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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04(长川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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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04 长川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5 19:39 │长川科技(30060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9-25 19:39 │长川科技(300604):长川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 │2025-09-24 20:07 │长川科技(300604):长川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9-24 20:06 │长川科技(300604)::长川科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 │1%整数倍... │ ├─────────┼──────────────────────────────────────────────┤ │2025-09-24 20:03 │长川科技(300604):长川科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09-22 19:13 │长川科技(300604):长川科技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 ├─────────┼──────────────────────────────────────────────┤ │2025-09-08 19:56 │长川科技(300604):长川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09-08 19:55 │长川科技(300604):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 ├─────────┼──────────────────────────────────────────────┤ │2025-09-08 19:55 │长川科技(300604):长川科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科为升视觉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 │ │告 │ ├─────────┼──────────────────────────────────────────────┤ │2025-09-08 19:55 │长川科技(300604):长川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 2025-09-25 19:39│长川科技(30060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 ,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 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召 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 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5年 9月 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年 9月 9日在《证券时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 时间和地点、会议投票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 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说明。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通知的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 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25日 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创智街 500号二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赵轶主 持。 2.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25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2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9月 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223,608,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67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 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56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45,600,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28%。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57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269,20 8,9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000%。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计 569 名,代表的股份 数45,649,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07%。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等。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本 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对《关于变更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的内容相符,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投票 全部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投票表决结果。网络投票按 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 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形成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最终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变更董事及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269,034,1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1%;反对 65,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弃权 10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5,475,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1%;反对 65,4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3%;弃权 1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6% 。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e369d7a3-ca6a-4319-86b3-59329c279cc9.PDF ─────────┬──────────────────────────────────────────────── 2025-09-25 19:39│长川科技(300604):长川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省杭 州市滨江区创智街 500 号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25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月 25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人员及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75人,代表公司股份269,208,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000%。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公司股份223,608,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67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6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600,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28%。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计569人,代表股份45,649,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07%。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69,034,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1%;反对6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弃权10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 意45,475,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71%;反对6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433%;弃权10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6af6f7d0-8d0a-46ab-b42f-aa1d355e7d9e.PDF ─────────┬──────────────────────────────────────────────── 2025-09-24 20:07│长川科技(300604):长川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轶先生的通知,获悉赵轶先生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当时公司 质押 解除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 质押数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起始日 日期 及其一致行动人 赵轶 是 22,420,000 15.84% 3.58% 2025/3/20 2025/9/19 财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22,420,000 15.84% 3.58%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公告 本次公告 占其 占当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比 前 后 所 时 况 例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持股 公 司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数 数 份 总股 份限售和 质押 份 押股份 量(股) 量(股) 比例 本 冻结数量 股份 限售和冻 比例 比例 (股) 比例 结 数量(股 ) 赵轶 141,562,19 22.45 22,420,00 0 15.84 3.58% 0 - 0 - 6 % 0 % 杭州长川 26,338,588 4.18% 0 0 - - 0 - 0 - 投 资管理合 伙 企业(有 限 合伙) 合计 167,900,78 26.63 22,420,00 0 15.84 3.58% 0 - 0 - 5 % 0 % 注:表中限售股不含高管锁定股。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bcdaca01-c0d5-43a3-b734-2b1d7553efa5.PDF ─────────┬──────────────────────────────────────────────── 2025-09-24 20:06│长川科技(300604)::长川科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 │数倍... ─────────┴──────────────────────────────────────────────── 长川科技(300604)::长川科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f7a8593c-f640-490a-84fa-7cdc0a62cff1.PDF ─────────┬──────────────────────────────────────────────── 2025-09-24 20:03│长川科技(300604):长川科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5 年 9月 23日、2025 年 9月 24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5 年 06 月 25 日披露了《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该事项目前处于申报阶段, 是否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该事项发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25年 0 9月 23日披露了《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除上述正在申报阶段的再融资事项、已经披露的《2025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事项 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公司自查,除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前期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外(详见公司 2025 年 07 月 22 日披露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持股 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无其他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了《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64),目前公司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暂不存在应 修正情况。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第三 季度报告为准;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深交所要求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4a7b02ca-8b39-4704-a5a5-ea3fc9e894b1.PDF ─────────┬──────────────────────────────────────────────── 2025-09-22 19:13│长川科技(300604):长川科技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1)2025 年前三季度(2025 年 1 月 1 日-9 月 30 日)业绩预告情况: 项目 2025 年前三季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82,700-87,700 万元 盈利:35,739.88 万 比上年同期增长:131.39%至 145.38%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75,117-80,117 万元 盈利:34,452.53 万 比上年同期增长:118.03%至 132.54% 元 (2)2025 年第三季度(2025 年 7月 1日-9 月 30 日)业绩预告情况: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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