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21 维业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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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 │维业股份(30062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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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 │维业股份(300621):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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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 │维业股份(300621):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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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15 │维业股份(30062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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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7 │维业股份(30062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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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7:30 │维业股份(30062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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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00:30 │维业股份(300621):维业股份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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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52 │维业股份(300621):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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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52 │维业股份(30062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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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52 │维业股份(300621):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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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维业股份(30062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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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股份(30062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1aba715-78c5-4c0a-8f3e-c014559e51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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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维业股份(300621):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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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房庆海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结合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
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与会董事审议认为,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4cf11b7-0ad6-4392-a901-98e9dc558a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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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维业股份(300621):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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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月 3日披露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具体内容
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其中,丽江和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于其与云南和悦众邦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及酒店运营合作合同》及与云南和悦众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向云南
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云 07 民初 21 号),要求判令公司履行购买其所开发的和业商城 168 套房屋,并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判令公司向其支付未按时购房的违约赔偿金 25,356,341.08 元;要求判令公司及云南和悦众邦酒店管理有限
公司支付自 2019 年 5月 1日起至房屋买卖实现付款之日(暂计算至2021 年 4月 30 日)止不能购买剩余未销售房源的物业租金 15
,838,567.40 元;要求判令公司与云南和悦众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全部因诉讼产生的直接
费用预计 1,119,892.05 元。
关于案件的相关进展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
半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等有关内容。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披露了该案件进展公告,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维业
股份继续履行案涉《协议书》等系列协议,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合同约定的对剩余168套房屋的购买义务;由维业股份于判决
生效后三十日内向丽江和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未按时购房的违约金15,414,042.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被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对
此出具的任何法律文书。
被执行人名称: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44030019****527J
执行法院: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6)云07执201号
执行标的:92,484,253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依法通过相关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力争尽快妥善解决上述执行案件。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
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27a2822-a0ec-4ea7-8498-f786b0c8cd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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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15│维业股份(30062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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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年度担保计划的
公告》《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5 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珠海铧龙装饰有限公司、建泰建设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珠海分行分别申请不超过 10,000 万元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近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提供担保事宜属于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上述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110,750.33 万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珠海铧龙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珠海铧龙装饰有限公司
住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荣澳道128号2516办公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李熙
注册资本:6,2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监理
;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园林绿化工
程施工;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工业设计服务
;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国内船舶代理;船舶销售;船舶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珠海铧龙装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珠海铧龙装饰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507,485.83万元,净资产为54,034.40万元;
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57,543.54万元,净利润为7,777.83万元。
4、被担保方铧龙装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建泰建设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建泰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鑫路463号1301
成立时间:2018年05月03日
法定代表人:朱佳富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
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园艺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
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工程机
械与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
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市政设施管理;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建泰建设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建泰建设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711,904.52万元,净资产为45,323.39万元;2025
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79,528.62万元,净利润为3,387.05万元。
4、被担保方建泰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铧龙装饰)
1、被担保的债务人:珠海铧龙装饰有限公司;
2、保证人: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4、业务发生期间:自 2026 年 4月 14 日起至 2027 年 4月 14 日止;
5、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
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8、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
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
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
计算。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问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建泰建设)
1、被担保的债务人:建泰建设有限公司;
2、保证人: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4、业务发生期间:自 2026 年 4月 14 日起至 2027 年 4月 14 日止;
5、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
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8、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
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
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
计算。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问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除本次担保外,
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17,626.01 万元(担保余额以相应担保合同下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债务余
额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3.21%,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
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b19ae74-daa4-4c13-851a-022f84090a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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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27│维业股份(30062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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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
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披露标准。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及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5,803.4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
3%。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案金额合计为 32.88 万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 0.57%,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合计
为 5,770.60 万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 99.43%。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
司将积极通过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积极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达成;对于公司及
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
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92ea72f-9b42-4e46-8ce2-686576c57a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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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7:30│维业股份(30062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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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月 13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年度担保计划
的公告》《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5 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广东闳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闳泰建材”)向江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
于近日收到公司与江苏银行签订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本次提供担保事宜属于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上述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 1,900 万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广东闳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闳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荣澳道 128 号 2508 办公
法定代表人:谭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等。
2、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建泰建设持有闳泰建材 100%的股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闳泰建材的总资产为23,014.18万元,净资产为 11,886.88 万元;2025 年 1月
-12 月营业收入为 7,738.30 万元,净利润为-606.53 万元。
4、被担保方闳泰建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债务人:闳泰建材
2、保证人: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业务发生期间:自 2026 年 4月 3日起至 2027 年 2月 25日止
5、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江苏银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
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江苏银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
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8、保证期间: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
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
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江苏银行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17,626.01 万元(担保余额以相应担保合同下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债务余额为准),占
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03.74%,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39727a0-cb77-4126-aeb9-da9a32a6b6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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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00:30│维业股份(300621):维业股份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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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股份(300621):维业股份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bdb1c45-4248-4173-a868-3f42071ebe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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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52│维业股份(300621):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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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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