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0607(拓斯达)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607 拓斯达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27 18:14 │拓斯达(30060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8-21 22:49 │拓斯达(30060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21 22:49 │拓斯达(300607):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 ├─────────┼──────────────────────────────────────────────┤ │2025-08-21 22:49 │拓斯达(30060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 ├─────────┼──────────────────────────────────────────────┤ │2025-08-21 22:49 │拓斯达(300607):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21 22:49 │拓斯达(30060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21 22:49 │拓斯达(300607):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21 22:49 │拓斯达(30060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 ├─────────┼──────────────────────────────────────────────┤ │2025-08-21 22:49 │拓斯达(30060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 ├─────────┼──────────────────────────────────────────────┤ │2025-08-21 22:49 │拓斯达(300607):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 ─────────┬──────────────────────────────────────────────── 2025-08-27 18:14│拓斯达(30060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新 增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整(其中,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额度为 1 5,000 万元),本次新增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 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事项为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 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 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付款担保、采购担保及销售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函、保证合同等)等,公司在上述额度 内及担保事项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其他具体事宜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交易方实际签署的合 同及法律文件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 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 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04)、《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子公司预计担保额 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2025 年 3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埃弗米”)因经营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埃弗米另一股东黄永生共同为上述授信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公司按照持股比例(53.60%)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1,608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另一股东黄 永生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1,392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及埃弗米另一股东黄永生就上述事项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不可 撤销担保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额度属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345450963N 法定代表人 黄永生 注册资本 3551.473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 年 6月 17 日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环路 35 号 2号楼 202 室 与公司的关系 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3.60%的股权 经营范围 研发、产销、维修:通用机械加工设备、高端数控机床及关键零部件、五轴联动数控 机床、数控座标镗铣加工设备、数控座标磨床、五轴联动数控系统及伺服系统程序 设计、自动化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出资方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03.5748 53.60% 货币 黄永生 1,131.4249 31.86% 货币 杨子健 153.5402 4.32% 货币 瑞昌拓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6.6186 3.28% 货币 瑞昌埃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2.9356 2.62% 货币 冯顺 76.7701 2.16% 货币 瑞昌埃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6.6091 2.16% 货币 合计 3,551.4733 100.00% ---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3,805.10 62,077.08 负债总额 46,704.71 44,526.4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8,511.13 9,899.00 流动负债总额 42,352.85 40,346.29 净资产 17,100.39 17,550.68 项目 2024 年 1 月-12 月 2025 年 1 月-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711.12 16,466.10 利润总额 1,342.69 167.71 净利润 1,520.65 233.71 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三)债务人: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四)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 1,608 万元 (五)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2025 年 8月 26 日至 2026 年 8月 25 日(按照《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即债权确定期 间) (六)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七)保证范围: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东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 授信本金余额之和的 53.6%(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零捌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 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八)保证期间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 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 46,6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69%,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累计担保额度 40,000 万元;为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 4,678 万元,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累计担保 额度为 2,000 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44,452 万元(含本次)(其中,2025 年新增担保金额为 11,4 52 万元,往期存续履约的担保金额为 3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89%。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 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2,6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9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fcd41eb1-df34-4656-9bdc-44d93f606db7.PDF ─────────┬──────────────────────────────────────────────── 2025-08-21 22:49│拓斯达(30060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 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为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八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 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 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意见; (六)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上市公司其他事项。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公司原则上应当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尽快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微信或者其他快捷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 限要求,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召开地点、召开方式、拟审议事 项和发出通知日期等内容。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 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代为出席的独立董事应当在授权范 围内行使权利。 第十四条 必要时,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 议案没有表决权。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与会者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采 用视频、电话等通讯方式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表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 表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 出现独立董事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时,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详细记录。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 出席独立董事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 (三) 会议审议议案; (四) 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的表决结果(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五) 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十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应书面报送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独立董事及可能的其他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除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或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 外,不得擅自披露会议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规则与国家日后颁布 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并应及时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进行修改。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3de62d62-c050-4313-b805-c8a6d91428c2.PDF ─────────┬──────────────────────────────────────────────── 2025-08-21 22:49│拓斯达(300607):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 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其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括日常工作联络和战略委员会会议的组织筹备等。 第二章 成员及召集人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为 3 人,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至少 1 人为独立董事。 第六条 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人,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经董事会批准产生,原则 上为公司董事长。第八条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内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 项进行必要说明。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发生变动,若同时涉及公司董事的变动,须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报经股东 会批准,并根据监管规定的要求予以公告。 第十一条 当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低于本议事规则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议事规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开展公司战略问题的研究,就发展战略、产品战略、技术与创新战略、投资战略等问题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和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管理层或项目建议人提出的投资项目进行初审,并批准立项,并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完成后提交董事会研究; (五)协助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及自身经营特点,形成符合公司实际的社会责任战略规划及工作机制。公司的社会责任战略规划至 少应当包括公司的商业伦理准则、员工保障计划及职业发展支持计划、合理利用资源及有效保护环境的技术投入及研发计划、社会发 展资助计划以及对社会责任规划进行落实管理及监督的机制安排等内容。 (六)对其它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就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三)签署委员会有关文件; (四)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有关工作;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有关部门或分、子公司的负责人应提供重大投资、重大融资、重大担保、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的意向、初步可行 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供战略委员会参考。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相关资料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经讨论通过的议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管理层或项目建议人的提案召开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 3 日前送达全 体委员。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可以不受前述时限要求,不过召集人应当就此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公司应当保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十年 。 第十七条 上述项目经战略委员会初审后决定是否立项,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其他委员召集或主持。 第十九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 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条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采用视频、电 话等通讯方式召开。采用通讯方式的,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向董事会提交对所议事项的书面意见。 第二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举手表决或通讯表决。 第二十二条 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亦未委托其他 委员代为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列席 会议的人员应当根据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要求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应书面报送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参加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除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或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外,不得擅自披露 有关信息。 第六章 会议记录 第二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在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导下制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编号及召开的方式、日期、地点和主持人姓名; (二)出席及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 (三)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如有); (四)会议议题; (五)委员及有关列席人员的发言要点;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七)会议记录人姓名; (八)会议决定。 第二十七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委员会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应在会议后合理时间内送交全体委员供其表达意见。 第二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形成的会议记录、授权委托书、委员的书面意见以及其他会议材料由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有关档案 管理制度保存。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规则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并应及时修改。 第三十条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进行修改。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1c6f4b91-0da7-4b56-93c4-d12a025cf653.PDF ─────────┬──────────────────────────────────────────────── 2025-08-21 22:49│拓斯达(30060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 拓斯达(30060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157dcd2b-4829-4421-a594-3263513d9a00.PDF ─────────┬──────────────────────────────────────────────── 2025-08-21 22:49│拓斯达(300607):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