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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06(金太阳)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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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06 金太阳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2 18:38│金太阳(300606):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4 月 29 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29 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NsHAV3YdO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 行会前提问, 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 的问题进行回答。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04 月 29 日(星期一)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 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4 月 29 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杨璐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杨伟先生,财务负责人丁福林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杜燕艳女士,独立董事 许怀斌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29 日(星期一) 15:00-17: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NsHAV3Yd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29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4e8f658f-2bc7-4c03-bc4d-54c56a473dff.PDF ─────────┬──────────────────────────────────────────────── 2024-04-16 19:52│金太阳(300606):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金太阳”)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万隆先生共同投资设立东莞智元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近日,公司与万隆先生正式签署了《东莞智元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资金投资方):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技术投资方):万隆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协议双方在合资公司中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 (万元) 例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1,640 82% 万隆 专有技术 360 18% 2、甲方向合资公司的出资可以分期缴纳,甲方应于协议签订后 3 年内履行完毕全部出资的实缴义务。具体分期缴纳的金额和期 限如下: (1)根据合资公司工作进度安排,甲方应于协议签订后 3 个月内向合资公司完成实缴 820 万元的出资义务,以便合资公司开 展试验、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工艺试验、用户验证相关工作。 (2)甲方剩余的实缴出资义务应于协议签订后 3 年内履行完成。该出资时间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完成实缴,具体以本协议 的约定及合资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内容为准。 上述股东实缴出资时间和金额的约定与合资公司章程规定一致。如发生合资公司中经营资金不足的情形,需要股东提前履行实缴 出资义务的,或项目进度晚于预期的,根据合资公司股东会决议可以修改股东的分期实缴的出资金额和期限以及最晚的出资时间,并 载于合资公司章程中,本协议双方同意按照届时的公司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3、乙方为技术投资方,甲乙双方委托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中林评估”)对乙方用于向合资公司出资的专有技术 进行评估。根据中林评估 2023年 11 月 10 日出具的《万隆先生与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对所涉及的万 隆先生所持有的专有技术(不含专利)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3】331 号),乙方拥有的用于出资的专有 技术(不含专利)所有权市场评估价值为 450.43 万元。经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该专有技术作价 360 万元向合资公司 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18%。 4、乙方出资时间及出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公司成立后 3 个月内将上述用于出资的全部技术资料交付给合资公司,并由合资公司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并配合 办理权利转移手续,交付完成后用于出资的技术即归属于合资公司所有。 (2)乙方用于出资的技术完成堆积磨料技术工艺验证及通过客户验证; (3)乙方用于出资的技术完成减薄垫技术工艺验证及通过客户验证; (4)乙方完成培训技术人员达到能独立进行工艺试验,指导生产人员规范操作达到要求标准; (5)乙方指导技术人员编写完成规范的工艺文件和生产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批量生产的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 乙方按照上述约定完成全部(1)-(5)的出资义务后,视为 100%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 5、甲方须于公司账户开立后将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账户;乙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 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公司,用于合资公司经营。 6、合资公司的组织架构 (1)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 3 人。其中,甲方委派 2 人,乙方委派 1人。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合资公司董事长, 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名,由甲方委派。 (3)合资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合资公司的总经理由甲方委派或指派,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以上人选需 经董事会聘任。 (4)乙方可以指派 1 人担任副总经理,但人选需应经合资公司董事会认可并聘任。副总经理应接受合资公司总经理的管理和安 排,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牟取属于合资公司的商业机会。 7、利益分配及风险承担原则 (1)合资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如需)后,在确保合资公司留存足够的 运营、发展资金情况下,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30%以上的比例分配,股东按照其持有的合资公司 的实缴出资比例享受分红权益。具体以合资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准。 (2)因合资公司运营不成功所负债务或风险,若存在责任方则由责任方承担;若协议双方均无过失,则按协议双方认缴的出资 额比例分担,按比例分担上限不超过认缴出资额。 (3)合资公司因任何原因进行清算的,清算后的税后剩余财产按协议双方清算完成时双方持有项目公司的实缴出资比例依法分 配。 8、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保证 (1)甲方主要权利与义务:1)履行出资义务;2)牵头负责制定合资公司战略方向和重大决策。3)牵头负责合资公司的前期筹 备和后续日常经营,包括合资公司注册、场地、设备采购,市场开拓、生产控制、品质验证等。 (2)乙方权利与义务:1)履行技术出资的出资义务;2)解决经营中的技术问题,如制定产品生产工艺方案和技术路线、负责 产品研发与品质改进、制定技术文件(工艺规程、专利申报文件)等。3)提出合资公司研发、生产所需设备的采购需求。4)带领研 发团队开发出玻璃减薄垫及堆积磨料产品,并通过至少一家以上规模化公司的验证。5)参与公司未来产品研发的方向、具体实施方 案和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6)对合资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有知情权。7)在不影响公司工作的情况下,乙方在第一年、第二年、 第三年在合资公司工作时间不少于合同约定时间。 (3)乙方保证其拥有用于向合资公司出资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合资公司生产经营后不 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全责。乙方同时保证其入股的技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合资公司成立后,未经合资公司同意,乙方及其关联方(包括乙方的直系亲属、乙方及其直系亲属投资或控制的企业)不 得开展与金太阳和合资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得与金太阳和合资公司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进行合作。双方同意“注射法陶瓷结 合剂金刚石堆积磨料制备技术”作为本次合资前乙方已存在的技术合作不受本条款约束,乙方可与第三方进行合作;如果合资公司对 该项技术有需求,乙方应与合作方协商授权合资公司无偿使用该项技术。 甲方同意乙方与第三方开展与金太阳和合资公司无关联产品的技术合作。 (5)合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协议双方应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保证合资公司 规范运作,不侵占合资公司利益,不越权干预合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6)合资公司成立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出售所持合资公司股份,对于引进其他投资人的举措,应在甲方主导 ,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9、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实信用的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违约方应当承 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 10、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甲方董事会审核批准本次合资事项之后,甲乙双方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资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东莞智元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98f8ca25-9eb2-4d5e-b11b-70b8cf5a877d.PDF ─────────┬──────────────────────────────────────────────── 2024-04-10 19:28│金太阳(300606):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暨对外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金太阳精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太阳精密”)、子公司河南金太阳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金太阳”)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对资金的需求状况,拟向多家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 亿元的集团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金太阳精密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河南金 太阳不超过人民币 0.50 亿元。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际)信用证、融资性保函和非融资性保 函等授信品种。授信申请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次授信期限自实际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相关协议将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签署。以上集团授信业务中子公司合计实际获批额度将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预计不超过 3.5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河南金太阳与 中信银行在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项下1,950 万元的债 权本金及相关费用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在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股权架构图 2、被担保人工商信息 被担保人:河南金太阳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地点:河南省开封市示范区陇海三路以南、九大街西侧 1 号 法定代表人:方红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企业管理咨询;贸 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持股 60%的控股子公司 4、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项目 2023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9,507,647.28 营业收入 85,816,417.24 净资产 43,212,059.38 利润总额 5,536,955.20 负债总额 66,295,587.90 净利润 5,381,301.79 5、经查,河南金太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保证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中信银行)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河南金太阳)在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包 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 一系列债权。 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壹仟玖佰伍拾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 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之和。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 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 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 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00%。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032954ac-af6f-472c-9315-a4db70cc21a3.PDF ─────────┬──────────────────────────────────────────────── 2024-04-10 00:00│金太阳(30060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金太阳(30060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9ec4a2f3-f91d-42b4-98da-0697c56cc7db.PDF ─────────┬──────────────────────────────────────────────── 2024-04-10 00:00│金太阳(300606):董事会决议公告 ─────────┴──────────────────────────────────────────────── 金太阳(300606):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c152610f-5a24-4a94-abfd-54024c9fcc60.PDF ─────────┬──────────────────────────────────────────────── 2024-04-10 00:00│金太阳(300606):2023年年度报告 ─────────┴──────────────────────────────────────────────── 金太阳(300606):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26def667-9e1a-480d-861d-d9fd5a119d2c.PDF ─────────┬──────────────────────────────────────────────── 2024-04-10 00:00│金太阳(300606):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 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概况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2,333,7 15.7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5,436,183.44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 公积 3,543,618.34 元。截至 2023 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96,297,752.63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91,764,436 .35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291,764,436.35 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兼顾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 138,347,8 26 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0,752,173.90 元(含税)。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63d917cf-860f-4e97-97f4-0731a929b30a.PDF ─────────┬──────────────────────────────────────────────── 2024-04-10 00:00│金太阳(300606):金太阳章程修订对照表 ─────────┴──────────────────────────────────────────────── 金太阳(300606):金太阳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25948340-ad69-4433-8583-01fcecb5200d.PDF ─────────┬──────────────────────────────────────────────── 2024-04-10 00:00│金太阳(300606):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金太阳(300606):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ca750a3a-d980-4c13-b719-22165344acea.PDF ─────────┬──────────────────────────────────────────────── 2024-04-10 00:00│金太阳(300606):金太阳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 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 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1,387 人,其 中合伙人 86人,注册会计师 379 人;注册会计师中,24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 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 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 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等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勤勉尽责,按时完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确保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独立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ef865024-ee36-48ac-ba5c-d3a60db0e307.PDF ─────────┬──────────────────────────────────────────────── 2024-04-10 00:00│金太阳(300606):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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