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05 恒锋信息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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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5:46 │恒锋信息(300605):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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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20:58 │恒锋信息(30060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裁解除留置及取保候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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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20:58 │恒锋信息(30060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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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58 │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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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58 │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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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5:40 │恒锋信息(30060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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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30 │恒锋信息(300605):中泰证券关于恒锋信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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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12 │恒锋信息(300605):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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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恒锋信息(300605):中泰证券关于恒锋信息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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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恒锋信息(300605):中泰证券关于恒锋信息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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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5:46│恒锋信息(300605):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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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2、债券代码:123173 债券简称:恒锋转债
3、转股价格:13.77元/股
4、转股期限:2023年 7月 6日至 2028年 12月 29日
5、根据《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关
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公司股票自 2026年 5月 29日至 2026年 6月 15日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即 11.016元/股),
预计可能触发“恒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7号)核准,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2月 30日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了 2,424,35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42,435,7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3,
880,983.5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38,554,716.41 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 1,900,841.31元(验
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 236,653,875.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1月 6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 442C000009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已于 2023年 2月 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恒锋转债”,债券代
码“12317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1月 6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 7月 6日)起至可
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2028年12月 29 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85元/股。
2023年7月5日,因公司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64,462,9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
.40 元(含税),恒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85元/股调整为 13.8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7月 5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2024年 7月 3日,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恒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81元/股调整为 13.7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7月 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
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
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
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公司股票自 2026年 5月 29日至 2026年 6月 15日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即 11.016元/股),
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预计可能触发“恒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应于
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
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恒锋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投资者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91-87733307)进行咨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525d25ff-cf99-483a-8178-5c374b0b95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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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20:58│恒锋信息(30060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裁解除留置及取保候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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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
兼总裁被留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2026年 6月 9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福建微尚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相关监察机关解除对福建微尚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欧霖杰先生的留置措施,相关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同日,欧霖杰先生已返回工作岗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
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b87e0554-0024-4c95-8662-f147c118f1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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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20:58│恒锋信息(30060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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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和 2026年5月 28日先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和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及修订《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
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26017703XW
2、名称: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福州软件园 F区 8号楼 4层 437室
5、法定代表人:魏晓曦
6、注册资本: 壹亿陆仟伍佰壹拾叁万玖仟零肆拾肆圆整
7、成立日期:1995年 10月 27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
护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
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be360b0-38ae-4745-8e5d-f46631f2ee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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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58│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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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1f33b569-474e-4d7c-b159-6db8de8f23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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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58│恒锋信息(30060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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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2026]第 116号
致: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魏吓虹、蒋慧律
师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7号,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223号)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告〔2010
〕33号)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应当对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会议会议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
公告、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公告、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对于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向公司出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等资料,其真实性、有效性应当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本所律师的责任是核对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与股东
名册中登记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是否一致。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行为均视为股东自己的行为
,股东应当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5.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
见。
6.本所律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会议决议一并公告。基于上述声明,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日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
讯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公告。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8日 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
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 5号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魏晓曦女士主持会议。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8 日 9:15至 9:25、9:30 至11:30、13:00至 15:00;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8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96人,代表股份 41,030,935股,占公司在本次会议股权登
记日股份总数(165,143,762股)的比例为 24.8456%。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5人,代表股份37,860,898股,占公司在
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2.9260%;(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
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1人,代表股份 3,170,037股,占公司在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9196%。以
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0,799,9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70%;反对 175,8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7%;弃权55,1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3%。
(二)审议批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0,814,8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4%;反对 160,6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6%;弃权55,4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0%。
(三)审议批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0,797,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309%;反对 178,3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48%;弃权5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3%。
(四)在关联股东魏晓曦、陈朝学、罗文文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 37,859,798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2,936,6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056%;反对 178,3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无关
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53%;弃权 5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91%
。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0,814,8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734%;反对 160,6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6%;弃权5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0,813,548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02%;反对 160,9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24%;弃权 56
,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5%。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0,788,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090%;反对 186,3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43%;弃权5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7%。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0,807,2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48%;反对 160,68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6%;弃权 63,00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5%。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0,788,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90%;反对 186,0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5%;弃权 56,4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5%。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0,806,8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539%;反对 168,9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9%;弃权5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3%。
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已依照有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
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及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副本若干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致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841bf00f-4516-4d31-89a5-9a152ed7ce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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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5:40│恒锋信息(30060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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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
一、说明会概况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
业绩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召开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广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与形式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5日(星期一)15:00-16:00
2、召开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
3、召开方式:网络远程
三、说明会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魏晓曦女士,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陈凡先生,财务总监赵银宝先生,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如
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 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12:00之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investor
@i-hengfeng.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 2026年 5月 25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
m.cn)“云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1-87733307
传真:0591-87732812
电子邮箱:investor@i-hengfe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
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28d76f42-f6d7-4d95-9087-1e4057fc34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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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30│恒锋信息(300605):中泰证券关于恒锋信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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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300605):中泰证券关于恒锋信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de068cd9-d26e-4f1a-8ae2-b32d28ea65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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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12│恒锋信息(300605):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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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副总裁陈朝学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
026年 1月 1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副总裁陈朝学先生计
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 2月 3日至 2026年 5月 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149,038股(占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03%)。
公司于近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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