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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09(汇纳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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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09 汇纳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6 16:22 │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 ├─────────┼──────────────────────────────────────────────┤ │2025-05-15 17:14 │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5 17:14 │汇纳科技(300609):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3 18:16 │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 │2025-05-12 19:48 │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2 19:48 │汇纳科技(300609):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5-05-12 19:48 │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收购报告书 │ ├─────────┼──────────────────────────────────────────────┤ │2025-05-10 00:00 │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2024年12月31日) │ ├─────────┼──────────────────────────────────────────────┤ │2025-05-10 00:00 │汇纳科技(300609):江泽星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0 00:00 │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 │ │ │方向参与... │ └─────────┴──────────────────────────────────────────────┘ ─────────┬──────────────────────────────────────────────── 2025-06-16 16:22│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 一、 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5 月 9 日,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纳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宏 俊先生(以下简称“甲方”)与江泽星先生控制的上海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石一号”)、上海宝 金石一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金石一号”、金石一号与宝金石一号合称“乙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张宏俊将其持有的汇纳科技 12,011,41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转让给金石 一号,将其持有的汇纳科技6,005,72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转让给宝金石一号 。同日,江泽星先生与上市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36,000,00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股份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由张宏俊先生变更为江泽星先生,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及 2025 年 5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张宏俊)》《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二、 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6 月 16 日,张宏俊先生与金石一号及宝金石一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就《股份转让协议》中部分事项进行了补充,本次《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乙方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取得的上市公司 18,017,132 股股份,在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2. 本补充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或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且生效。本补充协议第 1 条股份锁定条款不以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成功实施为前提,该股份锁定条款仅针对原协议项下约定的本次股份转让单独承诺。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宏俊先生。根据相关协议安排,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江 泽星先生。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 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免于发出收购要约;(2)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3)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如需);(5)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拟变更控制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变更控制 权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b5914718-1193-4ee2-b050-1ad3c8f5f7b3.PDF ─────────┬──────────────────────────────────────────────── 2025-05-15 17:14│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出现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议案 1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议案 4、议案 5、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 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5、本次会议在审议议案 5 时,本议案所涉及的公司董事等关联股东需对议案 5 回避表决,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东 委托进行投票。在审议议案 8时,本议案所涉及的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股东等需对议案 8 回避 表决,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在审议议案 9 时,本议案所涉及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关联股东等需对议案 9 回避表决,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 年 5 月 15 日 14:30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川和路 55 弄(张江人工智能岛)6 号楼三楼会议 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72 人,代表股份 24,942,3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 7655%1,其中,中小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69 人,代表股份 675,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8%。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10 人,所持股份 24,724,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84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62 人, 所持股份 21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0%。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柏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会议议案 1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 4、议案 5、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 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4、本次会议在审议议案 5 时,本议案所涉及的公司董事等关联股东需对议案 5 回避表决,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东 委托进行投票。在审议议案 8时,本议案所涉及的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股东等需对议案 8 回避 表决,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在审议议案 9 时,本议案所涉及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关联股东等需对议案 9 回避表决,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 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1 公司在股权登记日的有表决股份总数为 120,114,387 股,下同。 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因此,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持有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放弃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上 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873,2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0%;反对 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185%;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873,2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0%;反对 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185%;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873,1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26%;反对 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185%;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9%。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873,1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26%;反对 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189%;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06,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626%;反对 54,6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75%;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159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方雍世平未持有公司股份,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 0 股。 表决结果: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 24,874,0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2%;反对 52,0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5%;弃权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0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957%;反对 52,0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29%;弃权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411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871,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1%;反对 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185%;弃权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4%。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874,0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2%;反对 5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085%;弃权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0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957%;反对 52,0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29%;弃权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4114%。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名誉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张宏俊、孙卫民、刘尧通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 24,266,416 股。 表决结果: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 606,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626%;反对 54,600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75%;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06,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626%;反对 54,6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75%;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1599%。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孙卫民、刘尧通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 243,574 股。 表决结果:经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 24,629,6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02%;反对 54,5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7%;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06,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774%;反对 54,5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27%;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159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875,7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0%;反对 5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085%;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09,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472%;反对 52,0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29%;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1599%。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郑伊珺律师、陈晓菁律师见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 ─────────┬──────────────────────────────────────────────── 2025-05-15 17:14│汇纳科技(300609):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月 15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律师出席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和《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 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 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段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9:15 至 202 5 年 5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并发布通知公告,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724,9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0.5845%。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62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1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0%。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验证其身份。 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6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75,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28%。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名誉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次审议议案 1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次审议议案 4 、议案 5、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审议议案 5 时,所涉及的公司董事等关联股东需回避 表决;在审议议案 8 时,本议案所涉及的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股东等需回避表决;在审议议案 9 时,所涉及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股东等需回避表决;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 2023 年 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对前述议案进行了表决,其他未现场出席的 参会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表决结果于网络投票截止后公布。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对所有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bff26f78-4e78-4446-af16-7665e4f34edc.PDF ─────────┬──────────────────────────────────────────────── 2025-05-13 18:16│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控股股东张宏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 5-001)。 因归还股份质押本息等个人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张宏俊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含盘后定价交易,下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03,43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1)。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超过 1,20 1,143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2 月14 日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下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减持数量不超过 2,402,287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 月内(即 2025 年 2 月 14 日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 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张宏俊先生出具的《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2025 年 5 月 13 日,张宏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在减持计划期间,张宏俊先生依据本减持计划累计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 2,467,900 股,减持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05%。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根据 2025 年 5 月 12 日收盘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公司 20 25年 5 月 12 日的股本总数为 120,114,387 股。 一、 股东减持实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元/股) (股) 例 张宏俊 集中竞价交易 2025/2/14-2025/3/12 28.45 1,190,700 0.99% 大宗交易 2025/4/2 25.00 1,277,200 1.06% 合计 - - - 2,467,900 2.05%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依据减持计划 依据减持计划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减持前总 股数(股) 占减持后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张宏俊 合计持有股份 26,490,742 22.05% 24,022,842 20.00% 其中: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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