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23 捷捷微电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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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6 │捷捷微电(30062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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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1 │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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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0 │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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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54 │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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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00:31 │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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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6 │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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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4 │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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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4 │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里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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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4 │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秀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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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4 │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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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6│捷捷微电(30062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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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30062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5e32c47-5f34-4e16-8625-55d06a67c2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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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1│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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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 年 04月 21 日上午 10:30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 3000 号 101 办公楼 4楼主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会议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黄善兵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善兵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9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 9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共 0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表部分。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有效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前,在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b022e65-4954-432a-a533-ca9e992159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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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0│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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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2500842-75d7-42da-827f-cc042c8f46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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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54│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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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58654df5-91fa-440a-90e3-e68750aa98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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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00:31│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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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133514a6-d0a6-4446-af82-0a62ce065d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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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6│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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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628deda6-ef35-4c8a-8362-de321ee49a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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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4│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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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简介
刘志耕:男,中国国籍。1963 年生,知名财税审专家、资深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先后担任过东土科技、综
艺股份、通富微电、文峰股份、南通锻压、建科集团、通光线缆等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主要履行独立
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作职责。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8 次,本人应出席 8次,实际亲自出席 8 次,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的情况。共计召开股东会
4次,本人实际出席 4次。
在审议各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过程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在股东会上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同时,会议的
各项议案均无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对 2025 年度各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
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年度报告审计等工作进展、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等
内容,2025 年任职期间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6次,并就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
议资料,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相关议案,本人均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
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本人充分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一般职权。在本人行
使职权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了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形,未发生干预本人独立
行使职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公司股东会等途径,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为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投资者较为关注的事项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天。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对公司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在公司开展现场工作,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经营内外
部环境和市场变化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运行动态,以及利用本人工作经验和知识提出专业意见供公司决策参考。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主动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
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5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四)重要事项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
合并的议案》,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南通科技”)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捷捷微电(南
通)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南通微电子”),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捷捷南通微电子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和
相关资质等均由捷捷南通科技承继,捷捷南通科技作为吸收合并方存续经营,捷捷南通微电子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依法予以注销登记
。
(五)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因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汇编 2024》和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8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需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本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进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有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独立、审
慎地发表审核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特此报告!
述职人:刘志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76f1ca6-2191-4169-bfc5-24fee3c6a6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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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4│捷捷微电(300623):捷捷微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里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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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
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万里扬: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生,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曾任无锡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员,中产经投资有限公司经理助理,远东电缆股份公司战略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无锡买卖宝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高级副总裁。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主要履行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作职责。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本着严谨
负责的态度,本人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和审议每一个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董事会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历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
召集并出席8次工作会议,本人2025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应 出 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6 6 - - 1 1 1 1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度共召集1次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对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认真核查。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
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与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此外,对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及审议,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公司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
议资料,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相关议案,本人均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
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4、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会,本人现场出席会议4次。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证
券、财务、内审部门保持沟通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天。利用参加董事会等相关会
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汇报。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充分做好了会议组织、重大事项沟通汇报和资料寄送等工作,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各类材料,积
极响应及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需求,定期发送公司经营情况报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通过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详
实地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确保在董事会上正确行使职权,维
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加深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
规定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以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主动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
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5 日、5月 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四)重要事项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
合并的议案》,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南通科技”)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捷捷微电(南
通)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南通微电子”),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捷捷南通微电子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和
相关资质等均由捷捷南通科技承继,捷捷南通科技作为吸收合并方存续经营,捷捷南通微电子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依法予以注销登记
。
(五)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因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汇编 2024》和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8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需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本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进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工作中勤勉尽职,恪守诚信,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多提建议,及时
提醒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增强管理层防范风险的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法定职责,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完毕,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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