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07 拓斯达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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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5:58 │拓斯达(300607):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 H 股发行上市申请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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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48 │拓斯达(30060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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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15 │拓斯达(30060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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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20:22 │拓斯达(300607):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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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20:22 │拓斯达(30060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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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20:22 │拓斯达(300607):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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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20:22 │拓斯达(300607):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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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20:22 │拓斯达(30060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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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32 │拓斯达(30060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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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32 │拓斯达(30060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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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5:58│拓斯达(300607):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 H 股发行上市申请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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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
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材料。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计划及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26年 7月 20 日向香港联交所更新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
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更新申请资料。该申请材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
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投资者不应根据其中的资料
作出任何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上市如果最终实施,发行对象将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
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
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
中文版招股书: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747/documents/sehk26072000041_c.pdf
英文版招股书: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747/documents/sehk26072000042.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
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 H 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备案
、批准或核准,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f5605e34-d5a1-4289-a581-ea4e60e509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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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48│拓斯达(30060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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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9,000.00 万元–11,500.00 万元 盈利:2,873.2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13.24%–30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8,000.00 万元–10,500 万元 盈利:2,042.84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91.61% - 413.99%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对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随着产品竞争力增强以及与 3C 头部客户合作深度及广度的提高,公司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应用系统业务收入同比显著增加
,毛利贡献大幅提升。
2、公司持续加强对存量应收账款的回收,回款取得积极成效,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2026 年半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d6ccd6e5-bf7f-4e25-8216-b7be35634f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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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15│拓斯达(30060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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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607,证券简称:拓斯达)于 2026 年 7 月 1 日、7
月 2日、7月 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于 2026 年 8月 27 日披露《2026 年半年度报告》,未公开的定期报告数据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
外的第三方提供;
3、2026 年 1月 16 日,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了发行 H 股股票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申请,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该事项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4、《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
5、公司股价短期内上涨幅度较大,换手率及成交量较高,存在波动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c1817481-841b-4fa6-a5db-17246e1ab5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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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20:22│拓斯达(300607):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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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6bed22a-2cc5-4aeb-a534-ba765dfc5c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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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20:22│拓斯达(30060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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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72a3b403-c3db-4ea5-b479-f14a427342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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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20:22│拓斯达(300607):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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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a266ad7a-2e52-4641-9769-0d67ba993d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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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20:22│拓斯达(300607):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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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6月 30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五
届董事会 5名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3名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公司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执行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应当退任的除外)。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
管理人员、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5名,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执
行董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吴丰礼先生(董事长)、张朋先生、兰海涛先生、周永冲先生、黄晶先生、王志成先生(职工代表董
事)
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叶德容女士(会计专业人士)、杨联达先生、万加富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
要求,且 3名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应当
退任的除外)。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吴丰礼先生、张朋先生、万加富先生,吴丰礼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叶德容女士、杨联达先生、万加富先生,叶德容女士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杨联达先生、叶德容女士、周永冲先生,杨联达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杨联达先生、万加富先生、王志成先生,杨联达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召集人(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情况
总裁:吴丰礼先生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周永冲先生
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张庆良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孙钰珅先生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议案
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及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永冲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孙钰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的要求,在过渡期内尽快解决董事会秘书兼职问题,调
整至符合规则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丰礼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裁,系综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与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所作出的安排
,有利于提高决策执行效率、保障发展战略稳步落地及经营管理持续稳定,具有合理性。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已在《公司章
程》及相关制度中明确划分董事会与总裁职权,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机制,相关安排具有合理性。
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9-82893316
传真号码:0769-85845562
电子邮箱:topstar@topstarltd.com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西二路 3 号
四、备查文件
(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五)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c250f8a-a782-4dd2-bfc3-e21cbc5de9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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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20:22│拓斯达(30060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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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68d24ba-100c-4a93-bace-a0494b0941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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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32│拓斯达(30060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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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丰礼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
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起 质押 质权 质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所持 司总 售股(如 为补 始日 到期日 人 押
第一大股 股份 股本 是,注明限 充质 用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售类型) 押 途
致行动人
吴丰礼 是 8,850,000 6.12% 1.86% 是,高管锁 否 2026/6/ 2027/6/ 华泰证 股权
定股 25 25 券股份 类投
有限公 资
司
注:①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②“占总股本的比例”以 2026 年 6月 25日公司总股本 476,972,412 股计
算,上述限售股是指高管锁定股,下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例 押前质 押后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押股份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数量 (股) 限售和冻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股) 结、标记数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吴丰礼 144,629,860 30.32% 0 8,850,000 6.12% 1.86% 8,850,000 100% 99,622,395 73.37%
三、其他说明
1、吴丰礼先生还款来源包括自有资金、股份分红等其他收入,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
2、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丰礼先生质押的上述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
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7c4d3f6e-a9c3-4cb8-a76a-80f9c8ff8c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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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32│拓斯达(30060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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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cd4f8f74-3495-4033-b37e-b7a196f475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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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6│拓斯达(300607):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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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东杨双保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3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1),公司股东杨双保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 3月 23 日-2026
年 6 月 22 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23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913%。(总股本已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下同)。
公司于今日收到杨双保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其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杨双
保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230,500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数量占公
称 /股) 司总股本的比
例
杨双保 大宗交易 2026 年 3月 26 日至 20.86 2,124,000 0.4475%
2026 年 4月 22 日
集中竞价 2026 年 3月 26 日至 33.06 2,106,500 0.4438%
交易 2026 年 6月 18 日
合计 4,230,500 0.8913%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杨双保 合计持有股份 16,922,000 3.5653% 12,693,500 2.67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230,500 0.8913% 500 0.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691,500 2.6740% 12,693,000 2.6743%
注: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包含杨双保先生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00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双保先生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股份减持计划属于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此次减持事项不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治理结构产生任何影响。
2、杨双保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双保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
未超过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杨双保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356032ee-4049-4a99-be5e-8440f54157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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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02│拓斯达(30060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杨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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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杨联达)。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33b42c5b-0986-44df-b448-ec20bbfc3e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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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02│拓斯达(3006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叶德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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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叶德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84e0f8a6-357f-4ecf-9811-d5e9fe7360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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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02│拓斯达(3006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万加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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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万加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3cecd774-0809-41c1-84ca-af4dc523d2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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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02│拓斯达(3006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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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联达)。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dab4f663-b22e-4120-89e3-b816270d8c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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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02│拓斯达(30060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叶德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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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叶德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2840f263-140a-4c65-9384-fe16af6538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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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02│拓斯达(300607):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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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
选举。
公司于2026年 6月 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批准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和任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5名和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3 名,由公司股东会选举
产生;职工代表董事(执行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独
立董事任期满六年应当退任的除外)。
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丰礼先生、张朋先生、兰海涛先生、周永冲先生、黄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叶德容女士、杨联达先生、万加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其中,叶德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叶德容女士、杨联达先生、万加富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未
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五名非独
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上述候选人经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执行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应当退任的除外)。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三、合规性说明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d247ad7-00e0-452b-b2c6-5b152ebf2a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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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02│拓斯达(30060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万加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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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万加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0de3cdeb-2460-47ef-a110-2578c3993d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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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01│拓斯达(300607):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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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6日以邮件、通讯及书面等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1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 人,其中兰海涛先生、叶德容女士、万加富先生、杨联达先生通过通
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吴丰礼先生、张朋先生、兰海涛先生、周永冲先生、黄晶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
果如下: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01 提名吴丰礼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2 提名张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3 提名兰海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4 提名周永冲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5 提名黄晶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叶德容女士、杨联达先生、万加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三名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应当退任的除外)。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仍
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
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叶德容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 提名杨联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3 提名万加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原有使用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基础
上追加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 40,000.00 万元。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追加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3 日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 6月30日下午15:00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5c1bc6c8-bdb3-4df9-844b-37d399a9f7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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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00│拓斯达(300607):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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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原有使用不超
过 3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基础上追加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40,000.00 万元。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
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追加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3 日有
效。本次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
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额度分别可滚
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二、本次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
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额度,增加投资金额,更好
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拟追加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 40,000.00 万元。本次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3日止,在投资额度(含投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和投资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规
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秉持规范运作原则,以资产保值增值与风险防范为核心目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与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造成影响,亦不会干扰公司业务正常推进情形。通
过现金管理,可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取合理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
2.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
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
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审议程序
2026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原有使用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基础
上追加不超过1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 40,000.00 万元。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追加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3日有效。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d91e3c43-aa9b-46d2-8d64-d68c05ae43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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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59│拓斯达(3006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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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6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6 月 30日下午 15:00 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
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30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30日上午 9:15至 2026年 6月 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5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26年 6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西二路 3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实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应选人数(5)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吴丰礼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 √
1.02 选举张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 √
1.03 选举兰海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 √
1.04 选举周永冲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 √
1.05 选举黄晶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3)人
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叶德容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 √
董事)
2.02 选举杨联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 √
董事)
2.03 选举万加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 √
董事)
说明:
(1)以上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广东拓
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 1.00 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5名,议案 2.00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3名,均采用累积投票
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议案 2.00 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与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
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
见附件 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
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 16:30 送达),
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
苑西二路 3 号。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
关事宜详见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孙钰珅;
电话号码:0769-82893316;
电子邮箱:topstar@topstarltd.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西二路 3 号。
(二)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如适用)必须出示原件
;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七、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0b8c050-ce0e-4c72-bb16-b154c2e8ad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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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59│拓斯达(300607):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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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叶德容女士(会计专业人士)、杨联达先生、万加富先生均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经验与履
职能力,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满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亦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本审查意见出具日,叶德容女士(会计专业人士)、杨联达先生、万加富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叶德容女士(会计专业人士)、杨联达先生、万加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138dc7d5-ef32-4007-b5fb-e02620958b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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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52│拓斯达(300607):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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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6,972,41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 2,342,668 股后的 474,629,744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2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188,151.8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派发
现金红利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15,188,151.81 元÷476,972,412股×10 股=0.318428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318428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0.0318428 元。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2 元人民币(
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扣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 474,629,744 股,暂以此股本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 15,188,151.81 元(含税),占 202
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0.56%;2025 年度公司未有股份回购注销事宜。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自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无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一)发放年度:2025 年度
(二)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 476,972,412 股,剔除已回购
股份 2,342,668 股后为 474,629,744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0.3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8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4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2000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分配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240 吴丰礼
2 01*****679 黄代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9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
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派发现
金红利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15,188,151.81 元÷476,972,412 股×10 股=0.318428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318428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0.0318428 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西二路 3 号
咨询机构:证券部
咨询电话:0769-82893316
八、备查文件
(一)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4233ae17-4ce7-4971-9314-ab156b0fe8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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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拓斯达(300607):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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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2026 年 4月 24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2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2026 年 4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西二路 3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兰海涛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4 人,代表股份 168,115,1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203%。(“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61,427,9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1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9 人,代表股份 6,687,2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8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3 人,代表股份 23,485,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6,798,0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9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419人,代表股份 6,687,2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89%。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993,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4%;反对 9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7%;弃权 31,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63,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04%;反对 90,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41%;弃权 31,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5%。
提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991,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3%;反对 9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7%;弃权 33,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61,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28%;反对 90,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45%;弃权 33,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7%。
提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975,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8%;反对 106,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5%;弃权 33,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45,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41%;反对 106,72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44%;弃权 33,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5%。
提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977,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3%;反对 9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4%;弃权 44,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47,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49%;反对 93,2
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8%;弃权 44,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3%。
提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959,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1%;反对 109,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3%;弃权 46,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29,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51%;反对 109,82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76%;弃权 46,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2%。
提案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957,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2%;反对 112,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6%;弃权 45,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27,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87%;反对 112,02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70%;弃权 45,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2%。
提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26,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36%;反对 111,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40%;弃权 47,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26,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36%;反对 111,32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40%;弃权 47,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3%。
提案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978,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7%;反对 97,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1%;弃权 39,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48,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77%;反对 97,72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61%;弃权 39,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1%。
提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名称:顾明珠、翟依琳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28d19be-03f6-4879-b482-2241caa694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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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拓斯达(30060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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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22abe0a-7b4b-4034-890b-ef60688d1b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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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3│拓斯达(300607):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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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a3022a9-4e2b-42e5-8529-6981507030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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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1│拓斯达(30060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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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1802697-c4a8-4dba-aa35-6cd83ed1ab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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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1│拓斯达(300607):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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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1日以邮件、通讯及书面等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 09:45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 人,其中张朋先生、兰海涛先生、王志成先生、黄晶先生、叶德容
女士、万加富先生、杨联达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人,不涉嫌利润操
纵。同意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113,361.20 元,核销资产 156,773.17 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a8a2aa2-2df1-4765-a4f9-0739440ebd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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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24│拓斯达(30060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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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 12月 5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
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a87f805-f177-45a3-9e52-6b3da62e69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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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7:25│拓斯达(30060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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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9 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wTeTq74I24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
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3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 月 9 日(
星期四)15:00-16: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
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9日(星期四)15:00-16:00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裁:吴丰礼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周永冲先生
独立董事:万加富先生
保荐代表人:郑俊杰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9 日(星期四)15:00-16: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TeTq74I24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
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孙钰珅
电话:0769-82893316
邮箱:topstar@topstarltd.com
五、其他事项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价 值 在 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
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c966f602-f462-4f02-abcc-3b06a7ba75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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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5│拓斯达(300607):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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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c0f5830-eec0-4096-86a2-fd2c6c46e5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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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4│拓斯达(30060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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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4月24日下午15:00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4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4 日上午 9:15-9:25,09:30-11:30,下午 13:00-15:00
;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4日上午 9:15至 2026年 4月 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0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26年 4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西二路 3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实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说明:
(1)以上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广东拓
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议案5.00、议案7.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亦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
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
见附件 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
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 16:30 送达),
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
苑西二路 3 号。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
关事宜详见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孙钰珅;
电话号码:0769-82893316;
电子邮箱:topstar@topstarltd.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西二路 3 号。
(二)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如适用)必须出示原件
;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七、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b058cec-3d90-48dd-b4cd-31bf539427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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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4│拓斯达(3006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鑫-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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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鑫-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a181c44-84f9-4de0-bf8f-ec48ca54a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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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4│拓斯达(300607):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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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f1a0cc3-7e08-4191-b096-fdee84079f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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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4│拓斯达(3006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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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联达)。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4d67432-b9fa-40c3-a7fe-ed8704610c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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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4│拓斯达(30060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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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提高
公司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广东拓斯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
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公司通过收购、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投资行为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
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的投资行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第二章 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行为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应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行为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应及时披露,达到前条规定的标准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100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交易金额未达到本制度规定的应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标准的投资行为由公司总裁(经理)审议批
准。
第七条 对于根据本制度规定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重大投资,若交易标的为股权,公司应当披露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审计
报告,审计截止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 6个月;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应当提供评估报告,评
估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一年。
前款规定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应当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
对于尚未达到本制度规定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的投资,若证券监管部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公司也应当按照本条
第 1款、第 2款的规定,披露审计或者评估报告。
第八条 公司的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对其可行性进行评审。
第九条 公司应当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对投资事项
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公司的投资事项涉及关联(连)交易时,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有不同规定的,按《关联(连)交易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义务豁免
第十一条 公司与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投资事项,除证券监管部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
外,免于按照本制度规定披露和履行相应程序。
第四章 决策的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确保投资项目决策的贯彻实施:
(一)根据股东会、董事会相关决议以及总裁(经理)根据本制度作出的投资决策,由董事长或总裁(经理)根据授权签署有关
文件或协议。
(二)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是经审议批准的投资决策的具体执行机构,其应根据股东会、董事会或总裁(经理)所作出的决
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步骤及措施。
(三)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应组建项目组负责该投资项目的实施,并与项目经理(或责任人)签定项目责任合同书;项目经
理(或责任人)应定期就项目进展情况向公司财务部提交书面报告,并接受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审计。
(四)公司财务总监应依据具体执行机构制定的项目实施计划、步骤及措施,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并合理调配资金,以确保项目决
策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审计委员会应依据其职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直接向股东会报告。
(六)对固定资产(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应坚持推行公开招标制: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实施公开招标,组织
专家对投标人及其标书进行严格评审;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并责成有关部门或专人配合工程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跟踪管理和监
督,定期汇报项目情况;工程竣工后,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国家规定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进行工程决算审计。
(七)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组应将该项目的投资结算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结算文件报送财务部并提出审结申请,由财务
部汇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议批准。经审议批准的项目投资结算及实施情况,总经理应按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向董事会直至股东会进
行报告并交财务部存档保管。
第五章 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十四条 董事会对公司重大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并监督其执行进展。
第十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
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指
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其及时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
少公司损失。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如出现未按计划投资、未能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投
资发生损失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应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
制度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应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及时修改。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c17d2de-a5ab-449b-be88-76fe04b2e5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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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4│拓斯达(3006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加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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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加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64e7a8b-40f8-4b91-aee3-856f4b46f7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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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4│拓斯达(3006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杰荣-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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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杰荣-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1c91b32-256b-4111-a395-b6a292ff8e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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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4│拓斯达(3006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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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7a7acbf-90ff-431c-8216-bb4692ec73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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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4│拓斯达(30060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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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4511056-427e-4c90-8077-d7e609947e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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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4│拓斯达(300607):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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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
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拓斯达公开增发A股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
期均已届满。由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天国富证券仍需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履行督导义务。综上,中天国富证券对拓斯达拟使用自有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62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67
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836,79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5,
163,207.5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16日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0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和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智能制造整体
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5年11月30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8,3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23,400.
00万元投入新募投项目“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9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
补充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为规范公司“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及及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对“数控
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之对
应的募集资金23,400.00万元已于2026年3月6日分别转至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年3月20日,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三个
专户于2026年3月20日前已完成销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技术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最终,实际项目部分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50,222,321.10元(审议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实际转出金额差异为:2025
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20日新增现金管理累计收入金额为804,248.57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 调整后投资总 募投项目进度情况
金额 额
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 47,000.00 23,247.22 2025年12月5日已结项
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8,516.32 18,510.00 2025年12月5日已结项
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3,400.00 实施中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941.81 2026年3月20日已完成
补流事项
合计 65,516.32 70,099.03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操作流程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在支付人员薪酬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募投项目支出中包含人
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员工薪酬等不能经由专
用账户代发,上述人员费用均由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东莞拓
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以下合称“使用主体”)银行账户自有资金统一划转。因此,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人员费用的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每月对各
募投项目发生的人员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
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发生的相关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费用情况,按月度汇总编制以自有资
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明细表,经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后,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使用主体相关
自有资金账户。
2、财务部门负责明细台账的登记及管理,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使用主体自有资金账户的交易时间、账户、对应募
投项目、金额等。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主体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
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
证人员费用发放的合理性。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人
员费用发放的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509b98e-2146-4b47-ab61-a797bb53b2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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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4│拓斯达(30060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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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拓斯达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拓斯达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85b94f5-7320-44f7-b079-c3e0d78eeb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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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2│拓斯达(300607):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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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2873cac-1b2a-42e2-a01d-24bc94ec0c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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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2│拓斯达(30060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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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e04e78c-7502-40fd-993d-0db377b074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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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2│拓斯达(30060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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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8128e03-03cc-413a-bfc1-ca688f5269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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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2│拓斯达(300607):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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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3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3 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分红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及
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3,872,498.98 元,减去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 4,321,938.33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96,451,465.15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642,121,004.49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
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642,121,004.49 元。
3、根据证监会相关指导精神和《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公司充分考虑未来资金安排和正常经营需求,公司董
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2 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 474,629,744 股,暂以此股本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 15,188,151.81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0.56%;2025 年度公司未有股份回购注销事宜。
4、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188,151.81 0 18,111,293.97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4,302,603.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73,872,498.98 -245,241,282.16 88,033,380.14
润(元)
研发投入(元) 130,352,397.31 109,173,798.83 137,997,318.22
营业收入(元) 2,510,080,513.47 2,871,635,739.80 4,552,706,288.0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896,451,465.15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642,121,004.49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33,299,445.78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4,302,603.65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27,778,467.68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37,602,049.43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377,523,514.36
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3.80%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37,602,049.43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
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
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拟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2025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33,807.51 万元、5,526.52 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5.70%、0.89%,均低于 50%。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2025 年度审计报告;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c681619-f8a3-4030-92a1-25437c8a35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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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2│拓斯达(300607):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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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三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8e24ff6-a6c2-408c-86b4-1f7536b7ab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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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2│拓斯达(300607):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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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77d6335-cd32-4e4d-869a-d1b80957af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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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2│拓斯达(30060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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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叶德容女士
、杨联达先生、万加富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叶德容女士、杨联达先生、万加富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1e6c053-10ce-4b00-a667-b7e7bd9f40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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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2│拓斯达(30060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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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
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
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审计收费 9.16 亿
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0 家(通用设备制造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
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
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
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
师进行沟通,对 2025 年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3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dc571ad-0ba6-444e-a75b-4eb55247821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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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拓斯达: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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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拓斯达: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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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80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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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拓斯达: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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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拓斯达: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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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70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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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拓斯达: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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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52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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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拓斯达: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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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52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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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拓斯达: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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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拓斯达: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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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拓斯达: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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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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