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39 凯普生物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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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22 │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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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55 │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发起设立大健康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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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6 │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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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5 │凯普生物(300639):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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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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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47 │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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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增加增持方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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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50 │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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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47 │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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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47 │凯普生物(300639):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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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22│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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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凯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本次变更涉及生产范围的变更。生产许可证具体内容如下:
许可证编号:粤食药监械生产许20173077号
企业名称:广州凯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中新知识城凤凰三横路71号2号试剂车间四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AAN02L
法定代表人:谢龙旭
企业负责人:管秩生
生产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中新知识城凤凰三横路71号生产实验楼6层A区、601、602,2号试剂车间1至4层,仓库1层
C区、2层B区、3层B区,2号标准车间2层A区、4层A区、5层A区、6层A区、601、602、603
生产范围: III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
有效期至:2027年11月16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ac51257d-287b-413e-a10f-1c6f8941c5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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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55│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发起设立大健康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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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
资机构共同投资发起设立大健康产业基金的议案》。
根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潮州凯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普化学”)与深圳市招商红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红树”)、泰州药城大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
基金管理团队跟投主体张家港荆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深圳荆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发起设立招控大健
康创新基金(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江苏招控康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大健康产业基金”或“
合伙企业”)并签署《江苏招控康健创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本合伙企业目标认缴出资规
模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首期出资总额人民币43,301 万元。凯普化学作为合伙企业的一般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6,550
万元认缴首期出资份额。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招商红树,将认缴本基金首期出资人民币 2,800 万元,占首期
出资总额的 6.47%;本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局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在投资设立上述合伙企业的同时,凯普化学与招商红树按照 30%:70%的出资比例在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新
设主体江苏慧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慧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30 万元,其中招商红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
981 万元,凯普化学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849 万元。招商红树在江苏慧凯成立后将其持有的大健康产业基金份额及一切权
利和义务转让至江苏慧凯,江苏慧凯将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
2022 年 3 月 17 日,江苏慧凯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由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2022 年 4 月 24 日,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慧凯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完成了大健康产业基金的工商
设立登记,并已取得由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发起设立大健康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
022-048)。
2023 年 4 月,大健康产业基金调整首期募集规模并完成首期募集工作,并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大健康产业基金首期基金
规模调整为 43,150 万元,各合伙人已实缴出资金额合计 43,100 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发起设立大健康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二、进展情况介绍
近日,大健康产业基金召开 2026 年第一次合伙人会议。结合大健康产业基金实际运营、投资情况,为最大化维护全体合伙人的
共同利益,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大健康产业基金提前进入退出期并按实缴比例返还未使用可投资额 40,100 万元,同时调整退出期管理
费的计费基数。根据上述决议,凯普化学实缴比例为38.40%,届时预计收到返还的未使用可投资额为 15,398.03 万元,最终金额以
实际到账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大健康产业基金进入退出期系基于大健康产业基金实际运营、投资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安排,符合本次交易相关法律文件的约
定,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凯普化学实际收到返还的未使用可投资额后将增加公司货币资金储备,补充公司现金流,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资产流动性与抗风险能力。公司将密切关注大健康产业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招控康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6 年第一次合伙人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5b21f6af-b438-4306-832a-bcffb9ee1b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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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6│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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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瑜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下同)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董事、总经理王建瑜女士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200万元人民币(含交易费用)。2026年7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
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增加增持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本次增持计划增持方式增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进行增持,其他内容不变。
2、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司近日接到王建瑜女士《关于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王建瑜女士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56.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12,035,736.58元(
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王建瑜女士。
增持前,王建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937,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王建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1,775
,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6%。
2、除本次增持计划外,王建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计划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王建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计划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践行共同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社会责任。
2、增持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人民币(含交易费用)。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4、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6年1月13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
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王建瑜女士自有资金。
6、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锁定期安排: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6个月。
8、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9、王建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1)本次增持计划及后续股份管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
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2)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
成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1、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7月12日,王建瑜女士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56.40万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40%,增持金额为
人民币12,035,736.58元(含交易费用),增持均价为4.69元/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股份数量190万股,增持金额8,722,315
.74元(含交易费用),增持均价为4.59元/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股份数量66.40万股,增持金额3,313,420.84元(含交易
费用),增持均价为4.99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建瑜女士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2、王建瑜女士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王建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937,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王建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1
,775,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6%;本次增持后,王建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501,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王建瑜女士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4,339,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5%。
注:以上持股比例计算时,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本次
增持前,王建瑜女士的持股比例为2.38%,王建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33.74%;本次增持后,王建瑜女士的持股比例
为2.79%,王建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34.15%。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3、王建瑜女士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所作的各项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增持人王建瑜女士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实
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所述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
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王建瑜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告知函》;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e664d3e2-4a1e-4445-836c-05b4427d63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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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5│凯普生物(300639):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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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d521d9d7-1040-4aa6-94ad-e1c1bb53a2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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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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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潮州凯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收到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主要涉及生产地址的变更。本次变更后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体内容如下:
许可证编号:粤食药监械生产许20041040号
企业名称:潮州凯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北片高新区D5-3-3-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0761585197P
法定代表人:谢龙旭
企业负责人:翁丹容
生产地址:广东省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北片高新区D5-3-3-4;潮州市潮安区大岭山产业园规划纵二路与外环北路交界处东北侧
(B幢厂房)3层。
生产范围:Ⅲ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
Ⅱ类18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
有效期至:2029年1月8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7bbb24c1-7b5a-4bf0-bccf-62d4499a33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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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47│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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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38ba31e0-3165-46df-9662-5fb202b2d0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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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增加增持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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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瑜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原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2026年1月13日,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
人之一、董事、总经理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王建瑜女士基于对公司内在
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200
万元人民币(含交易费用)。
2、增加交易方式:为更好地增强投资者信心,王建瑜女士的增持计划拟增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增加后的增持方
式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026年6月30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王建瑜女士关于增持计划增加增持方式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原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王建瑜女士。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践行共同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社会责任。
3、增持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人民币(含交易费用)。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5、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6年1月13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
实施并及时披露。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王建瑜女士自有资金。
7、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8、锁定期安排: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6个月。
9、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10、王建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1)本次增持计划及后续股份管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2)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
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二、原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建瑜女士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增持金额为人民币872.23万
元(含交易费用)。
三、增持计划变更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为更好地增强投资者信心,王建瑜女士的增持计划拟增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增加后的增持方式为通过大宗交易和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除增加增持方式外,本次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3、王建瑜女士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所作的各项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c8fe7eee-75d4-4c57-b8e8-3c254070df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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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50│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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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
赠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慈善公益、社会救助、关爱助学
、基础建设、帮扶特殊群体、医疗卫生等领域对外捐赠,捐赠财产包括现金(自有资金)、实物资产(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资),捐赠
对象不涉及公司关联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任
意连续 12个月累计捐赠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8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不涉及关
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捐赠协议签署、捐赠资金支出及其他与本次捐赠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对外捐赠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回馈社会的体现,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和品牌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公司拟对外捐赠的资金或物资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有物资,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9538777f-8d18-4c4a-a522-1b1c1d9e0f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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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47│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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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完成了全资子公司江苏凯普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由南京市栖霞区政务服
务管理办公室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3MAKGBCC15J
2、名称:江苏凯普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园16幢209室1
5、法定代表人:管秩生
6、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26年6月10日
8、经营范围: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智能
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
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基材料销
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
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销售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f1a0d99b-a6a2-4f00-b97f-b6bbaa4015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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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47│凯普生物(300639):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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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代表董事辞职情况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谢龙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谢龙旭先生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务,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谢龙旭先生将继续担任公
司首席科学家、广东省人乳头状瘤病毒(HPV)相关疾病分子诊断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主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站长、科学总监等职
务。谢龙旭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的原定任期为 2025 年 9月 10 日至 2028 年 9月 9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谢龙旭先生辞去
职工代表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谢龙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1,592 股,并持有云南众合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38%的股权,云南众合之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999989%的股权。谢龙旭先生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后,其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严
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有关承诺。此外,谢龙旭先生将根据公司离职
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谢龙旭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董事的职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谢龙旭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
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0 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选举李寄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全体职工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或担任的职务
领取薪酬。
李寄宇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董事任职的资格及条件。本次全体职工大会选举后,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谢龙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保
障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副董事长黄伟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谢龙旭先生的辞职报告;
2、《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职工大会会议决议》;
3、《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b528d712-dd53-481a-990d-6a046427cd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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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47│凯普生物(30063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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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统计,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
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59 件,主要涉及 2020 年-2022 年期间,公司开展检验服务业务相关客户拖欠公司货款或检测服务费至今
的案件或前述案件涉及客户拖欠公司检测服务费,公司尚未结清与相关合作方的服务费引起的诉讼,涉及金额合计人民币 41,000.1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0.94%。
其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反诉原告)的诉讼、仲裁案件50起,涉案金额合计为40,846.97万
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 99.63%;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反诉被告)的诉讼、仲裁案件 9 起,涉
案金额合计为 153.13 万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 0.37%。案件的主要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此次累计诉讼、仲裁案件中,多数案件为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追索对方拖欠公司的应收款项等,诉讼对象主要为 2020 年-202
2 年期间拖欠公司货款或检测服务费至今的机构。近年来,公司加大应收款催收力度,并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有序推进历史
欠款的清收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此类催收举措,将进一步降低应收账款对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提升
公司现金流等财务指标及经营业绩。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
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实际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119e4f47-ee8d-46a2-a724-e7f76b4eef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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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46│凯普生物(300639):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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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6日以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0 日10:00 在广东省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北片高新区 D5-3-3-4 小区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表决和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管乔中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谢龙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保障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正常运行,董事会同意补选副董事长黄伟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慈善公益、社会救助、关爱助学、基础
建设、帮扶特殊群体、医疗卫生等领域对外捐赠,捐赠财产包括现金(自有资金)、实物资产(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资),捐赠对象不
涉及公司关联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任意连续 12
个月累计捐赠金额不超过 3,00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捐赠协议签署、捐赠资金支出及其他与本次捐赠
有关的一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a64ec14-9082-49e3-97ff-2a11d31fa5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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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56│凯普生物(3006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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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众合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2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0)。公司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云南众合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之”)原持有公司股份40,147,564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6.21%),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 3月 6日至 2026年 6月 5日),以集中竞
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39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截至 2026 年 6月 5日,众合之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累计减持数量为7,822,600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元/股) (股) (%)
众合之 集中竞价 2026 年 5月 11 日- 7.17 6.60-7.53 3,847,600 0.60
2026 年 5 月 14日
大宗交易 2026 年 4 月 8 日- 6.30 6.22-6.38 3,975,000 0.61
2026 年 5 月 13 日
合计 7,822,600 1.21
注:1、公司总股本为 646,500,674 股(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里的股份数量);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减持前 股数(股) 占减持后
总股本比 总股本比
例(%) 例(%)
众合之 合计持有股份 40,147,564 6.21 32,324,964 4.9999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147,564 6.21 32,324,964 4.9999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0
注:本次减持前后公司的总股本均为 646,500,674 股,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里的股
份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众合之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众合之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d37c51b4-6c56-4ef9-a476-74896adb40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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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37│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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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凯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普医药”
)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具体情况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具体情况
产品名称 注册分类 注册证编号 注册证有 预期用途
效期
诺如病毒核酸 III 类 国 械 注 准 2026 年 5 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
检测试剂盒(荧 20263401046 月 19 日 粪便样本中诺如病毒
光 PCR 法) 至 2031 GⅠ、GⅡ和 G Ⅳ型核
年 5月18 酸 RNA。
日
诺如病毒是引起人类非细菌性急性胃肠炎和食源性急性胃肠炎暴发的主要病原体之一,是成年人散发腹泻的第一大病原以及 5岁
及以下婴幼儿腹泻的第二大病原,各月份均有散发病例,冬春季节高发,全世界约 20%的急性胃肠炎病例由诺如病毒引起。诺如病毒
感染属于自限性疾病,目前尚无疫苗及有效抗病毒药物,临床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诺如病毒具有传染性强、环境抵抗力强、感染剂
量低等特点,核酸检测作为确诊金标准,对高效区分诺如病毒与其他病原体(如轮状病毒、细菌等)引起的腹泻,为精准诊断提供依据
,避免不必要用药,防控病毒扩散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病毒的 VP1 基因进行分型,诺如病毒被分为 12 个基因群(Genogroup),其
中 GI 和 GⅡ是引起人类急性胃肠炎的两个主要基因群,GⅣ型也可感染人类。针对人类致病的基因群,凯普医药自主研发的诺如病
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可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粪便样本中诺如病毒 GI、GⅡ和 GIV 型核酸RNA,可用于快速明确腹泻是否由诺如病毒引起
,指导临床治疗,避免滥用抗生素,有效切断传播链,遏制疫情扩散。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注册证的取得,完善了公司产品矩阵,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有利于公司向“核酸分子
诊断龙头企业”的大目标迈进,符合公司“核酸 99”的战略规划,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次获批产品的实际销
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推广效果,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e97e94a7-deb4-4575-8e8f-bb1a47b429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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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50│凯普生物(300639):公司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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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公司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55c6431-93ee-4fe6-b7d4-013e95b320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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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50│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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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召集人: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发布。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9:25;9:30至
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北片高新区D5-3-3-4小区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管乔中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 21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78,697,8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053%(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646,500,674 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18,877,825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27,622,849 股)。其中:通过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 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数275,418,2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8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279,61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6,30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42%。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3,023,3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20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279,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5%。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
通过现场方式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8,325,8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65%;反对175,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631
%;弃权19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04%。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8,307,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598%;反对287,5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032
%;弃权103,0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7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912,3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40%;反对287,575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22%;弃权103,0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38%。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8,313,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20%;反对186,5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669
%;弃权198,1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918,2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03%;反对186,575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39%;弃权198,1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458%。
表决结果为通过。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8,408,4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961%;反对134,9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84
%;弃权1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013,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27%;反对134,95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17%;弃权1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4256%。
表决结果为通过。
5、《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8,316,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30%;反对144,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19
%;弃权23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51%。
表决结果为通过。
6、《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8,338,6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11%;反对278,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000
%;弃权80,4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89%。
表决结果为通过。
7、《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207,8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7851%;反对278,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429%
;弃权80,4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7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207,8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51%;反对278,775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429%;弃权80,4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720%。
表决结果为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不包括已回避表决的股东所持的股份数。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8,388,3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890%;反对13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79
%;弃权176,0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6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993,5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75%;反对133,45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6%;弃权176,0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4849%。
表决结果为通过。
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8,346,6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40%;反对13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79
%;弃权2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7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951,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24%;反对133,45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6%;弃权2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孙冉冉律师和陈佳然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中国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a942561-b92d-4259-a345-5ec28ad7e3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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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20:16│凯普生物(3006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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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252e3e2-ad8c-48f2-98a4-afd79c20a0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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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20:16│凯普生物(30063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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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d7bc613-d5e7-4bcc-9811-4af4e210e7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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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41│凯普生物(3006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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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72ffb0c-072c-41e4-ae53-855f2d8e0d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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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07│凯普生物(30063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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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了更好地与广
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
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取网络远程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管乔中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兼首席科学家谢龙旭先生、独立董事陈英实先生、副总经
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毅先生、财务总监李庆辉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4日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
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扫码自动匹配移动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f866f51-659b-43bf-a0ff-10e03dbddb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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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0│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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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284 号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凯普生物)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凯普生物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凯普生物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b5c3931-65b0-4aab-bff9-3fe0b3c528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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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0│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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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计了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普生物”)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并于2026 年 4月 27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283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凯普生物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凯普生物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凯普生物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凯普生物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凯普生物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凯普生物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凯普生物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99d3e52-ee12-4133-a8df-c403ee4c7b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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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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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 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络投票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m.cn)进行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北片高新区 D5-3-3-4 小区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 2-4、议案 7-9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
表证明书及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 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还应持
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公司股
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并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
认;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00-15: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北片高新区 D5-3-3-4 小区公司会议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
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毅 袁娴
联系电话:0768-2852923
传真号码:0768-2852920
通讯地址:广东省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北片高新区 D5-3-3-4 小区
5、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7d752d5-f183-4765-9f48-59b78e5e8b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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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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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春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b277a79-9214-4d79-9c47-176a90b5cd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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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乔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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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乔友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6bbe533-dcc3-40f5-aea6-7c50ec9f7b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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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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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英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0d00181-8b29-4bf0-a628-522628a850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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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凯普生物(30063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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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月 27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及《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四条 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除本制度第三条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
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五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的,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对任何与其辞任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任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
第六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自动离职。
第七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决议解任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
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董事会可以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聘生效。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
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九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应与继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未完成工作事项、财务账目等。对正在处理的公司事务,离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接手人员详细说明进展情况、关键节点及后续安排,协助完成工作过渡。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按照承诺内容继续履行。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及其他未尽事宜,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
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承诺、股份锁定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等)、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并作出相应承诺,公司
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如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违反承诺情形,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
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第十一条 如离职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将
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
第四章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十二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
义务,在辞职生效或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
止。其对公司商业秘密包括核心技术等负有的保密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离任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证券账户、离任时间等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离职后 6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二)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以一次全部转让,不受本条第(二)项转让比例的限制。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
诺。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的文件或其他资料。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玩忽职守发生失误、失职、渎职而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
相关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修订和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7c7ce8b-5235-471a-961f-1f8564bfa2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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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凯普生物(30063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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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经【】年【】股东会审议通过)【】年【】月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中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适用本制度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权利对等原则,体现岗位价值、责任、贡献与利益相匹配;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效益、经营目标挂钩原则;
(三)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原则;
(四)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
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公司独立董事和未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二)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统称“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所从事的
具体岗位或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基本薪酬结合个人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职责和市场薪资行情等确定。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实现情况以及个人工作业绩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绩效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百分之五十。
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
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等,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另行
确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纳入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
司的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社会通胀水平及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四章 绩效考核、薪酬发放及调整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和未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周期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
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支付。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必要时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
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需要。薪酬调整需综合考虑市场薪酬水平、通货膨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个人贡献情况、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等情况制定。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机制,并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行
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87b69da-f0db-4f2f-852a-103adcb983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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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凯普生物(30063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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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 27 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供专业支持,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并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
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
于规定人数的 2/3 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委员人选。在该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并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
前述通知期。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连续
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十二条 委员会成员应依据其自身判断,明确、独立地发表意见,并尽可能形成统一意见。确实难以形成统一意见的,应在会
议纪要中记载各项不同意见并作说明。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
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投票表决。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工作条例的规定。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
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薪酬考核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闭会期间可以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业绩、工作表现等有关情况进行必要的
跟踪了解,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及时向委员提供所需资料。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就某一问题向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
作出回答或说明。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资料,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并参考其他相关因素
,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指标、薪酬方案、薪酬水平等作出评估。
第二十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条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条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条例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董事会应立即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条例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6b4087-9ad5-43ae-b352-fca199132b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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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凯普生物(30063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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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情况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94.25 万元
,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151.37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33,223.92 万元
,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8,891.97 万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亏损,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综合考虑
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41,733,618.81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99,990,009.49 99,997,905.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0,942,453.04 -654,881,994.73 140,472,219.75
研发投入(元) 77,030,210.99 102,484,409.08 151,174,598.21
营业收入(元) 669,642,058.53 815,528,791.93 1,104,453,848.0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332,239,236.21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88,919,688.95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41,733,618.8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199,987,915.4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15,117,409.3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241,721,534.24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330,689,218.28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12.77%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 ?否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
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亏损,综合考虑行业现状
、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2、《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0f78456-935f-4858-b24c-337098c127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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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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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84cbf78-b958-447f-b4dc-55db5563b9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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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凯普生物(300639):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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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
第一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
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及转
回
项目 本季度计提或转回金额(元)
1、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1,558,277.96
“-”号填列)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71,535.22
小计 21,286,742.74
2、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存货跌价损失 -52,664.16
“-”号填列) 小计 -52,664.16
合计 21,234,078.58
减值损失共计 21,234,078.58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的性质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
单项计提:有证据表明单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单项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
组合计提: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考虑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以客户信用等级组合和账龄组合,结合历史信用损失、当
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定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1,286,742.74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
后事项的影响。对于存货因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对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跌价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
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2,664.16元。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使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增加21,234,078.58元。本次计提及转
回资产减值损失事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转回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
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
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
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77da3f3-b50e-43e5-ba91-25960098ef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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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凯普生物(30063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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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
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的资产项目主要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预付账款、开发支出;其
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4,934,898.12 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7,334,497.51 元。
计提项目 2025 年年度发生额(元)
1、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3,976,817.1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958,080.94
小计 34,934,898.12
2、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12,175,986.02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1,275,261.62
预付账款减值损失 -954,68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575,031.55
开发支出减值损失 4,262,898.32
小计 27,334,497.51
合计 62,269,395.63
二、本次计提信用关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的性质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
单项计提:有证据表明单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单项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
组合计提: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考虑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以客户信用等级组合和账龄组合,结合历史信用损失、当
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定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34,934,898.12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
后事项的影响。对于存货因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对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跌价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
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175,986.02元。
2、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开发支出等资产是否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025年度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275,261
.62元,其它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75,031.55元,开发支出计提减损失4,262,898.32元,合计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16,113,191.4
9元。
3、预付账款减值损失
对预付款项,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
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预付账款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转回954,680.0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使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减少 62,269,395.6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
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
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
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a621f78-2f18-4fbc-b868-f4d6c83783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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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凯普生物(300639):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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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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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凯普生物(30063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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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
,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备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专业能力。立信事务所在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和上市后的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
机构,聘期为一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
范围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
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
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事务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事务所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5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被诉(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人 裁)事件 裁)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 2014 年报 尚余 500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
周旭辉、立 多万元 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
信 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
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
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
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
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 2015 年重 1,096 万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
北证券、银 组、2015 元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
信评估、立 年报、2016 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
信等 年报 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
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
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
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
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
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
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
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
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
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
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
行。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
名。
(二)项目信息
1、立信事务所承做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拟任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
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李建军,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
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蓉,202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
,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郑荣富,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6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
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查阅了立信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
认可立信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作
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请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了高质
量的审计服务,并且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
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
审计范围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4、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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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凯普生物(300639):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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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
英实、杨春学、乔友林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英实、杨春学、乔友林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c0a09b-64f2-49f3-995f-afc376fbc6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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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凯普生物(300639):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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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
则实施问答》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内容
2025年7月8日,财政部发布《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对“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频繁买卖标准仓单(即由交割库开具并经期货
交易场所登记的标准化提货凭证)以从其短期价格波动中获取利润、不涉及标准仓单对应商品实物提取的会计处理”进行明确。
根据上述问答,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
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
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
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
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
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此外,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
33号)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规定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的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
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5、变更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
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d58084a-a05c-47dd-ae7c-367246a064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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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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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
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
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生产与质量、关
联交易、风险评估及内部监督。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生产与质
量、信息系统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及流程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3
%,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
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
资产总额的 1%但小于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B、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C、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B、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C、重大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D、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E、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F、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没有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024f90f-c13e-4725-80ed-bed11910df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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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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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成立日期:2011 年 1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2025 年 4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
信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于 2025 年 5月 19 日获得公司 202
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事务所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
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事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
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立信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对立信事务所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
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6 年 1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事务所召开 2025 年度报告审计预沟通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
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事务所召开 2025 年度报告审计第二次沟通会,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发现的
主要问题、初审意见等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
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
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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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凯普生物(300639):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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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就自身关联事项进行回避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杨春学先生、乔友林先生、陈英实先生实行 12 万元人民币/年的职务津贴。
2、副董事长薪酬
副董事长黄伟雄先生实行 24 万元人民币/年的职务津贴。
3、其他不担任职务的董事薪酬
董事杨小燕女士实行 12 万元人民币/年的职务津贴。
4、担任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管乔中先生、王建瑜女士、管秩生先生、谢龙旭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晓川先生、陈毅先生、李
庆辉先生和翁丹容女士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贡献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或子公司任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
基本薪酬结合个人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职责和市场薪资行情等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实现情况以及
个人工作业绩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绩效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可以采用中长期激励方
案对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
四、其他说明
1、以上薪酬未包含公司需承担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
2、以上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 10%将在2026 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支付。
4、上述人员因公司事务产生的差旅费等由公司实报实销。
5、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未完成全年业绩考核的,不发放绩效薪
酬。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未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上述董事薪酬须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7、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d70e17-bb40-48bf-987c-fa74130603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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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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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计了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普生物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27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283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凯普生物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凯普生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凯普生物公司 2
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凯普生物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凯普生物公司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338f3eb-fd5e-46f4-b2e0-2c85c02f29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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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凯普生物(300639):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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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5b052f7-5b66-4979-abfc-5d25527e57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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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1│凯普生物(30063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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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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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1│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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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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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1│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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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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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1│凯普生物(300639):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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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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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0│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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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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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0│凯普生物(300639):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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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112bf27-dfd9-444d-be28-753722713f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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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0│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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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普生物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凯普生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
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凯普生物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凯普生物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凯普生物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凯普生物公司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128a0c2-1820-4f3d-9d74-1fbdf71259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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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5:42│凯普生物(300639):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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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13号文核准,于2020年9月1
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其委派洪立斌先生和赵洞天先生具体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目前募集资金尚未
使用完毕,中信证券需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
近日,公司收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因保荐代表人赵洞天先生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
作,由韩景涤先生接替赵洞天先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为洪立斌先生和韩景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赵洞天先生在担任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2c43668-9916-4316-9d0a-bd361d91899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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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凯普生物: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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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凯普生物: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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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凯普生物: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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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凯普生物: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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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凯普生物: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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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凯普生物: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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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0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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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凯普生物: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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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凯普生物: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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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凯普生物: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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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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