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35 中达安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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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02 │中达安(30063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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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4 │中达安(300635):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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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2 │中达安(30063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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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51 │中达安(30063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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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9 │中达安(30063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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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 │中达安(30063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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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 │中达安(30063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达安2025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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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 │中达安(30063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达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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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 │中达安(30063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色普通合伙)关于山东中达安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
│ │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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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 │中达安(30063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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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02│中达安(30063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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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21日(星期四)15:00-1
6: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陈晗,总裁陈天宝,董事会秘书李海杰,财务总监杨萍,独立董事叶飞(如遇特殊情
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 15:00-16: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SLv8J3kA0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四、问题征集方式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21 日(星期四)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
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52115b05-1fdd-4c22-a59e-39a521188d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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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4│中达安(300635):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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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为满足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间接
控股股东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历城控股”)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 12 个月,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算,按实际放款金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息,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利息根据实际借款情况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方式执行。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
环使用,公司就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关联关系
历城控股实际控制公司控股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历城控股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历城控股系公司
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
事陈晗、路新艳、李海杰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17条中“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
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路街道洪楼南路1号聚隆财富中心3301法定代表人:刘振鹏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8年8月20日
经营期限:2018年8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MB90Y5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土地整治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济南市历城区财政局持有历城控股集团93.24%股权,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历城控股6.76%
股权,历城控股的实际控制人为历城区财政局。
经查询,历城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历城控股经审计总资产为 716.59 亿元,净资产为 130.07 亿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48.61 亿
元,净利润 0.13 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历城控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拟向间接控股股东历城控股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借款利息自实
际放款日起算,按实际放款金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息,借款利率为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本次借款用于
补充公司营运流动资金,保障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市场化定价原则,利率定价符合市
场通行标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2、借款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3、借款用途: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4、借款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
5、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6、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历城控股对公司提供借款,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的积极支持,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
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 年年初至 3 月 31 日,公司与历城控股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078.61 万元
(不含本次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会独
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借款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利率不高
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
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336679b2-efaa-4a9c-b331-d08c204f50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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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2│中达安(30063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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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 年 5月 7日在济南超算中心科技园东区 2号楼 25
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月 6 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晗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人,无委托出席
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算,按实际放款金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息。借款利率为固
定利率,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利息根据实际借款情况按月计付,到期
还本方式执行。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司就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
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陈晗、路新艳、李海杰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6406647e-f26a-40aa-94e6-d9cc44a07f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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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51│中达安(30063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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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
权事宜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
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
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决议的有效期
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发行的相关申
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发行时机
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
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
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
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
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
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
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
,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或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或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
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次授权有效期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审议程序
2026 年 4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经年
度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5ad0d2d-acc7-4159-9908-dc27a61f33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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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9│中达安(30063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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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14:30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其他应当出席股东会的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03 号维多利广场 A座 20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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