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12 宣亚国际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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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48 │宣亚国际(300612):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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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48 │宣亚国际(300612):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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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48 │宣亚国际(30061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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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48 │宣亚国际(300612):关于完成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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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48 │宣亚国际(30061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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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48 │宣亚国际(300612):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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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9 │宣亚国际(30061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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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8 │宣亚国际(30061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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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8 │宣亚国际(300612):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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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7 │宣亚国际(300612):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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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48│宣亚国际(300612):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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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4楼北京BEIJING·上海SHANGHAI·深圳SHENZHEN·香港HONGKONG广州GUANGZHOU·西安XI’
AN·武汉WUHAN·长沙CHANGSHA致: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4-647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
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审
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而言
,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 2026年 8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1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了《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
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
3.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9月 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街 12
号 41 幢平房 101 室公司 1层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任翔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
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股
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9月 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 2026年 9月 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现场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9 名,代表股份 36,040,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9.6958%。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4. 公司全体董事已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票清点
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4.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35,974,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4%;反对 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681%;弃权 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74,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54%;反对 6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543%;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80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35,974,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4%;反对 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681%;弃权 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74,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54%;反对 6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543%;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802%。
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
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均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813e2b22-8f92-4859-9bc8-624931ca14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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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48│宣亚国际(300612):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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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16674af4-f2f1-47c6-a510-33f8217eba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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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48│宣亚国际(30061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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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9日 16:00 在公司 1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 5日通知的要求,故本次会议通知
时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翔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 5名,实际参会董事 5名,其中董事张二东先生、独立董事李
明高先生、肖振祥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任翔先生(主任委员)、李明高先生、肖振祥先生
审计委员会:李明高先生(主任委员)、肖振祥先生、张二东先生
提名委员会:肖振祥先生(主任委员)、任翔先生、李明高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明高先生(主任委员)、张二东先生、肖振祥先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任职人数均占半数
以上,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明高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完成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址下同)。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系基于项目实际建设需求与行业技术变化作出的资源优化配置,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59d6d516-1d84-4667-b8e9-7c3f679702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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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48│宣亚国际(300612):关于完成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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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成员情况
2026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刘阳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申请
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6 年 8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因个人原因,闫贵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仍在公司担任法务总监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独立董事刘阳先生和董事闫贵忠先生的离任,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效率,结合目前公司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
况,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7 名调整为 5 名,其中独立董事由 3名调整为 2 名,
非独立董事由 4 名调整为 3 名(含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 1 名),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
董事会对刘阳先生、闫贵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调整后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及独立董事占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调整
后的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情况如下:非独立董事:任翔先生(董事长)、张二东先生、杨扬先生
独立董事:李明高先生、肖振祥先生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调整后的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任翔先生(主任委员)、李明高先生、肖振祥先生
审计委员会:李明高先生(主任委员)、肖振祥先生、张二东先生
提名委员会:肖振祥先生(主任委员)、任翔先生、李明高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明高先生(主任委员)、张二东先生、肖振祥先生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任职人数均占半数以上,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
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明高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第五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ef53e31a-1dd8-4831-a4cd-4187b5c35a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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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48│宣亚国际(30061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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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8539f2ba-95f1-416d-beb4-aac443f45a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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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48│宣亚国际(300612):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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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fb2afad1-eff0-41e6-82ad-0fbd8bfd75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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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9│宣亚国际(30061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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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
定于 2026 年 9 月 9 日(星期三)14:30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就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月 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9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月 4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9 月 4 日,截至 2026 年 9 月 4 日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街 12 号 41 幢平房 101 室公司 1层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提案 2.0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6 年 9月 8日(星期二)9:30-12:30,13:30-17:30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街 12
号 41 幢平房 101 室公司 1层会议室
3、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
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于 2026 年 9 月 8 日 17:30 前送达
至公司证券部(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街 12 号 41 幢平房 101 室宣亚国际证券部收(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政编码:100024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
)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5、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2)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帅姗姗
电话:010-8509 5771
传真:010-8509 5795
邮箱:stock@shunyagroup.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ed376721-18f4-429d-be6a-f68e9191b2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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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8│宣亚国际(30061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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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138d4516-8f94-4ccc-832e-222fe7a222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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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8│宣亚国际(300612):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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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187209b6-3b81-4fd9-a14a-78a915d467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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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7│宣亚国际(300612):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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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月 20 日,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为全面贯彻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运作机制,提升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
司修订及制定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相关制度列表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1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
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3 《财务管理制度》 修订
4 《采购管理制度》 修订
5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修订
6 《合同与法务管理制度》 修订
7 《销售管理制度》 制定
上述制度全文,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997a7633-9fa8-4d1c-bdc3-01c7bb0882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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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7│宣亚国际(300612):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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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为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
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
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兴华所的专业
水平、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以及考虑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
,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
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号楼
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2025 年收入总额 219,612.2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55,067.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164.18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 197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
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
公司属于商务服务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73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
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
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以上案件均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7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51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9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纪律处分 12 人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旭,于 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中
兴华所执业,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提供审计服务,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等 8家上市公司。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震先生,于 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
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2 年,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提供审计服务,有证券服务
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女士,于 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
2018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
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所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
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计 152 万元;2026 年的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将在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按照合理公平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
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经对中兴华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中兴华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拟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55687a19-f3d4-4097-acbd-75f9095592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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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7│宣亚国际(300612):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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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595ac2dd-596b-41b9-8632-d51e917858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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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7│宣亚国际(30061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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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6 年 6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
上市公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数量 2,531,500 股,上市流通日
为 2026 年 6月 5日。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归属事项进行验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26 年 5月29 日出具了[2026]京会兴验字第 00240001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6年5月25日,公司收到5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253.15万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0,429,205.00元,其中增
加股本2,531,5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17,897,705.00元。截至2026年5月25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2,985,996.00元,股本
为人民币182,985,996.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闫贵忠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闫贵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法务总监职务
。闫贵忠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7 年 5月 10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闫贵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 万股,其配偶、其他
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闫贵忠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持股变动管理的
相关规定,对其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公司董事会对闫贵忠先生在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6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刘阳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申请
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董事闫贵忠先生和独立董事刘阳先生的离任,为进一步提高公司
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效率,结合目前公司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7 名调整为 5 名,其中独立董事由 3
名调整为 2 名,非独立董事由 4 名调整为 3 名(含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成员人
数及独立董事占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人数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数符合相关要求,在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生
效前,闫贵忠先生、刘阳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三、《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45.4496万元。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298.5996 万元。
2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045.4496 万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298.5996 万股,全
全部为普通股。 部为普通股。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3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
名为独立董事,1 名为职工董事,设董事长 1人, 为独立董事,1 名为职工董事,设董事长 1人,可以
可以设副董事长。 设副董事长。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本次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版本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6cd54f49-c396-4899-8cc6-8ae4deedd2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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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7│宣亚国际(300612):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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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3c49d6fe-e17c-49ed-8e7d-f0f9f397e6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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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7│宣亚国际(30061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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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35b62f25-1d0b-4017-97dd-a2fbd41e66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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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6│宣亚国际(30061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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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8月 20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1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于 2026 年 8月 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翔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 7名,实际参会董事 7名,其中董事张二东先生、闫贵忠先生、独立董事李明
高先生、肖振祥先生、刘阳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其 摘 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网址下同),《2
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并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
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数量 2,531,500 股,上市流通日为 20
26 年 6 月 5 日。截至 2026年 5月 25 日,公司已收到 55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 253.15 万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20,429,205.00 元,其中增加股本 2,531,5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17,897,705.00 元。截至 2026 年 5月 25 日,变更后的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182,985,996.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82,985,996.00 元。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
鉴于董事闫贵忠先生和独立董事刘阳先生拟离任,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效率,结合目前公司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
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7人调整为 5人,其中独立董事由 3名调整为 2名,非独立董事由 4名调整为 3名(含由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 1名)。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
订,并新制定部分制度。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制定的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6 年 9 月 9 日(星
期三)14:30 在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街 12 号 41 幢平房 101 室公司 1层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0487ad08-6747-4598-a444-ef8f0b3c09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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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5│宣亚国际(30061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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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宣亚国际
保荐代表人姓名:祁宏伟 联系电话:010-59026918
保荐代表人姓名:任睿 联系电话:0351-868793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次。保荐代表人未列席股东
会和董事会,但已事前或事后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审阅会议议案,对需要发表保
项目 工作内容
荐意见的议案发表了专项意
见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年 2月 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培训主要围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展开,并结合市
场案例进行讲解和交流互动。
此外,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
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
定》的规定,保荐机构进行了
廉洁从业的宣导,强化公司对
廉洁从业监管规定的学习和
理解。
项目 工作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无 不适用
和执行
3.股东会和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无 不适用
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无 不适用
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 无 不适用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 无 不适用
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
项及整改情况 措施;报告期内,宣亚国际营销科技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e9a36bf2-e1bb-4930-acde-2549750055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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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4│宣亚国际(300612):《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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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2daed026-f68c-4281-b8fb-853c62b7c2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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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4│宣亚国际(300612):《财务管理制度》(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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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保障资产安全和财务信息
质量,防范经营及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现行
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制度。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依据本
制度制定的各项实施细则、工作流程等子制度,均不得与本制度的规定相冲突;如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会计处理的会计政策参数、金额标准和具体操作程序由财务专项制度、专业操作手册和年度规范性文件规定。
第三条 财务管理应当以真实业务为基础,统一会计政策和核算口径,实行预算约束、业务财务协同和不相容职责分离。任何部
门和个人不得以业务需要为由,要求财务人员办理违法违规、失实或者超越授权的事项。
第二章 财务职责与控制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组织会计核算、预算、资金、税务、财务报告和财务内部控制,对重大经营事项提出财务意见和风险提示,
按照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要求提供财务信息。
第五条 财务部门统筹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搭建与落地,主要职责划分如下:
(一)会计核算管理:负责账务处理,审核原始凭证,规范登记会计账簿,组织开展往来款项核对,严格执行资产价值核算;
(二)资金结算管理:负责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统筹编制资金计划,严格管理银行账户、数字证书及印鉴,落实资金安全管
控措施;
(三)预算绩效管理:负责组织全面预算编制,动态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开展预算执行分析及绩效考核评价;
(四)税务合规管理:负责各类税费的纳税申报,开展税务合规筹划,规范发票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预警及防控机制
;
(五)财务报告管理:负责编制并报送月度、季度及年度财务报表,撰写经营分析报告,建立健全管理会计台账;
(六)系统与档案管理:负责财务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权限管控,依规完成会计凭证、经济合同、财务报表等财务档案的整理
、归档及保管工作。第六条 业务部门、采购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对所发起事项的真实性、必要性、经济性和资料完整性负责,及时提
供合同、交付、验收、结算和回款信息。第七条 财务岗位应当明确权限,保证审批、支付、印鉴和支付工具保管、会计记录、对账
与复核适当分离。财务人员不得兼任与其职责冲突的业务和资产保管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记账人员不得从事现金收付和票据结算工作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等工作。
财务人员应对公司财务信息保守机密。除法定义务和获得授权或批准外,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或泄露公司的商业和财务机密。
第三章 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
第八条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建立统一会计政策、科目和核算口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记录经济业务。子公司不得自行
采用与公司合并报表不一致的会计口径。
第九条 会计记录应当以真实、合法、完整且可验证的原始资料为依据。原始资料不一致、明显异常或者无法证明交易实质的,
财务部门应当退回并要求补充资料或作出相应说明。
第十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及时、准确、完整地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实施,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
一致。财务部门应在日常会计处理过程中及时进行对账,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资产、会计凭证、往来单位等进行核对,保证账证、
账账、账实相符,确保会计记录的真实和完整、计算准确、依据充分、期间适当。
第十一条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评估对财务报告和经营管理产生的影响,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各部门和子公司应当按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
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或者要求财务人员进行不当处理。
第十三条 财务报告及相关数据涉及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或者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财务部门提供专业财务数据和说明,证券部
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审核和发布。
第四章 预算与经营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各部门依据公司的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综合反映公司在预算期间内的全部经营活动
和结果,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
第十五条 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汇总、财务口径、执行监控、滚动预测和差异分析;业务部门负责业务经营管理,并与各责任单位
对经营目标、业务假设和执行结果负责。
第十六条 预算批准不替代采购、合同、付款或者其他必要审批。预算外、超预算或者改变预算用途的事项,应当先执行预算调
整和授权审批程序。第十七条 财务控制应当嵌入客户准入、项目立项、投标、合同、采购、履约、验收、结算和回款。业务流、合
同流、资金流、发票流和数据记录应当能够相互印证。
第五章 收入、成本与往来款项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统一会计政策确认收入、成本和利润。业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履约、交付、验收、
结算和客户确认等资料,财务部门根据交易实质作出专业判断。
第十九条 成本费用应当与真实经营活动相关,符合预算、合同和审批要求。不得虚构交易、拆分事项、改变用途、重复报销或
者提供不实资料。
第二十条 客户管理和应收账款由业务部门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第二十一条 应付和预付账款应当与合同、采购、验收、结算和付款条件一致。财务部门跟踪长期未结、异常预付和供应商应付
余额,业务部门及采购部负责提供履约和往来款项清理依据。
第六章 资金、付款与费用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资金统一监控。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应当按照授权办理,严禁出租、出借账户或者通过个人账户
收付公司资金。第二十三条 资金支付应当具备真实业务、有效合同或者其他依据、已满足的履约或结算条件、合法票据以及有效审
批。
第二十四条 网银、支付密钥、印鉴、票据和备用金应当明确保管、使用、交接、盘点和异常报告要求。制单、复核和支付权限
应当分离,支付记录应当及时入账和对账。
第二十五条 员工费用和借款仅限于因公发生、符合标准并及时报销或者核销,不得长期挂账。具体标准、凭证和流程按照费用
报销管理办法及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报送的收支计划编制资金计划,监测资金缺口、受限资金、重大收付款和融资安排。发现
可能影响正常经营或者偿债能力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七章 税务、发票与资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依法申报纳税,按照真实交易取得、开具和保管发票及其他涉税凭证。不得虚开、代开、买卖或者使用与真实
业务不符的发票。第二十八条 重大、创新或者结构复杂的交易,应当在决策或者签署前开展税务评估。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门负责资产确认、计量、折旧摊销、减值和处置损益;人事行政部门、业务部门以及承担信息技术或其他资
产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负责相应资产的验收、登记、保管、盘点和处置申请。
第三十条 资产盘盈、盘亏、毁损、闲置、减值或者处置应当查明原因,按照授权规定处理并及时调整财务和实物记录。
第八章 子公司管理
第三十一条 子公司执行公司统一会计政策、财务报告、预算和内部控制要求,按时报告资金、税务、财务结果和重大事项。子
公司财务规则不得与本制度和会计政策冲突。
第三十二条 子公司发生重大损失、资金异常、税务风险、会计差错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司决策和披露的事项,应当及时报告。
第九章 系统、档案与监督
第三十三条 财务系统实行实名账号、岗位授权、权限分离、变更审批、日志、备份和异常监控管理。人员岗位变化时应当及时
调整权限,不得共用账号或者规避系统控制。
第三十四条 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国家会计档案规定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保
证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三十五条 财务部门和各责任部门应当配合承担内部控制、内部审计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外部审计和监管检查。任何部门
和人员不得拒绝、隐瞒、阻碍或者提供虚假资料。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造成财务失实、资金资产损失、税务风险或者监管责任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
罪的,移交有权机关处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按照新颁布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
负责解释和维护,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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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4│宣亚国际(300612):《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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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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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4│宣亚国际(30061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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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设置和人力资源管理,合理配置人员,保障
公司与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章程》及公
司现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
各子公司依据本制度制定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实施细则、工作流程等子制度,均不得与本制度的规定相冲突;如有冲突,以本制
度为准。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聘、任免、薪酬、考核、离职及证券交易等事项,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现
行治理制度执行,本制度不另行规定其治理权限。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规定组织、岗位、选用育留、劳动关系和员工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手册》
及专项制度是本制度面向员工的完整执行文件,具体规定员工日常权利、义务、行为标准和办理要求。
第二章 职责与决策
第五条 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招聘、劳动关系、薪酬福利、绩效、培训和员工关系的归口管理,提出专业方案,维护人事记录并检
查制度执行。
第六条 各部门对其部门人员配置和日常管理负责,提出真实用人需求,参与人员选拔、绩效管理和培养,及时处理或者报告员
工管理问题。
第七条 财务部门审核人工成本预算和核算;法务部门、IT 部门、内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事项性质审核重大劳动用工和
争议风险、配合办理系统权限并开展监督。
第三章 组织、岗位与编制
第八条 公司组织设置应当与经营方向、业务规模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明确部门职责、汇报关系和协同边界,避免职责缺失、重
复设置或者管理层级失控。第九条 组织机构的新设、撤销、合并和重大职责调整,由人事行政部门结合相关部门提出的方案,说明
业务必要性、人员成本预算和成本影响,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现行授权及审批规则办理。
第十条 每个岗位应当有明确职责范围、任职要求、权限和汇报关系;涉及资金、审批、系统权限及重要信息的岗位,应当执行
不相容职责分离和必要的轮岗、复核等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人员编制与经营计划和人工成本预算同步管理。用人部门应当在批准编制内提出招聘需求;新增编制、超编用人或者
重大人员结构调整,按照授权规定审批。
第四章 招聘、入职与任用
第十二条 招聘以岗位和编制需求为依据,由用人部门提出,人事行政部门组织执行。选拔标准应当与岗位要求相关,不得设置
违法或者不合理的歧视性条件。
第十三条 对拟录用人员可以根据岗位风险开展经历、资质、竞业限制等必要核验。背景核验应当事先告知并依法处理个人信息
,不得收集与任职无关的信息。
第十四条 拟录用人员与公司员工、客户、供应商或者其他利益相关方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关系,应当如实申报。人事行政
部门和用人部门根据岗位性质提出回避或者控制安排。
第十五条 录用决定按照授权规定审批。员工入职时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完成身份和任职资料核验、制度告知、保密承诺、
入职培训、资产领用和必要的权限开通。
第十六条 试用期的约定和考核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用人部门应当按照事先明确的录用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评价、反馈并保留记
录。
第十七条 岗位调整、晋升、降职和任用应当基于业务需要、履职能力和绩效表现,明确新的职责、薪酬待遇和生效时间,按照
授权规定审批。涉及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实质变更的,依法协商处理;涉及岗位权限变化的,同步调整业务、财务和系统权限。
第五章 用工、工作安排与劳动关系
第十八条 公司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保障员工劳动报酬、工作时
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及其他法定权益。
第十九条 公司依法实行对应工时制度。具体工时标准、工作时段、弹性工时安排、考勤管理、异常补正、出差外勤、外出办事
和远程办公要求,由员工手册及其专项制度规定,并与劳动合同、岗位属性和实际日常管理标准匹配。第二十条 员工依法享有法定
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病假、工伤停工留薪期及其他适用休假。员工应当依据劳动合同主体所在地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申请、休取各类假期,并依法享有对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司执行的假期相关待遇标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建立平等、尊重和安全的工作秩序,杜绝和制止歧视、骚扰、暴力
及打击报复,设置可获得的投诉、申诉和沟通渠道,并依法处理相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 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法定保险福利、劳动纪律及其他直接关系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应当依法履行民主协商以及公示或者告知程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员工实施纪律处理、认定不能胜任工作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应当查明事实和适用规则,听取员工陈
述和申辩,并依法处理。第二十四条 公司采用劳务派遣、非全日制、实习等用工或者合作安排的,应当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管理方
式和法律关系,依法确定并履行相应责任,不得规避法定义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转岗、提拔任用等发生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的变动,视为人员调动。依据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公司内部的沟通审批程序执行,经审批同意后,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调出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调动
员工的交接工作,接收部门应做好调入员工工作安排。
员工离职时应当办理工作、客户、文件、资产、财务事项和系统权限的交接。劳动报酬的结算、离职证明的出具、档案和社会保
险转移、保密及竞业限制按照地方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及公司规定办理;交接义务不影响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六章 薪酬、绩效与发展
第二十六条 公司建立匹配公司战略、岗位职责、任职能力、绩效贡献及经营实际的薪酬管理体系,构建契合公司发展与管理目
标、以能力价值和绩效贡献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员工薪酬的核定与调整,须执行公司的薪酬制度、绩效制度、奖惩制度及内部授
权审批权限。
第二十七条 公司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涉及缺勤工资、绩效奖金浮动调整、过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赔偿或者依法依规可
以扣除的款项,应当具有明确依据并履行必要的核实、处理程序。
第二十八条 绩效管理应当承接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评价周期、指标、依据和责任。用人部门负责过程沟通和评价,人事行政部
门负责结果的执行和申诉管理,避免以单一结果或者主观印象替代完整评价。
第二十九条 绩效管理结果可以用于员工的薪酬、奖金和岗位的调整,以及工作培训和改进计划。对员工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
说明事实和依据,并给予合理的沟通或者申诉机会。
第七章 工作行为、员工关系与信息保护
第三十条 员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诚实、勤勉、专业地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公司
、客户、合作伙伴和其他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 员工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主动申报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不正当利益,不得侵占公司
机会、虚报费用、伪造业务内容。涉嫌舞弊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第三十二条 员工应当妥善使用公司资产、办公场所、账号、系统、数据和人工智能工具,遵守公司信息技术、数据安全、保密
和 AI 使用规则;发现安全事件或者信息误发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止损、保留证据并报告。第三十三条 公司处理员工个人信
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管理目的,限于履行劳动合同和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的范围,并采取访问控制、最短必要留存和安全保护措
施。
第三十四条 人事档案和人事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并按照权限使用。未经授权,不得查询、复制、披露或者用于与人力资源管理
无关的目的。
第三十五条 员工对涉及本人劳动权益的处理决定,可以按照公司公布的渠道提出沟通或者申诉;发现舞弊、骚扰、歧视、数据
泄露及其他违规事项,可以依法依规举报。公司应当在必要范围内保护信息并禁止违法打击报复。
第八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六条 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定期检查编制、招聘、合同签订、工作时间、薪酬绩效、休假、纪律处理、离职交接和人事信息
管理情况。发现违法用工、虚假考核、利益冲突或者信息泄露的,应当依法依规处理。
第三十七条 内部控制、内部审计部门可以依照职责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提供真实资料,不得隐瞒或者阻
碍检查。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制度,损害公司或者员工合法权益,造成经济损失、劳动争议、监管责任或者信息安全事件的,公司按照有
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按照新颁布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
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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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4│宣亚国际(300612):《销售管理制度》(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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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销售业务,建立覆盖客户、项目、合同、履约、
结算和回款的全过程管理机制,防范经营和合规风险,确保公司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公司制度体系中的基本管理制度之一,是公司规范化运作的基本准则。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依据本制度制定的各项实
施细则、工作流程等子制度,均不得与本制度的规定相冲突;如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开展的销售业务。公司由承担客户开发和销售职能的业务部门(以
下简称“业务部门”)负责管理销售业务。各子公司可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情况,在本制度框架内建立和健全相应的销售管理要求,并
报公司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客户价值与经营效益并重、权责清晰、风险前置、诚实信用、真实完整和全过程可追溯原则。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业务部门负责客户开发、需求识别、商务沟通、方案编制与商务报价、项目立项申报、合同履行统筹协调、客户验收和
回款催收等全流程工作,对所提交业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项目经营结果承担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具体经办
人员须依据岗位职责分工承担对应管理及经办责任。
负责客户开发和销售职能的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一) 收集和分析客户企业情况、市场动态、客户所属行业及竞争态势信息,为业务规划、项目方案编制和商业报价制定提供
依据;
(二) 落实公司销售工作规划,跟踪执行情况并分析偏差;
(三) 开展客户开发与客户管理工作,建立并动态更新客户档案,维系稳定良性的客户合作关系;
(四) 负责商务谈判、合同签订与管理、项目履约协调等相关工作;
(五) 负责项目履约推进、款项结算、回款催收及全流程风险管控,及时处理各类履约异常问题;
(六) 落地并持续优化销售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客户信息、项目资料、销售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第五条 项目立项阶段,业务部门负责开展客户信用核查、项目风险研判、目标毛利测算及项目承接可行性等经营判断工作。财
务部门依据公司制定的毛利率、账期、垫资规则、资金安全及其他财务风险管控标准,对项目收益测算及财务条件进行复核并履行相
应审批职责。
第六条 项目采购环节中,业务部门负责提出资源方案及采购方向。采购部依据公司采购及供应商管理相关规范,统筹开展供应
商寻源比价、供应商资料管理、采购合规管控和采购落地实施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 各类销售事项须严格遵照公司授权审批体系执行。业务经办、复核、审批以及合同签署、履约验收、款项收付等不相容
岗位职责,应实现合理分离。业务开展涉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其对应专项管理要求协同配合落实。
第三章 销售计划管理
第八条 业务部门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全面预算,编制销售工作计划,合理拆解经营目标,定期跟踪计划执
行情况并开展偏差分析。销售计划及其重大调整,须按照公司经营计划、预算管理和授权管理要求履行对应流程。
第四章 客户管理
第九条 公司实行客户统一管理机制。
第十条 首次形成实质性合作方案、报价承诺、资源投入计划或者项目立项前,应完成客户身份核验及信用核查工作。
第十一条 客户信用实行分级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
第五章 项目立项
第十二条 公司销售项目实行立项管理机制。项目立项前,业务部门应明确客户需求、服务内容、交付方式、收支构成、回款条
件、业务来源、税务影响及核心风险事项。
第十三条 业务部门应结合客户需求、项目方案、成本测算、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销售合作条件和商业报价
。财务部门依照公司财务风险管控标准,对项目财务条件开展专业复核工作。
第十四条 参与招投标项目前,应当对项目真实性、招标条件、报价边界、自身履约能力、保证金要求和履约风险开展审查评估
。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授权文件、保证金办理及对外承诺,均须履行相应权限审批程序;严禁实施串标、围标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
为。
第六章 合同履约
第十五条 合同内容应与立项审批结果保持一致,明确约定交易主体、服务内容、价款及税费、交付与验收、开票与付款、知识
产权、数据合规、保密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项目相关核心条款。
第十六条 项目履约须依据生效合同、合法凭据以及已审批的方案和预算实施。
第十七条 涉及第三方资源引入的项目,应当严格遵守对应的客户合同以及采购管理、数据合规、信息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及相
关专项合规管理要求。
第七章 结算、开票与回款
第十八条 项目结算、发票开具和收入确认工作,须以合同约定内容、实际履约情况及有效履约证据为核心依据。严禁在无真实
业务支撑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提前虚增收入、隐瞒成本或依托不实资料办理项目结算。
第十九条 业务部门对客户确认、账务核对、回款催收和应收账款风险管控承担直接责任,相关责任落实至部门、部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核算、账龄分析、财务风险预警和规范会计处理。第二十条 客户要求项目或者款
项延期、价款折让、退款、以物抵债、债权转让等与原生效合同约定不相符的情况,须说明具体事由并按公司审批权限履行专项审批
流程。
第八章 禁止性要求与异常管理
第二十一条 所有销售活动严禁实施商业贿赂、利益输送、虚构交易、伪造业务资料、违规对外承诺、恶意低价竞争、虚假或误
导性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严禁开展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商业信誉的经营行为。
第二十二条 严禁隐瞒客户关联关系、重大信用风险、利益冲突或者项目亏损等关键信息;严禁在公司账外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交易活动。
第二十三条 项目发生重大履约偏差、客户投诉、预算超支、回款异常、诉讼争议、数据安全或舆情事件时,项目负责人须第一
时间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并按要求上报。
第九章 监督与责任
第二十四条 业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应通过项目复盘、异常预警、台账核对和专项检查监督本制度执行;承担内部审计职责的
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对销售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监督。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制度的,公司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权
机关处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销售行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按照新颁布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业务部门
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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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4│宣亚国际(300612):《合同与法务管理制度》(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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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合同与法务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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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4│宣亚国际(300612):《采购管理制度》(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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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采购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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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4│宣亚国际(300612):《公司章程》(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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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公司章程》(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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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4│宣亚国际(30061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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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048d7747-80ed-4496-bdd5-a3e3002cac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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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6:18│宣亚国际(300612):关于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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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阳先
生因个人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刘阳先生原定
任期届满日为 2027 年 5月 10 日,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阳先生及其配偶、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
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数符合相关要求,在公司召开股东会
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前,刘阳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刘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8cd2725e-b24c-416f-b922-7316587006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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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10│宣亚国际(30061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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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63776e3a-5f47-422f-be66-0a81e9392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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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10│宣亚国际(30061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
│份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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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efe856b4-7e84-432e-b4b0-fbec913dd6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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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宣亚国际(30061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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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ebfecc6-bb40-4cc0-8e57-d29c6a44af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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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宣亚国际(30061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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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2de6633-e63d-45c5-a5fe-ff2eb6216c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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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宣亚国际(300612):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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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780785a-7b2f-4f9f-8c0e-d039f457ca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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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宣亚国际(300612):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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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
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7.50 万股;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5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253.15 万股。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除 1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之外,本次可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
属事宜的 55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55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上述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35719d80-a005-47d1-9d4a-9f28b9cc06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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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宣亚国际(30061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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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 1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于 2026 年 5月 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翔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 7名,实际参会董事 7名,其中董事张二东先生、闫贵忠先生、独立董事李明高
先生、肖振祥先生、刘阳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项,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共计 17.50 万股。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网址下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任翔先生作为本议案的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
任翔先生、杨扬先生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回避,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
的 5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项,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253.15 万股。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任翔先生作为本议案的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
任翔先生、张二东先生、杨扬先生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回避,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6 人已离职,激
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1.70 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拟作废 16 名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51.70 万股。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4801618-ce17-4826-b7e0-1752ef09c3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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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宣亚国际(30061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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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f13de85-acb6-4340-bc64-8602cca58e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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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宣亚国际(30061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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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477f362-0724-4d79-bbae-3fe0c650e3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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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宣亚国际(300612):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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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51
.7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李明高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下同)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4-068)。
(三)2024年 11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事项。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2024 年 11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26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24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名激励对象授
予 32.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对此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2026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和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 1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51.70万股作废失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
影响本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规
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归属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符合《管理办
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526c135-86c1-4a85-9675-21b22168b7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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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20:32│宣亚国际(30061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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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a40f22e-7c8c-4fbd-81f0-68f919d248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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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20:32│宣亚国际(300612):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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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3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64,521 股,发行
价格为 14.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4,903,294.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0,559,905.71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284,343,388.29 元。上述资金于 2024 年 3月 4日到位,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宣亚国际
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4)第 010014 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
二、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及
设立、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巨浪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浪科技”)
、上海宣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亚上海”)为“Infinity Agent-AI 营销智能体交互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交互
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即公司和巨浪科技、宣亚上海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相应增加上海市为实施地点,即该项目
的实施地点为北京市、上海市;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巨浪科技、宣亚上海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增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
目的实际需求推进。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需求,设立、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为提高决策效率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增加实施地点及设立、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
有关的全部事宜。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确认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宣亚上海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石景山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和
使用。近日,公司、宣亚上海与保荐机构、宁波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新
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宣亚上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011110002289802 Infinity Agent-AI 营销智能体
北京石景山支行 交互中心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一: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甲方二:上海宣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
方二”)
甲方一、甲方二合称“甲方”
乙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丙方: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二系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法人主体,甲方二系甲方一的全资子公司。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
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户名称为上海宣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账号为 860111100
02289802,截至 2026 年 4月 29日,专户余额为 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Infinity Agent-AI 营销智能体交互中心建设项目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在乙方未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相关要求,丙方已经向甲方、乙方告知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丙方将遵
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合规经营,不直接或者间接收受或者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
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
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
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祁宏伟、任睿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孰低)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
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
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
销户之日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丙方合同义务持续至督导期结束之日。
四、备查文件
经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da9f29c-3584-4d01-9940-ff33fbd84e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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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宣亚国际(300612):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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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ee5b890-f543-4791-893e-7e7e0692e0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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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宣亚国际(30061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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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a73ffd6-bc53-4404-9867-ee542f82b7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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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宣亚国际(30061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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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10:30 在公司 1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 5日通知的要求,故本次会议通
知时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翔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其中董事闫贵忠先生、张二东
先生,独立董事李明高先生、肖振祥先生、刘阳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ee711b0-b1a1-49f2-84f8-7a8ad3732f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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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5│宣亚国际(300612):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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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b33074b-65ce-43b3-99ec-911d1dd201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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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5│宣亚国际(30061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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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丽泽 SOH
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
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字(2026)第 00000177 号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宣亚国际”)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宣亚国际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宣亚国际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宣亚国际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文雪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5ce50b0-c81b-4ccb-a1ab-0081f340ea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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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5│宣亚国际(30061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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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be0a6c4-de01-41a2-8e81-4aec9e870d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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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5│宣亚国际(30061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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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O NG X I N GH UA CE R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C CO UN TA N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519号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亚国际”)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
附的宣亚国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宣亚国际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
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宣亚国际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宣亚国际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文雪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震
2026年 4月 22日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万元) 情况 (万元)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34,951.07 68,309.0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
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
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
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
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
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
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
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0.00 0.00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
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
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
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
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0.00 0.00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4,951.07 68,309.02
注:本公司营业收入主要包括数字广告服务类收入、数智营销服务类收入、数据技术产品服务类收入,不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
业务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法定代表人:任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靖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月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7223279-df88-4038-a297-281c90aac3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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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5│宣亚国际(3006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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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2e2c100-2860-4f1e-9499-ab106c5a2d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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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5│宣亚国际(300612):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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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ac96bc5-e400-4a26-9d56-62b297c6f3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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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5│宣亚国际(300612):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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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的各级子公司)2026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累计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元,下同),此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
行承兑汇票等。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累计额度不超过20,000 万元,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
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使用金额及业务种类并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具体法律文件
。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d802041-a281-4cb9-8ce1-8e60f7a1c9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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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34│宣亚国际(30061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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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
6 年5 月 15 日(星期五)14:30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截至 2026 年 5 月 12 日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街 12 号 41 幢平房 101 室公司 1层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预计的议案》
8.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分之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明高先生、肖振祥先生、刘阳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张鹏洲先生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作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提案 5.00 需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的股东回避表决,提案 8.00、9.0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所有董事对提案 5.00 回避表决,直接将提案 5.00 提交公司 202
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9:30-12:30,13:30-17:30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街 1
2 号 41 幢平房 101 室公司 1层会议室
3、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
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 17:30 前送
达至公司证券部(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街 12 号 41 幢平房 101 室宣亚国际证券部收(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政编码:100024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
)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5、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2)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帅姗姗
电话:010-8509 5771
传真:010-8509 5795
邮箱:stock@shunyagroup.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580611c-c67d-4324-affd-ed4e5b4e42ee.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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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宣亚国际: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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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1/1225485862.PDF
─────────┬────────────────────────────────────────────────
2026-04-28│宣亚国际: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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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5492.PDF
─────────┬────────────────────────────────────────────────
2026-04-23│宣亚国际: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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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0265.PDF
─────────┬────────────────────────────────────────────────
2025-10-27│宣亚国际: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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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43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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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宣亚国际: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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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5267.PDF
─────────┬────────────────────────────────────────────────
2025-04-25│宣亚国际: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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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0189.PDF
─────────┬────────────────────────────────────────────────
2025-04-18│宣亚国际: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5903.PDF
─────────┬────────────────────────────────────────────────
2024-10-28│宣亚国际: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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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0368.PDF
─────────┬────────────────────────────────────────────────
2024-08-23│宣亚国际: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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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30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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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宣亚国际: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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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914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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