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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21(维业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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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21 维业股份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6 00:00│维业股份(300621):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业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朱汉律师、张帆律师 (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进行律师见证。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维业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等事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和见证,并根据对相关事实的了解和法律的理解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1、经核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为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24 年 03 月 08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 03 月 25 日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 议决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等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 2024 年 03 月 09 日 , 公 司 董 事 会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维业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届次、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召开方 式、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及会议出席办法、投票规则等,并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出席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等事项;同时,公司董事会公告了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议案有关的文件。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03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5 时 00 分在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 振业景洲大厦裙楼 101,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如期召开。 经核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与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79,882,9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3948%。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9,782,1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34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00,8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84%。 2、列席人员 列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负责召集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不存在修改原有的会议议案以及对股东大会通知中 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逐项审议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 票、计票,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二)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议案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70,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1%;反对 10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57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关联股东珠海城 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 反 对 100,8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0%。 议案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79,782,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8%;反对 10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2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 反 对 100,8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无副本,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0ee657a4-cb19-437a-ae86-5df5140701d8.PDF ─────────┬──────────────────────────────────────────────── 2024-03-26 00:00│维业股份(30062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25 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巍先生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3月 25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3月 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月 25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3月 25日 9:15-15:00。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 101,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228 号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9,882,93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948%。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9,782,13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4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0,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0,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4%。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100,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 1.00 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70,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231%;反对 10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576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反对10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82,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738%;反对 10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126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反对10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朱汉律师、张帆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41ef4dc3-ae5f-4a85-970e-cbc5a2dd9803.PDF ─────────┬──────────────────────────────────────────────── 2024-03-26 00:00│维业股份(30062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公司股东云南众英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比例降低,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云南众英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英集”)持有公司股份 17,370, 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5%,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众英集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众英集自 2022年 3月 4日至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2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083%。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占当时公司 (股) (元/股) 总股份比例 (%) 众英集 集中竞价 本次减持计划 2,080,000 9.4890 0.9997 期 间内 48,000 9.2065 0.0231 223,500 9.1875 0.1074 200,000 8.9461 0.0961 20,900 8.9685 0.0100 835,600 8.8396 0.4016 752,000 8.8245 0.3614 190,400 9.9050 0.0915 473,900 9.6979 0.2278 208,100 9.8005 0.1000 1,200,200 9.6893 0.5769 2,077,900 10.2048 0.9987 408,600 10.7346 0.1964 522,300 10.5461 0.2510 158,500 10.2393 0.0762 812,100 9.4721 0.3903 合计 10,212,000 - 4.9083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姓名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当时总股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本比例 (股) 比例(%) (%) 众英集 合计持有股数 27,582,550 13.26 17,370,550 8.35 其中: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582,550 13.26 17,370,550 8.35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截止公告披露日,众英集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2、众英集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众英集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众英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4、众英集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507ed3cb-8f8e-4d6f-a9de-852b90981972.PDF ─────────┬──────────────────────────────────────────────── 2024-03-26 00:00│维业股份(30062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 维业股份(30062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da7cdd96-3316-4af9-946b-1970857d5976.PDF ─────────┬──────────────────────────────────────────────── 2024-03-26 00:00│维业股份(300621):维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维业股份(300621):维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871e6265-0f2d-4fc9-8942-e9f8ec67ae56.PDF ─────────┬──────────────────────────────────────────────── 2024-03-22 00:00│维业股份(30062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建泰建设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建泰建设”)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 2 亿元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为 2 亿元,并于近日签订了《保证合同》。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3 年4 月 21 日召开了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3 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提供担保事宜属于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后,双方于 2023 年 8 月签订的最高保证额度 40,000 万元担保合同(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5 日在指定信 息媒体披露的担保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因本次担保而终止。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被担保方建泰建设的担保余额为 20,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建泰建设的担保余额为 40,000 万元, 对被担保方建泰建设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210,000 万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建泰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鑫路463号1301 成立时间:2018年05月03日 法定代表人:曹冬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 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园艺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 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工程机 械与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 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市政设施管理;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建泰建设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3、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建泰建设的总资产为664,475.95万元,净资产为25,340.04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992,649.1 6万元,净利润为12,055.36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建泰建设的总资产为769,674.23元,净资产为26,284.64元;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00, 557.67万元,净利润为10,614.41万元。 4、被担保方建泰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债务人:建泰建设有限公司; 2、保证人: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4、业务发生期间:自 2024 年 3 月 19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19 日止; 5、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仲裁费用、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8、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 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 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6 亿元,截至 2024 年 3 月 20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 余额为 40,000 万元,占公司 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1.02%,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元,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 五、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8b170520-bcfb-4d01-a9d7-652e19ed187c.PDF ─────────┬──────────────────────────────────────────────── 2024-03-20 00:00│维业股份(30062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维业股份(30062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9/e4aa1068-80a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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