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08 思特奇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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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9:08 │思特奇(3006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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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9:08 │思特奇(3006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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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8:24 │思特奇(30060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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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9:48 │思特奇(30060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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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9:48 │思特奇(300608):董事会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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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9:48 │思特奇(30060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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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9:46 │思特奇(30060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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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9:45 │思特奇(30060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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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9:44 │思特奇(30060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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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9:44 │思特奇(300608):《公司章程》(2026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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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9:08│思特奇(3006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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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的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科翠湖国际南区6号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王德明先生。公司董事长吴飞舟先生因公无法参加会议,经公司董事一致同意推选董事王德明先生主
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股份 148,082,628,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4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股份 4,807,073股,占公司扣除回购
专用账户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4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0人,代表股份 1,057,003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06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0人,代表股份 1,057,003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
用账户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5%。
合计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116人,代表股份 149,139,631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3.249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113人,代表股份 5,864,076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06%。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结
案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果
编 (股) (股) (股 (股
码 ) )
1.0 《关于变更公 总表决情 149,00 99.911 92,506 0.0620 40,10 0.0269 0 通过
0 司注册资本暨 况 7,025 1% % 0 %
修订<公司章 其中,中 5,731,4 97.738 92,506 1.5775 40,10 0.6838 0
程>的议案》 小 70 7% % 0 %
股东的表
决情况
2.0 《关于公司 总表决情 148,67 99.691 372,50 0.2498 88,00 0.0590 0 通过
0 <2026年员工持 况 9,125 2% 6 % 0 %
股计划(草案)> 其中,中 5,403,5 92.147 372,50 6.3523 88,00 1.5007 0
及其摘要的议 小 70 0% 6 % 0 %
案》 股东的表
决情况
3.0 《关于公司 总表决情 148,67 99.691 372,50 0.2498 88,00 0.0590 0 通过
0 <2026年员工持 况 9,125 2% 6 % 0 %
股计划管理办 其中,中 5,403,5 92.147 372,50 6.3523 88,00 1.5007 0
法>的议案》 小 70 0% 6 % 0 %
股东的表
决情况
4.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总表决情 148,727,0 99.7233 372,50 0.2498 40,10 0.0269 0 通过
0 董事 况 25 % 6 % 0 %
会办理 2026年
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其中,中 5,451,4 92.963 372,50 6.3523 40,10 0.6838 0
小 70 8% 6 % 0 %
股东的表
决情况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议案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委派律师田璧、孟庆慧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2/1af1f682-2997-413c-9590-ff90a8ec8c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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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9:08│思特奇(3006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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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6]第 0512 号致: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执业资格,可以从事与中国法律有关之业务。本所接受北
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
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
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并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
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并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
东会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
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
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同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9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前述公告已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和网络投票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
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参与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程序、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程序、会议联系人和联系方
式等内容。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三)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2 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2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四)本次股东会主持人为董事王德明先生。公司董事长吴飞舟先生因公无法参加会议,经公司董事一致同意推选董事王德明先
生主持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签到表、股东账户登记证明、身份证明,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6名,共持
有本公司股份 148,082,628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43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
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110 名,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57,003 股,占公司扣除回
购专用账户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5%。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除公司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
根据公司指定的监票代表对表决结果所做的清点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对列入提案的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9,007,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1%;反对 92,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0%;弃权 4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6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731,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87%;反对
92,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75%;弃权 4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3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8,679,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12%;反对 372,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8%;弃权 8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9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403,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470%;反对
372,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523%;弃权 8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8,679,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12%;反对 372,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8%;弃权 8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9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403,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470%;反对
372,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523%;弃权 8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8,727,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3%;反对 372,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8%;弃权 4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6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451,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638%;反对
372,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523%;弃权 4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38%。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2/edc4cc01-f53c-4bb4-88a8-6ee11dabb1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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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8:24│思特奇(30060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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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孙公司为满足子、孙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提高贷款
和融资效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
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提供不超过 14,5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含相互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孙公司之间分别
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孙公司)。公司及子、孙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
方式包括直接担保及提供反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分为短期(指 1 年期)、中长期(指2-5年期),并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代
表公司全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授信、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实际授信额度及期限、担
保额度及担保期限以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思原帕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原帕斯”)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
业务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思原帕斯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之间自 2026年 9月 20日起至 2029年 8月 27日止内
办理授信业务所发生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万元整。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债务人:北京思原帕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 500万元;
5、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
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
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
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16,5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
2.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 2,631.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7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1/86c2a373-fa4c-47aa-9d00-fcd09a9552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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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9:48│思特奇(30060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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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
0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6月 10日公开发行了 27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27,100.00万元。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585号”文同意,公司 27,1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年 7月 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思特转债”,债券代码“123054”。
公司本次发行的“思特转债”自 2020 年 12 月 16 日进入转股期,自 2025年 4月 1日至 2026年 5月 28日,“思特转债”累
计转换 16,800,060 股公司股票。综上,公司总股本由 331,229,052股变更为 348,029,112股,因此,注册资本由 33,122.9052万元
增加至 34,802.9112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公司对《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如下:
修改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122.9052万元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802.9112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33,122.9052 万股,每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34,802.9112 万股,每股
股面值 1元人民币,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 面值 1元人民币,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
普通股。 通股。
除上述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上述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信息为准。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
人士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f241f3ac-03ea-454a-9a27-e7ea07034e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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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9:48│思特奇(300608):董事会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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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制定程序及实施内容的合规性作出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由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
征求员工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已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程序及实施内容具备合规性。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710aaa9f-c55d-4922-8f78-897fedfc78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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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9:48│思特奇(30060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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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b55f2d09-8446-44f9-8fc0-433e51ba28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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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9:46│思特奇(30060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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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思特奇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告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
(三)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均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
参与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股东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发展,且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cf894ae2-8c95-4796-9e0e-00db2c1610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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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9:45│思特奇(30060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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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90ce40ff-0f06-46fd-b373-c602338920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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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9:44│思特奇(30060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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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0月 1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科翠湖国际南区 6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员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10月 8日(9:30-12:00,14: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科翠湖国际南区 6号楼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参加股东会人员,需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于 2026年 10月 8日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
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传真:010-82193886
邮箱:securities@si-tech.com.cn
邮政编码:10008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科翠湖国际南区 6号楼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吴飞舟、杜微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至会场。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fa916236-977b-4d83-9f1c-70afb1568d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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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9:44│思特奇(300608):《公司章程》(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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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公司章程》(2026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e68add26-921b-43cd-8606-6cb7a13970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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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9:44│思特奇(30060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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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20341fa7-da7c-4d08-9d54-598bf7aa4c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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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9:43│思特奇(30060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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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e90fbeaf-4357-4403-88b8-db82466f6e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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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9:41│思特奇(30060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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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
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6年 9月 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飞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内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90号文核准,
公司于 2020年 6月 10日公开发行了 27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7,100.00万元,债券简称
“思特转债”,债券代码“123054”。公司本次发行的“思特转债”自 2020年 12月 16日进入转股期,自 2025年 4月 1日至2026年
5月 28日,“思特转债”累计转换 16,800,060股公司股票。因此,注册资本拟由 33,122.9052 万元增加至 34,802.9112 万元,公
司总股本由 331,229,052股变更为 348,029,112股,公司相应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具体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准信息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及《公司章程》。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及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按
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等内部管理制度,拟
定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事宜进行了讨论并表决,会议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王德明先生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王德明先生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的过户、登记、锁定、归属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
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王德明先生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由董事会召集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6年 10月 12日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科翠湖国际南六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审议议案:
序号 审议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fa86e24f-bbed-4570-b0b9-2717c93adb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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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7:03│思特奇(30060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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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c260d72c-d491-41cf-957c-ba373cf347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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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7:03│思特奇(300608):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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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b2ae35b8-28d1-4752-afa3-ecfd6cea82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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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7:02│思特奇(300608):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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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cb69183b-8cfe-4915-8950-96e47de6d2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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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7:02│思特奇(300608):关于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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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原因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合并范
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公司对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
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 11,281,343.89 元,转回存货跌价损失 1,525,040.3
6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55,854.60元。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日,各
项减值准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11,281,343.89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3,662,183.28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497,147.8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877,987.19
二、资产减值损失 -969,185.76
其中: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555,854.60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 -1,525,040.36
本减值损失
合计 -12,250,529.65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
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
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
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
。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账款的信用期限为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收款无风险的款项组合 收款无风险的款项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
)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以应收账款的信用期限为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收款无风险的款项组合 收款无风险的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项目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账龄计算方法为:
其他应收款、合同资 1年以内:5%
产 1-2年:10%
2-3年:30%
3-4年:50%
4-5年:80%
5年以上 100%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公司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销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存货主要包括在施项目、发出商品等,其中在施项目核算的主要是人工成本、采购成本和其他成本等。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
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有合同标的资产部分,应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本年项目进度发生变化,已部分结转收入,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销,转销的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1,281,343.89元,转回存货跌价损失1,525,040.36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555,854.60元。导致公司2
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增加12,250,529.65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
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ad283c53-460b-4600-871d-7b6f16844d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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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7:02│思特奇(300608):思特奇: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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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思特奇: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104475ec-4a5d-40ee-8147-858d958e8b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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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7:01│思特奇(30060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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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ecf8c1db-adff-4492-b9af-a93dc43fe8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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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17:46│思特奇(300608):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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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日常经营费用、生产经营采购付款(含采购子公司服务)、员工工资、税金、偿还银行流
动资金贷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截至2026年5月25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事项通知了保
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前归
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截至2026年8月11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事项通知了保
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的金额为17,40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9749a3d9-96ca-468a-bd76-85b2b5f829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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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38│思特奇(30060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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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9c5451b6-78bc-432e-b687-05a8d37a67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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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38│思特奇(300608):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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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或“公司”)的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思
特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41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75,492,37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 8.03元,募集资金总额 606,203,763.22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10,069,309.4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6,134,453.7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年 12月14日
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164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6,134,453.79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PaaS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 12,236.65 8,650.74
2 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 39,697.22 28,601.20
3 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 845.33 458.37
4 新兴产业业态项目 11,065.12 8,341.99
5 补充流动资金 13,561.15 13,561.15
合计 77,405.47 59,613.45
注: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
途,终止投入“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新增“新兴产业业态项目”;对“PaaS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的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
构及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整;对“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的投资总额与内部投资结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整,同时增加项目实施
主体及实施地点。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
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
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
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
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
2、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
费用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代扣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账户操作中存在困难。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在以自有资金支
付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
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
。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建立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应详细记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
、金额、账户等信息。
3、公司财务部定期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费用的等额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上述置换事项在
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4、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
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
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实施,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897a8c5a-0059-44f5-a9f5-bbe38143f3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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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38│思特奇(30060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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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下同)本次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
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41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75,492,37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 8.03 元,募集资金总额 606,203,763.
2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10,069,309.4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6,134,453.7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64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6,134,453.79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PaaS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 12,236.65 8,650.74
2 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 39,697.22 28,601.20
3 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 845.33 458.37
4 新兴产业业态项目 11,065.12 8,341.99
5 补充流动资金 13,561.15 13,561.15
合计 77,405.47 59,613.45
注: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月 8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的用途,终止投入“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新增“新兴产业业态项目”;对“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的项目投资总
额、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整;对“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的投资总额与内部投资结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整,同
时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
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
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
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
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
2、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
费用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代扣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账户操作中存在困难。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在以自有资金支
付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
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
。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建立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应详细记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
、金额、账户等信息。
3、公司财务部定期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费用的等额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上述置换事项在
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4、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
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
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实施,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9b673c0f-4484-4148-89e0-c5b2f801b3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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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38│思特奇(300608):关于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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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咸海丰先生提交的辞职报
告,咸海丰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其担任的董事会秘书与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根据相关规定,咸海丰先生
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咸海丰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咸海丰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截至本公告日,咸海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中盛华宇技
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146,72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2%。咸海丰先生辞职后,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廉慧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廉慧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
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为保障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事务的正常开展,在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
暂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飞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吴飞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传真:010-82193886
邮箱:securities@si-tech.com.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6号 14层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308ea6dd-c02c-4b83-b7f6-26f62a43e9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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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38│思特奇(300608):《舆情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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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含自媒体)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与一般舆情: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
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
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职能由公司证券部承担,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
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
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互动易问答、论坛、
网络媒体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的处理原则:
(一)积极响应、快速行动。公司应做好常态化的舆情管理工作,积极响应各类舆情信息,快速行动,评估并制定舆情信息处理
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信息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
外宣传工作,保持与媒体以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真诚沟通。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应积极回应,认真解答相关疑问,避
免谣传与猜测;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过程中,应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及时核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做出快速反应,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
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同时向舆情工作组进行通报,必
要时向证监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三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第十四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
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组织召开舆情工作组会议,综合评估舆情信息,制定应对处理方案。证券部同步开展实
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舆情传播平台沟通情况,防止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保证投资者
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等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及时发声,认真解答相关疑问,避免谣传与猜测;
(四)如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发
布澄清公告;
(五)对于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等,公司应要求相应传播平
台立即删除并消除影响,同时保存证据,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
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
自披露公司信息,如违反上述保密义务而导致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异常波动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
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
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
时亦同)。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bbe6a35f-a85c-40bf-b27c-75b90dc1c0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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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20:18│思特奇(300608):新世纪评级关于终止思特奇主体及其发行的思特转债信用评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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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思特奇”或“公司”)委托,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世
纪评级”或“本评级机构”)对公司主体及其发行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思特转
债”)进行了信用评级。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使本评级机构与评级对象构成委托关系外,本评级机构、评级人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
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2025 年 6 月 12 日,本评级机构出具《2020 年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定期跟踪评级报告》。通过
对思特奇主要信用风险要素的分析,本评级机构评定公司个体信用级别 aa-,评定主体信用等级 AA-/稳定;“思特转债”信用级别
为 AA-。
图表 1. 公司主体及存续债评级情况
个体信用级别 支持因素 主体信用级别 债券级别
aa- / AA-/稳定 思特转债:AA-
根据思特奇 2026 年 6 月 8 日发布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特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及《北京思特奇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特转债”摘牌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思特转债”已全部赎回,并自 2026 年 6 月 9 日起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鉴于“思特转债”已全部赎回,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新世纪评级业务相关制度,新世纪评级于 2026 年 6 月 9 日终止对思特奇
及其发行的“思特转债”上海市汉口路 398 号华盛大厦 14F Tel:(021)63501349 63504376 Fax:(021)63500872E-mail:mail@shx
sj.com http://www.shxsj.com
的信用评级,上述评级将不再更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44aa8a7a-2ee8-43ef-a46c-ae57718c7c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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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14│思特奇(300608):关于思特转债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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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思特转债”赎回日:2026年 5月 29日
2、“思特转债”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5日
3、“思特转债”摘牌日:2026年 6月 9日
4、“思特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思特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6月 10日公开发行了 27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思特转债”
),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7,1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585号”文同意,公司 27,1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
020年 7月 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思特转债”,债券代码“123054”。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年 12月 16
日至 2026年 6月 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 16.4
9元/股。
二、“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以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2.63元/股,自 2021年 5
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于 2022年 3月 25日完成了注销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 222,176股,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2.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3月 29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10.46元/股,自 2022年 5月 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492,374股
,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90元/股,自 2023年 1月 5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9 元/股,自 2023 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8 元/股,自 2024 年 5月 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思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思特转债”本次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2026年 4月 3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思
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思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四、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思特转债”赎回价格为 102.90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 = B × i × t / 365=100×3.00%×353÷365≈2.9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2.90=102.90元/张(含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思特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思特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6日起停止交易。
3、“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9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5 月 29 日为“思特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
册的“思特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6年 6月 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 6月 5日为赎回款到达“思特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届时“思特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思特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五、“思特转债”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5月 28日)收市后,“思特转债”尚有
8,094 张未转股,即本次赎回“思特转债”的数量为 8,094 张,赎回价格为 102.90元/张(含息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
算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 832,872.60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六、“思特转债”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思特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思特转债”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 2026
年 6月 9日起,公司发行的“思特转债”(债券代码:123054)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七、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传真:010-82193886
邮箱:securities@si-tech.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87ee33a6-9bba-4a40-a602-b688b3fe4c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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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14│思特奇(300608):关于思特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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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思特转债”赎回数量:8,094张
2、“思特转债”赎回兑付总金额:832,872.60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3、“思特转债”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5日
4、“思特转债”摘牌日:2026年 6月 9日
一、“思特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6月 10日公开发行了 27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思特转债”
),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7,1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585号”文同意,公司 27,1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
020年 7月 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思特转债”,债券代码“123054”。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年 12月 16
日至 2026年 6月 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 16.4
9元/股。
二、“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以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2.63元/股,自 2021年 5
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于 2022年 3月 25日完成了注销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 222,176股,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2.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3月 29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10.46元/股,自 2022年 5月 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492,374股
,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90元/股,自 2023年 1月 5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9 元/股,自 2023 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8 元/股,自 2024 年 5月 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思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思特转债”本次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2026年 4月 3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思
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思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四、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思特转债”赎回价格为 102.90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 = B × i × t / 365=100×3.00%×353÷365≈2.9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2.90=102.90元/张(含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思特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思特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6日起停止交易。
3、“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9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5 月 29 日为“思特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
册的“思特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6年 6月 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 6月 5日为赎回款到达“思特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届时“思特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思特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五、“思特转债”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5月 28日)收市后,“思特转债”尚有
8,094 张未转股,即本次赎回“思特转债”的数量为 8,094 张,赎回价格为 102.90元/张(含息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
算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 832,872.60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六、“思特转债”赎回影响
公司本次赎回“思特转债”的面值总额为 809,400.00元,占发行总额的 0.30%,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
收市,“思特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25,937,822股,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七、“思特转债”摘牌安排
自 2026年 6月 9日起,公司发行的“思特转债”(债券代码:123054)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思特转债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八、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公司最新的股本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可转债转股 其他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35,953,079 22.81% 0 7,709,975 43,663,054 12.55%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121,698,633 77.19% 25,937,822 156,729,603 304,366,058 87.45%
条件股份
三、总股本 157,651,712 100.00% 25,937,822 164,439,578 348,029,112 100.00%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情况为截至 2020年 12 月 15 日(开始转股前一交易日)的股本情况,本次变动后股本情况为截至 2026
年 5月 28日(赎回登记日)的股本情况。
九、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传真:010-82193886
邮箱:securities@si-tech.com.cn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债券赎回结果报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0009e58d-180a-4c76-aeaf-0336638cf4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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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11│思特奇(300608):关于思特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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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 5月 28日
2026年 5月 28日为“思特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当日收市前,持有“思特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6年 5月 28日收
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思特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思特转债”将按照 102.90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可
能面临损失。
截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收市后,距离“思特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 5月 29日)仅剩 1个交易日。
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思特转债”转换为
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3、特别提醒“思特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年 5月 29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2.90元/张(含息税)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5日
4、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 5月 26日
5、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年 5月 29日
6、可转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3日
7、可转债赎回条件触发日:2026年 5月 7日
8、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思特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思特转债”转换为
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风险提示: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按照102.9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思特转债”
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日至 5月 7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元/股),触发《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6年 5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考虑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后续“思特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现
将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思特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6月 10日公开发行了 27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思特转债”
),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7,1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585号”文同意,公司 27,1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
020年 7月 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思特转债”,债券代码“123054”。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年 12月 16
日至 2026年 6月 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 16.4
9元/股。
二、“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为 12.63元/股,自 2021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于 2022年 3月 25日完成了注销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 222,176股,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2.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3月 29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10.46元/股,自 2022年 5月 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492,374股
,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90元/股,自 2023年 1月 5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9 元/股,自 2023 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8 元/股,自 2024 年 5月 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思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思特转债”本次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2026年 4月 3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思
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思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四、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思特转债”赎回价格为 102.90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 = B × i × t / 365=100×3.00%×353÷365≈2.9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2.90=102.90元/张(含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思特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思特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6日起停止交易。
3、“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9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5 月 29 日为“思特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
册的“思特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6年 6月 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 6月 5日为赎回款到达“思特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届时“思特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思特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思特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特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传真:010-82193886
邮箱:securities@si-tech.com.cn
五、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 2025年 11月 8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思特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
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的,合并计
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
的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44dbc251-ee48-49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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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16│思特奇(300608):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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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5972a62e-7ab2-4903-af29-9777415556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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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00│思特奇(300608):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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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日常经营费用、生产经营采购付款(含采购子公司服务)、员工工资、税金、偿还银行流
动资金贷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截至2026年5月25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事项通知了保
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的金额为17,50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c8926edb-9354-4204-803e-fbb34469bc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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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6│思特奇(300608):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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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869375c0-1d9d-4945-8fe2-a615380993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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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18│思特奇(300608):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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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99397c8d-146b-4e85-bf99-b53ca2c50c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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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42│思特奇(300608):关于思特转债即将停止交易暨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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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关于思特转债即将停止交易暨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7429e7a7-fe4d-47be-9188-03f7b8865c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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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0│思特奇(30060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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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1288665-45a0-406d-b131-d01ada29f4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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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1│思特奇(300608):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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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7a222d5-9c78-418e-8f69-dec2d01c8a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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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1│思特奇(300608):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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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4846fbe-1cf9-4bbe-b0de-d2c8b94def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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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思特奇(300608):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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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年 5月 29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2.90元/张(含息税)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5日
4、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 5月 26日
5、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年 5月 29日
6、可转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3日
7、可转债赎回条件触发日:2026年 5月 7日
8、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思特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思特转债”转换为
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风险提示: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按照102.9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思特转债”
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日至 5月 7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元/股),触发《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6年 5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考虑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后续“思特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现
将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思特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6月 10日公开发行了 27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思特转债”
),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7,1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585号”文同意,公司 27,1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
020年 7月 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思特转债”,债券代码“123054”。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年 12月 16
日至 2026年 6月 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 16.4
9元/股。
二、“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为 12.63元/股,自 2021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于 2022年 3月 25日完成了注销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 222,176股,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2.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3月 29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10.46元/股,自 2022年 5月 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492,374股
,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90元/股,自 2023年 1月 5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9 元/股,自 2023 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8 元/股,自 2024 年 5月 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思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思特转债”本次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2026年 4月 3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思
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思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四、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思特转债”赎回价格为 102.90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 = B × i × t / 365=100×3.00%×353÷365≈2.9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2.90=102.90元/张(含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思特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思特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6日起停止交易。
3、“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9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5 月 29 日为“思特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
册的“思特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6年 6月 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 6月 5日为赎回款到达“思特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届时“思特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思特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思特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特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传真:010-82193886
邮箱:securities@si-tech.com.cn
五、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 2025年 11月 8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思特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
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的,合并计
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
的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d8bc2f8-1e95-4422-b925-4c1b15aaa5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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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1│思特奇(300608):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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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年 5月 29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2.90元/张(含息税)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5日
4、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 5月 26日
5、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年 5月 29日
6、可转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3日
7、可转债赎回条件触发日:2026年 5月 7日
8、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思特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思特转债”转换为
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风险提示: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按照102.9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思特转债”
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日至 5月 7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元/股),触发《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6年 5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考虑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后续“思特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现
将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思特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6月 10日公开发行了 27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思特转债”
),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7,1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585号”文同意,公司 27,1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
020年 7月 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思特转债”,债券代码“123054”。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年 12月 16
日至 2026年 6月 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 16.4
9元/股。
二、“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为 12.63元/股,自 2021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于 2022年 3月 25日完成了注销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 222,176股,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2.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3月 29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10.46元/股,自 2022年 5月 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492,374股
,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90元/股,自 2023年 1月 5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9 元/股,自 2023 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8 元/股,自 2024 年 5月 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思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思特转债”本次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2026年 4月 3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思
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思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四、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思特转债”赎回价格为 102.90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 = B × i × t / 365=100×3.00%×353÷365≈2.9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2.90=102.90元/张(含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思特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思特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6日起停止交易。
3、“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9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5 月 29 日为“思特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
册的“思特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6年 6月 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 6月 5日为赎回款到达“思特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届时“思特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思特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思特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特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传真:010-82193886
邮箱:securities@si-tech.com.cn
五、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 2025年 11月 8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思特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
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的,合并计
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
的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06649ca-84ff-4a71-aed9-db763a90e840.PDF
─────────┬────────────────────────────────────────────────
2026-05-17 15:36│思特奇(300608):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年 5月 29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2.90元/张(含息税)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5日
4、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 5月 26日
5、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年 5月 29日
6、可转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3日
7、可转债赎回条件触发日:2026年 5月 7日
8、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思特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思特转债”转换为
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风险提示: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按照102.9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思特转债”
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日至 5月 7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元/股),触发《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6年 5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考虑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后续“思特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现
将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思特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6月 10日公开发行了 27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思特转债”
),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7,1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585号”文同意,公司 27,1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
020年 7月 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思特转债”,债券代码“123054”。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年 12月 16
日至 2026年 6月 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 16.4
9元/股。
二、“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为 12.63元/股,自 2021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于 2022年 3月 25日完成了注销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 222,176股,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2.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3月 29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10.46元/股,自 2022年 5月 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492,374股
,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90元/股,自 2023年 1月 5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9 元/股,自 2023 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8 元/股,自 2024 年 5月 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思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思特转债”本次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2026年 4月 3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思
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思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四、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思特转债”赎回价格为 102.90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 = B × i × t / 365=100×3.00%×353÷365≈2.9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2.90=102.90元/张(含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思特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思特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6日起停止交易。
3、“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9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5 月 29 日为“思特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
册的“思特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6年 6月 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 6月 5日为赎回款到达“思特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届时“思特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思特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思特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特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传真:010-82193886
邮箱:securities@si-tech.com.cn
五、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 2025年 11月 8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思特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
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的,合并计
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
的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917fe0ff-07b4-4963-bdca-ad46fcca62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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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6│思特奇(300608):关于思特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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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转股情况:截至 2026 年 5月 14 日,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思特转债”累计转股数额为16,267,170 股,占“思特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157,651,712 股的 10.32%;
2、未转股情况:截至 2026年 5月 14日,公司尚有 963,594张“思特转债”未转股,占“思特转债”发行总量 2,710,000张的
35.56%。
一、“思特转债”基本情况
(一)“思特转债”发行及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6月 10日公开发行了 27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思特转债”
),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7,1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585号”文同意,公司 27,1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
020年 7月 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思特转债”,债券代码“123054”。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年 12月 16
日至 2026年 6月 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 16.4
9元/股。
(二)“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以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2.63元/股,自 2021年 5
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于 2022年 3月 25日完成了注销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 222,176股,“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2.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3月 29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为 10.46元/股,自 2022年 5月 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492,374股
,“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9.90元/股,自 2023年 1月 5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为 9.89 元/股,自 2023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为 9.88 元/股,自 2024年 5月 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思特转债”转股情况
“思特转债”自 2020 年 12月 16日开始转股,“思特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为 157,651,712股。
截至 2026年 5月 14 日,累计共有 1,746,406 张“思特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额为 16,267,170股,占“思特转
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157,651,712股的 10.32%。
截至 2026年 5月 14日,公司尚有 963,594张“思特转债”未转股,占“思特转债”发行总量 2,710,000张的 35.56%。
三、备查文件
1、“思特转债”开始转股前(2020年 12月 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思特奇”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6 年 5月 1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思特奇”股本结构表;
3、截至 2026 年 5月 1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思特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cb73ba1-6858-4956-8b2f-0c6bfa53de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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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36│思特奇(300608):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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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年 5月 29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2.90元/张(含息税)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5日
4、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 5月 26日
5、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年 5月 29日
6、可转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3日
7、可转债赎回条件触发日:2026年 5月 7日
8、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思特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思特转债”转换为
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风险提示: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按照102.9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思特转债”
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日至 5月 7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元/股),触发《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6年 5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考虑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后续“思特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现
将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思特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6月 10日公开发行了 27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思特转债”
),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7,1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585号”文同意,公司 27,1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
020年 7月 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思特转债”,债券代码“123054”。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年 12月 16
日至 2026年 6月 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 16.4
9元/股。
二、“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为 12.63元/股,自 2021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于 2022年 3月 25日完成了注销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 222,176股,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2.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3月 29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10.46元/股,自 2022年 5月 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492,374股
,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90元/股,自 2023年 1月 5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9 元/股,自 2023 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8 元/股,自 2024 年 5月 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思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思特转债”本次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2026年 4月 3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思
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思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四、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思特转债”赎回价格为 102.90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 = B × i × t / 365=100×3.00%×353÷365≈2.9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2.90=102.90元/张(含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思特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思特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6日起停止交易。
3、“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9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5 月 29 日为“思特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
册的“思特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6年 6月 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 6月 5日为赎回款到达“思特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届时“思特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思特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思特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特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传真:010-82193886
邮箱:securities@si-tech.com.cn
五、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 2025年 11月 8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思特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
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的,合并计
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
的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c501900-c3d4-403e-9413-9186d6d1b2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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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6│思特奇(300608):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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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年 5月 29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2.90元/张(含息税)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5日
4、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 5月 26日
5、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年 5月 29日
6、可转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3日
7、可转债赎回条件触发日:2026年 5月 7日
8、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思特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思特转债”转换为
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风险提示: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按照102.9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思特转债”
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日至 5月 7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元/股),触发《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6年 5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考虑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后续“思特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现
将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思特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6月 10日公开发行了 27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思特转债”
),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7,1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585号”文同意,公司 27,1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
020年 7月 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思特转债”,债券代码“123054”。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年 12月 16
日至 2026年 6月 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 16.4
9元/股。
二、“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为 12.63元/股,自 2021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于 2022年 3月 25日完成了注销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 222,176股,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2.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3月 29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10.46元/股,自 2022年 5月 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492,374股
,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90元/股,自 2023年 1月 5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9 元/股,自 2023 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8 元/股,自 2024 年 5月 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思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思特转债”本次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2026年 4月 3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思
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思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四、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思特转债”赎回价格为 102.90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 = B × i × t / 365=100×3.00%×353÷365≈2.9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2.90=102.90元/张(含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思特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思特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6日起停止交易。
3、“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9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5 月 29 日为“思特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
册的“思特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6年 6月 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 6月 5日为赎回款到达“思特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届时“思特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思特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思特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特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传真:010-82193886
邮箱:securities@si-tech.com.cn
五、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 2025年 11月 8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思特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
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的,合并计
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
的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73ba37c-22b4-4cfc-806d-e00cc24d86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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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1│思特奇(300608):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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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年 5月 29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2.90元/张(含息税)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5日
4、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 5月 26日
5、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年 5月 29日
6、可转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3日
7、可转债赎回条件触发日:2026年 5月 7日
8、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思特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思特转债”转换为
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风险提示: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按照102.9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思特转债”
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日至 5月 7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元/股),触发《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6年 5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考虑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后续“思特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现
将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思特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6月 10日公开发行了 27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思特转债”
),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7,1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585号”文同意,公司 27,1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
020年 7月 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思特转债”,债券代码“123054”。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年 12月 16
日至 2026年 6月 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 16.4
9元/股。
二、“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为 12.63元/股,自 2021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于 2022年 3月 25日完成了注销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 222,176股,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2.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3月 29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10.46元/股,自 2022年 5月 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492,374股
,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90元/股,自 2023年 1月 5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9 元/股,自 2023 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8 元/股,自 2024 年 5月 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思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思特转债”本次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2026年 4月 3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思
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思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四、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思特转债”赎回价格为 102.90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 = B × i × t / 365=100×3.00%×353÷365≈2.9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2.90=102.90元/张(含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思特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思特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6日起停止交易。
3、“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9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5 月 29 日为“思特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
册的“思特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6年 6月 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 6月 5日为赎回款到达“思特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届时“思特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思特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思特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特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传真:010-82193886
邮箱:securities@si-tech.com.cn
五、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 2025年 11月 8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思特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
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的,合并计
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
的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7bb7de8-27f7-4558-ac5a-1f17f184d1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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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48│思特奇(300608):关于为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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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实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实均”)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期
限内授信额度循环使用。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本次担保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万元,保证责任期限不超过一
年。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同意公司(指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下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1亿元综合授信额
度,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宁波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花旗银行、成都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远东租赁、中国农业银行
、平安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承
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上述事项
已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实均及控股孙公司安徽思瑞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思瑞格”)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00万元的《融资额度协议》,公司就前述融资业务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及 2026年 4月 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上海实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保证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债务人:上海实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万元;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安徽思瑞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保证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债务人:安徽思瑞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万元;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16,5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
2.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 2,756.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7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实均、安徽思瑞格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
2、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d7d5bf57-7c1a-47ec-8299-68f1b87ed2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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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06│思特奇(300608):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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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年 5月 29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2.90元/张(含息税)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5日
4、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 5月 26日
5、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年 5月 29日
6、可转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3日
7、可转债赎回条件触发日:2026年 5月 7日
8、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思特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思特转债”转换为
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风险提示: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按照102.9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思特转债”
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日至 5月 7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元/股),触发《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6年 5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考虑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后续“思特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现
将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思特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6月 10日公开发行了 27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思特转债”
),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7,1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585号”文同意,公司 27,1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
020年 7月 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思特转债”,债券代码“123054”。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年 12月 16
日至 2026年 6月 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 16.4
9元/股。
二、“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为 12.63元/股,自 2021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于 2022年 3月 25日完成了注销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 222,176股,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2.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3月 29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10.46元/股,自 2022年 5月 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492,374股
,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90元/股,自 2023年 1月 5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9 元/股,自 2023 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8 元/股,自 2024 年 5月 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思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思特转债”本次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2026年 4月 3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思
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思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四、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思特转债”赎回价格为 102.90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 = B × i × t / 365=100×3.00%×353÷365≈2.9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2.90=102.90元/张(含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思特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思特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6日起停止交易。
3、“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9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5 月 29 日为“思特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
册的“思特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6年 6月 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 6月 5日为赎回款到达“思特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届时“思特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思特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思特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特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传真:010-82193886
邮箱:securities@si-tech.com.cn
五、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 2025年 11月 8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思特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
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的,合并计
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
的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85138449-fbc8-4f29-a97c-dd1ccdfebe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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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6│思特奇(300608):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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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年 5月 29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2.90元/张(含息税)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5日
4、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 5月 26日
5、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年 5月 29日
6、可转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3日
7、可转债赎回条件触发日:2026年 5月 7日
8、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思特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思特转债”转换为
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风险提示: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按照102.9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思特转债”
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日至 5月 7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元/股),触发《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6年 5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考虑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后续“思特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现
将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思特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6月 10日公开发行了 27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思特转债”
),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7,1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585号”文同意,公司 27,1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
020年 7月 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思特转债”,债券代码“123054”。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年 12月 16
日至 2026年 6月 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 16.4
9元/股。
二、“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为 12.63元/股,自 2021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于 2022年 3月 25日完成了注销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 222,176股,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2.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3月 29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10.46元/股,自 2022年 5月 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492,374股
,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90元/股,自 2023年 1月 5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9 元/股,自 2023 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8 元/股,自 2024 年 5月 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思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思特转债”本次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2026年 4月 3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思
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思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四、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思特转债”赎回价格为 102.90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 = B × i × t / 365=100×3.00%×353÷365≈2.9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2.90=102.90元/张(含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思特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思特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6日起停止交易。
3、“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9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5 月 29 日为“思特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
册的“思特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6年 6月 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 6月 5日为赎回款到达“思特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届时“思特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思特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思特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特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传真:010-82193886
邮箱:securities@si-tech.com.cn
五、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 2025年 11月 8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思特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
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的,合并计
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
的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8e0b364c-0c4d-4aa7-8ee3-4410dfa474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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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08│思特奇(30060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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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1456d532-e7c0-4bd8-954b-a6173fc99e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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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08│思特奇(30060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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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8日13: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万科翠湖国际南
区6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以及表决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科翠湖国际南区6号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吴飞舟先生主持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48,173,628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5.101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4,898,073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
账户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09%。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9人,代表股份1,152,215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50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9人,代表股份1,152,215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
户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7%。
合计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15人,代表股份149,325,843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
51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112人,代表股份6,050,288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16%。
2、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099,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4%;反对222,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488%;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823,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596%;反对222,206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27%;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099,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4%;反对222,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488%;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823,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596%;反对222,206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27%;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099,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4%;反对222,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488%;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823,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596%;反对222,206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27%;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8%。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099,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4%;反对222,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488%;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823,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596%;反对222,206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27%;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059,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7%;反对262,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756%;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784,0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994%;反对262,151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29%;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8%。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58,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235%;反对187,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
4%;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回避143,275,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95.948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858,8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361%;反对187,326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962%;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8%。
本议案所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120,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5%;反对193,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295%;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844,9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63%;反对193,326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953%;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83
%。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084,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228,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533%;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809,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183%;反对228,906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34%;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83
%。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9,113,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1%;反对199,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339%;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838,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976%;反对199,906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4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83
%。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0,909,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0.8798%;反对222,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
488%;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回避58,182,405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963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816,0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90%;反对222,206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27%;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83
%。
本议案所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委派律师田璧、孟庆慧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624bb16-324a-4eae-9532-f7f83bf710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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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21│思特奇(300608):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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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年 5月 29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2.90元/张(含息税)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5日
4、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 5月 26日
5、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年 5月 29日
6、可转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6月 3日
7、可转债赎回条件触发日:2026年 5月 7日
8、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思特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
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思特转债”转换为
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风险提示: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按照102.9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思特转债”
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3日至 5月 7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元/股),触发《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6年 5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考虑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后续“思特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现
将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思特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6月 10日公开发行了 27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思特转债”
),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7,1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585号”文同意,公司 27,1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
020年 7月 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思特转债”,债券代码“123054”。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年 12月 16
日至 2026年 6月 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 16.4
9元/股。
二、“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为 12.63元/股,自 2021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于 2022年 3月 25日完成了注销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 222,176股,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2.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3月 29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10.46元/股,自 2022年 5月 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492,374股
,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90元/股,自 2023年 1月 5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9 元/股,自 2023 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8 元/股,自 2024 年 5月 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思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思特转债”本次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2026年 4月 3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思
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88元/股的 130%(即 12.844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思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四、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思特转债”赎回价格为 102.90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 = B × i × t / 365=100×3.00%×353÷365≈2.9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2.90=102.90元/张(含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思特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思特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6日起停止交易。
3、“思特转债”自 2026年 5月 29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5 月 29 日为“思特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
册的“思特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6年 6月 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 6月 5日为赎回款到达“思特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届时“思特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思特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思特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特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传真:010-82193886
邮箱:securities@si-tech.com.cn
五、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 2025年 11月 8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思特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
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的,合并计
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
的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07ebadfc-76b6-4650-8383-880e3ffd8ef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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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思特奇: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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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思特奇: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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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思特奇: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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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思特奇: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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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思特奇: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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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思特奇: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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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思特奇: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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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思特奇: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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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思特奇: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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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思特奇: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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