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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10(晨化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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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10 晨化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3 00:00│晨化股份(30061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晨化股份(30061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04369361-e2be-4ca7-a4b6-276b89fe282e.PDF ─────────┬──────────────────────────────────────────────── 2024-04-20 00:00│晨化股份(300610):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的公告 ─────────┴──────────────────────────────────────────────── 晨化股份(300610):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5924b9b8-b34c-4a50-99e7-a6df971eadc9.PDF ─────────┬──────────────────────────────────────────────── 2024-04-18 00:00│晨化股份(3006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服务工作,并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 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金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裁)事件 额 尚余 1,000 多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金亚科技、周旭 投资者 2014 年报 万,在诉讼过程 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 辉、立信 中 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2015 年重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 保千里、东北证 组、2015 年 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80 万元 报、2016 年 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立信等 报 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足以 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 员 75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戴金燕 2002 年 2000 年 2002 年 2024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 鲁 2019 年 2017 年 2019 年 2024 年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璐瑛 2006 年 2006 年 2006 年 2022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戴金燕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2023 年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 年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2023 年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1 年-2023 年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 年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鲁 该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璐瑛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2023 年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2023 年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 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财务报表审 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 控制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服务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 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服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55945dd5-3772-4e59-9e79-4e81dbbc85e9.PDF ─────────┬──────────────────────────────────────────────── 2024-04-18 00:00│晨化股份(30061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莲花)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3 年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梁莲花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宝应县律师事务所、扬州宜诚律师事务 所、扬州宜天律师事务所、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宝应分所;现任江苏宝宜律师事务所律师、晨化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 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梁莲花 3 3 0 0 0 2 任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虽然提名委员会尚未组织召开会议,但本人仍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日常持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动态,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规定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主动了解公司财 务情况,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提出了多项审计工作意见,对审计部的工作从法律层面上提出相应建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独立意见 2023年 8月 18日 第四届董事会 一、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同意 第八次会议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 2023年上半年 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年 12月 13日 第四届董事会 一、关于核销坏账的独立意 第十次会议 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工作重点、审计计划、公司财务情况等保持密切沟通,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 的质量和公正性。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通过积极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发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3年,本人除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公司经营层组织的其他会议外,还常以电话、邮件的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规 范运作、内部控制、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行业状况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 向公司汇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 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3 年任职 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 2023年任职以来,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完善了内部治理和组织架构,并得到有效实施,目前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 方面的重大缺陷。 (三)会计政策变更 本人 2023 年任职以来,公司未发生过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而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 2023 年任职以来,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以往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 构期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自 2023 年度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合理、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地履行独立董 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梁莲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c45dfd82-c9c8-4f59-8c2f-b4ac50735967.PDF ─────────┬──────────────────────────────────────────────── 2024-04-18 00:00│晨化股份(30061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权中) ─────────┴──────────────────────────────────────────────── 晨化股份(30061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权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08d35373-f388-41e1-935e-ce9deb4f4686.PDF ─────────┬──────────────────────────────────────────────── 2024-04-18 00:00│晨化股份(30061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永进) ─────────┴──────────────────────────────────────────────── 晨化股份(30061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永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bec33ca1-cc7a-4686-bcf7-28846d3f33c9.PDF ─────────┬──────────────────────────────────────────────── 2024-04-18 00:00│晨化股份(30061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晓涛) ─────────┴──────────────────────────────────────────────── 晨化股份(30061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晓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b31f9ebf-78de-49e9-9132-e240d368b922.PDF ─────────┬──────────────────────────────────────────────── 2024-04-18 00:00│晨化股份(300610):公司章程(2024年4月) ─────────┴──────────────────────────────────────────────── 晨化股份(300610):公司章程(2024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fa88ee9f-7bdc-4c08-972a-e2d2a3635be7.PDF ─────────┬──────────────────────────────────────────────── 2024-04-18 00:00│晨化股份(300610):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晨化股份(300610):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272564fa-2931-4eb7-9647-ce04725228a0.PDF ─────────┬──────────────────────────────────────────────── 2024-04-18 00:00│晨化股份(30061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我们审计了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股份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32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晨化股份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 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晨化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晨化股份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晨化股份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晨化股份公司为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 资金占用方名 占用 上市 2023 2023 年 2023 年 2023 2023 占用 占用性 用 称 方与 公司 年期初 度占用累 度占用 年度偿 年期末 形成 质 上 核 占 计发 资金 还累 占 原因 市公 算的 用资金 生金额( 的利息( 计发生 用资金 司的 会计 余额 不含利息 如有) 金额 余额 关 科 ) 联关 目 系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 小计 - - - - 前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 - - - 其他关联方及附 属企业 小计 总计 -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 资金往来方名 往来 上市 2023 2023 年 2023 年 2023 2023 往来 往来性 来 称 方与 公司 年期初 度往来累 度往来 年度偿 年期末 形成 质 上 核 往 计发 资金 还累 往 原因 (经营 市公 算的 来资金 生金额( 的利息( 计发生 来资金 性往来 司的 会计 余额 不含利息 如有) 金额 余额 、 关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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