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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17(安靠智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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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17 安靠智电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10 17:04 │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2-10 17:04 │安靠智电(30061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2026-02-10 17:04 │安靠智电(300617):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2026-02-10 17:04 │安靠智电(300617):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 │2026-02-10 17:04 │安靠智电(300617):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 ├─────────┼──────────────────────────────────────────────┤ │2026-02-10 17:04 │安靠智电(300617):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 │2026-02-10 17:04 │安靠智电(300617):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 │2026-02-10 17:04 │安靠智电(30061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 │2026-02-10 17:04 │安靠智电(30061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 │2026-02-10 17:02 │安靠智电(30061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 ─────────┬──────────────────────────────────────────────── 2026-02-10 17:04│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根据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3 月 0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04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3 月 0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2 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2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 段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 100 号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黄金坪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3 月 2 日、2026 年 3月 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或邮 件发送的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3 月 3 日 16:00 之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2、登记地点: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江 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 100 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发送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须在 2026 年 3月 3日下午 16: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至公司证券部。采用信函或邮件发送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云 联系电话:0519-87983616 传真:0519-87982668-9999 邮箱:stock@ankura.com.cn 通讯地址: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 100 号) 邮编:213300 2、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18adfb63-ae73-4d4f-b1cd-7555cb93ec53.PDF ─────────┬──────────────────────────────────────────────── 2026-02-10 17:04│安靠智电(30061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含续聘、改聘)程序,根据《公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经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 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四)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五)能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如下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四)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决策机构决定; (五)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六)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负责法律法规、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 作公平、公正进行。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应当包含选聘 基本信息、评价要素等内容。 公司应及时公示选聘结果,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费用。 第八条 公司应当细化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标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应聘文件进行评价,并对参与评价人员的评价意见予以 记录并保存。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至少应当包括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 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 公司应对每个有效的应聘文件单独评价、打分,汇总各评价要素的得分。其中,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 40%,审计费 用报价的分值权重应不高于 15%。 第九条 公司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时,应当将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的平均值作为选聘 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审计费用报价得分: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1-|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通过审阅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资料、查阅公开信息或者向证券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注册会计 师协会查询等方式,调查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必要时应要求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陈述。 第十一条 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按照《 公司章程》以及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二条 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董事会提交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进行审议。股东会审议 通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公司与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相关审计业务。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会计师审计工作完成后,及时对会计师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评价,评价意见应当提交公司年 度董事会,并对外披露。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委员会可以以评价意见替代调查意见,不再另外执行调查和审核程序,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第四章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四条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应当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 (二)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故拖延审计工作影响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或者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 难以保障公司按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具备承接相关业务的资质或能力,导致其无法继续按业务约定书履行义务; (四)会计师事务所要求终止与公司的业务合作; (五)根据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要求,需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情况,需要改聘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时,可以约见前任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 业质量情况认真调查,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发表审核意见。 第十六条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后,发出股东会会议通知,并书面通知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 务所参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在股东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应为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股东会上陈述意见提供便利条件 。 第十七条 除第十四条所述情形外,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八条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 第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要求终止对公司的审计业务的,审计委员会应向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详细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作出 书面报告。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履行改聘程序。 第五章 监督与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其检查结果应纳入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 (一)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有关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国家和证券监督部门有关规定; (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履行情况; (四)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及本制度的,应及时报告董事会。情节严重的,提请股东会决 议批准,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因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下列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 (一)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两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 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者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 (三)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 (四)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变动,或者选聘的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 (五)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 审计费用等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b918dabb-2dc1-4fbc-9733-e98a46be20b7.PDF ─────────┬──────────────────────────────────────────────── 2026-02-10 17:04│安靠智电(300617):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安靠智电(300617):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c47b0353-f24b-4cbb-9dc7-6dc9293538b7.PDF ─────────┬──────────────────────────────────────────────── 2026-02-10 17:04│安靠智电(300617):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安靠智电(300617):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61fc2b50-fc2c-424e-adc4-3c890672be55.PDF ─────────┬──────────────────────────────────────────────── 2026-02-10 17:04│安靠智电(300617):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 安靠智电(300617):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80b722d1-a5d3-486b-8413-bd7722c959b4.PDF ─────────┬──────────────────────────────────────────────── 2026-02-10 17:04│安靠智电(300617):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安靠智电(300617):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830e99fa-caf1-41f2-aae3-9abe09df92f3.PDF ─────────┬──────────────────────────────────────────────── 2026-02-10 17:04│安靠智电(300617):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安靠智电(300617):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f4fd18cf-0d32-45fa-8895-badfa50a41dc.PDF ─────────┬──────────────────────────────────────────────── 2026-02-10 17:04│安靠智电(30061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安靠智电(30061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a58e88b4-dd4c-4201-a0b4-2464c2343e42.PDF ─────────┬──────────────────────────────────────────────── 2026-02-10 17:04│安靠智电(30061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安靠智电(30061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d7ebe9de-4194-40b9-9065-5f2b05a6d30d.PDF ─────────┬──────────────────────────────────────────────── 2026-02-10 17:02│安靠智电(30061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安靠智电(30061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7964df91-f234-4908-9ac1-26e9be801a4e.PDF ─────────┬──────────────────────────────────────────────── 2026-02-10 17:01│安靠智电(30061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年 1月 5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列明了会议的 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同时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年 2月 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会议和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以现场投票表决及通讯表 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7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7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人数 3人,陈晓凌、钟鸣、刘鹏、丁晓明 4位董事以视 频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晓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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