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27 华测导航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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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02 │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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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00:00 │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
├─────────┼──────────────────────────────────────────────┤
│2026-07-03 16:39 │华测导航(30062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6-22 16:36 │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
│ │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12 20:24 │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持股方式暨权益变动结果的公│
│ │告 │
├─────────┼──────────────────────────────────────────────┤
│2026-06-12 20:24 │华测导航(30062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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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30 │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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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30 │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6-06-11 17:30 │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持股方式暨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 │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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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30 │华测导航(30062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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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02│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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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8900e55a-b07e-424c-87cf-9edd4e0b7e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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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00:00│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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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东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测导航”)于2026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
发布《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公司董事、总经理朴东国先生拟自2026年6月2日起
6个月内(但窗口期不增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
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
2、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朴东国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6
年7月17日,朴东国基于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增持公司股份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的0.1224%,已增持金额
27,281,855.19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实施进展情况自愿性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截至 2026 年 7 月 17 日)
东姓名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已增持数量 已增持金额 增持均价 占总股本
(股) (元) (元/股) 比例
朴东国 集中竞价 2026年 6月 2日至 2026 970,000 27,281,855.19 28.13 0.1224%
年 7月 17日(增持计
划尚未实施完毕)
2、持股变动情况
截至 2026年 7月 17日,朴东国的直接持股数量变动情况如下:1 本公告所指“总股本”如未说明时间,指 2026年 7月 17日的
股份数量 792,520,262股。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截至 2026 年 7 截至 2026 年 7 月 17 日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2026年6月1 月 17 日增持股 股数(股) 占2026年7月17
日总股本比例 数(股) 日总股本比例
朴东国 13,769,146 1.7498% 970,000 14,739,146 1.8598%
注:在 2026年 6月 2日至 2026年 7月 17日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公司总股本由 7
86,892,451股变为 792,520,262股,导致朴东国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朴东国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a7d0c3f7-4480-49fd-a9c4-77f36bb2af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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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39│华测导航(30062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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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太禾行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太禾行”)函告,获悉太禾行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售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东或第一 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股(如是,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途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注1]比例 注明限售类 押
一致行动人 (%) (%) 型)
太禾 是 14,001,000 15.77 1.77 否 否 2026年 2027年 广发证 法人资
行 7月2日 7月1日 券 金安排
注1:本公告所指“总股本”均指2026年7月2日的股份数量792,520,262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禾行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延平先生,以及赵延平之一致行动人上海垚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上海垚合”)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 比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 司 情况 情况
称 例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比 总股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 (股) (股) 例 本 份 押 份 押
(%) 比例 限售和冻 股份比 限售和冻 股份比
(%) 结、标记 例 结 例
数 (%) 数量 (%)
量
太禾 88,776,39 11.20 3,794,000 17,795,00 20.04 2.25 0 0 0 0
行 3 0
赵延 155,102,5 19.57 23,084,00 23,084,00 14.88 2.91 16,000,00 69.31 100,326,9 75.99
平 34 0 0 0 00
上海 21,887,90 2.76 0 0 0 0 0 \ 0 0
垚 0
合
合计 265,766,8 33.53 26,878,00 40,879,00 15.38 5.16 16,000,00 39.14 100,326,9 44.61
27 0 0 0 00
注1:赵延平先生持有的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注2:上述比例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值不同,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禾行、赵延平以及上海垚合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087.90万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为15.38%,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5.16%。
二、其他说明
目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禾行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延平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
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禾行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延平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质押事
宜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太禾行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延平先生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
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f3b31c7b-6d4b-4ee4-8a35-2408054a63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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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36│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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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203ee8f3-8bb0-46f0-a822-9cbb4ee335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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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20:24│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持股方式暨权益变动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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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延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垚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变更持股方式不构成实际增持或减持,仅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通过宁波上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为赵延平之一致行动人上海垚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变更后,
赵延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
2、本次变更持股方式前后,赵延平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
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次变更持股方式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变更持股方式暨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测导航”)于2026年6月4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拟变更持股方式暨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垚合
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垚合”)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赵延平通过宁波上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上裕创投”)间接持有的部分华测导航股份,拟交易数量不超过1,573万股。
近日公司接到赵延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垚合的通知,截至2026年6月11日,上海垚合通过大宗交易受让了赵延平通过上裕创投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573万股,本次持股方式变更事项已实施完成,赵延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从31.7752%(2
026年6月4日)上升至33.5344%(2026年6月11日),相关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持
股方式暨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2026-055)。本次变更持股方式不构成实际增持或减持。
二、股东及变更持股方式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上海垚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之一致行动人)。
2、本次变更持股方式的实施情况
转让方 交易方式 实际交易股份数量 受让方
(股)
上裕创投 大宗交易 15,730,000 上海垚合
注:上裕创投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本次持股方式变更后相关股东持股明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垚合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88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的2.7618%;上海垚合的一致行动人赵延平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155,102,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708%,赵延平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太禾行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上海太禾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776,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018%。赵延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为26
5,766,8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344%。
此外,赵延平通过上裕创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77,9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72%,赵延平之配偶杨云女士通过上裕创投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1,446,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25%。(注:本次变动后,股数占总股本比例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拟变更持股方式暨权益变动的公告》中所列示的比例存在差异主要系本次持股方式变更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增加所致
。)
本次持股方式变更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明细如下:
股东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1 如未特殊说明,本文总股本均指公司 2026年 6月 11日的总股本 792,520,262股。由于本次持股方式变更实施期间,公司总股
本增加,对应占总股本比例会相应变化。
名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 合计占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 合计占
称 数 数 2026年6 数量 数量 2026年6
量 量 月 月11日总
4日总股 股本比例
本
比例
上 6,157,900 0 6,157,900 0.7826% 15,730,00 21,887,90 0 21,887,900 2.7618%
海 0 0
垚
合
赵 155,102,5 19,907,94 175,010,4 22.2407% -15,730,0 155,102,5 4,177,94 159,280,47 20.0980%
延 34 2 76 00 34 2 6
平
上 88,776,39 0 88,776,39 11.2819% 0 88,776,39 0 88,776,393 11.2018%
海 3 3 3
太
禾
行
合 250,036,8 19,907,94 269,944,7 34.3052% 0 265,766,8 4,177,94 269,944,76 34.0616%
计 27 2 69 27 2 9
注1:上海垚合和上海太禾行是赵延平的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变更持股方式目的及合规性
本次变更持股方式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自身对股份的统筹管理需求所作出的
安排。
本次变更持股方式前后,赵延平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不会发生变化,变更后,赵延平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赵延平将继续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并严格遵守关于董事持股及变动的有关规定。
本次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变更持股方式不构成实际增持或减持,仅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通过宁波上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为赵延平之一致行动人上海垚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变更后,
赵延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从31.7752%(2026年6月4日)上升至33.5344%(2026年6月11日)。
2、本次变更持股方式前后,赵延平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
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次变更持股方式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4、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继续严格遵守关于董事持股及变动的有关规定与其做出的有关承诺。
六、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宜履行了现阶段
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结果进行披露。
七、备查文件
1、赵延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垚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持股方式暨权益变动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803b8988-fc58-42dd-8cfc-25abaab56d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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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20:24│华测导航(30062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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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
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导航”“公司”)的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权益变动(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第一部分 引 言
本所是依法注册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有资格就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适用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为止的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
的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
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声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所及签字律师均不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之间亦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关系
。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就本次事宜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事宜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我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事宜所涉及的有关事
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正 文
一、权益变动人的主体资格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本次权益变动的主体为华测导航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垚合商务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垚合”)和上海太禾行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太禾行”)(赵延平及其
一致行动人合称“权益变动人”),其主体情况具体如下:
赵延平,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33010619680611****。
上海垚合现持有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6MADAN0D75D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
:咨询策划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垚合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上海太禾行,现持有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69955943XX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一般
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太禾行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明,权益变动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 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3)最近 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综上,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权益变动人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股份的情形。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变更持股方式暨权益
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本次权益变动系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先生通过宁波上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为赵延平之一致行动人上海垚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上海
垚合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赵延平通过宁波上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裕创投”)间接持有的部分华测导
航股份,拟交易数量不超过 1,573万股。
本次变更持股方式前后,赵延平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不会发生变化,变更后,赵延平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
(一)权益变动前的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变更持股方式暨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2)
和提供的说明,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本为 786,892,451股,赵延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5,102,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108
%,上海垚合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15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26%;上海太禾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8,776,393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1.2819%。赵延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为 250,036,8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7752%。
(二)权益变动后的情况
2026年 6月 8日,因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暨股份上市,公司股本增加为 792,520,26
2股。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持股方式暨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26-054、2026-055)和提供的资料,截至 2026年 6月 11日,上海垚合通过大宗交易受让了赵延平通过上裕创投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1,573万股,本次持股方式变更事项已实施完成。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情况如下:
赵延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5,102,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708%;上海垚合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887,9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7618%;上海太禾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8,776,3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018%。赵延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公司权
益的股份为 265,766,8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5344%。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权益变动符合《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的 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 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 2%的股份”,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如前所述,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垚合、上海太禾行合计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
为 250,036,8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7752%;本次权益变动后,赵延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垚合、上海太禾行合计拥有公司权益
的股份为 265,766,8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5344%,本次权益变动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 2%的股份。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
权益变动的实施结果进行披露。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1b071fd3-8b9e-4444-bd4a-53a897355b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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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30│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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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0b00ec29-8805-40ca-8dee-65d1648249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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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30│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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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24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办理84.163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有关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ffc378c1-1b27-4760-8a32-78511c3edb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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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30│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持股方式暨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
│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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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持股方式暨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0624a1c0-2845-484c-bb4a-73378c0227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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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30│华测导航(30062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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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年 6月 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
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1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 577号华测时空智能产业园 C座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延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华测导航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84.1638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2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53412d24-0bb2-4931-b2cd-9790a6ef82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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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8│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
│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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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0ddea2d7-3d3f-4d7c-8d14-10bd71fa85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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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42│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持股方式暨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
│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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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持股方式暨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a268ab76-f875-4ce6-831a-f797e3abea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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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52│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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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6599857e-9dbd-491c-9f40-8c95ac8a97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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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6│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变更持股方式暨权益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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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变更持股方式暨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1eae177f-ceaf-457c-afb8-76385d19d4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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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9:01│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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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东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测导航”)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朴东国先生的通知,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朴东国先生拟自2026
年6月2日起6个月内(但窗口期不增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
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总经理朴东国先生。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朴东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69,146股,占公司总股本1的
1.7498%。
3、朴东国先生在本公告披露前 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增持计划。
4、本公告披露前 6个月内,朴东国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华测导航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朴东国先生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2,5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 3,500万元人民币。
1 本公告所指“总股本”指 2026年 5月 29日的股份数量 786,892,451股。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将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
机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6年 6月 2日起未来 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
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
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朴东国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c7974429-d489-4b71-afc6-97039f8e8e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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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9:08│华测导航(300627):关于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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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票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太禾
行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禾行”)函告,获悉赵延平及太禾行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
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票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 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 东或第一 延期购回 持股份 总股本1 售股(如 为补 始日 期日 用途
大 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是,注明限 充质
一 致行动人 (%) (%) 售类型) 押
赵延 是 7,084,000 4.57 0.90 否 否 2026年 2027年 广发证 个人
平 5月26 4月26 券 资金
日 日 需求
太禾 是 3,794,000 4.27 0.48 否 否 2026年 2027年 广发证 法人
行 5月 26 4月 26 券 资金
日 日 安排
合计 - 10,878,000 4.46 1.38 - - - - - -
注:赵延平先生该期质押原质押股数为5,060,000股,太禾行该期质押原质押股数为2,710,000股,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赵延平先生该期质押股数为7,084,000股,太禾行该期质押股数为3,794,000股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延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太禾行、上海垚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垚合”)所
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1本公告所指“总股本”均指 2026年 5月 26日的股份数量 786,892,451股。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合计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例(%) 延期购回 延期购回 占其 公司总 情况 情况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持 股本比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 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质押
(股) (股) 比例 冻结、标 比例 数量(股) 股份
(%) 记 (%) 比例
数量(股 (%)
)
赵延 155,102,53 19.71 23,084,00 23,084,00 14.88 2.93 16,000,00 69.31 100,326,90 75.99
平 4 0 0 0 0
太禾 88,776,393 11.28 3,794,000 3,794,000 4.27 0.48 0 0 0 0
行
上海 6,157,900 0.78 0 0 0 0 0 \ 0 0
垚合
合计 250,036,82 31.78 26,878,00 26,878,00 10.75 3.42 16,000,00 59.53 100,326,90 44.96
7 0 0 0 0
注1:赵延平先生持有的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注2:上述比例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值不同,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太禾行、上海垚合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6,878,000股
,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为10.7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2%。
二、其他说明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太禾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
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延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质押事宜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赵延平先生及太禾行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1d8e409a-99e8-49d5-bd6e-2ff9fb4665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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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4│华测导航(300627):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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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19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d69143e-6464-417d-ab6c-6d9a6deee4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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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4│华测导航(300627):调整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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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19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年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调整2025年第
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58b5685-1174-4f72-b42b-76e48ded00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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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4│华测导航(300627):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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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19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22573e8-3201-4e2f-b91b-877c98ec47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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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4│华测导航(300627):关于调整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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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
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11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105)。
3、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11月2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108)。
5、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调整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2026年 5月 8日,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5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6年 5月 19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 2025年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08-0.45=26.63元/股。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 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7.08元/股调整为 26.63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系因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19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调整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于 2026年 5月 19日出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本次调整事项,公司尚需根
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和登记等相关程序。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2526a7d-21ff-42ff-b751-b9f6c646e7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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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4│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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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导航”、“公司”)的委
托,担任华测导航 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 1号指南》”)、《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华测导航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第一部分 引 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关于本次调整事项相关的文件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并通过
查询政府部门公开信息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
对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有关事实和《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
办理 1号指南》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无法得到独立证据
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单位或个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口头及书面陈述。
2、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实施本次调整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调整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权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
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
或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4、在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进行的调查过程中,公司向本所承诺: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资料,
并就相关事宜做出了口头或书面陈述;其文件资料及口头或书面陈述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其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和相符;其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并
已履行了签署该等文件资料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获得了合法授权。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施本次调整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公司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6、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调整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及公开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我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华测导航
实施本次调整所涉及的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正 文
一、本次调整的批准和授权
(一)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2025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年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105)。
(三)2025年 11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108)。
(五)2026年 1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调整的相关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6 年 5月 8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4.5 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5 月 19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 2025年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5 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
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 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08-0.45=26.63元/股。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7.08元/股调整为 26.63元/股。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
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本次调整事项,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和登记等相关程序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64703bc-57f6-45e3-81b7-464635a623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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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4│华测导航(300627):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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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
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娟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5日
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3、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2月1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106)。
4、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3年12月2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110)。
6、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7、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9、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10、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
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2026年 5月 8日,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5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6年 5月 1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
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7.25-0.45=16.80元/股。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
次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7.25元/股调整为 16.80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授予价格的调整系因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19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
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于 2026年 5月 19日出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本次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本次调整事项,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和登记等相关程序。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4e6fbf4-5848-4b9e-877d-9cd2294020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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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4│华测导航(300627):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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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 1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 1月 29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华测
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3),根据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年 2月 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 1月 29日至 2022年 2月 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 2月 9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
告编号:2022-015)。
4、2022年 2月 14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 2月 14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6、2022年 2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 5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 5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 7月 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0、2025年 5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11、2025年 7月 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2、2026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2026年 5月 8日,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5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6年 5月 1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①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3、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6.91-0.45=16.46元/股。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
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6.91元/股调整为 16.46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授予价格的调整系因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19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因此,同意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于 2026年 5月 19日出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本次调整事项,公司尚需根据《管理
办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和登记等相关程序。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7e7699c-d963-4f3b-bb8f-94f232a2ed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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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3│华测导航(300627):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
│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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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8bc1a35-75a5-40aa-8223-f86f7443cc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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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3│华测导航(300627):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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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b154c85-c656-44e4-9ba6-88102a770a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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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3│华测导航(30062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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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年 5月 1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
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 577号华测时空智能产业园 C座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延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华测导航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6年5月8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以未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元(
含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19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即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6.91元/股调整为 16.46元/股。
由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向忠先生是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9)。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6 年 5 月 8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4.5 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5 月 19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即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7.25元/股调整为 16.80元/股。
由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袁本银先生是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0)。
3、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
2026 年 5 月 8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4.5 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5 月 19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5 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 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7.08元/股调整为 26.63元/股。
由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袁本银先生、职工代表董事沈礼伟先生是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4、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
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45.04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由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向忠先生是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564.3645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74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由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袁本银先生是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6、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 6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56人 2
025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C,本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50%,合计作废处理上述 117名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90.8523万
股。
由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袁本银先生是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d65dc42-135f-4dec-9172-a8364bad75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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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3│华测导航(300627):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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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741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741名激励对象办理564.364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有关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6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56人2025年度个
人绩效考评结果为C,本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合计作废处理上述117名
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0.8523万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0.8523万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20ae5ce-d71a-42d9-815a-be97b6b235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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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3│华测导航(300627):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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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的1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第四个
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第四
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c280342-5111-4642-b115-87acb09a43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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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3│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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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f5bd0fc-3f71-4aeb-bc9c-68e2458fb7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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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3│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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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0daad30-4f3c-45c6-8df8-9b2ae495eb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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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13│华测导航(300627):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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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
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娟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5日
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3、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2月1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106)。
4、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3年12月2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110)。
6、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7、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9、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10、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
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 6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56人 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
评结果为C,本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50%,合计作废处理上述 117名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90.8523万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
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0
.8523万股。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于 2026年 5月 19日出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
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作废事项,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和登记等相关程序。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bf64a97-e0ab-4b98-9c26-8c6bdb8588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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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32│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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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元(含税)。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如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
议通过后至未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股本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
调整原则一致,不存在差异。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786,892,4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0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473 赵延平
2 08*****033 宁波上裕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011 上海太禾行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043 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6*****717 上海太禾行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1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
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577号华测时空智能产业园C座三楼
咨询联系人:孙梦婷、付争妍
咨询电话:021-64950939
邮箱:huace@huace.cn
传真:021-64851208
八、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829a9718-4d92-44de-ab3f-dd14031293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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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52│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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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89059a27-10d6-41d0-b262-9e29b5f151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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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50│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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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6f9b0c6-4273-4b0d-9e8c-3fdc88ed88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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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4│华测导航(300627):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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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管理,保障公司资金与财产安全,有
效控制风险,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
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应形成明确的内部管理决策程序,同时应当按照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第四条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第五条 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
第六条 公司委托理财额度的审批权限参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有权机构审议
批准的委托理财额度内、委托理财种类范围内进行委托理财。
第七条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一)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含)以上的,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含)以上的,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还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委托理财额度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按《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履行审议程序。
第八条 公司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
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在预计额度内循环使用资金。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
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第九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委托理财的,还应当以委托理财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日常管理、内部控制与报告制度
第十条 公司财经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日常管理和执行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对理财机构的资信状况、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收益类型、资金投向等进行尽职调查和可行性分析,制定合理的委托
理财方案;
(二)负责按照经审批的方案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办理合同签署、资金划转、账户管理等事宜,确保资金划转符合公司财务管理
制度;
(三)建立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台账,详细记录理财产品的名称、金额、期限、收益率、到期赎回情况等信息,及时跟踪本金及收
益到账情况;
(四)持续关注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和理财机构的经营状况,实时分析投资风险,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
向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及董事会(含董事会秘书)报告;
(五)负责委托理财业务的会计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列报,妥善保管委托理财相关合
同、协议、对账单等资料。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
委托理财事项进行日常监督,包括对审批情况、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监督。
第四章 风险控制与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不得将委托理财资金投资于高风险金融产品,不得进行场外配资、融资融券等杠杆交易,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非
法集资、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三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
人提供财务资助。第十四条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前,财经部应充分评估理财品种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对理财
机构的资质、经营状况、风控能力进行严格审查。
第十五条 财经部应当持续关注委托理财产品表现,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第十六条 公司可对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实施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应当充分披露资金最终投向、涉及的交易对手方或者标的资产
的详细情况,并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第十七条 公司在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理财产品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到期不能收回;
(二)理财产品协议或相关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变更;
(三)受托方或资金使用方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四)其他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具有重要影响的情形。
第十八条 公司需依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的委托理财情况。
第十九条 相关责任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违规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
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9059d88-d0b1-4daa-bbb0-fee40e7792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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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华测导航(300627):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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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 2026 年 4 月2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5347f7b-5b71-4f20-8b2b-f2b218c84b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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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1│华测导航(30062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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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d22f1cd-e847-4807-a93b-a6ff04a896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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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1│华测导航(30062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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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年 4月 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
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 577号华测时空智能产业园 C座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延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 2026-035)。
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管理,保障公司资金与财产安全,有效控制风险,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c5915ba-9f3f-4ceb-a7f9-95faddebc7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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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0:30│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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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fa33bc0-1c47-443e-9397-a945f128c3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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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0:30│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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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b12d882-bc00-4435-b58e-f03072b70e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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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7│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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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
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85,420,583.51元,母公司的净利
润为 685,629,516.62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公司以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基数,扣除 2025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8,562,951.66 元和分红金额 279,156,927.0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52,766,2
60.26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790,466,965.11元。
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 2025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4.5元(含税)。
以 2026年 4月 16日的总股本 786,892,451股为基数测算,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54,101,
602.95元(含税)。如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至未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股本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54,101,602.95 279,156,927.00 190,933,341.5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5,420,583.51 583,403,247.25 449,140,842.06
(元)
研发投入(元) 557,996,822.09 469,019,089.58 462,113,130.64
营业收入(元) 3,699,152,108.47 3,251,013,405.18 2,678,341,128.4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790,466,965.11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933,596,899.29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824,191,871.5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572,654,890.94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824,191,871.5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1,489,129,042.31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15.47%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是?否
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其他说明:
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兼顾未来发展规划与股东回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对分红的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
2、《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861b26b-c1c9-49c1-a1be-c965e15a5c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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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7│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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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上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截止日期为 2025年 8月 6日,2025年 8月 7日至 2026年 4月 15日期间,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1、2025年 8月 27日,公司完成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 3,572,493股归属登记;
2、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完成 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389,700股授予登记;
3、2025 年 11 月 12日,公司完成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共 836,360股归属登记;
4、2026年 1月 14日,公司完成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共 454,503股归属登记。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 781,639,395股变更为 786,892,451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81,639,395元变更至人民币 786,892,451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1,639,395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6,892,451 元。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公司现股份总数为 781,639,395 股,公司发行的 公司现股份总数为 786,892,451 股,公司发行的
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公司注册资本、《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变更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
续等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
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7c4de5b-cfd0-459f-8668-0341a1f36f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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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7│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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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54e3d723-c6ed-4599-80c6-6ef4d66ba3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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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7│华测导航(30062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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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实施问答,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于2025年12月15日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
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
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
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
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
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
选择。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相关情况。
根据上述问答、通知及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2、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的会计政策: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
问答以及《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
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公司目前未开展期货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以前年度和可比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均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c185674-1780-432f-8d8b-d425dc6842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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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7│华测导航(300627):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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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
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立信会计师自公司由上海华测导航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始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同时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的审计机构。鉴于立信会计师与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
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
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
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
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
金亚科技、周旭 尚余 500
投资者 2014年报 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
辉、立信 万元
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
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
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
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
保千里、东北证 2015年重组、
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2015年报、 1,096万元
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立信等 2016年报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年12月 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
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
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
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
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裁)金额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
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
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
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
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谢嘉 2014年 2008年 2008年 2026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孙丞润 2014年 2014年 2014年 2025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朱颖 1996年 1994年 1996年 2023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谢嘉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2025年度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度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度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度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2025年度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年度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度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丞润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2024年度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5年度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颖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2025年度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2025年度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2025年度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年度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2025年度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度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2025年度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年度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年度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度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本次续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费用由股东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513a003-0747-40ed-b2af-000fea5d0a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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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7│华测导航(30062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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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于
2026年 4月 1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
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4 月 28日(星期二)下午 15:30-17:30在全景网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
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赵延平先生,董事、总经理朴东国先生,独立董事黄娟女士,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孙梦婷女士及原财务总监高占武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5年4月 27日(星期一)17: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年度
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如需咨询,请拨打全景热线:400-830-3630,谢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d7c2f24-c140-4d39-bb1a-6b77e21330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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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7│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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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总监变更情况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高占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高占武先生因内部
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高占武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财务总监相关工作交接,
其财务总监职务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占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10,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8%,其辞任财务总监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高占武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财务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高占武先生为
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由公司总经理朴东国先生提名,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1
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田蓉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田蓉女士具备任职相应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
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高占武先生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461c019-9465-4658-8a06-e2537212bf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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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7│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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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f86377d-7f44-4dd5-952f-d9ed2ce84d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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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7│华测导航(30062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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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 202
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履行监督职责,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
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二、2025 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及 2025年 5月 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
三、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
立信在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
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及项目现场负责人均由资深审计人员担任。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
、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报告期内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并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
2025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沟通协商相关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
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为确保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立信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2026年 4月 16日,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独立性、执业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
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允、公正地出具
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 2025年财务及内控审计过
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
025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等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7152d29-0a72-406e-95ae-ce52a9bd5c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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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57│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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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67e5ca0-8ddb-4b87-a19b-0051358602b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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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华测导航: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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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94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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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华测导航: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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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7/12251140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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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华测导航: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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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49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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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华测导航: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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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华测导航: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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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华测导航: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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