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23 捷捷微电 更新日期:2025-12-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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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08 │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任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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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6:24 │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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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20:26 │捷捷微电(30062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
│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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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20:26 │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
│ │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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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4 │捷捷微电(30062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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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4 │捷捷微电(300623):关于公司监事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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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4 │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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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6:01 │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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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6:01 │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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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5:59 │捷捷微电(30062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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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08│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任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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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9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0)。
公司董事张祖蕾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即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 月 9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293,2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361%。
公司董事黎重林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即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月 9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5,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47%。
公司董事颜呈祥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即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月 9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5,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47%。
公司时任监事沈志鹏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5 年 10 月 10 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9 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9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07%。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洋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0日起至2026年1月9日止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26%。
计算股份比例时,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 832,079,919 股计算,本公告涉及的持股比例均按此标准计算。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祖蕾先生、黎重林先生、颜呈祥先生、沈志鹏先生、徐洋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截至目前,张祖蕾已减持股份 147,600 股,黎重林先生已减持股份 192,375 股,颜呈祥先生、徐洋先生、沈志鹏先生尚未减持公
司股份,其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将不再减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元/股) (%)
张祖蕾 竞价交易 2025 年 10 月 16 日 33.0104 147,600 0.0177
黎重林 竞价交易 2025 年 10 月 15 日 30.3727 192,375 0.0231
-2025年 10月31日
颜呈祥 竞价交易 - - - -
沈志鹏 竞价交易 - - - -
徐洋 竞价交易 - - - -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祖蕾 合计持有股份 21,172,897 2.5446 21,025,297 2.5268
其中:无限售条 5,293,224 0.6361 5,145,624 0.6184
件流通股
限售条件流通股 15,879,673 1.9084 15,879,673 1.9084
黎重林 合计持有股份 823,500 0.0990 631,125 0.0758
其中:无限售条 205,875 0.0247 13,500 0.0016
件流通股
限售条件流通股 617,625 0.0742 617,625 0.0742
颜呈祥 合计持有股份 823,500 0.0990 823,500 0.0990
其中:无限售条 205,875 0.0247 205,875 0.0247
件流通股
限售条件流通股 617,625 0.0742 617,625 0.0742
沈志鹏 合计持有股份 23,700 0.0028 23,700 0.0028
其中:无限售条 5,925 0.0007 - -
件流通股
限售条件流通股 17,775 0.0021 23,700 0.0028
徐洋 合计持有股份 85,600 0.0103 85,600 0.0103
其中:无限售条 21,400 0.0026 21,400 0.0026
件流通股
限售条件流通股 64,200 0.0077 64,200 0.0077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张祖蕾先生、黎重林先生、颜呈祥先生、沈志鹏先生、徐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
2、截至本公告日,张祖蕾先生、黎重林先生、颜呈祥先生、沈志鹏先生、徐洋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
致,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其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将不再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提
前终止。
3、张祖蕾先生、黎重林先生、颜呈祥先生、沈志鹏先生、徐洋先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张祖蕾先生、黎重林先生、颜呈祥先生、沈志鹏先生、徐洋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58ab63dd-9dea-4680-99ee-c060374115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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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6:24│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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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南通市数据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公告如下:
企业名称: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1383726757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 3000 号
法定代表人:黄善兵
注册资本:83207.9919万元整
经营范围:半导体分立器件、电力电子元器件的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
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be226780-b624-4070-a305-3535e0ec19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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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20:26│捷捷微电(30062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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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担任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微电
”或“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本次交易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1334号),公司向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977,457股,向南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发行 7,326,236股,向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814,026股,向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884,157
股,向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6,280,525股,向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4,070
,131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述 6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 30.24%股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4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
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该批股份
的上市日期为 2024年 10月 31日。
(二)上述股份发行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捷捷转债”于 2024年 12月 9日正式摘牌,自上述股份发行完成后至“捷捷转债”摘牌日,因“捷捷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
本增加 11,159,513股;公司于 2024年 12月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新增股份 14,108,968股,上市日期为 2024年 12月 17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 832,079,91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数量为 106,029,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74
%。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苏通基金、南通投资、科创基金、苏通控股、峰泽一号、南通挚琦。
上述股东均承诺:
“1、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上市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向本企业发行的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截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本企业对
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个月的,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上市公
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上述第 1条所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取得的股份
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承诺。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
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相应调整。”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
股份限售的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10月 31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1,352,5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69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6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股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
号 总数(股) 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 7,977,457 7,977,457 0.9587%
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2 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326,236 7,326,236 0.8805%
3 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 814,026 814,026 0.0978%
企业(有限合伙)
4 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 4,884,157 4,884,157 0.5870%
公司
5 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 16,280,525 16,280,525 1.9566%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 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 4,070,131 4,070,131 0.4892%
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41,352,532 41,352,532 4.9698%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106,029,242 12.74 64,676,710 7.7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26,050,677 87.26 767,403,209 92.23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三、股份总数 832,079,919 100.00 832,079,919 100.00
注:具体变化情况以最终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为准。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捷捷微电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捷捷微电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捷捷微电对
上述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捷捷微电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42d2657f-5bf9-43a4-a4a0-abe43c2d03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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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20:26│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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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1dd4c76-2cbd-4b12-b81a-0041022d6c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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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4│捷捷微电(30062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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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30062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08bf19c3-0df0-4aa4-819f-54f33277ff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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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4│捷捷微电(300623):关于公司监事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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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 年 10
月 28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结构及审议通过新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监事会相关的制度相应废止
,第五届监事会主席钱清友先生、监事沈志鹏先生、监事顾凯先生所担任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监事原定
任期届满之日为 2026年 9月 24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清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1,500 股,沈志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3,700 股,顾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人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且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钱清友先生、沈志鹏先生、顾凯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bf422ef-9f36-4d35-a13e-48d9ace7ad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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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4│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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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c618aee9-7d1e-4a82-a2fc-787de6bebb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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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6:01│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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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20 日邮件方式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0 月 23 日下午 14:30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 3000 号 101 办公楼 4楼主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召集人:监事会主席钱清友
6、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钱清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应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共 3人,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包括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共 3人,缺席本次监事会会
议的监事共 0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的《江苏捷捷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985d82f0-eb7e-4b8f-bceb-1910eaed49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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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6:01│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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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20 日邮件方式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10:30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 3000 号 101 办公楼 4楼主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会议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黄善兵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善兵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9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 9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共 0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本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e46812b8-f7f0-445a-87b8-791146a69a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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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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