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15 欣天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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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4 │欣天科技(30061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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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4 │欣天科技(300615):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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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1 │欣天科技(300615):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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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0 │欣天科技(300615):关于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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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0 │欣天科技(300615):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匈牙利欣天追加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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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19 │欣天科技(30061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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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19 │欣天科技(30061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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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7:26 │欣天科技(30061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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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22 │欣天科技(30061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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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48 │欣天科技(3006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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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4│欣天科技(300615):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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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天科技(30061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f47bef3e-637d-4379-922d-a0a202fabf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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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4│欣天科技(300615):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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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暂缓、豁免披
露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四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
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五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
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管理
第八条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
的信息泄露。
第九条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
第十条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
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
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十一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审批程序如下:
(一)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子公司认为特定信息属于需要暂缓、豁免披露的,应及时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申请文件及相关事项
资料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的部门或分子公司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就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董事
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就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复核,并向董事长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上述登记文件交由董事
会办公室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十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7d1df868-a587-48e2-bd43-7abfcd0c0f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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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1│欣天科技(300615):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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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10:00 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伟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欣天盛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系项目建设所需,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支持公司
通信业务的发展。欣天盛作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其经营与管理受公司有效控制。公司能够对担保事项实施有效监督与管控,相关风险
整体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向银行
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二)15:00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11c0d1c1-2824-4b89-a5ef-74e115e40e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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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0│欣天科技(300615):关于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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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0 月 23 日,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
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25年第三次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欣天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天盛”)因产能建设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
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项目贷款,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专项用于“苏州欣天盛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 44.5 万台射频器件及 5000 万个射频金属元器件、结构件项目”建设。为保障欣天盛资金需求及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为欣天
盛本次项目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并拟以欣天盛土地使用权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欣天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天新”)的土地
厂房作为抵押。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公司及欣天新、欣天盛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苏州欣天盛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9 年 09 月 30 日
3、 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天鹅荡路 32 号 1幢 2楼
4、 法定代表人:袁铮
5、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6、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设备及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与本公司关系:欣天盛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间接拥有其 100%股权
8、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9月 30 日 2024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 32,177.90 23,061.45
负债总额 18,489.30 10,514.36
净资产 13,688.61 12,547.09
项目 2025年 1月-9月 2024年 1月-12 月
营业收入 15,086.79 8,189.37
利润总额 1,414.04 324.19
净利润 1,091.49 300.81
9、 欣天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欣天盛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系项目建设所需,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支持公司
通信业务的发展。欣天盛作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其经营与管理受公司有效控制。公司能够对担保事项实施有效监督与管控,相关风险
整体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 1,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0%;公
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0元,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5d36f145-b402-468b-8790-eb44ba1695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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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0│欣天科技(300615):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匈牙利欣天追加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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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匈牙利欣天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欣天贸易(香港)有限公
司对匈牙利欣天追加投资 3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人民币等币种),用于进一步推进匈牙利欣天生产销售平台的搭建及后续市场开
拓。本次追加投资后,公司对匈牙利欣天的投资总额将增至 800万欧元,匈牙利欣天股权架构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匈牙利欣天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
3)。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投资国内备案登记事宜,取得了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深发改
境外备[2025]788号)以及深圳市商务局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4403202500175号)。
三、备查文件
1、《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2、《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f328de09-bee7-4b37-a871-c21e6f5318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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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19│欣天科技(30061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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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06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 7栋 B座 24 层 2401 房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款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
2025年 11月 10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2、现场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 7栋 B座 24层 2401房。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
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需在 2025年 11月 10日下午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
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吴志华
联系电话:0755-86363037
传真:0755-86363037
邮箱地址:xdcdb@xdc-industrie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 7栋 B座 24层 2401房。
邮编:518055
5、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网络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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