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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22(博士眼镜)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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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22 博士眼镜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30 17:18 │博士眼镜(300622):博士眼镜主体与相关债项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 │2026-06-05 17:00 │博士眼镜(300622):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5-29 16:54 │博士眼镜(30062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士眼镜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 │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 ├─────────┼──────────────────────────────────────────────┤ │2026-05-22 18:22 │博士眼镜(300622):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 │2026-05-22 18:22 │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9 18:04 │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9 18:04 │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9 18:22 │博士眼镜(300622):关于公司商标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7 18:26 │博士眼镜(30062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7 16:37 │博士眼镜(30062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 2026-06-30 17:18│博士眼镜(300622):博士眼镜主体与相关债项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博士眼镜(300622):博士眼镜主体与相关债项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5970cb1-f738-4cb8-afa8-bf19cbc52df3.PDF ─────────┬──────────────────────────────────────────────── 2026-06-05 17:00│博士眼镜(300622):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5月 1 9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 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301026 名称: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一百大厦 A 座 220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ALEXANDER LIU 注册资本:人民币 22,785.4160 万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4月 23 日 经营范围:眼镜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验光配镜(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投 资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企业形象策划,日用杂品综合零售及批发,商品信息 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及批发,健康咨询(不含医疗行为);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康复辅具适 配服务;眼镜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光学仪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软 件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会议及 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远程健康管 理服务;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及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bb9700a0-6e43-4cc9-8de1-883daa5aff38.PDF ─────────┬──────────────────────────────────────────────── 2026-05-29 16:54│博士眼镜(30062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士眼镜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 博士眼镜(30062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士眼镜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 6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a56babc3-8e31-4f93-919c-7b3dd683b630.PDF ─────────┬──────────────────────────────────────────────── 2026-05-22 18:22│博士眼镜(300622):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66 债券简称:博士转债 2、本次调整前“博士转债”的转股价格:30.43元/股 3、本次调整后“博士转债”的转股价格:21.54元/股 4、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 5月 29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8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75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发行总额 37,500.00 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6年 4月 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博士转债”,债券代码“123266”。 根据《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配股、增发、送股、转增股本、派息(不包括因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 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 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或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媒体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0元(含税),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不送红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28日,除息除权日为 2026年 5月 29日。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博士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0.43 元/股调整为 21.5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 月 29 日开始生效。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P1=(P0-D+A×k)/(1+n+k)=(30.43-0.27)/(1.00+0.40)=21.54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博士转债”的转股期的起始日期为 2026年 9月 24日,截至目前“博士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0e13ee9-485a-47dd-8914-60059020414d.PDF ─────────┬──────────────────────────────────────────────── 2026-05-22 18:22│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公 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和转增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 2026年 5月 22日,公司总股本为 227,854,160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博士转债;债券代码:123266) 转股期的起始日期为 2026年9月 24日,截至目前“博士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 3、公司本次实施的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7,854,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7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股派 2.4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7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27,854,16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18,995,824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6 年 5月 2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 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7*****007 ALEXANDER LIU 2 07*****006 LOUISA FAN 3 00*****121 刘开跃 4 08*****719 江西江南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0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本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72,081,557 31.64% 28,832,623 100,914,180 31.64%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155,772,603 68.36% 62,309,041 218,081,644 68.36% 条件股份 三、股份总 227,854,160 100.00% 91,141,664 318,995,824 100.00% 数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2、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按新股本 318,995,824股摊薄计算,公司2025年度基本每股净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为 0.4659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 定及其调整”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66,债券简称:博士转债)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 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 A座2201-02单元,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丁芸洁 联系电话:0755-82095801 传真电话:0755-82095526 十、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d16ec46-0375-4f94-8bbc-71e84afe073f.PDF ─────────┬──────────────────────────────────────────────── 2026-05-19 18:04│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通知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博士眼镜连锁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一百大厦 A座 2201-02 单元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ALEXANDER LIU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330 人,代表股份94,703,0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63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325 人,代表股份 1,437,4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0 9%。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股份 93,278,0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376%。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322 人,代表股份 1,424,9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54%。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547,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9%;反对 110,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8%;弃权 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82,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864%;反对 110 ,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70%;弃权 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1166%。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伟先生、兰佳先生、廖素华女士已在本次股东会上就2025 年度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545,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8%;反对 114,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1%;弃权 4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80,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473%;反对 114 ,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52%;弃权 4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9775%。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463,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5%;反对 110,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8%;弃权 128,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98,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671%;反对 110 ,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70%;弃权 128,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936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429,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08%;反对 162,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 110,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63,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461%;反对 162 ,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353%;弃权 110,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7185%。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4,463,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1%;反对 83,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弃权 155,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97,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406%;反对 83, 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81%;弃权 155,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8212%。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6,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073%;反对2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6.6321%;弃权 111,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6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82,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986%;反对 243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119%;弃权 111,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7895%。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406,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70%;反对 18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2%;弃权 113,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1,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767%;反对 183 ,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309%;弃权 113,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8924%。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489,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4%;反对 98,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9%;弃权 115,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3,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341%;反对 98, 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82%;弃权 115,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0177%。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9,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679%;反对163,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26%;弃权 114,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59,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679%;反对 163 ,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26%;弃权 114,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9495%。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52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7%;反对 65,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9%;弃权 111,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60,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234%;反对 65, 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72%;弃权 111,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73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牛璐、李汶珊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 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568ea49-8cd6-40c7-8462-a7fa02236c63.PDF ─────────┬──────────────────────────────────────────────── 2026-05-19 18:04│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ba813a3-df74-49a5-ae1d-c80da8ca2846.PDF ─────────┬──────────────────────────────────────────────── 2026-04-29 18:22│博士眼镜(300622):关于公司商标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 3.涉案的金额:0 4.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行政判决书》,案号为(2025)京 73 行初 20966号。现将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机构 诉讼机构名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北京市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三人:莫 X红 (三)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2023年 12月 28日,莫 X红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公司第 1091684号“博士 DOCTOR”商标。 2、2024年 8月 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关于第 1091684号第 35类“博士 DOCTOR”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 定》(商标撤三字【2024】第 Y031631号),决定撤销第 1091684号第 35类“博士 DOCTOR”注册商标。 3、2024年 9月 5日,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前述决定,对该决定不服,于 2024年 9月 2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审申请 。 4、2025 年 7月 25 日,公司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第 1091684 号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第三人:莫 X红)(文号:商评 字【2025】0000220590),裁定结果:维持撤销“博士 DOCTOR及图”商标在第 35类服务的注册。公司对该决定不服,于 2025年 8 月 11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 2025年 8月 22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5)京 73行初 20966号。 5、2026年 4月 28日,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行政判决书》,案号为(2025)京 73行初 20966 号,判决为:撤销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5]第 220590号关于第 1091684号“博士 DOCTOR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驳回公司的其他诉 讼请求。 (四)诉争商标情况 1.注册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号:1091684 3.申请日期:1996年 5月 21日 4.专用权期限至:2027年 8月 27日 5.标识: 6.核定使用服务(第 35类):推销(替他人) (五)诉讼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原告诉称:本案诉讼阶段提交的新证据可与行政阶段已提交的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诉争商标在指定期间于 核定“推销(替他人)” 服务上进行了真实、合法、公开的商业使用。被诉决定对案涉证据存在错误认定,未考虑客观商业实践, 损害公司核心商标权利与商业利益。诉争商标系公司核心注册商标,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经长期使用具备极高知名度。综上,原告 诉请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行政决定。 被告辩称:被诉决定认定事实清楚,审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及处理结果正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不能成立,请求法院依法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三人未陈述意见。 二、判决情况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本案被诉决定所针对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已于 2025年 1月 27日公告终止,故本案被诉决定应予撤销,本 案因审查基础条件变化导致被诉决定应予撤销,被诉决定本身并不因此构成错误,并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出具《行政判决书》,案 号为(2025)京 73行初 20966号,判决结果如下:1、撤销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 [2025]第 220590 号关于第1091684号 “博士 DOCTOR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 2、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 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它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一般诉讼事项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中的相关章节。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1993年开始使用诉争商标,并于 1996年 5月 21 日注册诉争商标,且使用至今。同时,公司拥有与诉争商标图案一致、 服务范围略有差异的第17924728号、17924729号“博士 DOCTOR及图”商标(详见下表)。在本次判决后仍能继续在原有门店范围内 正常使用第 17924728 号、17924729 号“博士DOCTOR及图”商标。 序号 商标图案 商标注册号 国际分类 服务内容 1 1091684 35 类 推销(替他人) (诉争商标) 2 17924728 35 类 进出口代理;替他人采购(替其他 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市场营销; 替他人推销(眼镜、眼镜盒、镜片、 镜架);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 提供在线市场 3 17924729 35 类 替他人推销 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的镜片和镜架上不存在使用诉争商标的情况。故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行政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a1d65a4-97ff-4852-9d28-1526071559f9.PDF ─────────┬──────────────────────────────────────────────── 2026-04-27 18:26│博士眼镜(30062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博士眼镜(30062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6239f47-20fa-48e8-bd3b-745b1a2884f6.pdf ─────────┬──────────────────────────────────────────────── 2026-04-27 16:37│博士眼镜(30062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的预期等因素,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 和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对利润分配的要求,保障了全体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8 ,605,952.42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3,514,938.51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 2025 年度母公司 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351,493.85 元后,并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财务报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18,733,722.85 元。公司 2025 年末总股本为 227,854,160 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本公积余额为230,062,801.60 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 230,062,801.60 元。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结合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7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现暂以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相关数据测算,公司总股本为 227,854,16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61,520,623.20 元(含税),并共计转增 91,141,664 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和转增总额进行调整 。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1,520,623.20 47,316,262.61 104,570,142.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48,605,952.42 103,628,433.57 128,064,789.56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014,523.47 3,079,829.31 4,669,387.17 营业收入(元) 1,360,383,297.98 1,202,816,100.75 1,175,865,495.3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60,895,468.3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18,733,722.8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13,407,028.41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26,766,391.85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13,407,028.41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763,739.95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26%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 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4.10 亿元、5.38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2.71%、39.6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四、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ef55c1f-5813-4021-9f2d-aa6cc4740481.PDF ─────────┬──────────────────────────────────────────────── 2026-04-27 16:37│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179a42b-8b52-4d15-b725-917f00251bbe.PDF ─────────┬──────────────────────────────────────────────── 2026-04-27 16:37│博士眼镜(300622):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 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 ,结合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拟定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其在 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业绩贡献确定,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按月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10 万元/年(税前)。 四、其他说明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 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e25aab0-5be4-47ab-bd95-8189a378a62e.PDF ─────────┬──────────────────────────────────────────────── 2026-04-27 16:37│博士眼镜(30062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 2026年 4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定于 20 26年 5月 7日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总经理 LOUISA FAN 女士,董事会秘书丁芸洁女士,财务总监康海文先生,独立董事王伟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 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本次业绩说明会将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 可提前登录https://ir.p5w.net/zj/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 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在业绩说明会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敬请广大投资者 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d006f81-a390-496e-82c1-9ab27a749470.PDF ─────────┬──────────────────────────────────────────────── 2026-04-27 16:37│博士眼镜(300622):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博士眼镜(300622):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3f93110-bf73-4eb3-921c-48851ce77f52.PDF ─────────┬──────────────────────────────────────────────── 2026-04-27 16:37│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8bbf051-90f4-4938-87db-057f6ca9e96b.PDF ─────────┬──────────────────────────────────────────────── 2026-04-27 16:37│博士眼镜(300622):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伟先生、兰 佳先生、廖素华女士出具的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伟先生、兰佳先生、廖素华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d70c573-97fa-4817-b9be-d253fd1d4890.PDF ─────────┬──────────────────────────────────────────────── 2026-04-27 16:37│博士眼镜(30062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在深耕主业的同时,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拟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通过 增加分红频次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现将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中期分红的授权内容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 2 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三)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二)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 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9ab992d-bfe4-4d6b-99ed-37c1561abbb6.PDF ─────────┬──────────────────────────────────────────────── 2026-04-27 16:37│博士眼镜(30062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5 年 1月 1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5)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6)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计师 124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9 人。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548.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1,310.12 万元,管理咨询 业务收入为 557.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441.99 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 万元。(8)2025年度上市公司 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万元。 (9)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2 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 ,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5 年年末数(经审计): 217.58 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1次、自 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 其中 11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次(其中 6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 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任鑫,2012 年 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政旦 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合计 6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丽,2020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 1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报告合计 4家。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玲,201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7月开始在政 旦志远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 95 万元。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与 2025年度基本持平。审计收费主要基于审计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并综合考虑 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经验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进行定价。 具体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三)审计服务期限及生效时间 本次聘任政旦志远的审计服务期限为 1 年,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政旦志远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政旦志远的有关资格证照等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政 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市场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相关审计费用。 三、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1eefd6e-f7b3-4095-a0f0-60356698c7fa.PDF ─────────┬──────────────────────────────────────────────── 2026-04-27 16:37│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基本情况如下: (1)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5 年 1月 1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5)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6)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计师 124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9 人。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548.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1,310.12 万元,管理咨询 业务收入为 557.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441.99 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 万元。(8)2025年度上市公司 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万元。 (9)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2 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 ,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5 年年末数(经审计): 217.58 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1次、自 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其中11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其中6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025 年年报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如下: (1)签字项目合伙人:任鑫,2012 年 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政旦 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合计 6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丽,2020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 1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报告合计 4家。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玲,201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7月开始在政 旦志远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政旦志远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政旦志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过程中,政旦志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 严格核查和评价,确认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合法资质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各类审计工作的实际需求。2025 年 4月 14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2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事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 披露。2026 年 4 月 10 日,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 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四)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 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操作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完整、表述清晰准确 、报送及时高效。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b580a5a-99d1-4163-9cd2-9e0c597d8b9f.PDF ─────────┬──────────────────────────────────────────────── 2026-04-27 16:37│博士眼镜(30062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64,097.90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84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75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 民币 375,000,000.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900,000.00元 (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372,100,000.00元。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 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5,517,378.36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9,482,621.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3月2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政旦志远(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政旦志远验字第 260000003号]。 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连锁眼镜门店建设及升级改造项目 35,012.20 18,000.00 2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 22,998.80 7,000.00 3 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9,277.31 6,448.26 4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 5,500.00 合计 72,788.31 36,948.26 注: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948.26万元,少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因此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情况进行调整。 截至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人民币 37,207,803.65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人民币2,936,287.60 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327,810.30 元,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264,097.90元。 上述金额已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215号]。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2,936,287.60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2,936,287.6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截至 2026年 4月 23日 拟置换金额 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金额 1 连锁眼镜门店建设及升级改造项目 2,936,287.60 2,936,287.60 合计 2,936,287.60 2,936,287.60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327,810.30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2,327, 810.3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截至 2026年 4月 23日以 拟置换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发行费用 2,327,810.30 2,327,810.30 合计 2,327,810.30 2,327,810.30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做出了如下安排:“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264,097.9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 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6年 4月 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并由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鉴证报告》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f5ecfd0-dad6-4337-b9df-44771156be28.PDF ─────────┬──────────────────────────────────────────────── 2026-04-27 16:37│博士眼镜(300622):关于杭州镜联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 博士眼镜(300622):关于杭州镜联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ef744e8-0a7b-44a1-9517-78fe18ff41b6.PDF ─────────┬──────────────────────────────────────────────── 2026-04-27 16:37│博士眼镜(30062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博士眼镜(30062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31bfe70-2a41-4495-9e6c-97bc3ea8dd27.PDF ─────────┬──────────────────────────────────────────────── 2026-04-27 16:36│博士眼镜(30062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博士眼镜(30062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e71e956-d6ce-477a-8347-a12c11603a86.PDF ─────────┬──────────────────────────────────────────────── 2026-04-27 16:36│博士眼镜(30062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博士眼镜(30062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c42971f-9928-4461-b7ea-8a6dc41b4c3f.PDF ─────────┬──────────────────────────────────────────────── 2026-04-27 16:36│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e50dfbb-ac40-41cd-b745-75be5ddf98eb.PDF ─────────┬──────────────────────────────────────────────── 2026-04-27 16:35│博士眼镜(300622):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镜联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 ─────────┴────────────────────────────────────────────────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andar Certif 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电 话:+86-755-88605026www.zdcpa.com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260000178号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杭州镜联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市类第 1号》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治理层负责监督博士眼镜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 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 事务所无关。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中国注册会计师: 殊普通合伙) 任鑫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艳丽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关 于 杭 州 镜 联 易 购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业 绩 承 诺 完 成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一、公司简介 杭州镜联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杭州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于 2021 年 9 月 18日经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并获取了编号为 91330108MA2KKNMY9H 的营业执照。 经历次股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703,273.00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金额 占比 杭州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745,800.00 43.79% 安吉视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4,200.00 杭州镜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0,655.00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362,618.00 14.92% 20.00% 21.29% 合计 1,703,273.00 100.00% 本公司行业性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电子产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 议案》。 1)杭州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高信息”)的现金补偿约定条款 根据所签署的《关于杭州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汉高信息的子公司杭州镜联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镜联易购”)业绩承诺期内需完成活跃眼镜零售门店在镜联易购平台完成注册和《合作协议书》签署的门店总家数分别不低 于 4,000家,7,000 家,10,000家;且 2024年、2025年需完成活跃眼镜零售门店在镜联易购平台产生的交易额(GMV)分别不低于壹 亿伍仟万(150,000,000.00)元人民币、叁亿(300,000,000.00)元人民币。活跃眼镜零售门店应符合下述标准(下同): (1)自注册之日起每 365 天内通过杭州镜联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镜联易购平台完成不少于 4 次货品交易。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注册不满 365 天的,则按每 30 天通过杭州镜联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镜联易购平台完成不少于 1 次货品交易进行考 核; (2)各活跃眼镜零售门店首次完成注册后,不得在任何时点和条件下再次注册。为免疑义,各活跃眼镜零售店应以工商营业执 照号作为 IP 的确认标准,任一 IP 在杭州镜联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镜联易购平台上仅能注册一次。 若至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日,子公司镜联易购累计完成的业绩不足其所承诺目标累计值的 80%且补偿系数大于 0,则博士眼镜有权 要求创始股东洪良勇先生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且应于镜联易购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 60 日内完成。补偿系数=(8,000-截至承 诺期末累计实现的活跃眼镜零售门店数)/8,000*40%+(360,000,000-截至承诺期末累计实现的活跃眼镜零售门店交易额)/360,000, 000*60%;现金补偿金额=补偿系数*股权转让交易对价*(1+6%单利*3 年)。2)镜联易购的回购约定条款 根据所签署的《关于杭州镜联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期内镜联易购需完成活跃眼镜零售门店在镜联 易购平台完成注册和《合作协议书》签署的门店总家数分别不低于 4,000 家,7,000 家,10,000 家,且 2024 年、2025 年需完成 活跃眼镜零售门店在镜联易购平台产生的交易额(GMV)分别不低于壹亿伍仟万(150,000,000.00)元人民币、叁亿(300,000,000.0 0)元人民币。 若镜联易购未完成上述业绩承诺,投资方有权要求镜联易购的创始股东洪良勇先生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且应于镜联易购 2 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 60日内完成,或博士眼镜有权要求收购镜联合伙/镜联易购全部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具体如下: 若截至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日,镜联易购累计完成的活跃眼镜零售门店数不足其所承诺目标累计值的 50%,或累计完成的活跃眼镜 零售门店交易额不足其所承诺目标累计值的 50%;则经投资方要求,镜联易购的创始股东洪良勇先生应按照投资方的认购对价加上该 认购对价按 6%年单利计算的利息(前述利息的计算期间从投资方实际支付认购对价之日起计算至镜联易购向投资方支付全部回购价 格之日止)回购该投资方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任一投资方不要求实际控制人根据本条回购公司股权的,不影响其他投资方行使权利。 若截至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日,镜联易购累计完成的活跃眼镜零售门店数及累计完成的活跃眼镜零售门店交易额,均大于其所承诺 目标累计值的 50%(镜联易购累计完成的活跃眼镜零售门店数及累计完成的活跃眼镜零售门店交易额,均大于其所承诺目标累计值的 80%的情况除外),则博士眼镜或其指定方有权按照镜联合伙的认购对价加上该认购对价按 6%年单利计算的利息(前述利息的计算 期间从镜联合伙实际支付认购对价之日起计算至业绩承诺期届满止)回购镜联合伙所持有的全部股权。 若截至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日,镜联易购累计完成的活跃眼镜零售门店数及累计完成的活跃眼镜零售门店交易额,均大于其所承诺 目标累计值的 80%,则无需执行上述补偿措施。且博士眼镜或其指定方有权收购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点上镜联易购其他股东的所持有的 全部公司股权,收购价格以按收益法对镜联易购评估的价值为基准确定。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业绩实现情况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 活跃眼镜零售门店总数 2024 年度 GMV(元) 2025 年度 GMV(元) GMV 合计金额 11 家 268,931.46 166,868.70 435,800.16 说明: 活跃眼镜零售门店指:自注册之日起每 365 天通过杭州镜联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镜联易购平台完成不少于 4 次货品交易。 各活跃零售门店首次注册完成后,不得在任何时点和条件下再次注册。为免疑义,各活跃眼镜零售门店应以工商营业执照号作为 IP 的确认标准,任一 IP 在杭州镜联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镜联易购平台上仅能注册一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fa95b1e-69a9-4e18-aecc-e42e359c2924.PDF ─────────┬──────────────────────────────────────────────── 2026-04-27 16:35│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30fc115-2d3c-4176-be6c-33790ab36fd0.PDF ─────────┬──────────────────────────────────────────────── 2026-04-27 16:35│博士眼镜(300622):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士眼镜”“公司 ”或“发行人”)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博士眼镜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84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75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 民币 375,000,000.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90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372,100,000.00元。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 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5,517,378.36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 用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9,482,621.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3月 2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政旦志远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政旦志远验字第 260000003号]。 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连锁眼镜门店建设及升级改造项目 35,012.20 18,000.00 2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 22,998.80 7,000.00 3 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9,277.31 6,448.26 4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 5,500.00 合计 72,788.31 36,948.26 注: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948.26万元,少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因此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情况进行调整。 截至本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人民币 37,207,803.65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人民币2,936,287.60 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327,810.30 元,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264,097.90元。 上述金额已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215号)。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2,936,287.60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2,936,287.6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截至 2026年 4月 23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1 连锁眼镜门店建设及升 2,936,287.60 2,936,287.60 级改造项目 合计 2,936,287.60 2,936,287.60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327,810.30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2,327, 810.3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截至 2026年 4月 23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发行费用 2,327,810.30 2,327,810.30 合计 2,327,810.30 2,327,810.30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做出了如下安排:“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与 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264,097.9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215号),认为:博士眼镜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博士眼镜公司截止 2026年 4月 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并由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c95415f-a873-47dc-aa33-a6b17e47110f.PDF ─────────┬──────────────────────────────────────────────── 2026-04-27 16:35│博士眼镜(300622):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士眼镜、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文件的要求,对博士眼镜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 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操作风险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 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 和审计委员会; 4、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 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资金成本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核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博士眼镜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事项尚需 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博士眼镜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c6be60-c51e-41b0-be1a-4fd96d28ab1a.PDF ─────────┬──────────────────────────────────────────────── 2026-04-27 16:35│博士眼镜(300622):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博士眼镜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 2026年 4月 23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1-3 证报告 二、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1-2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 11F电 话:+86-755-88605026www.zdcpa.com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215 号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士眼镜公司)编制的截止2026年4月23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博士眼镜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 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博士眼镜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博士眼镜公司截止 202 6 年 4月 23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博士眼镜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 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中国注册会计师: 殊普通合伙) 任鑫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艳丽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8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75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 人民币375,000,000.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90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372,100,000.00 元。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 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5,517,378.36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 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9,482,621.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3月 2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政旦志远(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政旦志远验字第260000003号]。 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承诺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资额 1 连锁眼镜门店建设及升级改造项目 350,122,000.00 180,000,000.00 2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 229,988,000.00 70,000,000.00 3 4 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92,773,100.00 64,482,621.64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0.00 55,000,000.00 合 计 727,883,100.00 369,482,621.64 注:上表所列投资金额为募集资金净额,已扣除发行费用。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2,936,287.60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2,9 36,287.6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自筹资金已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连锁眼镜门店建设及升级改造项目 350,122,000.00 180,000,000.00 12,936,287.60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 229,988,000.00 70,000,000.00 2-- 3 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92,773,1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0.00 合 计 727,883,100.00 64,482,621.64 55,000,000.00 369,482,621.64 -- -- 2,936,287.60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517,378.36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327,810.3元 (不含增值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发行费用项目 发行费用金额 募集资金已支付金额 自有资金已支拟置换金额 付金额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3,100,000.00 2,9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2 律师费 838,716.98 -- 832,167.78 832,167.78 3 审计及验资费 4 资信评级费 5信息披露及发行 手续费用 合计 707,547.17 518,867.92 352,246.29 5,517,378.36 -- 707,547.17 707,547.17 -- 235,849.06 235,849.06 -- 352,246.29 352,246.29 2,900,000.00 2,327,810.30 2,327,810.30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5,387,547.90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78dc2f0-58dd-4ebb-914a-5594ef8589f9.PDF ─────────┬──────────────────────────────────────────────── 2026-04-27 16:35│博士眼镜(30062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充分控制资金风险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 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操作风险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 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 和审计委员会; 4、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 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资金成本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核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事项尚需履行 股东会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c3a230a-43f4-495b-9994-9607d235841f.PDF ─────────┬──────────────────────────────────────────────── 2026-04-27 16:35│博士眼镜(300622):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 博士眼镜(300622):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fbc6467-92ee-4dff-927e-d40587c30ea8.PDF ─────────┬──────────────────────────────────────────────── 2026-04-27 16:35│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6edb68c-1704-474a-bd0e-528922c440b5.PDF ─────────┬──────────────────────────────────────────────── 2026-04-27 16:34│博士眼镜(30062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一百大厦 A座2201-02 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的议案》 9.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上述议案除议案 6.00、9.00 直接提交股东会外,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 6.00、9.00 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 10.00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5、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口头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 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于 2026 年 5月 18 日 18:00 前送达公司。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一百大厦 A座2201-02 单元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芸洁 联系电话:0755-82095801 联系传真:0755-82095526 电子邮箱:zqswb@doctorglasses.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一百大厦 A 座2201-02 单元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01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a1318c2-d603-48a7-9485-8bc7041db055.PDF ─────────┬──────────────────────────────────────────────── 2026-04-27 16:34│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伟) ─────────┴──────────────────────────────────────────────── 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d8f3904-0515-49b6-8e41-ee38a7e1b0b8.PDF ─────────┬──────────────────────────────────────────────── 2026-04-27 16:34│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兰佳) ─────────┴──────────────────────────────────────────────── 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兰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9d2f69a-bef6-412f-b05d-eec95978b29c.PDF ─────────┬──────────────────────────────────────────────── 2026-04-27 16:34│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素华) ─────────┴──────────────────────────────────────────────── 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素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a1ad82-7b59-41b3-80c1-320517f1ef22.PDF ─────────┬──────────────────────────────────────────────── 2026-04-27 16:34│博士眼镜(30062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 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四)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其职责权限参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订、实施和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标准、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具体薪酬标准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依据股东会决议执行,按照月度发放。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如 差旅费等)由公司承担。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组成。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再 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1、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照月度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业绩贡献确定,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 3、中长期激励: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公司可以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 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第八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其中,一定比 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上市公司予以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均为税前收入,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基本薪酬及津贴并予以 发放,按照实际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薪酬。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每年原则上可进行一次调整。薪酬调整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组织结构调整、行业 薪酬水平及通货膨胀水平、公司盈利水平、岗位发生变动等方面。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调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年度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调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年度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八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上市公 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 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5e440e5-f0f3-4949-9e59-692e565d3728.PDF ─────────┬──────────────────────────────────────────────── 2026-04-27 16:32│博士眼镜(300622):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84 号),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750,000 张,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75,000,000.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5,000,000.00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9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372,100,000.00元。本次发行过程 中,公司应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5,517,378.3 6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9,482,621.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3 月 2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 报告》[政旦志远验字第 260000003号]。 二、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自身经营发展战略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6年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对象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 署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募集 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78329466000323 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 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 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 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 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三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 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业务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 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情形,或经协议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可提 前终止。 10、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 11、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12、协议生效期间,各方应当遵守本协议相关约定,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 损失。 四、备查文件 1、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0882c44-6af0-4730-9185-9fa5445e5ef2.PDF ─────────┬──────────────────────────────────────────────── 2026-04-27 16:32│博士眼镜(300622):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博士眼镜(300622):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4568534-f7fa-47b8-874d-a32097fea8c2.PDF ─────────┬──────────────────────────────────────────────── 2026-04-27 16:32│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71059fa-b909-420a-9d3b-7ab28e36d29a.PDF ─────────┬──────────────────────────────────────────────── 2026-04-27 16:31│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年度报告 ─────────┴──────────────────────────────────────────────── 博士眼镜(30062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bfa2f77-bc38-402c-8d0a-ced55ecb6338.PDF ─────────┬──────────────────────────────────────────────── 2026-04-10 17:56│博士眼镜(300622):关于不向下修正“博士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博士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及“博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博士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 六个月内(即 2026 年 4月1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0日),如再次触发“博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 案。自 2026 年 10月 11 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博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 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博士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博士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8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75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 总额为人民币 375,000,000.00 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6 年 4月 7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士转债”,债券代码“123266”。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的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博士转债”自 2026 年 9月 24 日至 2032 年 3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30.43 元/股,截至目前,尚未发生募集 说明书中约定的需调整转股价格的事项。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博士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截至 2026 年 4月 10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 已触发“博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博士转债”距离存续期届满尚有较长年限,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 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紧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博士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不向下修正“博士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 026 年4 月 1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如再次触发“博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 2026 年 10 月 11 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博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 是否行使“博士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5913bf8-4e1e-4960-aa74-a113da07ea84.PDF ─────────┬──────────────────────────────────────────────── 2026-04-10 17:54│博士眼镜(30062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进 行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4 月 10 日以口头及电子通讯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本次会议属于临时会议,会议通知 根据《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发出,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做出说明。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ALEXANDER LIU 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博士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至 2026 年 4月 10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 已触发“博士转债”(债券代码:123266)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 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博士转债”的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6 年 4 月 11 日至 2026 年 10 月10 日),如再次触发“博士转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 2026 年 10 月 11 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博士转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博士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博士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00805bb-4aad-4528-b131-4848bd943394.PDF ─────────┬──────────────────────────────────────────────── 2026-04-01 18:46│博士眼镜(30062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 博士眼镜(30062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920dc2ef-e1e0-4546-827d-e2bc5bc894c2.PDF ─────────┬──────────────────────────────────────────────── 2026-04-01 18:46│博士眼镜(30062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士眼镜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 博士眼镜(30062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士眼镜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9da3b1e1-2918-4b28-95bc-a115cf2c5db0.PDF ─────────┬──────────────────────────────────────────────── 2026-04-01 18:44│博士眼镜(300622):博士眼镜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 博士眼镜(300622):博士眼镜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9b7eca6a-b439-430e-acb9-308499efa354.PDF ─────────┬──────────────────────────────────────────────── 2026-03-30 19:38│博士眼镜(30062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博士眼镜(30062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8aba9a56-9b7c-409c-a746-be6ab950b531.PDF ─────────┬──────────────────────────────────────────────── 2026-03-30 19:38│博士眼镜(300622):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士眼镜”“公司 ”或“发行人”)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博士眼镜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6]8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75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 民币 375,000,000.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90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372,100,000.00元。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 、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517,378.36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金额),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9,482,621.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3月2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政旦志远验字第260000003号。 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目前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上市,相关上市流程正在办理当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连锁眼镜门店建设及升级改造项目 35,012.20 18,000.00 2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 22,998.80 7,000.00 3 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9,277.31 7,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 5,500.00 合计 72,788.31 37,500.00 注:上表所列投资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发行费用。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 、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 过程中存在以下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 1、募投项目支出涉及人员工资、奖金、补贴等相关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 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每月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金等费用的 缴纳需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管理及运营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 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上述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 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根据公司支付流程,提交以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付款申请,经审批后由财务部 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2、财务部门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按月汇总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明细,定期统计尚未置换的自有资金垫付金额, 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在自有资金支付后 6个月内,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回公司自有资金户,完成置换。 3、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采取定期或不 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进行监管,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 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3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3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博士眼镜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博士眼镜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博士眼镜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67f5aa48-3cbc-401d-8611-2992d750d572.PDF ─────────┬──────────────────────────────────────────────── 2026-03-30 19:38│博士眼镜(30062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 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 自有资金账户,该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84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75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 人民币 375,000,000.00 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900,000.0 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372,100,000.00 元。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 、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5,517,378.36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 费用后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482,621.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政 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政旦志远验字第 260000003 号]。 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目前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上市,相关上市流程正在办理当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连锁眼镜门店建设及升级改造项目 35,012.20 18,000.00 2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 22,998.80 7,000.00 3 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9,277.31 7,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 5,500.00 合计 72,788.31 37,500.00 注:上表所列投资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发行费用。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定:“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 ,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 1、募投项目支出涉及人员工资、奖金、补贴等相关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 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每月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金等费用的 缴纳需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管理及运营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 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上述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 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根据公司支付流程,提交以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付款申请,经审批后由财务部 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2、财务部门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按月汇总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明细,定期统计尚未置换的自有资金垫付金额, 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在自有资金支付后 6个月内,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回公司自有资金户,完成置换。 3、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采取定期或不 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进行监管,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 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3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 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3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博士眼镜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博士眼镜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博士眼镜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11ccaf5d-dd00-428f-a2b9-7ab17c557379.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博士眼镜: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8975.PDF ─────────┬──────────────────────────────────────────────── 2026-04-28│博士眼镜: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5294.pdf ─────────┬──────────────────────────────────────────────── 2025-10-30│博士眼镜: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7414.PDF ─────────┬──────────────────────────────────────────────── 2025-08-28│博士眼镜: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9027.PDF ─────────┬──────────────────────────────────────────────── 2025-04-29│博士眼镜: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7376.PDF ─────────┬──────────────────────────────────────────────── 2025-04-15│博士眼镜: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5/1223094780.PDF ─────────┬──────────────────────────────────────────────── 2024-10-30│博士眼镜: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2962.PDF ─────────┬──────────────────────────────────────────────── 2024-08-29│博士眼镜: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8444.PDF ─────────┬──────────────────────────────────────────────── 2024-04-26│博士眼镜: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760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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