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17 安靠智电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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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5:42 │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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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08 │安靠智电(30061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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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08 │安靠智电(30061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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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08 │安靠智电(300617):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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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12 │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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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6:12 │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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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00:05 │安靠智电(300617):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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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00:05 │安靠智电(30061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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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00:05 │安靠智电(30061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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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2 │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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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5:42│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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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7项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专利权人
1 ZL 2022 1 1163197.1 一种 GIL 首末端与电缆在地下管廊 发明 2022/9/23 公司
内直连结构及其耐压试验方法
2 ZL 2024 2 2061883.9 一种新型 GIL 三支撑固定连接结构 实用新型 2024/8/26 公司
3 ZL 2024 2 2614825.4 一种电力变压器的半包围结构 实用新型 2024/10/29 公司
4 ZL 2024 2 2389801.3 一种用于变电站位置误差调节的直 实用新型 2024/9/30 公司
角柔性母线单元
5 ZL 2024 2 2698470.1 一种高压隔离开关地刀锁止装置 实用新型 2024/11/6 公司
6 ZL 2024 2 2627332.4 一种显示数值的中性点放电间隙调 实用新型 2024/10/29 公司
节装置
7 ZL 2025 3 0108798.0 三工位接地隔离开关 外观设计 2025/3/10 公司
注:专利有效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十年;外观设计专利十五年。
上述专利技术目前已应用于公司产品。
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增强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ae7139ab-da66-4f9f-8f82-6c91d497ce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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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08│安靠智电(30061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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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0月 27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公开发布了《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
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月 14 日 14:30 在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 100号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黄金坪会议
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陈晓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4日
9:15-15:00。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127人,代表股份 89,738,70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548%。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 89,635,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849%;
反对 8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936%;弃权 19,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15%。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89,482,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143%;
反对 25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2801%;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56%。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89,490,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231%;
反对 24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2705%;弃权 5,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65%。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89,629,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779%;
反对 90,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006%;弃权 19,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15%。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
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
独计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二)(三)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第(一)(四)
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efcf7333-ebb0-43cb-8eb9-2c0973e4a6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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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08│安靠智电(30061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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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30061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d045fab8-dc00-40bc-9112-6434f9fa7a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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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08│安靠智电(300617):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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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300617):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d2782a44-184d-4d2e-be80-04a0e3f37c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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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20:12│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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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晖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7,0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14%)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陈
晓晖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2月23日)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1,673,601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晖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陈晓晖 37,050,000 22.1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家庭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实施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673,60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本次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2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5、本次拟减持的方式:集中竞价
6、本次拟减持的价格区间:将根据减持实施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晖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陈晓晖先生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处理)。在本人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且上述半
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
2、截至本公告日,陈晓晖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亦不会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陈晓晖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公司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的情形,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
%。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陈晓晖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5418dd9a-685d-4ee2-b123-fca3454216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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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6:12│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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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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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00:05│安靠智电(300617):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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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300617):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74ea21b7-7efe-4efe-b847-857f28c6d3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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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00:05│安靠智电(30061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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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30061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65e7d8be-ffeb-45a9-b06f-cd42b4969d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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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00:05│安靠智电(30061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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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30061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9e0ed982-17ec-4c9b-8db9-1b17b58f24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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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2│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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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了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
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
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截至2022年12月15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26,
0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874%,最高成交价为37.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9,913,670.24 元(不
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
于2022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截至 2025年 10月 1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回购股份1,6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成交总金
额为 62,548,961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 39.13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36.06 元/股,成交均价为37.37 元/股。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3日披露了《关于已回购股份减持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为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剩
余股份 1,652,492 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67,360,156股变更为 165,707,66
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67,360,156元变更为人民币165,707,664元。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内容,需对《江苏安靠智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对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部分条款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对照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736.0156万元。 16570.7664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数为 16736.0156万股,均为普通股。 数为 16570.7664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
在股东会通过本议案后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最终修订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e2c8f4c1-6041-4538-a594-86cc10370f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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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安靠智电(30061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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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列明了
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同时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会议和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以现场投票表决及通
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7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7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人数 4 人,刘鹏、丁晓明、李远扬 3 位董事以视频电
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晓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季报内容、格式符合规定;季报
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修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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