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31 久吾高科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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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7:16│久吾高科(300631):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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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2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55),公司收到了“4万吨/年基础锂盐一体化项目吸附提锂装置铝系吸附剂(重新招标)标段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近日
,公司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就上述项目签署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4 万吨/年基础锂盐
一体化项目吸附提锂装置铝系吸附剂标段一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对方的主要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226593742J
法定代表人:贠红卫
注册资本:543,287.667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 28号
主营业务:钾肥和锂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盐湖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需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供方: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
铝系吸附剂及相关产品、技术服务
3、合同价款
本合同含税金额:195,600,110.00 元(大写:壹亿玖仟伍佰陆拾万零壹佰壹拾元整)。
4、价款支付
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分阶段支付价款。
5、其他条款
合同对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产品质量保证与索赔、运输和到货、交货、知识产权、保密、违约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的约定。
6、生效条件
合同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项目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充分体现了公司锂吸附剂材料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盐湖提锂业务领域的市场地位。
如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的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项目合同含税金额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5
.84%,该项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风险提示
虽然本合同已正式签署并生效,但在合同的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
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e2d71918-d31a-484e-b2ab-6bd8ff5770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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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久吾高科(300631):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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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48593331-fcb2-4f2f-bfd6-89eef166e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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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久吾高科(30063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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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达给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红艳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久吾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全体监事对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并出具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的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2f96921e-f829-4e32-a9bc-41d364934e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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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久吾高科(30063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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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达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党建兵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并出具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的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b9d63c57-8e3c-4e86-83ed-83ffd9dd03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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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17:06│久吾高科(300631):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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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6/b2e11650-1e2a-4970-9602-0485c349a3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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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16:42│久吾高科(300631):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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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0/a379586d-b752-407d-8017-e0139378cd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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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11:46│久吾高科(300631):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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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2/5c663250-723f-46a1-a368-18f83b050d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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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18:10│久吾高科(300631):久吾高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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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2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1 号楼 22 层、23 层网址:www.hanshenglaw.cn 电话:+86-21-5187 7
676 传真:+86-21-61859565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指派丁振波律师、黄印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本所律师认
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核查判断的基础上,依法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或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程序事宜
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必备公告文件,并依法对所出具之法律意见承
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2024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上述公告中载明了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的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
记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15:00在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9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符合通知内容。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持有公司股份37,978,425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0.37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取得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7名,持有公司股份430,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3442%,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据此,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3名,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38,408,8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0.7164%。以上股东均为截至2024年9月5日(星期四)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全体监事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经核查,上述人员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
股东大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载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
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公司根
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189,1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80%;反对17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5%;弃权4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4,17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015%;反对17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42%;弃权4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3%。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82,9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2%;反对7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005%;弃权4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4,26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56%;反对7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9%;弃权4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26%。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
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表决通过。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员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议
案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见证。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经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1/1e9b5a30-bb50-4646-bfbb-0337c8125b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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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18:10│久吾高科(30063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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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1/afd2f61d-3cff-43bd-b3cb-60f739764a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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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久吾高科(300631):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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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达给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红艳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久吾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全体监事对 2024年半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并出具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的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
的规定,董事会出具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
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25,400.00 万元;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计
募集资金总额 10,300.00万元。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湖提锂中试平台建设项目”尚处于实施状态,结合项目投资进度等情
况,公司拟将“盐湖提锂中试平台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本次“盐湖提锂中试平台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回
购价格为 11.58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有关事项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监
事会同意本次回购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注
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8a984f2c-024d-4695-bc06-3a04d723b7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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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久吾高科(30063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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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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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6/3b21a81a-5ad7-46c2-889b-d4c19b894f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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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久吾高科(30063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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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6/a53108c2-829f-41c9-bdf2-1730826a9b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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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久吾高科(300631):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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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 8月 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达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
会议由董事长党建兵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并出具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的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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