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14 百川畅银 更新日期:2025-09-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2 16:48 │百川畅银(30061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5-09-19 17:52 │百川畅银(30061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9 17:52 │百川畅银(30061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7 16:26 │百川畅银(300614):中原证券关于百川畅银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
│2025-09-11 16:44 │百川畅银(30061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9-02 16:40 │百川畅银(300614):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02 16:40 │百川畅银(300614):关于不向下修正百畅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
│2025-08-28 18:24 │百川畅银(30061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8-28 18:24 │百川畅银(30061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
├─────────┼──────────────────────────────────────────────┤
│2025-08-28 18:24 │百川畅银(30061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
─────────┬────────────────────────────────────────────────
2025-09-22 16:48│百川畅银(30061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百
川”)函告,获悉上海百川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股东或第一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如 补充质 日 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是,注明限 押
一致行动人 售类型)
上海百川 是 3,800,000 6.76% 2.37% 否 否 2025年 9 办理解 建德市新 补充
畅银实业 月 18日 除质押 安小额贷 流动
有限公司 登记手 款股份有 资金
续之日 限公司
合计 3,800,000 6.76% 2.37%
注:本次质押没有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比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 司 情况 情况
例 份数量 份数量 持股 总股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份 本 份限售和 质 股 质
比例 比例 冻结、标 押股 份限售 押股
记 份 和 份
数量 比例 冻结数 比例
量
上海百川 56,226,00 35.05 30,148,97 33,948,97 60.38 21.16 0 0% 0 0%
畅银实业有限公 0 % 0 0 % %
司
李娜 5,956,766 3.71% 0 0 0% 0% 0 0% 0 0%
郑州知了 6,615,638 4.12% 0 0 0% 0% 0 0% 0 0%
创业企业
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合计 68,798,40 42.88 30,148,97 33,948,97 49.35 21.16 0 0% 0 0%
4 % 0 0 % %
二、备查文件
1. 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2/9f4ce19c-bef7-400a-9ee4-c541874f3c5a.PDF
─────────┬────────────────────────────────────────────────
2025-09-19 17:52│百川畅银(30061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14:30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如意河西二街楷林
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功海先生主持,并以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47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64,870,938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342%。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
数为3人,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2,841,738股,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69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44人,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2,029,200股,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4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2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1.26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
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2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2648%。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00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整体 64,822,038 99.9246% 16,500 0.0254% 32,400 0.0499%
中小股东 1,980,400 97.5903% 16,500 0.8131% 32,400 1.596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0《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的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整体 64,822,038 99.9246% 16,500 0.0254% 32,400 0.0499%
中小股东 1,980,400 97.5903% 16,500 0.8131% 32,400 1.596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整体 64,822,038 99.9246% 16,500 0.0254% 32,400 0.0499%
中小股东 1,980,400 97.5903% 16,500 0.8131% 32,400 1.596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整体 64,822,038 99.9246% 16,500 0.0254% 32,400 0.0499%
中小股东 1,980,400 97.5903% 16,500 0.8131% 32,400 1.5966%
表决结果:通过。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整体 64,822,038 99.9246% 16,500 0.0254% 32,400 0.0499%
中小股东 1,980,400 97.5903% 16,500 0.8131% 32,400 1.5966%
表决结果:通过。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整体 64,822,038 99.9246% 16,500 0.0254% 32,400 0.0499%
中小股东 1,980,400 97.5903% 16,500 0.8131% 32,400 1.5966%
表决结果:通过。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整体 64,822,038 99.9246% 16,500 0.0254% 32,400 0.0499%
中小股东 1,980,400 97.5903% 16,500 0.8131% 32,400 1.5966%
表决结果:通过。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整体 64,822,038 99.9246% 16,500 0.0254% 32,400 0.0499%
中小股东 1,980,400 97.5903% 16,500 0.8131% 32,400 1.5966%
表决结果:通过。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整体 64,822,038 99.9246% 16,500 0.0254% 32,400 0.0499%
中小股东 1,980,400 97.5903% 16,500 0.8131% 32,400 1.5966%
表决结果:通过。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整体 64,822,038 99.9246% 16,500 0.0254% 32,400 0.0499%
中小股东 1,980,400 97.5903% 16,500 0.8131% 32,400 1.5966%
表决结果:通过。
3.0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整体 64,822,038 99.9246% 16,500 0.0254% 32,400 0.0499%
中小股东 1,980,400 97.5903% 16,500 0.8131% 32,400 1.596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韩光律师、陈飞律师现场列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a9673891-8375-41a0-86cc-67ba8190a1cf.PDF
─────────┬────────────────────────────────────────────────
2025-09-19 17:52│百川畅银(30061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受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河南百川畅银
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列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
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公告的《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与《河南百
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并且公司董事会已就此作出决议。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十五日以前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且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
地点、方式、召集人、会议审议议题、股权登记日以及会议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内容,其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之间间隔
不超过7个工作日。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提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2025年9月19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服务。
根据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下午14:30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如意河西二街楷林大厦10楼公
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以及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由董
事长陈功海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计4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4,870,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34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2,841,7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9.1694%。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公司截至2025年9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册之股东名称和姓名的《股东名册
》,上述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上述股东均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信息确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2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48%。
综上所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召集了本次股东大会。
综上所述,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一)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就列入本次股东大
会议程的提案进行了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二)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在《会议通知》中所公告的议案一致,并未出现会议审
议过程中对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符合《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现场会议履行了全部议程并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
络投票系统进行。该表决方式符合《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推举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并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对会议审议事项
的投票表决进行清点。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当场宣布股东大会的决议均已通过。该程序符合《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包括:
2.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以上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2b1ef14b-ca72-4bc4-bd20-19bc0574c6e8.PDF
─────────┬────────────────────────────────────────────────
2025-09-17 16:26│百川畅银(300614):中原证券关于百川畅银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百川畅银(300614):中原证券关于百川畅银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7a7af7b2-558a-4c86-b558-b3cfc673cbf8.PDF
─────────┬────────────────────────────────────────────────
2025-09-11 16:44│百川畅银(30061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百
川”)函告,获悉上海百川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日期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上海百川畅银 是 3,250,000 5.78% 2.03% 2024 年 11 2025年 9月 嘉兴市佳实典当
实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