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17 安靠智电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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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20:32 │安靠智电(300617):安靠智电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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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20:32 │安靠智电(300617):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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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20:32 │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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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20:32 │安靠智电(300617):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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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20:32 │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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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20:32 │安靠智电(300617):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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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12 │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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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4 16:17 │安靠智电(300617):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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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4 16:17 │安靠智电(300617):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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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5:46 │安靠智电(300617):关于新产品通过鉴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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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20:32│安靠智电(300617):安靠智电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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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300617):安靠智电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8f4d5cbb-e978-4361-ac9f-7458110176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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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20:32│安靠智电(300617):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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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人数 1 人,徐凯、马亭 2 位监事以视频电话会议方
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
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陈晓凌、王春梅、蒋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222 号)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8316f4d0-84b5-4775-96de-f85adb4493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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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20:32│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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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20fa881c-2d8b-4cd6-b1e8-0f02d71caf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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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20:32│安靠智电(300617):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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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月 10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列明了会
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同时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会议和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以现场投票表决及通
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7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7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人数 3 人,吴建清、钟鸣、刘鹏、丁晓明 4 位董事以
视频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晓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1bcb3160-816e-4470-a185-ec192132b2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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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20:32│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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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f14978fc-377c-440a-bed8-6b07efe056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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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20:32│安靠智电(300617):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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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300617):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736d0c8f-1387-45f0-b22d-4f951bb71a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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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12│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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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5项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日 专利权人
1 2024111541584 一种新型交直流电缆终端 发明 2024/8/22 公司
2 202410823883X 一种 GIL与电力电缆直连单 发明 2024/6/25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
元 限公司南京供电分
公司、公司
3 2020114637913 一种 GIL用一体化三相共仓 发明 2020/12/9 公司
绝缘子及其输电线路
4 2023226761770 一种电缆线路中间接头高压 实用新型 2023/10/7 公司
半导电套
5 2023234232764 一种采用新型电气连接结构 实用新型 2023/12/15 公司
的刚性气体绝缘输电线路
上述专利技术目前已应用于公司电缆连接件及GIL相关产品中,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
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0952a887-9e92-4c9e-99ae-72ba697e44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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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4 16:17│安靠智电(300617):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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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靠智电”或“公司”)于 11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
下简称“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陈晓凌、王春梅、蒋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2024]22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就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全面自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收
到《决定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决定书》中提及的违规
行为,公司第一时间开展自查,现将具体自查情况报告如下,后续将在规定时间内向江苏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一、存在的违规行为及自查说明
(一)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
1、存在问题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工程安装项目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
2、自查说明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收入政策如下:商品销售收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
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电缆连接件、GIL 产品、智能输变电设备及零部件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
础上,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
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控制权转移的具体判断依据为: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发货,不需要安
装的,客户签收并核对数据后确认收入;需要安装的,安装完成并经客户核对数据后确认收入。公司提供劳务收入包括电力工程勘察
设计、工程安装、运维管理等类别。对于电力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在提交设计图纸或报告书并取得客户最终确认后确认收入;对于工
程安装项目,以项目验收通过并取得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对于运维管理等项目,以项目完成并取得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
上述收入政策中披露 “对于工程安装项目,以项目验收通过并取得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公司对当年新增的包含 GIL 产品销
售的工程安装项目,根据合同约定,以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格为基础,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交“形象进度表”,按时段法确认
收入,以取得客户分阶段确认的产值确认单作为收入确认的外部证据。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收入确认原则中对包含 GIL 产品销售的工程安装项目的具
体确认原则表述的不清晰,容易引起报告使用者产生疑问。
因此,公司在 2022 年年报的财务报表附注中单独增加了工程项目“电力系统服务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以方便报告使用者更
直接理解。具体内容如下: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电力系统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智能电力系统服务及 GIL 产品系统服务。由于客户能够控
制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公司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或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以及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
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
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二)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
1、存在问题
公司因已完成工程子项目核算错误,致使部分期间曹山旅游度假区地下管廊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曹山项目)收入确认不准确;曹山
项目存在部分支出未计入成本或存在跨期的问题。前述行为导致公司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2、自查说明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沟通不及时,同时业务部门向财务部门传递曹山项目进展情况信息不全面,导致该项
目存在部分收入确认不准确、部分支出未计入成本的问题。对公司 2021 年、2022年、2023 年年度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 203.19 万
元、-761.69 万元、368.10万元,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 0.99%、-4.87%、1.85%。
(三)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
1、存在问题
公司对曹山项目在收入、成本未记账情况下,即调整了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等不规范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第四条第一款、《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 年)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等规定。但安靠智电于 2022 年
3月 30 日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公告》称,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上述事实不符。
2、自查说明
由于 2021 年半年度结账时间比较紧张,公司财务人员暂对上述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采取表调账不调的处理方法,未编制相关的
记账凭证,仅仅在财务报表上根据工程部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相关数据的调整。
二、自查总结
公司将根据《决定书》的有关要求,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公司董监高的责任,做到勤勉尽责,杜绝上述情况的再次发生。公
司也会充分吸取本次教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江苏证监局此次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进一
步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规范、信息披露的关键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引的认识,将有
效促进公司合规、持续、稳健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4/bd268706-19ea-41c4-9473-86f7f037cd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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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4 16:17│安靠智电(300617):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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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靠智电”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江苏
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陈晓凌、王春梅、蒋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22 号
)(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陈晓凌、王春梅、蒋浩:
经查,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靠智电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工程安装项目收入确认政
策披露不准确。
二是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公司因已完成工程子项目核算错误,致使部分期间曹山旅游度假区地下管廊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曹山
项目)收入确认不准确;曹山项目存在部分支出未计入成本或存在跨期的问题。前述行为导致公司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是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公司对曹山项目在收入、成本未记账情况下,即调整了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等不规范行为,不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第四条第一款、《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 年)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等规
定。但安靠智电于 2022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公告》称,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上述事实不符。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晓凌、
时任财务总监王春梅、财务总监蒋浩未能勤勉尽责,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的规定,应当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
施,对陈晓凌、王春梅、蒋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完善相关内部控
制,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对定期报告披露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对相关错报及时进行更正,充分吸取教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
类事件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对《决定书》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江苏证监局的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及整改,尽快形成整改报告,并根据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将充分吸取本次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4/b04ecd60-b903-4438-a6c0-10cd5a1508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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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5:46│安靠智电(300617):关于新产品通过鉴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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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300617):关于新产品通过鉴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1b522788-2524-4585-8312-bf8abe2f8b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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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安靠智电(300617):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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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300617):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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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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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公司拟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18.82亿
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最终以实际审批授信额度为准):
银行 拟申请授信额度(亿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2.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支行 1.50
中国银行溧阳支行 2.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2.14
邮储银行溧阳支行 1.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1.00
中信银行溧阳支行 2.00
南京银行溧阳溧城支行 1.8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1.50
江南银行溧阳支行 0.98
安靠智电
交通银行溧阳支行 1.8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1.00
合计 18.82
一、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为了保证公司及下属企业经营向银行借款、其他融资和非融资性等业务,用本公司存入银行的保证金作
质押担保,具体办理业务时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对公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二、其他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授信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41d98231-a92a-42bf-8370-21c1ede554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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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安靠智电(300617):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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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300617):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034eca65-0f51-4984-b4ed-621db892db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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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安靠智电(300617):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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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300617):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f1257a07-09e8-417a-83a7-d2acee326b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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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15:42│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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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300617):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4/d185b0d2-c02c-441b-bbe7-07d47e644d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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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5:42│安靠智电(300617):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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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靠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安靠”)
收到《中标通知书》,中标价为人民币 72,183,026.73元,约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 7.53%。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的冲子光伏电站升压站总承包工程,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无异议,确定河南安靠为中标单位,
中标价:¥ 72,183,026.73元,中标工期:100日历天。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到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施
工承包合同。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中标价为人民币 72,183,026.73元,约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 7.53%。若本次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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