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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32(光莆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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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32 光莆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3 19:02 │光莆股份(300632):关于董事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5-06-13 17:50 │光莆股份(30063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6-13 17:50 │光莆股份(300632):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6-10 17:08 │光莆股份(300632):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 │ ├─────────┼──────────────────────────────────────────────┤ │2025-06-10 17:08 │光莆股份(30063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6-03 20:37 │光莆股份(300632):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28 18:36 │光莆股份(30063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8 18:35 │光莆股份(30063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 ├─────────┼──────────────────────────────────────────────┤ │2025-05-28 18:35 │光莆股份(30063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8 18:34 │光莆股份(30063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2025-06-23 19:02│光莆股份(300632):关于董事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董事吴晞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 5-012)。因个人资金需求,吴晞敏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02%(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5,181,62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2,684,584 股后的 282,497,036 股为基数计算该股份比例) ,拟减持区间为 2025 年 4 月 22 日至 2025 年 7月 21 日。 近日,公司收到吴晞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晞敏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吴晞敏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 4月 25日至 12.97 50,000 0.02% 2025年 6月 20日 吴晞敏先生股份来源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权益分派送转增股本而相应增 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吴晞敏 合计持有股份 201,724 0.07% 151,724 0.05% 其中:无限售条件 50,431 0.02% 431 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1,293 0.05% 151,293 0.0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董事吴晞敏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吴晞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44330327-4109-4fe0-b508-6e78286b4d79.PDF ─────────┬──────────────────────────────────────────────── 2025-06-13 17:50│光莆股份(30063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3:00开始。 (2)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综合楼2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国彪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118,658,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0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17,655,3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4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9人,代表股份1,003,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2人,代表股份6,961,4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95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9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人,代表股份1,003,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34,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8%;反对300,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531%;弃权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7,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427%;反对300,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39%;弃权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3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莉莉、胡宝花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2e5d05d1-8221-4ac2-b25f-61778d1e1a38.PDF ─────────┬──────────────────────────────────────────────── 2025-06-13 17:50│光莆股份(300632):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植德京(会)字[2025]0086号?致: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公开发布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召开的 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召集人、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会议的对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贵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本次股东大 会的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800-1812 号综合楼 201 会议室召开 ,由贵公司董事长林国彪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召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合计 104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18,658,864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2.0036%。 除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其他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334,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7268%;反对 300,3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531%;弃权 2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37,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5.3427%;反对 300,3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3139%;弃权 2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3433%。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 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68a145da-2534-4f2c-948d-55b3367dd798.PDF ─────────┬──────────────────────────────────────────────── 2025-06-10 17:08│光莆股份(300632):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 ─────────┴──────────────────────────────────────────────── 光莆股份(300632):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d1340f88-12ba-47ef-a170-4b818376ca0b.PDF ─────────┬──────────────────────────────────────────────── 2025-06-10 17:08│光莆股份(30063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 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5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3: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 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9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5 年 6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段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综合楼2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 √ 施期限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 ,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除上述所列提案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若有其他需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 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6月12日(9:00—11:30,14:00—17:00)。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6月 12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 3.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 于2025年6月1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 00-1812号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 联系电话:0592-5625818 传 真:0592-5625818 邮政编码:361101 联系人:张金燕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临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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