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19 金银河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5 20:50 │金银河(300619):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9-09 17:22 │金银河(30061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9-08 18:10 │金银河(300619):中信证券关于金银河2025半年度跟踪报告 │
├─────────┼──────────────────────────────────────────────┤
│2025-08-26 15:56 │金银河(30061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08-11 18:02 │金银河(30061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11 18:02 │金银河(30061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5-08-11 18:02 │金银河(300619):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
│2025-08-11 18:02 │金银河(300619):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5-08-11 18:01 │金银河(300619):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11 18:00 │金银河(300619):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
─────────┬────────────────────────────────────────────────
2025-09-25 20:50│金银河(300619):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特别提示: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定股东辛志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17,4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35%),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17,45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0.35%)。
其中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辛志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辛志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持股总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辛志勇 617,450 0.3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四)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六)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数不超过 617,4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5%。其中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此期间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履行情况
辛志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
诺情况如下: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二、如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个月内减持,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三、本人持有公司股票在满足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之后,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
人每年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当年解除锁定股份数量的 50%,每年剩余未减持股份数量不累计到第二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四、本人将在减持前 4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五、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
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个月。
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六、本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辛志勇先生严格履行相关股份减持的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辛志勇先生
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辛志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
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辛志勇先生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辛志勇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辛志勇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4cd601d7-77f9-44a0-b0c0-2b736f2da851.PDF
─────────┬────────────────────────────────────────────────
2025-09-09 17:22│金银河(30061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 9月 5日、2025年 9月 8日和 202
5年 9月 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基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
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对 2025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面临的
风险和应对措施进行了详细描述,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f43a0185-bd9e-4486-a021-de2af6f3b6c3.PDF
─────────┬────────────────────────────────────────────────
2025-09-08 18:10│金银河(300619):中信证券关于金银河2025半年度跟踪报告
─────────┴────────────────────────────────────────────────
金银河(300619):中信证券关于金银河2025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5c28d082-630f-4375-9cbc-5d75361adc11.PDF
─────────┬────────────────────────────────────────────────
2025-08-26 15:56│金银河(30061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工
商登记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35037453H
名称: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宝云路 6号一、二、四、五、六、七座
法定代表人:张启发
注册资本:壹亿柒仟叁佰玖拾玖万玖仟陆佰伍拾捌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 01月 2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
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专
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
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
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
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
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d41f1f5e-0cd5-4cd9-9f6c-139b64845b8d.PDF
─────────┬────────────────────────────────────────────────
2025-08-11 18:02│金银河(30061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金银河(30061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38cdbcd5-ab49-4d39-a9f6-da40a53f1f2b.PDF
─────────┬────────────────────────────────────────────────
2025-08-11 18:02│金银河(30061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34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3,923,73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16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642,719,699.9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 10,246,725.54 元,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2,472,974.38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前全部到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对公司向特定对 象 发 行 股 票 的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出 具 了 “ 华
兴 验 字
[2023]22013060147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2025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总额 642,719,699.92
减:发行费用 10,246,725.54
募集资金净额 632,472,974.38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61,887,906.2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9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4,013,046.56
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 84,598,114.7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3 年 12 月,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兴
业银行佛山分行三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黄岐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佛山市天宝利硅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兴业银行佛山
分行三水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无重大差异,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佛山市金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80020000020689847 155,719,699.92 35,057.28
银河智能 有限公司三水支行 80020000020690535 55,000,000.00 427,796.21
装备股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392150100100267519 35,000,000.00 131,883.72
有限公司 三水支行 392150100100267635 20,000,000.00 89,808.1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757900812310101 125,000,000.00 15,866,097.08
三水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701677891609 35,000,000.00 184,052.17
南海黄岐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14950000000656545 30,000,000.00 308,959.87
分行营业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446268270013000679074 30,000,000.00 210,873.94
三水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017829200066531 30,000,000.00 172,217.97
佛山三水奥园支行
佛山市天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392150100100267405 50,000,000.00 30,327,262.19
宝利硅工 三水支行
程科技有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80020000020690681 70,000,000.00 36,844,106.13
限公司 有限公司三水支行
合计 635,719,699.92 84,598,114.7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 年半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
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2c80d162-5b4d-4a07-ba88-7a6478e2643f.PDF
─────────┬────────────────────────────────────────────────
2025-08-11 18:02│金银河(300619):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金银河(300619):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80f33ba4-c0c1-4063-a1e9-7c12449eebeb.PDF
─────────┬────────────────────────────────────────────────
2025-08-11 18:02│金银河(300619):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金德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碳酸锂的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
生产经营相关生产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生产产品价格的相对
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为有效地防范生产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生产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拟开
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品种:碳酸锂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
2、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3、交易场所:LME、CME、SGX等境外合规交易所和相关经纪行、做市商、银行等;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合
规公开交易场所。
4、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包括为交易而
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交易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
3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5、资金来源:前述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期限及授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 8月 8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
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
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
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自身经营业务
所生产的产品相关性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
表相关项目。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已经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
规程。公司及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