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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07(拓斯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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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07 拓斯达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20 19:12│拓斯达(300607):关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0年第 62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号)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年3月10日公开发行了6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6.7亿元,按面值发 行,期限 6年。 公司可转债自 2021年 3月 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拓斯转债”,债券代码“1231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拓斯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 3月 1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2021年 9月 16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年 3月 9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公司目前可转债转股价格为 12.80元/股。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可转债(债券代码:123101,债券简称:拓斯转债)于 2024年 11月 19日、11月 20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达到 3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拓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现场等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 上的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 公司可转债的行为; 6、2024年 11月 20日公司可转债收盘价格为 252.00元/张,转股溢价率为 5.65%; 7、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拟与东莞市晨拓智米企业管理中心共同投资设立矩阵智控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拟用名称, 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子公司尚在设立中,未产生实际收入,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后续 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技术迭代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8、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5日与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完成合作备忘录签署,该合作事项处于初步启动阶段, 未产生实际收入,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后续合作事项推进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技术迭代等不可预测 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必要的风险提示 1、“拓斯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2024年 11月 20日收盘涨幅 20.00%。最近二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42.28%; 2、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拓斯转债”收盘价格为 252.00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 152.00%。“拓斯转债”转股价 值为 238.52元/张,转股溢价率为 5.65%。敬请投资者关注当前“拓斯转债”的估值风险; 3、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已有连续 12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拓斯转债”当期转 股价格(12.80 元/股)的 130%(即 16.64 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将有可能触 发“拓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5、《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二级市场风险、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以及本公告所述相关事 项进展的不确定性,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7、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c90c27fa-50b1-4f99-901c-f58258239ba0.PDF ─────────┬──────────────────────────────────────────────── 2024-11-20 19:11│拓斯达(300607):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 拓斯达(300607):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1b71ffa7-2408-4885-b3b7-59f9535d7252.PDF ─────────┬──────────────────────────────────────────────── 2024-11-18 16:44│拓斯达(300607):关于拓斯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拓斯达(300607):关于拓斯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11be131a-9cd2-4e8d-9444-1636f731d433.PDF ─────────┬──────────────────────────────────────────────── 2024-11-11 18:56│拓斯达(300607):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 拓斯达(300607):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1c1a8165-5585-4cdd-9cfa-af37ac0e2dc4.PDF ─────────┬──────────────────────────────────────────────── 2024-11-11 18:56│拓斯达(30060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 5%以上股东杨双保先生,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杨双保先生在持股数 量不变的情况下,致使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降至 5%以下。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杨双保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22,562,33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4.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 3、杨双保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发行的“拓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 3月 1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2021年 9月 16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 3月 9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截至 2024年 11月 8日,“拓斯转 债”因转股减少 3,444,268张,累计转股数量为 26,897,349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51,718,030股。 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杨双保先生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 5.31%被动稀释至 4.99%, 稀释变动比例 0.3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杨双保 身份证号码:3408261977********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杨双保 合计持有股份 22,562,331 5.31% 22,562,331 4.99% 其中:有限售条 16,921,748 3.98% 16,921,748 3.75% 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5,640,583 1.33% 5,640,583 1.25%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5b9c1545-d1e3-485f-9ddb-780e1b103eb5.PDF ─────────┬──────────────────────────────────────────────── 2024-11-11 18:56│拓斯达(30060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拓斯达 股票代码:300607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双保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 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拓斯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拓斯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杨双保 公司、上市公司、拓斯达 指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所持 股份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杨双保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408261977********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双保为公司董事、副总裁,未在其他公司任职,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62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公开发行了670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亿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发行的“拓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1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2021年9月16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3月9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截至2024年11月8日,“拓斯转债”因转股 减少3,444,268张,累计转股数量为26,897,349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51,718,030股。 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杨双保持有拓斯达股份22,562,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09%。 本次权益变动后,杨双保持有拓斯达股份22,562,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4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杨双保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5.3109%被动稀释至4.9948%。具体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杨双保 持有股份总数 22,562,331 5.3109% 22,562,331 4.9948%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6,921,748 3.9832% 16,921,748 3.7461% 无限售条件股份 5,640,583 1.3277% 5,640,583 1.2487%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拓斯达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拓斯达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 法律及相关规定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c32598ba-a034-494a-9efe-0d70df7f2988.PDF ─────────┬──────────────────────────────────────────────── 2024-11-05 17:52│拓斯达(300607):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607,证券简称:拓斯达)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1 1 月5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现场等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 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为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运营优势,进一步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研发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员 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公司基于应用场景、工业机器人技术和运动控制技术上的长期积累,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拟与 东莞市晨拓智米企业管理中心共同投资设立矩阵智控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拟用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开展通 用机器人“感-算-控”一体化高性能运动控制平台的相关研发工作。控股子公司成立初期在团队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需要一定的时 间建设和完善,在后续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 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为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运营优势,进一步调动公司经营管 理团队、核心研发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公司基于应用场景、工业机器人技术和运动控制技术上的长期积累, 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拟与东莞市晨拓智米企业管理中心共同投资设立矩阵智控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拟用名称,以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开展通用机器人“感-算-控”一体化高性能运动控制平台的相关研发工作。控股子公司成立初期在 团队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需要一定的时间建设和完善,在后续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 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价格近期大幅上涨,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谨慎 投资。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aaa7d8cb-2d1e-42f9-82db-643f600414b5.PDF ─────────┬──────────────────────────────────────────────── 2024-10-30 18:28│拓斯达(300607):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斯达”)于 2023年 11月 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股份,用于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80元/股,回购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1 月 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 3)。 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2.80 元/股调整为 22.7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 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本次回购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1、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2,4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 本的0.0735%,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1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 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342,668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0.5514%,最高成交价为 16.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74元/股,成交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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