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32 光莆股份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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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2 │光莆股份(30063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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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2 │光莆股份(300632):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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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5:58 │光莆股份(30063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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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7:48 │光莆股份(300632):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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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7:42 │光莆股份(300632):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专项基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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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7:42 │光莆股份(300632):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专项基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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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光莆股份(30063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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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光莆股份(300632):光莆股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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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光莆股份(300632):光莆股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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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光莆股份(300632):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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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2│光莆股份(30063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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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下午3:00开始。
(2)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综合楼2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国彪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5人,代表股份20,219,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2,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3人,代表股份20,066,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4人,代表股份20,067,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3人,代表股份20,066,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57,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61%;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350%;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5,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63%;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4%;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93%。
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由控股股东先行出资垫付,与首次分配份额同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上,控股股东不享有
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瑞梅、林文坤回避表
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52,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14%;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350%;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0,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14%;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4%;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42%。
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由控股股东先行出资垫付,与首次分配份额同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上,控股股东不享有
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瑞梅、林文坤回避表
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57,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61%;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350%;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5,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63%;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4%;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由控股股东先行出资垫付,与首次分配份额同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上,控股股东不享有
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瑞梅、林文坤回避表
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莉莉、张天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32cc7c17-d55a-4951-8875-4b3eebc995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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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32│光莆股份(300632):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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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2月 10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公开发布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召开的时
间、地点、表决方式、召集人、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会议的对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贵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本次股东会的
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2月 27 日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800-1812号综合楼 201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国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2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2月 27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6 年 2 月 27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召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合计 125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0,219,203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1573%。
除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其他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57,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7061%;反对 249,71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2350%;弃权 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05,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6963%;反对
249,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2444%;弃权 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93%。
回避表决情况:因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由控股股东先行出资垫付,与首次分配份额同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上
,控股股东不享有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瑞
梅、林文坤回避表决。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52,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6814%;反对 249,71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2350%;弃权 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00,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6714%;反对
249,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2444%;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842%。
回避表决情况:因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由控股股东先行出资垫付,与首次分配份额同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上
,控股股东不享有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瑞
梅、林文坤回避表决。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57,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7061%;反对 249,71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2350%;弃权 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05,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6963%;反对
249,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2444%;弃权 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593%。
回避表决情况:因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由控股股东先行出资垫付,与首次分配份额同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上
,控股股东不享有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瑞
梅、林文坤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8405b739-9fbb-4f6c-97d4-a1f00287de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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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5:58│光莆股份(30063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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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
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2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6年2月24日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
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段内参
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综合楼2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 √
的议案》 票提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 非累积投 √
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票提案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将逐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3)参与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并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
进行投票。
(4)除上述所列提案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若有其他需要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请于股东
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2月26日(9:00—11:30,14:00—17:00)。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2月26日15:0
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采用信函或传
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
联系电话:0592-5625818
传 真:0592-5625818
邮政编码:361101
联系人:张金燕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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