表决结果:蓝莹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议案 4.00《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93,3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0%;反对 245,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72%;弃权 355,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34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6,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425%;反对 245,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16%;弃权 355,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159%。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薛玉婷、张晓武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3/1a51a5b2-2ce1-4f3d-a744-cc7b5d0d75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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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21:09│立昂技术(30060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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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24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发布了《立昂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
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15:30在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层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王
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
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合计230人,代表股份146,955,66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公司回购的股份)的31.9262%。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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