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24 万兴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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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4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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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4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投资杭州华睿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工商变更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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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2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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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08 │万兴科技(300624):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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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06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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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22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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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20 │万兴科技(300624):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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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46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收到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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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11 │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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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11 │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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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4│万兴科技(300624):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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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 2
026年 6月 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彭萍云女士召集和主持,出
席会议的持有人 56人,所持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 56.7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
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朱佳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更好地保障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整体利益,本次持有人会议决议选举阙宇虹女士为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阙宇虹女士将与彭萍云女士、刘华女士共同组成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委员不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56人,所持份额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21e5c0af-7b96-4c83-a10e-9ab9a26011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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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4│万兴科技(300624):关于投资杭州华睿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工商变更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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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关于投资杭州华睿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工商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9161eb5d-c8b8-4ca8-9ded-0beb8e4cca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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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2│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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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0bc31d72-b45d-4284-90cc-73550c31cd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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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08│万兴科技(300624):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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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22d1ef02-e299-487a-9ca2-3a95c85c3b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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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06│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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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
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6月 2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
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吴太兵 29,462,422 15.24
宿迁兴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2,600,500 11.69
宿迁家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401,584 2.2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049,790 0.5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软件交易型开 950,979 0.49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 860,400 0.45
易方达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可供出售)
孙冬梅 790,400 0.4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创业板人工智能交易型 559,353 0.29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 529,000 0.27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数字产业股票型发 495,000 0.26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下同。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比例(%)
宿迁兴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2,600,500 13.20
吴太兵 7,365,606 4.30
宿迁家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401,584 2.5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049,790 0.6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软件交易型开 950,979 0.56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 860,400 0.50
易方达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可供出售)
孙冬梅 790,400 0.4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创业板人工智能交易型 559,353 0.33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 529,000 0.31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数字产业股票型发 495,000 0.29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4a99ff76-00fe-49cb-b202-d4e04f64bf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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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22│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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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46df192d-c4d3-49d0-acc9-171740ac86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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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20│万兴科技(300624):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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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10日以通讯
、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 5栋 D座 10楼会议室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太兵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决定使用不低于 2
,500万元(含)且不超过 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
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
约;
4、办理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已使用的回购金额达到下限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终止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
案;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f9e9119c-b2c8-4335-ad13-cc4517e786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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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46│万兴科技(300624):关于收到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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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吴太兵先生出
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和提议时间
1、提议人(享有提案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吴太兵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 6月 9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
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吴太兵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
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三、提议人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
份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
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承诺
吴太兵先生承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提议人提交的上述提议后,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f7eb38f6-2b5d-4621-84cf-d56b03a4ea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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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11│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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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576f472-463c-464a-ae56-69049f1177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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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11│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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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0a2ef16-a609-4d9b-8cb3-876b68a3f3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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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3│万兴科技(30062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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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24ff02f-4c89-47ca-b31b-9c5c45c256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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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3│万兴科技(300624):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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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4c64f2e-0c25-423f-8a94-08c6b42810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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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3│万兴科技(300624):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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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 2025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
经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政旦志远对公司 2025年
度财务报告、2025年 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核查意见及专项说明。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政旦志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基本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专业能力。2025年 10月,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政
旦志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2月,审计委员会组织公司管理层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关于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沟通见面会,公司管理层认真听
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 2025年度审计范围、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时间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汇报。
(三)2026年 4月,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多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认为政旦志远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多项文件客观、公正、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22e419b-8ca2-4b17-9829-c52f5aad4d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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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3│万兴科技(300624):关于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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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年度证券
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
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69)。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于 2025年 9月16日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
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
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61)。
二、2025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衍生品投 初始投 期 本期公允 计入权益的 报告期 报告期 期末金 期末投资金额占
资 资金额 初 价 累计 内 内 额 公司
类型 金 值变动损 公允价值变 购入金 售出金 报告期末净资产
额 益 动 额 额 比例
远期结汇 0 0 18.57 0 0 0 18.57 0.00%
掉期 81,764.0 0 -143.16 0 81,764. 81,764. -119.9 0.00%
3 03 03 5
期汇通 / 9,073.28 -1. 0.83 0 9,074.5 9,074.5 -0.47 0.00%
期 3 8 8
汇盈
双货币存 2,129.14 0 0.43 0 2,129.1 2,129.1 1.23 0.00%
款 4 4
期权 218.62 0 0 0 218.62 218.62 0 0.00%
汇盈宝 0 0 2.87 0 0 0 2.87 0.00%
合计 93,185.0 -1. -120.46 0 93,186. 93,186. -97.75 0.00%
7 3 37 37
报告期实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实际收益 785.17万元。
际
损益情况
的
说明
套期保值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遵循合法、审慎、
效 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
果的说明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锁定目标汇率,降低了汇率波
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
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持有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整体可控。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
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
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
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平抑汇率波动对外销业务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波动风险之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1ff5350-96ac-4b32-98f5-2793a9af96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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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3│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公司终止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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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5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
处理与本次境外公开发行 H股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9 日、2025 年 8 月 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等多重因素的综合考量,并始终秉持维护股东利益
、对股东负责的原则,经公司审慎讨论分析后,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
止发行 H 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本次
终止 H股股票事项属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此次终止 H股发行上市事项,是公司基于对多方面因素的全面权衡及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6dfa376-56cc-451f-8825-8292d8995b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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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3│万兴科技(300624):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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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因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外币收汇金额逐年增长,为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
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基于自身实际业务需求,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
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及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且该等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
以遵循公司合法、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因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需要,外币收汇金额逐年增长,公司及子公司收款币种存在兑换操作,继而会造成公司的外汇风险敞口。为
此,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
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业务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
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控制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
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
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交易对象: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3、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五、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
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
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
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平抑汇率波动对外销业务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波动风险之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七、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业务需求进行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
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
防范措施。公司所计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管理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f16c082-566e-4207-9e59-dae38a464c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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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3│万兴科技(300624):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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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在同花顺路
演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太兵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江华先生,财务总监熊晨女士,
独立董事章顺文先生,独立董事李圣杰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15:00前通过: 1)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进入直播间https://board.10jqka.com.cn/rs/
pc/detail?roadshowId=1010732进行提问;2)使用同花顺手机APP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路演直播间进行提问互动交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5ef53d0-ee84-4710-8ec3-e4b92909bd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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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3│万兴科技(30062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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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
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
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59b6f4d-3a59-417d-aff8-7c6113633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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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3│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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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652e792-1792-4a09-8fad-ec1c2abb07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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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3│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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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f73e610-9d89-4dc1-aa47-c72bc2c3a2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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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2│万兴科技(30062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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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不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232,191.62元
,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12,224,773.04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22,477.30 元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9,039,694.02 元,资本公积为 621,110,119.46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20,213,759.45元,资本公积为 803,220,224.37元。
由于公司 2025 年度未实现盈利,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三、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15,284,868.81
回购注销总额(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0-91,232,191.62 0-163,455,868.1 086,205,745.95
) 4
研发投入(元) 485,171,073.95 442,366,797.33 402,503,336.23
营业收入(元) 1,532,776,301.8 1,439,743,390.5 1,480,936,048.65
4 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79,039,694.0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20,213,759.4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5,284,868.8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6,160,771.2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15,284,868.81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1,330,041,207.5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 29.87%
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否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二)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回购股份 537,494股,成交总金额为 33,996,006.28元(不含交易费用)。
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不满足《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长远
发展能力,从容应对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把握行业发展机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8fce532-6916-4a1e-995e-2f0eeed691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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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1│万兴科技(30062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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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5900bb3-2ce3-49e7-a3cd-ebd4aaa55b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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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1│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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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
币 89.85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5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 5月 2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3,8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公
司回购进展情况。
3、截至 2026年 4月 2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37,49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0.28%,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7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7.6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3,996,006.28元(不含交易费用)。其
中,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项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43,100股公司股份已于 2025年 8月 6日非交易过户至“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目前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394,394股公司股份。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
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5月 27 日至 2025年 12 月 16 日。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
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
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公司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除已非交易过户至“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的 143,100
股公司股份,剩余回购的394,394股公司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剩余回购的 394,394股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6e8b8b2-7998-4198-834b-2fe35b06fa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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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1│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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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85c7412-10f4-487c-9be4-0da0301fc6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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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1│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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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d2334d4-6d28-4505-805d-f2b97a507d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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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1│万兴科技(300624):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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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97506a5-8346-4080-b83c-d597c4a1fd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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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0│万兴科技(300624):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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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 if 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
电 话:+86-755-88605026
www.zdcpa.com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政旦志远核字第260000042号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科技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政旦志远审字
第260000098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
该明细表已由万兴科技公司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万兴科技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
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万兴科技公司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
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098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政旦
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
杨谦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泽娜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
制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53,277.63 143,974.3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699.81 642.7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46% 0.45%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 699.81 租赁收 642.74 租赁收
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 入等 入等
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 - -
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
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
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
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 - -
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 - -
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 -
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 - -
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699.81 642.74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情况 情况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 - -
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 - -
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
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 - -
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 - -
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52,577.82 143,331.60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b142b67-ec37-4402-bc96-27a98488f0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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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0│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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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be2b5ea-6302-476e-a360-5c0a4eb73d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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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0│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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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 if 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 11F
电 话:+86-755-88605026
www.zdcpa.com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远内字第 260000005 号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
科技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万兴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
杨谦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泽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fcee657-7424-47f5-9532-746ccf474e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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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0│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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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c3be4b7-9c18-49cd-860e-e44afcf5ea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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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0│万兴科技(300624):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
│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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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99a887f-ee0f-464b-a465-eda8aeb722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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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0│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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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67fb501-c988-4532-ace3-7c16b56c6a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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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0│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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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cb341dd-e29a-4c25-9241-7a441e6e72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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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0│万兴科技(30062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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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 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充
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 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
期限内任一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
(三) 投资方式
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产品。
(四) 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五) 实施方式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文件。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六) 资金来源
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七) 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或其他被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及时履行审批和信
息披露义务。
(八)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
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
、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
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意见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
,一致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
投资决策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c880830-76fe-45d1-b473-265149e37a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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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0│万兴科技(300624):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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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
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
民币 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
易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
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未来偿债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
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
民币 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外
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
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
4、交易期限: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
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
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权及签署相
关的交易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
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
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
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平抑汇率波动对外销业务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波动风险之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外汇衍生品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继续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
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7fd977e-bc1e-40c0-9a16-fef2de844b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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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9│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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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会或通过
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表决
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上述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案数(5)
4.01 《关于董事长吴太兵先生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2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张铮先生 2026年度薪酬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4.03 《关于董事林倩晖先生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4 《关于独立董事章顺文先生 2026年度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5 《关于独立董事李圣杰女士 2026年度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案数(5)
5.01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5.02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
5.03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办法》
5.04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5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薪酬管理制度》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3、关联股东应当对上述编码为4.01、4.02的子议案回避表决;同时,公司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
薪酬方案说明。
4、上述编码为5.04的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章顺文先生、李圣杰女士、戴扬先生(已换届离任)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该事项
无需审议。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
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
股东会。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2026 年 5月 14日 16:00前)即送达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在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00-11:30。
3、登记地点: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 5栋 D座 3楼)。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海霞
联系电话:0755-86665000
联系传真:0755-86117737
电子邮箱:zhengquan@wondershare.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 5栋 D座 3楼
邮政编码:518057
5、本次股东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6ce1dba-39af-4386-b6f9-76dd28292c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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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9│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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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科技”“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
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戴扬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文专业学士。1991年-1997年任职西藏山南地区第一中学教师;1997年-
2000年任职西藏山南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2000年-2008年任职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处长;2009年-20
17年任职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2018年任职永泰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20
19年任职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2019年-2025年任职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昆船智能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因公司换届选举,本人于2025年5月19日正式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除应回避表决事
项外)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参加股东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2 1 1 0 0 否 1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计参加 1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和内
部控制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督促内部审
计部按时完成了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履行财务报告审核及内控指导和监督职责。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共计参加1次提名委员会,认真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共计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持召开会议并认真审议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工作
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
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共计7天,综合运用出席会议、沟通交流
等多种形式,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的工作。公司组织年度报告会议沟通
交流活动,介绍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规划,在召开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
并及时传递,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的方式,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日常工作过程中,本人不断学习提高相关专
业知识,本着一贯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
发展等相关事项,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作为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作为独立董事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
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
相关规定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得以有效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工
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核查了候选人的任职条件,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上述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认真审阅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同意的表决意见。本人认为上述议案的
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
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自2025年5月19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在此,衷心感谢公司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
的支持与帮助,亦衷心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带领下,能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更高质量的成长。
特此报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戴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8f52cb1-8a0c-4969-b6e6-8b165e6417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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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9│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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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均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
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薪酬及考核相关事项主管部门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履行情况;
(三)提供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应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
员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现场会议形
式,也可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
付。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委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
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无关联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
的规定。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4e9b2a8-eb70-419a-bf84-55eef02827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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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9│万兴科技(300624):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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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并
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 年度
在任独立董事章顺文先生、李圣杰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章顺文先生、李圣杰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a47be81-3f32-4426-9270-23475275db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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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9│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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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
规则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二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在此基础上衍生的外
币银行存款、借款,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存款或外币付款、存款预测金额,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
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八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需严格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额度进行交易,控制资
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第三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授权
第九条 本制度规定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职责范围,具体包括:
(一)公司财务部门是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计划编制、资金安排、业务操作、账务处理
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是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
性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
(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信息披露部门,负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
构的相关要求,履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程序,并实施必要的信息披露;
(四)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条 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外汇衍生品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外汇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汇衍生品交
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
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相关人员,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第四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一)公司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货币汇率变动趋势的研究与判断,以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根据货币汇率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
融机构报价信息,制订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经审批后实施。
(二)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经审批通过的交易计划,选择具体的外汇衍生品,并将相关协议提交公司董事长,由董事长签署或由其
授权相关人员签署。
(三)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持续
关注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盈亏情况,并定期向董事长报告相关情况。
(四)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本制度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确认,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
(五)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
秘书、董事长报告,必要时还需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
第五章 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
第十三条 参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结
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有关的信息。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执行、复核、审批相分离;经办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四条 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外汇衍
生品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十五条 当汇率或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和方案及时上报董事长,由董事长经审慎判
断后作出决策。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产品交割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第七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信息披露
第十七条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应当披露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
权利金上限、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专业人员配备情况等,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应当明确说明拟使用的衍生品合约的类别及其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明确两者是否
存在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以及如何运用选定的衍生品合约对相关风险敞口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应当对套期保值预计可实现的效
果进行说明,包括持续评估是否达到套期保值效果的计划举措。
公司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应当在公告标题和重要内容提示中真实、准确地披露交易目的,不得使用套期保值、
风险管理等类似用语,不得以套期保值为名变相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第十八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
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可以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
动加总后适用前述规定。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出现前款规定的亏损情形时,还应当重新评估套期关系的有效性,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
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未按预期抵销的原因,并分别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情况等。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
会及时修订。本制度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cfcf255-45f5-49de-92b2-91f5fa52db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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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9│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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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
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深交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交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应当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涉及的重大事项最先触及下列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已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二)有关各方已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无论是否附加条件或者期限);
(三)公司(含任一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已知悉或者理应知悉重大事项发生时;
(四)筹划阶段事项难以保密、发生泄露、引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时;
(五)其他发生重大事项的情形。
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立即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且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的,可以暂缓披露。但最迟应在该重大事项形成最终决议、签署最终协议、交易确定能够达成时对外披露;已经泄密或者确实难以保
密的,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该信息。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审批与登记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八条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程序为:
相关部门或子公司或信息披露义务人等在发生本制度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的事项时,有权向董事会办
公室提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申请。
相关部门或子公司或信息披露义务人等应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办理审批表》(附件一)并附相关事项资料,经申请部
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办公室,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如经审核认为相关信息不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的,公司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如经审核确认相关信息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的,应当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业务办理审批表》,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交由董事会办公室妥善归档保管。
相关部门或子公司或信息披露义务人等应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函》(附件二)交由董事会办公室妥善
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
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交所。
第四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终止
第十一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该信息认定为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未披露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等: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4月 27日
附件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办理审批表
附件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函
附件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办理审批表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办理审批表
申请时间 申请事项
(暂缓/豁免)
申请人员 申请部门(单位)
豁免披露的方式
豁免披露所涉文
件类型
豁免披露的信息
类型
暂缓/豁免披露
的事项内容
暂缓/豁免披露
的原因和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如适用)
是否已填报内幕 ? 是 ? 否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 ? 是 ? 否
信息知情人名单 否已书面承诺保密
申请部门负责人
审核意见
董事会秘书审核
意见
董事长签字确认
备注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应说明:
1、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
2、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
3、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
附件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函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函
本人 (身份证号码: )作为万兴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事项
的知情人,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明确知晓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内容;
2、本人作为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在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原因消除及期限届满之前,本人
承诺不泄露该信息,不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也不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3、如因保密不当致使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泄露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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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9│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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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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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9│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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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顺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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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9│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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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圣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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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9│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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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
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的提案根据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
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一条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为: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
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三)提名委员会在决策前应当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形成书面材料;
(四)提名委员会负责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五)提名委员会根据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开展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应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
可以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
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该提名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
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提名委员会无关联委员总
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96dcc09-25db-4583-980c-19d23bb9df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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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9│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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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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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9│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投资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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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理财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理财决策和执
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投资理财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是指公司的短期财务投资行为,具体包括公司预计短期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及其他
经董事会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第二章 投资理财的提出与审核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理财的种类、特点和运作状况,建立完备的投资理财管理制度、投资决策机制、操作流程和风险监控
体系,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从事投资理财。
为充分保证公司资金及资产的安全,公司从事投资理财行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理财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从事投资理财业务的,不得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从事投资理财业务的,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
(二)公司进行理财产品业务,只能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理财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三)公司必须以公司自己的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理财产品。
第五条 公司应当健全投资理财授权制度,明确授权权限、时效和责任,对授权过程做书面记录,保证授权制度的有效执行。具
体要求如下:
(一)公司应当在董事会、股东会或总经理依据其职权审议批准的理财额度及理财产品范围内进行投资理财。
(二)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由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三)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或投资理财业务发生前,就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投资额度、交
易价格、交易期限等)进行审批,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操作购买。
(五)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核查。
第六条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从事现金管理的,其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
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及投资计划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及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四)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类型、投资范围、期限、额度、收益分配方式、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董事会对投资产品的
安全性及流动性的具体分析与说明;
(五)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公司应当在发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风险情形时,及时对外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并说明
公司为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章 投资理财的实施与监控
第七条 公司必须建立投资理财防火墙制度,确保在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
第八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并根据受托方的形式要求,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其及时报告,以便立即采取有效
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第十条 公司自行实施投资理财的,应建立健全相对集中、权责统一的投资决策与授权机制。要求如下:
(一)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公司资金管理的要求,负责投资理财相关的资金调入调出管理,以及资金专用账户管理。财务部门负责
开设并管理理财相关账户。
(二)投资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投资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投资理财账户中提取
现金。
第十一条 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
使用登记等。严禁出借投资理财账户,严禁使用其他投资账户或进行账外投资。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或在必要时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损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
研究报告,提交总经理和董事会审阅。
第十三条 财务部门只能在审批确定的投资规模和可承受风险限额内进行投资理财具体运作。
第十四条 投资类别、资金的统计应由财务部门指定专门人员执行,并与财务部门资金管理人员及时对账。
第四章 投资理财的核算与管理
第十五条 财务部门根据投资理财管理相关人员提供的统计资料,在实施复核程序后,建立并完善投资理财管理台账、投资理财
项目明细账表。第十六条 财务部门应对公司的每一种投资理财产品设立明细账加以反映,还应当定期编制盈亏报表,对于债券应编
制折、溢价摊销表。
财务部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
公司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第十七条 财务部门每年年末根据投资理财盘点情况,对可能产生投资减值的,须提出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进
行账务处理。对需要进行处置的投资,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按照规定进行处置,及时收回投资并减少损失。
第五章 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
第十八条 公司内审部门是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审计机构,负责对投资理财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内审部门负责审查投资理财业务
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核算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第十九条 公司内审部门可根据具体投资理财事项的性质、金额大小,采用不同的审计策略和程序,重点对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计
,做到总体把握、及时跟踪和反馈。对于发现的问题,内审部门应当及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在具体执行投
资理财事项前,应当将有关内容告知公司内审部门,并对内审部门开展与此相关的审计业务进行积极配合。
第六章 保密和信息披露
第二十一条 公司负责处理投资理财业务的相关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未经公司事先批准,任何人员不得泄露
公司的理财产品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投资理财业务有关的未公开信息。第二十二条 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的
审批人员、操作人员、风险监控人员相互独立开展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严禁越权办理业务或者干涉其他人员业务,并由内审部门负
责监督。
第二十三条 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的具体执行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前,不得将公司投资理财情况透露给其
他任何个人或单位,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公司从事投资理财业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制度的规定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司章程》发生抵触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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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9│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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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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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9│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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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61206f2-9c5c-442c-b8d2-a3af336dfa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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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9│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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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c3afff8-904a-4461-8dc6-0ce1dfee833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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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万兴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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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11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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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万兴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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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11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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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万兴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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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55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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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万兴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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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25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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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万兴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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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296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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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万兴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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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296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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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万兴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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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76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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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万兴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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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6/12208800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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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万兴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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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41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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