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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18(寒锐钴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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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18 寒锐钴业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04 15:44│寒锐钴业(3006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2023 年12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08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8)。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送 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 45.08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44.98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 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92,148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比例为 0.42%,最高成交价格为 24.2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22.8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318,393.84 元(不含交易费 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100d3f13-3532-43da-a889-52f8488c04d6.PDF ─────────┬──────────────────────────────────────────────── 2024-10-31 16:12│寒锐钴业(30061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寒锐钴业(30061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9f3490f7-2680-47d6-afba-a64b81d843b2.PDF ─────────┬──────────────────────────────────────────────── 2024-10-26 00:00│寒锐钴业(300618):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以电 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梁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季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季报编制 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d6cd0d87-f612-4904-8d31-032bbddcb891.PDF ─────────┬──────────────────────────────────────────────── 2024-10-26 00:00│寒锐钴业(300618):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寒锐钴业(300618):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2195699e-ab67-4fd1-be79-166ceae1a611.PDF ─────────┬──────────────────────────────────────────────── 2024-10-26 00:00│寒锐钴业(300618):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寒锐钴业(300618):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571054a5-e084-436c-b21f-261f8092e0b1.PDF ─────────┬──────────────────────────────────────────────── 2024-10-26 00:00│寒锐钴业(300618):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寒锐钴业(300618):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9c89a653-1f63-4c15-b882-7b0469d69228.PDF ─────────┬──────────────────────────────────────────────── 2024-10-26 00:00│寒锐钴业(300618):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寒锐钴业(300618):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5fb37fd4-318f-4a3d-a095-82b68bec6ea1.PDF ─────────┬──────────────────────────────────────────────── 2024-10-08 16:36│寒锐钴业(3006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2023 年12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08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8)。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送 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 45.08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44.98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 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92,14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0.42%,最高成交价格为 24.2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22.8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318,393.84 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5bb62320-cc80-401b-86c3-c9bb0cb2fa30.PDF ─────────┬──────────────────────────────────────────────── 2024-09-30 19:16│寒锐钴业(300618):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增资的控股子公司位于印度尼西亚,涉及境外投资,增资金额在原审批的境外投资总额范围内,受当地宏观及行业政策 、生产经营环境、相关政府审批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风险。 2、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下述数据如有尾差,均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建设“年产 2万吨镍金属量富氧连续吹炼高冰镍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寒锐钴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香港投资”)与华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或“华鑫投资”)已于 2023 年 12 月签订《合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全资子公司签订年产 2 万吨镍金属量富氧连续吹炼高冰镍项目合资协议的公告》),协议双方同意在印度尼西亚中苏拉威西省莫罗 瓦利县的工业园内注册合资公司印尼寒锐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或“印尼寒锐”),并由合资公司负责合作项目的建设及 运营。项目总投资 24,324.12 万美元,其中项目总投资 35%的资金,即不超过 8,512.2415 万美元(包括项目公司的授权资本), 由各方根据其在合资公司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以自筹资金向合资公司出资及提供股东免息借款。各方应按其在合资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同 步到位。 本次印尼寒锐增资总额为 60,953.60 万元,折合美元 8,512.24 万美元,由双方股东同比例增资,其中公司通过香港投资向印 尼寒锐增资 42,667.53 万元,折合美元5,958.57 万美元(备注:前述数据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 7.1607 测算,最终金额以银行结息 后实际金额和实际汇出日的汇率为准,下同)。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增资涉及境外投资,增资金额在原审批的境外 投资总额范围内。 二、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寒锐钴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 年 11 月 17 日 注册地址:Unit 2, LG 1, Mirror Tower, 61Mody Road, Tsim Sha Tsui,Kowloon, HongKong 法定代表人:韩厚坤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寒锐钴业(三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寒锐”)持有其 100%股权。 (二)企业名称:华鑫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 年 1 月 12 日 注册地址:Room 1901, 19/F, Lee Garden One, 33 Hysan Avenue, Causeway Bay, HongKong 法定代表人:张健侃 注册资本:1 港元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 股东及持股比例: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华鑫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印尼寒锐镍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民营企业 注册资本 150 亿印尼盾 法定代表人 梁杰 成立时间 2023 年 10 月 27 日 经营地址 印度尼西亚中苏拉威西省莫罗瓦利县华宝工业园 股权结构 香港投资持股 70%、华鑫投资持股 30% (二)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873,066.88 40,137,387.28 负债总额 15,872,492.68 40,793,468.39 净资产 574.20 -656,081.11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572.01 -654,871.37 (三)增资方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三亚寒锐、香港投资向控股子公司印尼寒锐增资 42,667.53 万元。 (四)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万美元) (%) 寒锐钴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5,958.57 70 华鑫投资有限公司 2553.67 30 合计 8,512.24 100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金额 本次丙方增资总额为 8,512.24 万美元,折算为人民币为 60,953.60 万元,在原审批的境外投资总额范围内,其中,甲方向丙 方增资 5,958.57 万美元,折算人民币为42,667.53 万元;乙方向丙方增资 2553.67 万美元,折算人民币为 18,286.08 万元。 (二)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应根据丙方发出的缴付通知所载明的方式和日期支付增资价款,丙方应根据本协议尽快办理增资的各项审批备案手续 。 (三)违约责任 对于增资事项,如果一方(“违约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缴付应由其缴付的增资价款,则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发出通知,要 求其在收到通知后九十(90)日内改正该违约行为,并要求其自应付日起至实际付款日就应付未付部分按万分之五/日向守约方支付 赔偿。如违约方在通知后九十(90)日内仍未改正该违约行为,则其它守约方股东有权按照其实际资金缴付比例(此处指约定的项目 总投资的 35%的资金缴付比例,剔除违约方已出资金额)无偿收购违约方应付未付出资,同时违约方仍需按前述约定支付违约赔偿。 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协议的约定。如果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实质性义务或承诺,致使守约方无法达到协议之目的 的,该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因追偿该损失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 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 (四)争议解决 协议双方应尽合理努力通过协议双方的负责人之间的友好协商来解决由本协议(包括本协议的有效性、无效性、违约或终止)所 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或权利主张(“争议”);如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争议应提交至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等规则应视为纳入本协议。仲裁地或仲裁法定 场所应位于上海。仲裁程序应采用中文进行。仲裁员人数应为三(3)人,应根据申请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来指定。仲裁裁决 为终局性,并对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当任何争议发生时以及在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 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五、本次增资的目、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是为满足建设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建设项目的 有序推进。本次增资涉及境外投资,仍在原审批的境外投资总额范围内,本次建设项目位于印度尼西亚,受当地宏观及行业政策、生 产经营环境、相关政府审批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资的进展情况,如有重大变化公司会根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积极完善子公司的管理体系及风险控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本次增资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210aa630-a376-4cbe-a7a2-6aff404119e1.PDF ─────────┬──────────────────────────────────────────────── 2024-09-30 19:16│寒锐钴业(30061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 寒锐钴业(30061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a8f8363f-fd0a-4de6-b926-3cc041256f06.PDF ─────────┬──────────────────────────────────────────────── 2024-09-30 19:16│寒锐钴业(300618):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寒锐钴业(300618):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3341bffa-4c1b-4d3a-b81d-b55f4738d0f4.PDF ─────────┬──────────────────────────────────────────────── 2024-09-30 19:16│寒锐钴业(300618):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 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梁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同意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作为授予日,以 11.4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7 万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爱青、陶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鉴于印尼寒锐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寒锐”)作为募投项目“年产2 万吨镍金属量富氧连续吹炼高冰镍项目”的实施主 体,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寒锐钴业(三亚)科 技投资有限公司、寒锐钴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印尼寒锐增资及提供借款。其中增资 42,667.53 万元,折合美元 59 58.57万美元(本次印尼寒锐增资总额为 60,953.60 万元,折合美元 8,512.24 万美元,由双方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在原审批 的境外投资总额范围内);提供借款60,827.09 万元,折合美元 8494.57 万美元(备注:前述数据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7.1607 测算 ,最终金额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和实际汇出日的汇率为准)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相同期限的 LPR 基准 利率+35BP(具体利率另行协商确定),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到期后续借 或提前还款。本次增资及借款仅用于募投项目“年产 2 万吨镍金属量富氧连续吹炼高冰镍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就本 次借款,印尼寒锐其他股东华鑫投资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其控股股东振石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关于对控股 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ffafa6a5-9caf-4bcd-a295-b828e01fa804.PDF ─────────┬──────────────────────────────────────────────── 2024-09-30 19:16│寒锐钴业(300618):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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