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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34(彩讯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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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34 彩讯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3 18:49│彩讯股份(300634):中金公司关于彩讯股份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彩讯股份(300634):中金公司关于彩讯股份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5b93caf5-6b4d-45bc-ab2e-f70bfabb2048.PDF ─────────┬──────────────────────────────────────────────── 2024-04-23 18:49│彩讯股份(300634):中金公司关于彩讯股份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彩讯股份(300634):中金公司关于彩讯股份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6243def3-8390-49e9-bf68-56cc86a7671b.PDF ─────────┬──────────────────────────────────────────────── 2024-04-16 18:34│彩讯股份(300634):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一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设备巡检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发明人:杨良志;白琳;汪志新;方跃涵;罗敏;邓文博 专利号:ZL 2020 1 1148315.2 证书号:第 6896936 号 专利申请日:2020 年 10 月 23 日 专利权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4 年 04 月 12 日 授权公告号:CN 112307131 B 专利权期限:20 年,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专利为公司自主研发和设计取得,所涉及的技术及应用领域与公司产品相关,是公司主要技术的延伸,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公司技术领先 地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备查文件 1、《发明专利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b4b18656-99c6-4eef-bf91-5eade873c7f7.PDF ─────────┬──────────────────────────────────────────────── 2024-04-16 00:00│彩讯股份(300634):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诚明) ─────────┴──────────────────────────────────────────────── 彩讯股份(300634):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诚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8dd5b0ae-c840-42ce-949d-8d425d7028fb.PDF ─────────┬──────────────────────────────────────────────── 2024-04-16 00:00│彩讯股份(300634):中金公司关于彩讯股份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彩讯股份(300634):中金公司关于彩讯股份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ff8646f1-5948-418d-b23f-62cca3c2dde6.PDF ─────────┬──────────────────────────────────────────────── 2024-04-16 00:00│彩讯股份(300634):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其中《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及《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 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 动失效。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14.29 万元/年。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发放; 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在子公司兼任职务的,不在子公司另领取薪酬;独 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无须考核;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等会 议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议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8b3aded1-3928-4afc-b370-32fb35f00c40.PDF ─────────┬──────────────────────────────────────────────── 2024-04-16 00:00│彩讯股份(300634):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 试。根据测试结果,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 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 2023 年度计提减值的资产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存货、商誉,总金额为 29,411,314.41 元, 具体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1、信用减值损失 2,223,259.91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371,627.8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382,839.63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234,471.74 2、资产减值损失 27,188,054.50 其中: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783,026.70 存货跌价准备 -426,855.28 商誉-减值准备 24,831,883.08 合计 29,411,314.41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计算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 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应收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 基于承兑人的信用风险特征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基于承兑人的信用风险特征 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以应收账款对应交易发生的完成日 期确定账龄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受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应收款项融资 银行承兑汇票 基于承兑人的信用风险特征 其他应收款 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以押金、保证金等款项 押金 支付日期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职工备用金 其他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受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合同资产 账龄组合 以合同资产对应交易发生的完成日 期确定账龄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以上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2、存货跌价准备确认依据及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商誉减值准备确认依据及计提方法,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 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 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 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 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 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9,411,314.41 元,将减少公司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756,367.06 元、减少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9,756,367.06 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eabb6641-84f6-4af7-9a4e-9a319af272c2.PDF ─────────┬──────────────────────────────────────────────── 2024-04-16 00:00│彩讯股份(300634):中金公司关于彩讯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彩讯股份(300634):中金公司关于彩讯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c78dbfb1-4a3c-4406-8be0-e2d550535bc3.PDF ─────────┬──────────────────────────────────────────────── 2024-04-16 00:00│彩讯股份(300634):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彩讯股份(300634):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88eb2008-6223-420a-9707-162f02de0afa.PDF ─────────┬──────────────────────────────────────────────── 2024-04-16 00:00│彩讯股份(300634):关于公司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 为了完善和健全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特制定了《关于公司 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所处特点、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未来发展目标及盈利规模、公司财 务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重要因素,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 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 续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 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 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 1、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当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即为具备现金分红条件: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2 元;3)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足以支付当年利润分配;4)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正;5)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6)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购买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或单项购买资产价值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20%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以及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净资产 10%及以上的事项。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2、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 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目前 ,公司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阶段。 四、本规划的决策和实施机制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 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 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2、监事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时,应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的意见,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3、股东大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 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可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并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5、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有能力现金分红但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分红水平较低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 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本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一)制定周期 公司应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规划,根据公司现状、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 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调整,以明确相应年度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制定及调整机制 1、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 2、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前,需经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议 时,应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形成决议。 3、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的议案应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4、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的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政策制定 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还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属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3e86a11e-85cd-42eb-a2a6-884c5b115d6b.PDF ─────────┬──────────────────────────────────────────────── 2024-04-16 00:00│彩讯股份(300634):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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