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05 恒锋信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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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9:22 │恒锋信息(30060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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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9:22 │恒锋信息(30060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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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9:20 │恒锋信息(30060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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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9:20 │恒锋信息(300605):关于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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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5:42 │恒锋信息(300605):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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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20:01 │恒锋信息(300605):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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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20:01 │恒锋信息(30060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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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20:00 │恒锋信息(300605):恒锋信息主体及恒锋转债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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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59 │恒锋信息(30060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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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5:46 │恒锋信息(300605):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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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9:22│恒锋信息(30060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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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9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5号楼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日(星期四)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晓曦女士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80 人,代表股份51,996,2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8
5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6人,所持股份 51,505,5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88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74人,所持股份 49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1%。
4、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下同)共75人,所持股份49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705,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7%;反对 17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5%;弃权 4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0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293%;反对179,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113%;弃权4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94%。
持有“恒锋转债”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67,700股不计入上述计票总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
获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慧律师、刘昭怡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恒锋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88dbc5d0-8180-420e-bc48-d35df24597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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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9:22│恒锋信息(30060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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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9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
方式传达至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年 7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晓曦女士主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董事 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长在本次会议上就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
权,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恒锋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0.00元/股,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7月10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
于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a78497c5-d664-4794-8d38-59eddccdd7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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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9:20│恒锋信息(30060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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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2026]第 152号致: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蒋慧、刘昭怡律
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7号,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223号)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告〔2010
〕33号)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应当对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会议会议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
公告、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公告、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对于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向公司出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等资料,其真实性、有效性应当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本所律师的责任是核对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与股东
名册中登记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是否一致。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行为均视为股东自己的行为
,股东应当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5.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
见。
6.本所律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会议决议一并公告。基于上述声明,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3日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24日在巨潮资
讯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公告。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9日 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
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 5号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魏晓曦女士主持会议。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9 日 9:15 至 9:25、9:30 至11:30、13:00至 15:00;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9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80人,代表股份 51,996,221股,占公司在本次会议股权登
记日股份总数(165,144,125股)的比例为 31.4854%。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6人,代表股份51,505,521股,占公司在
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1.1882%;(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
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4人,代表股份 490,700股,占公司在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971%。以上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 67,7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
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1,705,6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无关联关系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07%;反对17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5%;弃权
43,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8%。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上述议案公司已依照有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及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副本若干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致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31b28f9f-d240-4806-9344-877b4df282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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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9:20│恒锋信息(300605):关于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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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73 债券简称:恒锋转债
2、修正前转股价格:13.77元/股
3、修正后转股价格:10.00元/股
4、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6年 7月 10日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
“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7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2月 3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424,357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42,435,7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3,880,983.5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
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38,554,716.41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 1,900,841.31元(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 2
36,653,875.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1月 6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
)第 442C000009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已于 2023年 2月 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恒锋转债”,债券代
码“12317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1月 6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 7月 6日)起至可
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2028年12月 29 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85元/股。
2023年7月5日,因公司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64,462,9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
.40 元(含税),恒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85元/股调整为 13.8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7月 5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2024年 7月 3日,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恒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81元/股调整为 13.7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7月 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
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
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
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
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说明及审议程序
公司股票自 2026年 5月 29日至 2026年 6月 23日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即 11.016元/股),已
触发“恒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026 年 6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026 年 7月 9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约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
2026年 7月 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9.80 元/股,股东会召开前一交易日均价为 8.95元/股。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因此,公司本次向下修正后的“恒锋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9.80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公司
董事会决定将“恒锋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0.0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7月10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恒锋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投资者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91-87733307)进行咨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8c35866e-2bf1-4288-9eb2-1fb8d6e5ae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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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5:42│恒锋信息(300605):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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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恒锋转债(债券代码:123173)转股期为 2023年 7月 6日至 2028年 12月 29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13.77元/股。
2、2026年第二季度,共有 80张恒锋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8,000元),合计转成 580股恒锋信息股票(股票代码:3006
05)。
3、截至 2026年第二季度末,恒锋转债剩余票面总金额为 233,054,5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规定,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恒锋转债”)转股及公
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2]2367号)核准,公司于 2022年 12月 3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424,35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 242,435,7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3,880,983.5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38,554,
716.41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 1,900,841.31元(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 236,653,875.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3 年 1月 6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 442C000009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已于 2023 年 2月 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恒锋转债”,债券
代码“12317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1月 6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7 月 6 日)起
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2028年 12月 29 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一)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85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7月5日,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64,462,9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
元(含税),恒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85元/股调整为13.8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2023-033)。
2024年7月3日,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恒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81元/股调整为13.7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3日(除权
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06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6年第二季度,“恒锋转债”因转股减少 80张,转股数量为 580股。截至2026年 6月 30日,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为 2,3
30,545张,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为 233,054,500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股变 本次变动后
(2026年 3月 31日) 动(股) (2026年 6月 30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 38,761,175 23.47% 0 38,761,175 23.47%
条件股份
高 管 38,761,175 23.47% 0 38,761,175 23.47%
锁定股
二、无限 126,382,370 76.53% 580 126,382,950 76.53%
售条件股
份
三、总股 165,143,545 100.00% 580 165,144,125 100.00%
本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恒锋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投资者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91-87733307)进行咨询。
五、备查文件
1、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恒锋信息”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恒锋转债”数据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bca1aa34-11cc-44e3-aee2-f33e37c48c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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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20:01│恒锋信息(300605):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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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2、债券代码:123173 债券简称:恒锋转债
3、转股价格:13.77元/股
4、转股期限:2023年 7月 6日至 2028年 12月 29日
5、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5 月 29日至 2026年 6月 23日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即11.016元/股),已触发“恒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6、2026年 6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7号)核准,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2月 30日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了 2,424,35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42,435,7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3,
880,983.5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38,554,716.41 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 1,900,841.31元(验
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 236,653,875.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1月 6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 442C000009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已于 2023年 2月 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恒锋转债”,债券代
码“12317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1月 6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 7月 6日)起至可
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2028年12月 29 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85元/股。
2023年7月5日,因公司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64,462,9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
.40 元(含税),恒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85元/股调整为 13.8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7月 5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2024年 7月 3日,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恒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81元/股调整为 13.7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7月 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
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
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
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提议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说明及审议程序
公司股票自 2026年 5月 29日至 2026年 6月 23日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即 11.016元/股),已
触发“恒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后,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充分保护债
券持有人的利益,维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
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和股票面值。如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恒锋转债”的转股价格(11.016元/股)则“恒锋转债”的转股
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
款的约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
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恒锋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投资者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91-87733307)进行咨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df24a5e5-0eb3-4aed-a433-62be7f8cfe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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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20:01│恒锋信息(30060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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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23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
等方式传达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 6月 23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晓曦女士主持,会
议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董事 5名。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长在本次会议上就召开本次会
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后,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维护投资者权益和公
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恒锋转债”的转股价
格(11.016元/股)则“恒锋转债”的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
款的约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
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7月9日(星期四)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
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f86f848c-8331-4385-858a-4453a60fd8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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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20:00│恒锋信息(300605):恒锋信息主体及恒锋转债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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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恒锋信息主体及恒锋转债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3ec5e8c9-ddf8-4a7a-b977-b94352e785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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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59│恒锋信息(30060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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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7月 9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9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2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7月 2日下午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 5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锋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是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 持有“恒锋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 5号楼证券部信函或传真登记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科技
东路创新园 5号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1-87733307 传真:0591-87732812 邮编:350117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之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上述信函、传真须在 2026年 7月 8日 17:00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真铃
联系电话:0591—87733307
联系传真:0591—87732812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6、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b6c6e09e-600c-426d-a93a-1a5022eba6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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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5:46│恒锋信息(300605):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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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2、债券代码:123173 债券简称:恒锋转债
3、转股价格:13.77元/股
4、转股期限:2023年 7月 6日至 2028年 12月 29日
5、根据《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关
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公司股票自 2026年 5月 29日至 2026年 6月 15日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即 11.016元/股),
预计可能触发“恒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7号)核准,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2月 30日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了 2,424,35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42,435,7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3,
880,983.5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38,554,716.41 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 1,900,841.31元(验
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 236,653,875.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1月 6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 442C000009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已于 2023年 2月 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恒锋转债”,债券代
码“12317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1月 6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 7月 6日)起至可
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2028年12月 29 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85元/股。
2023年7月5日,因公司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64,462,9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
.40 元(含税),恒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85元/股调整为 13.8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7月 5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2024年 7月 3日,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恒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81元/股调整为 13.7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7月 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
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
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
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公司股票自 2026年 5月 29日至 2026年 6月 15日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即 11.016元/股),
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预计可能触发“恒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应于
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
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恒锋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投资者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91-87733307)进行咨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525d25ff-cf99-483a-8178-5c374b0b95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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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20:58│恒锋信息(30060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裁解除留置及取保候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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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
兼总裁被留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2026年 6月 9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福建微尚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相关监察机关解除对福建微尚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欧霖杰先生的留置措施,相关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同日,欧霖杰先生已返回工作岗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
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b87e0554-0024-4c95-8662-f147c118f1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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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20:58│恒锋信息(30060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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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和 2026年5月 28日先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和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及修订《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
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26017703XW
2、名称: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福州软件园 F区 8号楼 4层 437室
5、法定代表人:魏晓曦
6、注册资本: 壹亿陆仟伍佰壹拾叁万玖仟零肆拾肆圆整
7、成立日期:1995年 10月 27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
护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
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be360b0-38ae-4745-8e5d-f46631f2ee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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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58│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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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1f33b569-474e-4d7c-b159-6db8de8f23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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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58│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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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2026]第 116号
致: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魏吓虹、蒋慧律
师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7号,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223号)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告〔2010
〕33号)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应当对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会议会议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
公告、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公告、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对于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向公司出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等资料,其真实性、有效性应当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本所律师的责任是核对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与股东
名册中登记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是否一致。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行为均视为股东自己的行为
,股东应当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5.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
见。
6.本所律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会议决议一并公告。基于上述声明,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日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
讯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公告。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8日 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
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 5号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魏晓曦女士主持会议。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8 日 9:15至 9:25、9:30 至11:30、13:00至 15:00;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8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96人,代表股份 41,030,935股,占公司在本次会议股权登
记日股份总数(165,143,762股)的比例为 24.8456%。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5人,代表股份37,860,898股,占公司在
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2.9260%;(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
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1人,代表股份 3,170,037股,占公司在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9196%。以
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0,799,9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70%;反对 175,8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7%;弃权55,1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3%。
(二)审议批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0,814,8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4%;反对 160,6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6%;弃权55,4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0%。
(三)审议批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0,797,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309%;反对 178,3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48%;弃权5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3%。
(四)在关联股东魏晓曦、陈朝学、罗文文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 37,859,798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2,936,6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056%;反对 178,3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无关
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53%;弃权 5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91%
。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0,814,8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734%;反对 160,6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6%;弃权5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0,813,548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02%;反对 160,9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24%;弃权 56
,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5%。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0,788,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090%;反对 186,3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43%;弃权5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7%。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0,807,2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48%;反对 160,68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6%;弃权 63,00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5%。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0,788,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90%;反对 186,0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5%;弃权 56,4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5%。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0,806,8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539%;反对 168,9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9%;弃权5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3%。
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已依照有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
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及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副本若干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致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841bf00f-4516-4d31-89a5-9a152ed7ce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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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5:40│恒锋信息(30060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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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
一、说明会概况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
业绩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召开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广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与形式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5日(星期一)15:00-16:00
2、召开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
3、召开方式:网络远程
三、说明会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魏晓曦女士,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陈凡先生,财务总监赵银宝先生,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如
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 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12:00之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investor
@i-hengfeng.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 2026年 5月 25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
m.cn)“云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1-87733307
传真:0591-87732812
电子邮箱:investor@i-hengfe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
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28d76f42-f6d7-4d95-9087-1e4057fc34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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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30│恒锋信息(300605):中泰证券关于恒锋信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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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中泰证券关于恒锋信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de068cd9-d26e-4f1a-8ae2-b32d28ea65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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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12│恒锋信息(300605):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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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副总裁陈朝学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
026年 1月 1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副总裁陈朝学先生计
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 2月 3日至 2026年 5月 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149,038股(占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03%)。
公司于近日收到陈朝学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获悉陈朝学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股份
名称 方式 (元/股) (股) 来源
陈朝学 集中竞 2026年 2月 3日 16.2000 16,838 0.0102% 首次公开
价交易 2026年 2月 6日 16.2002 52,200 0.0316% 发行前持
2026年 2月 9日 16.3800 10,000 0.0061% 有的股份
2026年 2月 10日 16.6000 10,000 0.0061%
2026年 2月 11日 16.7500 200 0.0001%
2026年 2月 13日 16.7500 4,800 0.0029%
2026年 2月 25日 16.7500 5,000 0.0030%
2026年 2月 27日 16.6000 10,000 0.0061%
合计 - 109,038 0.0660%
注:1、公司总股本以 165,143,762股计算,具体以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数据为准。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陈朝学 合计持有股份 596,151 0.3610% 487,113 0.29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9,038 0.0902% 40,000 0.02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7,113 0.2707% 447,113 0.2707%
注:1、公司总股本以 165,143,762股计算,具体以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数据为准。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陈朝学先生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其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3、陈朝学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陈朝学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5cf7b0ce-06ac-4391-b051-ca1986214b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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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恒锋信息(300605):中泰证券关于恒锋信息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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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信息”、“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恒锋信息实
际情况,对恒锋信息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6 年 4 月 16 日
2、培训人员:仓勇
3、培训对象:恒锋信息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培训方式:现场讲解以及电话沟通
5、培训地点:恒锋信息 5 楼会议室
二、培训内容
中泰证券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讲解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以及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股份买卖限制性规定等内容。
三、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期间,公司参与培训的人员认真配合保荐机构做好相关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本次培训促使相关人员对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增加了解和认识,同时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
深了其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内容的了解和认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1876a3d-fc15-4c7f-994a-3899bc5b7d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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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恒锋信息(300605):中泰证券关于恒锋信息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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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中泰证券关于恒锋信息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f86f6ed-c216-44f1-8f7a-867f06abc4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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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恒锋信息(300605):中泰证券关于恒锋信息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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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中泰证券关于恒锋信息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ef83423-2325-4616-bd05-40f5decec0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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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50│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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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9800af1-a6cf-40e2-8da3-13a808e22c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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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50│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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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信息”、“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
对恒锋信息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0 月 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367 号文《关于同意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42,435,7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3
,880,983.5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38,554,716.41 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 1,900,841.31 元(
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653,875.1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年 1月 6日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 442C000009 号验资报告。
公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实行专项存储和专款专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3,665.39
减: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17,973.35
——其中:2025 年度募投项目投入 1,036.14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5,663.07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44.72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73.71
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036.14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7,973.35万元(
包括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3.71万元(主要为尚需支付的合同尾
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城北支行、中国银行
福建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福州市洪山支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账户状态
兴业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117260100100358484 0.00 2026 年 1 月
20日已销户
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 416983462667 注销 2025年 12月
31日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75081888 737,074.50 存续
公司福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南 35050188000709112233 注销 2025年 5月 7
支行 日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福 1402029129601292230 注销 2025 年 5 月
州市洪山支行 12日已销户
合计 737,074.50
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661.84 万元(扣除了预计待支付金额,实际利息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待支付金额主要为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后续该部分资金如结余尾
款及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
披露的违规情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 442A010805 号),认为恒锋信息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
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恒锋信息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锋信息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7617269-9883-49f7-8a7b-bc1e20c8ec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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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50│恒锋信息(300605):恒锋信息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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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442A017987 号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
信息公司)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恒锋信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恒锋信息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641cb7a-bedf-40d6-925f-44ae95e163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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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50│恒锋信息(300605):恒锋信息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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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1-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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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442A010806 号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信息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
恒锋信息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按《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恒锋信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恒锋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
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恒锋信息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
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核查,我们认为,恒锋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
本核查报告仅供恒锋信息公司披露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
“致同审字(2026)第 442A017986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说明如下:
一、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利润总额 -2,871.01 -10,468.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96.72 -8,680.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709.32 -9,094.23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具体扣 具体扣
项 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除情况 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43,724.83 22,731.4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62.31 233.6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
0.37% 1.03%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具体扣 具体扣
项 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除情况 除情况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
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
房屋出
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 房屋出
79.29 179.83 租;服
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租
务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
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
资金占
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 1.42
用利息
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
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
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
81.61 53.84
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
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
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
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62.31 233.67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
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
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
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
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
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
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
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
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
的收入。
。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48e0e06-d1a0-45a0-9e1a-d5fb3b409b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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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9│恒锋信息(30060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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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
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8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21日下午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 5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要>的议案》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3.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4.00 《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7.00 《关于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8.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 8.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议案 3.00、4.00、8.00、9.0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
单独计票;
4、上述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林健先生、杨守杰先生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梁明煅先生已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届时将在会议上做 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 5号楼证券部信函或传真登记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科技
东路创新园 5号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1-87733307 传真:0591-87732812 邮编:350117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之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上述信函、传真须在 2026年 5月 27日 17:00前
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真铃
联系电话:0591—87733307
联系传真:0591—87732812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6、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332f1e7-f903-472f-94b8-0ec9c0fd81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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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9│恒锋信息(30060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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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公司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薪酬管理原则
第三条 公司建立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将工资总额纳入预算管理。
公司应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并根据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发展阶段、工作目标、薪酬策略等因素合理确定当年的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的变动应当与公司业绩联动,提升公司工资总额确定的合理性、有效性。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与绩效挂钩,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四)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七条 对于公司认定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可以实行特殊薪酬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三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八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确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负责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第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
(一)提供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有关评价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与绩效薪酬相关的测算依据等资料;
(二)协助编制并实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也应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四章 薪酬构成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具体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按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决议执行。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领取的薪
酬为其岗位薪酬,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不再另行领取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可以制定相关职务津贴并提交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批后执行。
上述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关联,旨在奖励职业经理人的中长期经营业绩与贡献,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
、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或激励措施。相关激励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
略、岗位价值等因素适当调整。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月度
、年度考核周期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第十六条 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
行年度绩效评价,作为确定年度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依据。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
放。
第十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
发放部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确定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
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若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95630b0-7f8d-4f88-a827-fa40f4371d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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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9│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明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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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明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50fa7a1-97c2-4605-8e9c-32e609f737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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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9│恒锋信息(300605):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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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7be648c-8f35-4b47-b481-7baa6815a5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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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9│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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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守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ab1a54f-eab7-4feb-91d9-4e0b76db90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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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9│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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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435e208-f8d4-48b7-8dce-6a2c9c57e5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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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9│恒锋信息(30060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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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df1783b-4765-4f3b-b00a-83eb03d48b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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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恒锋信息(300605):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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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
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967,197.81 元,
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19,365,551.5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4,681,779.97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98,018,554.94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0 0 6,579,322.08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4,967,197.81 -86,804,860.39 16,879,744.50
的净利润
研发投入 39,589,728.70 57,060,508.42 67,462,408.43
营业收入 437,248,254.20 227,314,343.72 484,375,177.4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84,681,779.97
计未分配利润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98,018,554.94
累计未分配利润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6,579,322.08
计现金分红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31,630,771.2333
均净利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6,579,322.08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64,112,645.55
计研发投入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4.28%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 2025年度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负,结合公司 2025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综合考虑 2026年
的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
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未来,公司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进行利润分
配。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abe96fa-250a-47b8-b719-373e77f13b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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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恒锋信息(300605):恒锋信息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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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恒锋信息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2e7f242-edbf-46f7-80a4-b3ff9dd429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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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恒锋信息(300605):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总裁职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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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
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裁被留置的公告》。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长代行总裁职责的议案》,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魏晓曦女士代为履行总裁职责,代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欧霖杰先生恢复履职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a8e7e3a-549c-4af3-95b7-a8e38452be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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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恒锋信息(30060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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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2]2367号)核准,公司于2022 年 12 月 3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424,357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 242,435,700.00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年 7月 6日开始转股,转股期为 2023年 7月 6日至 2028年 1
2月 29日。2025年度,公司共有 89,254张“恒锋转债”完成转股,合计转为 648,127股“恒锋信息”股票。因此,公司股份总数由
164,490,917 股增加至 165,139,044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64,490,917股增加至 165,139,044股。
公司拟根据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订后的内容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4,490,917 元 , 实 收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65,139,044 元 , 实 收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64,490,917元。 165,139,044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64,490,917股,均为普通股。 165,139,044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按照以上修订内容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编制《恒锋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且公司在福州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等有关机构或政府部门办理完毕上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后,该《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正式生效施
行,现行《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具体登记事宜,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提出
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821a786-74a3-493b-b85b-58989db369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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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恒锋信息(300605):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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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
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 400名。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职业保险购买、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
相关规定。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和纪律处分 3次。执业人
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11次和纪律处分 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樊文景,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份、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余红,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2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文中,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 7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3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与 2025年
度一致。以上费用主要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过往收费标准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审计需配备的
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若审计范围或工作量发生重大变化,审计费用在此
收费基础上进一步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致同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查阅致同所的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后,认可相关信
息的真实性和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形成了决议,
同意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
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f9c1d2-e291-469b-bfd8-9a7aeab40b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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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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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614a6af-70c3-46f0-a921-baedcd71c7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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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恒锋信息(300605):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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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自查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林健先生、杨守杰先生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22ce2d9-3a12-4fdf-9251-e852184ad6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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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恒锋信息(300605):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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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49c7cec-a90a-4ae5-a26e-4e355619a4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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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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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abf9e9c-e8a9-4ef2-9169-26dfc1f44e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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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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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4373782-1de3-486f-9480-618e30cce8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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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恒锋信息(300605):关于恒锋信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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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1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6)第 442A010802 号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信息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恒锋信息公司 2
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
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442A017986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恒锋信息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
附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恒锋信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恒
锋信息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恒锋信息公司实施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
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 年度恒锋信息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
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恒锋信息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11e0e06-830d-44b8-b229-e5c38a6b8d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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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恒锋信息(30060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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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
—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2年 10月 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367号文《关于同意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42,435,7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3,880,
983.5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38,554,716.41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 1,900,841.31元(验资费、
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653,875.1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年 1月 6日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442C000009号验资报告。
公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实行专项存储和专款专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3,665.39
减: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17,973.35
——其中:2025年度募投项目投入 1,036.14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5,663.07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44.72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73.71
2025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036.14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7,973.35万
元(包括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3.71万元(主要为尚需支付的合
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 1月 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城北支行、中国银行福建
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福州市洪山支行,分别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及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账户状态
兴业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117260100100358484 0.00 2026 年 1 月 20 日
已销户
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 416983462667 注销 2025年 12月 31日
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5081888 737,074.50 存续
福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 35050188000709112233 注销 2025年 5月 7日已
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福州市 1402029129601292230 注销 2025 年 5 月 12 日
洪山支行 已销户
合计 737,074.50
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661.84 万元(扣除了预计待支付金额,实际利息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待支付金额主要为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后续该部分资金如结余尾
款及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
披露的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5b8ba7c-a22d-4986-8975-3577779833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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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7│恒锋信息(300605):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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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恒锋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 12月 22日经北京市
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截至 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超过 4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
处行业、过往收费标准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
准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 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的
出具情况等事项保持密切沟通。
(三)2026年 4月 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1aa2a91-c230-4af3-a124-1c9e4c6228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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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6│恒锋信息(30060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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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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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6│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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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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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6│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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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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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6│恒锋信息(30060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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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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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5│恒锋信息(300605):关于恒锋信息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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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1-4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442A010805 号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信息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5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恒锋信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
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恒锋信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 2025 年度专
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 恒锋信息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
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恒锋信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恒锋信息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
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锋信息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
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367号文《关于同意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
总额242,435,7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3,880,983.5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38,55
4,716.41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1,900,841.31元(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653,875.10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月6日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442C000009号验资
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6,937.2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763.2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728
.1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35.05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同
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36.1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7,973.3
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736.78万元(其中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663.07万元,预计待支付金额73.7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1月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城北支行、中国银行福建省
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福州市洪山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方式 存储余额
兴业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117260100100358484 活期 0.00
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 416983462667 活期 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675081888 活期 737,074.50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 35050188000709112233 活期 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福州市洪山支行 1402029129601292230 活期 注销
合 计 737,074.50
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7日、205年5月12日、2025年12月31日注销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福州市洪山支
行、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
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fe13d1c-626b-410b-82b8-b9cafe40bd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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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45│恒锋信息(30060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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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等业务。以上授信
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魏晓曦女士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
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03f65aa-2a62-448d-b167-3fdb7f36a18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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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恒锋信息: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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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91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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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恒锋信息: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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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91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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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恒锋信息: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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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75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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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恒锋信息: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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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49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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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恒锋信息: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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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21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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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恒锋信息: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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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21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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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恒锋信息: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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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8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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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恒锋信息: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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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09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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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恒锋信息: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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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62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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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恒锋信息: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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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722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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