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41 正丹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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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30 │正丹股份(300641):关于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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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1:13 │正丹股份(30064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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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52 │正丹股份(30064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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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1:06 │正丹股份(300641):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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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16 │正丹股份(30064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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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16 │正丹股份(30064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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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6 │正丹股份(300641):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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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6 │正丹股份(30064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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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5 │正丹股份(30064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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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8:59 │正丹股份(300641):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范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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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30│正丹股份(300641):关于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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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国知发运字〔2025〕20 号),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明专利“一种连续法生产偏苯三酸酐的方法”荣获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优秀奖。相关专利信息
如下:
? 专利名称:一种连续法生产偏苯三酸酐的方法
? 专利号:ZL201910834495.0
? 专利权人: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专利奖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评选并授予的重要奖项。该奖项旨在遴选创造质量优、运用效益好、保
护能力强、管理水平佳的高价值专利,以表彰在技术(设计)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及发明人(设计人),
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长期坚持技术创新驱动发展,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及成果转化。此次获奖是对公司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的认可,有助
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增强行业影响力,对公司的稳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公司将始终秉承科技创新理念,持续加强核心技术研发与
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以创造更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不断提升企业综合实力。
此次获奖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313b3146-9f6e-4bba-a264-ee6a944418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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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1:13│正丹股份(30064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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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
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
不转增,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532,682,322 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
有本公司股份为 7,137,512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可参与利润分
配的股份总数为 525,544,810 股。
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
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 525,544,810 股×3.00元÷10 股=157,663,44
3.00 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157,663,443.00 元÷532,682,322 股=0.295
9802 元/股;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
动比例)=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2959802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
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137,512 股后的 525,544,8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4 日(星期三),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星期四)。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9 禾杏企业有限公司
2 08*****823 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
3 08*****702 镇江立豪投资有限公司
4 08*****119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 6
号私募基金
5 08*****845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股= 525,544,810 股×3.00 元÷10 股=157,663,443.
00 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157,663,443.00 元÷532,682,322 股=0.2959802
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
=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2959802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咨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 61 号国控大厦 A 座 15 楼
3、咨询联系人:李铁钢、陈雅露
4、咨询电话:0511-88059006
5、传真电话:0511-8805900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142da223-d203-48e3-878c-cf94ecab9f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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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52│正丹股份(30064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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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丹股份(30064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e7169965-f66a-4b05-9667-d592302121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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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1:06│正丹股份(300641):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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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禾杏企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禾杏企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禾杏企业”)持有本公司股份128,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546%,
计算相关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9324%)。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禾杏企业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股
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禾杏企业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禾杏企业持有公司股份 128,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54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9324%)。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实施减持交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所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禾杏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承诺如
下:
股份锁定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禾杏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公司股份。(2)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禾杏企业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公司如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2017 年 10月 17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禾杏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
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4)如禾杏企业未履行上
述承诺给公司及/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其将依法赔偿。
股份减持承诺:(1)禾杏企业将按照其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股份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锁定期限
内不减持公司股份。(2)在锁定期满后,禾杏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3)禾杏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禾杏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
,应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禾杏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
的减持不受前述限制。(5)禾杏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0%,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6)如
果禾杏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其将依法赔偿。
截至本公告日,禾杏企业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禾杏企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
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禾杏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最终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禾杏企业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含现金回购股份)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公司控股股
东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四、备查文件
1、禾杏企业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f2e3d84b-1852-4dd7-a1b2-34505a5216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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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16│正丹股份(30064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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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市南山路 61 号国控大厦 A 座 24 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正国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9 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32,682,322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7,137,
512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25,544,810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9 名,代表公司股份 293,878,21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18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委托他人出席的股东)共计 5 名,代表公司股份289,534,64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923%;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 534 名,代表公司股份 4,343,5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2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6 名,代表公司股份共计 4,363,07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02%。其中: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2 名,代表公司股份 1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4 名,代表公司股份 4,343,5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65%。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以及高管、律师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
到会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92,812,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5%;反对 1,00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0%;弃权 6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1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297,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815%;反对 1,
00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700%;弃权 6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5%。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92,820,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01%;反对 99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1%;弃权 5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305,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602%;反对 99
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104%;弃权 5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93%。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对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92,792,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7%;反对 1,00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8%;弃权 77,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277,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265%;反对 1,
00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915%;弃权 77,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2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92,791,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2%;反对 1,00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2%;弃权 83,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8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276,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944%;反对 1,
00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838%;弃权 83,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18%。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2,929,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70%;反对 88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5%;弃权 63,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1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413,9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459%;反对 88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091%;弃权 63,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51%。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3,003,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24%;反对 79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0%;弃权 81,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7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488,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534%;反对 79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867%;弃权 81,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99%。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3,014,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62%;反对 77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3%;弃权 89,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499,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124%;反对 77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352%;弃权 89,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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