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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15(欣天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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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15 欣天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05 19:22 │欣天科技(30061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9-05 18:48 │欣天科技(3006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05 18:48 │欣天科技(3006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8-27 18:34 │欣天科技(30061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 │2025-08-27 18:34 │欣天科技(300615):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5-08-22 18:14 │欣天科技(30061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 ├─────────┼──────────────────────────────────────────────┤ │2025-08-18 19:51 │欣天科技(300615):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18 19:50 │欣天科技(30061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5-08-18 19:50 │欣天科技(300615):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2025-08-18 19:49 │欣天科技(30061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5-09-05 19:22│欣天科技(30061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石伟平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55,0 07,583股,持股比例为28.47%。石伟平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79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海龙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 股,持股比例为 0.14%。孙海龙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349%)。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石伟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海龙先生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 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数量(股) 的比例 石伟平 董事长兼总经理 55,007,583 28.47% 孙海龙 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70,000 0.1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公司股权激励授予股票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9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 6、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减持方式 (股) 本的比例 1 石伟平 5,796,800 3.00%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2 孙海龙 67,500 0.0349% 集中竞价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石伟平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其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其 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7、石伟平先生、孙海龙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承诺履行情况 (一)石伟平先生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石伟平先生 的相关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欣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欣 天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欣天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欣天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欣天科技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欣天 科技股票上市六个月内,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欣天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的前述承诺不因本人在欣天科技职务变更或离职而失效。 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欣天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欣天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此外,本人在欣天科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欣天科技股份;在欣天科技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欣天科技股份。本人若在上述期间以外的其他时间申报离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欣天科技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 石伟平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承诺 自本人所持欣天科技股票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欣天科技股份总额不超过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欣天科技 股份总额的 40%。 本人减持欣天科技股份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执行。 如本人违反上述持股锁定期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减持欣天科技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欣天科技股份所得归欣天科技所有 。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欣天科技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欣天科技发出相关公告,本人将对减持原因、减持数量 、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欣天科技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作出说明,本人未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欣天科技发出相关减持公告的, 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欣天科技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等方式,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如一个月内公开减持股数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 1%的,将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转让;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 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欣天科技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本人应分得的现金分红税后金额中予以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 归欣天科技所有。本人关于前述减持价格的承诺不因本人在欣天科技职务变更或离职而失效。 石伟平先生已于 2022 年 2月 15 日全部履行完毕其上述承诺事项,且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二)孙海龙先生承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孙海龙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期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石伟平先生、孙海龙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bc2cd5a7-7dfa-4865-9c7b-701d1432d69b.PDF ─────────┬──────────────────────────────────────────────── 2025-09-05 18:48│欣天科技(3006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月 19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5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9月 5日上午 9:15 至 9 月 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5日 15:00 在深圳市南山 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 7栋 B座 2401 房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石伟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79名,所持股份 81,915,25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2.392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 3人,所持股份为 55,585,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8.76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6 人,代表股份26,329,26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259%。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外的其他 股东)75人,代表股份 1,539,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6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0,411,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87%;反对 1,089,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43%;弃权 14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307%;反对 1,089,37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806%;弃权 14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87%。 关联股东孙海龙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0,682,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48%;反对 1,089,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98%;弃权 1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6,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892%;反对 1,089,27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741%;弃权 1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威、刘佳琦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32d2e63d-430b-4b36-bd94-45f1a7a5c298.PDF ─────────┬──────────────────────────────────────────────── 2025-09-05 18:48│欣天科技(3006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并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届次、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 、会议地点、审议事项及会议登记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 7栋 B座 24 层 2401 房如期召开,由贵公司 董事长石伟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 月 5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5日 9:15至 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 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79人,代表股份 81,915,251股, 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928%。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80,411,3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4887%; 反对 1,089,3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3343%; 弃权 14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77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80,682,2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4948%; 反对 1,089,2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3298%; 弃权 14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754%。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经查验,上述第(一)项议案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二)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a636aa70-7049-47fa-b23b-4fdd246ecfd3.PDF ─────────┬──────────────────────────────────────────────── 2025-08-27 18:34│欣天科技(30061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薛枫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薛枫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804,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3%)。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7 日接到股东薛枫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薛枫 集中竞价 2025 年 8月 5日 15.36 1,451,900 0.75% -2025 年 8月 21 日 大宗交易 2025 年 8月 20 日 12.40 1,000,000 0.52% 合计 2,451,900 1.27%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薛枫 合计持有股份 17,702,112 9.16% 15,250,212 7.89% 其中:无限售条件 17,702,112 9.16% 15,250,212 7.89%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薛枫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薛枫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实施情况与此前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薛枫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薛枫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a9f7a6f0-400f-4361-946f-459087b8380e.PDF ─────────┬──────────────────────────────────────────────── 2025-08-27 18:34│欣天科技(300615):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 2025 年 8月 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8 月 19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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