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642 透景生命 更新日期:2025-10-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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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02 │透景生命(30064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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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7:36 │透景生命(300642):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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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7:36 │透景生命(300642):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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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7:36 │透景生命(300642):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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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07:46 │透景生命(300642):关于收购武汉康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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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46 │透景生命(300642):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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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9:36 │透景生命(30064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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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46 │透景生命(300642):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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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3 │透景生命(30064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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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3 │透景生命(300642):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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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02│透景生命(30064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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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6.00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8日、2025 年 4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
025-010)。
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4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2025 年 5 月 20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将由 16.00 元/股(含)调整为 15.8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
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5.85 元/股(含)调整为 29.34 元/股(含),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 变 。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已实施完
毕的,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及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211,200 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8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
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月 6日、2025 年6 月 5 日、2025 年 7
月 1日、2025 年 8月 4 日、2025 年 9 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为 2025年 8月 28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期间公司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合计 737,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5%,本次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
价格为 29.34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23.8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0,026,948.4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时间及价格区间等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均不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回购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已按披露的回购
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737,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5%。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目前
相关方案尚未推出,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年内将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则不会导致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年内未能实施前述用途,或本次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
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申报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
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年内用于前述用途,
未使用部分将在 3年期限届满前予以注销。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届时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
于减资的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ab00bc2e-bd9c-4449-b77e-2d479ae868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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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7:36│透景生命(300642):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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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经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09月 29 日通过口头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各位监事送出。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09 月 30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 412 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峰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申请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f6671bf9-4566-4c7a-83ab-5b9bf824aa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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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7:36│透景生命(300642):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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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经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09 月 29日通过口头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5年 09月3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412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见儿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将缩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
本,改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推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整体
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融资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保理业务的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业务期限以单项保
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295b8539-105a-41f2-967c-05a2103f4d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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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7:36│透景生命(300642):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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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透景生命”)于2025 年 09月 3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向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万元(含),保理业务的
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无
追索保理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转让方,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商业银行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机构。
3、业务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单项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如单笔业务的存续
期超过了额度有效期,则该单笔业务对应的额度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有效期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具体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6、业务相关费用:根据单笔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7、担保情况:公司不为本次保理业务提供担保。
8、主要责任及说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上述应收款项可依法转让,不存在争议,未被质
押、设定信托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未被用做任何形式的担保,无权利瑕疵等。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具体每笔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以单项合同约定为准,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
相关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可以开展的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
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3、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分析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控股子公司组织实施相应事项应当事前报备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
司财务负责人指导子公司具体实施。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主要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将有效缩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
理成本,改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推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
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fb5a75e2-4ca5-4d9b-8a56-3daef67751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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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07:46│透景生命(300642):关于收购武汉康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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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透景生命”)于2025 年 08 月 0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武汉康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武汉康录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录生物”)的控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康录生物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系
公司对康录生物 82.00%股份进行收购的整体交易,各方约定分三步(即 2025 年-2027年)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逐步完成标的的转
移与交接,本次交易总金额合计 32,800.00 万元。在首次交易阶段(即 2025 年整体股份转让),公司以29,145.19 万元的对价收
购陈刚、谢俊、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 17名股东持有的康录生物 72.8630%股份;若满足本次交易有
关协议约定的前置条件,公司将在 2026年及 2027年期间进一步向陈刚和谢俊收购其所持康录生物 9.1370%的股份,交易金额为 3,6
54.81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年 08月 0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武汉康录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各方已根据《关于武汉康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了 2025年股份转
让的交割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 2025 年 08月 29日,康录生物已针对 2025年整体股份转让事宜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完成了股份变更登记,并按协
议约定出具了有效的出资证明书,公司已被登记为持有康录生物 7,923,879股股份(占其股份总数的 72.8630%)的股东;同时,根
据协议约定,康录生物已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2025 年整体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新换发的营业执照
、董事会成员及监事人员的登记备案等;根据公司与各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向陈刚、谢俊、苏州工业园
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 17 名交易对手方支付了全部的 2025 年股份转让款 29,145.19 万元,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康录生物自 2025年 08月 3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康录生物已积极配合完成了公司对其财务、管理及其他办公系统接入的整合工作,本次交易 2025年
股份转让交割已全部完成。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录生物股份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透景生命 7,923,879 72.8630%
陈刚 2,886,588 26.5432%
谢俊 64,573 0.5938%
合计 10,875,040 100.00%
三、本次交易的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系公司对康录生物 82.00%股份进行收购的整体交易,各方约定分三步(即 2025年-2027年)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
虽然康录生物已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 2026年、2027年的股权交易仍可能存在后续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等实施风险。
2、康录生物在荧光原位杂交(FISH)细分领域和 PCR等分子诊断领域具有优秀的技术研发实力、创新成果,与公司原有业务板
块具有良好的产业协同、互补,公司也将在经营管理体系和财务体系等方面统筹规划,最大程度地发挥收购后的整体协同效应、降低
收购整合风险。但由于不同企业的地域、成长经历和环境不同,仍不排除客观上存在后续难以高效协同发展的管理风险。
3、康录生物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后将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需在未来每年年
度终了时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康录生物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商誉将存在减值的风险,尽管存在业绩及应收账款回收承诺相关的
补偿安排,预计仍可能对公司财务表现造成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出具的股东名册;
2、出资证明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报备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8ad97688-530c-4f5f-8df7-1a1855787b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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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46│透景生命(300642):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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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景生命”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透景诊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
景诊断”或“全资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1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有效期 证书号
粪便样本采集装置、检测 ZL 2020 1 透景生命; 2020年08
发明专利 20年 第 8235779 号
架以及采样和检测方法 0774043.0 透景诊断 月04 日
上述专利涉及一种粪便样本采集装置、检测架以及采样和检测方法,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特别涉及化验装置技术领域,能够
大幅简化了粪便样本液制取以及检测流程。粪便检测作为临床常规化验检查项目之一,如粪便隐血便是消化道异常的早期预警,对粪
便样本进行相关指标的检测,对消化道恶性肿瘤(如大肠癌、胃癌、息肉、腺瘤)的早期筛查意义重大。
上述发明专利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主研发,提供一种可对粪便样本有效采样,粪便样本液的快速卫生的制取,以及准确便利的
粪便样本检测方法,暂未应用于公司产品。上述专利证书的取得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ba0be672-f4f8-490a-acbe-dcde079c01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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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9:36│透景生命(30064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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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6.00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8日、2025 年 4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
025-010)。
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4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2025 年 5 月 20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将由 16.00 元/股(含)调整为 15.8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
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5.85 元/股(含)调整为 29.34 元/股(含),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 变 。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8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87,9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
18%,本次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9.34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27.3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149,868.40 元(不
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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