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34 彩讯股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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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8:57 │彩讯股份(300634):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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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22 │彩讯股份(300634):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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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22 │彩讯股份(30063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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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22 │彩讯股份(30063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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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28 │彩讯股份(30063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讯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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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28 │彩讯股份(300634):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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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 │彩讯股份(300634):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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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 │彩讯股份(300634):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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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 │彩讯股份(300634):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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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彩讯股份(300634):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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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8:57│彩讯股份(300634):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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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实施的 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1,210,900 股
剔除回购证券专户中的2,957,940 股后的股本 448,252,9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426587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
*10 股=(0.0426587 元*448,252,960股)/451,210,900股*10股=0.42379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23790元/股。
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年 11月 11日召开的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以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 2,957,940股后股本 444,695,3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121,898.33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公司为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总股本由 447,653,250 股
增加至 451,210,900 股,因此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 2,957,940 股后股本 448,252,96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0.42658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8392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
531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2659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11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 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11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12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85 深圳市百砻技术有限公司
2 08*****554 吉安万鸿技术有限公司
3 00*****654 杨良志
4 08*****175 永新县光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
5 08*****174 永新县明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 11月 21日至登记日:2024年11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
*10 股=(0.0426587 元*448,252,960股)/451,210,900股*10股=0.42379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23790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发布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需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 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三十一层
咨询联系人:胡小云
咨询电话:0755-86022519
传真电话:0755-8611123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53e1d946-0c4e-45a5-960a-1e992e9246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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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22│彩讯股份(300634):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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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股份(300634):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f01b74b4-11e0-4364-abb6-75850907ca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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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22│彩讯股份(30063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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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股份(30063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ac0e4711-9ea7-4fae-a8ef-4782f73ca0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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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22│彩讯股份(30063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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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股份(30063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003874c3-0d76-4ee5-80d7-db0d99c3d1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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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28│彩讯股份(30063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讯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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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 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的本所出具
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头证言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隐瞒,所有副
本材料与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
本法律意见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参加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备查文件等内容。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37 号复星国际中心 19A 层公司会议室如期召
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良志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本所律师根据 2024 年 11 月 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
,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公司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
份证件、代理投票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代理人身份证件、代
理投票委托书等,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资格进行了验证。
2.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428 人,代表股份210,886,748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7.0464%。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6 人,代表股份数 207,113,496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6.204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22 人,代表股份 3,773,2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418%,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由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5 日前进行了公告;议案的内容
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议案、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通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实际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拟审议的议案完全一致,没有进行修改;不存在会议现场提出临时议案或对其他未
经公告的临时议案进行表决之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本
所律师进行了计票、监票。
(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五)经合并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结论性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e1038892-0d1c-43f4-83b9-78860346cf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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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28│彩讯股份(300634):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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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股份(300634):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307f394a-db1c-4f2b-a8c0-24a6bda5da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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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彩讯股份(300634):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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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
2、本次归属股份数量:共计 3,557,65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9%,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 2,831,9
00 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 725,750 股;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共计 193 名(其中 34 名激励对象同时获授首次及预留部分权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及其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主要情况
如下: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1)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 200 人,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
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7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4,401.11 万股的 1.
69%。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4,401.11 万股的 1.3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出权益总数的 80.00%,预留限制性股票 1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4,401.11 万股的0.34%,占本激励计
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20.00%。
3、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
不超过 52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50%
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50%
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归属安排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5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5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4、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对各
考核年度定比 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和各年度现金分红比例(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 X。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ac33619f-9250-4ac7-9b04-757abc0cb9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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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彩讯股份(300634):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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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股份(300634):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c295d508-78b8-42d1-99ca-25dbfe6857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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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彩讯股份(300634):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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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股份(300634):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7f294817-f8e9-41a1-babf-1b889c0777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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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彩讯股份(300634):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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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股份(300634):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bcd0bf38-3f87-4e4d-a1ca-71d77a95c3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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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彩讯股份(30063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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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股份(30063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b3da7108-1bf5-4f87-83d4-14de60e949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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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彩讯股份(30063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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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股份(30063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9709cd9a-c6c9-4ec1-8732-193359ba10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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