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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11(美力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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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11 美力科技 更新日期:2025-03-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3-28 19:37 │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03-28 19:37 │美力科技(3006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5-03-28 19:37 │美力科技(300611):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 │2025-03-28 19:37 │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5-03-28 19:37 │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5-03-28 19:37 │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2025-03-28 19:37 │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3-28 19:37 │美力科技(3006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 │2025-03-28 19:37 │美力科技(300611):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 │2025-03-28 19:37 │美力科技(3006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 ─────────┬──────────────────────────────────────────────── 2025-03-28 19:37│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687,414.79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1, 722,071.76元。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172,207.18元,加上年初的滚存未分配利润215,265,666.83元, 扣除2024年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派10,405,009.00元之后,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0,410,522.41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 2024年度的分配预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11,074,68 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2,974,500 股后的股本 208,100,1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972,021.6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 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4,972,021.60 10,405,009.00 6,315,139.6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6,687,414.79 40,697,675.93 -37,632,342.28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67,687,715.38 51,350,509.21 49,612,005.85 营业收入(元) 1,603,541,027.92 1,376,231,222.77 1,087,395,606.6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19,896,403.6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60,410,522.41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1,692,170.25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6,584,249.4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1,692,170.25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68,650,230.44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15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4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41,692,170.2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532678e0-e904-44c0-b70d-17f82ccca431.PDF ─────────┬──────────────────────────────────────────────── 2025-03-28 19:37│美力科技(3006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 相应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 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 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 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采用追溯调整法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912e1d53-c17c-442d-88db-058db43615a3.PDF ─────────┬──────────────────────────────────────────────── 2025-03-28 19:37│美力科技(300611):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美力科技(300611):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082b944b-9a38-4e2a-9691-5b8194e35e20.PDF ─────────┬──────────────────────────────────────────────── 2025-03-28 19:37│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5b7428e8-5c12-4b06-9d42-43294663d8c8.PDF ─────────┬──────────────────────────────────────────────── 2025-03-28 19:37│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02f0bcf2-658e-4ae2-9da6-8dd2babf9718.PDF ─────────┬──────────────────────────────────────────────── 2025-03-28 19:37│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c7cd14f3-751d-4821-84c4-1527acdc658e.PDF ─────────┬──────────────────────────────────────────────── 2025-03-28 19:37│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d72e758c-0584-472f-bdff-d4d0d1ba377e.PDF ─────────┬──────────────────────────────────────────────── 2025-03-28 19:37│美力科技(3006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浙江美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注册会计师人 数 2,3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人。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0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20 亿元。涉及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54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4 年末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 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 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 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可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d8268e12-8954-4616-92bd-196b291b8e27.PDF ─────────┬──────────────────────────────────────────────── 2025-03-28 19:37│美力科技(300611):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 《 公司章程》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战略目标和未来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情况、经营发展的目标和战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 外部融资环境、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 资金需求、发展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 度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 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充分考虑、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但利润 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公司也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公司在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时,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比例由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等因素提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在 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可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 (四)本规划的决策程序和调整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本规划的制定原则,充分考虑本规划所列的各项因素,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拟定 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应当根据本规划所列的考虑因素和原则,结合实际执行情况,确定是否需对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利润分配政策予以 调整。如确有必要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由董事会拟定调整方案并经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或本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 公司章程》规定相悖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 公司 章程》规定为准。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b7e0ab04-596c-47fe-9bce-3d0879a22a36.PDF ─────────┬──────────────────────────────────────────────── 2025-03-28 19:37│美力科技(3006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将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0,0 00.00 万元,坐扣承销费 500.00 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29,5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 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80.00 万元(含税),加上可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44.1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9,264.15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58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4年 12月 31日余额 备注 浙江新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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