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32 光莆股份 更新日期:2026-03-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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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6:38 │光莆股份(300632):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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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33 │光莆股份(30063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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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33 │光莆股份(300632):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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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6:56 │光莆股份(300632):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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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2 │光莆股份(30063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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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2 │光莆股份(300632):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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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5:58 │光莆股份(30063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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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7:48 │光莆股份(300632):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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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7:42 │光莆股份(300632):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专项基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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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7:42 │光莆股份(300632):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专项基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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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6:38│光莆股份(300632):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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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莆股份(300632):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31facfc7-a7c8-4422-9649-3584b3659a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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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33│光莆股份(30063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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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瑞梅女士函告,获悉林瑞梅女士将前期
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日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林瑞梅 是 3,300,000 9.45% 1.08% 2023 年 3 2026 年 3 国信证券股份
月 16 日 月 16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3,300,000 9.45% 1.08%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例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标记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林瑞梅 34,905,860 11.44% 0 0.00% 0.00% 0 0.00% 26,179,395 75.00%
林文坤 68,210,491 22.35% 10,750,000 15.76% 3.52% 3,800,000 35.35% 47,456,118 82.59%
合计 103,116,351 33.79% 10,750,000 10.43% 3.52% 3,800,000 35.35% 73,635,513 79.72%
注:林瑞梅女士、林文坤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中的“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
和冻结数量”中限售数量均系高管锁定股。
三、股东股份质押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林瑞梅女士不存在股份质押情况。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85e9412e-c114-4f3f-9a2b-b4d78de912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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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33│光莆股份(300632):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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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7日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800-1812
号综合楼 206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已于 2026年 3月 16日以电子
邮件形式向全体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金燕女士召集和主持,持有人应参会 63人,实际
参会 63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77,742,121 份,占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认购总份额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
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名。
表决结果:同意 77,742,121 份,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有效
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0份,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选举管小波先生、苏海鼎先生、石万巧女士为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且不属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管小波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苏海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
变动的,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 77,742,121 份,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有效
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0份,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同日,公司召开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管小波先生为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公司 2026 年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安排,以及参与现金分红、
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事项;
(4)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收益分配;
(5)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审议确定放弃认购份额、因考核未达标、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再分配方案;
(6)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
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7)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审议预留份额分配/再分配方案;
(8)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簿记建档、变更和继承登记;
(9)制定、执行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0)确定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预留份额的认购价格以及相关处置事宜;
(11)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2)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4)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77,742,121 份,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有效
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0份,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dd8b9ebd-73ea-465c-bf73-1b40258073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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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6:56│光莆股份(300632):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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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2月27日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
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于2026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名称: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账户号码:08995285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2583d93a-a7c2-4bd1-b829-a1fa5178d8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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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2│光莆股份(30063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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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下午3:00开始。
(2)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综合楼2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国彪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5人,代表股份20,219,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2,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3人,代表股份20,066,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4人,代表股份20,067,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3人,代表股份20,066,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57,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61%;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350%;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5,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63%;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4%;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93%。
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由控股股东先行出资垫付,与首次分配份额同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上,控股股东不享有
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瑞梅、林文坤回避表
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52,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14%;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350%;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0,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14%;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4%;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42%。
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由控股股东先行出资垫付,与首次分配份额同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上,控股股东不享有
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瑞梅、林文坤回避表
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57,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61%;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350%;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5,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63%;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4%;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由控股股东先行出资垫付,与首次分配份额同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上,控股股东不享有
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瑞梅、林文坤回避表
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莉莉、张天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32cc7c17-d55a-4951-8875-4b3eebc995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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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2│光莆股份(300632):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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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2月 10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公开发布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召开的时
间、地点、表决方式、召集人、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会议的对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贵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本次股东会的
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2月 27 日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800-1812号综合楼 201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国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2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2月 27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6 年 2 月 27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召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合计 125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0,219,203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1573%。
除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其他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57,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7061%;反对 249,71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2350%;弃权 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05,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6963%;反对
249,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2444%;弃权 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93%。
回避表决情况:因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由控股股东先行出资垫付,与首次分配份额同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上
,控股股东不享有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瑞
梅、林文坤回避表决。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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