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41 正丹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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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7:32 │正丹股份(300641):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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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6:20 │正丹股份(30064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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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8:36 │正丹股份(30064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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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8:36 │正丹股份(30064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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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8:12 │正丹股份(300641):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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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20:17 │正丹股份(30064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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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20:16 │正丹股份(30064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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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20:15 │正丹股份(30064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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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20:15 │正丹股份(30064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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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20:15 │正丹股份(30064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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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7:32│正丹股份(300641):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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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
《关于更换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金公司作为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因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
未使用完毕,就相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中金公司原委派郑明龙先生、赵欢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郑明龙
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陈迟先生
(简历见附件)接替郑明龙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持续督导的
相关职责和义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陈迟先生和赵欢先生。
公司对郑明龙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0/11f780a4-9deb-4140-a18f-a116e575c8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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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6:20│正丹股份(30064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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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丹股份(30064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c83d4e66-6f22-4f4a-8ca4-c7a8c87ebe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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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8:36│正丹股份(30064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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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丹股份(30064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a27a19e3-0123-470b-a71a-5d56ba1010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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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8:36│正丹股份(30064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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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市南山路 61 号国控大厦 A 座 24 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正国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9 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32,682,322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7,137,
512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25,544,810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1 名,代表公司股份 292,925,69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37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委托他人出席的股东)共计 6 名,代表公司股份289,519,04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893%;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 575 名,代表公司股份 3,406,6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48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8 名,代表公司股份共计 3,410,55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90%。其中: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3 名,代表公司股份 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5 名,代表公司股份 3,406,6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82%。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以及高管、律师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
到会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2,578,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4%;反对 26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5%;弃权 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8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063,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169%;反对 265,2
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59%;弃权 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72%。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2,536,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2%;反对 27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3%;弃权 113,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021,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898%;反对 276,1
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54%;弃权 113,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47%。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指派祝静律师、张秋子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175b4ae2-13bb-455b-a182-fcb75887f2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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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8:12│正丹股份(300641):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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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盈利:110,000万元~130,000万元 盈利:
公司股东的 987.51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1,039.13%~13,064.42%
扣除非经常 盈利:109,530万元~129,530万元 盈利:
性损益后的 465.83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3,412.87%~27,706.28%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 TMA和 TOTM产销量较上年大幅增长,销售单价大幅上升,且单位成本基本保持稳定,酸酐及酯类业务
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比大幅增长,使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23626ff8-357e-4845-8085-e291cee64c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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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20:17│正丹股份(30064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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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随着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不断增加,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日常外汇收
支不匹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具
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
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
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 1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上述额
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 12,000 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
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金额的其他外币。
3、交易方式
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
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
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
4、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与有关政府批准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占
用部分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且缴纳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
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
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衍生品交易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
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5、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
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风险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期权、期货、掉期(互换)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交
易的基本管理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
免汇兑损失;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审查监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审查情况;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财务部门及时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
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
施,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6、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
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
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真实、客观地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衍生品交易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
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风险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可以有效控制交易风险;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
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司董事会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将立即采取措施
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0/d979f0f7-31ce-47fa-a63e-432df18b2e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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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20:16│正丹股份(30064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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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丹股份(30064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0/047f35cb-194f-46b2-ab6c-cc58f296ac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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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20:15│正丹股份(30064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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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0]3239 号)核准,公司于 2021年 3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3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88.68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311.32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年 3月 30日
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75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情况
根据《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1万吨/年均四甲苯项目”“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1 1万吨/年均四甲苯项目 6,457.96 6,219.11 96.30%
2 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 15,557.81 8,969.00 57.65%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3 补充流动资金 9,295.55 9,295.55 100.00%
合计 31,311.32 24,483.65 78.19%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截至目前,“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基础建设、主要设备安装均已完成,工艺优化所需的定制设备和催化剂已经到位,正
在进行设备单机调试,即将在单机调试和联合调试完成后进入试生产阶段。考虑到设备调试和试生产需要一定周期,经审慎评估和综
合考量,公司决定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预计该项目将于 2025 年一季度开始试生产,结合项目试生产调
试优化及未来行政审批验收的时间,决定将该项目最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为保障延期后的募投项目按期完成,公司将强化项目管理,积极调配人员,加强协调与沟通,积极推进试生产及调试优化,统筹
安排行政审批相关事项,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与质量。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调整该项目实施期限,保
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二)本次延期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具体投向和投资总额,预计不会对项目的实施和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
控;本次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将“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12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
公司目前的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将“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5年 12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149c6e9e-bd60-46e2-b7f6-323d98d36a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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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20:15│正丹股份(30064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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