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27 华测导航 更新日期:2025-12-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05 17:21 │华测导航(30062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预│
│ │披露公告 │
├─────────┼──────────────────────────────────────────────┤
│2025-11-28 19:56 │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1-28 19:56 │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11-28 16:58 │华测导航(300627):关于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 │告 │
├─────────┼──────────────────────────────────────────────┤
│2025-11-21 15:42 │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
│2025-11-13 18:26 │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
│2025-11-10 16:46 │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
│ │市的公告 │
├─────────┼──────────────────────────────────────────────┤
│2025-11-07 18:12 │华测导航(300627):关于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
│2025-10-27 18:32 │华测导航(300627):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
│2025-10-27 18:32 │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
2025-12-05 17:21│华测导航(30062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测导航”)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向忠先生《关于增
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持有公司股份10,494,890股(占公司总股本1的1.3345%)的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王向忠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3月28日,但窗口期不转让)以大宗交
易方式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306%,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及本次交易概述
1、转让方:公司股东王向忠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94,89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3345%。
2、受让方:广发资管申鑫利7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广发资管申鑫利72号”),本次转让前,广发资管申鑫利72号
未持有公司股份。
因个人资产管理需要,王向忠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2,600,000股给广发资管申鑫利72号,并已与广发资管申鑫利72号签
署《一致行动协议》。
本次股份转让计划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向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公告所指“总股本”指 2025年 12月 5日的股份数量 786,437,948股。股
东
名
称
王
向
忠
转让 转让方 计划转让 计划转让 占公司 转让价格
原因 式2 股份来源 股份数量 总股本 按照大宗交易的相关
个人 公司首次公开发 不超过 的比例 规定(有价格涨跌幅限
资产 行股票之前持有 (股)3 0.3306% 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
管理 的股份、股权激 2,600,000 易的成交价格,在该证
需要 励计划(包含资 券当日涨跌幅限制价
本公积金转增股 格范围内确定),以及
大宗交 本的部分) 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
易 确定
转让期间
自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2025年12月 29日至
2026年 3月 28日,但窗口期不转让)
王向忠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
情形。
三、股东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向忠先生在华测导航上市公告书及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发行前王向忠对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及通过上裕投资、尚坤
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持有及通过上裕投资、尚坤投资间接持有之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3)若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在职务变更、离职等
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
(5)若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2 王向忠
在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上述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转让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3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7)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
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
2、王向忠减持股份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且本人承诺或依法规定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会减持
(若有)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①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
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②本人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
的。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
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截至本公告
日,王向忠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王向忠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具体情形实施本次股份转让计划。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存在转让时间、数
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王向忠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转让计划系王向忠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
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在按照上述计划实施期间,王向忠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其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公司将敦促王向忠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实
施本次转让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王向忠《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4dceb83b-f2f5-4acc-bf41-9dde629b90c1.PDF
─────────┬────────────────────────────────────────────────
2025-11-28 19:56│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公告方式
发出,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28日 14:45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 57
7号华测时空智能产业园 C座二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9:15-9:2
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总经理朴东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4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63,729,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5
02%;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96,243,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
690%;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53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67,485,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12%。其中,通
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持股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下同)共计54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24,986,2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27%。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附注:本公告中占比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不为 100%,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095,7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7111%;反对8,057,463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2748%;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7,352,7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2.97
81%;反对8,057,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9786%;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33%。
关联股东侯勇涛、陈文学应回避表决,通过网络投票所投的同意票表决无效;本议案涉及的其他关联股东未参与表决。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602,9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8543%;反对7,544,927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1301%;弃权5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5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7,859,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41
74%;反对7,544,9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5347%;弃权5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79%。
关联股东侯勇涛、陈文学应回避表决,通过网络投票所投的同意票表决无效;本议案涉及的其他关联股东未参与表决。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6,595,7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8522%;反对7,542,127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1293%;弃权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8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7,852,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41
12%;反对7,542,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5322%;弃权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66%。
关联股东侯勇涛、陈文学应回避表决,通过网络投票所投的同意票表决无效;本议案涉及的其他关联股东未参与表决。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苏致富律师、王慈航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上海华测导航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6814a1f0-da91-4516-be60-bb17a52e46d8.PDF
─────────┬────────────────────────────────────────────────
2025-11-28 19:56│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华测导航(30062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58558b18-8ae8-4e29-9e46-dca2b2ebe1e0.PDF
─────────┬────────────────────────────────────────────────
2025-11-28 16:58│华测导航(300627):关于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并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2025年 10月 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5 年 4月 28日
至 2025年 10月 27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
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相关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六个月(即 2025年 4月 28日至 2025年 10月 27日)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自查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共有 7名核查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或发生股份变动的情况,上述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袁本银先生,副总经理姜春生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梦婷女士,财务总监高占武先生属于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长赵延平先生,董事、总经理朴东国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向忠先生不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其中:(1)公司董事长赵延平先生和董事、总经理朴东国先生的股份变动系公司实施了 2024年度权益分派导致其股份变动,实
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3 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
8)。赵延平先生和朴东国先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袁本银先生,副总经理姜春生先生,财务总监高占武先生的股份变动系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后完成归属登记,以及公司实施了 2024年度权益分派导致其股份变动,权益分派事项
实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 年 5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于 2025年 8月 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以及于 2025 年 6月 13日披露的《2024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袁本银先生、姜春生先生及高占武先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行为发生于知晓本
激励计划之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梦婷女士的股份变动系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
条件成就后完成归属登记,以及公司实施了 2024年度权益分派导致其股份变动,权益分派事项实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归属结果暨股
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和《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于 2025年 8月 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以及于 2025年 6月 13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8)。孙梦婷女士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行为发生于知晓本激励计划之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向忠先生的股份变动系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后完成归属登记,以及公司实
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导致其股份变动,权益分派事项实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 6月 4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以及于 2025年 6月 13日披
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王向忠先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行为发生于知晓本激励计划之前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自查期间,除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外,共有 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上述对象在自查期间发生的股票交
易系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后完成归属登记并卖出归属的股份,或因公司实施
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导致其股份变动,权益分派事项实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经核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发生于知晓本激励计划之
前,其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限定知情人员范
围,对接触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 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或泄露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业务单号:114000044994
);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业务单号:11400004499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3d1ca8c9-bdac-43b9-a3f9-d37f9333e612.PDF
─────────┬────────────────────────────────────────────────
2025-11-21 15:42│华测导航(300627):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
见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公司于近日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签字会计
师的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因内部工作调整,变更了签字注册会计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李雨轩先生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原签字会计师李雨轩先生从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离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指派孙丞润先生接替李雨轩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孙丞润先生,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6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孙丞润先生近三年签署过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3、诚信记录
孙丞润先生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4、独立性
孙丞润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李雨轩先生与孙丞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