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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36(同和药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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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636 同和药业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10 00:00 │同和药业(300636):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 ├─────────┼──────────────────────────────────────────────┤ │2026-10-10 00:00 │同和药业(300636):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10-10 00:00 │同和药业(30063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10-10 00:00 │同和药业(300636):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 │2026-10-10 00:00 │同和药业(30063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10-09 19:36 │同和药业(30063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9-21 17:00 │同和药业(30063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 │2026-09-16 17:00 │同和药业(300636):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 │2026-09-07 17:02 │同和药业(30063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8-25 18:06 │同和药业(300636):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10-10 00:00│同和药业(300636):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 同和药业(300636):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8e5afca8-1c5d-49ca-a627-c7f4ba77ba0c.PDF ─────────┬──────────────────────────────────────────────── 2026-10-10 00:00│同和药业(300636):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点提示: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杭州渤雅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渤雅”或“标的公司” )拟进行增资,引入的新投资人中包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国军先生之关联人姚晓华女士。姚晓华女士认缴500万元,其中22.7819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其持有杭州渤雅股份比例为2.4390%。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放弃行使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参股公司杭州渤雅拟引入新投资人姚晓华、童绍荣、周晓刚,与现有股东季辉烂、李轩共同进行增资。引入的新投资人姚晓 华女士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国军先生之关联人。姚晓华女士认缴 500 万元,其中 22.7819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其持 有杭州渤雅股份比例为 2.4390%。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放弃行使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 杭州渤雅董事兼总经理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庞正伟先生之关联人,本次增资引入的新投资人姚晓华女士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黄国军先生之关联人,故公司本次放弃行使优先认购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放弃行使优先认购权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2、关联交易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庞正伟先生、董事黄国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 易,并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本次对杭州渤雅增资的各方(含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1、姚晓华(关联方)女士,身份证号码:3326251979**** 住所:浙江省天台县**** 经查询,姚晓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童绍荣先生,身份证号码:3622261973**** 住所:江西宜春市奉新县**** 经查询,童绍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周晓刚先生,身份证号码:3622261965**** 住所:江西宜春市奉新县**** 经查询,周晓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季辉烂女士,身份证号码:3326011964****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 经查询,季辉烂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轩先生,身份证号码:3101052001****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 经查询,李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渤雅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D5FQ8K2J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夏金强 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865.7139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宏达路168号1幢5层504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化妆品生产;药用辅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销售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类、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除 外)(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 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本次增资前后标的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序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号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 (万元) (%) 1 夏金强 333.3333 38.5039% 333.3333 35.6508% 2 江西同和药业股 215.8095 24.9285% 215.8095 23.1043% 份有限公司 3 杭州皓生和生物 66.6666 7.7008% 66.6666 7.1372% 医药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4 季辉烂 57.7141 6.6666% 71.38325 7.6422% 5 庞泽远 53.3333 6.1606% 53.3333 5.7098% 6 沈熊 43.3334 5.0055% 43.3334 4.6392% 7 杭州夏生和企业 43.3333 5.0055% 43.3333 4.6392% 咨询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8 李轩 28.8571 3.3333% 37.9699 4.0649% 9 杭州雷雨宋雍创 23.3333 2.6953% 23.3333 2.4980% 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0 姚晓华 0 0 22.7819 2.4390% 11 童绍荣 0 0 13.66915 1.4634% 12 周晓刚 0 0 9.1128 0.9756% 合计 865.7139 100.0000% 934.0597 100% 注:杭州渤雅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68.3458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1431.654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三)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6 年 3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000,927.33 39,627,208.73 净资产 24,372,011.98 26,285,945.37 项目 2026 年 1-3 月(经审计) 2025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913,933.39 -5,382,029.96 标的公司尚处于初创期,未实现营收和盈利。 经查询,杭州渤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基于对杭州渤雅的市场前景、技术团队的认可,并综合考虑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情况,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的增资价格为 21. 9472元/注册资本。该关联交易价格经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协议,具体内容以协议为准。 六、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不会与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或者产生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七、 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整体发展战略与实际经营情况等方面的考虑,决定本次放弃行使杭州渤雅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前后,公司对 杭州渤雅的持股比例将由 24.9285%下降至 23.1043%,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杭州渤雅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元。 九、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放弃行使杭州渤雅增资优先认购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交易价格经交易各方充 分沟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bc299767-3e94-4e8e-9573-8174e5bc12c8.PDF ─────────┬──────────────────────────────────────────────── 2026-10-10 00:00│同和药业(30063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9月24日以电话或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10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庞正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同意公司就改变后的新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改变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 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杭州渤雅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渤雅”)拟进行增资,引入的新投资人中包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 国军先生之关联人姚晓华女士。姚晓华女士认缴500万元,其中22.781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其持有杭州渤雅股份比例为2. 4390%。杭州渤雅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68.345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1431.654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放弃行使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放弃 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杭州渤雅董事兼总经理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庞正伟先生之关联人,本次增资引入的新投资人姚晓华女士为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黄国军先生之关联人,庞正伟先生、黄国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29cd6c20-7fa1-426b-9018-a7b8b319d1ec.PDF ─────────┬──────────────────────────────────────────────── 2026-10-10 00:00│同和药业(300636):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同和药业(300636):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d9b09d59-863b-4bc0-94ae-799b0feaf302.PDF ─────────┬──────────────────────────────────────────────── 2026-10-10 00:00│同和药业(30063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26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6 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三)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人或关联人为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讨论对象的股东,在审议相关议案时须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股东参与相关议案的表决。上 述股东也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奉新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说明: 1、第 1 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 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上述第 1-2 项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上述提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4、本人或关联人为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讨论对象的股 东,在审议相关议案时须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股东参与相关议案的表决。上述股东也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 17:00 送达,来信请寄:江西省奉新县 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 330700,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10 月 19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 和 14:00-17:00。3、登记地点:江西省奉新县奉新高新技术 产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波、艾佳鑫 联系电话:0795-4605333\4605773 传真:0795-4605772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并需于会议开始半小时前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d74a597a-eaae-4cdb-aeed-616b1f17e4d9.PDF ─────────┬──────────────────────────────────────────────── 2026-10-09 19:36│同和药业(30063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同和药业(30063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1e0490f0-2d65-4cc5-a2a0-927e7094e685.PDF ─────────┬──────────────────────────────────────────────── 2026-09-21 17:00│同和药业(30063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庞正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庞正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500万元(均含本数); 3、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庞正伟先生的通 知,庞正伟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庞正伟先生。庞正伟先生与梁忠诚先生、 丰隆实业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庞正伟先生、丰隆实业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庞正伟先生、梁忠诚先生共同作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庞正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027,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梁忠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63,5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通过丰隆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5,511,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2%;庞正伟先生与梁 忠诚先生、丰隆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8.91%。 2、庞正伟先生与梁忠诚先生、丰隆实业有限公司在本次公告披露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庞正伟先生与梁忠诚先生、丰隆实业有限公司在本次公告披露前6个月未有减持公司股份情形。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 资者利益,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500万元(均含本数)。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本次拟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 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7、其他事项:庞正伟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本次增持不基于增 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监管要求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 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庞正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1/456451e1-db0f-4a14-bffd-5c6949e5088c.PDF ─────────┬──────────────────────────────────────────────── 2026-09-16 17:00│同和药业(300636):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 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参股公司杭州渤雅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渤雅”)的股东杭州 夏生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熊、浙江和泽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和泽”)拟分别转让其所持有 的杭州渤雅 1.925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 16.66668 万元)、0.38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 3.3333 万元)、3.8504%股权(对应 注册资本出资额 33.3333 万元)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庞正伟先生之关联人庞泽远先生(杭州渤雅董事、 总经理),转让价格分别为 173.267 万元(10.396 元/注册资本)、34.653 万元(10.396元/注册资本)、346.536 万元(10.396 元/注册资本,为产交所挂牌底价)。经综合考虑,公司放弃行使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本次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 说明:杭州渤雅的另一笔股权转让为浙江和泽拟转让其所持有的杭州渤雅 3.850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33.3333 万元)给 杭州渤雅现有股东、董事长夏金强。该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上述转让完成后,浙江和泽将不持有杭州渤雅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 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杭州渤雅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转让协议》及交割情况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杭州 渤雅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万元人民币) 1 夏金强 333.3333 38.5039% 2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15.8095 24.9285% 3 杭州皓生和生物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 66.6666 7.7008% 伙) 4 季辉烂 57.7141 6.6666% 5 庞泽远 53.3333 6.1606% 6 沈熊 43.3334 5.0055% 7 杭州夏生和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 43.3333 5.0055% 限合伙) 8 李轩 28.8571 3.3333% 9 杭州雷雨宋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3.3333 2.6953% 合伙) 合计 865.7139 100.0000% 杭州渤雅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与公司2026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前后,公司对杭州渤雅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放弃行使杭州渤雅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 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238b16cf-a62e-4940-9abe-6b681d99eb91.PDF ─────────┬──────────────────────────────────────────────── 2026-09-07 17:02│同和药业(30063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质押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庞正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庞正伟先生通知,获悉其办理了所持有公 司部分股份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控股股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途 东或第 比例 比例 (如 押 一大股 是,注 东及其 明限售 一致行 类型) 动人 庞正 是 8,300,000 13.38% 1.98% 无限售 否 2026 年 2029年9 国金证 个人资 伟 流通股 9 月 4 月 1 日 券股份 金需求 (高管 日 有限公 锁定) 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庞正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例 前 后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合计 未质押股份 占合计 数 数 份 已质押 数量(股) 未质押 量(股) 量(股) 数量(股 股份比 股份比 ) 例 例 庞正 62,027,337 14.77% 4,110,000 12,410,00 20.01% 2.96% 12,410,00 100% 49,617,337 45.52% 伟 0 0 梁忠 3,863,568 0.92% 0 0 0 0 0 0 3,863,568 3.54% 诚 丰隆 55,511,352 13.22% 0 0 0 0 0 0 55,511,352 50.93% 实业 有限 公司 合计 121,402,25 28.91% 4,110,000 12,410,00 10.22% 2.96% 12,410,00 100% 108,992,25 100% 7 0 0 7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与庞正伟先生确认,庞正伟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 源包括薪酬、股票分红、对外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庞正伟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 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庞正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4d0ce992-9235-48a1-a8bd-7a4a0154e93a.PDF ─────────┬──────────────────────────────────────────────── 2026-08-25 18:06│同和药业(300636):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话及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庞正伟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 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事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事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有关内容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修订及制定部分制度。 4.01《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2《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3《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4《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5《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4.01事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4.04事项。 本议案子议案 4.01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d193ec5-148d-4ee3-a816-6b7223ba63fb.PDF ─────────┬──────────────────────────────────────────────── 2026-08-25 18:04│同和药业(300636):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江西同和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 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 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 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 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 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 利益的; (三) 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 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 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 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 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 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 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十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 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业务主体负责人负责拟定各自管理责任范围内应暂缓或豁免披 露的各类具体信息,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 第十一条 公司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者 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 认后,妥善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 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 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 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 内部审核程序; (五) 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 式公开、认定属于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 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江西证监局。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属于本制度规 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本制度规定的应当及时对外披露的情形 而未及时披露的,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 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等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的,应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予以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亦同。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7776d2c4-4b17-4cc9-a42d-c96e013b23a3.PDF ─────────┬──────────────────────────────────────────────── 2026-08-25 18:04│同和药业(300636):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 ─────────┴──────────────────────────────────────────────── 同和药业(300636):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838dba06-e0ef-4141-9237-c6f14f6d49d7.PDF ─────────┬──────────────────────────────────────────────── 2026-08-25 18:04│同和药业(30063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同和药业(30063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e0ba2966-709b-44b1-8120-39c80f93b689.PDF ─────────┬──────────────────────────────────────────────── 2026-08-25 18:04│同和药业(300636):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8月) ─────────┴──────────────────────────────────────────────── 同和药业(300636):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5c16ed59-390c-42a7-952b-f5650ba86112.PDF ─────────┬──────────────────────────────────────────────── 2026-08-25 18:04│同和药业(300636):市值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同和药业(300636):市值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894392ac-4833-4da8-9ed6-841c594f3d2f.PDF ─────────┬──────────────────────────────────────────────── 2026-08-25 18:02│同和药业(30063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 同和药业(30063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6ac59c94-4363-4305-8a16-a91383407c6c.PDF ─────────┬──────────────────────────────────────────────── 2026-08-25 18:02│同和药业(300636):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6年6月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 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 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6年6月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6年半年度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 合计人民币-9,750,833.65元(损失以“-”号填列),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607,784.46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0.0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存货跌价损失 合计 -9,143,049.19 -9,750,833.65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 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 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 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本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组合类别 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确定依据 根据收入确认时间计算账龄 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上年年末余 本期变动金额 上年年末余 期末余额 类别 期末余额 额 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信用期组合 6,809,577.26坏账计提比6,201,792.80 607,784.46 例 6,809,577.26合计6,201,792.80 607,784.46 6,201,792.80 6,809,577.26 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按单项计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提坏账准 备 149,400.00 149,400.00 合计 149,400.00 149,400.00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期计提、转回或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单位: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1,079,989.79 226,099.03原材料 期末余额 853,890.76 12,844,211.40 6,652,912.87 6,191,298.53在产品 33,998,739.49 21,117,112.38 23,861,398.11产成品 13,835,175.23 2,296,488.36自制半成品 61,758,115.91 21,117,112.38 33,036,898.37合计 产成品 自制半成品 33,998,739.49 21,117,112.38 23,861,398.11 31,254,453.76 13,835,175.23 2,296,488.36 11,538,686.87 31,254,453.76 11,538,686.87 49,838,329.92 结转出售产成品成本的时候,转销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计入主营业务成本21,062,835.18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6年半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其他说明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数据,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年终审 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1185cd9-aa53-45bc-9238-8e3b7dfc19bf.PDF ─────────┬──────────────────────────────────────────────── 2026-08-25 18:02│同和药业(30063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和药业(30063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9ad1ec2-d19d-4075-ba36-450f23f02eea.PDF ─────────┬──────────────────────────────────────────────── 2026-08-25 18:02│同和药业(30063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同和药业(30063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5eba3df9-c761-47bf-9ea1-f38c3202c806.PDF ─────────┬──────────────────────────────────────────────── 2026-08-25 18:02│同和药业(30063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同和药业(30063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2554b69a-f5e0-4580-a743-3ee92c8874f8.PDF ─────────┬──────────────────────────────────────────────── 2026-08-11 16:34│同和药业(300636):关于公司原料药获得FDA注册批准函的公告 ─────────┴──────────────────────────────────────────────── 同和药业(300636):关于公司原料药获得FDA注册批准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23497ff0-9db2-4b6f-ac93-4f3078501f64.PDF ─────────┬──────────────────────────────────────────────── 2026-08-04 16:42│同和药业(300636):关于公司获得澳大利亚药品GMP符合性证书的公告 ─────────┴──────────────────────────────────────────────── 同和药业(300636):关于公司获得澳大利亚药品GMP符合性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7357eb14-f2d9-46b5-98c5-d1c023931b78.PDF ─────────┬──────────────────────────────────────────────── 2026-07-27 18:00│同和药业(300636):关于公司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公告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告知书(赣药品GM P(2026)A0035 号)”和“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告知书(赣药品GMP(2026)A0036 号)”,获悉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公司原料药美 阿沙坦钾、甲苯磺酸艾多沙班符合药品 GMP,具体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大 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乐 道888号 大道699号 检查范围 原料药(美阿沙坦钾) 原料药(甲苯磺酸艾多沙班) 检查日期 2026年1月24日-2026年1月27日 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18日 检查结论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美阿沙坦钾适用于治疗成人原发性高血压。 甲苯磺酸艾多沙班是一种口服抗凝药物,主要用于预防非瓣膜性房颤患者的卒中及全身性栓塞,以及治疗或预防深静脉血栓和肺 栓塞。 公司原料药美阿沙坦钾、甲苯磺酸艾多沙班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有利于公司拓展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形成国内国外市 场同步销售的良好格局。 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上述原料药品种的具体销售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后续进展情况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6ecf9a53-1001-4a50-821a-6ea788bfd6a0.PDF ─────────┬──────────────────────────────────────────────── 2026-07-21 18:47│同和药业(300636):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同和药业(300636):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6b487dea-f310-4000-804e-062cb7e152fc.PDF ─────────┬──────────────────────────────────────────────── 2026-07-21 18:47│同和药业(300636):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7月16日以电话或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7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庞正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杭州渤雅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渤雅”)的股东杭州夏生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 熊、浙江和泽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分别转让其所持有的杭州渤雅1.925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16.66668万元)、0.385%股 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3.3333万元)、3.850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33.3333万元)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 总经理庞正伟先生之关联人庞泽远先生(杭州渤雅董事、总经理),转让价格分别为173.267万元(10.396元/注册资本)、34.653万 元(10.396元/注册资本)、346.536万元(10.396元/注册资本,为产交所挂牌底价)。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放弃行使本次股权转 让的优先购买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放弃 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庞泽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庞正伟先生之关联人,公司本次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庞 正伟先生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23e9a6cd-09eb-47db-bd0a-196cdb2b32c2.PDF ─────────┬──────────────────────────────────────────────── 2026-06-16 16:58│同和药业(300636):关于公司原料药通过CDE审批的公告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原辅包登记信息公示”平 台查询获悉,公司提交的“罗沙司他”原料药通过了CDE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一、 原料药登记信息 登记号 Y20240001574 品种名称 罗沙司他 企业名称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大道888号 产品来源 境内生产 审评审批结果 A(已批准在上市制剂使用的原料) 二、 其他相关信息 罗沙司他主要用于治疗慢性肾脏病(CKD)引起的贫血(包括透析及非透析患者)。 三、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罗沙司他”原料药通过CDE审批,表明该原料药符合中国相关药品审评技术标准,已批准在国内上市制剂中使用,有利于 公司拓展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形成国内国外市场同步销售的良好格局。 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上述原料药品种的具体销售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后续进展情况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c00fb387-1968-4156-a8e0-19b2f6340cbe.PDF ─────────┬──────────────────────────────────────────────── 2026-06-01 15:48│同和药业(300636):关于公司原料药通过CDE审批的公告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原辅包登记信息公示”平 台查询获悉,公司提交的“塞来昔布”原料药通过了CDE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一、 原料药登记信息 登记号 Y20240001113 品种名称 塞来昔布 企业名称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乐大道699号 产品来源 境内生产 审评审批结果 A(已批准在上市制剂使用的原料) 二、 其他相关信息 塞来昔布主要用于缓解骨关节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和体征,以及用于治疗成人急性疼痛。 三、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塞来昔布”原料药通过CDE审批,表明该原料药符合中国相关药品审评技术标准,已批准在国内上市制剂中使用,有利于 公司拓展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形成国内国外市场同步销售的良好格局。 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上述原料药品种的具体销售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后续进展情况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98945aa4-ab30-4a05-9e57-70ea1ae4f3cf.PDF ─────────┬──────────────────────────────────────────────── 2026-05-26 17:00│同和药业(30063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和药业”)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0.4元现金红利(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798,059.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 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4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在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后两个月以内实施。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9,951,495股为基数,每10股派0.4元现金红利[含税;扣税后,QFII、RQF 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 江西省奉新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咨询联系人:艾佳鑫 咨询电话:0795-4605333\4605773 传真电话:0795-460577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ac8904ad-5414-41ec-86e1-8201edd752ec.PDF ─────────┬──────────────────────────────────────────────── 2026-05-19 18:18│同和药业(30063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同和药业(30063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a561955-b9ec-4b44-be49-3d4d13e38bb3.PDF ─────────┬──────────────────────────────────────────────── 2026-05-19 18:18│同和药业(30063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同和药业(30063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148abb7-10ae-4bca-8836-9946275548e9.PDF ─────────┬──────────────────────────────────────────────── 2026-05-18 18:08│同和药业(300636):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恩格列 净片的《药品注册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 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 恩格列净片 剂型 片剂 规格 10mg、25mg 申请事项 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 化学药品4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 2026S01490、2026S01489 药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64276、国药准字H20264275 审批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 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 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二、 其他相关信息 恩格列净片适用于治疗 2 型糖尿病。该产品最早由勃林格殷格翰公司和礼来公司共同开发,于 2014 年 5 月在欧盟上市,2014 年 8月于美国上市,2017 年 9 月在国内批准上市。截至本公告日,经查询国家药监局网站,目前国内获得该药品注册证书的上市 许可持有人主要有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41 家。根据药渡数据库数据显示,2024 年恩格列净片在我国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销售额约 为 9.73 亿元,2025 年第一至第三季度销售额约为 7.47 亿元。 三、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恩格列净片获得国家药监局的《药品注册证书》,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同时该产品的原料药由公司配套生产,有助于提 升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公司恩格列净片按化学药品4类批准生产可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上述制剂品种的具体销售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后续 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873f7643-258d-435a-b104-d914c475e633.PDF ─────────┬──────────────────────────────────────────────── 2026-05-14 19:55│同和药业(300636):招商证券关于同和药业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同和药业(300636):招商证券关于同和药业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ef3b57a1-3ea9-469d-9d6d-5289f551a668.PDF ─────────┬──────────────────────────────────────────────── 2026-05-14 19:55│同和药业(300636):招商证券关于同和药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和药业”、“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招商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法定代表人(代) 朱江涛 保荐代表人 鄢坚、贾音 联系电话 0755-82943666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同和药业 证券代码 300636 注册资本 419,951,495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奉新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主要办公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奉新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庞正伟 实际控制人 庞正伟、梁忠诚 董事会秘书 周志承 联系电话 0795-4605333-801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7月 27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调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工 作,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 或者核查,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股 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 括: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源的制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决策制 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对公司关联交易及预计关 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 3、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4、持续关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承诺的履行情况; 5、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6、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项目 内容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事由 公司原保荐代表人为孙经纬先生和刘海燕女士,2024年 12 月因孙经纬先生工作变动,招商证券委派鄢坚先生接替孙 经纬先生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 作;2025 年 10 月,因刘海燕女士工作变动,招商证券委 派贾音先生接替刘海燕女士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上述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鄢坚先生和贾音先生, 持续督导期限直至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 不涉及 会、证监局和交易所对保荐 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对“二厂区部分车 间、装置新、改、扩项目二期工程”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将正式投产时间由 2025年 12月调整至 2028年 12月。保 荐机构对上述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 查意见。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对外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 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代表人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保荐 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等督导工作,为保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专业报告,提供专业意见,并积极配合保 荐机构的协调、核查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 或事后及时审阅,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在法定持续督导期结束后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保荐机构 仍将对其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持续督导 。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d77175f2-b964-4a76-b741-4b4af0e4d411.PDF ─────────┬──────────────────────────────────────────────── 2026-05-14 11:42│同和药业(300636):关于公司原料药获得FDA注册批准函的公告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签发的卡格列净原 料药注册批准函 DMF First Adequate Letter(以下简称“FA Letter”),相关信息如下: 药品名称:卡格列净 药品分类:原料药 持有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主文件(DMF):038734 卡格列净是一种钠-葡萄糖协同转运蛋白2(SGLT2)抑制剂,临床主要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公司卡格列净产品获得美国 FDA 签发的 FA Letter,表明 FDA已完成对公司卡格列净原料药 DMF 文件的技术审评,可满足关联 制剂客户的 ANDA (Abbrevitive New Drug Application,简略新药申请)申报要求。卡格列净原料药此次通过技术审评,有利于公 司拓展市场、开拓客户,将对公司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业务起到积极作用。由于医药行业的特点,相关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销售情况易 受到市场环境变化、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5b6456f9-ec5a-4c7f-8b7c-b6edc0c2aeca.PDF ─────────┬──────────────────────────────────────────────── 2026-05-07 16:08│同和药业(300636):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 26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周五) 15: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 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 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29835cf2-9934-4160-a1d7-0d1bf151a4ca.PDF ─────────┬──────────────────────────────────────────────── 2026-05-06 17:22│同和药业(30063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 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司定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 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 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庞正伟先生,独立董事李国平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志承先生 ,财务负责人胡锦桥先生,保荐代表人鄢坚先生等。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7:00前访问“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的“云访谈”栏目进入 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 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41d8ecc9-8dee-4132-9cb0-da74dbc90466.PDF ─────────┬──────────────────────────────────────────────── 2026-04-29 17:02│同和药业(300636):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和药业”)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将原有江西奉新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的账户“153369508000138819”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授权公司董事长 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与保荐人及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相关的其他事宜。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近日,公司与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676号文《关于同意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注册,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926,16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7.1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0,764,128.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23 5,868.7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883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 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近日,公司与招商证券、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江西同和药业 江西奉新农村商业 153369508000138819 0.00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的存 营业部 放与使用。 三、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乙方: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甲 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协议各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账号为153369508000138819,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专户余额为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第四条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鄢坚、贾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 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 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第五条 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 甲方及乙方均应当及时以传真、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第七条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 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第八条 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 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如甲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账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甲、乙、丙三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 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第十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签订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签订各方一致同意按以下第 二种方式解决:(一)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二)将争议提交协议签署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各报备一份。 四、 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30efa13-844c-488f-9314-9bb395921542.PDF ─────────┬──────────────────────────────────────────────── 2026-04-29 00:02│同和药业(300636):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 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 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 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 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 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2025 年 5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及风险评估程序、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 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f5d9b9-57d4-4f05-b8d4-35fdd7f3a21a.PDF ─────────┬──────────────────────────────────────────────── 2026-04-29 00:02│同和药业(30063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 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802 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 人员 15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2025 年 5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 地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并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 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 (三)为确保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工作情 况及执业质量,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允、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ff99200-7a10-41e3-aa6c-43a7e0a539e5.PDF ─────────┬──────────────────────────────────────────────── 2026-04-29 00:02│同和药业(300636):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导致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江西 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境外销售及境外采购,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 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 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概述 1、交易目的:因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公司出口销售和进口采购货款主要以美元结算。鉴于目前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降低 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 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所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是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2、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与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 实际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3、业务品种及交易对手方: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 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 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规避外汇风险,使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 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以实现保值目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 融机构。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4、投资期限:自本计划审批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 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 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衍生品交易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 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5、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及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 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造成交割困难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五、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 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 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4、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 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 5、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并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通过锁定汇率等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对公司保护正常经营利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完善了相关内控流 程,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收益或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 的的资产保值。因此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46552c9-f8bd-4cfd-bdff-154a3ef4cc80.PDF ─────────┬──────────────────────────────────────────────── 2026-04-29 00:02│同和药业(30063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同和药业(30063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6fb219-c076-4141-9cd6-bc854a9c6962.PDF ─────────┬──────────────────────────────────────────────── 2026-04-29 00:02│同和药业(30063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 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 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于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671fba5-f672-41e2-a59a-8c3b35b15220.PDF ─────────┬──────────────────────────────────────────────── 2026-04-29 00:02│同和药业(30063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业务规模: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起诉(仲裁 人 投资者 投资者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金亚科技、周旭辉、 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立信 2014 年报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保千里、东北证券、 2015 年重组、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银信评估、立信等 2015 年报、2016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年报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 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 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 尚余 500 万 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元 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 1,096 万元 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 起诉(仲裁 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件 金额 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 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 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 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 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是否从事过证 姓名 执业资质 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券服务业务 项目合伙人 肖菲 注册会计师 是 无 签字注册会 郭益舜 注册会计师 计师 质量控制复 徐志敏 注册会计师 核人 是 是 无 无 (2)项目合伙人肖菲先生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肖菲先生于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2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3)签字注册会计师郭益舜先生从业经历: 签字会计师郭益舜先生于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4)质量控制复核人徐志敏先生从业经历: 复核合伙人徐志敏先生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1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含税人民币10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89.0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6.96万元。公司董事会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全年审计工作量情况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 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03e9d80-f5fc-4f5f-905d-01b035ea64cd.PDF ─────────┬──────────────────────────────────────────────── 2026-04-29 00:02│同和药业(30063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和药业”)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概述 (一)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 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676号文《关于同意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注册,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926,16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7.1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0,764,128.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23 5,868.7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883号验资报告。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 金 1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部分车间、装置新、改、扩项 107,707.74 58,923.59 目二期工程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27,707.74 78,923.5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231.12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结余 25,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结合公司财务 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将原有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 部开立的账户“153369508000138819”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 责与保荐人及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690万元( 按1年期LPR为 3.0%计算),可有效降低财务成本、增加经营利润。因此,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及必要 性。 五、 专项说明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批准。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同和药业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711be00-56fe-49b2-9a49-609025a7af9d.PDF ─────────┬──────────────────────────────────────────────── 2026-04-29 00:02│同和药业(30063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 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 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 币-63,655,296.94元(损失以“-”号填列),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218,823.20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45,982.1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存货跌价损失 -62,190,491.59 合计 -63,655,296.94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 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 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 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本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组合类别 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确定依据 根据收入确认时间计算账龄 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上年年末余 本期变动金额 上年年末余 期末余额 类别 期末余额 额 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信用期组合 6,201,792.80坏账计提比4,982,969.60 1,218,823.20 例 6,201,792.80合计4,982,969.60 1,218,823.20 4,982,969.60 6,201,792.80 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按单项计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提坏账准 245,982.15 245,982.15 备 149,400.00 245,982.15 245,982.15 149,400.00 合计 149,400.00 149,400.00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期计提、转回或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单位: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588,388.44 491,601.35原材料 期末余额 1,079,989.79 6,823,458.28 6,020,753.12 12,844,211.40在产品 18,741,696.93 44,945,043.59 29,688,001.03产成品 3,102,081.70 10,733,093.53自制半成品 29,255,625.35 62,190,491.59 29,688,001.03合计 产成品 自制半成品 18,741,696.93 44,945,043.59 29,688,001.03 33,998,739.49 3,102,081.70 10,733,093.53 13,835,175.23 33,998,739.49 13,835,175.23 61,758,115.91 结转出售产成品成本的时候,转销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计入主营业务成本29,688,001.03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计提的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63,655,296.94元,相应公司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54,107,002.4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减少54,107,002.40元。 四、 专项说明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 提减值准备。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 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减值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441dc7-bdc5-47d7-8442-5c996366a782.PDF ─────────┬──────────────────────────────────────────────── 2026-04-29 00:02│同和药业(30063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同和药业(30063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075ebad-4201-4210-befc-ebfbbe8b532e.PDF ─────────┬──────────────────────────────────────────────── 2026-04-29 00:02│同和药业(30063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和药业(30063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68ff580-210a-44c3-acd6-e9d996253f26.PDF ─────────┬──────────────────────────────────────────────── 2026-04-29 00:02│同和药业(30063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同和药业(30063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7aab73d-d8e4-40cf-91e6-5e3aaf71eb87.PDF ─────────┬──────────────────────────────────────────────── 2026-04-28 23:49│同和药业(30063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同和药业(30063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a470be3-fd36-453c-ad3a-ddd4d1739b34.PDF ─────────┬──────────────────────────────────────────────── 2026-04-28 23:46│同和药业(300636):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同和药业(300636):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6b61494-e69d-4569-bd20-6cafacea557a.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6│同和药业: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6/1225502491.PDF ─────────┬──────────────────────────────────────────────── 2026-04-29│同和药业: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7251.PDF ─────────┬──────────────────────────────────────────────── 2026-04-29│同和药业: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7260.PDF ─────────┬──────────────────────────────────────────────── 2025-10-25│同和药业: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3490.PDF ─────────┬──────────────────────────────────────────────── 2025-08-29│同和药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4589.PDF ─────────┬──────────────────────────────────────────────── 2025-04-25│同和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6169.PDF ─────────┬──────────────────────────────────────────────── 2025-04-25│同和药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6174.PDF ─────────┬──────────────────────────────────────────────── 2024-10-24│同和药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7023.PDF ─────────┬──────────────────────────────────────────────── 2024-08-29│同和药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3628.PDF ─────────┬──────────────────────────────────────────────── 2024-04-25│同和药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833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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