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39 凯普生物 更新日期:2026-05-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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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20:16 │凯普生物(3006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
│ │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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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20:16 │凯普生物(30063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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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41 │凯普生物(3006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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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07 │凯普生物(30063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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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0 │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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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0 │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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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 │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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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 │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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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 │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乔友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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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 │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英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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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20:16│凯普生物(3006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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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252e3e2-ad8c-48f2-98a4-afd79c20a0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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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20:16│凯普生物(30063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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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d7bc613-d5e7-4bcc-9811-4af4e210e7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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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41│凯普生物(3006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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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72ffb0c-072c-41e4-ae53-855f2d8e0d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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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07│凯普生物(30063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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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了更好地与广
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
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取网络远程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管乔中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兼首席科学家谢龙旭先生、独立董事陈英实先生、副总经
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毅先生、财务总监李庆辉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4日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
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扫码自动匹配移动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f866f51-659b-43bf-a0ff-10e03dbddb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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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0│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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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284 号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凯普生物)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凯普生物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凯普生物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b5c3931-65b0-4aab-bff9-3fe0b3c528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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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0│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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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计了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普生物”)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并于2026 年 4月 27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283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凯普生物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凯普生物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凯普生物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凯普生物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凯普生物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凯普生物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凯普生物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99d3e52-ee12-4133-a8df-c403ee4c7b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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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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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 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络投票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m.cn)进行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北片高新区 D5-3-3-4 小区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 2-4、议案 7-9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
表证明书及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 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还应持
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公司股
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并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
认;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00-15: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北片高新区 D5-3-3-4 小区公司会议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
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毅 袁娴
联系电话:0768-2852923
传真号码:0768-2852920
通讯地址:广东省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北片高新区 D5-3-3-4 小区
5、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7d752d5-f183-4765-9f48-59b78e5e8b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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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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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春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b277a79-9214-4d79-9c47-176a90b5cd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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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乔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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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乔友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6bbe533-dcc3-40f5-aea6-7c50ec9f7b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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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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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英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0d00181-8b29-4bf0-a628-522628a850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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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凯普生物(30063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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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月 27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及《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四条 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除本制度第三条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
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五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的,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对任何与其辞任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任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
第六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自动离职。
第七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决议解任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
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董事会可以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聘生效。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
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九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应与继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未完成工作事项、财务账目等。对正在处理的公司事务,离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接手人员详细说明进展情况、关键节点及后续安排,协助完成工作过渡。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按照承诺内容继续履行。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及其他未尽事宜,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
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承诺、股份锁定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等)、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并作出相应承诺,公司
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如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违反承诺情形,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
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第十一条 如离职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将
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
第四章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十二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
义务,在辞职生效或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
止。其对公司商业秘密包括核心技术等负有的保密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离任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证券账户、离任时间等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离职后 6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二)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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