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11 美力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0-25 00:00│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三季度报告
─────────┴────────────────────────────────────────────────
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318ca3ba-7836-4af1-8c18-1177e6684d07.PDF
─────────┬────────────────────────────────────────────────
2024-10-15 18:52│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公司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力科技”)股份 7,223,315 股的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江资本”),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2
43,0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下同)为 3%。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长江资本出具的《关于美力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长江资本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长江资本持有公司股份 7,223,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471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长江资本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4、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4年 10月 21日-2025年 1月 20
日),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2,081,001股;
(2)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4年 10月 21日-2025年 1月 20
日),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4,162,003股;
(3)若上述相关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
调整。
5、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承诺情况
长江资本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承诺如下:“(1)自美力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美力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美力科技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美力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a、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长江资本合计所持美力科技股份总数的 100%。如根据长江
资本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b、减持或增持美力科技股票时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因
长江资本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美力科技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长江资本将向美力科技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长江资本因
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美力科技所有。”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长江资本严格履行了其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之行为,且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
向及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长江资本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故本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是
否按期实施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3、长江资本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
变化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长江资本出具的《关于美力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133bc904-caa2-45a0-883c-fc8a85d1bf57.PDF
─────────┬────────────────────────────────────────────────
2024-09-06 16:56│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
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6/d965e1ac-c00a-4902-bb73-28d1b8cbcc79.PDF
─────────┬────────────────────────────────────────────────
2024-08-27 00:00│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6/63982084-d77f-480b-9a7f-ae1ae8c300f4.PDF
─────────┬────────────────────────────────────────────────
2024-08-27 00:00│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6/bc13a598-8be1-4ca6-8830-5706687151e4.PDF
─────────┬────────────────────────────────────────────────
2024-08-27 00:00│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半年度报告
─────────┴────────────────────────────────────────────────
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6/05af7b5a-3f34-4379-b281-34feca3db15a.PDF
─────────┬────────────────────────────────────────────────
2024-08-19 18:08│美力科技(30061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碧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竹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碧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竹军先生出
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碧鸿先生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
强投资者信心,计划于 2024年 2 月 19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章竹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于 2024年 5 月 31
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年 5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碧鸿先生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
为 1,991,20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后总股本的 0.96%,增持金额为 15,798,423 元。章竹军先生在增持期限
届满前决定提前终止增持计划,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132,4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后总股本的 0.06%,增持金额为 1,034,214元。章碧鸿先生和章竹军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前 已增持公司 本次增持后
持股数量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 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
(股) 券账户持股数量后 (股) (股) 券账户持股数量后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章碧鸿 74,608,800 35.85 1,991,200 76,600,000 36.81
章竹军 6,963,200 3.35 132,400 7,095,600 3.41
合计 81,572,000 39.20 2,123,600 83,695,600 40.22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及《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在上
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
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章碧鸿先生、章竹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专
项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9/e554acfe-4a99-4e9f-8b92-efcc0a1e8518.PDF
─────────┬────────────────────────────────────────────────
2024-08-19 18:08│美力科技(300611):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力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
│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
美力科技(300611):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力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
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9/dd10b0df-f8f0-4161-89d8-941f05dd07bd.PDF
─────────┬────────────────────────────────────────────────
2024-07-29 16:50│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29/33d5924c-79df-45fa-bb72-adf5603a6eac.PDF
─────────┬────────────────────────────────────────────────
2024-07-26 17:04│美力科技(300611):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
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2022
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2022年2月16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499,8
00股公司股份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22年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
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22年2月18日至2023年2月17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自公司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22年2月18日至2023年8月1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
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及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12个月,即延长
至2024年8月1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0)。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4年8月17日届满,锁定期已于2023年2月17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1,499,800股已于2023年7月13日至2024年7月25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
售完毕,占公司总股本的0.71%。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和收益分配等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26/6251057b-478a-47ef-b325-a0d6f19ae4d2.PDF
─────────┬────────────────────────────────────────────────
2024-07-18 20:06│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18/30c0db20-60bf-4228-9d1a-caee555d8c6b.PDF
─────────┬────────────────────────────────────────────────
2024-07-18 17:12│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完成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完成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18/024f9b0a-ef46-45a0-a732-a56116f59624.PDF
─────────┬────────────────────────────────────────────────
2024-07-18 17:12│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18/d1b3d18b-283b-4927-bb1a-69102d9b453a.PDF
─────────┬────────────────────────────────────────────────
2024-07-18 17:12│美力科技(30061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力科技”),于2024年7月18日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文华路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章碧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共计11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3,975,9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
353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为6人,代表股份数量83,834,5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2856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5人,代表股份数量141,4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7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8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0,2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
34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3人,代表股份数量138,8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67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5人,代表股份数量141,4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79%。
6、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3,84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1%;反对1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901%;反对12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0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张立灏律师和王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股东进行见证并现场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
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美力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18/d187cbc0-c0e7-47f4-b578-05c5879581b6.PDF
─────────┬────────────────────────────────────────────────
2024-07-03 00:00│美力科技(300611):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4年 7月 18日下午 14:30召开
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已于 2024年 7月 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7月 18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7月 18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1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7月 1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7 月 11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