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16 尚品宅配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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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17:39│尚品宅配(300616):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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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
全部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予以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
。公司如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
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
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4 年 2 月 6 日 公 司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667,500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2.08%,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4.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76元/股,已使用总金额为58,987,172.54元(含
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de6e165c-4045-4089-bb1d-ce2ed98c0e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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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16:14│尚品宅配(300616):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延期购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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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品宅配(300616):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54cd1eb6-db87-47ef-a87f-dbfabf30e1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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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15:42│尚品宅配(30061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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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品宅配(30061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2d8c8f7c-8591-4cba-b5f6-9d893c704c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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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00:00│尚品宅配(30061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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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连柱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微信、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名, 其中付建平、肖冰、何
超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李连柱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何裕炳和财务总监张启枝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表决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 以募集 资金置 换预先 投入募 投项目的 自筹资 金人民币83,272,386.54元及预先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
614,266.27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已由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1ee17e57-4641-4eb8-b71c-80c68b75ec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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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00:00│尚品宅配(300616):关于尚品宅配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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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止 2024 年 3 月 13 日的《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
行专项审核。
一、 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专项说明》,并
保证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获取对《专项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的
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
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24 年 3 月 13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济平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浩
中国福州市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8e8588ef-5b52-44e6-9ab2-c2e7732f4f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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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00:00│尚品宅配(300616):招商证券关于尚品宅配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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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品宅配”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尚
品宅配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59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尚品宅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648,900 股,每股发行
价格人民币 15.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8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859,549.14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394,140,439.86 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到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出具了《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4]23002270283 号)。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情况
根据《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发行结果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由 80,000.00 万元调整为 39,414.04 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成都维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00,140.00 39,414.04
合计 100,140.00 39,414.04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1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83,272,386.54 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已预先投入资金 拟置换金额
1 成都维尚生产基地建设 39,414.04 8,327.24 8,327.24
项目
合计 39,414.04 8,327.24 8,327.24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1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发行费用 1,614,266.2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不含税) 入可置换的金额
1 保荐承销费 424.53 -
2 律师费 94.34 94.34
3 审计验资费 47.17 47.17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不含税) 入可置换的金额
4 材料制作费 7.55 7.55
5 股份登记费 2.51 2.51
6 印花税 9.86 9.86
合 计 585.95 161.43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
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涉及银行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贷款发放银行 贷款期限 贷款金额 (万元)
成都维尚生产基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5 年 6,383.07
建设项目 公司广州城南支行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83,272,386.54 元及预先投入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人民币 1,614,266.27 元。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一
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
24 年 3月 13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尚品宅配相关决议文件、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尚品宅配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
出具了《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
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尚品宅配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c1461ac5-5c71-4813-84d3-8d8318da60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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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00:00│尚品宅配(30061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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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李庆阳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4年3月13日11:00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 3名,由监事会主席李庆阳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何裕炳
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a00db24a-8d38-43bc-a2ba-62a24f8f31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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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00:00│尚品宅配(30061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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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59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品宅配”)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尚品宅配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48,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5.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89.00元,扣
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59,549.1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140,439.86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月 24 日到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4 年 1月 24日出具了《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4]23002270283 号)。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发行结果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80,000.00 万元调整为39,414.04 万元。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成都维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00,140.00 39,414.04
100,140.00 39,414.04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1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额为人民币 83,272,386.54 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 已预先投入资金 拟置换金额
金金额
1 成都维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9,414.04 8,327.24 8,327.24
合 计 39,414.04 8,327.24 8,327.24
注:上述“已预先投入资金”为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至 2
024年 3月 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1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发行费用 1,614,266.2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不含税) 入可置换的金额
1 保荐承销费 424.53 -
2 律师费 94.34 94.34
3 审计验资费 47.17 47.17
4 材料制作费 7.55 7.55
5 股份登记费 2.51 2.51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不含税) 入可置换的金额
6 印花税 9.86 9.86
合 计 585.95 161.43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
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
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
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须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公司前述拟置换金额中,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涉及银行贷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贷款发放银行 贷款期限 贷款金额 (万元)
成都维尚生产基地建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5年 6,383.07
项目 公司广州城南支行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3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3,272,386.54元及预先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人民币 1,614,266.27 元。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3月 1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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