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26 华瑞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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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8:32 │华瑞股份(300626):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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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42 │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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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48 │华瑞股份(30062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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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41 │华瑞股份(30062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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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00 │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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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00 │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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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 00:00 │华瑞股份(3006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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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8 │华瑞股份(30062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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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8 │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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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8 │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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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8:32│华瑞股份(300626):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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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300626):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f9d19a4d-ed3c-4a5e-8d6c-d0293048ed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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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42│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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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股份”或“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80,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 元(含税),合计派发分红现金股利 306 万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如在董事会审议此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
进行调整。
2、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7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5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4
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7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6 月 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浦河北路26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周含欣
咨询电话:0574-86115998
传真电话:0574-8845402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安排的确认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58536ef7-d1ca-4eb8-8515-2dc24b3d3b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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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48│华瑞股份(30062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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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股份”或“公司”)股票于 2026年 5 月 25 日、2026 年 5 月 26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通过函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
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月 20 日、2026 年 4月 24 日、2026 年 5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
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为
优化资源配置、助推上市公司转型升级,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东泰”)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33,296,288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18.50%),并同步转让对孙瑞良、张依君的借款债权。本次公开征集期限为 20 个工作日,自 2026 年 4月 24 日至 20
26 年 5月 25 日止。在本次公开征集期内,共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联合体),联合体由广州晟粤凯壹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广州吉粤壹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沅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组成。该意向受让方(联合体)已提交
了受让申请材料并缴纳了交易保证金 10,000 万元。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情形。
2、本次公开征集的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条件,是否能够签署相关《股份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协议》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的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
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实施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可能会发生变更。公司将与控股股东方保持密切联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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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41│华瑞股份(30062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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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股份”或“上市公司”或“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月 20 日、2026 年 4月 24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为优化资源配置、助推上市公司转型升级,根据《上
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梧州东泰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33,296,288 股无限售流
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0%),并同步转让对孙瑞良、张依君的借款债权。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5日收到了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东泰”或“转让方”)发来的《梧州市东
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受让方对外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8.5%股份事项进展情况的函》。在本次
公开征集期内,共有 1家意向受让方向梧州东泰提交了受让申请材料,广州晟粤凯壹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吉粤壹号
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沅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组成的联合体。意向受让方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 10000
万元。
本次公开征集的报名意向方是否符合条件,是否能够签署相关《股份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协议》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的批准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
确定性。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实施完成,华瑞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会发生变更。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 及 时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有关 公 司
的 信 息 均 以 巨 潮 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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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00│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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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胡振楠
律师、王静丽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6年 05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并参加了本次股东会。经本所律师核查,这些文件中的
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
本所律师亲自参加了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
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有效性予以现场核查。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
承担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
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 本次股东会系由 2026年 4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
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即《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 上述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公司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事项。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5月 20日按上述会议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股东会作记录,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
录员签名。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
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3人,代表股份 5411.33万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 30.0629%。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进行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34人,代表股份 202,280股,占公司在股权
登记日总股份的 0.1124%。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公告所载明的议案,即《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案》《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
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
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有效通过了上述议案。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票数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
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9908d36-08f0-4a5c-877f-eb238679b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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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00│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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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3c3c855-6e15-4dfc-b75e-8f8388d476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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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 00:00│华瑞股份(3006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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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瑞良及相关人员张依君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
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孙瑞良、张依君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14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
“孙瑞良、张依君:
你们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股份或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0年9月与梧州市东
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时,承诺公司当时全部业务、资产、负债、人员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实
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4,500万元,合计不低于10,000万元,且2021年、2022年及2023年披露的年度报告中
经审计的当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当年度净利润。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若华瑞股份在业绩承诺期间任一年度净
利润未达到承诺业绩,你们应当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华瑞股份未能完成2023年度承诺业绩。你们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人,未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业绩补偿承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违反承诺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七条的规
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依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第十一条的规定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你们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切实履行承诺,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
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
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保持与业绩承诺补偿人的沟通,督促其履
行业绩补偿义务,并将视业绩补偿进展情况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
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
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1/e252b881-b906-4ebb-9617-8db60e7053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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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8│华瑞股份(30062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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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5年 6月 2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
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规定“关于以公积金弥补亏损问题”、“关于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问题”、“关于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处理问题”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
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 2025年 6月 27日起执行《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执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630e912-dcde-48a1-bf11-3c4478c847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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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8│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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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的职责
,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积极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进展。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5年,公司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审时度势,科学统筹生产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全年换向器销量达到3.54亿只,较上年同期增
加13.40%。全年实现营收8.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34%。主营业务收入6.0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25%;净利润993.08万元;
总资产8.7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93%;净资产5.2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3%;每股收益0.06元。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如下: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后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5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21项议案。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后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后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后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等6项议案。
5、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后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
6、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后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议案》。
7、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后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的基金延长期限及变更经营场所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职责,并及时向股东会汇报工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严
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
1、2025年5月27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等11项议案。
2、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
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2025年12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就各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
见及建议。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在公司治理、董事会决策等方面为公司发展做出了贡献。
1、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行使职权,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
开4次会议,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审议历次定期报告等方面的议案及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进行了审议。
2、提名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行使职权,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审议通过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事宜,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战略委员会:2025年度,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
职权,对年度财务决算、年度财务预算、参与投资的基金延长期限及变更经营场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持续
关注公司发展和经营状况,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实务经验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对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
开1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事宜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1、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格式指引与监管要求,按时完成定期
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2、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5年度,公司持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应市场关
切、解答投资者疑问,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畅通、高效的沟通机制。报告期内,公司
召开3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围绕投资者关心的经营业绩、发展前景等问题与投资者在线交流,与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投资者提出
的问题均当场予以回复。公司致力于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持续回报股东,切实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
3、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紧密对标新修订《公司法》及最新监管要求,完成治理架构优化。同步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构建起符合监管新规与公司发展需求的治理制度体系。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立足公司发展战略,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和风险防控能力,为此公司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公司持续保持对国家政策和行业动态的高度敏锐性,围绕公司总体战略,督促经理层聚焦主营业务,强化科技创新与研发
投入,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展新产品、新工艺、新应用领域,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重点落实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和内控体系的监督职能,确保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坚持依法合规召
集、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强化议事程序管理,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同时,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内部审核机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
强公司与资本市场的透明互动。
(三)董事会将紧跟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内控体系,确保信息披露合规、及时、透明。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元化渠道保
持与市场的有效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9aa85d5-672c-457b-a204-d6b84ecb6a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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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8│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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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6年4
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66cb090-ebc2-4e57-9e9b-73139f0c7e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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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8│华瑞股份(300626):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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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4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 问题 征集 :投资 者可 于 2026 年 05 月 14 日 前访问 网址https://eseb.cn/1xv3ZtA6KFG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
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05月 14日(星期四)15:0
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4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谢劲跃,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宋光辉,独立董事 何焕珍,财务经理 郭刚(如遇特殊情况,
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5 月 14 日 ( 星 期 四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v3ZtA6KFG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5月 14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含欣
电话:0574-86115998
邮箱:info@hrdq.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01a2df-1231-401f-8d8a-fe667e2237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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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8│华瑞股份(300626):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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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
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60,360.74 -66,688.73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8,493.25 -1,249,000.22 -1,249,000.2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52,294.00 -167,446.67 -167,446.67
合计 341,147.99 -1,483,135.62 -1,483,135.62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8,493.2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52,294.00
-1,249,000.22
-167,446.67
合计 341,147.99 -1,483,135.62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康泽药业”)长期股权投资预计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对康泽药业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0,650,902.77元。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存货跌价损失 -2,256,768.03 -1,691,635.62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10,650,902.77
合计 -12,907,670.80 -1,691,635.62
二、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减值情况具
体说明如下:
项目 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元) 44,361,097.70
资产可收回金额(元) 33,710,194.93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可收回金额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孰高者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
本次计提减值金额(元) 10,650,902.77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因 公司持有的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5%股
权,经审计,康泽药业2025年度净利润为-1.39
亿元,营业收入为 7.66亿元,同比减少
29.70%。公司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
公司持有的康泽药业15%股权进行价值评
估,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估值报告(卓信大华估报字(2026)第8518
号),估值方法为市场法,预计资产可收回
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因此对康泽药业计提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0,650,902.77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将导致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减少
12,566,522.81元。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
,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
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4c68372-3a41-4a2f-8376-7bae8490c9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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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8│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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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d52799d-2e50-4618-9fd5-f9ba50704d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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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8│华瑞股份(30062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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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3、股东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6日召开了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
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大华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内部控制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
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1 月 25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 1月 22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审计计
划、确定年审小组的具体分工及进驻现场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沟通。
(三)2026年 1月 29日,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 2025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
(四)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在公司年报审
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be80631-66af-46b2-a18f-f19326a133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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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8│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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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ccabdf6-aad2-4813-959a-258dc47fd9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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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7│华瑞股份(30062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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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
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既遵循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又兼顾了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
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165,187.81元,未分配利润 4,717,097.31元
。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30,759.30元,未分配利润 198,013,369.01元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
未来发展的成长性,为增强公司实力,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利润分配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180,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元(含税),合计派发分红现金股利 306万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如在董事会审议此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 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60,000 3,060,00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930,759.30 -3,268,056.91 -90,866,476.07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2,378,042.15 32,169,965.61 30,216,204.35
营业收入(元) 822,209,014.56 751,945,485.42 665,814,383.5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98,013,369.01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4,717,097.31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12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8,067,924.5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12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4,764,212.11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23%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612万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d3b8e2e-33f0-409e-94a6-c2d9021dc1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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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7│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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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0f667e8-8e97-43bd-9cd3-95910a0778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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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6│华瑞股份(30062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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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30062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3382d63-0d59-4210-a0dd-5e80f85dde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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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6│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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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33dba24-c3a7-4acc-8ad2-03cdc9ecee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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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6│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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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26b5d33-c640-4802-80d7-516064335f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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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6│华瑞股份(300626):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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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300626):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5725ef8-1d9b-4044-ac45-9a21df84f7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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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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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127680e-0364-4c35-a867-6f01f67d68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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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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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6]0011000031 号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股份
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瑞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晓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4b5786b-8b34-452e-9604-1d66c46117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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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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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 1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6]0011005920 号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股份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6]001100102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
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就华瑞股份公司编制的 2
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华瑞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
审计华瑞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
致。除了对华瑞股份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
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华瑞股份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
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晓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丹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非经营 资金占用方名 占用方与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占用形 占用性质
性 称 上市公司 司核算 期初占 度占用 度占用 度偿还 期末占 成原因
资金占 的关联关 的会计 用资金 累计发 资金的 累计发 用资金
用 系 科目 余额 生金额 利息 生金额 余额
(不含 (如有
利息) )
控股股 非经营性占
东、实 用
际控制
人及其
附属企 非经营性占
业 用
小计 — — — —
前控股 非经营性占
股东、 用
实际控
制人及
其附属 非经营性占
企业 用
小计 — — — —
其他关 非经营性占
联方及 用
其附属 非经营性占
企业 用
小计 — — —
总计 — — — —
其他关 资金往来方名 往来方与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往来形 往来性质(
联 称 上市公司 司核算 期初往 度往来 度往来 度偿还 期末往 成原因 经营
资金往 的关联关 的会计 来资金 累计发 资金的 累计发 来资金 性往来、非
来 系 科目 余额 生金额 利息 生金额 余额 经营
(不含 (如有 性往来)
利息) )
控股股
东、实
际控制
人及其
附属企
业
上市公 杭州胜克投资 控股子公 其他应 7,242. 198.22 7,440. 借款 非经营性往
司的子 管理有限公司 司 收款 73 95 来
公司及
其附属
企业 -
其他关 -
联方及
其附属
企业 -
总计 — — — 7,242. - 198.22 - 7,440. —
73 9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d26e04-6e3d-4654-99cf-669f08480c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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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华瑞股份(300626):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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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
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宁波胜克换向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胜克”)、江苏胜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胜克”
)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
交通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业务。具体授信情况如下:
申请主体 授信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万元)
华瑞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 20,000
宁波胜克及 中国银行 10,000
江苏胜克 光大银行 10,000
上海银行 10,000
北京银行 8,000
招商银行 7,000
中国交通银行 5,000
宁波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兴业 10,000
银行、恒丰银行、杭州银行、通商银行
等其他银行
合计 80,000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与银行申请授信或借款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具体
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的授信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借款过程中涉及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法律文件等。本次授
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aec00f6-b1db-4d22-bd77-b5f702375e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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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华瑞股份(30062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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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
亿元自有资金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理财产品、国债及国债逆回购等,上述额度使用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单笔交易终止时
止;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在R3及以下,封闭期不超过3个月),可以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子公司和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资金来源
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理财产品、国债及国债逆回购等。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负
责拟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落实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办和日常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
等。该授权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拟投资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
经营;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88b2bda-1050-4717-8b08-861cadcad0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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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华瑞股份(300626):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授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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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瑞股份”)于 2026 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拟授权公司与子公司宁波胜克换向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胜
克”)、江苏胜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胜克”)之间就银行授信(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国内买方保理等)相互提供信用及抵质押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
,也包括本公司、宁波胜克、江苏胜克为自身银行授信提供信用及抵质押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
本次授权公司与宁波胜克、江苏胜克相互提供担保以及各公司为自身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总计为 8亿人民币,具体担保金额
由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担保
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 担保方 截至2026年 4 本次拟担保 拟担保额度 是否关
方 方 持股比 月 28 日担保 额度 占上市公司 联担保
例 余额(已提供且 最近一期经
尚在担保期限内的 审计净资产
担保金额) 比例
华瑞 宁波胜克 100% 950 30000 57.10% 否
股份 江苏胜克 70%
宁波 华瑞股份 - 7950 40000 76.14% 否
胜克 华瑞股份 -
江苏胜克 30%
宁波胜克 -
江苏 华瑞股份 - 0 10000 19.03% 否
胜克 宁波胜克 -
江苏胜克 -
合计 14850 80000 152.27% -
本次担保授权事项待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
上述担保的额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前提下,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业
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签署上述担保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被担保单位名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注册地 法定代 主要经营范围 与本公司的
称 (万元) 点 表人 关系
华瑞电器股份 1996年 2 18,000 浙江省 张波 汽车电机、微特电机、换向器(整流子)、 本公司
有限公司 月 12日 宁波市 轴承、轴、电机配件、电器配件的制造、
加工;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或
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宁波胜克换向 2004年 3 10,000 浙江省 谢劲跃 一般项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 为公司全资
器有限公司 月 4日 宁波市 电机及组件销售;电机制造;金属材料 子公司
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
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
造);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江苏胜克机电 2011年 4 12,000 江苏省 谢劲跃 机电产品、电动车电池、电子电器、自 为公司控股
科技有限公司 月 13日 淮安市 动化设备研发、销售,电机及其零部件 子公司
(汽车电机、微特电机、换向器、轴承、
轴、齿轮、蜗轮、蜗杆、电机配件、电
器配件、精密模具)生产项目筹建(通
过环评审批后方可经营),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
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单位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元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负债
率
华瑞电器股份 537,153,262.56 209,991,421.85 327,161,840.71 313,202,142.68 29,165,187.81 39.09%
有限公司
宁波胜克换向 595,927,276.63 248,554,998.93 347,372,277.70 632,001,555.62 32,615,700.53 41.71%
器有限公司
江苏胜克机电 149,163,473.40 15,629,657.10 133,533,816.30 92,124,798.37 3,137,488.20 10.48%
科技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
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宁波胜克和江苏胜克为公司子公司,为支持公司 2026年度更好的运营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
金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是必要的、可行的、安全的。上述担保额度的授权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对外担保审
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上述担保并授权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 2026 年 4月 28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8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6.94%。
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32652b5-4541-4556-b9f0-2625b5f5c3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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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4│华瑞股份(30062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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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0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浦河北路 26号宁波胜克换向器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授权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函须在 2026年 5月 19日 16:30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
,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浦河北路 26号,证券部;邮编:315806。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上午 09
:00-11:30,下午 13:30-16:30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浦河北路 26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含欣
联系电话:0574-86115998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浦河北路 26号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
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6f459f9-783c-4a4e-93f3-60b8e6ed2d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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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4│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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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何焕珍,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何焕珍,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
。历任东罗矿务局南山矿职员;广西风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南宁华泰天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
西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广西绿城水
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年度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对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临时股东会和1次年度股东会,本人亲自列席3次股东会。在股东会上,本人积极听取与会各
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审阅历次定期报告等方面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共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认真审查董事提名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审议。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
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工作情况,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
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年度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通、公众媒体等多种方式,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重大事项。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判断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
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公司对开展的现场考察和交流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场工作时间不
少于15天。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相关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密切关注监
管规则的最新动态,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持续督导等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加深
对法律法规尤其是关于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保护能力。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内,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予以配合,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相关
情况,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为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情况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
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相应期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依法合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监管规定,董事会严
格把握信息披露时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公司经营情况,保护了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公
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的各类培训、主动了解公司的发展和运
营现状,在决议审议前努力获取决策所需的相关材料,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
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不断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更紧密关注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
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何焕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504d15d-2dec-412a-ad40-5113a16a13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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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4│华瑞股份(300626):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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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何焕珍、朱一鸿
、张荣晖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何焕珍、朱一鸿、张荣晖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d519d66-fe30-464c-af27-f68ae94779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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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4│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荣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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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荣晖,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
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现就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荣晖,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广西政法学院、广西警察学院教师。现任广西沃
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主任,广西商法研究会副会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年度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7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参会,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对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于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2 次临时股东会和 1次年度股东会,本人亲自列席 3次股东会。在股东会上,本人积极听取与
会各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2次会议,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要
求,主持并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
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2025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2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
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 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对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审阅第三季度报告等方面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审议。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四)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现场办公,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
事项。通过线上交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积极沟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及内审人员就年审和内审工作有关事项所
做的情况汇报,并就相关问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日常工作中,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勤勉尽责、独立履职。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动态与重大事项进展,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断
提升履职能力与公司治理水平。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内,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予以配合,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相关
情况,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为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各季度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
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2月 16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 20
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对此次续聘所履行的审议决策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提名、任免非独立董事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完成对非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本人对流程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任免的非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等适配公司发展,具有履行相关职责所具备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对
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
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公司
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
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荣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3a176dd-4e75-4c62-bfb8-f9447e5e06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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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4│华瑞股份(30062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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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
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
(或合并范围子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
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坚持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
(四)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实施考核;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对公司薪酬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本制度项下需止付追索的事项启动薪酬止付及追索程
序。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七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配合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和核算。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九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均适用同一津贴标准,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
津贴所涉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履行职责(如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外部董事: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薪酬或津贴。
(三)内部董事:公司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公司内部
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一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年终业绩奖金构成,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
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年薪: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结合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及公司经营实际等情
况确定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年薪: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结合公司当年经营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按周期发放。
(三)年终业绩奖金:根据公司的年度总体经营业绩目标,在自然年度绩效考核周期内,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年终
业绩奖励,具体奖励额度由董事会与高管团队在编制下一年度公司预算时制定。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
调,必要时可进行调整,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公司盈利状况;
(三)绩效考核情况;
(四)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五)其他影响薪酬的要素。
第十二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四章薪酬的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年薪管理办法》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
日起按月发放。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
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和年终业绩奖金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经营业绩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经营业绩应当依据公司聘请的年报审计机构出具
的财务报告数据。
第十六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性、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递延支付机制,该机制应当明确实施递延支付
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不
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止付追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年终业绩奖金予以重新考
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
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年终业绩奖金,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年终业绩奖金进行全额
或部分追回。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人员)在收到公司薪酬追索扣回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拒不退还追索扣回金额的,公司保留采用法律
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其他管理
第二十条 内部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管理失职、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
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冲突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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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4│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一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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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朱一鸿,作为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朱一鸿,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宁波大学助教、讲师、院长助理、商学院协理
副院长。现任宁波大学副教授、商学院党委委员;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年度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对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临时股东会和1次年度股东会,本人亲自列席3次股东会。在股东会上,本人积极听取与会各
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并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进行了确认,对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日常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定期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年度审计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年度,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实施
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关注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
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审议。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
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工作情况,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
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计师会议沟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
了现场考察与现场工作,重点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同时
,通过电话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公司证券市场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并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
建议,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
任职期内,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予以配合,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相关
情况,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为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工作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和审计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
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
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对外担保事项
2025年,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的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而发生的担
保行为,有利于缓解资金紧张的局面,上述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未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
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3、续聘审计机构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16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 2025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
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未来,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始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深度参与公司治理
各项事务,通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重点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积极践行企业可持续发展理
念,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推动公司实现长远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一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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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46│华瑞股份(30062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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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30062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e530f9d-b54b-46c3-af52-db714dfb3c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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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6:52│华瑞股份(300626):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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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300626):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75fbdc16-809c-42c2-8b3b-adf4080815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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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02│华瑞股份(300626):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进展及收到仲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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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300626):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进展及收到仲裁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43392fbb-1061-4d06-8591-ea4e405cc2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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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08│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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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00 ~ 900 -326.81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97 ~ 742 -414.32
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换向器主营业务稳定,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稳步推进,未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预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
长。
2、报告期内,确认参股公司业绩下滑形成的投资损失预计 2155 万元-2680 万元。3、考虑长期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和市场
表现等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本次业绩预告测算中,公司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暂估相应减值准备 1000 万元。具体最终减值金额
以中介机构评估、会计师审计为准。
4、预计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为 103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5 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业绩预告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febb3eae-af82-4716-926f-6c8a51f976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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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华瑞股份(30062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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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东泰”)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
公司33,296,2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0%)。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的批准,是否能取得批准
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3、如果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实施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
4、根据2020年9月11日梧州东泰与孙瑞良、张依君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梧州东泰给予了孙瑞良、张依君纾困借款,梧州东
泰亦通过本次公开征集同步转让对孙瑞良、张依君的借款债权。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梧州东泰的通知,为优化资源配置、助推上市公司转型升级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梧州东泰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3,296,288股
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0%)。同时,根据2020年9月11日梧州东泰与孙瑞良、张依君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梧
州东泰给予了孙瑞良、张依君纾困借款,梧州东泰亦通过本次公开征集同步转让对孙瑞良、张依君的借款债权。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梧州东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公开征集转
让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中的较高者,最终
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审批通过的征集方案为准。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转让价格和转让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梧州东泰尚在进一步研究制定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具体方案,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的批准,是
否能取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实施完
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会发生变更。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469a8ad3-5db7-44e2-a32f-a547fa87fc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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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32│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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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3a2d407a-d7f7-409a-a40a-30f3922cac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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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32│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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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960f1604-8e30-4a8e-8a8f-6a324e0b2e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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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5:51│华瑞股份(300626):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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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5日以微信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张波先生、张浚铭先生、姜文平先生、谢
劲跃先生、何焕珍女士、朱一鸿先生、张荣晖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波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的基金延长期限及变更经营场所的议案》
经审议,杭州申通物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存续期限将于2026年2月9日到期,为实现合伙企业投资收益和合伙人利益最
大化,创造更好的项目退出窗口,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申通物联的存续期限至2028年8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的基金延长期限及变更经营场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6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
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d36ab53f-3d21-4b11-a9fe-3c877d17cf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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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5:49│华瑞股份(30062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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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5 年 12 月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0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浦河北路 26 号宁波胜克换向器有限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
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函须在 2025 年 12 月 15 日 16:30 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浦河北路 26 号,证券部;邮编:315806。
2、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09:00-11:30,下午 13:30-16:30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浦
河北路 26 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含欣
联系电话:0574-86115998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浦河北路 26 号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
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01a5f250-fadb-44e0-91b9-1e56915a3c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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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5:47│华瑞股份(300626):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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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
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
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
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
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
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
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5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晓辉,202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丹,2025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相繁,200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
,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
立性。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6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不含税),合计人民币86万元(不含税),系按照大
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
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文件;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b090d169-1de1-4880-ae14-eb2a818197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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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5:45│华瑞股份(300626):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的基金延长期限及变更经营场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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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概述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胜克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胜克”)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投资入伙杭州申通物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申通物联”“合伙企业”或“基金”),成为其有限合伙人,并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入伙杭州申通物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
)。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期限为五年,自2018年2月10日起计算,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独立
决定将合伙企业的期限延长二年;其后,如果合伙企业经营需要,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合计持有总认缴出资额50%以上的合伙
人同意,合伙企业的期限可再延长一年。
2023年,执行事务合伙人已独立决定将合伙企业的期限延长二年。2025年,因基金投资的申通南京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仍在运营
中,尚未退出,为实现最优的基金收益和合伙人权益,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合计持有总认缴出资额50%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决
定再次延长基金存续期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2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
公司参与投资的基金延长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本次基金延期及变更经营场所的情况
申通物联原存续期限将于2026年2月9日到期,为实现合伙企业投资收益和合伙人利益最大化,创造更好的项目退出窗口,经审议
:同意延长申通物联的存续期限至2028年8月9日;经营场所由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阳光路688号134-1室,变更为浙江省杭州
市上城区九环路9号3幢1楼1131室;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并签署合伙企业相关文件。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申通物联存续期限符合其实际运作情况,有利于寻求更加合适的时机和方式退出已投项目,保障项目的投资利益最大化
。本次延长申通物联存续期限,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ac6ce34b-9a32-4f23-95bf-0627bc6474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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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27│华瑞股份(300626):关于举办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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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1月 10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问 题 征集 : 投 资者 可 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 前 访 问网 址https://eseb.cn/1sNdHSo1IhW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
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年 10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
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5年 11月 10日(星期一)15:00-16:00 在“价值在线
”(www.ir-online.cn)举办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1月 10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谢劲跃,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宋光辉,财务经理 郭刚(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
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 ( 星 期 一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sNdHSo1IhW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11月 10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
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含欣
电话:0574-86115998
邮箱:info@hrdq.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c8c73393-fa0b-42cf-a1c9-20a1253dc8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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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27│华瑞股份(300626):关于全资子公司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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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300626):关于全资子公司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67aeeffd-3fa7-4bad-a5ae-ec6d152044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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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华瑞股份(300626):关于控股股东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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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瑞股份”)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梧州东泰”)的通知,梧州东泰根据其与孙瑞良及张依君于2020年签署的相关借款协议、梧州东泰与孙瑞良签署的相关股票质
押合同,因孙瑞良未能按期清偿借款,梧州东泰于2025年9月28日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并请求法院判令对孙瑞
良所持有的华瑞股份41,474,532股股票及其孳息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梧州东泰本次提起诉讼事项
1、诉讼当事人基本情况
原告: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被告:孙瑞良
2、2020 年 9月 11日,梧州东泰与孙瑞良签订了相关股票质押合同,约定孙瑞良以其持有的华瑞股份股票为其借款提供质押担
保,双方分别于 2020年 10月 13日、2021年 1月 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
鉴于孙瑞良未能按期清偿借款,梧州东泰于 2025年 9月 28日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孙瑞良归
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请求法院判令对孙瑞良所持有的华瑞股份 41,474,532股股票及其孳息、以及孙瑞良所抵押的房产折价或拍
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梧州东泰于 2025
年 10月 23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瑞良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1)质押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股股东及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售股 补充质 日 日 途
其一致行 押
动人
孙瑞良 否 4,799,532 11.57% 2.67% 否 否 2021年 1 至办理解 梧州市东 个人融
月 8日 除质押登 泰国有资 资
记之日止 产经营有
限公司
否 36,675,000 88.43% 20.38% 否 否 2020年 10 至办理解 梧州市东 个人融
月 13日 除质押登 泰国有资 资
记之日止 产经营有
限公司
合计 - 41,474,532 100.00% 23.04% - - - - - -
(2)冻结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冻结股 占其 占公司总 是否为限售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 原因
名称 股 份 所 股 股 人
股东 数量(股) 持股 本比例 及限售类型
份
比例
孙瑞 否 1,000,000 2.41% 0.56% 否 2023年10月 2026年10 宁波市鄞 司法再
良 26 月 州 冻
日 25日 区人民法 结
院
合计 - 1,000,000 2.41% 0.56% - - - - -
二、风险提示
1、本次诉讼系公司控股股东与孙瑞良之间的纠纷,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截至目前,梧州东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3,296,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0%),孙瑞良委托给梧州东泰行使表决权的股
份数量为20,685,7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9%),梧州东泰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3,9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
)。由于目前尚无法判断上述案件诉讼结果,案件判决结果是否涉及孙瑞良持有的41,474,532股股权处置尚存在不确定性,暂不涉及
公司控制权变更。
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次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该网站上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cc7303fb-1999-4db8-aa43-27e48c22e6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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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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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30062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c45a14dd-35c3-45b0-936d-9c83b5454d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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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华瑞股份(300626):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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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股份(300626):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85ca47d6-1436-4b9e-8619-2dac402ee3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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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5:57│华瑞股份(30062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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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东泰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梧州东泰已于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070,9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9%)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股 数 持股份 总 限售股 补 日 期 途
股东或第 量(股) 比例 股本比 充质押 日
一 例
大股东及
其
一致行动
人
梧州东 是 1,070,988 3.22% 0.59% 否 是 2025年 10 至办理 中国民生 经营资
泰 月 13日 解 银行股份 金需求
除质押 有限公司
登 南宁分行
记之日
止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例 前质押股 后 持股份 总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质押股份 比例 股本比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数 例 股 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量(股) 份限售 股份比 冻结数量 比例
和 例
冻结数
量
梧州东 33,296,28 18.50% 15,577,15 16,648,14 50.00% 9.25% 0 0 0 0
泰 8 6 4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梧州东泰本次股份质押为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不用于满足本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梧州东泰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对应的融资余
额为 0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对应的融资余额为 0元。梧州
东泰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其自有或自筹资金等。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梧州东泰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梧州东泰所质押的股份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申请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92602d52-86e4-4cec-96fa-5083e120ea1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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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华瑞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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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23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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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华瑞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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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23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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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华瑞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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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93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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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华瑞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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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5585.PDF
─────────┬────────────────────────────────────────────────
2025-04-30│华瑞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112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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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华瑞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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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113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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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华瑞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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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2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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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华瑞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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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95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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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华瑞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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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288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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