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31 久吾高科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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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8:42│久吾高科(30063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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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3631号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吾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久吾高科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久吾高科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久吾高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
第7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久吾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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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久吾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公允反映了久吾高科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1f504f5c-ba18-431a-b50c-29ad7bf6b4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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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8:42│久吾高科(300631):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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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发行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发行预案所述本次
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50cb2c25-a670-439a-bfea-d37dcd74d4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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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8:42│久吾高科(300631):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
│主体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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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a5391ed7-8d7a-448a-8da2-e78e91ff3e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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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8:42│久吾高科(300631):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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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7d1d2703-31d2-4fd2-beea-643c4a3a87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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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8:42│久吾高科(300631):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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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f467971f-5583-46f3-824e-e6c19cee04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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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8:42│久吾高科(300631):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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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553edb28-2e59-46af-ac68-a3406ec37f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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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8:42│久吾高科(30063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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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1ce09505-78cc-40f3-ba4f-ddec5a33c3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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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8:42│久吾高科(300631):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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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6dee1ad1-cf71-44db-a535-d6db3dacf4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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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8:42│久吾高科(300631):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暨筹划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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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2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公司
与中介机构沟通并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已及时按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述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
二、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司与中介机构沟通并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系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后作
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履行程序
2024年 4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事宜已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基于公司融资需求及资金安排等因素,公司拟通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实施股权融资。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能否通过审批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
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f678416c-8103-4889-9ef7-b9086daf6d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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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8:41│久吾高科(300631):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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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96475e9c-a6db-4cae-b80c-e2eb37e936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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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8:41│久吾高科(300631):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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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3e09a052-6d6d-40b9-84a3-2c1f0998fe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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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20:34│久吾高科(30063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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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fcccdfb9-a457-4212-aa48-3c64cc4bee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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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20:33│久吾高科(300631):久吾高科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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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久吾高科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76e62fef-a413-47bd-a19a-bfb8f442c2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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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00:00│久吾高科(300631):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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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及《江苏久吾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
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
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6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文
件。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
励对象的公示结果结合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拟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7/2c2df108-db40-47ce-b12f-83d9e75426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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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16:30│久吾高科(30063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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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ce28aa9d-e960-48c8-80b8-62f785e645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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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19:08│久吾高科(30063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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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216bcc96-5edd-4cbb-b528-1525c4a566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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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19:08│久吾高科(300631):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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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王兵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声明
1.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王兵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王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王兵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年 4月 12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
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兵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
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并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
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兵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兵,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学位。2007 年7月至今,就职于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现任
会计学系教授、系副主任。现任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现任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焊所华通(常州)焊
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久吾高科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300631
公司法定代表人:党建兵
公司董事会秘书:程恒
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 9 号
公司邮政编码:211808
公司电话:025-58109595
公司传真:025-58209595
公司网址:www.jiuwu.com
公司邮箱:ir@jiuwu.com
四、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具体事项
(一)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下列事项的委托投票权:
议案 12.00:《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13.00:《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14.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三)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 2024 年 3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 征集对象:截至 2024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
司股东。
2. 征集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2024 年 4 月 1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
3. 征集方式:采取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 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
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
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无需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
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投资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 9 号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1808
电话:025-58109595
传真:025-5820959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
委托书”字样。
5. 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
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6.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7.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
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8.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9. 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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