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21 维业股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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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6:51 │维业股份(30062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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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7:57 │维业股份(300621):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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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7:56 │维业股份(300621):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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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7:55 │维业股份(300621):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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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7:54 │维业股份(300621):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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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7:07 │维业股份(30062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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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7:45 │维业股份(30062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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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7:47 │维业股份(30062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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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21:16 │维业股份(30062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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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6:07 │维业股份(300621):关于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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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6:51│维业股份(30062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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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股份(30062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dfea6a0c-83cd-4b05-8330-b57bc078d8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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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7:57│维业股份(300621):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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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股份(300621):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dda38df1-76ab-4926-9484-ebdbe27bad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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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7:56│维业股份(300621):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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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张巍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
人,全体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计划,公司原聘任的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能满足公司 2024 年年度
报告时间要求,无法履行公司2024 年审计项目。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现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 计 机 构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上 ( 网 址 :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196fe797-1b11-4e73-9814-e17cacb484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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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7:55│维业股份(300621):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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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了会议文件及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丹女士主持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计划,公司原聘任的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能满足公司 2024 年年度
报告时间要求,无法履行公司2024 年审计项目。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现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立信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
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综合考虑了审计需求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排和
工作计划,可以保障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d1acbc04-2826-4b9a-b5ed-ec2258dcbd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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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7:54│维业股份(300621):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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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维业股份”)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
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5日
(八)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2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228号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
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9:00-18: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及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
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签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茜 詹 峰
联系电话:0755-83558549
指定传真:0755-8325870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f7c49b6a-4934-49cc-be96-2a4f592582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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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7:07│维业股份(30062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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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计划,容诚不能满足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时间要求,无法履行公司2024
年审计项目。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如期完成,综合考虑,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容诚沟通无异议后,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拟聘用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的规定。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
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名、注册会计师 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671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 8.32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
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金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事件 额
尚余 1,000多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金亚科技、周旭辉、
投资者 2014年报 万,在诉讼过程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
立信
中 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月 30日至 2017年 12月
2015年重组、
保千里、东北证券、 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
投资者 2015年报、 80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
2016年报
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险 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和纪律处分 0次,涉及从
业人员 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廖慕桃,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珠海港股份、天能重工、纳思达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定,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之祥,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或签署过中海达、珠海港股份、天能重工、锦龙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88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60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8万元人民币。系按照立信所提供审计
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
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16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 28 万元,主要为 2024年度新增内部控制审计。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4 年 10 月 10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容诚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计划,容诚不能满足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时间要求,无法履行公司 2024 年审计项目。为保障公
司年度审计工作如期完成,综合考虑,公司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容诚沟通无异议后,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拟聘用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容诚和立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资质及业务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
胜任能力、经验和资质,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相关审计费用合理,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
、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88万元/年
(含内控审计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人民币。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dfcf62c4-36ea-4af1-a225-492bc64dc5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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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7:45│维业股份(30062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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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珠海铧龙装饰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铧龙”)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并于近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于 2024年 4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4年 4月 25 日召开了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 月
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
信额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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