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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03(立昂技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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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03 立昂技术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24 18:37 │立昂技术(300603):关于风控总监辞职的公告 │ ├─────────┼──────────────────────────────────────────────┤ │2025-10-24 18:37 │立昂技术(30060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 │2025-10-24 18:37 │立昂技术(30060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 │2025-10-24 18:35 │立昂技术(300603):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 │2025-10-24 18:35 │立昂技术(300603):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5-10-24 18:35 │立昂技术(300603):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4 18:34 │立昂技术(30060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0-24 18:34 │立昂技术(30060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4 18:34 │立昂技术(30060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 ├─────────┼──────────────────────────────────────────────┤ │2025-10-24 18:34 │立昂技术(300603):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 └─────────┴──────────────────────────────────────────────┘ ─────────┬──────────────────────────────────────────────── 2025-10-24 18:37│立昂技术(300603):关于风控总监辞职的公告 ─────────┴────────────────────────────────────────────────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风控总监徐珍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珍女士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风控总监职务,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8 年 2 月 12 日,离任后徐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徐珍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徐珍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 正常开展。 徐珍女士担任公司风控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对徐珍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 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ab8b2dc0-8cea-4358-acdd-6917e36f8535.PDF ─────────┬──────────────────────────────────────────────── 2025-10-24 18:37│立昂技术(30060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 2025 年 10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 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路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周路简历详见附件。 周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 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 周路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991-3708335 传真:0991-3680356 邮箱:sd@leon.top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33c8065d-e89f-4ae3-9b1a-44d0419129a1.PDF ─────────┬──────────────────────────────────────────────── 2025-10-24 18:37│立昂技术(30060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立昂技术(30060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6452da1c-d3c6-48da-949f-c01c908d5aae.PDF ─────────┬──────────────────────────────────────────────── 2025-10-24 18:35│立昂技术(300603):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立昂技术(300603):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9ebf8269-0e72-4e2e-a75b-96f634ec40de.PDF ─────────┬──────────────────────────────────────────────── 2025-10-24 18:35│立昂技术(300603):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立昂技术(300603):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023e4044-4f13-41ec-8a2f-5cc85d911700.PDF ─────────┬──────────────────────────────────────────────── 2025-10-24 18:35│立昂技术(300603):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 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玲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 的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与会监事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3、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的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全资子公司立昂云数据(四川)有限公司以直租或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国际 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拟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 3年,风险可控,可以进一步补充 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将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 及子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以上事项有利于公司融资事项的开展,保障了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08fc1f94-608e-47bc-9c89-3866d11106de.PDF ─────────┬──────────────────────────────────────────────── 2025-10-24 18:34│立昂技术(30060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 定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 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提案 2.00、3.00、4.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以上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 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立昂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及邮件在 2025 年 11 月 7 日 18:00 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7日上午 10:30 至 13:30,下午 16:00 至 18:00。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 51 8 号立昂技术证券事务中心,邮编:83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4、会议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沛如 电话:0991-5300603 传真:0991-3680356 电子邮件:sd@leon.top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证券事务中心 5、注意事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7b864654-b597-4d5d-9f58-9d41dd5fcf70.PDF ─────────┬──────────────────────────────────────────────── 2025-10-24 18:34│立昂技术(30060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立昂技术(30060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e3650951-dc8b-47c9-986c-d6b756270e65.PDF ─────────┬──────────────────────────────────────────────── 2025-10-24 18:34│立昂技术(30060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 第一条 为规范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 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 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 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 定,或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两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 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八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应依据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聘任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正式离职 5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任职期间取 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印章、财务资料、未完结事项的说明、处理建议以及其他物品等的移交,离职人员应当与公司授权人士共 同签署相关文件。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基于诚信原则、以确保公司运营不受影响为前提,完成工作交接。第十条 如离职人员 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一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如其未按前述 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 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离职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但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离职后及时委托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职时间等 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 对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存在的其他未尽事宜,如涉及法律纠纷、仲裁、重大业务遗留问题、潜在风险等,离 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调查、说明情况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公司可视情况要求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相关协 议,明确其在相关事项中的已知信息、责任归属及后续配合义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离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离职后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 成为公开信息;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四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五条 任期尚未结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因其擅自离职而致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为准。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bbba47ae-09da-42b7-8299-b2c9d05d28e3.PDF ─────────┬──────────────────────────────────────────────── 2025-10-24 18:34│立昂技术(300603):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 立昂技术(300603):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e668c1ad-5fca-4662-bed4-33782608844d.PDF ─────────┬──────────────────────────────────────────────── 2025-10-24 18:34│立昂技术(300603):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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