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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11(美力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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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11 美力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1 16:21 │美力科技(300611):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6-06-30 17:30 │美力科技(300611):关于设立子公司暨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公告 │ ├─────────┼──────────────────────────────────────────────┤ │2026-06-07 15:41 │美力科技(300611):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6-06-04 16:48 │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 │2026-06-03 16:30 │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并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 │2026-05-29 18:32 │美力科技(300611):回购股份报告书 │ ├─────────┼──────────────────────────────────────────────┤ │2026-05-27 19:22 │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 │2026-05-27 19:22 │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2 17:42 │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 │2026-05-22 17:42 │美力科技(30061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01 16:21│美力科技(300611):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5元/股(含),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6-054)。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6月 4日(除权除息日 )起由不超过人民币 3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85元/股(含)。 截至 2026 年 7月 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6年 6月 5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 最高成交价为 26.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5.4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245,76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截至 2026 年 7月 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4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最高成交价为 27.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994,29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 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6 年 6 月 5 日至 2026年 7月 1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 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回购股份数量为 1,840,700股,若后续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 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2,771,700 29.74 64,612,400 30.61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8,302,980 70.26 146,462,280 69.39 总股本 211,074,680 100.00 211,074,68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 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的 36个月内 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b77e53c8-a350-4b9b-b3f9-e64b8de65b76.PDF ─────────┬──────────────────────────────────────────────── 2026-06-30 17:30│美力科技(300611):关于设立子公司暨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公告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国际化发展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境外子公司 Hitched (German y) GmbH 于近日设立欧锐斯汽车系统(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锐斯浙江”)。欧锐斯浙江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欧锐斯汽车系统(浙江)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MAKHGN3B8G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4、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羽林街道文华路 1号 5、法定代表人:章碧鸿 6、注册资本:陆佰万欧元 7、成立日期:2026年 06月 29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汽车零部件研发; 机电耦合系统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销售代理;采购代 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欧锐斯浙江,是公司基于国际化发展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作出的安排,旨在搭建境内外业务协同平台,进一步优化 跨境沟通与协作机制。欧锐斯浙江依托国内本土化优势,可在销售拓展、研发协同、供应链协作、管理支持等方面为公司境外子公司 及相关业务提供支撑,有利于提升集团全球化运营效率,推动境内外业务协同发展。本次设立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欧锐斯浙江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及跨境协同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未 来业务开展和经营成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欧锐斯汽车系统(浙江)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4fde150-6a4d-4e0e-86a8-a2218081aea3.PDF ─────────┬──────────────────────────────────────────────── 2026-06-07 15:41│美力科技(300611):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5元/股(含),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6-054)。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6月 4日(除权除息日 )起由不超过人民币 3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85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 6月 5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 最高成交价为 26.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5.4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245,76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fdaa75aa-b72a-475f-9b71-abce7aae9fba.PDF ─────────┬──────────────────────────────────────────────── 2026-06-04 16:48│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5元/股(含),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4)。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 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元/股(含)调整 为不超过人民币 34.85元/股(含)。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3,000,000.00元 2、借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3、借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相关具体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 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 况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 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f61b147d-c3f7-4759-bb2a-7d73fc479d3a.PDF ─────────┬──────────────────────────────────────────────── 2026-06-03 16:30│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并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5元/股(含),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6-05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 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6月 4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85元/股(含)。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83c82a39-234e-4259-a2d9-451cd149c7d1.PDF ─────────┬──────────────────────────────────────────────── 2026-05-29 18:32│美力科技(300611):回购股份报告书 ─────────┴──────────────────────────────────────────────── 美力科技(30061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5ea79c31-9297-4720-861d-b83d22efd8fe.PDF ─────────┬──────────────────────────────────────────────── 2026-05-27 19:22│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根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 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5月 21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章碧鸿 76,600,000 36.29 2 章竹军 7,095,600 3.36 3 俞爱香 2,640,275 1.25 4 王嘉轩 2,485,630 1.18 5 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102,315 1.00 6 王亭懿 2,059,400 0.98 7 吴斌 1,884,100 0.89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266,665 0.60 9 章伟 1,100,000 0.52 10 吴文平 1,023,900 0.49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 股份比例(%) 1 章碧鸿 19,150,000 12.91 2 俞爱香 2,640,275 1.78 3 王嘉轩 2,485,630 1.68 4 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102,315 1.42 5 王亭懿 2,059,400 1.39 6 吴斌 1,884,100 1.27 7 章竹军 1,773,900 1.20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266,665 0.85 9 章伟 1,100,000 0.74 10 吴文平 1,023,900 0.69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5045a9d9-6ce8-44e3-913d-b89f744e51aa.PDF ─────────┬──────────────────────────────────────────────── 2026-05-27 19:22│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11,074,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661,202.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 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1,074,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文华路 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金鼎、张婷 咨询电话:0575-86226808 传真电话:0575-8606099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61ce284a-94a1-4cca-929a-0eef95b75742.PDF ─────────┬──────────────────────────────────────────────── 2026-05-22 17:42│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0720aa9-1460-4d2f-b60f-b1138aba9087.PDF ─────────┬──────────────────────────────────────────────── 2026-05-22 17:42│美力科技(30061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碧鸿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董事,并于 2026年 5月 21日以现场加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 到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35元/股(含)的条件下,本次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1,142, 857股至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4%至 0.9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3678c23-9b72-4ce7-a642-502b0538cceb.PDF ─────────┬──────────────────────────────────────────────── 2026-05-19 18:10│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参加深交所"焕新质促升级·构筑产业整合新优势"2025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召开 的以“焕新质促升级·构筑产业整合新优势”为主题的集体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 2、召开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8楼上市大厅 3、召开方式:视频直播与图文转播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章竹军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章简女士、独立董事梁永忠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金 鼎先生、财务经理董圆圆女士。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录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二维码(附后 )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f7aa37d-ed4a-4a48-a608-f3f5eb52f527.PDF ─────────┬──────────────────────────────────────────────── 2026-05-19 18:10│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变更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出具的《关于变 更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财通证券作为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 原委派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为王志先生、邱龙凡先生、刘奕儒先生、刘阳先生。现刘奕儒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财通证券委派于良瑞先生接替刘奕儒先生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王志先生、邱龙凡先生、刘阳先生、于良瑞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本次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不会影响持续督导工作的 正常进行。于良瑞先生简历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4960ad3-d43b-4a8a-880a-195e60ca0097.PDF ─────────┬──────────────────────────────────────────────── 2026-05-08 19:06│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b3f9f82-2546-46c5-86ca-daf48e523af4.PDF ─────────┬──────────────────────────────────────────────── 2026-05-08 19:06│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力科技”),于2026年5月8日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文华路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章碧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共计152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5,075,1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 305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为5人,代表股份数量83,728,3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9.6676%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47人,代表股份数量1,346,8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38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150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79,5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653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3人,代表股份数量32,7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5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47人,代表股份数量1,346,8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381%。 6、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8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8%;反对1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1%;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1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877%;反对183,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657%;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6%。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8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7%;反对1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0%;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18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457%;反对187,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01%;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2%。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8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4%;反对1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3%;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1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821%;反对179,8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37%;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2%。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8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7%;反对1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0%;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18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457%;反对187,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01%;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2%。 5、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0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18%;反对3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0%;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0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757%;反对367,5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401%;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2%。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8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7%;反对1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0%;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1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804%;反对187,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01%;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4%。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8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7%;反对1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0%;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1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804%;反对187,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01%;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8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7%;反对1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0%;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1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804%;反对187,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01%;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4%。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章碧鸿先生、章竹军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79,500股。 总表决结果:同意1,1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804%;反对1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01%;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4%。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1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804%;反对187,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01%;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王丹律师和吴秋雯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对股东会进行见证并现场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 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美力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540cf04-9df1-4b51-aa40-0249857aaeda.PDF ─────────┬──────────────────────────────────────────────── 2026-04-27 18:46│美力科技(30061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美力科技(30061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537788e-546d-44fb-8392-ede0e0fef31b.PDF ─────────┬──────────────────────────────────────────────── 2026-04-20 17:32│美力科技(300611):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 美力科技(300611):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33cb514-3f65-4569-8e9b-e9465f35dbf5.PDF ─────────┬──────────────────────────────────────────────── 2026-04-10 17:02│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 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a75bddb-4120-4b86-9785-e5c2339bf710.PDF ─────────┬──────────────────────────────────────────────── 2026-04-10 00:31│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 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d772f37-1763-4328-bb0b-e2a7d3585e18.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环境、社会、治理(ESG)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积极 履行 ESG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 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 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评估公司 ESG职责的履行情况,披露公司 ESG报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ESG 职责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积极从事环 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七条 公司应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融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 安全生产、创新发展、环境保护、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公司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 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八条 公司应将 ESG 理念融入公司发展战略,积极履行 ESG 职责,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根据实际情况 加快 ESG 体系建设,强化实践推广,树立品牌形象,满足监管要求,分阶段逐步提高治理水平,稳步提升ESG 表现水平,推动公司 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 公司应尊重政府及监管机构、股东与投资者、职工、客户、供应商及合作伙伴、媒体与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 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十条 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应当 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防范和解决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 ESG管理体系,明确各层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为公司 ESG 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第十二条 公司的 ESG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 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是 ESG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是 ESG工作的执行单位。 第十三条 ESG工作相关各方职责主要为: (一)董事会全面决策公司与 ESG相关的重大事项,统筹公司与 ESG相关议题的资源配置,监督公司 ESG治理实践的落地,负责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 ESG管理制度,审定公司 ESG相关披露文件; (二)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负责对 ESG相关事项开展研究、分析和风险评估,指导管理层对 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应对措 施;统筹协调相关内外部工作,指导 ESG工作的日常开展及 ESG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负责按照公司整体规划,落实 ESG工作任务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了解利益相关方的诉求、意见和建议,分析实质性议题,执行 ESG报告的信息采集、编制和披露工 作。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为推进 ESG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有权对公司履行 ESG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办公室应汇总相关意见,将讨论形成的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第十六条 公司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信息畅通。必要时,可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利 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持续提升工作成效。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及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和客户及合作伙伴权 益保护、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职责。 第四章 ESG 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及 ESG工作需要评估公司 ESG职责的履行情况,形成 ESG报告,并根据有 关规定自愿披露。 第十九条 ESG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自愿披露 ESG报告的,应在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 第二十条 ESG报告披露后公司可在业绩说明会、实地调研、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进行宣传,也可通过公司官网、互动易平台 等多种渠道对 ESG 报告进行传播。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在公司 ESG信息披露前,负有将该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责任。知 情人对该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和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告且已明确提醒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情形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 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尚未公开的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 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b833906-d917-46cd-aabf-5c5dd8fa4352.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可一届满离任) ─────────┴──────────────────────────────────────────────── 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可一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2b65df9-f603-4755-8e02-28745af901af.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孙金云先生、郭志明先 生、梁永忠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孙金云先生、郭志明先生、梁永忠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26436a4-2480-4593-b3b1-9a4263ea8974.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志明)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郭志明,1959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均胜百瑞自动驾驶研发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市智能制造协会执行会长和宁波市人力资源经理人协会会长。现 任浙江辉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1 次,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认真 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后,对审议事项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任职期内履 职情况如下: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 2、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聘任财务总监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参加,认真审议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审核公司的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生产经营以及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对 公司生产经营、投资发展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职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相关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密切关注监 管规则的最新动态,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持续督导等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加深 对法律法规尤其是关于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保护能力。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予以配合,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相关 情况,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为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主要重点关注的是: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议案。上 述事项的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6 年度,本人将 继续秉持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 时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 意见,促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郭志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628f154-b5e0-4396-b519-85dcaf55d652.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 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亏损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 应当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其他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七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 外领取董事津贴。第八条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参照地区经济及行业水平,具体津贴标准按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决议执行。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不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及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可以领取董事薪酬,薪酬标准按照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标准执行。第十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管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公司中长期经营目标及个人累积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或 任期奖金等,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 使职权所需的合理履职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追索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年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可将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的计算根据本制度确立的标准,结合实际 任职时间予以确定。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或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若公司遇有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 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九条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3e01c60-db35-4881-a117-9b5d896a567b.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 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外汇、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 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 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衍生品交易。控股子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视同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审 批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相应授权,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业务。 第二章 基本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行为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所操作的金融衍生品合约必须严格坚持套期保值原则,以锁定成本、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 第六条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过程中树立严肃的“风险中性”意识,注重科学决策,审慎运用金融衍生工具,防止被诱惑和误导 。 第七条 公司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投资,所有金融衍生品投资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应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八条 公司须具有与金融衍生品投资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金融衍生品,公司应严格按照董事 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金融衍生品投资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九条 金融衍生品合约品种、规模与方向应当与业务背景和资金流相匹配,合约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业务合同规定期限。 第十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的名义或各子公司名义设立金融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 第三章 审批授权 第十一条 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和审批机构。各项金融衍生品交易必须严格限定在经审批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方案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操作。各项金融衍生品交易,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和衍生 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 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四章 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 (一)财务部:是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办部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计划制订、资金筹集、业务 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财务总监为责任人。 (二)内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内部操作 执行情况等。内审部负责人为责任人。 (三)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 披露。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 第十三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内部操作流程: (一)财务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具体操作,应关注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及时向董事长报告。内容应包括衍生品情况、风险评估结果等。 (二)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评估风险,并根据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三)财务部根据经过本制度规定的相关程序审批通过的交易方案对各金融机构进行严格的询价和比价后,选定交易的金融机构 ,并拟定交易安排(含交易金额、成交价格、交割期限等内容),按照本制度的审批权限经批准后,与已选定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确 认。 (四)金融机构根据公司提交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申请书,确定交易价格,经公司确认后,双方签署相关合约。 (五)财务部应要求合作金融机构定期向公司提交交易清单,并在每笔人民币交割到期前及时通知和提示交割事宜。 (六)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保证按期交割;特殊情况若需通过掉期交易提前交割、展期 或采取其它交易对手可接受的方式等,应按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财务部应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情况和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通报,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程 序的合法合规性并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实施必要的信息披露。 (八)公司内审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地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稽核交易是否根 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并将核查结果向公司董事长汇报。 (九)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根据有关规定对已经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第五章 后续管理及信息隔离 第十四条 公司应根据已投资金融衍生品的特点,针对各类金融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明确止损处理业务 流程,并严格执行止损规定。第十五条 参与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关的信息。 第十六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并由公司内审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与会计政策 第十七条 在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金融衍生品合约中约定的标的资产金额及交割期间, 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第十八条 当标的资产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上报董事长,董事长 审慎判断后下达操作指令,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第十九条 当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财务部应及 时向董事长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报告公司董事会。公司应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达到中国证券监督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按有关规 定应及时公告。 第二十条 公司内审部对前述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二十一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政策按照国家 现行会计政策执行。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内部规章开展衍生品交易,或者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 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上报虚假信息、隐瞒资产损失、未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或者不配合监管工作的,将追究 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条款如因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而发生冲突,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0fefb9f-ed7d-4b54-a149-eb283b6d2c55.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永忠)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 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梁永忠,1972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正高级会计师、浙江省国 际化会计高端人才、绍兴市会计领军人才、绍兴市会计专家。曾任新昌信安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浙江文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中创万盈(海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 纤纳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1 次,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认真 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后,对审议事项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任职 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聘任财务总监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进行讨论并审议通 过相关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参加,认真审议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的工作程序和披露 重点予以关注并提出建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 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生产经营以及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对 公司生产经营、投资发展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职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相关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密切关注监 管规则的最新动态,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持续督导等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加深 对法律法规尤其是关于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保护能力。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予以配合,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相关 情况,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为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主要重点关注的是: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议案。上 述事项的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主动深 入了解公司经营和治理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作出了应有贡献。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梁永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885c26e-0f5f-4a30-8f5e-6198ff1642ac.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明成届满离任)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 ,审议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自 2025年 12月 31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将 2 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孙明成,1974 年 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年 1月至 2017年 8月 ,曾任麦特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职位;2017年 11月至 2020年 9月,担任扬州东升汽车零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位;现任北京益学思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 2月至 2025年 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决 议合法有效。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 ,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并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慎重的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本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申请银行授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3、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及关于公司 20 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及关 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的工作程序和披露 重点予以关注并提出建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 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本人通过参加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和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 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 利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 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管理层人员保持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内控情况。 3、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正,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义务。 4、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 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予以配合,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相关 情况,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为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收购大圆钢业株式会社持有的北京美力大圆弹簧有限公司及江苏美力大圆弹簧有限公司各 10.1%股权事项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相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 事候选人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 、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员工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员和骨干人员, 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整体凝聚力和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 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孙明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871a2086-edb7-41bc-8131-4eafd562b5dc.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金云)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孙金云,1972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副 教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大健康创业与人才发展中心执行主任、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并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慎重的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任职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参加,认真审议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的工作程序和披露 重点予以关注并提出建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 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生产经营以及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对 公司生产经营、投资发展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职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相关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密切关注监 管规则的最新动态,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持续督导等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加深 对法律法规尤其是关于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保护能力。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予以配合,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相关 情况,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为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主要重点关注的是: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议案。上 述事项的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在公司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专业意见, 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更加深入地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趋势判断为公司的发展战略、管理优化、公司治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 议,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孙金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37c8617-e2a7-45a3-8bba-d37d1c41d92d.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 ─────────┴──────────────────────────────────────────────── 美力科技(30061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d9f437f-0e05-4fac-b63e-0f8246f1ca9d.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 4594 号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力 科技公司)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美力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美力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闾力华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晓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1ab85f9-ffb7-43e4-bede-505e10871310.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 4593 号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力科技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美力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美力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美力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美力科技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美力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 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美力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美力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美力科技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闾力华 中国 ·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晓彬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 资金占用方名 占用方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占用形 占用性质 占用 称 与上市 司核算 期初 度占用 度占用 度偿还 期末 成原因 公 的 占用资 累 资金的 累计发 占用资 司的关 会计科 金余额 计发生 利息 生金额 金余额 联关系 目 金额 (如有 (不含 ) 利息) 控股股东、实 非经营性 际控制人及其 占用 附 非经营性 属企业 占用 小 计 - - - - 前控股股东、 非经营性 实际控制人及 占用 其 非经营性 附属企业 占用 小 计 - - - - 其他关联方及 非经营性 其附属企业 占用 非经营性 占用 小 计 - - - - 总 计 - - - - 其它关联资金 资金往来方名 往来方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往来形 往来性质 往来 称 与上市 司核算 期初 度往来 度往来 度偿还 期末 成原因 (经营性 公 的 往来资 累 资金的 累计发 往来资 往 司的关 会计科 金余额 计发生 利息 生金额 金余额 来、 非经 联关系 目 金额 (如有 营性往来 (不含 ) ) 利息)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 附 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 北京美力大圆 子公司 其他应 4,900. 4,700. 153.00 5,042. 4,710. 提供营 非经营性 公司及其附属 弹簧有限公司 收款 00 00 80 20 运资金 往来 企 Meili German 子公司 其他应 12,040 41.97 12,082 提供营 非经营性 业 y GmbH 收款 .77 .74 运资金 往来 Meili Spring 子公司 其他应 13.00 59.46 72.46 提供营 非经营性 s Pte.Ltd. 收款 运资金 往来 MEILI SALTIL 孙公司 其他应 53.14 53.14 提供营 非经营性 LO S.A.DE C. 收款 运资金 往来 V 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企业 总 计 - - - 4,913. 16,853 194.97 5,042. 16,918 - 00 .37 80 .54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10a4966-943f-4053-a1ab-7d1c93adfcf0.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华新届满离任)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 ,审议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自 2025年 12月 31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将 2 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彭华新,1968 年 8月生,中国国籍,具英国永久居留权,复合材料专业博士研究生,讲席教授。1996 年 7 月毕业于哈尔 滨工业大学,被授予工学博士学位;2001-2002年,任牛津大学博士后;2002年 10月至 2014年 9月,曾任英国布里斯托大学讲师、 高级讲师、准教授和教授职位;2014年 10月至今,担任浙江大学教授。2021年 2月至 2025年 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决 议合法有效。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 ,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并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慎重的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年度履职 情况如下: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 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 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及关 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的工作程序和披露 重点予以关注并提出建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 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本人通过参加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和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 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 利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 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管理层人员保持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内控情况。 3、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正,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义务。 4、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 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予以配合,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相关 情况,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为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收购大圆钢业株式会社持有的北京美力大圆弹簧有限公司及江苏美力大圆弹簧有限公司各 10.1%股权事项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相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 事候选人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拟通过德国全资孙公司 Meili Holding GmbH 以现金方式收购 Hitched Holdings 2 B.V.持有的 Hitched Holdi ngs 3 B.V.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全球化业务布局,扩大整体经营规模, 有效提升核心竞争力与长期盈利能力。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任职期内,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审慎审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 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交各项议案,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在推 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同时,本人积极与董事会和管理层沟通,推动公司决策水平的提升。 独立董事:彭华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a9a1880-587f-466c-b327-273ade54db17.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9dd7a9b-3387-4963-b314-c03ea33cc305.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美力科技(300611):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2ecda60-8492-463f-8c54-e839acaf1a34.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 、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授信金额及授信期限等以各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 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42b3047-e7d1-43f1-8e41-46ee995b9a8a.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年度报告 ─────────┴──────────────────────────────────────────────── 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362fc0e-8bfd-4ff5-9939-2be17b752ed2.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碧鸿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6年 3月 2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董事,并于 2026年 4月 8日 8:30,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 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反映了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和股 东会各项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未来的健康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4594号)。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 治理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金鼎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 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 1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2.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环境、社会、治理(ESG)>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2.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中的第 4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确认,2026 年度,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设置如下: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10万元(税前)/年/ 人;董事马可一在公司领取的薪酬为 10万元/年(税前);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 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了有效防范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同意公 司使用保证金不超过 1,000万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了控制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亿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行政楼会议 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52f9242-71d6-4324-99fe-24c8d93b5b08.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23a3f01-ad41-4e55-935d-de18aa62d486.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 业经验和专业的执业能力,以往年度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4年(经审计)业 业务收入总额 29.69亿元 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家 (含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 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 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 2024 年 3月 6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已完结(天健会 海证券、天健 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计师事务所需 会计师事务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 在 5%的范围内 所 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 与华仪电气承 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 担连带责任,天 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 健会计师事务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 所已按期履行 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 管理措施 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闾力华:200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 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精工科技、明牌珠宝、西子洁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晓彬 ,2018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美力科技等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黄巧梅,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四川长虹、博腾股份、重庆啤酒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 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审计委员 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ce34ff5-2a13-4780-847a-95f823882bbc.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浙江美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5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35亿元。涉及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57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4 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2025年末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四届审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 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 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938ea61-45e5-4c48-9beb-aed7c91257a5.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86f2703-9965-4e8d-b49e-a7aab7af0580.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梁钰琪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梁钰琪女 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将继续在公司担任投资者关系总监职务。梁钰琪女士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钰琪女士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 梁钰琪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梁钰琪女士为公司发展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 事长及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金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金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 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金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5-86226808 传真号码:0575-86060996 电子邮箱:dsh@meilisprings.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文华路 1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88a2882-00c0-4458-83ab-f8aae282f698.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e78dd19-1b00-4a75-88c9-980b4fc3b9d7.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f3ec0e5-46b4-43c1-a96b-932b56018fc9.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基本情况: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及币种为公司及子公司 在境外业务中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或欧元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汇结算需求不断上升,为控制外汇市场风险,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 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 失、降低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 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4、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 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外汇套期保值产品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 汇兑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 将造成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均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且该类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币种、规模、方向、期限 等方面相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仅限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不得与上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4、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 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bec7c7dc-8386-4496-b96c-2e48ba31ce95.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0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人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4.65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4 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2025年末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5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239b42c-d9df-41f4-aa87-853901342fdf.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9d3e03e-d1fb-4849-9ad3-40f2eee68eed.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 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的管理水平,更好 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 善,具体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 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 与 ESG、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 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 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 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委员会成员为 3 名,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委员会成员为 3 名,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 董事担任召集人。 董事担任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重大投资决策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期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环境、社会 议,对董事会负责。 和公司治理)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董事会负责。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具体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章程》(2026年4月)。 二、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2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否 3 《环境、社会、治理(ESG)管理制度》 制定 否 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 是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4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 述 治 理 制 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全 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e261768-ed97-4787-8657-9c2c2133d67e.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8aef61f8-b5df-4749-984e-552604514169.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美力科技(30061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f1dfc15-1ad8-488a-8c15-ea520fd2e4b6.PDF ─────────┬──────────────────────────────────────────────── 2026-04-10 00:00│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公告 ─────────┴──────────────────────────────────────────────── 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a0ae074-3e00-4a42-9608-43abc5a64d13.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美力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5580.PDF ─────────┬──────────────────────────────────────────────── 2026-04-10│美力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0/1225090084.PDF ─────────┬──────────────────────────────────────────────── 2025-10-29│美力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4623.PDF ─────────┬──────────────────────────────────────────────── 2025-08-12│美力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2/1224445789.PDF ─────────┬──────────────────────────────────────────────── 2025-04-26│美力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8309.PDF ─────────┬──────────────────────────────────────────────── 2025-03-29│美力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9/1222944127.PDF ─────────┬──────────────────────────────────────────────── 2024-10-25│美力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4874.PDF ─────────┬──────────────────────────────────────────────── 2024-08-27│美力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4115.PDF ─────────┬──────────────────────────────────────────────── 2024-04-29│美力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826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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