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37 扬帆新材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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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02 │扬帆新材(300637):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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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8:06 │扬帆新材(300637):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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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9:54 │扬帆新材(300637):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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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7:42 │扬帆新材(30063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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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16 │扬帆新材(30063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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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4 │扬帆新材(300637):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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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4 │扬帆新材(30063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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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4 │扬帆新材(30063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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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4 │扬帆新材(300637):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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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6:36 │扬帆新材(300637):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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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02│扬帆新材(300637):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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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4,000-5,000 万元 亏损:8,773.20 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4,500-5,500 万元 亏损:9,637.02 万元
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72,000 万元-74,000 万元 69,131.51 万元
注:上表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在光引发剂领域,尽管仍面临下游市场需求不振,行业竞争激烈等挑战,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积极的营销策略,使光引发剂销
售量上升,销售额同比有所提升。
2、在中间体领域,虽然今年上半年受到市场短期扰动影响,导致中间体产品收入与毛利均有所下降,但下半年公司积极拓展新
项目,最终实现中间体产品全年销售额同比基本保持稳定。
3、2024 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计 330.94 万元,2023 年度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5033.70 万元,是 2024 年业绩同比减亏的主
要原因。
4、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为 421 万元,去年同期为 863.82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a4bff4d3-3cd9-42dc-89ac-3db8a914f5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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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8:06│扬帆新材(300637):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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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为满足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
简称“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签署《授信协议》。根据《授信协议》,2022 年 8 月公司向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最高额度融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35))所叙做的具体业务尚有未清偿余额的,自动纳入本次
《授信协议》项下。在《授信协议》约定授信期间(36 个月,2025 年 1 月 8 日至 2028 年 1 月 7 日)内,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向
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1 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额度(含循环额度及/或一次性额度)。
根据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的要求,须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扬帆”)为公司提供贷款及其他
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 亿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
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授信协议》下每笔授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任一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
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本次担保属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江西扬帆已履行了其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全资子
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合资、上市)
3、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 25 号
4、法定代表人:樊彬
5、注册资本:23475.013 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24 日
7、营业期限:2002 年 12 月 24 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
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化工产品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担保双方关系:江西扬帆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单体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55,102,964.83 1,011,269,170.66
负债总额 507,687,702.86 383,801,768.80
净资产 647,415,261.97 627,467,401.86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0,835,480.00 105,999,614.78
利润总额 -42,713,833.44 -39,976,451.83
净利润 -33,380,534.02 -31,870,847.84
11、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债务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范围:招商银行杭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
民币(大写)壹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
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
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反担保条款:无。
四、公司累积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为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0,000 万元,占公司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15.43%。
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出具担保函对应的担保总金额为 40,0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7.71%,
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7,345 万元,占公司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9.46%。
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发生的担保。其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 18,000 万元;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
总金额为 22,000 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江西扬帆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江西扬帆与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公司与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签署的《授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876f3439-2753-4dbc-9bca-68297f56c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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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9:54│扬帆新材(300637):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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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300637):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856c59ea-8471-4769-9123-7333637046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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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7:42│扬帆新材(30063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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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30063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e8f68a5b-ab9a-4e3c-a46b-443780b482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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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16│扬帆新材(30063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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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30063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5e73ed6a-27d6-4bc9-abb8-93c60767d6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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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4│扬帆新材(300637):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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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300637):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8da4239e-51c0-4677-b7a1-72f2db087d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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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4│扬帆新材(30063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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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30063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abb53fc8-8889-4f68-9f45-1a6479fba3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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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4│扬帆新材(30063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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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30063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655b7519-2e44-4f6b-8198-b5fd3ed5f7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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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04│扬帆新材(300637):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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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日下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
厦 3 楼会议室召开。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征得各监事同意,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3日召开股东大会并获
取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后以现场通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公司监事李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浙江扬
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李俊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李
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a038d744-3406-4461-81ae-9a918db9af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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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6:36│扬帆新材(300637):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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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300637):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c7a9c367-71a9-414b-b202-cd297b56be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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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20:20│扬帆新材(30063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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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30063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a4a60934-a40c-4249-97b0-158da47059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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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20:19│扬帆新材(300637):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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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1 月 27 日,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2月 13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2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2月 13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月 13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
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12月 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年 12月 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2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号扬帆大厦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应选人数(4)人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樊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樊培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陶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樊相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
2.01 选举苏为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申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俞唐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 应选人数(2)人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李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何方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 1 至 3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上述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 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人,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
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 12月 12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号扬帆大厦证券部。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 3);传真与信
函请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7:00 点之前送达至公司;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厦证券部,邮政
编码:3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号:0571-87663663,传真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厦证券部
联系人:樊相东
电话:0571-87663663
传真:0571-87663663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一到两小时,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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