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24 万兴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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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7:31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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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4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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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3 │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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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3 │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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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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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 │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董事提名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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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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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 │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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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 │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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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 │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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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7:31│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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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
币 89.85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5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54,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
3%,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8.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7.6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905,839.5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43,100股公司股份已于 2025年 8月 6日非交易过户至“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110,900股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1f64b849-7fe1-49ae-b0f3-b879b01c78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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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4│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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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会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上述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3楼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公司本次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逐项表决提案:
(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3(√)
2.01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2.02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
2.03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
3.00 《关于审议公司本次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 逐项表决提案:
度的议案》 5(√)
3.0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
3.02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
3.03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
3.0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
3.05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
4.00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公司董事角色 √
的议案》
5.00 《关于投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及招股 √
说明书责任保险等与上市发行相关保险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00、议
案3.00至5.00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
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2025年9月11日16:00前)即送达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
3、登记地点: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3楼)。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海霞
联系电话:0755-86665000
联系传真:0755-86117737
电子邮箱:zhengquan@wondershare.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3楼
邮政编码:518057
5、本次股东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eee5332f-fcd0-4caa-b219-e91aadd580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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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3│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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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fe916acf-891d-487d-8ddf-92eb6f9e66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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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3│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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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6ce015d2-d96c-4767-a35c-0014d04596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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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万兴科技(300624):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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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
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
币 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
易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
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
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未来偿债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
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
币 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外
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
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
4、交易期限: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自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
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
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
,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
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
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
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平抑汇率波动对外销业务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波动风险之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外汇衍生品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继续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
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99405d97-088a-42aa-a583-20a4aaac69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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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董事提名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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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70条及13.74条,公司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如公司在刊发股东会通告后,收到一名股东提名某名人士于股东会上参选董事的通知,公司必须刊登公告或发出补充通函
;
(二)公告或补充通函内须包括该被提名参选董事人士按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条规定而须披露的资料;
(三)通函必须在有关股东会举行日期前不少于10个营业日前刊登;及
(四)公司必须评估是否需要将选举董事的会议押后,让股东有至少10个营业日考虑公告或补充通函所披露的有关资料。
第三条 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
(一)董事会、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独立董事(包括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视情况委任)
)候选人;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
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权利;
(三)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时,应当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将提名提案、提名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候选人的声
明或承诺函提交董事会。
该书面提案必须:(i) 包括候选人按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 条规定而须披露的联络资料和个人资料;及 (ii) 由候选人签署
以表示其愿意接受委任和同意公布其联络资料和个人资料。
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须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以书面方式将有关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提交股东会召集人。
为了让公司的股东有充足时间考虑有关选举候选人为公司董事的建议,公司促请拟提建议的股东于有关股东会前尽早递交其提名
通知。
第四条 本政策与有关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上市地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上市地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五条 本政策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
起生效并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3aec4e01-aa6a-40e8-9b88-903a63ec00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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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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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关于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eef7d78a-8908-41ec-a5d6-996f47f2bb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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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万兴科技(300624):万兴科技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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