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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09(汇纳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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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09 汇纳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15 16:34 │汇纳科技(30060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15 16:34 │汇纳科技(30060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15 16:34 │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8-15 16:34 │汇纳科技(30060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 │2025-08-15 16:34 │汇纳科技(300609):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15 16:34 │汇纳科技(300609):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15 16:34 │汇纳科技(300609):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15 16:34 │汇纳科技(30060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 │2025-08-15 16:34 │汇纳科技(300609):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 │2025-08-15 16:34 │汇纳科技(300609):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 ─────────┬──────────────────────────────────────────────── 2025-08-15 16:34│汇纳科技(30060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每年度给予独立董事一定的津贴,具体金额 由股东会确定,并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 基本工资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月支付。 绩效奖金是以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第三章 薪酬的发放和管理 第七条 公司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基本工资。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酬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下列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 。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因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引咎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在任 职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其绩效奖金不予发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6/00199385-202b-4480-b1f9-311aa0e5e391.PDF ─────────┬──────────────────────────────────────────────── 2025-08-15 16:34│汇纳科技(30060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第一条 为规范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 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 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 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规定或 者要求披露的内容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管理程序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公司证 券投资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 持股5%以上 的股东,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 规定向证券投资部报告重大信息或其他应披露信息时,认为该等信 息需暂缓、豁免披露的,应报送需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内容、原 因和依据、暂缓披露的期限、知情人名单及内幕人士的书面保密承 诺等书面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九条 证券投资部收到申请后,应立即对有关信息是否符合 证券监管规定 所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情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上报董事会 秘书,董事会秘书在审核后将意见报公司董事长确认,如确需暂缓 或豁免披露的,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信息。 暂缓或豁免披露申请未获深交所同意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 息。 第十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 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 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 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 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 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 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 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十二条 公司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 负责对相关事项进行登记入档,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由证券投 资部妥善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登记的事项包括: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 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 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 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 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商业 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 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 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 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第十四条 在已作出暂缓或豁免披露处理的情况下,申请人应密切关注、持续 追踪并及时向证券投资部通报事项进展。 第十五条 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申请人应当及时 核实情况,并书面通知证券投资部。公司应当按照有关信息披露规 定及时对外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 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6/7d997b1d-216d-4566-b8d5-f1d7dc4b7fcb.PDF ─────────┬──────────────────────────────────────────────── 2025-08-15 16:34│汇纳科技(300609):汇纳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 日(周一)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 日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9 月 1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 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 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5 日(周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川和路 55 弄(张江人工智能岛)6 号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需逐项表决) 案数:(8) 5.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 5.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5.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5.04 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5.05 修订《内部控制制度》 √ 5.06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5.07 修订《关联交易规则》 √ 5.08 修订《对外担保制度》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2、3为等额选举 2.00 《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江泽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郝为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江泽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0 《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3.01 选举张庆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李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刘双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二)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议案 5 包含 8 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3、本次会议议案 1、议案 4、议案 5 之子议案 5.01、子议案 5.0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中议案 1 为议案 4 的生效前提。 4、议案 2、议案 3 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大会分别选举 3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余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5、本次会议议案 2 和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6、上述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7、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 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因此,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持有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放弃间接 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上述该等股东均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于2025 年 8 月 27 日(周三)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 9:30-11:30,14:30-16:30。 3、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川和路 55 弄(张江人工智能岛)6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文熠 联系电话:021-60220636 传真:021-50893730 联系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川和路 55 弄(张江人工智能岛)6 号 邮编:20121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6/a67fbda6-11c0-44bb-a254-da881ab3c191.PDF ─────────┬──────────────────────────────────────────────── 2025-08-15 16:34│汇纳科技(30060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规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 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独立 董事委员中提名,由薪酬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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