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30 普利制药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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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20:44│普利制药(300630):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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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2、修正前转股价格:19.76 元/股
3、修正后转股价格:11.22 元/股
4、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4 年 11 月 20 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06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850
,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0,000,000.00 元(不含税)后的金额为 840,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1年 2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138,650.9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37,861,349.0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1〕70 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8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已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普利转债”,债
券代码“12309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
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2 月 22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
日止(即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7 年 2 月 8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46.22 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437,029,2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87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
已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实施完成,“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6.22元/股调整为 46.0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6,957,952 股剔除已回
购股份 1,806,023 股后的股本435,151,9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18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实施完成,“普利转债”的转
股价格由 46.03元/股调整为 45.8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1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3、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11 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因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 14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持有的共计限制性股票 611,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办理完成。“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5.84 元
/股调整为 45.8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6)。
4、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27.
1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2 月 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5)。
5、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9.85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6、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普利
转债”转股价格由 19.85 元/股调整为 19.7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8 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3 年 7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
7、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且公司业绩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规
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147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88,800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手续已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 19.77 元/股调整为 19.7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 年 11 月 17 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0)。
二、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依据及原因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
(一)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
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修正原因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算,截至 2024 年10 月 31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16.80 元/股),已触发“普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三、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和结果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
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普利转
债”转股价格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
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
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因此公司本次向下修正后的“普利转债
”转股价格为 11.22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1.22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20 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普利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
者咨询热线 0898-66661090 进行咨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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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20:44│普利制药(300630):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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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
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4 年11月 19 日在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敏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1.22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20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表决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 18 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 2026 年 5 月 22 日。
董事范敏华、周茂、罗佟凝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6b58367d-68b3-47f7-9841-9f5079ee01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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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20:44│普利制药(300630):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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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
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起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595,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3%。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届满前 2 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办理展期。”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届满,基于目前证券市场的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状况
,为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的和激励作用,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 2
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 18 个月,即延长至 2026 年 5 月 22 日。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择机出售公司股票,若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29d76274-7745-441f-a3ac-fb61e012d1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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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20:44│普利制药(300630):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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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星
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
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9 日 9:15 至2024 年 11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兴洋大道2 号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范敏华女士。
(六)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5 人,代表股份 186,015,1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17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81,178,4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10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0 人,代表股份 4,836,7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70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1 人,代表股份 4,868,7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7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38,8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7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0 人,代表股份 4,836,7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706%。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961,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85%;反对 2,546,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689%;弃权507,0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6%
。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5,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848%;反对 2,546,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003%;弃权 507,0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149%。
3、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409,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70%;反对 1,277,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869%;弃权327,6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
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3,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265%;反对 1,277,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436%;弃权 327,6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99%。
3、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沈倩雯、罗小杭
(三)结论性意见:普利制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ad2d002c-e0b1-47a7-9c7c-b9ac5bdd58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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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20:44│普利制药(300630):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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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300630):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6e4e75ca-207e-469b-8911-dbd1b555c8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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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42│普利制药(300630):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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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300630):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a205dec0-2615-4256-81ff-50a86b1155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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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42│普利制药(300630):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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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300630):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db421a91-404b-45dc-96c7-4e783ba846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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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00:00│普利制药(300630):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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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300630):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5af55e3a-8531-4418-ba4a-d31205f40c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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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00:00│普利制药(300630):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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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300630):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e7c68d02-bdbf-48d7-b181-6b3b7f2498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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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00:00│普利制药(30063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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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30063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9a3f3809-b2b3-4fb3-a2cf-3fa02fa019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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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00:00│普利制药(300630):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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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300630):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79acbd51-8c7c-4761-8f50-3239fd885f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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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00:00│普利制药(300630):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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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
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4 年10 月 31 日在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
到监事 3 名,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47d4cec3-077c-481e-9543-f18e167d4c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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