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08 思特奇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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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6:56│思特奇(30060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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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飞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易信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0c9e5455-c448-4511-8708-0d2f367ac2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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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6:55│思特奇(30060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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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易信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成都易信”)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
期限不超过 1 年,期限内授信额度循环使用。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本次担保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保证责任期限不超过 1 年。
上述担保期限、担保金额等具体方案将以子公司与授信方协商后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
保额度。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成都易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
限范围内,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成都易信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 年 7 月 26 日
3、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黄甲街道双兴大道 1 号
4、法定代表人:孙永胜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2,489.7841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174,838,043.01 164,213,846.7
负债总额 49,821,867.20 40,553,223.56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49,821,867.20 40,553,223.5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8,696,720.87 28,699,081.98
净资产 125,016,175.81 123,660,623.14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未经审计) (已审计)
营业收入 89,124,707.73 98,076,525.91
利润总额 904,371.95 4,679,120.38
净利润 1,355,552.67 3,761,203.22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成都易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事
项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期限和金额等具体方案将以成都易信与授信方协商后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
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成都易信提供担保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
流状况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3,156.6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6%,结合本次
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将为 10,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52%;除前述
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或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e87907fe-2149-4569-906d-843332dbdf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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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36│思特奇(300608):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特奇不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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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
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思特奇不提前赎回“
思特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思特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开发行了 271.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 27,100.00 万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
日止,即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6 年 6 月 9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 16.49元/股。
二、“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
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2.63元/股,自2021年5月26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完成了注销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股份222,176股,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2.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29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0.46元/股,自2022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492,374股
,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90元/股,自2023年1月5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9.89元/股,自2023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9.88元/股,自202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思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
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思特转债”历次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2021 年 6 月 1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
司“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由于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思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1年 5 月 26 日起由 16
.49 元/股调整为 12.63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触发了“思特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2023 年 11 月 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公司“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由于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思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 年 5 月 26 日起调
整为 9.89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思特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2024 年 3 月 4 日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
司“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由于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思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3年 5 月 26 日起调整
为 9.89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思特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三)“思特转债”本次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公司“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由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思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 年 5 月 23 日起调
整为 9.88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思特转债”的赎回条款。
四、本次“思特转债”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结合当
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从维护广大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在未来三个月内(自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9 日),“思特转债”再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
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5 年 1 月29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思特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
议决定是否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五、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及
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思特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 2024 年 4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主体未持有“思特转债”,不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思特转债”的计划。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不行使“思特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思特转债”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95b0bf58-fbc3-487c-8c42-3672bbebed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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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36│思特奇(300608):关于不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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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期间,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88 元/股)的 130%(12.844 元/股),根据《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已触发“思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自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年 1 月 29 日
),“思特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1 月 29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
思特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思特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开发行了 271.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思特转
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7,100.00 万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6 年 6 月 9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
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 16.49 元/股。
二、“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为 12.63 元/股,自 2021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于 2022年 3月 25日完成了注销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 222,176股,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2.6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3 月 29 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10. 46 元/股,自 2022 年 5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492,374
股,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90 元/股,自 2023 年 1 月 5 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9 元/股,自 2023 年 5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为 9.88 元/股,自 2024 年 5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思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
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思特转债”历次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2021 年 6 月 1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
司“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由于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思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5月 26 日起由 16.
49 元/股调整为 12.63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触发了“思特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2023 年 11 月 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公司“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由于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思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3年 5 月 26 日起调
整为 9.89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思特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2024 年 3 月 4 日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
司“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由于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思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5月 26 日起调整为
9.89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思特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三)“思特转债”本次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公司“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由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思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4年 5 月 23 日起调
整为 9.88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思特转债”的赎回条款。
四、“思特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结合当
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从维护广大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在未来三个月内(自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9 日),“思特转债”再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
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5 年 1 月 29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思特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
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五、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 2024 年 4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思特转债”的计划。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思特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保荐机构对思特奇不提前赎回“思特转债”事项无异议。
七、风险提示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 13.75 元,“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为 9.88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规定,后续“思特转债”可能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自 2025 年 1 月 29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思特转债”再次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相关约定,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思特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
风险,审慎投资。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6d5f16cf-e2e8-4afa-bce1-dc339a28fd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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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36│思特奇(30060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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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飞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思特转债”)并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进入转股期。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思特转债”当期
转股价格(9.88 元/股)的 130%(12.844 元/股),已触发《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自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年 1 月 29 日),“思特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
025 年 1 月 29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思特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
使“思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f0d4daf2-85a0-49bb-a3a9-6078e7ed2b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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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思特奇(30060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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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永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4 人,实际出席监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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