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24 万兴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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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22│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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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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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7:42│万兴科技(300624):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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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朱雯雯女士负责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 94 人,代表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416,000 份,占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89.9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万兴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 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行使各项权利,并负责监督各项资产管理工作,同时,同意选举彭萍云、朱佳敏、刘华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委员,任期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上述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均不为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与前述主体不存在
关联关系。
表决情况:同意 416,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
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推进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万兴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
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或授权管理机构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代表(或授权具体人员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各项权利(包括股东权利);
(3)决定、执行(或授权管理机构执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出售、持有人资格核实、权益分配等事项;
(4)监督管理机构开立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工作、日常
工作;
(5)决定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变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办理(或授权管理机构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授予事宜;
(7)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决定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转让、调整、变更及最终归属,并办理相关
登记工作;
(8)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以及持有人签署的相关协议/授权/承诺文件,决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决定被取消资格的持有
人所持份额及未分配现金收益的处理事项;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有权就前述具体事宜向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异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
审核异议事项并作出书面答复;
(9)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10)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1)持有人会议授权或《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约定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416,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
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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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9:19│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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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会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
7、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上
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3楼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
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2024年11月27日16:00前)即送达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上午9:00-11:30。
3、登记地点: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3楼)。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海霞
联系电话:0755-86665000
联系传真:0755-86117737
电子邮箱:zhengquan@wondershare.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10楼
邮政编码:518057
5、本次股东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2c71882b-d475-4fcd-b9f4-3862630aef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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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9:17│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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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2、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充分保障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的业
务情况、管理实际和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相应的选聘
程序,拟聘请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
请政旦志远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4F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合伙人 21 人,注册会计师 6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5
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243.9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259.32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
入为 1,982.6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72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0 元
2023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截止 2024 年 4 月 30 日,政旦志远共为 16 家上市公司出具了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审计
收费共计 2,429.6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3年年
末数:217.58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
同)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谦,200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1月,为公司提供大华审计
服务,2024年7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不再继续为大华执业,2024年11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合计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龚丽,202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
024年11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杨红宁,2001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
在政旦志远执业,2024 年 11 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5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
的工作量协商确定。由于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含内部控制审计,且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
本等因素确定,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40.50万元(具体以实际签署的业务约定书为准),其中审计报告费用110.50万元,内控审
计报告费用30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增加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2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管理实际和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相应的选聘程序,认为政旦志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
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拟聘请政旦志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政旦志远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
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开展2024年度审计
机构选聘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事务所选聘文件、审核评价要素和参加竞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质审查。经履行相关
程序,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请政旦志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政旦志远提供的资
格证照和相关信息、并对其审计服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认为政旦志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职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聘请政旦志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管理实际和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相应的选聘程序,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董事会同意拟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70f1e39e-8842-4313-84bd-5d8e9b66a6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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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9:16│万兴科技(30062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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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 栋 D 座 10 楼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太兵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人。公
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万兴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和《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管理实际和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相应的选聘程序,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董事会同意拟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数字创意资源商城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由原定 2024 年 12月 31 日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
展规划,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5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5b25856e-5214-410a-b544-307545aa69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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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9:15│万兴科技(300624):中金公司关于万兴科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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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
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8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378.7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875.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67.85 万元后,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107.15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44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 2024 年 截至 2024 年 备注
承诺投资 资总额(1) 10 月 31 日累 10 月 31 日投
总额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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