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18 寒锐钴业 更新日期:2025-05-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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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5:46 │寒锐钴业(30061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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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7:46 │寒锐钴业(30061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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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7:46 │寒锐钴业(30061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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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32 │寒锐钴业(300618):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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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31 │寒锐钴业(300618):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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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31 │寒锐钴业(30061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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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30 │寒锐钴业(30061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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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00:35 │寒锐钴业(300618):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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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9:45 │寒锐钴业(300618):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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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9:42 │寒锐钴业(300618):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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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5:46│寒锐钴业(30061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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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锐钴业(30061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e277206b-8150-4b84-ac59-af53e1e726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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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7:46│寒锐钴业(30061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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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统称为“会议通知
”),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在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527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梁杰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329人,代表股份96,302,81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42%。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6,030,0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167%;
反对151,9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77%;弃权120,8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255%。
(二)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6,024,7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112%;
反对158,3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644%;弃权119,7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244%。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96,019,7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060%;
反对158,8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649%;弃权124,2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291%。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96,024,5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110%;
反对152,7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86%;弃权125,5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04%。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96,021,9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084%;
反对177,0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839%;弃权103,7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78%。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5,801,0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4790%;
反对359,0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28%;弃权142,7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83%。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244,59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5.9436%;
反对229,5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7900%;弃权137,5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2664%。关联股东梁杰、梁建坤、云南拓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八)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95,935,2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183%;
反对229,3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382%;弃权138,2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36%。
(九)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95,983,3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683%;
反对183,7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08%;弃权135,7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09%。
(十)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6,025,3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118%;
反对157,7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638%;弃权119,8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244%。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
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
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议案、第七项至第九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项至第六项议案、第十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d8a344b8-24bc-4e38-a152-cb033b200d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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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7:46│寒锐钴业(30061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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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锐钴业(30061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edb96326-901c-485a-b219-6262425a3e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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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32│寒锐钴业(300618):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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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锐钴业(300618):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dd766904-31ae-4802-9790-65d15588ae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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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31│寒锐钴业(300618):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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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锐钴业(300618):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78c35600-c778-48ec-af3f-66b12afe4f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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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31│寒锐钴业(30061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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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
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星期三)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梁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季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季报编制
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61d96554-fe83-4e83-861b-c7d62c59f1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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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30│寒锐钴业(30061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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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锐钴业(30061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becee137-07c2-4964-8875-46193bed07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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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00:35│寒锐钴业(300618):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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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锐钴业(300618):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24fd73b6-a129-4ba7-b909-7f1f48b48f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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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9:45│寒锐钴业(300618):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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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锐钴业(300618):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ecebd7a4-e22a-4c92-8ad3-6dc786280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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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9:42│寒锐钴业(300618):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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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锐钴业(300618):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17cac162-be56-4f02-a48e-edf200a08e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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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9:22│寒锐钴业(300618):关于公司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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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
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2024年 5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其中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或等值其他
外币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不超过人民币 43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其中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或等
值其他外币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2024-033)。
二、2024 年度公司套期保值情况
单位:万元
衍生品 初始 期初金 本期公 计入权益 报告期 报告期内 期末金 期末投资
投 投资 额 允 的 内 售 额 金
资类型 金额 价值变 累计公允 购入金 出金额 额占公司
动 价 额 报
损益 值变动 告期末净
资
产比例
商品期 0 1,403. 13,090. 10,509.1 5,552. 9,709.93 8,382. 1.45%
货 93 68 5 08 88
合约
合计 0 1,403. 13,090. 10,509.1 5,552. 9,709.93 8,382. 1.45%
93 68 5 08 88
报告期 报告期内,本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090.68 万元,其中计入权益
实 的公允价值变动余额
际损益 10,509.15万元、计入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1,182.94万元。
情
况的说
明
套期保 公司开展铜商品期货合约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对冲减少经营风险,通过对冲风险,
值 公司可以更好地应对市
效果的 场变化,并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中保持竞争力。
说
明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或产品价格波动以及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
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公司制定相关业务规则及流程,在规定的权限内下达操作指令,如市场波动过大,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
而被强行平仓所带来的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存在交易指令延迟、中
断或数据错误等风险。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存在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等风
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
慎操作。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只能在场内市场进行,不得在场外市场进行。
2、公司将遵循锁定原材料或产品价格风险、外汇汇率套期保值原则,且只针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或产品以及生产经
营所使用的外币币种进行操作,不做投机性期货交易操作。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
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公司套期保值风险控制小组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
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
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证券
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仅开展了套期保值,公司用于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
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开展套期保
值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0c2d53a8-3598-49ed-9360-92a886b8a8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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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8:58│寒锐钴业(300618):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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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锐钴业(300618):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7/e395bf1a-8f99-42f7-a403-06429b8291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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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8:57│寒锐钴业(300618):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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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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