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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19(金银河)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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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19 金银河 更新日期:2026-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3 17:42 │金银河(30061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1 18:24 │金银河(3006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1 18:24 │金银河(3006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5-15 19:43 │金银河(300619):中信证券关于金银河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 │2026-05-15 19:43 │金银河(300619):中信证券关于金银河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6-05-15 19:43 │金银河(300619):中信证券关于金银河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 ├─────────┼──────────────────────────────────────────────┤ │2026-05-15 19:43 │金银河(300619):中信证券关于金银河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2026-05-15 19:43 │金银河(300619):中信证券关于金银河2025年度跟踪报告 │ ├─────────┼──────────────────────────────────────────────┤ │2026-05-15 19:43 │金银河(30061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6 16:16 │金银河(300619):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 └─────────┴──────────────────────────────────────────────┘ ─────────┬──────────────────────────────────────────────── 2026-06-23 17:42│金银河(30061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1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目前公司股份总数 173,999,6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发现金红利 0.33元(含税),预计分红金额为 5,741,988.71(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转增 3股,合计转增 52,199,89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26,199,55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 案则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及转增数”的原则实施。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3,999,6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33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97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转增 3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6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73,999,65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26,199,555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3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年 6月 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 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 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62 张启发 2 08*****229 佛山市宝月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 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30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 27,513,162 15.81% 8,253,949 35,767,110 15.81% 条件流通 股/非流通 股 二、无限 146,486,496 84.19% 43,945,949 190,432,445 84.19% 售条件流 通股 三、总股 173,999,658 100% 52,199,897 226,199,555 100% 本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26,199,555 股摊薄计算的,2025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085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 ,届时董事会将对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公告。 3、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0),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启发及其一致行动人佛山市宝月山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合计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10,354,348股,拟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保持不变。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宝云路 6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何伟谦 咨询电话:0757-87323386 传真电话:0757-87323380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6b64511f-07c7-463e-894c-2c935add8b96.PDF ─────────┬──────────────────────────────────────────────── 2026-05-21 18:24│金银河(3006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5、会议召开的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金银河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1、出席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8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1,161,85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034%。(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共 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703,23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67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6人,代表股份 9,458,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6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3人,代表股份 11,747,98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75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人,代表股份 2,289,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57%;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6人,代表股份 9,458,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60%。 2、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见证律师出席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899,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77%;反对 2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3%;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0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85,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90% ;反对 2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72%;弃权 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898,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52%;反对 246,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17%;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0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84,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82% ;反对 246,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79%;弃权 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9%。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897,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43%;反对 2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3%;弃权 18,66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6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84,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40% ;反对 2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72%;弃权 18,6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9%。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961,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2%;反对 183,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8%;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4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547,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36% ;反对 183,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3%;弃权 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1%。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901,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04%;反对 2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50%;弃权 1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4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87,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09% ;反对 2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84%;弃权 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待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448,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52%;反对 249,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81%;弃权 7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 6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18,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981% ;反对 249,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35%;弃权 7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84%。 股东张启发及其一致行动人佛山市宝月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黎明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900,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86%;反对 2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50%;弃权 18,66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6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86,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27% ;反对 2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84%;弃权 18,6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9%。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833,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0%;反对 248,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2%;弃权 7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 5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19,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41% ;反对 248,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75%;弃权 7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84%。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显清、凌素丽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 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070336ee-97e6-4433-a50b-84f611a3b97f.PDF ─────────┬──────────────────────────────────────────────── 2026-05-21 18:24│金银河(3006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金银河(3006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0e5117c-dc7b-4c1a-ae75-4b3941a24d88.PDF ─────────┬──────────────────────────────────────────────── 2026-05-15 19:43│金银河(300619):中信证券关于金银河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对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河”、“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人员:侯理想(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秦国安、於苏阳、丁烁 (三)培训时间:2026 年 4 月 28 日 (四)培训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宝云路 6 号,金银河会议室 (五)培训对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则要求,重点向金银河讲解了最新监管要求、募集资金使用与管 理、关联交易、内幕交易、资金占用、上市公司治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上市公司董监高交易股票等相关规 定、上市公司违规案例分析以及 2025 年以来新规解读等。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在人员、场地、组织等方面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 好效果。 四、培训的完成情况及效果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金银河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 培训,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地学习并进行了交流沟通。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对于上市公司的规 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参训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 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结果,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规范操作意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befb2f2-e950-4897-b06a-c103abba1663.PDF ─────────┬──────────────────────────────────────────────── 2026-05-15 19:43│金银河(300619):中信证券关于金银河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年 5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金银河 证券代码 300619.SZ 注册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宝云路 6号一、二、四、五、六、七座 办公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宝云路 6号一、二、四、五、六、七座 法定代表人 张启发 实际控制人 张启发 董事会秘书 何伟谦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344 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3,923,737股,每股面值人民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16元,共 计募集人民币 642,719,699.9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 10,246,725.5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2,47 2,974.38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12月 7日前全部到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12月 11日对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2013060147号”《验资报告》。 三、保荐工作概述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河”、“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4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1,392.373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6.16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1,392.3737万股股票于 2023年 12月 2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并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公司持续督导期定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 自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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