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29 新劲刚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6 19:04 │新劲刚(300629):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
│2026-06-30 18:28 │新劲刚(300629):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6-30 18:28 │新劲刚(30062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30 18:28 │新劲刚(300629):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6-06-30 18:28 │新劲刚(300629):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2026-06-30 18:28 │新劲刚(300629):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股份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30 18:28 │新劲刚(300629):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
├─────────┼──────────────────────────────────────────────┤
│2026-05-22 17:48 │新劲刚(30062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0 00:00 │新劲刚(30062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0 00:00 │新劲刚(30062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7-06 19:04│新劲刚(300629):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新劲刚(300629):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01dc0a1f-ae7c-4bfb-b83b-c5d63f6d7550.PDF
─────────┬────────────────────────────────────────────────
2026-06-30 18:28│新劲刚(300629):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或“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申请8,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上述综
合授信中的 8,0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质押融资流动贷款等业务
,授信期限为 36 个月,具体授信日期、授信金额、担保期限、担保金额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担保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审议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代理人签署实施以上融资担保事宜时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292226957
2、名称: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 70 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 G座)五层(住所申报)
5、法定代表人:邹卫峰
6、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1 年 06 月 18 日
8、经营范围:射频微波芯片、模组件及其它电子电器产品、模组件的开发、生产、加工、经营与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射频微
波系统及软件、通信、对抗及电子信息产品工程、芯片、集成电路及其他电子元器件、模组件的开发、生产、加工、经营与相关产品
的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原材料、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134,994,871.28 1,144,748,913.59
负债总额 359,625,978.07 375,046,651.60
净资产 775,368,893.21 769,702,261.99
财务指标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年度
营业收入 55,851,127.74 283,482,028.96
利润总额 5,539,610.92 82,852,136.44
净利润 5,683,268.09 74,874,759.78
(三)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方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 8,000.00 万元,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4、担保事项:为宽普科技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中的 8,000.00 万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与银行正式签订保证合同,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单位:万元
披露日期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类型 担保金额
2025 年 6月 21 日 广东新劲刚科技 广东宽普科 银行授信连 8,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带责任担保
合计 - - - 8,000.0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仅存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行为,累计担保金额为 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4%,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6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且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形。
五、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展融资,能够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宽普科技目前经营情况较好,财务状况稳健,此次宽普科技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的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
供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58c8e15d-54de-4531-a0df-42774b0cf48b.PDF
─────────┬────────────────────────────────────────────────
2026-06-30 18:28│新劲刚(30062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新劲刚(30062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297a38f-8d29-498d-bf09-c2ecdc5dd210.PDF
─────────┬────────────────────────────────────────────────
2026-06-30 18:28│新劲刚(300629):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新劲刚(300629):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952e5a09-e93d-4b9c-a089-97b774cde2ee.PDF
─────────┬────────────────────────────────────────────────
2026-06-30 18:28│新劲刚(300629):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新劲刚(300629):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217017b-bd0f-484d-b925-3458dd97d865.PDF
─────────┬────────────────────────────────────────────────
2026-06-30 18:28│新劲刚(300629):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股份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新劲刚(300629):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股份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7994964-5845-4974-9dd3-fea835c03710.PDF
─────────┬────────────────────────────────────────────────
2026-06-30 18:28│新劲刚(300629):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
新劲刚(300629):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d8d9a7c8-c6d1-49b0-b54d-a97d5df52562.PDF
─────────┬────────────────────────────────────────────────
2026-05-22 17:48│新劲刚(30062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 1,363,11
9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1,423,42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363,119 股
后的250,060,3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以公司总股本 251,423,424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25,006,030.5 元/251,423,424 股*10=0.99457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
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94578 元/股。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0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向全体股东每 10.0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若以 2025 年 12 月 3
1 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363,119.00 股后的股本,即 250,060,305 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25
,006,030.5 元(含税)。
2、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会审
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时间未超过 2个月。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1,423,424.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363,119.00 股后的 250,060,305
.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投资
者(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
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
.1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9 日。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947 王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以公司总股本 251,423,424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25,006,030.5 元/251,423,424 股*10=0.99457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
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94578 元/股。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 6号证券事务部
2、咨询联系人:周一波、邹志锋
3、咨询电话:0757-66823006
4、传真电话:0757-66823000
八、备查文件
1、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379584d5-b4cc-4c67-867e-7c335e5b32e5.PDF
─────────┬────────────────────────────────────────────────
2026-05-20 00:00│新劲刚(30062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七)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 2/3以上表决通过;
4、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 5月 19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 70号佛山国家高新区科技产业园 G座 10楼多媒体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7,715,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081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5,640,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5
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074,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9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共 17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157,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28%。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71,7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090%;反对 18,1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弃
权 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14,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86%;反对18,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35%;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167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71,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086%;反对 18,1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弃
权 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14,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93%;反对18,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35%;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72%。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71,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084%;反对 18,1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弃
权 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13,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47%;反对18,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35%;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8%。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71,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080%;反对 32,7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弃
权 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13,7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54%;反对32,7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1%;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4%。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7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3629%;反对 25,5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64%;弃
权 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07%。本议案涉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上述人员的关联人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00,7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29%;反对25,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4%;弃权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07%。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52,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682%;反对 23,1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6%;弃
权 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94,7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48%;反对23,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2%;弃权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8400%。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07,8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751%;反对 67,5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7%;弃
权 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50,3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70%;反对67,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30%;弃权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8400%。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55,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759%;反对 23,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8%;弃
权 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98,4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63%;反对23,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98%;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639%。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24,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101%;反对 32,8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9%;弃
权 5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67,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010%;反对32,8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8%;弃权5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6742%。
(十)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84,6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361%;反对 26,3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弃
权 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27,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65%;反对26,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35%;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9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李旭东律师、张宇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和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9079555-7dd9-4d2f-83c2-d3a16ef9b5e5.PDF
─────────┬────────────────────────────────────────────────
2026-05-20 00:00│新劲刚(30062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新劲刚(30062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48c595d-577d-44e5-9166-d287c17a9fc7.PDF
─────────┬────────────────────────────────────────────────
2026-05-08 20:45│新劲刚(300629):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劲刚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工作报告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劲刚”、“公司”、“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新劲刚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本次持续督导培训
情况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6 年 4 月 27 日
2、培训地点:新劲刚会议室
3、授课人员:王雷
4、参加培训人员:新劲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人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授课人员结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上市公司关于募集资
金管理、公司规范运作事项等专题培训,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三、培训成果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讲解,使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规范运
作相关要求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增强了公司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规范运作意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
作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bf806de-d3fd-4992-8165-f5ffe7a98f79.PDF
─────────┬────────────────────────────────────────────────
2026-05-08 20:45│新劲刚(300629):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劲刚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新劲刚(300629):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劲刚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925cb0a-28b9-4290-bffc-e74cd6751c61.PDF
─────────┬────────────────────────────────────────────────
2026-04-27 22:05│新劲刚(30062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劲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新劲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8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3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246,0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3,301,886.79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42,698,113.21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510Z0023号《验资
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24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368,253.2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
631,746.78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
募集资金总额 24,600.00
减: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330.1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480.62
减:累计支付及置换的中介费用 106.64
加:利息收入剔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278.1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2,960.7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
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普科技”)在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于2024
年1月与上述银行和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2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存放利率,合理
增加存储收益,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审议通
过的决议事项,公司及宽普科技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8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宽普
科技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需要,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和保荐
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12月,原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并购重组名称变更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及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专户余额 用途
新劲刚 交通银行股份有 4462670000130 7,387.08 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限公司佛山分行 00694146 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宽普科技 浙商银行股份有 5880010210120 184.41 该专户仅用于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
限公司广州分行 100001521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新劲刚 浙商银行股份有 5880010210120 10.91 该专户仅用于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
限公司广州分行 100001359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宽普科技 浙商银行股份有 5880010210120 0.00 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通过宽普科技使
限公司广州分行 100037148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宽普科技 交通银行股份有 4462670000150 5,378.35 该专户仅用于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
限公司佛山分行 03057009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合计 12,960.75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本核查意见之“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募投项目“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佛
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G座)和佛山市禅城区禅西大道西侧,莲江路南侧(海口“工改工
”)地块(海口智能科技园)第3座和第5座,实施方式由利用现有土地和现有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及购置厂房,2025年4月7日,
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500.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实施,并依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匹配未来业务发展,公司拟将募
投项目“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佛山市五金工业区的公司自有土地和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
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G座)为实施地点变更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
(自编G座)和佛山市禅城区禅西大道西侧,莲江路南侧(海口“工改工”)地块(海口智能科技园)第3座和第5座,实施方式由利
用现有土地和现有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及购置厂房,项目建设周期由24个月延长至48个月,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总投
资金额由33,437.05万元调整至38,285.05万元,并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上述事项已经2025年4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新劲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况。本保荐人对新劲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0e0f4fe-5662-46eb-951b-53199fadeaaf.PDF
─────────┬────────────────────────────────────────────────
2026-04-27 22:05│新劲刚(300629):司农专字[2026]25008690079号-仁健微波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
2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8690079号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
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新劲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劲刚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
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成都仁健
微波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新劲刚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
公司”)于2023年 6月完成了对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健微波”)60%股权的收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现将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收购概述
本公司于 2023年 6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成都仁健
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现金向李忠慧、胡明武、文翔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仁健微波60.00%的股权。
2023年 6月 25日,仁健微波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
执照》。本公司现持有仁健微波 60.00%股权,仁健微波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内容
在本次资产收购中,本公司交易对方对仁健微波 2023年至 2025年各年度业绩作出业绩承诺如下: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
的《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仁健微波在 2023年至 2025年期间各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700.00万元、2,200.00万元、2,700.00万元。
三、2025 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仁健微波 2025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审计的仁健微波 2025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 3
,232.3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197.73万元,该数据已经扣除超额奖励;不扣除超额奖励事项,仁健微波 2
025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 3,387.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352.98万元,完成了业绩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c52fa6a-4adc-49f5-8a67-17d95ae17d09.PDF
─────────┬────────────────────────────────────────────────
2026-04-27 22:05│新劲刚(30062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劲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新劲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8
号),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2,300,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为 2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6,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1,631,746.7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 2023年 12月 27日对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510Z0023号《验
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资于各项目情况及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
1 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 38,285.05 17,220.00 4,537.45
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6,943.17 6,943.17 6,943.17
合计 45,228.22 24,163.17 11,480.62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审慎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并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 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
G座)作为实施地点。
2025年 3月 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
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
道古新路 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 G座)和佛山市禅城区禅西大道西侧,莲江路南侧(海口“工改工”)地块(海口
智能科技园)第 3座和第 5座、购置厂房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及建设周期延长至 4
8个月。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500.00 万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截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3,5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 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计划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
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
的需要,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6,500.00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
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2026年 4月 20日一年期 LPR 3.00%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 195.00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
成公司承诺),有利于加强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保障,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如后续预计无法按期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如遇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6ab3a7b-43ba-4dc4-8ee5-b6ebb28d8dc8.PDF
─────────┬────────────────────────────────────────────────
2026-04-27 22:05│新劲刚(300629):司农审字[2026]25008690067号-新劲刚202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报告正文……………………………………………………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6]25008690067号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劲刚”)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劲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新劲刚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6cc643b-b279-4338-872b-7a924e1f9df8.PDF
─────────┬────────────────────────────────────────────────
2026-04-27 22:05│新劲刚(300629):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劲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新劲刚及其控股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购买风险等级不高于 R2 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最高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风险等级不高于 R2 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单项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管
理。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风险措施控制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风险等级较低、流动性较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
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
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流动资金
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等级不高于 R2 的理财产品。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上述最高额度可由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等级不高于R2 的理财产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
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b7a555b-c030-4b59-9176-0e57c95fd1e0.PDF
─────────┬────────────────────────────────────────────────
2026-04-27 22:05│新劲刚(3006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新劲刚(3006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5346359-2e4c-4eec-a737-56cea51fea7e.PDF
─────────┬────────────────────────────────────────────────
2026-04-27 22:05│新劲刚(300629):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劲刚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新劲刚(300629):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劲刚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1e23b40-e8c5-4b7d-85dd-e28be1820d86.PDF
─────────┬────────────────────────────────────────────────
2026-04-27 22:05│新劲刚(300629):资产评估报告--仁健微波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
─────────┴────────────────────────────────────────────────
新劲刚(300629):资产评估报告--仁健微波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b6657ad-8c50-4e8b-8769-964782e55b85.PDF
─────────┬────────────────────────────────────────────────
2026-04-27 22:05│新劲刚(300629):资产评估报告-宽普科技商誉减值测试
─────────┴────────────────────────────────────────────────
新劲刚(300629):资产评估报告-宽普科技商誉减值测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8080ca0-58f8-42a2-b691-558239afe4d0.PDF
─────────┬────────────────────────────────────────────────
2026-04-27 22:05│新劲刚(300629):司农专字[2026]25008690089号-仁健微波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的审核报告
─────────┴────────────────────────────────────────────────
新劲刚(300629):司农专字[2026]25008690089号-仁健微波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的审核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619a1ec-b58b-4642-87ff-e2d4bd3adfc9.PDF
─────────┬────────────────────────────────────────────────
2026-04-27 22:04│新劲刚(30062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新
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 4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
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3 日,即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 70号佛山国家高新区科技产业园G座 10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
案》
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8.00 《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曾澜先生(已离任)、曾萍先生、张志杰先生、朱映彬先生已向董事会分别提交《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中,议案 1-议案 10(不含议案 5)已经公司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因议案 5
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出席会议的全部董事为关联董事,无法形成决议,故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议案 2-议案4、议案 8以及议案 1
0已经公司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决议提示
议案 7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4、单独计票提示
对于上述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5、回避表决提示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5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 9:00-12:00,14:00-18: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
。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 70号佛山国家高新区科技产业园G座 10楼接待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一波
联系电话:0757-66823006
传真:0757-66823000
邮箱:investor@king-strong.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 6号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8216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a9d7fad-abc3-4ef4-ae63-05845e67d5c7.PDF
─────────┬────────────────────────────────────────────────
2026-04-27 22:04│新劲刚(3006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澜)(已离任)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曾澜)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曾澜,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1994 年 7月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毕业。20
10.9-2012.7 华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课程班学习,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4.9-1996.10 湖南大农集团
投资部部长助理,1996.10-1997.7 湖南省商业厅信息处[湖南商情]编辑,1997.7-1999.8 三一重工监事会审计专员,1999.10-200
2.6 广州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部经理,2002.7-2004.8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项目经理,2004.11-2015.8 广州蓝涛
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15.11-2018.8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副所长,2018 年 9月起任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总经理。2024 年 7月至 2025 年 8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 年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
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2、利润分配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5 年,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相
关事宜,本人认为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次董事会,本人参会 4次,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请假、缺席情况。上述三次会议的所有议案,本人
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会议前会提前审阅会议相关资料,了解会议内容;会议期间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充分
发挥了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客观、全面、谨慎的审议,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
2025 年任期内本人出席了 1次股东大会。
2、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责情况
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及专业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组织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1次,会议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 2024 年年
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监督核查披露信息。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会议审阅了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评价及考核,对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提
出了建议,以及对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四、与内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邮件、电话、现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积极沟通,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有效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
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参加董事会等会议的机会以及
其他时间,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活动。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上述规
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
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
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
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八、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股东赋予本人
权利的同时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曾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91386ef-74a9-4dd7-a04f-e6bd073fb9ad.PDF
─────────┬────────────────────────────────────────────────
2026-04-27 22:04│新劲刚(3006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应当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表审核意见。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六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
1、基本薪酬:根据高管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以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和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
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
价后支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
制。
在公司担任多项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只能按单项职务领取薪酬。第八条 公司董事享有董事津贴,在公司及子公司兼任其他职
务的董事,不再领取上述董事津贴。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九条 公司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
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
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
1、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
调整的参考依据;
2、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3、公司盈利状况;
4、组织结构调整;
5、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七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经董事会审批后,公司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独立董事需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薪酬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修改,修订本制度,报股东会批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134739e-77f0-4964-8fd7-302ea5efcb09.PDF
─────────┬────────────────────────────────────────────────
2026-04-27 22:04│新劲刚(3006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映彬)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朱映彬)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朱映彬,1984 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共党员。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博士学位,2016 年 6月-2017
年 6月在南洋理工大学任博士后研究员,2017 年 6月-2017 年 9月在麻省理工-新科大国际设计中心任博士后研究员,2017 年 10
月-2017 年 12 月及 2018 年 1月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任副教授。2021 年 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8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我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等相关资
料,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性和良好的诚信记录。报告期内,我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时间及进度、
人员安排、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积极沟通,确保年审工作及时开展,审计结果准确、真实。
4、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相关事项
2025 年 3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 70 号
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 G座)和佛山市禅城区禅西大道西侧,莲江路南侧(海口“工改工”)地块(海口智能科技园)第
3座和第 5座、利用现有厂房及购置厂房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及建设周期延长至 4
8个月。经审查,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事项是公司经过审
慎分析后作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共召开 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并投了同意票
。公司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召开 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2次股东大会。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责情况
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及专业性,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和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1)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讨论并审议《关于公司未来
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本人出席了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定期报告及相
关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等事项。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未发生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参加
会议,对公司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 4月,公司召开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 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
四、与内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与交
流;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
况、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等。独立、客观地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通过不断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个人履职能力。本人重点关注与中小股东利益密切相关的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不断提高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系
列监管规定。通过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本人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股东赋予本人
权利的同时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朱映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6790373-496d-4ad0-a29a-7f66b226b61b.PDF
─────────┬────────────────────────────────────────────────
2026-04-27 22:04│新劲刚(3006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萍)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曾萍)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曾萍,1972 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
协会非执业会员,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协会会员。1993 年 8月至 1996 年 8月,曾任湘潭钢铁公司钢铁研究所助理工程师;
1997 年至今,历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西
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 8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的评选要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监督和审核,并对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竞争性谈判进行监督。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审议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前已对其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
查,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对该议案投了同意票。
3、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
个人提供担保,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 3次董事会和 1次股东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
项发表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
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作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在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责情况
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及专业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本人出席了任期内 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定期报告
及相关报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并提出选聘意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报告期内,通过视频会议和现场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
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
正。我对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阅,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多方面了解。并通过电话沟通等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动态以及与公司相关的媒体、网络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情况。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上述规
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
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
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2025年 1月 15 日,参加了深市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专项
培训;2025 年 11 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 2025 年第 5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等。总之,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八、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股东赋予本人权
利的同时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曾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5bdfe35-a73b-4546-a639-b91daf2cc641.PDF
─────────┬────────────────────────────────────────────────
2026-04-27 22:04│新劲刚(3006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杰)
─────────┴────────────────────────────────────────────────
新劲刚(3006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dd223bd-18dc-4fb5-a87c-368b5f8b5159.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1,485,940.79 元,
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4,526,469.5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452,646.96元后,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11,561,038.72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2,146,889.90 元,股本基数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0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
例【即向全体股东每 10.0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
进行相应调整。若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363,119.00 股后的股本,即 250,060,
305.00 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5,006,030.50元(含税)。
4、2025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 25,006,030.50 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69%。2025年度,公司未进
行股份回购事宜。
5、在本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现金分红总额(元)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营业收入(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024 年度
24,842,523.00
0.00 0.00
120,294,274.52 139,192,043.06
55,740,891.79
480,650,501.70 511,092,186.82
611,561,038.7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2,146,889.9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是
74,854,584.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13,657,419.45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74,854,584.00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144,704,151.2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
10.46%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否(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74,854,584.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单位:元
2025年度 2024年度
项目
金额 占 2025年末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 2024年末总资产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衍生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债权投资 0.00 0.00% 0.00 0.00%
其他债权投资 0.00 0.00% 0.00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275,061.74 0.84% 10,275,061.74 0.4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10,000,000.00 0.46% 4,812,107.73 0.23%
注:上表中的衍生金融资产不含套期保值工具;其他流动资产不含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
资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592d0a1-def7-4741-8675-369d02677d0b.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6年 4月 27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4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ebe3355-5269-41fd-93be-859c540db722.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05月 08日(周五)15:00-17:00举行 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 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将在价值在线举办,投资者可登录“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刚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邹卫峰先生,财务总监林鸿雁先生,董事会秘书周一
波先生,独立董事朱映彬先生,投资者关系总监兼全资子公司凯际智能总经理王翀先生,保荐代表人王雷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月 07 日(星期四)17:00 前访问 https://eseb.cn/1xtJEHiHzzi,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
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930b678-373b-4c06-9a5b-ad80df58bc1b.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新劲刚(30062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0a69edc-f430-47e1-a2ae-8e663315f723.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综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发展规划、股东回报、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
了《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分析了经营发展实际及业务发展目标、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
等因素;充分考虑了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股东的意见。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如在已制定的规划期间内,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对
规划进行调整。新定的规划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2026 年至 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 2026 年至 2028 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为: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等事项发生,未来三年公司争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达到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80%。若公司快速增长,并且董事
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提出并实施适当的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 2
026年至 2028 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具体见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公司利润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
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股利以及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三种。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
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
(三)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并无特别重大投资计划和特别重大资金支出发
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特别重大投资计划或特别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
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
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四)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
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3,000 万元。
五、股东回报规划调整的程序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
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购买资产、购买设备、对外投资等投资支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
,促进公司快速发展,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并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七、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149968c-0230-4d55-883b-e90c226a9491.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2026 年 1-3月期间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 14,008,588.17元,对存货及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
失人民币 4,282,024.55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的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
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6年 1-3月发生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14,008,588.17
其中:应收账款 14,814,561.11
应收票据 -894,906.83
其他应收款 88,933.89
二、资产减值损失 4,282,024.55
其中:存货
合同资产
合计
1,344,810.66
2,937,213.89
18,290,612.72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及租赁应收
款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
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
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
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
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
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
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
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
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上述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
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
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组合 1 特殊应用领域材料及其他客户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组合 2 射频微波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
及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往来款及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 3 员工备用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
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个月
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
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
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可能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种类繁多且通用的
原材料,基于库龄、保管状态、历史领用情况等因素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 18,290,612.72 元,不考虑税费影响的情况下,将导致公司 2026年 1-3月合
并报表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均减少约人民币 18,290,612.72元。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
,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 2026年 1-3月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四、重要提示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2d9cdd1-e750-47e0-a3ce-5105f72016f9.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 12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的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
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的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aa3b803-96dc-4eab-8da7-462a1b12a3fa.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新劲刚(30062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8947c00-4724-45df-a3ab-bc150e57abf7.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各位董事: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7年 3月24日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2025
年为公司上市后的第八个完整会计年度。
2025年度,作为公司总经理,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
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 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经营管理情况
(一)2025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公司参与的特殊应用领域项目加速推进。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含正式合同
和意向订单)较上年大幅上升。同时,公司在新产品和新业务拓展取得积极成效,有望逐步为公司的发展构筑“第二增长曲线”:一
是宽普科技 X以上频段新产品新领域拓展不断突破,多型产品通过客户验证;二是仁健微波 2024年下半年推出的高性价比全国产化
信号源产品深受市场欢迎,订单稳步上升;三是仁健微波新开发的微小目标探测雷达设备产品在航天某单位公开组织的实物比测中获
得技术得分第一名及综合得分第一名,展现出优异的市场竞争能力;四是凯际智能聚焦低慢小无人机监测与反制技术领域重点布局,
与多家政府部门及产业龙头单位开展合作交流,目前佛山市相关部门正加速推进相关政企合作项目落地,相关产品已在边检、码头、
油库等重点区域完成低空安防监控体系试点部署;五是成立成都智源矢量科技有限公司,其产品作为通用设备被用于研发、制造、维
修和检测无线电设备及射频微波器件,广泛应用于无线通信、卫星通信等相关领域;六是凯际智能战略投资广州劲空,双方围绕无人
机反制领域开展联合研发,共同打造低空管制监管系统,进一步加速相关业务商业化落地。
经营业绩方面,受下游行业因短期调整导致销售合同审批签订周期延长影响,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199.06万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 18.45%。与此同时,下游客户对产品经济性要求不断提升,部分产品价格下降,对整体盈利水平和经营效益带来一定挑战
,2025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9,329.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59%,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48.5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
降 32.26%。
(二)2025 年经营管理工作回顾
1、专注研发创新,技术引领发展
2025年,公司长期注重科技研发和生产相结合,坚持自主创新与产学研合作相结合,通过建立完善的创新机制、培养优秀技术团
队和持续的研发实践积累,持续形成公司自主的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自主创新和研发投入,持续保持高
比例研发投入,全年研发费用投入 4,117.65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 10.50%,有效保障公司研发及创新对资金的需求,促进了公司
关键技术的提升。
2、加强特殊应用领域投入,增强综合能力
近年来,我国国防事业快速发展、国防信息化建设大幅提速,虽然行业面临一定的周期性调整,但整体需求依然旺盛,公司特殊
应用业务面临良好发展机遇,做强特殊应用业务是提升公司价值的根本。子公司宽普科技、仁健微波为巩固射频微波领域的综合竞争
能力,一方面继续深耕特殊应用电子领域,不断开发新产品,拓展新客户;另一方面,通过人才引进、技术攻关、市场开发等措施积
极向多种应用领域拓展和延伸。同时,依托自身的客户资源和行业积累,从上下游相关产业出发,积极物色合适的标的或团队寻求投
资并购机会。康泰威继续在促进热喷涂材料、电磁吸波材料等成熟特种功能材料产品的市场应用上下功夫,加大对特殊应用光电材料
和结构吸波功能材料制品领域的研发投入,以求不断增强公司在特殊应用材料领域的竞争力。
3、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优化募投项目推进
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匹配未来业务发展,公司将募投项目“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佛山市五金
工业区的公司自有土地和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 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 G座)为实施地点变更为广东
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 G座)和佛山市禅城区禅西大道西侧,莲江路南侧(海口“工
改工”)地块(海口智能科技园)第 3座和第 5座,实施方式由利用现有土地和现有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及购置厂房,项目建设
周期由 24个月延长至 48个月,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 33,437.05万元调整至 38,285.05万元,并相应调整内
部投资结构。
本次变更,一方面给募投项目带来产业协同效应,且更有利于人才的吸引与留存,另一方面,可以享受税收减免、补贴等政策扶
持,同时进一步强化产业协同效应,也可更快满足公司生产扩张和技术升级的空间需求。同时,更加充足的建设周期,也能确保项目
有望以更高质量完成。
4、加速低空经济业务发展,积极推进集团军技民用战略
低空子公司凯际智能聚焦低慢小无人机监测与反制技术领域重点布局,与多家政府部门及产业龙头单位开展合作交流,目前佛山
市相关部门正加速推进相关政企合作项目落地,相关产品已在边检、码头、油库等重点区域完成低空安防监控体系试点部署;2025年
9月,凯际智能以 800万元投资广州劲空科技创新有限公司,联合研发无人机反制相关产品,共同打造低空管制监管系统,加速了商
业化落地进程。
5、夯实总部基础,发挥管理职能
2025年,公司一方面结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管理框架,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出发,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持续梳理公司(含业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和流程,实现控制到
位、经营高效,另一方面,公司不断推进内控体系的信息化建设,定期摸排重要领域、主要流程的关键控制情况,不断优化审批流程
,弥补权限设置缺陷,实现业务线上流转、重要工作全程留痕,内部控制实时跟进,进一步增强内控体系的刚性约束,提高管理效率
。
二、2026 年度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延续过往的发展方针与路线,围绕“对内求巩固、对外求延伸”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以宽普科技、仁健微波的
特殊应用领域电子业务为核心,康泰威的特殊应用领域新材料业务为载体的新发展结构”的优势;充分发挥公司总部管理职能,为集
团各业务子公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1、特殊应用领域电子行业
宽普科技和仁健微波的射频微波技术和产品在通信、雷达、敌我识别、电子对抗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空间,但目前销售收入仍主
要集中于特殊应用通信领域,在雷达、敌我识别、电子对抗等领域的收入贡献尚显不足,仍存在较大的应用拓展空间。公司后续将充
分发挥宽普科技和仁健微波的市场协同效应,进一步整合产业资源,有效拓展射频微波业务新市场,为持续发展和持续增长夯实基础
;而康泰威经过近年来的聚焦发展,在热障喷涂材料、吸波复合材料这两项产品技术上已取得显著进展,需进一步加大市场调研、需
求挖掘与市场开拓力度,推动这两项相对成熟的产品技术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和应用面,着力提升业务规模。凯际智能应充分利用与宽
普科技和仁健微波的产业链协同优势,在现有基础上加速实现微小目标探测雷达产品的市场应用突破,内销和出口并举,为公司业绩
注入新的增长动力。
2、特殊应用领域材料行业
公司子公司康泰威应进一步扩大产品面向的客户群,加快向行业用户的渗透,扩展应用领域,稳定热喷涂材料现有生产和销售规
模,多渠道促进吸波材料等成熟产品的市场销售;同时,应推进碳纤维材料制品在航空航天及武器装备领域的产业化进程,加快多个
新产品的定型,寻求批量化装备市场的突破。
3、充分发挥总部管理职能
2026年,公司继续巩固“管理总部+业务子公司”的管理模式。公司总部负责上市公司战略规划、投资融资及规范运作等;业务
子公司专注、深耕所处细分领域,不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提升盈利能力。
2026年,公司总部作为管理中心,积极参与各项子公司赋能工作,通过市场支持部整合特殊应用领域市场渠道资源,促进两大业
务板块协同发展;通过加强工程技术中心人员配备,争取各级政府部门对各业务子公司的技术研发支持;借助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加
强融资管理,为公司业务板块的持续发展及后续的投资活动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王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6a57fd9-f3db-4876-9c92-2385a4167737.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劲刚”、“公司”、“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
劲刚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
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治理结
构、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及募集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生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及投后管理、信息披露、子公司管理等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及募集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商誉减值风险、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子公司管
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自身所处的环境和经营特点,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
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控制环境存在重大缺陷;
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
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0%;
2)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0%;
3)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0.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③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④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发生重大损失,且该损失是由于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而导致。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②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③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⑤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⑥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3)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①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②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④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上市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
1)重大缺陷: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0%;
2)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0%;
3)一般缺陷: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发现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未发现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
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事项。
公司董事会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
。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5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6968a0d-a2c8-453c-a387-b6fe904b3d52.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司农专字[2026]25008690045号-新劲刚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核说明
─────────┴────────────────────────────────────────────────
报告正文……………………………………………………1-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e2d09f4-4214-4128-bc51-aa4c773df066.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
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 月 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
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治理结
构、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及募集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生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及投后管理、信息披露、子公司管理等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及募集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商誉减值风险、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子公司管
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自身所处的环境和经营特点,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I)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
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控制环境存在重大缺陷;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II)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
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III)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I)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0%;
(II)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0%;(III)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0.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I)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发生重大损失,且该损失是由于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而导致。(II)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III)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上市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
(I)重大缺陷: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0%;
(II)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0%;(III)一般缺陷: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发现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未发现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
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事项。
公司董事会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王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f986f32-f783-4e80-bd61-6720ee8219f3.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关于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 6月完成了对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仁健微波”)60%股权的收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收购概述
本公司于 2023年 6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成都仁健微
波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现金向李忠慧、胡明武、文翔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仁健微波60%的股权。
2023年 6月 25日,仁健微波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
执照》。公司现持有仁健微波 60%股权,仁健微波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内容
在本次资产收购中,本公司交易对方对仁健微波 2023年至 2025年各年度业绩作出业绩承诺如下: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
的《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仁健微波在 2023年至 2025年期间各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700.00万元、2,200.00万元、2,700.00万元。
三、2025 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仁健微波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审计的仁健微波 2025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
3,232.3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197.73万元,该数据已经扣除超额奖励;不扣除超额奖励事项,仁健微波
2025 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 3,387.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352.98万元,完成了业绩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50e417b-4baa-4e5e-a94d-18b8b805ddb9.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广东新劲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合计人民币44,499,651.72元,本次计提已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 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
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
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计提 其他 转回 核销/转销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票据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信用减值准备合计:
64,129,167.80 20,068,700.51 - 6,698,026.96 -
8,196,838.58 8,822,761.03 - 8,196,838.58 - 8,822,761.0
17,177.59 18,699,061.1
14,912,043.13 105,021,663.
5
3
2
5
0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293,064.84 3,985,195.91 - - - 5,278,260.75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6,544,723.87
20,529,919.78 -
27,223,249.75
32,501,510.50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及租赁应收
款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
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
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
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
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
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
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
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上述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
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
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组合 1 特殊应用领域材料及其他客户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组合 2 射频微波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
及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往来款及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 3 员工备用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
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个月
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
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
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可能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种类繁多且通用的
原材料,基于库龄、保管状态、历史领用情况等因素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 44,499,651.72 元,不考虑税费影响的情况下,导致公司 2025年合并报表净
利润、所有者权益均减少约人民币 44,499,651.72元。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
,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 2025年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决定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8,881,775.07 元,
转回人民币 14,912,043.13 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0,529,919.78元,转销人民币 7,614,842.64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本次 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情况及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
,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
公司于 2025年度计提前述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ce644e-2837-4496-b2c8-79fff53a4ed1.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
事曾萍、张志杰、朱映彬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曾萍、张志杰、朱映彬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3dd70c9-d544-4e12-b7fb-c4b7ff02a4e9.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劲刚”)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20年 11月 25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
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人,注册会计师 17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人。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 12月 08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司农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劲刚 2025年 12
月 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
,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11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 12月 08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年
度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主要项目成员保持沟通,在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前召开了年度报告审
计沟通会,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和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
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efd14f8-e5d4-4963-a530-3b847c98ecf8.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6年 4月 27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为
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6年 4
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324c000-0506-417c-8209-7380be4db85f.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司农专字[2026]25008690059号-新劲刚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新劲刚(300629):司农专字[2026]25008690059号-新劲刚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83d0eb0-20a4-4475-99ad-5fc0f8ce5da8.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新劲刚(30062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afc8817-f1e1-485d-9a92-e41cb4f128f2.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新劲刚(30062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435b133-1e3e-476a-8cfc-07fac30df232.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关于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收购概述
公司于 2023年 6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成都仁健微波
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向李忠慧、胡明武、文翔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仁健微波”或“标的公司”)60%的股权。
2023年 6月 25日,仁健微波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
执照》,公司持有仁健微波60%股权,仁健微波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的主要内容
公司收购仁健微波 60%股权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司股权的定价基础,最终交易作价为人民币 17,160.00 万元。根据公
司与交易对手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有关业绩承诺、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业绩承诺概况
仁健微波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各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700.00万元、2,200.00万元
、2,700.00万元。
(二)业绩补偿安排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中以收益法评估为作价依据的资产进行减
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根据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交易对手方累计已补偿金额,则交易
对手方应对公司另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如下:
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交易对手方累计已补偿金额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下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减去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
诺期内目标公司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三)补偿期限届满后的减值测试
公司在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对手方,交易对手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20 个工
作日内按本协议约定进行现金补偿。
三、本次减值测试情况
公司委托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对仁健微波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涉及成都仁健微波
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6】第 VKGQD0278 号),中联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作
为评估方法,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仁健微波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 12,682.09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4
4,059.31万元,评估增值为人民币 31,377.22万元,增值率为 247.41%,未发生减值。
仁健微波 60%股权市场价值为 26,435.59万元,大于其交易时的评估价值17,160.00万元,承诺期届满未发生减值,业绩承诺方
无需向公司进行减值补偿。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的审核报告》(司
农专字[2026]25008690089号),新劲刚管理层编制的减值测试报告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及《资产购买协议》《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等相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仁健微波业绩承诺期满的减值测试的结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db7fbb5-dd44-4813-a8eb-87902f56a2d9.PDF
─────────┬────────────────────────────────────────────────
2026-04-27 22:02│新劲刚(300629):新劲刚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注:1、如选是请继续填写后续内容。
2、商誉账面原值的期末余额只要不为零,则需要填写下列内容。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评估机构 评估师 评估报告编号 评估价值类型 评估结果
广东宽普科 中联国际房地产 任东东 中联国际评字 可收回金额 包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值为
技有限公司 土地资产评估咨 李璐妍 【2026】第 人民币 52,142.82
询(广东)有限 TKMQD0215 号 万元,经测算,包含商誉资
公司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59,197.00 万元。
成都仁健微 中联国际房地产 任东东 中联国际评字 可收回金额 包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值为
波技术有限 土地资产评估咨 李璐妍 【2026】第 人民币 22,170.72 万元;
公司 询(广东)有限 TKGQD0277 号 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公司 不低于人民币 30,031.56 万
元。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是否存在减值 备注 是否计提减值 备注 减值依据 备注
迹象
广东宽普科技 不存在减值迹 否 专项评估报告 中联国际评字
有限公司 象 【2026】第
TKMQD0215 号
成都仁健微波 不存在减值迹 否 专项评估报告 中联国际评字
技术有限公司 象 【2026】第
TKGQD0277 号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资产组或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 资产组或资 商誉分摊方法 分摊商誉原值
组合的构成 产组 产组
组合的确定 组合的账面
方法 金额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 包含商誉、商誉相关 现金流独立 17,765,233 在可归属于母公司和少 203,941,982.
限公司 的固定资 测试 .98 数股东权 80
产、无形资产、 益之间按比例进
使用权资产、长 行分摊
期待摊费用等非
流动资产和不可
分割的负债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变更前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资产组或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 商誉分摊方法 分摊商誉原值
组合的构成 组合的确定方法 组合的账面金额
注:按上述表格填写前会计期间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构成。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1.假设国际金融和全球经济环境、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交易各方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
2.假设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政策环境相对稳定。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包含商
誉资产组持有人经营完全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4.假设所处行业在基准日后保持当前可知的发展方向和态势不变,没有考虑将来未知
新科技、新商业理念等出现对行业趋势产生的影响。
5.假设包含商誉资产组运营管理是按照评估基准日下的管理水平,管理层是负责和尽职工作的,且管理层相对稳定和有能力担当
其职务,不考虑将来经营者发生重大调整或管理水平发生重大变化对未来预期收益的影响。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包含商誉资产组的预计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预计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7.假设包含商誉资产组运营完全遵
守所在国家和地区开展合法经营必须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8、假设商誉资产组持有人以后可持续获得该等军工资质并进行生产。
9.商誉资产组持有人持有在未来的经营中,研发支出及研发成果能满足其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要求,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
税率 15%优惠政策。
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归属于母公司股 归属于少数股东 全部商誉账面价 资产组或资产组 包含商誉的资产
东的商誉账面价 的商誉账面价值 值 组合内其他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
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广东宽普科技有 454,348,487.92 0.00 454,348,487.92 67,079,716.46 521,428,204.38
限公司
成都仁健微波技 122,365,189.68 81,576,793.12 203,941,982.80 17,765,233.98 221,707,216.78
术有限公司
3、可收回金额
(1)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公允价值层次 公允价值获取方 公允价值 处置费用 公允价值减去处
式 置费用后的净额
前述信息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是 □否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11733bc-2057-4df3-856e-0cf4b964d1fa.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新劲刚: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5617.PDF
─────────┬────────────────────────────────────────────────
2026-04-28│新劲刚: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5629.PDF
─────────┬────────────────────────────────────────────────
2025-10-29│新劲刚: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4094.PDF
─────────┬────────────────────────────────────────────────
2025-08-28│新劲刚: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8157.PDF
─────────┬────────────────────────────────────────────────
2025-04-22│新劲刚: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4730.PDF
─────────┬────────────────────────────────────────────────
2025-04-22│新劲刚: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212718.pdf
─────────┬────────────────────────────────────────────────
2024-10-29│新劲刚: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3089.PDF
─────────┬────────────────────────────────────────────────
2024-08-28│新劲刚: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7136.PDF
─────────┬────────────────────────────────────────────────
2024-04-25│新劲刚: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80080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