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14 百川畅银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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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1 │百川畅银(300614):关于召开“百畅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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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1 │百川畅银(30061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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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0 │百川畅银(300614):中原证券关于百川畅银2025年度第2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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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0 │百川畅银(300614):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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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49 │百川畅银(30061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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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47 │百川畅银(300614):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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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百川畅银(30061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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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5:48 │百川畅银(30061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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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5:46 │百川畅银(30061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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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34 │百川畅银(30061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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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1│百川畅银(300614):关于召开“百畅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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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
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包括现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
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内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
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5年 11月 26日召开“百畅转债
”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百畅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说明
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4、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26日(星期三)15:30
5、债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19日(星期三)
6、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 2025年 11月 1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百畅转债”(债券
代码:123175)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
券持有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所代表的本期可转债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①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
②上述公司股东、公司的关联方。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如意河西二街楷林大厦 1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11月 21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如意河西二街楷林大厦 10楼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
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本人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有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机构投资者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债券持有人请仔细填写《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百畅
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电子邮件须在 2025年 11月 21日 17:00前送达
公司证券部方为有效。来信请寄: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如意河西二街楷林大厦 10 楼,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邮编:450000(信封请注明“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
登记者出席。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7、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静
电话:0371-61656692
传真:0371-65521780
电子邮箱:bccy@bccynewpower.com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
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债券持有人或其
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
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上午12:00前将表决票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证券
部,或将表决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如债券持有
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同时将表决票原件邮寄至公司证券部存档。
(三)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所代表的本期可转债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
2、上述公司股东、公司的关联方。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包括现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
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
方能生效。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
律约束力。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2af91775-463a-476b-ac9b-da7fb1eede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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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1│百川畅银(30061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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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畅银(30061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f52cb890-7ed4-4733-ac58-d529556787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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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0│百川畅银(300614):中原证券关于百川畅银2025年度第2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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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畅银(300614):中原证券关于百川畅银2025年度第2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46feca2d-61c9-451a-ba96-6c1da3f677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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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50│百川畅银(300614):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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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畅银(300614):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5b1d7f45-330f-4115-82f9-b047b585f7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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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49│百川畅银(30061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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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26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26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2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5年 11月 1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如意河西二街楷林大厦 1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1月 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11月 21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3、登记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如意河西
二街楷林大厦 10楼,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应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 2025年 11月 21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方为有效。来信
请寄: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如意河西二街楷林大厦 10楼,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450000(信封请注
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
者出席。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7、本次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静
电话:0371-61656692
传真:0371-65521780
电子邮箱:bccy@bccynewpower.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e47c6934-e8fe-4fe3-ac9a-7acdbf5d9b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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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47│百川畅银(300614):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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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畅银(300614):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028fe3c6-1d7f-4da9-821c-93fbf95db8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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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百川畅银(30061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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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畅银(30061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c1acb115-1dd5-4ded-a510-6744985236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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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5:48│百川畅银(30061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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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百
川”)函告,获悉上海百川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售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股东或第一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股(如是, 补充质 日 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注明限售类 押
一致行动人 型)
上海百川 是 7,700,000 13.69% 4.80% 否 否 2025 年 10 办理解 海宁鸿丰 补充
畅银实业 月 21日 除质押 小额贷款 流动
有限公司 登记手 股份有限 资金
续之日 公司
合计 7,700,000 13.69% 4.80%
注:本次质押没有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比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 司 情况 情况
例 份数量 份数量 持股 总股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份 本 份限售和 质 股 质
比例 比例 冻结、标 押股 份限售 押股
记 份 和 份
数量 比例 冻结数 比例
量
上海百川 56,226,00 35.05 26,748,97 34,448,97 61.27 21.47 0 0% 0 0%
畅银实业有限公 0 % 0 0 % %
司
李娜 5,956,766 3.71% 0 0 0% 0% 0 0% 0 0%
郑州知了 6,615,638 4.12% 0 0 0% 0% 0 0% 0 0%
创业企业
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合计 68,798,40 42.88 26,748,97 34,448,97 50.07 21.47 0 0% 0 0%
4 % 0 0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 未来半年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0,148,97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43.82%,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18.79%,对应融资余额为 10,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34,448,97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50.0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1.47%,对应融资余额为 12,000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 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质押
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db12be84-8821-408c-89cd-10f7cdaba1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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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5:46│百川畅银(30061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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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百
川”)函告,获悉上海百川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日期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上海百川畅银 是 11,500,000 20.45% 7.17% 2024 年 8 2025年 10 浙江银通典当有
实业有限公司 月 30日 月 10日 限责任公司
合计 11,500,000 20.45% 7.17%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例 押数量 其所持 公司总 情况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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